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澎湖議員成萬貫詐領助理費829萬 二審認罪判10年半定讞
澎湖縣政府前民政處長成萬貫擔任縣議員期間,把父親及親家等親戚當人頭,詐領議員助理補助費用共829萬多元,一審斥責他犯後沒有悔意,依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判刑12年,二審時成男認罪,改判10年6月,上訴後,最高法院駁回定讞。判決指出,2010年到2014年成萬貫連任兩屆議員,未實際聘用父親及親家、弟媳擔任議員公費助理,竟要求對方提供帳戶當人頭,聘為公費助理,詐領澎湖縣議會編列經費補助公費助理補助費及春節慰問金等費用。高雄高分院考量,國家立法給予議員補助費,本旨係因議員所司地方自治立法等業務龐雜,且常涉及專業,因此補助選用優質助理,協助問政、提高議事品質,但成萬貫詐領助理補助費以中飽私囊,有負選民託付,考量他二審時承認犯行,因此略減刑度,依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判刑10年6月,褫奪公權4年,最高法院駁回上訴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