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咎責錢櫃4】消防檢測人員球員兼裁判 業者建議設專法管理
台北市錢櫃KTV林森店爆重大公安意外,一場大火釀六死慘劇,引發社會檢討現行的消防安全檢查制度。然而,關於消防安全設備檢查,不只《消防法》應該修正,更應該比照《建築師法》和《技師法》等法案,設立《消防設備人員法》專法。建立消防設備人員完整的執業、業務、責任和懲處等規範,才能強化消防安全設備的規劃、設置、檢查及保修維護等業務管理,提高火災預防的效益。目前有關各地場所的消防安全設備檢修,主要由消防設備師或消防設備士負責,該檢修結果會報請當地消防機關備查;若消防機關覺得有必要加強檢查,才會派員進行複查。因此,除了消防員負責安檢責任,消防設備師或消防設備士更是肩負第一線的安檢重責。據業界人士指出,消防設備師和消防設備士很多都是受聘於消防器材商,且市場被少數器材商壟斷,法規不完備下,導致消防安全設備的設計、監造、裝置及檢修等事務,可能都一手掌控在同一家器材商,不只有「球員兼裁判」之嫌,也讓消防安全的檢修信度畫上問號。該人士也指出,目前針對消防設備師和消防設備士也沒有如《建築師法》等專法,設立懲戒處分等制度,對於檢修消防安全設備或為消防安全設備,提出不實檢修報告者,依《消防法》最多就是一年以下的停止執行業務或停業等處分,並無法撤銷或廢止相關證照。該人士點出,《消防設備人員法》多年來一直無法通過的原因之一,是有部分不肖消防設備師士想逃避懲戒制度,維持現行低度的管制狀態。錢櫃KTV大火導致6人不姓罹難,探究過程是極為嚴重的人為疏失,錢櫃董事長練台生和台北市長柯文哲都必須給社會交代外,國會朝野政黨在法規面也必須同步進行「亡羊補牢」,每一場災難對台灣社會都是痛心的教訓,行政部門和民意代表不可迴避檢討責任,更應積極做出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