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家者聯盟
」居無定所1/艋舺公園改建現生機? 居民憂心危機立現
台北市政府日前宣布,萬華區艋舺公園改建計畫將在明年初正式啟動,這座台北市「遊民聚集地」未來脫胎轉形為「東京表參道」。然而一年半的過渡期裡,沒有棲身之處的遊民勢必四處流竄,附近商家擔心原本平衡的「居住默契」被打破,著名的觀光景點龍山寺周遭街景將亂成一團。由廣州街、和平西路、三水街和西園路包圍的艋舺公園,就位處台北市萬華區富福里,里長許文輝坦言說,從去年市府提出公園改建計畫,附近的里民和商家便紛紛反映,擔心遊民(或稱無家者)最後都被「趕」到騎樓下睡覺;最頭痛的還是隨地大小便問題,因為火車站飯店住了不少外國觀光客,這些亂象很傷艋舺的觀光形象,「只能請警察或社會局將他們帶走,但不久後他們還是會再回來睡。」他無奈地搖頭說。遊民將行李堆放在路邊,飲料、餐盒隨處可見。(圖/林士傑攝)面對公園即將改建,長期棲身於此的遊民們態度倒是顯得從容,遊民「阿輝」(化名)說,「就換個地方睡啊,我本來就不該睡在這個地方」;另一遊民「許仔」也是淡淡地說,「睡覺很簡單啦,別想那麼多。」相較於遊民的隨遇而安,長期關注遊民問題的「人生百味文化建構協會」共同創辦人巫彥德憂心地表示,只有大約不到一半的遊民知道艋舺公園要改建,他們反應很平淡,因為根本沒去想到夜棲地即將消失,接下來的四處為家,恐怕將與附近商家互動更頻繁,甚至因而發生摩擦。包括人生百味等關懷遊民議題的萬華在地公民團體組成「無家者聯盟」(簡稱無家盟),呼籲現下政府應有積極周全配套措施再動工,以免迫使無家者們移居到周邊商圈及公共空間,進而與附近民眾產生衝突。艋舺公園改建問題只是硬體更新,迫使遊民這個長年沉痾浮上檯面,然而如何安置遊民有個容身之所,甚至回歸社會常軌,適當的管理協助才能化解這個社會爭議無家盟認為,台灣在法制面上並未賦予無家者「法定福利」身分,政府缺乏專法引導,無家者很難在政策極協助下回歸正常生活。巫彥德進一步指出,無家者多數是當然貧窮者,卻多數無法申請中低收入戶補助,最主要就是卡在《社會救助法》第三條「人籍合一」,條文規定戶籍地和實居地要一致,但很多人是貧窮到無立錐之地,就這樣硬生生地喪失求助資格,法令照顧不了真正需求者。萬華在地公民團體組成無家者聯盟,呼籲在公園改建前應該有整體配套,貿然動工治絲益棼。(圖/翻攝自無家可歸者聯盟粉絲頁)台北市萬華區發展協會理事長洪文和說,台北市街友成員七成是外縣市來的,「只要發物資就到艋舺公園,這些人就從四方到來。」他說,這是艋舺公園給外界的既定印象,曾經甚至有新北市分局警車將無家者載來萬華,遊民透露警察告訴他「這邊比較好生活」,但遊民問題不該只有台北市承擔,中央應出面協調統整。對此,萬華區立法委員吳沛憶表示,她正與中央機關協調,將《社會救助法》增訂「無家者專章」,並支持增加安置經費,增設無家者安置處所,勞動部也將修訂《就業服務法》,將街友納入就業服務法24條的特定服務對象,並調整街友社工薪點,保障社工穩定支持,內政部也將協助社福團體,媒合街友安置所需租屋。而衛福部日前表示,目前已與地方政府及民團共同商討,替街友尋洽可供安置住所,《社會救助法》修法也增加相關條文,納入加強街友輔導設定。
艋舺公園改建無家者何去何從?無家盟呼籲政府先有配套措施再動工
台北市政府預計明年啟動萬華區艋舺公園的改建工程,期望將艋舺公園的刻版印象從「遊民聚集地」改造為「東京表參道」,變成龍山寺觀光景點的搭配場域。萬華在地公民團體組成的「無家者聯盟」(簡稱無家盟)今日舉行記者會,邀請多位萬華商圈仕紳、在地居民、社區工作夥伴與立法委員吳沛憶,共同呼籲市府應有積極周全的配套措施再動工,以免改建工程迫使大量無家者移居到周邊商圈與社區公共空間,衝擊現有社區秩序。無家盟公布今年7月發起的「艋舺公園使用者需求調查」結果,指出艋舺公園日間的主要使用者是高齡的社區一般民眾(佔53%),尤其是70歲以上民眾的人數最多,而無家者因多半外出工作,反而在公園的人數較少(佔47%),夜間則以露宿公園的無家者佔多數(約佔9成)。市府的改建工程忽略了日間高齡社區民眾的使用需求,以及無家者的居住需求,可預見將迫使大量無家者移居社區公共空間與商圈,打亂現行社區秩序。無家盟指出,透過地毯式調查得知,夜宿於艋舺公園的70位無家者中,有65%可能會在施工期間選擇向外移居,首選移居地點是艋舺公園周圍店家騎樓、第二是萬華區的公共空間,第三是台北車站,這項數據印證了公園周圍店家的擔憂,現行的環境衛生與秩序管理模式失效。無家盟的訪調結果指出,約有6成的公園周圍店家贊成應在社區設立有效納管無家者秩序的地方,例如:一日型住宿、行李存放空間、盥洗及庇護空間等,並有7成的周圍店家認為,政府應提供公共住宿空間或方案回應無家者的居住需求。無家盟建議,台北市政府應提供「多中心、分散式的社區化居住空間」與政策補助,以安頓現行艋舺公園約70位夜宿無家者,同時減緩鄰避效應。過去市府依賴的集中式大型收容所,因距離太遠、鄰避效應強、管制強度高而不具可行性,無法吸收在此案中被迫遷居的多數無家者。無家盟呼籲,中央政府衛福部有責任在《社會救助法》中制定無家者專章,制定《無家者權益專法》並按年編列法定預算,發展對全國跨縣市無家者的公共支持方案,及協助即將無家可歸者在流浪之前就獲得居住支持;《強化社會安全網第三期計畫》亦應通盤規劃全國無家者服務政策,而非僅由地方政府各自為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