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市燒烤攤徵工讀「薪資以顏值計算」!勞工局回應了 最重恐罰150萬
台中市一家海鮮燒烤攤會到潭子、大雅及豐原區夜市擺攤,近日有網友發現攤販徵工讀生,但徵才看板上竟寫著「薪資以顏值計算」,引起網友熱議。對此,台中市勞工局表示,該攤販已違反就業服務法「未揭露4萬元以下薪資」,且「薪資以顏值計算」恐涉及就業歧視,若調查屬實,可處30萬元至150萬元罰款。一名網友在臉書社團「爆廢公社二館」PO出照片,一家專門在夜市擺攤的海鮮燒烤攤掛出紅色的徵才看板,上面註明要徵工讀生,不過薪資卻是「以顏值計算」。網友透露,該攤販星期三在豐原太平洋夜市擺攤,星期四在潭子夜市,五六日則是在大雅夜市。貼文曝光後引起網友熱議,紛紛留言「慘了,我去肯定是打白工」、「這不只給你低薪,還同時羞辱你」、「看來我月入百萬不是夢了」。(圖/翻攝臉書爆廢公社二館)根據《自由時報》報導,台中市勞工局就業安全科長劉彩虹表示,該業者徵才廣告已明顯違反就業服務法「未揭露4萬元以下薪資」,將可處以6萬至30萬元罰款;且看板上的「薪資以顏值計算」恐涉及「就業歧視」,勞工局將針對此事進行調查,若屬實將可處以30萬元至150萬元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