測速相機
」台北市去年超速罰單近30萬件!年拍2.4萬件的「測速照相王」在這裡
台北市警局交通大隊發布公告,表示去年取締超速案件共29萬5907件,並公布2022年至今前10大取締件數地點,包含水源快速道路往南、仰德大道二段29巷往下山方向和環河北路三段葫蘆街往北和北安路303號等地。據《自由時報》報導,台北市交通大隊指出,台北市2022年固定式測速照相取締件數32萬8212件,2023年29萬5907件,今年截至2月底則取締5萬4786件。而公布2022年至今年2月固定式測速照相取締件數前10大地點中,水源快速道路往南的測速照相機取締數連續兩年維持第1,2022年取締2萬3676件、2023年2萬4068件和今年截至2月底的4045件。交通大隊指出,該測速相機光是去年就開出2.4萬張罰單,為國庫帶來最少2888萬元的罰鍰進帳。仰德大道二段29巷往下山方向測速照相機,2022年取締1萬8854件、去年1萬3287件;環河北路三段葫蘆街往北的測速照相機,2022年則取締1萬8548件、去年1萬9727件。連續兩年分居2、3名。此外,前10名地點還有北安路303號、羅斯福路5段240號、市民大道與東寧路西向東、信義快速道路北往南文山隧道出口處、明水路325號前北安國中前往東、承德路四段百齡高中往北、金湖路200號前南向北、仰德大道四段格致國中往下山方向、自強隧道南往北和基隆路與長興街等地。交通大隊指出,在北市所設置固定測速照相機前,均設有警告標誌,提醒用路駕駛注意行車速限,駕車超速將被開罰1200至2400元罰鍰,若駕車超過限定時速逾40公里,還會吃上6千至3.6萬元罰單,甚至遭吊扣牌照6個月,呼籲民眾上路遵守速限規定,以免破財又扣牌。
測速槍擺哪裡搶錢才合法? 最高行政法院將統一見解
汽車性能愈來愈好,民眾開車時如果難得遇到道路順暢,有時會忘情踩上油門,要是沒注意到無孔不入的測速相機和超速警告標誌,荷包就會大失血,常常讓駕駛人氣得牙癢癢。一位許姓民眾開車行經新竹市香山區,遭警方以超速為由開罰1800元,許姓民眾事後扮演柯南,發現測速槍拍照位置不在測速警告標誌後方100公尺至300公尺內,提起行政訴訟,不料3所高等行政法院見解不一,最高行政法院已召開大法庭,近日將宣判、統一見解。
罰單殺很大1/測速槍擺哪裡搶錢才合法? 最高行政法院將統一見解
汽車性能愈來愈好,民眾開車時如果難得遇到道路順暢,有時會忘情踩上油門,要是沒注意到無孔不入的測速相機和超速警告標誌,荷包就會大失血,常常讓駕駛人氣得牙癢癢。一位許姓民眾開車行經新竹市香山區,遭警方以超速為由開罰1800元,許姓民眾事後扮演柯南,發現測速槍拍照位置不在測速警告標誌後方100公尺至300公尺內,提起行政訴訟,不料3所高等行政法院見解不一,最高行政法院已召開大法庭,近日將宣判、統一見解。中央警察大學曾統計,台灣駕駛人每年接獲交通罰單比例世界第一,平均每人至少收到1.5張罰單!而取締超速更是警方重點執法項目,但是《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對於測速照相警告標誌、及測速照相機設立位置的法律條文含糊不清,導致民眾被罰心有不甘,經常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本案源起許姓民眾在2020年6月23日下午,開車行經新竹市香山區台1線南下88.2公里時,遭警方持「非固定式雷射測速儀器(即測速槍)」測得時速98公里,已超過當地60公里速限,警方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0條、第85條第4項等條文當場舉發,裁處1800元罰鍰、並記違規點數1點。警察測速拍照時站的地點攸關取締合法性,不少民眾受罰後打行政官司,希望討回公道。(圖/報系資料照)許姓民眾很不服氣,主張他在測速警告標誌100公尺到300公尺之間根本沒看到警察拿測速槍在測速,沒想到事後收到罰單,指他在那個路段違規,可見警察測速拍照時站的地點,根本不在上述距離內,向台中地院提起行政訴訟,遭駁回後,上訴台中高等行政法院,不過台中高等行政法院發現北、中、南3所高行見解不同,決定暫不判決,整理不同見解後,裁定移請最高行政法院統一見解,由於最高行政法院各庭意見不一,該院第4庭提案交由大法庭審理。本案爭點在於當時《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2條規定的違規地點,在一般道路應於100公尺至300公尺間,「明顯標示之」,後來條文的文字雖然略有修正,可是法條一直沒說測速槍是否須設在上述100公尺至300公尺內。許姓民眾主張本案測速距離取締標誌203公尺,但測速槍距離取締標誌450公尺,測速槍拍照的距離違反法條,希望行政法院主持公道。對此,最高行政法院內部分成兩派,一派主張取締違規路段,僅限制在測速取締標誌後100公尺至300公尺之間,至於測速槍設立位置就不限,此見解較保守,但對駕駛人有利,因為不管測速槍放哪裡,都只能拍照測速取締標誌後方100公尺至300公尺之間的路段,超過這個範圍就是取締不合法。交通罰單引發不少民怨,最高行政法院準備對警察測速拍照時站的範圍,予以統一解釋(圖/方萬民攝)另一派則認為,測速槍應設置在測速取締標誌後100公尺至300公尺之間,但取締違規路段的距離就不限了,只要能偵測拍到車輛超速,不管多遠都算違規,此派見解對政府收入有利,也獲得主張強力執法的民眾支持,但會抓到較多違規,讓駕駛人荷包嚴重失血。本案雖然只是一張1800元的罰單,所涉交通判決原以二審的高等行政法院為終審,但因台灣3所高等行政法院見解不同調,一張超速罰單罕見移送最高行政法院審理,看來終審法院要好好研究怎樣判,才能讓民怨與政府財政收入之間能取得平衡點。
瑞典公路160台測速相機遭竊 疑與俄軍缺料修理無人機有關
近期瑞典持續發生離奇的竊案,遭竊的物品並不是什麼高貴的財物,而是放置在公路上的測速相機。目前傳出當地已經發生160台測速相機遭竊的事件。就有專家解釋,由於先前傳出俄軍沒有零件修理軍用無人機,推測這些遭竊的測速照相機可能是被用於修理無人機上。根據《larazon》報導指出,其實這些測速相機的失竊案是從8月底開始,雖然到9月時曾一度銷聲匿跡,但是近期又死灰復燃。瑞典警方解釋,目前已經有160台位於農村公路的測速相機遭竊,竊賊通常是趁著夜色,在半夜至凌晨3點這段時間下手。而瑞典警方也提到,為了要添購、修復這些測速照相機,每台的費用可能高達2.2萬美元(折合新台幣約71萬元)。瑞典軍事部落客斯維爾德朗 (Lars Wilderang) 則推測,先前有傳出俄羅斯因為各國的經濟制裁因素,結果面臨沒有零件維修無人機的窘境。推測這些遭竊的測速相機,很有可能是被用於俄軍維修無人機上。除此之外,斯維爾德朗也推測,「很有可能是有人下大量訂單,否則不會有人進行如此大規模又有系統的盜竊行為」。雖說目前有此推論,但也有人認為,很有可能是一群高科技竊賊,或是單純不高興自己被開單的車主,這些人才是發動這次大規模竊盜案的元兇。當地警方也曾表示,過去就曾有人因為收到超速罰單,就對測速相機鏡頭噴漆,或是直接推倒相機桿。
4萬網讚罰龜車 國道警怒批:不取締對得起大家嗎?
勿當「烏龜路隊長」!日前有輛小貨車在最低速限100公里的路段,時速僅76公里,遭國道公路警察開罰,國道警察臉書粉專本月5日貼出罰單、並PO出:「不取締你對得起大家嗎?」同時呼籲民眾:測速相機每天都在照,沒事不要龜內線。貼文引起4萬多名網友讚聲不斷,直呼「開單的警察真是英明!」國道警察指出,有小貨車在前方無車流堵塞的情形中,行經最低速限100公里的路段,卻於內線車道行速76公里。國道警察以幽默的口吻警告,「前面沒車還龜速,後面被你堵到天荒地老,國道攝影師天天都上工,沒事不要龜內線。」「內線龜車」由於舉證困難、不易取締,如今遭警方執法開罰,4萬多名網友直呼大快人心,還留言「用力開下去!個人覺得塞車有70%都是佔用內線造成的」、「路隊長比超速更可惡」、「看到這張罰單整個心情豁然開朗」。另外,國道內線車道為超車道,不同路段有不同的最低速限,以國道一號為例,約155公里處(大安溪橋)以北,速限為100公里,155至356公里處(楠梓交流道)則為110公里,256公里以南為100公里,若用路人行駛內側車道低於最低速限,警方可依法裁罰。
莽男不爽超速遭拍 砂輪機切開測速照相機丟基隆河
新北市1名戴姓男子今年年初,向友人借機車到基隆遊玩,在行經基福公路時,因為超速遭測速照相機拍下,戴男友人收到罰單後,與他發生爭執,戴男因此心生不滿,5月3日凌晨竟持砂輪機將測速相機鎖頭破壞後,取出主機丟入基隆河,遭到轄區警方函送法辦,檢警偵辦後,依《加重竊盜罪》、《妨害職務掌管物品罪》將戴男起訴,並建請法官追徵測速照相機主機新台幣3萬5000元。檢警調查,戴姓男子今年初向友人借機車出遊,騎車行經基福公路時被測速照相機拍下超速,友人收到超速罰單後,兩人發生口角衝突,戴男心生不滿,便在5月3日凌晨3時許,開車至該支測速照相機現場,持砂輪機將照相機盒鎖頭切開,拔走電線、主機後,隨即開車逃離現場。警方獲報後,調閱沿路監視器畫面,並循線通知戴男到案,戴男供稱,自己已將主機丟到基隆河中,訊後將戴男函送檢方偵辦,檢察官依《妨害職務掌管物品罪》及《加重竊盜罪》將戴男起訴,並建請法官追徵測速照相機主機新台幣3萬5000元價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