海牙公約
」 江宏傑 福原愛江宏傑飛日本開記者會 律師見福原愛「神魔操作」超傻眼:強烈譴責
江宏傑今(27日)在日本召開記者會,控訴前妻福原愛斷聯超過1年,導致他無法見到與得知重要人士近況,並在昨天的記者會預告中以abduction(綁架)形容福原愛的行為。對此,名律師李怡貞「強烈譴責女方」,尤其福原愛被控長期斷聯,卻又在江宏傑預告開記者會後火速發聲明稿,直呼:「神魔操作?」李怡貞在臉書「女人大律師李怡貞」發文指出,假如福原愛真如江宏傑所說,逕自帶人回日本後斷聯或不依規定送回長達1年,「我覺得必須要強烈譴責女方的這種非友善行為,身為國際公眾人物卻做出這種不顧別人權益的自私行為」。這還可能導致其他的當事人因為看到這類行為,而在處理自己的案件時預想對方也會這麼做,導致律師們在處理及溝通這類跨國案件時非常麻煩,且到後來,真正受傷的、被推向戰場的都不是婚姻及彼此間信任都破碎的男、女方。她也強調,江宏傑所說的「綁架」非同小可,僅管台灣不是海牙公約締約國,但台灣法院幾乎都遵從公約相關條款、條義,「所以我想倘若真如設題的狀況,女方在未來對相關權利酌定跟會面交往方案都一定會有相當的限制」。並直呼:「難道就是已經知道結果會是如此,才會一不做二不休?平常的時候都斷聯,但是現在發聲明稿竟然就很快,還趕在對方開記者會前發???神魔操作?」
江宏傑泛淚開國際記者會控訴福原愛 公開日本法院判決結果要求交付
前桌球國手江宏傑在2021年正式與日籍妻子也是日本前桌球天后的福原愛離婚,結束兩人5年的婚姻。但兩人離婚後溝通不良的狀況持續,如今江宏傑更是帶著律師飛往日本,於今(27)日下午2點在東京召開國際記者會,揭開前妻福原愛失聯,沒有按照離婚協議的惡劣行徑。江宏傑眼眶泛淚。(圖/翻攝自日本外国特派員協会YT)江宏傑在記者會上表示,「先跟大家抱歉,自己的事情讓大家擔心了,謝謝大家來參加,聚集在這裡。」並宣佈「在今年的7月20號,收到日本法院的裁判結果」他提到內容是法院要求福原愛必須履行交付命令,他很感謝日本法律的裁判。江宏傑與日本律師大渕愛子、台灣律師徐崧博一起跨海發聲開記者會,台灣律師徐崧博以日文向媒體表示,江宏傑與福原愛2021年4月透過台灣法院訴請離婚,當時江宏傑與福原愛共同持有相關權益,但2022年7月23日,福原愛沒有履行約定,因此向日本法院訴訟。江宏傑抱著恐懼面對訴訟,徐崧博表示「我好幾次與江先生開會,看到他的眼淚,我真的很難過」。江宏傑委託律師大渕愛子也表示,福原愛的作為違反《海牙公約》,是犯罪行為。記者會上對於媒體提問「兩人到底為何離婚?」,江宏傑也回應,「兩人也已經離婚,今天的重點應該要以目前法院判決來做回應」。至於江宏傑是否會向福原愛求償,他也表示「希望尊重日本法院的判決,希望與福原愛和平解決,之後的事情會再做討論。」
義國富商監護權案驚動大法官 憲法法庭緊急裁決:女童暫留台灣
詹姓空姐與義大利藍姓商人爭取8歲女兒監護權,官司敗訴後,她的女兒特別寫信給蔡英文總統,表示想留在台灣,案件真的出現大逆轉,詹女聲請「裁判憲法審查」及暫時停止執行,憲法法庭18日緊急裁准,生父無法立即將女童帶離台灣。這也是憲法訴訟新制上路後,首件暫時處分裁定。憲法法庭的裁定,有絕對效力且無法抗告或救濟。惟依照《憲法訴訟法》規定,暫時停止執行的效力不能超過6個月,且聲請憲法裁判後失效,換句話說,在9月之前的這半年內,女童可以留在台灣,等到憲法法庭裁判出爐後,才能知曉女童歸爸爸還是媽媽監護。不過,曾任檢察官的陳宗元律師質疑,這樣的裁定就是「第四審」,司法院真的越來越像行政院,台灣的司法感覺也越來越容易受到新聞輿論的影響,引以為傲的司法獨立會不會走向回頭路呢?更有法界人士直言,大法官是政治任命,介入審查個案終局裁判,恐嚴重影響審判獨立。這起社會高度關注的案件,起因義籍藍姓男子,與台籍詹女在2014年未婚生下一女,後來2人感情生變並引爆跨海爭女的官司訴訟戰。台北地院作出暫時處分,裁定在改定親權結果出爐前,詹女應將女兒交付給藍,讓藍帶女兒出境回義大利同住。詹女提抗告先被高院駁回,再抗告也被最高法院駁回,全案確定後,北院訂3月14日是執行交付的最後期限,但女童不願離開學校,因詹女早在3月10日就透過律師,向憲法法庭聲請釋憲及暫時處分。詹女說,女兒此次一去,孩子將受到受國民教育權、在台灣的生存權、母女人格尊嚴、婦幼安全等無可回復的損害,不知何處是兒家?詹女還說,台灣不是海牙公約國,普通法院單向保障外籍生父,不顧本籍母女的權益?本案至為急迫,請求憲法法庭的大法官們裁定,讓女兒留在台灣。憲法法庭審理後指出,對於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的行使或負擔的暫時處分事件,法院如果決定不當,確實會使未成年子女身心健全發展的憲法權利,遭受難以回復的重大損害,與憲法權利有相當大的關係。憲法法庭認為,最高法院確定終局裁定有無牴觸憲法,仍待憲法法庭憲法審查,且確定終局裁定已進入強制執行程序,本件確具急迫性與必要性,沒有其他手段可避免及防範,有准予暫時處分的必要。昨日傍晚作成裁定,本案在裁判憲法審查案件裁判宣告前,暫時停止執行,但詹女聲請女兒應由她與藍在台共同監護部分,因無急迫必要性,此部分裁定駁回。
爆不倫醜聞半年沒見小孩⋯福原愛挨批 何如芸走過離婚陰霾挺:她是真愛孩子
日本桌球好手福原愛與江宏傑上月宣布離婚,最終雙方協定共同擁有小孩的監護權,不過福原愛自爆發不倫戀至今,已經超過半年沒有見到小孩,也讓她飽受台、日網友批評。對此,律師賴芳玉今(15日)在臉書發文,表示「最近我一直很納悶,福原愛是真愛小孩的,但為什麼沒人看出來?」引發網友討論,51歲女星何如芸也留言回覆認為「真正疼愛子女的母親,寧願放手」。賴芳玉今日在臉書發表貼文寫道「我們不斷倡議不要搶奪子女,在台灣稱為『友善父母』,在日本有『海牙公約』,白話的理解,在沒有父母雙方合意以前,任一方父母都不可以任意帶離孩子離開原住所」,貼文指出,仍身陷不倫戀風暴的福原愛是真心愛小孩的,已經如此盡力不讓小孩受到媒體影響,但媒體和大批網友仍然不斷指控她不愛小孩,「不僅傷害這個母親,更是傷害孩子,如果孩子稍微會使用3C產品,看到媒體或網友這些說法,將會作何感想呢?」貼文指出,如果江宏傑與福原愛已經安排好子女住所、會面交往方式等,並且雙方經溝通後有了安排,「外界究竟為何認為就是母親的錯呢?」賴芳玉認為,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生命歷程,我們能做的只有祝福和尊重每個人的不容易,「祝福所有離婚的女性、祝福小愛,小愛加油」。此篇貼文引發不少網友留言討論,許多人表示認同賴芳玉的想法,紛紛留言「為了孩子好,我也是選擇放手」、「婚姻走不下去一定是2方都有責任」、「真的,不是不搶小孩就是不愛」。此外,去年和花蓮美侖飯店董事長王敏錡離婚的何如芸,在經歷打離婚官司、和兒子分離後,對賴芳玉的發文也感觸非常深,留言回覆「索羅門王的審判,媽媽不要切成兩半,寧願放手,這個媽媽才是真正的母親。真愛不是抱緊佔有,而是思考小孩的最大幸福。我同意律師說的」。
空姐與義富商爭女案 議員:保障國人權益成空話
台灣空姐與義大利富商爭奪女兒監護權案,歷經空姐被撥穢物、撥瀝青事件後,詹姓空姐現避居台中,義大利富商也持續透過徵信社追尋其行蹤,但空姐對於台灣司法未能保護國人及其子女感到無奈。台北市議員徐立信認為,台灣司法無視實際狀況,未考量兒童意願,以台灣未締約的海牙公約判決,令人感到台灣國際地位之低落。詹姓空姐因工作關係十年前認識該義大利富商,兩人相戀,未婚生女,之後,富商不斷劈腿、半夜以冷水潑灑熟睡中的空姐等家暴行為,為了女兒的監護權跨國纏訟,法院一度判決女兒交付給媽媽,但富商可定期跟孩子會面,前(2017)年12月,富商突把女兒帶回義大利,不願把女兒送回台灣,空姐飛到義大利找到女兒後,補辦護照把女兒帶回,富商卻在義大利提起擄拐兒童訴訟並勝訴。空姐也就不敢再回義大利打女兒監護權官司。空姐轉向台灣打監護權官司,但台灣法官引用海牙公約,認雙方都有私自帶兒童出國的行為,「涉嫌跨國擄拐兒童」,違反國際法的海牙公約,但空姐媽媽情節較重更一審敗訴。但空姐認為一旦孩子被富商帶回義大利,義大利法庭已做出判決,她不可能再去義大利爭女,遂不願把女兒交給富商,其間空姐被撥穢物、撥瀝青,差點雙眼失明,她表示,「高度懷疑」該富商買凶傷害她,就躲了起來,同時繼續走司法途徑尋求解決。本刊尋訪到該空姐,目前避居在台中,對富商利用種種手段逼迫感到恐懼,詹姓空姐表示,台灣的司法如此判決令她感到失望,女兒都對爸爸的行為感到害怕,也不願回到義大利,她將再努力尋求法律途徑解決。為其義務法律服務的台北市議員徐立信認為,台灣從不是海牙公約的締約國,本國法官卻依照海牙公約當依據,也不顧兒童的意願,連國人的權益都不能保護,台灣的國際地位之低落,令人痛心!政府單位一天到晚都在講提升國際地位,若國人的基本權益都不能保障,還談什麼國際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