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警蹺班回家還詐領加班費 法官被「這原因」感動獲改判
從警28年的黃姓偵查佐,在南投縣警局集集分局任職期間,多次擅離職守返家,還偽造簽到詐領近萬元加班費,檢方依偽造文書起訴,一審認為黃員曾因瀆職遭判刑2年,仍不知悔改,依公務員偽造文書判刑1年1月,二審審酌,黃員返家是為了照顧失智父親,且遭行政處分停職中,認其情可憫,改判8月徒刑。檢方起訴指出,50歲黃姓偵查佐,2023年在集集分局任職偵查佐期間,多次上班時返家照顧年邁失智父親,卻在「員警出入及領用登記簿」簽到,再偽簽加班時數,詐領9741元加班費,檢察官偵結後,認定黃員犯罪事實明確,依公務員偽造文書罪起訴。南投地院法官審理,發現黃員在2018年間,曾犯公務員洩漏國防以外祕密消息罪,經法院判刑2年確定,在2020年6月30日易科罰金執行完畢,卻不思悔悟,判刑1年1月。檢察官與黃員均提上訴。二審法官審酌黃男身為警員,本應恪遵職守、依法行事,卻為探視其生病且失智的父親,便宜行事,心存僥倖,逃離勤務,返回父親住處探望,又貪圖領取超勤加班費9741元,念其已繳回犯罪所得,且犯後坦承犯行,家中有生病及失智父親需要照顧,現在已面臨停職處分,一審科刑部分撤銷,改判有期徒刑8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