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軍新兵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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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軍爆共諜案!新訓中心士官「因欠債被引誘洩密」 4度曝機密撈17萬
國軍再爆發共諜案!調查局查出,前海軍新訓中心上士陳毅閔,因積欠債務,竟上網尋找借錢管道,遭偽裝成「業務經理張先生」的大陸情治人員吸收為共諜,利用職務機會,在宜蘭、屏東等地,以手機偷拍海軍人事、訓練、基地照片等機密資料,4度洩漏給陸方,獲利17萬元。台灣高檢署已依《陸海空軍刑法》、《貪汙治罪條例》起訴陳男。據了解,國軍近年屢傳士官兵因經濟狀況不佳,向地下錢莊或當鋪業者借款,遭到追債,導致士官兵在營區作息不正常,或出現違法情事,甚至疑被滲透,蒐集經手的公務機密或軍事祕密舉動,軍方為此已加強宣導,並注意部分士官兵異常行為。調查局獲報,指前海軍新兵訓練中心上士陳男,因積欠債務,需款孔急,2022年起透過通訊軟體LINE、TELEGRAM,尋找融資借貸機會,在某群組結識暱稱為「張先生 業務經理」等人。陳男疑遭逼債,急需款項,向對方請求以低利息或優厚條件放款應急,但當對方發現陳男時任海軍新兵訓練中心士官,即利誘陳男以提供海軍機密作為條件,換取報酬。調查局查出,包括「業務經理 張先生」在內的多名人士,其真實身分疑為大陸地區情治人員,或是受陸方指示在台發展共諜組織,為陸方蒐集我軍事、政經情報的台人。陳男在「張先生」等人利誘下,自2022年4月至2023年2月,陸續在屏東、宜蘭等地,以手機拍攝多項國防上應祕密資料,再用LINE、TELEGRAM傳送予「張先生 業務經理」等人4次,獲取17萬元不法利益。據指出,由於海軍在宜蘭、屏東等地,設有宜蘭蘇澳軍港(海軍中正基地)、屏東龍泉海軍陸戰隊新訓中心等重要營區,調查局不排除陳男涉嫌偷拍竊取新訓基地的人事、訓練等機密資料、甚至軍港、軍艦照片洩漏給陸方。調查局經蒐證後,報請台灣高檢署「重大危害國家安全及社會秩序案件」小組檢察官指揮偵辦,檢調搜索、約談陳男到案。台灣高檢署偵查後認為,陳男涉犯《陸海空軍刑法》之交付收集軍事上應祕密電磁紀錄、《貪汙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嫌,依法起訴。至於涉嫌竊取海軍機密的「業務經理 張先生」等多名共諜,調查局仍繼續追查中。
中士不爽被要求關燈持鐵鎚攻擊大隊長 橋頭地院判刑8月緩刑2年
海軍新兵訓練中心楊姓中士去年9月因未依規定關燈,被張姓大隊長要求當面報告後,涉嫌怒持鐵鎚攻擊張男的頭部等多處,送醫後縫9針。全案經橋頭地方法院依陸海空軍刑法判刑8個月,法官審酌楊男賠償和解,張男也不追究,宣告緩刑2年,可上訴。橋頭地院判決書指出,被告楊男為高雄市左營區「海軍新兵訓練中心」1大隊3中隊損管中士兼教育班長,被害人張男為楊男的直屬長官,在2023年9月18日,張男傳LINE質疑楊男為何不依照規定關燈,並要求其當面報告,引發楊男不滿。當晚10點半,楊男從訓練中心文書室持鐵鎚,涉嫌揮打站在張男多下,廖姓少尉輔導長見狀將2人分開,張男經同袍送醫救治,頭部、臉部等多處受傷,出現約8公分傷口,在醫院縫9針。全案由高雄憲兵隊移送橋頭地檢署偵辦,承辦檢察官依對強暴罪將楊提起公訴。 張男應訊時表示,楊男服役期間表現良好,與他私下相處還不錯,事發當時可能較忙,楊男要包辦伙食,又接管一批新兵,心理壓力較大,才會情緒失控。橋院承辦法官審酌楊男始終坦承犯行,並賠償12萬元和解,張男也表示不再追究,判處楊男有期徒刑8月,宣告緩刑2年,期間交付保護管束,另需提供180小時義務勞務以及接受3場次法治教育3,全案仍可上訴。
國軍同袍相殘!楊姓班長未關燈遭糾正 竟拿「榔頭」猛敲大隊長頭部
海軍新兵訓練中心前天(18日)晚間10時許,驚傳有位楊姓中士教育班長,只因不滿張姓中校大隊長指正中隊鍋爐間電燈未關閉,竟當場抓狂拿起榔頭猛敲大隊長頭部,導致其傷重送醫,所幸急救縫合9針後,目前已脫離險境並返回部隊休息,楊員也因此遭送交憲兵隊偵辦。擔任教育班長的楊姓中士據悉在18日晚間,因忘記關燈遭大隊長當場指正,沒想到楊員竟心生不滿,在安官桌旁拿起榔頭往大隊長頭部一陣猛敲,單位發現後立即將大隊長送醫,所幸無腦震盪狀況,縫合9針後當晚已回部隊休息。海軍今(20日)也說明,事件當事人之前並沒有過節,楊姓中士當時只因為氣憤,便操起一把榔頭,以木柄部分攻擊大隊長,在揮舞時導致大隊長的頭部受傷,送醫救治。對此,海軍教準部也指出,所屬海軍新兵訓練中心楊姓中士疑涉「違反部屬職責罪」,本部已將楊士移送憲兵隊依法偵辦,並通知家屬知悉,下午將開人評會,續按「刑懲併行」原則,依規定核予適懲,以正綱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