滅證
」 羈押 謝宜容 貪污 京華城 朱亞虎性侵多名學生「還拍逞獸慾過程」!嘉縣代課狼師遭羈押禁見
嘉義縣某國小爆狼師性侵案!一名29歲謝姓代課老師在任教期間,涉嫌對多名學生伸狼爪性侵,甚至拍下私密性影像,變態行徑令人髮指,案經嘉義地檢署偵結,認為謝男有滅證、勾串之虞,向嘉義地院聲請羈押禁見,法官今(20日)裁准。據了解,嘉義縣一名29歲國小代課男老師,於2020年10月至2023年期間,不僅性侵、猥褻多名未成年學生,還將逞慾犯罪經過全程錄下,直至受害學童家長發現,孩子出現超齡行為,這才驚覺孩子遭到性侵,狼師多年來的惡行惡狀也終於被攤在陽光下。嘉義地檢署表示,針對該起性侵案件,經檢察官通知多名被害人到場陳述,即時保全相關證據後,昨(19日)已指揮專案小組,持搜索票前往謝男住處展開搜查,並將其拘提到案。經檢方漏夜訊問後,認為謝男涉犯《妨害性自主》;《刑法》第227條對未成年人性交、猥褻;《刑法》第228條利用權勢性交、猥褻;《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拍攝兒少性影像等犯罪,且謝男還有湮滅證據、勾串證人之虞,並有反覆實施同一犯罪之虞,向嘉義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得法官裁准。《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黑幫父為兒出頭撂33人毆打國中生 法院重判4年10月
桃園市平鎮區2名國中生因在校園內發生碰撞,雙方在LINE群組互嗆。有黑道背景的陳姓國中生父親得知後,叫來33人與對方學生及家長6人談判,還教唆手下施暴,造成對方腦震盪、骨折。桃園地方法院昨(19)日宣判,陳父被依多項罪名判處有期徒刑4年10月,其餘涉案幫眾則分別判刑6月至3年10月不等,全案仍可上訴。去年3月桃園地檢署接獲接獲平鎮警分局通報,竹聯幫信堂成員涉嫌毆打國中生。檢方蒐證後查明,竹聯幫信堂陳姓副會長之子因與同校6名學生在網路發生言語糾紛。陳父得知後,邀約對方學生與家長談判,並組織30餘名幫派成員助陣,談判過程中持刀械言語恐嚇,毆打對方學生與家長,導致被害人不但有腦震盪、骨折等傷害,更因陳父出言恐嚇要對方的命,使被害人身心受創。檢察長俞秀端表示,校園應保持純淨,不容幫派組織介入,指派檢察官陳映妏指揮偵辦。經過蒐證後,檢方傳喚證人到案說明,拘提陳父等33名涉案人員到案。檢方指出,陳父等3人以眾欺寡、傷害學生等行為惡劣,涉嫌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妨害自由及傷害等罪嫌,情節重大且有勾串滅證之虞,因此向法院聲請羈押。桃園地院審理後認為,陳父因兒子校園糾紛聚眾施暴,行為惡劣且造成被害人身心創傷。於昨(19)日宣判陳父依指揮犯罪組織罪、聚眾施強暴罪、與少年共同犯傷害罪及招募他人加入犯罪組織罪,合併判刑應執行4年10月。其餘涉案幫眾則依罪行輕重,判處6月至3年10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柯文哲今被檢方臨時提訊! 「黨主席辭職信」尚未寄出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捲入京華城弊案,如今他決定在檢察官即將偵查終結之際,向黨內請辭主席,雖然台北地院法官目前已經核准柯文哲寄出辭職聲明,但因為檢察官今(20日)臨時決定再次提訊柯文哲,所以柯必須等訊問結束還押台北看守所後,才能依法院裁定向看守所申請將辭職聲明寄出。柯文哲因捲入京華城弊案而被羈押將近4個月,如今為避免民眾黨內群龍無首,他也決定在檢察官即將偵查終結之際,辭去黨主席一職,並向法院聲請解除部分通信限制,以讓他能夠向黨內同志寄發辭職聲明。對此,台北地院法官審理後認為,柯文哲寄辭職聲明的舉措不會影響偵查行為,其聲明內容也無勾串及滅證之虞,因此裁准柯文哲可以將辭職聲明書交付給民眾黨秘書長周榆修。不過檢察官昨(19日)提訊柯文哲並訊問7小時後,又在今天臨時決定再次提訊他,導致柯文哲雖然已經收到同意他寄出辭職聲明的法院裁定書,但隨即又被帶進偵查庭。對此,柯文哲委任律師鄭深元、陸正義在今中午12時左右離開北檢,並在回應媒體提問時表示,他們不會代轉辭職信,而是交由看守所那邊處理,預料柯文哲將在返所後正式向所方申請寄出辭職聲明。
議員張顥瀚涉詐助理費!延押3個月抗告成功 80萬交保
民進黨籍基隆市議員張顥瀚涉詐領助理費一案,基隆地院17日裁定延押3個月。張顥瀚隨後提出抗告,抗告成功。基隆地院重開羈押庭,更裁8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出境、出海。檢方指出,張顥瀚浮報助理薪資,以取得較高之公費助理補助費及春節慰問金,再將此部分額外取得之款項挪為己用,遂指示陳姓助理填具不實浮報之助理薪資數額,以此方式詐得助理補助費及春節慰問金共計67萬33元。此外,檢方表示,張顥瀚還以親友為人頭虛報助理費,其母親並未實際從事議員助理工作,亦非長期、固定協助辦理相關議事庶務之公費助理,卻指示母親在上述公費助理費申請書之相關文書上不實填載,以此方式詐得助理補助費及春節慰問金共計11萬2453元。檢方說明,後續依貪汙治罪條例、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起訴張顥瀚,並移審台灣基隆地方法院;檢方認為,張顥瀚涉犯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等罪犯罪嫌疑重大、有勾串、滅證之虞且所犯係最輕本刑5年以上之重罪,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基隆地院17日裁定延押3個月,羈押不禁見。張顥瀚提起抗告,高院昨(19日)撤銷原裁定發回更裁。基隆地院重開羈押庭,更裁8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出境、出海。張顥瀚今(20日)凌晨交保,搭乘親友車離開。
女子靠「漁貨投資」騙取近3000萬 熟用龐氏詐騙手法釀無數受害人
高雄市橋頭區近日發生一起惡性投資詐騙案,楊姓女子以「穩賺不賠」的漁貨投資計畫,成功吸引大量民眾上當,詐騙金額高達近3000萬元,楊女謊稱認識漁會高層,並向民眾介紹投資漁貨買賣的「絕佳機會」,讓許多人誤信其能夠獲得高額回報,進而投入大筆資金,事後,楊女帶著這些錢消失無蹤,受害人紛紛報警求助。案件發生後,受害者立即向警方報案,隨即展開調查,橋頭地檢署檢察長張春暉指揮主任檢察官陳竹君、檢察官嚴維德協同警方進行偵辦,並於18日成功將楊女拘提到案,經訊問後,檢察官認為楊女涉犯銀行法,且犯罪情節重大,且有勾串共犯、滅證的嫌疑,因此依法請求法院聲請羈押,並獲法院同意。楊女在近年來以販賣漁貨為業的掩護,向不知情的民眾宣稱可透過投資漁貨買賣獲得穩定高額的回報,並承諾每月支付豐厚的利息,這一「龐氏騙局」吸引了不少有意投資的民眾,許多人抱著信任和希望投入資金,隨著時間推移,楊女成功詐騙大量資金,最終卻帶著錢消失。目前,檢方仍在進一步清查該案件的被害人數量,並且確認楊女的犯罪手法及共犯情形,警方呼籲民眾對於不明投資計劃保持警覺,避免掉入詐騙陷阱。
特種行業爆金錢糾紛…雲林男遭虐8小時慘死棄屍 3嫌落網下場鋪
雲林一名24歲林姓男子失聯多日,家屬得知他與友人有投資特種行業的糾紛,懷疑遭殺害,於是報警求助。警方立刻組成專案小組,報請雲林地檢署檢察官偵辦,結果發現林男已遭殺害棄屍,鎖定4名兇嫌並拘提到案。雲林斗六警分局10月18日接獲報案,得知林男失蹤近1周,鎖定合夥人35歲莊男、33歲沈男、37歲詹男及39歲洪男4人涉案,當天將4人逮捕到案說明,經訊問過後,莊男、沈男當場坦承將林男打死,埋屍雲林縣四湖鄉溪旁田地。檢方將人帶回棄屍地點,將遺體挖出,相驗後確認死者就是林男。複訊過後,認為莊男、沈男、詹男、洪男涉嫌傷害致死、侵害屍體等罪,有勾串及滅證之虞,向雲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其中莊、沈、詹裁定羈押,洪男則諭知限制住居。檢方調查發現,莊男、沈男與林男合夥生意有金錢糾紛,為了釐清債務問題,2人在10月11日晚上8時許,持熱熔膠、鋁棒及以徒手、腳踹等方式狂毆林男,整整施虐8小時,造成林男重傷死亡。一群人發現林男死亡後,在10月12日早上9時7分將人扛上車,載往雲林縣四湖鄉舊虎尾溪旁田地埋屍。檢方按傷害致死、遺棄屍體等罪起訴莊男、沈男,另依照遺棄屍體罪嫌起訴詹男,洪男則因罪嫌不足不起訴。
低薪高報助理薪資、媽當人頭!基隆議員張顥瀚涉詐領78萬 檢偵結起訴
基隆地檢署檢察官陳筱蓉指揮法務部廉政署,偵辦基隆市議員張顥瀚等人詐領助理補助費等案,於今日偵查終結,認張男、陳姓助理等2人詐領助理補助費及春節慰問金,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之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及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依法對2人提起公訴,全案連同在押被告張顥瀚於今(17日)移審臺灣基隆地方法院。基隆地檢署接獲情資顯示,市議員張顥瀚疑有不法詐領助理補助費情事,旋即指派檢察官指揮法務部廉政署進行偵辦,釐清情資真偽,檢察官於仔細蒐證後,於今年10月22日指揮廉政署人員持基隆地院所核發之搜索票執行搜索,檢察官並於偵訊後,以張顥瀚涉犯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等罪犯罪嫌疑重大、有勾串、滅證之虞且所犯係最輕本刑5年以上之重罪,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並經法院於同年月23日裁定羈押禁見。經查,張顥瀚係基隆市議會第19屆及第20屆之現任議員(任期自107年12月25日迄今),陳姓被告則自107年12月25日起由張顥瀚聘僱擔任公費助理,渠等2人均明知議員之公費助理補助費用係由基隆市議會編列經費支付,係供支應議員聘用公費助理給付之酬金、春節慰勞金之用,不得流用於前揭項目以外,且公費助理補助費用亦非議員薪資之一部分或對議員個人之實質補貼,不得挪為他用,竟仍以「低薪高報助理薪資」方式詐領助理補助費。檢廉發現,張顥瀚等2人均明知陳姓助理自108年1月至同年12月間實領薪資僅為每月3萬5,000元,自109年1月起迄至113年9月間之實領薪資則略提高為每月3萬7,000元,張顥瀚卻為浮報助理薪資以取得較高之公費助理補助費及春節慰問金,再將此部分額外取得之款項挪為己用,遂指示助理填具不實浮報之助理薪資數額(自108年1月起之詐領期間,浮報助理薪資為4萬3,900 元至5萬3,000元不等)在基隆市議會議員自聘公費助理之助理費申請書等文書上,向基隆市議會行使之,使議會不知情之承辦公務員以上開浮報助理薪資為基準造冊發放款項,以此方式詐得助理補助費及春節慰問金共計67萬33元。不僅如此,被告2人明知張母並未實際從事議員助理工作,亦非長期、固定受張顥瀚指揮監督,協助辦理相關議事庶務之公費助理,張顥瀚卻仍指示助理在上述公費助理費申請書之相關文書上不實填載,將未實際從事助理工作且不知情之張母,虛偽申報為張顥瀚於108年3月17日至同年4月7日、109年7月13日至同年9月30日等期間所聘僱之公費助理,使議會不知情承辦公務員陷於錯誤,誤認張母為上開期間之議員公費助理,進而造冊發放助理補助費及春節慰問金,以此方式詐得助理補助費及春節慰問金共計11萬2,453元。檢察官認定,張顥瀚、陳姓助理等2人均涉犯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2款之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及刑法第214條之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於今日依法提起公訴。 檢察官審酌張顥瀚等2人於偵查中均自白犯罪,前者並已主動繳回犯罪所得,而陳姓助理則無犯罪所得,爰請法院依貪污治罪條例第8條第2項前段規定減輕其刑。另考量陳姓被告身為勞工,其係配合雇主指示行事,且於偵查中能供出一切犯罪情節,請法院宣告2年以下有期徒刑並給予緩刑,以勵自新。
FANS 17與爆料公社「高度重疊」 蔡信宏家中搜出3千萬…身份揭曉了
網路成人平台「FANS 17」被檢舉有未成年不雅片,宛如「創意私房2.0」,高雄橋頭地檢署偵辦後聲押蔡姓負責人等6人獲准,其中有3人疑為「爆料公社」負責人或董事,與網站的負責人蔡信宏和蔡孟翰兄弟及董事葉昌圳等3名核心成員,就是同一群人。警方呈報橋頭地檢署展開偵辦,前往台中「FANS 17」公司進行搜索,查扣相關證物及現金6500萬元,其中超過3000萬現金在哥哥蔡信宏家中搜出,其餘則從公司保險箱中扣得,並拘提被告及傳喚多名證人到案說明。橋頭地檢署檢察官訊問後,認為蔡信宏、蔡孟翰兄弟、葉昌圳等6人犯嫌重大,有勾串共犯或證人、滅證及逃亡之虞,向橋頭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據了解,「FANS 17」平台和「創意私房」一樣是採會員分級制,入會費250元,採「第三方支付」收費,會員可以瀏覽、下載、上傳影片,網站中有各種類型的「藝術家」和「內容創作者」,允許他們透過上傳影片獲利。值得注意的是,「FANS 17」的公司設在台中,與同樣出身台中的「爆料公社」有地緣上的關係,另外葉昌圳是「爆料公社」的主要創始人及公司負責人,現為爆社董事長,蔡信宏是爆社董事,弟弟蔡孟翰曾是爆社監察人,2公司的董監事成員高度重疊,檢警正進一步釐清核心成員在其中扮演的角色,以及是否有金流往來。
小哥哥艾理涉「Fans17」未成年私密片! 他首發聲「本人不可能違法」
網紅小哥哥艾理常找正妹拍片,上傳到由自己擔任監察人的「FANS 17」網站,該網站被高雄橋頭地檢署調查疑似有未成年少女影像,涉犯兒童及少年性剝削條例。檢察官複訊後,認為「FANS 17」的蔡姓負責人兄弟等6人涉犯兒童及少年性剝削條例嫌疑重大,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小哥哥艾理則以20萬元交保。小哥哥艾理先是火速在限動發聲,強調自己沒做傷天害理的事、沒違法,稍早再度發出正式聲明,表示絕無涉案,但也不會洩漏偵查細節,以免增加調查難度。小哥哥艾理發出正式聲明。(圖/翻攝自小哥哥艾理IG)小哥哥艾理16日晚間發出正式聲明,共有4點。他先是解釋開設的「FANS17」頻道只有與「已成年對象」的談話性訪問節目,自己絕無涉入散布未成年人偷拍性影像等犯行。接著提到「偵查不公開原則」,雖然犯罪嫌疑人不受此限制,但他仍不想提及詳細內容,以及其他涉嫌人的細節,不想徒增串證之疑慮。另外,小哥哥艾理也提及之後被傳訊時,會向檢察官如實陳述,但也希望各界以及媒體勿誇大、訛傳,以免損害他的名譽。最後他再次強調「本人未涉本案,有關本案之偵查內容,恕難洩漏,以免增加檢方偵查困難度」。據了解,高雄警方日前與橋頭地檢署一同破獲涉及多部未成年兒少影片的成人平台「Fans17」,怎料名單中驚見臉書知名社團「爆料公社」葉姓負責人、以及擔任監察人的情色網紅「小哥哥艾理」,引發粉絲關注。目前除了小哥哥艾理以及另一名路姓退役軍人,各以20萬元、10萬元交保以外。其餘6人均被檢方依涉違反兒少性剝削條例、妨害性隱私影像、妨害風化等罪,犯嫌重大,有勾串共犯或證人、滅證及逃亡之虞,向橋院聲請羈押禁見6人獲准。CTWANT關心您:保護被害人隱私,避免二度傷害。拒絕兒虐,請撥打110、113保護被害人隱私,避免二度傷害、移除下架性影像,洽性影像處理中心、終結性影像,不拍攝、不持有、不下載、不分享。根據刑法第235條規定,散布、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意圖散布、播送、販賣而製造、持有前項文字、圖畫、聲音、影像及其附著物或其他物品者,亦同。提醒大家勿加入跪求、私給等行列以免觸法。
FANS 17涉上傳未成年片 爆料公社緊急聲明…網反酸:有夠敢說
成人平台「FANS 17」擁上萬支影片,日前被發現疑似有未成年少女的私密片,宛如「創意私房2.0」,檢警發起搜索、約談,認為「爆料公社」的負責人葉昌圳,以及相關人士等6人,涉犯兒童及少年性剝削條例嫌疑重大,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對此,爆料公社發出聲明,強調與FANS 17沒有關係,不過網友似乎不買單。「FANS 17」網站由蔡氏兄弟、葉姓男子擔任負責人,同時他們也是「爆料公社」的法人代表,綽號「小哥哥艾里」之陳姓網紅則擔任網站監察人。橋頭地檢署接獲線報,發現有未成年的不雅片被放上網路供會員付費瀏覽、下載,於是對多處執行搜索,查扣相關證物及現金達6500萬元,並拘提被告及傳喚多名證人到案說明。檢方訊問後,認定負責人蔡姓兄弟等6人犯嫌重大,有勾串共犯或證人、滅證及逃亡之虞,向橋頭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另外,小哥哥艾里、路姓共犯諭知各具保20萬元及10萬元。針對此事,爆料公社在網站發表聲明,強調公司僅為資訊分享平台,依法提供中立、即時的資訊服務,未參與亦不涉及任何違法行為,本次刑事偵查所涉案件,屬於負責人之個人行為,與公司營運及經營方向無任何直接或間接關係。爆料公社指出,公司管理團隊及全體員工目前營運狀況一切正常,將持續致力於為大眾提供優質的服務,並履行對用戶和社會的責任。相信司法機關將秉公處理,查明事實,釐清責任,對於不實指控與揣測,將保留法律追訴權,呼籲各界保持理性與客觀,尊重司法調查的最終結果,避免擴散未經證實的訊息。然而,聲明曝光後,網友卻紛紛表示:「中立?我有沒有看錯」、「未經證實的資訊!?會審查嗎?都快變成造謠公社或洗地公社了…我以為都沒在管理了…原來還有本公司了」、「今年最大瞎話,爆料是中立」、「爆系正面真的是有夠敢說的」。
小哥哥艾理捲FANS17未成年影像風波 火速澄清:本人不可能違法
知名網紅小哥哥艾理因與年輕漂亮女性合作拍攝情色話題影片而廣為人知。不過近日橋頭地檢署調查,由他擔任監察人的「FANS 17」網路平台內部存有多達上萬部疑似未成年少女的影像,涉嫌違反《兒少性剝削條例》、妨害性隱私影像及妨害風化罪。對此,小哥哥艾理在限動發聲澄清「我本人不可能做什麼違法的事,謝謝大家指教」。小哥哥艾理火速澄清FANS17風波。(圖/翻攝自IG/avis__0207)艾理在限動中表示「首先很抱歉佔據大家版面,記者也真的很會下標題,明明就是平台有其他創作者發未成年的影片,到底跟我有什麼關係?艾理創作的影片絕對都是合法的,我本人更不可能做什麼違法的事,也呼籲大家不要做違法、傷天害理的事,謝謝大家指教」,他也在限時動態截圖分享檢警查獲的6500萬現金,表示「以為前公司都沒賺錢,看新聞才知道原來有這麼多」。據了解,「FANS 17」由蔡姓兄弟檔負責經營,小哥哥艾理擔任平台監察人,該網站會員數據估計已突破萬人。檢警接獲線報指稱,該平台部分影片中疑似出現未成年女性,隨即對公司進行搜索,發現網站內確有部分受騙或被脅迫拍攝的未成年影片。目前檢方正清查具體受害人數,並檢視網站內上萬支影片。調查過程中,蔡姓兄弟檔等6人因涉嫌重大且可能串供、滅證或逃亡,已被檢方聲押獲准。而小哥哥艾理則因擔任平台監察人以20萬元交保,另一名路姓共犯以10萬元交保。目前檢方已關閉網站,持續追查案件及其他相關涉案人員。
創意私房翻版?檢查「Fans17」驚見軍警涉案 爆料公社負責人遭收押
知名Youtuber「小哥哥艾理」先前找來染毒女子上節目,與路人親密配對,引發軒然大波,如今又爆出涉嫌找未成年少女拍攝清涼、性感影片,再上傳到「Fans17」網站供會員觀看,宛如「創意私房」翻版。檢警日前發動搜索,初步查出確實有未成年少女受害,且「爆料公社」負責人、軍警也涉案。橋頭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陳竹君、鄭子薇、檢察官施佳宏指揮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偵辦Fans17及「爆料公社」網站負責人蔡姓兄弟、葉姓男子、阮姓及蘇姓員工及綽號「小哥哥艾理」之陳姓網紅、現役軍人蔡男、退役警官路男等人,涉嫌以網站供人下載瀏覽成年及未成年性私密影片而違反兒少性剝削條例、妨害性隱私影像、妨害風化等罪。檢察官於11日對多處執行搜索,查扣相關證物及現金達新台幣6500萬元,並拘提被告及傳喚多名證人到案說明。檢警查扣現金。(圖/橋頭地檢署提供)經主任檢察官陳竹君、鄭子薇、檢察官施佳宏、鍾葦怡、陳俐吟、林世勛、陳韻庭、洪若純訊問後,認被告蔡姓兄弟等6人犯嫌重大,有勾串共犯或證人、滅證及逃亡之虞,向橋頭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另被告陳男及路男經檢察官諭知各具保20萬元及10萬元;橋院裁定6名被告羈押禁見。為防止兒少被害者持續擴大,檢察官要求即時關閉涉案網站,封網擴大清查中。橋頭地檢署檢察長張春暉對於網路性暴力之防制至為重視,為遏止網路未成年性影像不法等取得之惡行,要求對於兒少性剝削及侵害隱私性影像等相關案件絕對依法嚴辦,以維護民眾隱私之權利及保護兒少身心健康發展之安全。檢察長呼籲,立法院已通過「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部分條文,增訂重製、支付對價持有或觀覽兒少性影像罪刑,對於無故下載、付費購買持有或付費觀覽兒少性影像者,將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FANS 17爆供兒少性影像!網紅「小哥哥艾里」20萬交保 負責人兄弟收押
成人平台「FANS 17」擁上萬支影片,其中竟有多部未成年性影片。檢方認負責人蔡姓兄弟等6人犯嫌重大,有勾串共犯或證人、滅證及逃亡之虞,向橋頭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至於擔任監察人的網紅小哥哥艾里則以20萬元交保。橋頭地檢署指出,主任檢察官陳竹君、鄭子薇、檢察官施佳宏指揮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偵辦某「FANS 17」網站負責人蔡姓兄弟、綽號「小哥哥艾里」之陳姓網紅等人,涉嫌以網站供人下載瀏覽成年及未成年性私密影片而違反兒少性剝削條例、妨害性隱私影像、妨害風化等罪。橋頭地檢署表示,檢方於11日對多處執行搜索,查扣相關證物及現金達6500萬元,並拘提被告及傳喚多名證人到案說明,經訊問後,認負責人蔡姓兄弟等6人犯嫌重大,有勾串共犯或證人、滅證及逃亡之虞,向橋頭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另外,小哥哥艾里、路姓共犯諭知各具保20萬元及10萬元。橋頭地方法院後續裁定,蔡姓兄弟等6人羈押禁見,為防止兒少被害者持續擴大,要求即時關閉涉案網站,封網擴大清查中。檢察長張春暉強調,對於網路性暴力之防制至為重視,為遏止網路未成年性影像不法等取得之惡行,要求對於兒少性剝削及侵害隱私性影像等相關案件絕對依法嚴辦,以維護民眾隱私之權利及保護兒少身心健康發展之安全。他呼籲,立法院已通過「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部分條文,增訂重製、支付對價持有或觀覽兒少性影像罪刑,對於無故下載、付費購買持有或付費觀覽兒少性影像者,將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北投溫泉會館偷拍案今開庭!偷拍狼30萬元交保 遭科技監控並限出境出海
台北市北投區知名溫泉會館「皇池溫泉御膳館」,今年3月爆出多起偷拍案,超過4男6女受害。涉案主嫌、綽號「GOGO哥」的林亦修還將影片上傳至「創意私房」在內的多個網路社群販售,非法牟利高達113萬元。林亦修6月遭檢警收押至今已167天,本案今(12)日士林地院首度開庭,林男全認罪,法官命具保30萬及限制住居、不得外出、並加以科技監控,另限制出境出境及出海。林男於情色網路論壇「創意私房」創建了「upupskirtsgogo」帳號,自2023年7月12日起,以「Argos原創湯旅」為題,陸續發布多達17部關於皇池湯屋的情侶、多人、女女等沖澡、泡湯、親密接觸等偷拍影片。網友下載後,便將影片分割成短片,散播至多個社群、LINE群組等牟利。偷拍案在今年3月被爆出後,警方陸續帶回9名涉案人,並在林男住處搜出10多段偷拍影片,起初林男否認涉案,又不願交代影片來源,檢警懷疑涉嫌重大,於6月27日向法院聲押獲准,後經過鑑識比對,確認偷拍者就是他本人。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本案今日上午在士林地院開庭,林男當庭全認罪,其辯護律師向法官提出交保請求。法官考量林已坦承全部犯行,原有的滅證風險已經降低,考量被告若能限制住居在戶籍地,且不得外出,並以科技設備監控,即無繼續羈押之必要,命被告具保30萬元、限制住居、不得外出、並加以科技監控,另限制出境及出海後停止羈押等共6項條件。據悉,林男在法庭上一度表示「無法籌措30萬元保證金」,目前正在等待母親協助辦理交保手續,若最終未能湊齊交保金,將被送回看守所繼續羈押;但若順利交保,法警將陪同其返回住家,並安裝電子訊號設備以進行科技監控其行蹤。根據起訴書指出,林亦修2019年起在不詳男子「老馬」建立的「創意私房」論壇當賣家,2021年到2023年間,林男在北市各處街頭,將網路買來的偷拍器材藏匿在傘面挖洞之長柄雨傘內、或手持經改裝並具有針孔攝影機的行動電話,隨機尾隨不知情女子,並以低角度往上拍攝其隱私部位。食隨知味的他,一步步升級偷拍設備,並在偷拍後將錄製的影像交由不詳共犯處理,打上浮水印後販售。2022年起,林男變本加厲,租車到台北市北投山區附近,走小徑攀爬圍籬,侵入某酒店的露天風呂區域,以手機拍攝顧客泡湯的臉部、裸露影像,再取名「AxD原創湯旅系列」販售。2023年到2024年間,林男開始到同樣位於北投的皇池溫泉御膳館後方,偷拍在半露天湯屋內消費遊客的性隱私畫面,2024年1月28日凌晨,林男要回到北投另家5星知名溫泉酒店偷拍時,被酒店人員發現阻攔報警,直到5月間,網路上開始流傳皇池偷拍片,檢警擴大偵辦,並搜索林男住處查扣相關證據。然而,今年1月28日,北投某間溫泉酒店的員工察覺異常後報警,檢警循線追查虛擬貨幣金流,確認林男涉案,隨即拘提他到案。林男起初否認大部分偷拍指控,僅承認上架部分影像,但檢方從林男手機內的對話記錄中發現,他曾因「創意私房」的新聞曝光,與友人討論可能被捕的情況。士檢痛批林男為滿足私慾,不惜罔顧公眾隱私與人格權利,組織偷拍集團並藉此牟利,手法卑劣、危害被害人身心健康,依多項罪名起訴,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此外,聲請沒收林男藉販賣20餘部影像所獲得的非法所得約台幣113萬元,以及其偷拍設備。
台中39警集體開假罰單!檢方二度發動搜索「偵查隊長收押」 他慘被停職
台中地檢署檢察官在9月4日指揮內政部警政署政風室,共同查處西屯派出所李姓巡佐等12人,涉嫌從2020至2023年期間,涉製單違法案,另以證人身分約詢謝姓警員等9名證人到案。10日再度發動搜索,陸續從中市各分局、其他縣市分局帶回23人偵訊,其中警階最高甚至是現任某分局金姓偵察隊長,檢方複訊後認他涉嫌重大,金11日下午被法院裁定羈押禁見後,台中市警局也立即表示,將依規定停職。檢方10日又執行第二波行動,帶走9個分局、23人至廉政署調查,現任太平分局偵查隊長、時任西屯所所長金桂明,因涉案重大,今天凌晨5時55分被檢方聲押,其餘人分別依5萬至12萬元交保,另有1人請回,稍早台中地院已裁准羈押禁見,而金被收押禁見後,市警局也立即將他停職。據了解台中地檢署偵辦中市員警涉將違規逕舉「白單」改開成罰款較低的「紅單」集體貪汙案,今年9月間傳訊12名警員、9名證人,並將涉案李姓巡佐聲押禁見獲准,據了解,李姓巡佐從警超過30年,因個性圓融在西屯所接下警友業務,遇到交通違規請託,為了有所交代,只能請開出逕行舉發單的警員,在製作紅單時,改成罰款較低的違規項目,將李姓巡佐列為違規駕駛人,再自掏腰包繳納罰款,讓真正違規駕駛人免於受罰。檢方複訊後,認定李姓巡佐涉犯《刑法》公文書登載不實、《貪汙治罪條例》圖利等罪嫌,有勾串、滅證之虞及羈押必要性,聲請羈押禁見,法官認李男罪嫌重大,裁定羈押禁見。另外10人以3萬至20萬元交保,1名警員請回。檢調繼9月搜索偵訊16人之後,12月10日又執行第二波行動,帶回太平分局偵查隊長金桂明等23人,金為2線3星警官,也是涉案層級最高的警官。
謝宜容霸凌案續燒 專家提醒遇到4狀況如何自救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職場霸凌案持續延燒,北分署39歲公務員疑似遭分署長謝宜容長期辱罵欺凌,於11月4日在辦公室內輕生,事後謝宜容曾發出道歉聲明,在神隱多日後還上傳7分鐘的道歉影片,並從主管職下台。日前北檢調查後,將謝宜容列為他字案被告,朝瀆職罪嫌偵辦,11月22日處分限制謝宜容出境出海,並於12月10日兵分22路搜索,將謝宜容帶回偵辦,檢察官訊問後,發現她圖利特定廠商,還挪用就業保險基金及就業安定基金經費採購禮品,稍早法官裁准羈押禁見。而勞動部長洪申翰11日公布調查結果,他表示謝宜容用高壓、威嚇的方式來領導員工,且經證實她確實有貶低、咆哮、羞辱、冒犯或威脅同仁等行為,使分署主管及同仁身心嚴重受創。對此,淡江大學教育心理與諮商研究所副教授楊明磊曾在北市勞動局電子報宣導,職場霸凌的認識與自救。新北檢於11月21日將該案分他字案調查,並把謝宜容列為被告,釐清她是否涉及刑法,朝瀆職罪嫌偵辦,11月22日也處分限制謝宜容出境出海,並在12月10日突襲北分署搜索,將謝宜容帶回偵辦,檢察官訊問後,發現謝除涉霸凌致死還涉貪污5罪,包括圖利特定廠商,還挪用就業保險基金及就業安定基金經費採購禮品,將禮品挪用為與公務無關之私人公關送禮之用。對此,檢方訊問後,以謝宜容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1款、第6條第1項第4款之侵占公有財物、圖利及政府採購法第87條第3項、第87條第5項之以非法方法使開標發生不正確結果、借用他人名義投標等罪,犯罪嫌疑重大,有滅證、勾串、逃亡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並於11日下午獲准。對於職場霸凌,楊明磊曾在《勞動台北電子報47期》宣導職場霸凌的認識與自救,他表示職場霸凌是指在工作場所中發生的,藉由權力濫用與不公平的處罰所造成的持續性的冒犯、威脅、冷落、孤立或侮辱行為,使被霸凌者感到受挫、被威脅、被羞辱、被孤立及受傷,進而折損其自信並帶來沈重的身心壓力。在國內法律上稱為「不法侵害」,包括肢體暴力、心理暴力、言語暴力與性騷擾四大類。在台灣社會,也有人將職場霸凌稱為「冷暴力」。楊明磊表示,職場霸凌會存在的真正原因是管理部門的忽視或默許,或者誤認職場霸凌只是個人問題。但是當管理方不處理或不願處理時,受霸凌的個人若要向管理階層投訴,需注意應將投訴重點放在此一霸凌現象對公司營運及人員管理上的影響,不要只強調對受霸凌者的傷害,或只是對霸凌者個人的抱怨,才容易引起管理階層的重視。可以採取如下做法:1向同事尋求建議與支持。2尋找其他也遭霸凌的同事,共同向霸凌者面質,明白表達不滿並向霸凌者展現受霸凌者結盟的意向。3聯合其他受霸凌者向工會、福委會、員工健康部門、員工諮商部門投訴。4聯合其他受霸凌者向人力資源部門投訴,並索取公司中與制止霸凌行為的相關政策或法令(國內為職業安全衛生法),若公司沒有這樣的資料,則試圖蒐集其他公司的相關資料。5盡可能以錄音或錄影方式記錄霸凌者的霸凌行為做為證據。6找出自己過去的績效評估結果,證明遭到霸凌並非因為自己的工作表現不佳所致。7請同事誠實的評估你的為人與工作表現,證明你不是因為自己有問題才會遭到霸凌。8做身心健康檢查以證明霸凌現象已造成你的身心健康受損。受霸凌後可以採取的心理調適建議,包括以下數項:1跟員工諮商師或公司健康部門的醫師約時間,詳細說明所遭遇到的霸凌經驗,減少個人的壓抑與壓力。2適度的服藥以減輕生理病痛。3盡可能維持均衡且健康的飲食,以維持個人戰力。4請員工諮商師協助你處理因霸凌而有的各種情緒,以避免自身落入專業枯竭。5做一些可以讓自己身心放鬆的活動。6要有在工作場所以外的朋友,他們更容易站在你的立場上體諒與傾聽。7在下班後做一些能讓自己感到愉快的事情。8盡量保持幽默感,並對自己好一點。9與關切職場霸凌的相關社福機構保持聯繫,或在工作之外尋找有共同經驗的朋友、部落格、社群。而北市勞動局表示,若經勞動檢查發現有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2項情事,經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將會依同法第45條處新臺幣三萬以上十五萬以下罰鍰,預防職場暴力,不僅是政府要制定相關法令規範,還需要資方確實遵守相關法令,保護勞工身心健康,勞方若自身權益受損,應向主管機關申訴而非姑息資方的不法行為。若工作地在台北市,可向北市勞動局或台北市勞動檢查處申訴,如經查證屬實,將依法處理。
圖利廠商打造豪華辦公室、挪就業保險基金買禮物 謝宜容羈押理由曝光
勞發署前北分署長謝宜容,涉及長期言語霸凌導致同仁輕生,後又遭控挪用公帑買伴手禮,檢調10日上午兵分22路搜索,並將謝宜容帶回偵辦,發現謝圖利特定廠商,同案林姓被告還邀其他廠商圍標,或者借用他人名義投標,並為謝宜容量身打造符合其偏好風格的辦公室,11日清晨向法院聲請羈押,新北地院下午4時許獲准。新北地檢署表示,謝宜容勞動部某分署辦公空間整修工程、視覺設計標案時,林姓被告任負責人的公司差別待遇,林並於投標時邀其他廠商圍標或借用他人名義投標,以圖利其公司得標,並未謝宜容「量身打造」符合其個人偏好風格之辦公空間。檢方調查發現,謝宜容還以就業保險基金及就業安定基金經費採購禮品後,將禮品挪用為與公務無關之私人公關送禮之用。檢察官訊問後,以謝宜容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1款、第6條第1項第4款之侵占公有財物、圖利及政府採購法第87條第3項、第87條第5項之以非法方法使開標發生不正確結果、借用他人名義投標等罪,犯罪嫌疑重大,有滅證、勾串、逃亡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並於11日下午獲准。
快訊/霸凌致死還涉貪污5罪 謝宜容遭聲押獲准
勞動部勞發署前北分署長謝宜容疑似對同仁言語霸凌,導致公務員輕生,又涉及貪污,檢調10日兵分22路搜索,並於11日凌晨將她疑似新北地檢署,檢察官認為她有滅證、串供和逃亡之虞,11日清晨聲押禁見,於下午4時許獲准。◎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霸凌同仁還貪汙!前北分署長謝宜容涉5罪遭聲押 12名被告交保
勞動部勞發署前北分署長謝宜容,疑似對吳姓公務員霸凌以致其輕生,還涉及挪用公款貪污禮品與辦公室裝潢採購案,檢調10日兵分22路前往多地搜查,11日清晨5時許複訊結束後,檢察官認為她有滅證、串供和逃亡之虞,因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據了解,謝宜容在北分署長任職期間,疑似多次對同仁咆哮辱罵,導致多人身心受創,其中同仁吳男在長期精神壓力下,不幸於辦公室輕生,此事曝光後引發廣大熱議,未料竟又爆出謝宜容疑似挪用公款183萬元,來購買伴手禮「向上打點」,甚至還拿來裝修其辦公室,直到11月21日新北地檢署將謝宜容列為被告,並限制出境、出海8月。檢方表示,檢調10日兵分22路前往北分署、謝住處和廠商等多地搜查,接著將謝宜容在內等23人帶回市調處約談,謝宜容在作完筆錄後於11日凌晨1時許被移送新北地檢署複訊。謝宜容因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1款、第6條第1項第1款、第6條第1項第4款之侵占公有財物、抑留不發職務上應發之財物、《圖利及政府採購法》第87條第3項、第87條第5項之以非法方法使開標發生不正確結果、借用他人名義投標等5罪,檢方認為她有滅證、勾串、逃亡之虞,犯罪嫌疑重大因而聲請羈押。檢方說明,清晨5時許結束後謝宜容聲請羈押禁見獲准,此外被告林嫌等12人則分別以3萬元至18萬元不等交保,證人均請回,後續勞動部將於11日上午11時舉辦北分署霸凌案重啟調查報告記者會,並將由調查小組召集人、勞動部長洪申翰親自主持說明。
認謝宜容有滅證、勾串、逃亡之虞 檢察官聲押理由曝光
勞動部勞發署前北分署長謝宜容疑似對同仁言語霸凌和貪污導致公務員檢調10日兵分22路搜索,並於11日凌晨將她疑似新北地檢署,檢察官認為她有滅證、串供和逃亡之虞,11日清晨聲押禁見。據了解,謝宜容在北分署長任內,疑似多次對同仁咆哮辱罵,導致多人身心受創,吳員更在長期精神壓力下於辦公室輕生,案件曝光後引發軒然大波。而謝宜容除了涉及霸凌,還疑似挪用183萬元公帑買伴手禮「向上打點」,甚至以公費裝修其辦公室,新北地檢署11月21日分他字案調查,將謝列為被告,限制出境、出海8月。謝宜容近日則疑似有逃亡跡象,檢調10日發動搜索,兵分22路前往北分署、謝住處和廠商等多地搜查,並將包括謝宜容在內的23人帶回市調處偵辦謝宜容11日凌晨被移送新北檢複訊,檢察官訊問後,以她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1款、第6條第1項第1款、第6條第1項第4款之侵占公有財物、抑留不發職務上應發之財物、圖利及政府採購法第87條第3項、第87條第5項之以非法方法使開標發生不正確結果、借用他人名義投標等罪,犯罪嫌疑重大,有滅證、勾串、逃亡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