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期徒刑
」 無期徒刑 死刑 陳彥翔 縱火 殺人前大甲鎮代表會主席鄭銘富涉貪遭通緝 追訴期滿獲免訴
大甲鎮瀾宮副董事長鄭銘坤的哥哥、前台中縣大甲鎮代表會主席鄭銘富,因涉貪汙等8項重罪遭起訴,但他於1997年逃逸至大陸,遭通緝至今24年,台中地院以他追訴期已滿,日前判決免訴。鄭銘富是鄭銘坤的三哥,在台中縣市合併之前,當選大甲鎮代表與代表會主席,1996年涉入教唆殺人案,被列為治平對象且判刑7年半,在偵辦該案時,中檢發現他於擔任大甲鎮代會主席期間,涉嫌貪汙且經營賭場,以8項罪名對他提起公訴,但鄭卻於1997年11月間趁著交保機會潛逃至大陸,台中地院於2000年8月25日發布通緝,至今已逾24年。判決書指出,鄭銘富遭中檢指控他觸犯修正前貪汙治罪條例的「違背職務之行為期約收受賄賂或不正利益罪」、「於非主管或監督之事務利用身分非法圖利罪」、修正前刑法「妨害公務罪」、「妨害自由罪」、「行賄罪」、「妨害自由罪」、「意圖營利賭博罪」、「普通賭博罪」等8項罪行。其中,修正前的貪汙治罪條例「違背職務之行為期約收受賄賂或不正利益罪」是10年以上至無期徒刑,得併科最高300萬元罰金,追訴權時效期間為20年。判決書指出自鄭犯罪終了日是1995年12月22日,因鄭逃匿,台中地院於2000年8月25日發布通緝,從犯罪終了日起算,加上20年時效、因通緝而時效停止進行的5年,加計偵查起至發布通緝期間,再扣除起訴至繫屬日期,計算後鄭貪汙收賄追訴時效已於今年10月10日完成,判處本件免訴。
4度酒駕入監服刑!彰化男出獄第7天再喝醉 騎車自撞害友人重傷亡
彰化一名顏姓男子因四度酒駕遭吊銷駕照且入監服刑,於今年3月底出獄第7天,再度飲酒8小時後騎機車,途中自撞路旁圍籬,造成後座許姓友人傷重不治。彰化地院國民法庭近日也依酒駕致死罪判處顏男有期徒刑8年6個月,並要求執行刑前進行1年戒治。判決書指出,21歲顏姓男子於2021年因酒駕遭起訴,經台中高院判處合併執行5個月有期徒刑,隔年又2次酒駕,合併判處10個月有期徒刑。今年3月25日刑滿出獄後,3月31日便於田尾鄉龍奉宮飲酒從上午9時喝至下午4時,期間啤酒不斷,喝醉後仍執意騎機車,最終載著許姓友人返家途中發生事故。根據警方調查,顏男在彰化埤頭鄉中南路附近失控撞上農地圍籬,後座的許男因頭部著地重創當場失去生命跡象,送醫急救後仍不治身亡。警方測得顏男酒精濃度高達每公升1.31毫克,遠超法定標準。被害人許男的弟弟憤而對顏提告。彰化地檢署指出,顏男已多次因酒駕遭判刑,其駕照早已吊銷,但他屢教不改。此次肇事距離其出獄不到一週,彰化地檢署認為顏男於10年內再犯酒駕致人於死,行為重大惡性,遂依刑法第185條之3的酒駕致死罪起訴,並建請法院判處無期徒刑或至少5年以上有期徒刑,並科300萬元以下罰金。彰化地院國民法庭審理此案,認為顏男未具駕駛執照卻騎機車外出,且明知酒後駕車危險仍執意上路,過程中曾摔車1次卻未停止,最終導致許男因頭部重創死亡。法官指出,本案肇事情節離譜,顏男已多次因酒駕遭有罪判決,此次犯行距前案執行完畢僅一週,顯示再犯機率極高。國民法官討論後考量,被告顏男具中度智障,且自首後坦承犯行,但未對被害人家屬進行賠償。被害人許男生前家庭經濟困難,其妻長期失聯,獨留智能障礙女兒一人,如今更需依靠其弟接濟生活。國民法庭最終判處顏男有期徒刑8年6個月,並在執行刑前進行1年戒治。
37死刑犯30人評議簿已銷毀 吳宗憲嘆判死機率微乎其微
日前,死刑經憲法法院宣判有條件合憲,遭批實質廢死。國民黨立委吳宗憲今(19日)指出,37名死刑犯中,竟有30名的評議簿已銷毀,因此無法證明其經一致決情形,均可符合非常上訴的條件,未來判死機率微乎其微。他表示,「如果司法還有一點溫暖,不應該只留給死刑犯」。 吳宗憲指出,今日質詢檢察總長得知,37名死刑犯中30件評議簿已銷毀,因此,檢察總長表示無法證明一致決,均可符合非常上訴的條件,且已通知這些死刑犯的辯護人來閱卷。反觀被害者家屬呢?在我國缺漏的法制下,他們不是程序當事人,竟沒有閱覽評議簿的權利。吳宗憲說明,評議簿就是法官判決的紀錄簿,假設合議庭有3個法官一起審理,評議簿上會紀錄法官各自對判決結論的意見。例如,3個法官,A、B法官都認為應該判處死刑,但C法官認為應該判處無期徒刑,這個案子就會以法官的多數決的方式判處死刑,而這些過程都會呈現在評議簿中。吳宗憲指出,師鐸獎女教師案遺屬張教授,想要了解當初評議簿的內容,高檢署高雄檢察分署回復「本案非死刑判決,並無調閱必要」,最高法院則說「評議簿限當事人閱覽」,等於院檢,整個司法體系都拋棄他了,這些冰冷的回答,讓這些被制度遺忘的被害者家屬們,徹底心寒。至親被殘忍殺害,卻連看一下評議簿的資格都沒有,「我們國家到底出了什麼問題?寬待死刑犯,卻冰冷對待被害人家屬?」吳宗憲強調,縱使保存評議簿的那7件,也有欠缺就審能力、三審未開辯論庭等可以非常上訴的理由,也就是說,37名死刑犯可能都能成功提起非常上訴,反觀新竹輪胎行縱火案,包括媽媽、小孩、老婆一親等內的至親都被燒死了,8條人命喪生,法官卻認為不足以死刑,那這37名殺人魔將來會判死刑的機率應該是微乎其微。
尹錫悅將出庭親自說明 強調戒嚴不涉內亂罪
韓國總統尹錫悅3日晚因宣布戒嚴,遭到彈劾並面臨多方調查。尹錫悅的律師團隊17日表示,尹錫悅將於憲法法院審理彈劾案時親自出庭說明,並強調相關行為不構成內亂罪。尹錫悅的律師石東炫17日表示,目前未確定彈劾案的公開辯論會日程,但尹錫悅將出庭陳述意見。他指出,戒嚴事件並非為搶奪政權而引發暴動,因此不滿足內亂罪構成要件,反批在野黨更應承擔局勢混亂的責任。石東炫補充,內亂罪調查與彈劾案審理屬於不同性質的法律程序,會分別組成不同律師團應對。他強調,就法律概念而言,內亂罪的指控毫無根據。目前尹錫悅受到韓國檢方、國防部及反貪汙調查人員組成的合作偵查本部調查,若內亂罪名正式成立,尹錫悅和部分涉案人士可能面臨無期徒刑甚至死刑。尹錫悅現已遭限制出境。韓聯社報導,檢方要求尹錫悅21日前到案接受訊問,否則可能向法院申請拘票逮捕。尹錫悅方面尚未明確回應是否配合出席。依現行規定,尹錫悅須在接獲通知書後7日內向憲法法院提交彈劾案答辯狀。若通知書為16日送達,尹錫悅需在23日前提交。憲法法院將對照國會決議書和尹錫悅答辯狀,推進審理程序。此外,韓國警方17日上午再度嘗試查抄總統府內的總統警衛處,以調取戒嚴當天尹錫悅與相關官員的通話紀錄,但遭警衛處以「公務和軍事要地不可擅自入內」為由阻止。雙方對峙近8小時後,警方於傍晚撤離,警衛處表示將於18日告知是否配合扣押搜查。警方表示,警衛處伺服器內存有機密通聯紀錄,其中包括尹錫悅與警察廳長趙志浩的多次通話,被視為案件調查的重要線索。11日,合作偵查本部亦因相同理由未能成功查抄總統室及聯合參謀本部,當時同樣僵持數小時。前韓國國防部長金龍顯17日透過律師表示,執行戒嚴任務的3名司令是被檢警非法逮捕。尹錫悅戒嚴是希望消除國民對國會選舉舞弊的疑竇,並剷除暗中活動的反國家勢力,把正常的國家意志留給未來一代。
學者淪為毒販!台中男以大學農業專業走私栽種大麻 市值近3000萬
台中市2名張姓與顏姓男子,雖然擁有國立大學農業科系學歷,卻未將專業知識應用於正當事業,而是動起歪腦筋,透過走私與栽種大麻進行非法獲利,警方在接獲線報後,成功破獲此一毒品栽種案,並於9月在2人承租的公寓內查獲大量大麻成品及其他毒品物品,市值高達約2850萬元,2名嫌犯隨後被依法羈押。經查,張姓與顏姓男子曾是同一所大學的學長與學弟,均畢業於農業相關科系,畢業後,兩人從事肥料生意,但因貪圖暴利,決定轉向毒品栽種與販賣,從國外網站自學大麻栽培技術,購買大麻種子、各式肥料及栽培工具,並在台中市的老舊公寓內設置大麻栽種場。據了解,兩人並未僅僅限於栽種,還在公寓內進行大麻菸油的製作實驗,並嘗試進行大麻菸油的精製,專案小組於9月進行突襲搜查,發現嫌犯正在進行非法毒品製作,現場擁有大量製毒設備及成品,警方在現場查扣86株大麻活株、2520公克的大麻花成品、乾燥大麻花1萬433公克、大麻菸彈18支、177包毒品錠劑、大麻菸油及製毒工具等,總市值達2850萬元。警方指出,大麻栽種與販售行為均屬重罪,台灣對於毒品管制相當嚴格,大麻依然被列為第二級毒品,違法者可面臨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的有期徒刑,警方強烈呼籲民眾,切勿以身試法,從事任何形式的毒品製造與販售行為,以免遭受法律制裁。
陳彥翔燒8人「請3律師逃死」 法扶15億預算用途曝…多達2.6萬案件
新竹市東大路輪胎行2年前發生嚴重火警,陳家么子陳彥翔因為債務問題和父母發生口角,一氣之下潑汽油縱火,造成8名至親命喪火場,不過近日二審判決出爐,由死刑改判無期徒刑,引發軒然大波。對此,主持人劉寶傑飆罵「法扶基金會」是王X蛋,而1年近15億預算的用途也曝光了。劉寶傑在政論節目《關鍵時刻》痛批,陳彥翔逃死還不是讓他最憤怒的,而是請了3個律師,都是法扶請的,並透露法扶1年有15億的預算,用在被害人身上僅15%,其餘85%都用在加害人請律師,讓他難忍怒火,痛罵「你把我的納稅錢,來弄這種事情!你王X蛋阿你」。劉寶傑開罵法扶基金會。(圖/翻攝自關鍵時刻YouTube)據了解,法扶基金會成立於2004年,是政府捐助成立的私法人組織,屬公辦民營的法律扶助機構,主管機關與捐助成立者為司法院。那麼每年15億的預算都用在哪裡?媒體人張禹宣在臉書PO出2023年的決算報告,26171件扶助案件中,第1名是詐欺犯(5684件),第2名是傷害犯(3943件),第3名是毒品犯(3569件),第4名是竊盜犯(1902件),第5名是洗錢犯(1547件)。張禹宣指出,光是前5名加起來就超過一半,加害人騙了人民的血汗錢,還要用人民的納稅錢幫他們打官司,他認為台灣法律根本把被害人當作永動機,「被騙了討不回來警察會笑你笨,還要繳稅讓騙你的人請到好的律師打官司,不愧是舉世滔滔的幸福之地」。張禹宣進一步表示,沒有夠多的錢還很難當洗錢犯,因此一般人連門檻都沾不上,就算是詐騙人頭戶,多半也是詐團成員,結果「有錢洗錢、沒錢打官司」,還要再從老百姓錢包掏錢,「想想被害人你們要不要臉啊?難怪詐騙犯猖獗至此,抓了又跑跑了又抓,法扶會的預算這樣花,給他一塊錢都嫌多」。
鄭捷殺4人判死「陳彥翔燒死8至親」卻判無期 律師親曝關鍵原因
新竹逆子陳彥翔2022年6月,因和父母起口角,一把火燒了自家的輪胎行,導致母親、妹妹、妻子、3名子女以及大嫂和姪女共8人命喪火場。11日二審判決出爐,由死刑改判為無期徒刑,引發社會譁然。有網友拿出捷運隨機殺人案的鄭捷相比,認為「鄭捷才殺4個就死刑,鄭捷太冤了。」對此,律師林智群解釋兩個案件的差別在於「行為數」。林智群昨日在臉書上表示,有網友提到兇手陳彥翔縱火燒死8人判無期徒刑,鄭捷才殺4個就被判死刑,「鄭捷太冤了」。林智群解釋,兩個情況不太一樣,重點在於「行為數」,陳彥翔縱火,是一個行為,一個放火行為;鄭捷殺人,是四個殺人行為殺了4個人。林智群指出,刑法是看行為數的,一個犯罪行為,就是一個罪或幾個罪,最後從一個最重刑度,而4個犯罪行為,就是4個罪,4個刑度,最後再合併處罰。他以車禍舉例,「高速公路大車禍,前面塞車,一堆車子排隊,後面大貨車直接撞上,前面6台車受損,6人死亡,還是『一個』犯罪行為。」陳彥翔縱火燒死8名至親,11日二審逆轉由死刑改判無期徒刑,令受害者家屬無法接受。林智群11日談及此事,他表示奪走8條人命,而且是親人,一般情況下一定死刑的,但刑法第62條有「自首」規定,陳彥翔自首縱火加上他後悔自己行為,所以法院決定給他減刑一次,「而死刑減一次,就是無期徒刑了。」
廢死聯盟公開招募法務專員 無經驗大學新鮮人「起薪3萬」惹爭議
死刑存廢與否,一直是台灣爭議不斷的話題。新竹市正義輪胎行大火中,縱火奪走8條至親人命的犯人陳彥翔,一審時被新竹地院判處死刑,卻在11日被高等法院改判無期徒刑。再度引起部分網路輿論對「廢死」議題推動者的關注。廢死聯盟同一日在其官方臉書粉絲團推出徵求「法務專員」的徵人啟事,就吸引不少人網友留意,不過不少抵制的網友,都針對這份法務相關工作「起薪3萬」一事展開攻擊。台灣廢死聯盟11日在臉書貼出徵才資訊:「來人啊!2025廢死聯盟徵全職法務專員一名!」希望徵求法律系所畢業的應徵者,並註明刑事法相關領域專長尤佳」,其他條件還包含有專注於死刑案件工作之意願、對於廢死聯盟倡議議題有興趣者等。至於工作內容,則包括處理法務行政(管理個案資料及卷宗等),法案修法及政策研究,辦理研討會、講座、工作坊,以及分擔辦公室常態性工作等。而在工作待遇部分,廢死聯盟標註:「3萬元以上。」並補充說明,此為大學畢業、無工作經驗者起薪;至於實際薪資,會依學歷、經歷或有其他專業調整。根據廢死聯盟介紹,這份工作「工作環境充滿友善人性,將提供相關培訓、同事也都很可愛。員工福利有「除了依勞基法規定的特別休假外,也還你2016年勞基法修法後砍掉的7天假。」,此外還有每年至少1個月的年終獎金,端午、中秋獎金,並提供每2年一次補助健康檢查費用;也和專業團隊合作,提供「心理支持」方案。不過廢死聯盟強調,希望應聘者「至少有在廢死聯盟工作2年的工作規劃。」由於適逢陳彥翔改判無期徒刑話題,網友留言對這則徵人貼文充滿攻擊性,有網友截圖推薦縱火的陳彥翔應徵,還有不少人指責薪資過低:「這種工作會被詛咒,3萬太少了」、「會折壽的工作才給3萬?划不來」、「法務領3萬?你開我玩笑呢?隨便一個餐飲工都比你高」、「沒經驗也沒這麼低,少唬人了。」不過也有人留言緩頰:「廢死不代表壞人,以前我也支持死刑,後來去了解去理解他們為什麼這麼做,才發現自己不一定是對的,是非黑白很多事情其實有討論空間的,一定會有更好的解決方法」、「我對你們的工作很感興趣,我二月會去讀法律碩士,今後我也會關注廢死聯盟,以後有機會的話希望可以去廢死聯盟實習。」
4千人斬富豪爽娶AV女優暴斃! 嫩妻「被控毒殺」今獲無罪判決
日本富豪野崎幸助生前自稱「4000人斬」,並娶了小他55歲的AV女優須藤早貴為妻,未料不到3個月就暴斃身亡,其遺體驗出大量興奮劑,因此警方便認定須藤涉嫌重大,經3年調查後將她逮捕。不過整起案情大翻轉,和歌山地方法院12日認為,儘管須崎確實有犯罪動機,但沒有決定性證據足以判斷她有殺人事實,因此宣判須崎早貴無罪。野崎幸助與前AV女優須藤早貴結婚,卻在婚後3個月暴斃身亡。(圖/翻攝自X)這起轟動日本社會的「富豪野崎幸助之死案」,12日有了最新進展,被指控涉嫌毒害野崎幸助的嫩妻須藤早貴,下午經和歌山地方法院判決,判定須藤無罪。根據《日本讀賣電視台》等日媒引述法官說法,檢方提出的證據不足以支持須藤對野崎下藥主張,認為須崎長時間單獨與野崎相處,行動也確實和平常有異,並有因為財產等動機殺害丈夫,購買興奮劑這點也很可疑,但無法證明她有讓野崎喝下興奮劑。除此之外,法官還表示,光從須藤在網路搜尋的內容與動作,也無法直接證明須藤殺害野崎,另外也無法排除是野崎自己誤食。法官認定檢方「犯罪證據不足」,因此判決須藤無罪。77歲的野崎幸助有「紀州唐璜」封號,他曾在自傳中號稱4000人斬,雖然曾經中風,婚前身體還算硬朗,是「一日三次郎」,然而在與須藤結婚後,健康每況愈下,甚至一度因為漏尿必須包尿布。須藤早貴原本是AV女優,常以素人身分拍攝,野崎是透過高級約會俱樂部認識她,並開出每月給予100萬日圓,約新台幣22萬元的條件來求婚。野崎在2018年5月間被發現死在位於和歌山縣的住家,死因為急性興奮劑中毒,3年後須藤早貴被依殺人罪逮捕,並遭檢方起訴。檢方主張,透過分析附近監視器和手機的健康管理App,認定兇手除了須藤早貴之外別無他人,且她的網路搜尋紀錄中還經常出現「完美犯罪」、「遺產繼承」、「興奮劑 死亡」等詞彙,認為須崎是為了財產結婚再痛下毒手。檢方認為,須藤早貴是以金錢為目的與死者結婚,犯行惡劣且毫無反省態度,向法官求處無期徒刑。不過須藤出庭時表示,是野崎給了她20萬日圓,約新台幣4.2萬元代購興奮劑,而她透過網路搜尋後取得,並在隔天將興奮劑交給野崎,強調並非出於自己的意願取得。針對判決結果,和歌山地檢檢察官花輪一義回應,很遺憾,檢方的主張未能被接受,之後將會詳讀判決內容,並向上級單位請示,做出適當的對應。
陳彥翔縱火釀8死…妻姊痛訴:妹託夢「不甘心」 生前最後一句話曝
新竹市正義輪胎行2年前發生大火,造成一家11口有8人身亡,嫌犯陳彥翔昨(11日)二審改判無期徒刑,讓受害家屬無法接受。陳彥翔的妻子和3名子女也葬身火窟,妻子姊姊回憶妹妹曾來託夢,表示自己很不甘心,而且行車紀錄器還錄到妹妹生前「最後一句話」,才說完就發生火警,一家人至今仍走不出傷痛。陳彥翔妻子的姊姊坦言,事情剛發生不久,媽媽都常常夢到妹妹託夢,說她很不甘心,「不甘心這樣就被他害死,身上還帶了3個小孩子」。6個姊妹感情很好,假日也常常家庭聚會,不理解為什麼明明很愛小妹的陳彥翔竟會發狠縱火,不僅毀了自己,也害其他親屬得承受喪親之痛。姐姐表示,雖然妹妹的LINE已經停用,但她心裡有話,還是會傳訊息告訴妹妹,和她說說話。開庭時勘驗行車紀錄器影像,拍到陳彥翔買汽油回家,妹妹不斷在一旁勸說「不要鬧了!不要點火喔!」豈料下一秒「砰」一聲,整棟房子燒起來,釀成大火,緊接著傳來尖叫聲,屋內的女性全衝上2樓救孩子,但火勢來得又猛又快,唯一的逃生出口被陳彥翔點火燃燒,8個人根本逃不出去。事實上,此案成為大法官釋憲後首例由死刑改判無期徒刑的案件,對於判決結果,家屬難掩悲憤,直呼無法接受,更痛批:「我們的痛,執政者永遠不會懂,憑什麼廢除死刑?」
陳彥翔縱火釀8死改判無期!公民老師:不算最嚴重? 高檢署「被告應判死刑」
新竹輪胎行2022年發生大火釀8死,縱火的么子陳彥翔一審被判死刑,二審卻改判無期徒刑,引發外界討論。而公民老師黃益中表示,「殺了八個至親,這還不算最嚴重?」高檢署也指出,陳姓被告應予判處死刑,研議提起上訴。黃益中在Threads發文,「第一,刑法第 62 條規定自首『得』減輕其刑。並不是『應』減刑,法官不用幫罪犯找理由。」黃益中表示,《憲法法庭113年憲判字第八號判決》解釋,「犯罪情節屬最嚴重」可死刑,「殺了8個至親,這還不算最嚴重?那法官可以告訴我,什麼才是最嚴重之罪嗎?」黃益中說,「第三,刑法第 77 條規定,無期徒刑執行逾25年可以申請假釋。就算要廢死,也應該是終身監禁,而不是用這種假的無期徒刑來混淆視聽。」陳彥翔妻子的3名姐姐11日也指出,對於陳彥翔改判無期無法接受,對台灣司法也很失望,誰能保證加害人出獄不會再傷害其他人。高檢署表示, 本署檢察官認本案陳姓被告基於殺人之直接故意,放火致有8位被害人死亡之罪行,已符合憲法法庭113年憲判字第8號判決所示之個案犯罪情節屬最嚴重之罪行,被告罪無可逭,非永久與世隔絕無以實現正義,應予判處死刑,本署檢察官將於收受判決後,研議提起上訴。
KTV口角殺人案 國民法官審理判無期徒刑
30歲陳姓男子2023年在桃園中壢1間KTV內消費,以為被不認識的謝姓、余姓男子嗆聲,持刀刺死余男。桃園地方法院國民法官認為,陳男僅因不確定的挑釁就殺人天理難容,依傷害、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可上訴。桃園地檢署調查,陳姓男子去年11月19日在中壢某KTV消費,以為謝男等人向他挑釁「衝三小」,陳男出拳打謝男遭反擊,他拿出身上彈簧刀,朝謝男頭頸刺3下,謝男躲過要害。余姓男子上前將陳男推倒在地,卻遭陳男拿刀刺中下腹、胸部,心臟遭刺穿,左側胸腔內大量出血,當場死亡。陳男坦承持刀刺謝、余等客觀事實,但否認有殺人犯意。國民法官認為,陳男的彈簧刀完全刺進余男腹腔、心臟,且刀鋒尖銳,還有部分鋸齒,可使人體臟器嚴重受傷,具有高度死亡可能。另法官觀察監視器畫面,陳男攻擊余男後丟棄彈簧刀,並撿拾散落包包、拖鞋,從容搭車離開,並無酒醉的樣子,因此沒有酒醉致辨識能力降低或因酒醉失去控制力的情形。判決書指出,陳男在販毒案件假釋期間,僅因不確定的挑釁言語,恣意持刀傷害謝男,更僅因余男護友心切,即予刺殺,完全視他人生命為無物,天理難容。考量否認殺人犯行、未與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家屬也無法原諒陳男,認為陳男有永久隔離社會必要,傷害謝男部分處有期徒刑10月,殺害余男部分處無期徒刑,應執行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可上訴。(禁止酒駕,飲酒過量有害健康)
台版柬埔寨案害3命!不法獲利4億 詐團首腦S姊、茶董無期徒刑定讞
震驚全台的「台版柬埔寨」囚禁61人,造成3人死亡、不法獲利4億元。主嫌「S姊」傅榆藺、「茶董」陳樺韋一、二審均遭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其餘27名被告則分別處29年6月到1年2月不等徒刑。其中19人提出上訴,最高法院今(11日)駁回上訴,維持傅榆藺、陳樺韋無期徒刑定讞。判決指出,傅榆藺等人加入以綽號「藍道」(杜承哲)為首所組成之詐欺犯罪集團,在新北市承租旅館房間設立A點據點,接應人頭帳戶提供者(俗稱車主),偕同車主完成網路銀行綁定轉帳帳戶及查驗車主提供之金融帳戶可否使用後,假借領取報酬等由誘騙車主搭乘指派之白牌計程車至B點據點(包括桃園及淡水據點),由負責管理現場之成員(俗稱控員)及幹部分持電擊棒、鋁棒、甩棍等兇器令車主配合,另以毛巾塞口、勒住頸部、上手銬、腳鐐或使用束帶捆綁四肢等方式剝奪車主行動自由,並搜身強取車主之身分證件、金融卡、手機及現金等財物後,將車主拘禁在房間內控管(俗稱強控)。另為便於看管,欺瞞不知情之車主食用摻入第三級毒品氟硝西泮(FM2)之泡麵,使車主陷入昏睡狀態,無力反抗或逃脫。而於車主遭拘禁期間,將車主提供之金融帳戶資料交予境外詐騙機房作為詐欺款項之收款帳戶,再提領、轉匯至第二層帳戶或其他虛擬貨幣帳戶,製造金流斷點,總計詐得新台幣3億9,342萬5,424元。黃女、黃男、林男依序自111年9月26日、同年10月7日、同年10月13日起遭上銬拘禁在桃園據點強控房內,其中黃男屢遭毆打、電擊、凌虐,而強控房內架有多台監視器監控,房外有多名控員及幹部嚴密看管,無法循正常通道離開或對外呼救,浴室窗戶係唯一逃離出口。黃男不堪長期遭拘禁、毆打、電擊、凌虐,在身心受創、極度恐懼下,於同年10月18日冒險攀爬浴室窗戶逃生而自高樓摔落。現場控員發現黃男墜樓後,為免據點遭人發現,僅在群組內通報,未將其送醫,終致被害人因墜樓造成之骨折及器官損傷而死亡。黃女因遭拘禁及電擊,出現腹部鼓脹及大小便失禁,被移置浴室內繼續拘禁。嗣於111年10月27日因肝硬化,腹部腫大數倍,且持續吐血。現場控員回報群組討論後,只對黃女施以急救,未送醫,致被害人終因大量出血及低血溶性休克而死亡。林男遭拘禁、毆打,身體多處出血、瘀傷,又因在浴室跌倒導致小腿受傷,兩側小腿皮膚壞死且發炎細胞浸潤,致不良於行且大小便失禁。嗣於111年10月22日林男右腳腫脹,且流膿、發黑,同年10月25日表示胸悶、呼吸困難,迄於同年10月28日因身體不適,敲打牆壁、捶打地板,不斷喊叫「快受不了」。現場控員回報群組後,接續於3小時內餵食林男共3顆FM2,讓其昏睡,未送醫。林男因患有高血壓、心臟疾病、慢性腎炎、身體多處受傷、腿部傷勢惡化、遭餵食FM2及壓力刺激等原因交乘下,發生胃內壓力性出血、橫紋肌溶解及冠狀動脈嚴重粥狀硬化併有血栓形成,導致心肌梗塞而心因性休克死亡。陳樺韋等人為掩飾上開犯行,將3人屍體分別丟棄在南投縣水里鄉山區邊坡下、桃園市龜山區山坡。最高院認為,關於涂世泓、謝承佑、呂政儀就私行拘禁致人於死,陳樺韋、蔡博臣、涂世泓、鄭育賢、謝承佑、吳秉恩就加重強盜,鄭育賢就非法使人施用第三級毒品,陳樺韋就遺棄屍體罪刑上訴部分,其等上訴意旨,均係就原審採證、認事之職權行使、原判決已說明及於判決無影響之事項,以自己之說詞或持不同之評價,為事實上之爭辯,俱非適法上訴第三審之理由。關於蔡博臣私行拘禁致人於死、謝承佑非法使人施用第三級毒品、吳郁群加重詐欺及張家豪加重強盜部分,檢察官及其等於原審明示僅就第一審判決之刑上訴,除關於刑之部分外,第一審判決之其餘部分,並不在原審之審判範圍。其等就論罪事項再為爭執,顯非上訴第三審之適法理由。最高院審酌,原審及第一審之量刑及定應執行刑,並無檢察官及傅榆藺、陳樺韋、蔡博臣、鄭育賢、謝承佑、呂政儀、鄭建宏、吳郁群、郭宏明、鄭文誠、張家豪、劉宏翊、邱柏倫、李佳文、吳政龍、周長鴻、陳義方等人上訴意旨所指量刑、定刑不當,或未依法酌減其刑之情形。此部分上訴意旨,核係就原審得為裁量之職權行使、原判決已斟酌說明及於量刑結果無影響之事項,依憑己意而為指摘,均非適法上訴第三審之理由。檢察官及傅榆藺等19人之上訴均違背法律上之程式,皆應駁回。
竹市縱火逆子奪8命!陳彥翔改判無期徒刑 妻嫂家屬痛哭「僅孫女遺體完整」
新竹一間輪胎行於2022年6月發生一起縱火事件,縱火兇嫌陳彥翔因長期積欠債務,與家中矛盾激化,在一次與父母的爭執後情緒失控,便購入汽油並在家中縱火,結果導致其母親、妻子、妹妹、大嫂、3名子女與大哥的小孩等8位至親喪命,陳彥翔一審判死刑提上訴,二審今天審酌陳彥翔自首,改判無期徒刑。對此判決結果,陳彥翔父親陳秉成表示「沒意見」,不過陳男大嫂的母親林雪紅感到相當難以接受,死者8人僅她的小孫女遺體是完整的,因為「我的女兒到死還抱著她的寶貝」,令人鼻酸。新竹市輪胎行8死縱火逆子11日二審判決出爐,家屬無法接受,痛訴司法判決讓人失望。(圖/報系資料照)對於無期徒刑的判決,林雪紅直言,「我實在無法相信,這樣草菅人命的判決,這樣辜負8條人命的判決,竟然會發生號稱在重視人權的台灣司法」,她更悲吐,「那一晚的慘劇真的歷歷在目,當陳彥翔在門口潑灑汽油點火之前,他的太太還苦苦哀求他不要點火,但他置若罔聞,冷眼看著太太衝向火場救孩子,他自己卻跳到門之外,眼睜睜的看著自己的母親、妻子、孩子在火海中掙扎、哭喊」。林雪紅心碎表示,「我的女兒到死還抱著她的寶貝,緊緊的抱著,所以只有她是完整的,只有我的孫女是完整的,其他的人真是燒到一個碳化,都已經…我已經無法形容。然後殯儀館的阿姨說,她做了這麼多年,從來沒看過這麼慘的。他(陳彥翔)的媽媽到了殯儀館,肚子裡面還在燒」。她也質問法官,「你怎麼可以做出這種判決?你對得起我們嗎?我辛辛苦苦養大的女兒,還有我可愛的孫女,就這樣走了,我真的沒辦法接受這樣的判決」。林雪紅還表示,「大法官已經明確指出死刑合憲,難道這種殺死至親骨肉、連幼童都不放過的滅門慘案,不正是死刑存在的意義嗎?死刑本來就有嚇阻犯罪的作用,如果連這樣冷血、殘忍的犯行都能免死,那請問什麼樣的案件才該判死刑」,她懇求檢察官提起上訴,並表示不是為了報仇,而是為了正義,認為陳彥翔下手毫不留情,事後毫無悔意「在法庭上還說不知道汽油那麼危險」。林雪紅氣憤怒吼,「我請問在場的各位,請問大家,你們知道汽油的危險嗎?你們知道汽油的威力嗎?他說他不知道!你們相信他有悔意嗎?說什麼他在外面叫,要救火、救他的小孩,他直接衝到火場裡面救,就像他的媽媽、他的老婆、我的女兒一樣,這件事情是你做的,你說你有悔意,悔意在哪裡?你是演給誰看的」,除此之外,她悲憤交加表示,「8個冤魂的在天之靈都看得見,作為死者家屬,我必須替他們討回公道,也必須對廢死這件事情發個聲,希望大家真的不要廢死!不要廢死!不要廢死!還給我們家屬公道,不要給我們家屬二度傷害,給社會一個交代,感謝大家」。另據二審台灣高等法院發言人王屏夏指出,新竹輪胎行縱火8死案件,判決結果,一審死刑判決撤銷,二審改判陳彥翔對直系血親尊親屬犯殺人罪,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依卷證資料,陳彥翔在犯罪自首時,顯露懊悔、自責等情緒反應,甚至有向警員借槍自盡等情形,認為自首屬於真實自首,並非基於減刑或其他特殊目的而為,因此依照刑法自首減刑規定,減輕其刑,量處無期徒刑,本件可上訴。回顧這起案情,2022年,位在新竹市東大路一段「正義輪胎行」發生火警,屋主當時向警消說明,陳彥翔與家人吵架後駕車到加油站買汽油回家,陳彥翔縱火後逃離現場受傷遭到壓制送醫,位在1樓的屋主及時逃生,2樓的4名大人、4名小孩均逃生不及,葬身火海。輪胎行舊址現已成為空地,外觀搭起竹籬掛上廣告看板,一旁貼有1面土地招租資訊。據陳彥翔父親陳秉成表示,該土地45坪,想先對外招租,暫不考慮重建,也不考慮參與都市更新計畫。對於二審判決結果,陳秉成則表示「沒意見」。
新竹輪胎行縱火案燒死8至親 陳彥翔逃死家屬崩潰控法官「惡魔的護航者」
新竹市東大路正義行2022年發生8死命案,屋主次子陳彥翔因與父親發生口角,竟潑灑汽油縱火,導致母親、妹妹、妻子、兒女、大嫂和姪子葬身火海,一審遭判死刑,二審則於11日改判他無期徒刑,讓陳男大嫂母親林雪紅難以接受,怒控法官和辯護律師是「惡魔的護航者」。據了解,陳彥翔因在外積欠債務,2022年6月又因細故而與家人發生口角,而他案發當日情緒失控,竟在家潑灑汽油後縱火,火勢迅速延燒、一發不可收拾,導致全家8人喪命,連自己的妻子和3兒女都遭惡火吞噬。陳彥翔一審遭判死刑,高院認為陳彥翔在現場大喊自己縱火,警方因而立刻將其逮捕,符合自首要件,且在案發後顯露懊悔自責,還試圖向員警借槍自裁而給予減刑,11日改判無刑徒刑,全案仍可上訴。死者家屬則對此結果難以接受,林雪紅11日到庭聽判,直言司法讓她十分絕望,更無法認同廢死趨勢,怒控法官和陳彥翔辯護律師是「惡魔的辯護者」、「給如此惡魔生的機會。」林雪紅質問,燒死母親、兒女、老婆、妹妹、大嫂、姪女8條人命的兇手,竟然還可以逃過死刑,「那還有哪一件案件符合判死刑」,希望法官和辯護律師換換位思考,表示「也許今天的我,會是明天的你們,你們救的是一條惡魔的命,卻可能害死更多無辜的生命,不要再讓自己做遺臭萬年的事!」
縱火燒死8至親!法官認逆子「這句話」符合自首要件 二審改判無期徒刑
新竹一間輪胎行於2022年6月發生一起縱火事件,縱火兇嫌陳彥翔因長期積欠債務,與家中矛盾激化,在一次與父母的爭執後情緒失控,便購入汽油並在家中縱火,結果導致其母親、妻子、妹妹、大嫂、3名子女與大哥的小孩等8位至親喪命,其中只有陳彥翔的父親和大哥幸免。而雖然一審判處陳彥翔死刑,但二審高等法院於11日宣判改為無期徒刑,改判也引發死者家屬的悲憤與不滿。根據媒體報導指出,二審法官認為,陳彥翔在火災現場主動向警方承認「我縱的火」,並哭訴請求救援,符合刑法中自首的條件,再加上其後續表現出悔意和自責,因此決定減輕刑罰。法官表示,雖然陳彥翔的行為極為殘忍,已達死刑標準,但考慮到他在事後的懊悔態度及自首情節,最終將其判處無期徒刑。但此判決並未得到被害者家屬的認可,大嫂的母親林雪紅在法院外痛哭,表示無法理解這樣的判決,並質疑法官的決定。林雪紅回憶起事發當晚的慘狀,直言在陳彥翔點燃火源前,林雪紅的妻子曾苦苦哀求他不要縱火,卻未能阻止這場災難。林雪紅表示,當自己的女兒和孫女被燒死後,屍體的情況令人難以形容,林雪紅痛批這種冷血無情的行為應該受到最嚴厲的懲罰。陳彥翔妻子的兩位姐姐也出席庭審,面對二審法官的改判,他們同樣無法接受改判結果,認為這是一個錯誤的判決。家屬也認為,這樣的結果對他們造成無法言喻的傷痛。林雪紅甚至表示,這場判決所帶來的痛苦,可能成為他人未來的悲劇。此案的逆轉判決及家屬的強烈反應,突顯了死刑與廢死問題在台灣社會中的激烈爭論。社會各界對司法公正與刑罰的尺度仍存有不同看法,而這起慘劇無疑在台灣司法歷史上留下了深刻的爭議。
新竹輪胎行縱火「全家8人慘死」 逆子陳彥翔逃死!改判無期徒刑
新竹市正義輪胎行大火奪走8條人命,而縱火的人就是輪胎行屋主次子陳彥翔。陳彥翔落網後辯稱,自己只是潑汽油想嚇嚇爸爸,沒想到叼菸的菸頭掉落,才導致火災發生。一審,新竹地方法院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判處陳彥翔死刑,褫奪公權終身。不過案經上訴,高院今(11日)改判無期徒刑。據了解,陳彥翔平時沉迷線上賭博電玩,過去就曾因為缺錢跟銀行借貸,時不時就會和爸媽要錢。事發當天陳彥翔因與長輩發生口角,竟憤而買汽油縱火,燒死了媽媽、妻子、3名子女、妹妹、大嫂以及大哥孩子等8人,其中幼童最大僅7歲、最小尚不滿1歲。事發後陳彥翔被發現面無表情留在火場觀看,遭警方壓制在地。經醫院檢傷,陳彥翔全身15%燙傷,氣管二度灼傷。陳彥翔落網後辯稱,自己只是潑汽油想嚇嚇爸爸,沒想到叼菸的菸頭掉落,才導致火災發生。然而父親駁斥其說法,表示陳彥翔點燃衛生紙後往地上丟,才會引發大火。一審,新竹地方法院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判處陳彥翔死刑,褫奪公權終身。案經上訴,高院今(11日)改判無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曾嘲諷死者家屬「出獄後還有大好人生」 吸毒殺人犯莫名猝死監獄中
蘇格蘭一名因刺殺鄰居而被判刑的吸毒殺人犯托爾(Calum Tole),先前還曾對死者家屬叫囂「出獄後自己才45歲,還有大好人生」。沒想到,托爾最終還是沒能走出監獄,在監獄中去世。根據外媒報導指出,這起兇殺案發生於2011年4月22日,地點是位於英國蘇格蘭丹地(Dundee)洛基地區(Lochee)。當時,托爾和女友都處於吸毒後的狀態,因忘記帶鑰匙而站在公寓外等待開鎖匠。期間托爾不斷向鄰居弗雷澤索要香煙,但遭到拒絕後隨即與對方爆發衝突,後續托爾返回女友公寓,取出一把7英寸長的廚房刀,回到樓道後刺穿了弗雷澤的心臟,最終導致弗雷澤死亡。整起事件發生後,托爾隨即遭到警方逮捕。法庭指出,他此前已有多次暴力犯罪記錄,包括曾在街頭攜帶刀械。臨時法官奧格雷迪(Michael O’Grady)表示,托爾的行為「無法被原諒或合理化」,更痛批其在庭審過程中,缺乏對受害家屬的同理心。之所以會讓奧格雷迪法官如此憤怒,是因為托爾在庭審過程中嘲笑受害者家屬。托爾在2012年於利文斯頓高等法院(High Court in Livingston)被判無期徒刑,最少需服刑18年。當時30歲的托爾曾大聲喊道「振作點!今天真是個好日子!我還活著,18年後我才45歲,還有大把人生。」而沒想到,等到托爾入獄服刑後,HMP Shotts監獄通知緊急服務部門接到來自,表示托爾身體出現狀況。後續托爾被送往蘇格蘭艾爾德里(Airdrie)的蒙克蘭茲大學醫院(University Hospital Monklands),最終於近期在醫院去世,年僅42歲。而警方也證實,托爾的殷並沒有任何可疑之處。蘇格蘭監獄管理局發言人表示,每一起死亡案件,對於所有認識逝者的人來說都是一場悲劇。托爾的死亡目前已通報給蘇格蘭警方及檢察官,將適時展開死亡事故調查。
新北國中生割頸案二審開庭!「乾妹」父母怨判太重 律師狂教「乾哥」作答遭法官制止
新北市某國中去年底發生割頸案,行兇的15歲郭姓乾哥一審被判有期徒刑9年、教唆的15歲林姓乾妹則被判8年,2人認為判太重上訴。二審高等法院5日下午開庭,死者雙親認為2人不斷否認犯行且毫無悔意,郭姓乾哥還一直依照律師林月雪給他的「提示」回答,並由於過於頻繁遭法官制止。二審高等法院5日首度開庭審理,楊姓死者的雙親在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的陪同下出庭,林姓乾妹的父母有露面,郭姓乾哥父母則未出庭。庭訊時,林姓乾妹的父母訴苦,認為一審判決太重。而在開庭時,郭姓乾哥不僅冷眼看著死者家屬,還怒瞪聽眾席的民眾,更在回答法官問題時,由律師林月雪不斷給予「提示」,後來被法官出言制止;林姓乾妹則是沒有表情、一臉漠然,呆坐在一旁,2人也沒有在開庭時向被害者家屬道歉。楊姓死者的父母主張,2位加害者至今仍在法庭上聲稱沒有殺人犯意,也從未道歉,一審法官卻認為郭男、林女「已漸能覺察而反省自身的過錯、不當言行」並輕判2人,因此希望二審可以有更好的結果。楊媽媽表示,當時孩子一早平安到校學習,最後卻看見躺在醫院、心肺遭解剖的畫面,這是她一輩子也無法抹滅的可怕記憶,而她雖然仍然相信司法,但他還是想知道事情的真相,也有意願嘗試進行修復式司法。此外,她認為,2名加害者至少要判30年以上、判無期徒刑才能接受。庭訊結束後,律師林月雪還兩度用外套要蓋住郭姓乾哥的頭,向法警說是擔心郭男的長相曝光,但郭男最後仍將外套掛在手上,大方地離開。
國中生割頸案二審!乾哥庭上怒瞪、沒道歉 死者父母痛批:毫無悔意
新北市某國中去年底發生割頸案,「乾哥」郭姓少年為替「乾妹」林姓少女出氣,持刀刺殺楊姓同學,導致他不幸身亡。一審將郭及林各判9年、8年,兩人不服提上訴,台灣高等法院二審5日開庭,郭姓少年不僅冷眼看著死者家屬,還怒瞪旁聽席的民眾。一審法官認為,郭姓少年及林姓少女兩人,在少年觀護所期間分別經多次諮商、晤談後,已逐漸能察覺、反省自身所犯的過錯及不當言行,因此依法分別判處有期徒刑9年、8年,但兩人認為判刑過重而提出上訴。二審5日開庭,庭訊時郭姓少年冷眼看著死者家屬,並怒瞪旁聽席的民眾;林姓少女則是沒有表情,呆坐在一旁,兩人在開庭時也未向被害者家屬道歉。開庭結束後,死者父母受訪指出,兩名加害者在庭上不斷否認罪刑,辯稱沒有殺人的犯意,至此也毫無悔意,沒有向他們道歉。楊媽媽心痛表示,一個好好的小孩早上平平安安去學校,後來竟是血淋淋躺在醫院死亡,這是他們一輩子無法忘懷的痛,她認為至少要判30年以上、無期徒刑才夠,盼司法能還他們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