漏精
」 捷運老色鬼犯逾12起北捷性騷案 北市議會首通過「慣犯禁搭捷運」提案
一名好色的71歲簡姓老翁是北捷常客,在台北捷運至少犯下12起性騷擾案件,雖遭檢方求刑2年,仍不知悔改持續性騷擾女乘客。對此,台北市議會交通委員會4日通過「性騷擾慣犯禁止搭乘大眾捷運」提案,期望北市府能與中央研討拒載性騷擾慣犯的適用法規和可行性。據了解,簡翁經常搭捷運,且在車廂內都會物色落單女子對其性騷擾,趁著被害女子坐在座位或低頭滑手機不注意時,悄無聲息地靠近並用下體磨蹭對方,甚至留下精液在被害人外套或手臂上。據檢方指出,2008年簡翁在捷運犯下第一起性騷擾案,12年來已陸續被逮到12次,其中4案被判3至5個月徒刑,另有5案被害人撤告,2案罪證不足,1案法院仍在審理中。根據《自由時報》報導,由於性騷擾慣犯色性不改,議員王鴻薇提案,簡翁12年至少犯下12起對女乘客騷擾、射精等惡劣行徑,被抓包後卻常以自己年紀大、會漏尿、漏精為由求饒,已嚴重影響乘客權益,所以應該將行政法令與罰則提高,否則此類的性騷擾事件只會層出不窮;另一名議員李明賢則建議將性騷擾前科犯列入北捷黑名單,捷運警察隨車搭乘緊盯,以達到嚇阻效果。北捷公司法政處表示,現行的「性騷擾防治法」並未限制性騷擾者的行動,犯罪前科屬於特種個資,無法事先知道,也沒有法律授權拒載,因此在執行上可能有難度。而捷運警察也表示,若拒載會有人權爭議,但台北市議會交通委員會仍通過提案,要求北市府能與中央政府研討「拒載性騷擾慣犯」的適法性與可行性。
曾在北捷犯11起性騷擾 7旬翁又蹭鳥OL送辦
71歲簡姓老翁12年來在北捷犯下11起性騷擾、噴精案,遭北檢具體求處性騷擾罪最高刑度2年徒刑,案件仍在法院審理中,但他上月中旬又在捷運車廂內,對20多歲的OL磨蹭下體,警方日前傳喚簡翁到案,他仍辯稱是不小心碰到,被第12度依《性騷擾防治法》送辦。簡翁是北捷知名的性騷慣犯,常趁車廂擁擠時以下體磨蹭女性,今年2月甚至射精在對方外套上,事後辯稱年紀大了會漏精,仍遭北檢起訴。北檢調查,簡自2008年第1次犯下性騷擾後,12年來不斷在捷運性騷擾女乘客,其中有罪判決4案、審理中因告訴人撤告3案、調解撤告獲不起訴2案、罪嫌不足不起訴2案。今年9月,北檢認為簡犯下11起性騷擾案,造成社會危害甚深,建請法官量處2年有期徒刑,由於性騷擾罪法定刑度,最重就是2年有期徒刑,創下北檢起訴性騷慣犯,首度具體求處滿貫刑度的案例。今年10月北院才對他2件性騷案定應執行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但簡不怕起訴、罰錢,又於10月中旬搭乘捷運時,以下體對著1名坐著的粉領族外套磨蹭,因車內人不多,簡行徑引起被害人注意,質問簡「你在幹嘛?!」簡卻面不改色,宣稱自己沒幹嘛,只是不小心碰到,隨即在下一站離去,被害人不甘受辱,報警提告。
男每天DIY…精力旺到「白汁流不停」 醫一脫褲「非漏精」搖頭說真相
大多數男性如果對於性事有困擾,多半是苦惱於腎虧問題,但泌尿科醫師顧芳瑜,近日在節目上分享病例時表示,他曾收治過一名年約30多歲的男性特殊病例,他是因腎氣太足」來求診。他提到,這名男患者自述,自己每天都會DIY,導致有「漏精」,下體不停流出「白汁」,結果醫師脫褲一看,瞬間懂了是什麼問題。顧芳瑜在《醫師好辣》表示,當初他收治這個病例,該患者求診時透露,自己每天都會DIY很多次,結果出現漏精症狀,他告訴醫師「下面一直有白色東西跑出來」。後來顧芳瑜請患者脫褲檢查,果然在這名男病患的尿道處,看到有白色液體潺潺流出,「這個泌尿科醫師看多了」,顧芳瑜表示,這並非漏精,而是罹患了淋病。(圖/翻攝自醫師好辣YouTube)所幸這名患者透過及時吃藥打針,淋病已經痊癒。後來顧芳瑜詢問這名男病患的性生活狀態,才知道對方是個夜店咖,2周前曾和陌生女性大玩無套床戰,後來就染病了。顧芳瑜在節目上提醒,男性若要發生性行為時,最好還是使用保險套,才不會惹病上身。
老色男捷運磨蹭亂射精12年被逮11次 檢察官決定讓他嚐苦果
現年高齡71歲的簡姓老色男,常在台北捷運車廂內伺機用下體磨蹭女乘客,甚至直接射精在被害女子的衣物上,今年2月簡翁又在捷運上,在一名女子的左手臂磨蹭,且在女子衣袖上留下白色精液殘痕,被害女子氣憤不已當場報警提告,案經台北地檢署偵辦,檢察官發現簡翁12年來共已犯案11次,是性騷擾慣犯,遂依性騷擾罪嫌將他起訴,並因簡翁犯行對社會危害甚深,而向法院具體求刑2年。起訴書指出,被告簡姓老翁去年在捷運車廂內,以下體碰觸女性大腿、屁股等處,分別被台北、士林地院依性騷擾罪判處徒刑3月、4月確定,去年3月才易科罰金執行完畢,連同更早之前的犯案計算,12年來已涉犯相同案件多達11起。簡翁今年2月15日下午4時58分許,搭乘捷運從龍山寺站前往板橋站途中,見有女子坐在位子上,遂站在該女子左側,趁對方不注意時,以生殖器碰觸女子的左手臂,並在女子外套左手臂處留下精液殘跡,事後被女子聞到異味而發現並氣得當場報警處理。北檢偵查時,簡翁辯稱是「漏精」,不是故意的,否認性騷擾,檢方因認為手臂並非「身體隱私部位」,不構成性騷擾,一度將簡翁不起訴,但高檢署將本案發回北檢續查,經北檢重新調查後認為簡翁始終否認犯行,態度惡劣,且其犯行造成社會大眾危害甚深,今(9日)依法起訴並建請法官判處2年有期徒刑。
捷運掏下體狂蹭女乘客!她見衣袖「白濁一灘」氣炸 色翁喊:我會漏精
北部1名70多歲老翁今年2月搭乘捷運板南線,從龍山寺站至板橋站途中,刻意靠近1名座位上的女乘客,接著竟趁對方不注意時,直接掏出生殖器磨蹭女方手臂,還在被害人身上留下一灘精液。老翁到案後供稱,自己因年紀大,常出現漏精、漏尿情形,並非刻意性騷擾;但檢方發現,他過去已有11次在捷運上性騷紀錄,根本是慣犯。據了解,老翁今年2月15日趁著捷運從龍山寺開往板橋途中,見被害人坐在靠走道位置,隨即往對方旁邊移動,並偷偷掏出生殖器磨蹭女方手臂;女乘客當下並未察覺遭性騷,直到下車後發現衣袖上沾有男性精液,氣得當場報警;警方獲報後調閱監視器,根據車廂內畫面循線逮到涉案老翁。老翁到案後辯稱,自己因為年紀大,不時會有漏精、漏尿情形,並非故意要性騷擾,同時自承過去也曾發生類似案件,常常被人誤會等。雖然犯嫌堅稱一切都是誤會,但檢方發現,他從2008年開始就多次在捷運上性騷女乘客,12年來共有11件,其中4件有罪、2件不起訴,另外5件則因和被害人和解得以脫身。檢察官認為,老翁是性騷擾慣犯,過去曾多次被判決有罪,卻仍不知收斂,這次又在捷運板南線上故技重施,惡性非輕,因此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將他提起公訴,並建請法院從重判處最高2年有期徒刑。
噁心電車痴漢!捷運上對熟女磨蹭噴發 男辯「年紀大會漏啦」
「電車痴漢」,並不只是情色片情節,而是真的會發生的現實。一名60歲男子搭捷運時,藉著潮擁擠趁機站在1名熟女後方,竟以下體磨蹭對方的外套,最後更直接留下「白色豆漿」在上面,被害女子到板橋站下車後才發現,氣得前往警局報案,警方調出監視器,傳喚這名男子到案,沒想到男子竟辯稱年紀大,有「漏尿、漏精症狀」。根據《中時電子報》報導,這名40多歲的被害女子上月底從台北車站搭乘捷運板南線,準備搭乘至板橋區,不料同車廂內這名年約60歲的林姓男子,見車廂內人潮擁擠,就興起歹念,故意擠到熟女身旁,並趁機用下體磨蹭對方手臂,最後「噴發」在這名女子的外套袖子上。60歲男子北捷車廂內對熟女做不雅行為,到案辯稱「年紀大會漏」?(圖/報系資料照)當時女子有感覺對方「不停亂動」,左手臂也有被碰觸,但因列車人多,並沒有特別留意,直到她在捷運板橋站下車時,才察覺左手臂袖子上沾有不明液體,赫然發現是體液;她氣得到警局報案並大罵,「變態!有夠噁心」。警方循線調閱監視器,經被害人指認,鎖定住中和的林姓男子,日前將他傳喚到案。不過林男聲稱,他確有靠近這名熟女,但他並非故意磨蹭對方,而是因為年紀大容易「漏尿、漏精」,可能是搭車時「發作」,才會意外噴到對方外套袖子上。警方認為男子說詞不合常理,除了當場訓斥,林男還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被函送法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