準研究生
」前台大準研究生竟是蘿莉控 騙80少女拍裸照!最小才8歲惹怒法官下場曝
1名考上台灣大學研究所的林姓男子,2017年間被控誘騙81名未成年少女拍下裸照,更涉嫌與1名少女發生關係。最高法院日前宣告104年2月的刑期定讞,二審高等法院判決林男共106年10月有期徒刑,高院昨(1)日裁定,應執行6年,另外得易科罰金刑應執行1年6月。可抗告。回顧案情,林男2014年5月到2017年7月間透過臉書、LINE等通訊軟體,以Nacky等暱名,偷帥哥照片或假扮成少女,向被害少女佯稱要「互相欣賞身體」,誘騙少女自拍裸露影片或照片,一旦被害人給照片,林男就以此威脅公開裸照,繼續強逼對方給出更多照片。檢警調查發現,林男拍下的裸照、影片,檔案量高達120G,被害人有81人,年齡最小8歲,其中1人被以外拍為名,誘騙到飯店開房間,除了拍下裸露照片外,還被林男撫摸胸部及下體得逞;林男依姓名、學校等方式分類收藏照片,甚至上網和多名網友分享。林男被捕後全數坦承犯案。一審將他拍攝裸照部分判刑3年,猥褻少女部分判刑4月、得易科罰金。二審高院以一罪一罰的方式,總計宣告不得易科罰金的刑度達106年10月。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日前將104年2月與34個月(得易科罰金)駁回上訴定讞,另外將對某少女拍裸照的2罪,撤銷發回更審。高等檢察署針對林男定讞部分,向高等法院聲請定應執行刑,高院審酌各項因素後,最後裁定,不得易科罰金刑的部分定應執行6年;另外得易科罰金部分定應執行1年6月。可抗告。據了解,林男2017年間考上台大研究所,因為犯行曝光,已經被台大註銷錄取資格,因此並未進入台大就讀。
「蘿莉控」誘騙82少女拍裸照 台大前準研究生遭判3年
台大前準研究生林和駿,2017年考上台大研究所,他以交往為由,誘騙82名未成年少女拍裸照,受害者最小只有8歲,如果對方不配合,他就恐嚇揚言散布不雅照。檢方依違反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與未滿16歲女子為性交罪起訴。台北地院經過審理,林部分被控犯罪事實有罪、部分無罪,有罪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3年。全案可上訴。檢警查出,林和駿從2014年起,陸續透過手機通訊軟體、交友網站等管道,以假帳號、假身分去誘騙82名未成年少女拍裸照,甚至成功約出一名未滿16歲的少女發生性關係;檢警還在林和駿的電腦內,發現高達120G的裸照檔案,依姓名、年齡、學校、身材評語、日期等將被害人們的裸照分門別類,成為犯罪鐵證。林到案時還坦承是「蘿莉控」,提到自己是因為人緣差、自卑,才會犯案。林男被檢察官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與未滿16歲女子性交等罪嫌起訴後,台大就立刻取消了他的入學資格,台北地院經1年審理,7日宣判,林被判不得易科罰金部分,共要入監服刑3年,另有部分情節獲宣告無罪。 提醒您:◎尊重身體自主權 請撥打113、110◎勵馨基金會 台北市蒲公英諮商輔導中心專線02-2362-2400◎現代婦女基金會 性侵害防治服務專線02-7728-5098分機7◎婦女救援基金會 02-2555-85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