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店面公會
」網購肉粽小心觸法 收件人第一次被查獲「要賠20萬」
端午節前夕許多人都會購買肉粽等,不過要小心觸法,防檢署指出,2023年1月至5月10日已查獲53件疑似動物檢疫物,其中包括10件豬肉製品,提醒民眾切勿違規從境外輸入豬肉產品,違者最高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並併科300萬元罰金。防檢署指出,過去兩年端午節前後的三個月(5月至7月),搜獲境外肉粽的比率分別佔全年度的74%(34件/全年46件)及86%(12件/全年14件),且這些商品多來自非洲豬瘟及口蹄疫疫區的中國。防檢局表示,已結合公私夥伴關係,請關務署及中華郵政公司持續加強貨物、快遞包裹與國際郵包等檢查作業外,並請中華民國無店面零售商業同業公會(無店面公會)及其電商會員協助配合,加註防檢疫警語及屏蔽境外違規檢疫物廣告,共同宣導動植物防疫檢疫相關規範,防堵非洲豬瘟等重大疫病入侵我國,務求達到「源頭買不到,邊境進不來」的目標,戮力阻絕境外疫情入侵,維護得來不易的非疫家園。防檢署提醒,根據相關規定,網路販售違規境外動植物檢疫物可處以最高15萬元罰鍰。違規輸入豬肉產品的處罰更為嚴厲,最高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並併科300萬元罰金。若通過郵寄方式輸入豬肉產品,郵包收件人經查證後,第一次被查獲將處20萬元罰鍰,再犯處100萬元罰鍰,處罰相當嚴重,呼籲民眾不要以身試法。防檢署也說明,常見旅客誤攜帶入境遭查獲不得輸入之應檢疫含豬肉產品為肉粽、水餃、披薩、月餅、杏仁餅、雞仔餅、三明治、漢堡、肉鬆蛋捲、肉鬆蝦餅;另常見不得輸入之應檢疫含家禽肉產品為:鴨腎、雞翅、鳳爪、胚胎蛋(如鴨仔蛋)、皮蛋、生鹹蛋、直接採摘未經加工處理之燕窩等,以上均為應申請檢疫的動物產品。防檢署再次呼籲,民眾在網路購物時應注意產品來源,若收到境外動植物檢疫物,應及時撥打動植物檢疫通報專線0800-039131進行報告。切勿在網路平台刊登、販售或訂購違規境外應施檢疫物,以免觸犯法律並遭受重罰。
NCC強推《中介法》 PTT:如同宣布關站
批踢踢實業坊顧問許哲仁(見圖)發言。(圖/張鎧乙攝)通傳會(NCC)強推《數位中介服務法》,昨邀請資訊儲存、線上平台服務以及公協會參加第3場公開說明會,Meta、LINE、蝦皮、網家及公協會等皆出席,質疑該法草案法條定義不清,令人無所適從,線上遊戲業者昨並驚覺也被納管。網路論壇批踢踢(PTT)法律顧問許哲仁更直言,若將PTT納入指定線上平台,如同宣布PTT關站。根據草案內容,目前在台市占超過10%、即用戶超過230萬的Meta(臉書)、YouTube等都將被列為「指定線上平台服務提供者」,得接受最高規格監理。許哲仁指出,草案看似針對具商業服務的公司法人,而PTT是非營利組織,使用人數也不到230萬,但法條卻寫著「與我國有實質關聯」都會被納管,PTT若被納管,不像大平台有足夠資源做到法案規定的特別強化義務,等同命令PTT關站。許哲仁表示,依條文規定,有人反覆提供明顯違反規定的內容,平台須先給予警告,若沒有改善,要給予一個合理期間後,才能暫停服務。許哲仁指出,此規定無疑給予每個帳戶有兩波散布假消息的機會,這是保障網軍們嗎?許哲仁指出,反觀若使用者大量散布特定兒少私密照,這麼重大情節,平台業者若直接暫停服務,可能要被處以50萬元以上到500萬元罰鍰,這是令人匪夷所思之處。台灣連線資深總監許惠嵐憂心,《中介法》是否將LINE、WhatsAPP等,一對一私人通訊及群組對話納管,目前並不確定,如果答案是肯定,「我們覺得相當遺憾」,這不僅涉及言論自由的管制,也違反《憲法》對秘密通訊的保障。且以LINE技術來說,平台不會干預用戶在加密上的通訊內容,若主管機關強行破壞這項服務結構,這將是全世界第一個違反民主架構機制的案例。無店面公會祕書長許生忠直言,《中介法》第28條第4項要求(賣方須經許可、登記或報備,其相關文件之識別證明)問題較大,因每個民眾都可能在蝦皮、Yahoo奇摩是二手商品的賣家,一個簡單的二手商品交易,竟要把真實姓名、電話、地址與電子郵件提供給買方,這違反個資隱私與比例原則。NCC綜合規劃處長王德威表示,電子商務平台必須一定程度掌握平台交易者資料,這牽涉社會問責,若條文有誤解或負荷過重,可以再做調整。
東森、Momo攜手無店面公會 王令麟林啟峰擔任正副理事長
會員超過200家、涵蓋網路購物、電視購物、行動購物、型錄購物等電子商務平台、供應商、第三方服務商及金流、物流等業的無店面公會,新選第3屆理事長由東森集團總裁王令麟擔任,副理事長由富邦媒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林啟峰執掌。簡稱無店面公會的中華民國無店面零售商業同業公會,7日舉辦第3屆第1次會員大會及第3屆第1次理事、監事會議,選出第3屆理事長、常務理監事及理監事,王令麟當選新任理事長、林啟峰為副理事長,理監事陣容包含Yahoo、LINE、Facebook、蝦皮、樂天、全聯、統一、屈臣氏及電子支付業者如街口、藍新、紅陽等。無店面公會表示,過去無店面公會過去舉辦多次兩岸電子商務產業合作及交流會議(搭橋計畫),也帶領業者走遍東亞各國參訪交流(韓國、日本、菲律賓、越南、泰國、印尼、新加坡、馬來西亞等),甚至最遠到印度、斯里蘭卡,積極推動跨境交流。此外,也協助政策的推動及促成修改不合時宜法令,包含了推動開放網路販售醫療器材一級及部分二級、修正消保法第19條增加「合理例外之情事」,讓易於腐敗、客製、個人衛生用品等7類商品可以不用提供7天猶豫期,大大維護賣家的經營環境。還有促成「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的立法,讓非金融機構可以更多參與金融交易、推動電子支付的普及;以及推動電子商務個人資料管理與資訊安全,以健全網購環境。
同遇假冒事件 實體和虛擬通路 業者承擔責任大不同 合理嗎?
台灣人愛買精品,根據調查,每年平均花991億買精品,排名亞太地區第6名。但是,為了省錢又能擁有精品,許多人會買「平行輸入」的產品(俗稱水貨),不過近日一家精品業者透過訴訟,指控「平行輸入」業者賣假貨,就連只是提供販售平台的業者也無端被牽連。無店面公會律師表示,之前發生食安問題時,量販店、超市和超商等實體通路業者下架問題商品後也就沒事了,為何透過網路和電視等虛擬通路業者要承擔賠償責任?另外,檢驗真假的人員是精品業者員工,更引發「球員兼裁判」的疑慮。平行輸入商品就是假貨?代理商鑑定遭推翻惹議「平行輸入」指的是未經過代理商,直接從國外引進的商品,常聽到的說法就是「水貨」。在台灣,同樣的商品,公司貨售價比水貨高,不過因為兩者品質一樣,即使是「平行輸入」,也深受消費者的喜愛。一般來說,「平行輸入」的商品賣得好,的確會影響到代理商的銷量,但這就是商業競爭,法律並不會因此保障代理商,只是近年來,國內出現越來越多代理商控告平行輸入業者的特別案例,但是當中卻發生明顯問題。一名蔡姓貿易商從日本進口一批BURBERRY男用內衣褲,海關懷疑是仿冒品,抽驗一件拍照送給台灣BURBERRY公司鑑定,結果被該公司出具鑑定報告,指這些貨全是仿冒品,因此被控違反商標法。這位貿易商一路喊冤,一審被判拘役2個月,直到二審法官請台北駐日經濟文化代表處,將樣品送往日本BURBERRY製造廠商「福助株式會社」鑑定後,確定為真品,原來是台灣BURBERRY鑑定錯誤,獲改判無罪。另外,一名專門販售手機周邊的鍾先生,向中國進了一批迪士尼角色圖案的手機殼,結果被台灣代理商的稽查員發現並認定是仿冒品,於是迪士尼跨海提起告訴。然而,鍾先生不但有進口證明文件和原本授權書,也是循著正常海關的報關程序,最終檢方認定他販售的是合法商品,判定不起訴。最近又出現一個案例,就是一名陳姓男子「平行輸入」BURBERRY手表,在電視購物頻道和網站販賣,遭BURBERRY英國原廠控告販賣仿冒品,而鑑定方式如同先前蔡姓貿易商一樣,由之前鑑定結果遭日方推翻的台灣BURBERRY公司進行鑑定,最後遭台北地院依詐欺取財、違反商標法等罪判決1年10月徒刑,還須賠償仿冒手錶零售單價700倍償金,約1億5794萬餘元。無店面公會律師認為,有許多不肖人士假藉「平行輸入」之名,行「賣假貨」之實,欺騙消費者和平台業者,的確可恨,也必須要全面杜絕和嚴懲,但是由台灣代理商來鑑定「平行輸入」的商品是否為真,其實是「球員兼裁判」,因為代理商和平行輸入業者本就是「競業關係」,找對手來鑑定,公信力其實存有很大的疑慮,因此最好的做法,是找一家雙方都能認可的第三公正單位進行鑑定,而這樣的做法,不僅能保障「平行輸入」的商品品質無虞,也能給司法單位一個確實的鑑定結果,做出正確的判決。黑心事件實體通路業者沒事 精品是假貨虛擬通路業者卻要被連坐?2009年和2014年,台灣接連發生所謂「黑心油」事件,引發食安危機,包括量販店、超市和超商連忙把問題產品下架,同時還接受消費者退貨。無店面公會律師指出,近年來因為科技發展,就連劣質油也能「化腐朽為神奇」,甚至以違規手法摻偽假冒,希望降低成本;而這樣的出發點,就如同精品的仿冒商一樣,用「以假亂真」的方式賺取暴利。只是,上述的兩次食安危機,相關業者都接受應得的制裁,但是讓這些問題產品上架的量販店、超市和超商等實體通路業者,卻因為下架了就什麼責任都沒有,反觀網路、電視購物等虛擬通路業者,明明也都只是提供平台販賣商品,卻因為賣家提供假貨而要負連帶責任?衡量基準何在?無店面公會律師表示,依據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所提出的「數位通訊傳播法草案」,數位通訊傳播服務提供者,對於其所傳輸之他人資訊,本不負事前審查或事後監督責任,只要符合「所傳輸之資訊係由使用者所發動或請求」、「未改變使用者存取之資訊」、「經權利人通知或知悉其使用者涉有侵權行為後,立即移除或使他人無法接取涉有侵權之內容或相關資訊。」等情形,即可免責,要求網路與電視等虛擬通路業者,負擔賠償之責,將引發高度爭議。台灣BURBERRY等相關業者,至截稿前均未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