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車殺警
」帶刀浩克2/火車殺警3大案催生修法 司法介入安置能解決問題?
近年來陸續發生火車殺警案、梁姓男子剁母頭顱案,以及超商女店員遭挖眼案,顯示精神醫療的社會安全網破了大洞,不但讓執法警察隨時面臨自身安危的挑戰,也讓社區居民活在無法預期的恐懼中。對此,法務部和司法院協助修法,由立法院在2022年初通過《刑法》等相關5法修正案,將監護期間延長次數無限制,還在同年底3讀修正通過《精神衛生法》,將嚴重病人是否強制住院改由法院裁定。2019年7月3日晚間,鄭姓男子搭乘台鐵北上第152車次自強號列車,因拒絕補票,在車廂大聲咆哮,警專第一名畢業的24歲鐵路警察李承翰上車處理,突遭鄭男以尖刀刺傷腹部,失血過多不治。一審嘉義地院採用醫師鑑定結果,認為鄭男因思覺失調症發作,妄想有人要對他不利,才刺死員警李承翰,判決無罪、只須監護處分(即強制就醫)5年。這個無罪判決震撼全國,後來二審和三審改判鄭男17年徒刑、強制就醫5年確定,稍微平息民怨。梁姓男子砍母37刀,竟將母親頭顱割下丟擲大樓中庭,高院一度判決無罪,引發社會震撼。(圖/報系資料照)火車殺警案並非單一個案,梁姓男子剁母頭顱案更是驚世駭俗,2018年10月17日晚間,30多歲的桃園梁姓男子在12樓住處與66歲母親發生衝突,竟拿菜刀追砍母親37刀,母親慘死後,梁男以開山刀砍下母親頭顱和左手腕,將頭顱從後陽台丟至社區中庭,把鄰居給嚇壞了。一審桃園地院判處梁男無期徒刑,高院二審卻以他吸毒喪失識別能力為由,改判無罪、不用監護處分,而且當庭釋放,僅責付桃園市政府衛生局,輿論聞訊大譁,後來經最高法院撤銷發回,改判無期徒刑確定。火車殺警案的一審判決、及梁姓男子剁母頭顱案的二審判決,法院統統判被告無罪,引起全國民眾不滿,紛紛要求修法加強社會安全網。不料2021年9月26日屏東又發生超商女店員遭挖眼案,行兇的楊姓男子只判有期徒刑5年確定。這一連串不幸的精障殺人和傷害案件,催生了《刑法》和《精神衛生法》等法律的修正,還促使衛福部負起責任,終於讓設置司法精神病院的政策定案,落腳在高雄凱旋醫院。司法院協助推動修改《精神衛生法》等法律,但司法介入能否改善精障犯罪問題,仍有待檢驗。(圖/方萬民攝)長久以來,部分民眾將思覺失調症患者與暴力傾向畫上等號,使得精障人士汙名化的現象日益嚴重。雖然2019年熱播電視劇「我們與惡的距離」,引發許多民眾對思覺失調症的探討與多方面的迴響,但每當駭人的社會事件發生時,社會氛圍又對精障者不利。政府現在終於願意面對精障者照顧資源不足的問題,但徒法不足以自行,修法只是第一步,設置司法精神病院也只具有事後安置和治療的功能,新法上路後是否真能改善精障犯罪問題,讓患者家屬和社區居民都能擁有免於恐懼自由,仍有待時間的考驗。
刺殺鐵路警獲判無罪 廢死執行長「分享4貼文」力挺:逆風真辛苦
鐵路警察李承翰於2019年7月,因處理台鐵搭車糾紛,被鄭姓男子持刀刺死,震驚台灣社會。嘉義地院30日卻以「精神障礙」為由,一審判鄭男無罪,並以50萬元交保、強制就醫5年,可上訴,宣判結果引起社會譁然,認為判決相當離譜。對此,廢死聯盟執行長林欣怡在臉書分享了4篇貼文,力挺法官的判決。嘉義地院30日以「精神障礙」為由,判鄭男無罪後,除了死者父母相當憤怒外,民眾也對於判決結果不能接受,基層員警更是氣得大罵「太扯!遇到大恐龍(法官),難道有精神疾病都可以殺警察?」(圖/翻攝廢死聯盟執行長林欣怡臉書)對此,林欣怡在臉書分享了4篇貼文,分別為臉書《一起讀判決》的「火車殺警,為什麼無罪?」、司法院臉書對於此案判決的解釋,以及人權律師李宣毅2篇在臉書上對於此案的說明,力挺法官判決,還在文末表示「逆風真的很辛苦啊!」(圖/翻攝廢死聯盟執行長林欣怡臉書)對於逆風的貼文,許多網友仍相當氣憤,認為「難道精神異常就不用負責任嗎?」、「精神異常真好用」、「以後誰敢當警察」、「患者不就醫,卻是死者承擔後果」;但也有民眾認為其實法官判決沒錯,「法官盡力了,強制就醫最大期限就是5年...」、「判決本身沒有問題,問題在精神病的照護網」、「只能說合法,但不合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