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輪姦未成年獲緩刑 德國女「傳訊罵性侵犯」被判有罪…139人被調查剉咧等
德國漢堡市2020年發生驚駭全球的移民輪姦案,受害15歲少女遭11人輪流性侵長達2個半小時,未料這起撕裂族群、宗教與意識形態的事件還未真正落幕,就先有德國民眾因為在What’sApp傳訊辱罵「未被關押」的犯嫌,被法院裁定入獄拘留。綜合外媒報導,該名遭裁定入獄的20歲女子,透過網路找到獲判緩刑的「被害人」電話號碼後,再以通訊軟體辱罵對方「不光彩的強姦犯」、「令人厭惡的怪胎」、「如果不被打,你哪裡也去不了」。漢堡的萬茨貝克地方法院審理後,依侮辱和威脅罪裁定入獄拘留3天。據悉,已報考護理師的女子,曾因偷竊低於25歐元(約新台幣857元)的低價值物品受到處分。另外,除非「受害人」未來因他案被判有罪或裁定拘留,女子的入獄時間將注定比對方更久。女子遭裁定拘留後,也再次掀起德國的瘡疤,涉嫌「錄影」輪姦案的11名17歲到21歲犯嫌中,有1人無罪釋放,剩餘10人有5人是德國公民,其餘為敘利亞、蒙特內哥羅、科威特、阿富汗與亞美尼亞移民,之後只有9人被起訴,最終僅有1人遭判須入獄2年9個月。許多不滿法院袒護強姦犯的德國民眾對此發表評論,但有140人因為對涉案人發表不當言論遭當局調查,而遭判拘留的女子,也成為這140人中第1位被判有罪的民眾。《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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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調搜索副隊長辦公室、住處訊後30萬交保 刑事局:如有違法絕不寬貸
刑事警察局上月底驚傳遭檢調搜索,桃園市調查處先前偵辨一起毒品案件,懷疑刑事局偵一大隊第二隊黃姓副隊長涉與秘密證人勾結,遂持票赴刑事局及其住處搜索,並將黃員帶返偵辦;而黃員偵訊時否認涉及不法,檢方諭30萬元交保。對此,刑事局表示, 本案已由桃園地檢偵辦中,刑事局全力配合調查,也請檢調辦案務必小心求證,本局如有違法絕不寬貸。桃園地檢署檢察官6月28日率調查局桃園市調處人員到黃員的辦公室座位、私人機車及住所執行搜索,29日移送桃檢偵辦,複訊後以30萬元交保;據悉,本案另有桃園市龍潭警分局5名偵查佐也被帶回,複訊後全部請回。檢調懷疑調查局黃員與秘密證人設局,涉及強盜、毒品等不法情事,全案仍須補強證據,因此諭知具保候傳。刑事局表示,本案已由桃園地檢署偵辦中,刑事局辦案秉持鐵面無私原則,全力配合調查、保全證據;另本於無罪推定及兼顧黃員名譽,也請檢調辦案務必小心求證,勿枉勿縱,本局將秉持不掩飾、不庇縱之決心,積極配合檢察官案件調查,如有違法絕不寬貸,從重議處。刑事局強調,本局以公開透明接受檢驗之態度及勇於處理風紀之精神,要求各級主官、主管確實負起勤教嚴管責任,落實考核工作,強化風紀情報蒐集,發現違法、違紀徵候,務必主動積極查處,絕不徇私護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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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國神醫」涉詐領健保費 林聖章二審逆轉無罪
被譽為「護國神醫」的高雄幸福診所負責人林聖章,被控2014至2016年,讓未領有醫師執照的陳姓護理師幫忙看診與開藥,詐領2萬8409元健保費。一審林、陳被依違反《醫師法》非法執行醫療業務罪分別判刑10月、7月,全案上訴二審後,28日均改判無罪。林聖章感謝司法還他清白,他提及,今年4月就已當選巴黎奧運國家隊隊醫,但他遲遲不敢對外說,就是希望能獲得清白,才有資格跟國家隊一起努力。林聖章多次擔任亞運、世大運及奧運中華代表隊隊醫,照料過戴資穎、郭婞淳等名將,郭婞淳臉書中多次提及林聖章,於東京奧運奪金後,更到診所送上感謝,林也被譽為「護國神醫」。林聖章年前遭控指示診所陳姓護理師幫忙看診與開藥,由陳在電子病歷記載病患姓名、就醫日期、疾病名稱及開立藥物品名等資料,同時虛偽記載病患經由合格醫師看診的結果,再由他指示不知情診所人員依據此電子病歷資料製表,按月以電子申報方式向健保署申報醫療費用,共領得2萬8409元。一審橋頭地院傳喚7名證人調查,有證人指稱回診時都是給女醫師在診間看診,沒有其他醫師在場,也沒有碰到林聖章,合議庭認定已違反醫師的非法執行醫療業務罪,將林、陳各判10月與7月徒刑。2人不服判決,上訴二審高雄高分院,合議庭認為證人作證時距案發已8、9年,且林受正規醫學教育並執業多年,收入頗豐,診所另雇多名醫師,不缺人力,受雇醫師薪酬按診次,而非看診人數計算,沒有移出病患減省薪資成本的「微誘因」,也沒有讓林不顧聲譽、鋌而走險,由護理師為病患看診、治病的動機,28日撤銷一審有罪判決,改判2人無罪。可上訴。林聖章獲悉判決結果後情緒激動表示,感謝二審法官和審判長願意花時間調查,10年冤案終於還他清白,也感謝這段時間醫界、法律界及體育界長官都給他力量,包含奧運金牌教練和郭婞淳等人都力挺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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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官媒盯梢台灣政論?羅智強痛批造假 欲製造王立強案2.0
國民黨立委羅智強今天表示,綠媒報導有大陸官媒記者到台灣,「盯梢」政論節目是否「按照腳本罵民進黨」,但整篇內容根本就是造假,因為大陸記者要到台灣採訪的行程,陸委會都全程掌握,難道綠媒是暗示「陸委會其實是吃素的嗎」?羅智強還說,請綠媒不要再「自由發揮」,大家都還記得王立強案,當時蔡英文總統以下府院黨全部出來附和、藉該案牽拖在野黨,但如今王立強案「安在」?王立強就是世紀大騙子,後來民進黨也就摸摸鼻子當沒事,只有倒楣的大陸商人向心被迫留在台灣多年接受偵訊,最後居然也是無罪,難道向心夫婦的人權就不是人權嗎?難道民進黨都沒學到教訓,現在還想繼續搞王立強2.0版?他指出,民進黨大概認為大選贏了就好「要不然你想怎樣、能奈我何」,但事實還是要說清楚,就以台灣的政論節目為例,以來賓、主持人、攝影、製播、行政人員,記者,不知有多少人共同作業,綠媒指大陸官媒就派一位大陸記者,到台灣盯梢,就能監控製播有無按照腳本做,這種說法難道是傻了嗎?如果勉強說她們到台灣參觀製播過程還有可能,光靠大陸一名記者就想監控政論節目整個流程,怎麼可能?他直言,這就是民進黨又繼續吃「抗中保台」的藥,眼見NCC是箝制新聞的黑手,全民撻伐,在野立委要開始修法改革,調整NCC 相關法律,這個時候,綠媒配合出手,目的很明顯就是民進黨要替NCC護航,爭取NCC委員人事同意權闖關,NCC組織法則不要修,讓綠營繼續牢牢掌控NCC,藉以控制媒體,繼續攻擊在野黨「項莊舞劍、志在維護NCC」。TVBS「新聞大白話」主持人王淺秋也質疑,綠媒報導沒有現場照片,只用AI示意圖取代,已有爭議,但更嚴重的是,被綠媒指射的大陸官媒記者,其實是一名女性,但是綠媒的AI示意圖中,大陸官媒記者居然是男性,難道綠媒報導前都沒有查證,陸官媒記者究竟是男是女?當報導內容都還不清楚,民進黨立院黨團卻已經大開記者會呼應,這不會有問題嗎?媒體人陳揮文直言,如果綠媒報導屬實,民進黨政府早發動檢調突襲,如果證據確鑿,為何綠媒報導都不敢寫是哪家電視台的政論節目,綠委沈伯洋不是說他兩個月前就知道?這麼嚴重的事情,沈立委怎不馬上通知檢調、國安局,卻讓大陸記者採訪期限到期後「目送大陸記者離開」,這不是很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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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烏龍!三重便衣警錯認通緝犯誤抓特戰老兵 全被起訴下場出爐
新北市三重警分局1名便衣警員翁姓男子,因誤認路過的黃姓退伍特戰兵為通緝犯,導致雙方爆發激烈扭打,最終導致警民互告,法院經過審理,於25日宣判黃姓男子無罪,而翁姓警員則因《傷害罪》和《強制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5個月及拘役10日。案件起於2022年9月20日,三重警分局永福派出所的翁姓便衣警員,在後竹圍街175巷埋伏,目標是李姓通緝犯,當晚8點多,居住在附近的黃姓男子路過此地,因體型與李姓通緝犯相似,翁男便上前搭住黃男肩膀盤問。黃男是退伍的特戰傘兵,誤以為遇到混混找麻煩,便本能地還手抵抗,未料反而加深翁警誤解,認定黃男就是通緝犯,企圖強力逮捕,雙方爆發激烈扭打,黃男甚至過肩摔將翁男撂倒在地,翁警大聲呼救,埋伏的江姓便衣警員趕來支援,但也被黃男踢中胸口,最終,3人皆掛彩,黃男被帶回派出所後,警方才發現是抓錯人。事後,黃男在網上發文並召開記者會,痛批警方傷人,並指控4位警員涉嫌傷害等罪名,翁男則反告黃男涉嫌傷害,檢方調取事發現場監視畫面,認為雖然翁男誤認黃男,但沒有逃離或呼救,反而動手,同時,檢方認為翁警在黃男被制服後,仍對其揮拳、噴灑辣椒水,並辱罵三字經,強拉黃男到派出所廁所沖洗眼睛,涉嫌公務員假借職務機會傷害、公然侮辱與強制等罪嫌,遂對翁男提起公訴,另外3位警員則獲不起訴處分。在法庭上,黃男強調自己無辜,並聲稱翁警未出示證件便動手,讓其誤以為是混混,且父親在身後,不敢還手,只能不停告訴翁警「你認錯人」,但對方仍不聽,繼續攻擊。法院經過審理後,25日下午4時作出判決,黃姓男子無罪,翁警員因假借職務之權力故意傷害,判處有期徒刑5個月;又因假借職務之權力故意犯強制罪,判處拘役10日,可易科罰金,按照新台幣1000元折算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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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男連2天跑派出所 騷擾員警嗆「X你媽」挨告…結果無罪逆轉
台北市一名陳姓男子,去年10月因不明原因,連續2天前往內湖分局港墘派出所騷擾員警,經副所長勸戒離開,竟當場飆罵「X你媽的」等語,副所長立刻以現行犯將其逮捕。士林地檢署日前審結,結果判陳男無罪,原因也隨之曝光。根據判決書,陳男去年10月12日、13日連續2天,前往內湖分局港墘派出所,不滿遭副所長勸離,當場飆罵「X你媽的」。他坦承有罵人,但絕無侮辱員警的意思,接著解釋當天本來要去報案,卻遭員警驅離。陳男後來打算在派出所外等督察,直到一群員警出來,擾亂他的情緒,因為當時沒有吃藥,他才會失控飆罵「X你媽的」,但強調只有講1次,另一次是員警說的。副所長指出,陳男2天內跑派出所3次,當時請對方離開值勤台,並非用強制力將他驅離,因為陳男表明要找宋姓巡佐,但宋姓巡佐表示不認識陳男,因此他認定陳男有意來滋擾派出所,而陳男待的時間相當長,還謊報子虛烏有的案件,遭到驅離後竟脫口「X你媽的」。士林地院勘驗員警密錄器檔案光碟,認定陳男只有罵1次「X你媽的」,另一句「X你媽的」尚無法分辨是他所為,且雙方對話過程中,陳男多次稱「我情緖上來了」、「我情緒反應」等語,也提出醫院診斷證明書及住院中病歷摘要,足以認定當天是因未服用藥物導致情緒激動。法官認為,雖然陳男多次前往派出所報案,以致於員警疲於應付,但員警勸離後,陳男立刻離開,並未有霸佔值班台的行為,因此干擾員警勤務之情節屬輕微,不足以影響值勤公務,最後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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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緒失控男子派出所內罵警員「X你媽的」被捕 最終無罪釋放
近日,一起在派出所內辱罵警員的案件引發廣泛關注,男子黑黑(化名)因在派出所內,對警員使用髒話「X你媽的」而被當場逮捕,士林地方法院法官經審理後,認為其行為尚屬輕微,最終裁定無罪,案件目前仍可上訴。案件發生在2023年10月,黑黑連續2日無故前往派出所滋擾執勤警員,根據檢方起訴書,當時派出所副所長勸戒黑黑離開,不料黑黑當場對著穿著警服的警員辱罵2次「X你媽的」,隨即被警員以現行犯逮捕,檢方指控黑黑觸犯《刑法》第140條前段之侮辱公務員及同法第309條第1項之公然侮辱罪。然而,黑黑在庭上辯稱,當天他其實是想報案,但被警員驅離,情緒激動下才脫口而出髒話,而且只說1次,士林地院法官當庭檢視了警員的密錄器檔案,發現黑黑確實在影片中1分43秒時說出1句「X你媽的」,但在1分53秒的第2句髒話,無法確定是否為黑黑所說,且證人也坦承,無法確認第2句髒話是黑黑說的,不過,證人提到,在黑黑被壓制時,再次罵髒話。法官進一步檢視黑黑被壓制時的密錄器檔案,並未發現其有罵人的情況,法官表示,黑黑過去多次報案,經查核均屬無端報警,因此當天被警員請離派出所,但站在黑黑的角度看,他可能因為報案未獲得回應,自認受到警員刁難,因而與警員發生口角,在被警員要求離開時,雙方再度起衝突,黑黑情緒激動下脫口說出髒話。法官認為,黑黑的行為冒犯及影響程度尚屬輕微,與反覆、持續的恣意謾罵行為不同,未逾越一般人可合理忍受的範圍,因此,難以認定黑黑故意貶損警員的社會名譽或人格,況且在被警員勸離時,也配合自動離開,並未做出其他妨害公務的行為,難以認定他主觀上有妨害公務的犯意。最終,士林地院法官裁定黑黑無罪,但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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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挺韓市議員選將鄭東元辦餐會遭控涉賄 橋頭地院判無罪
國民黨提名高雄市第二選區議員候選人鄭東元在前年8月,於海鮮餐廳席開19桌辦問政說明會,遭人檢舉涉賄起訴,經橋頭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出席者大多不是選區選民,且對餐會能否左右選民投票行為有疑,判處鄭東元與萬姓、白姓競選幹部無罪,全案可上訴。起訴書指出,鄭東元出身茄萣,是韓國瑜當選高雄市長的挺韓大將,前年獲國民黨提名競選第二選區市議員,鄭東源被指控與萬姓、白姓競選幹部於前年8月26日,利用所屬的金蘭兄弟會在高市茄定區一家海鮮餐廳席開19桌,召開「柯志恩市長與市政顧問鄭東元問政說明會」,每桌餐費4500元,當天有人高喊「鄭東元凍蒜」、「凍蒜!凍蒜!」等口號,鄭男也與助選團隊逐桌拜票,橋頭地檢署依違反選罷法提起公訴。橋頭地院審理認為當天宴請人數約200人,實際到場有投票權的選區選民僅17人,多數非該選區選民,平均每人用餐費用約450元,就一般社會認知是否因此影響投票行為,難以做認定。檢察官所舉證資料,經逐一調查,仍未獲被告鄭東元等人有罪的確切心證,判鄭等3人無罪,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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賈斯汀驚傳遭逮捕!警證實「酒駕拘留中」 週末演唱會恐生變
美國偶像團體「超級男孩」出身的男星賈斯汀(JustinTimberlake)曾獲得10座葛萊美獎,9座告示牌音樂獎,包括2屆「最佳流行男歌手」,同時跨足影壇演出多部賣座電影,堪稱家喻戶曉的世界巨星。沒想到,賈斯汀台灣時間18日驚傳遭到警方逮捕,目前仍在拘留中,原定週末舉辦的2場演唱會不排除生變。美國《ABC News》報導,賈斯汀於美國時間17日晚間酒後駕車,在漢普頓遭當地警方逮捕,目前仍在拘留中,預計當地時間18日出庭。據悉,賈斯汀原定週末要在芝加哥舉辦2場演唱會,並於下週移師紐約麥迪遜廣場花園連2天開唱,如今傳出涉嫌酒駕遭警方拘留,演唱會是否能如期舉辦,仍有待進一步確認。據了解,賈斯汀原本是男孩團體「超級男孩」隊長,2002年解散後開始單飛個人活動,陸續獲得10座葛萊美獎,9座告示牌音樂獎,其中包括2屆「最佳流行男歌手」。2002年,賈斯汀推出首張個人專輯《愛妳無罪》,在全世界銷售超過700萬張,2006年發行的第2張專輯《愛未來式》也獲得巨大成功,讓他一躍成為世界巨星。時隔7年後,賈斯汀於2013年發行的個人專輯《傲視天下》依然人氣爆棚,叫好又叫座,創下個人單飛以來最佳的首周唱片銷,同時他也積極拓展個人版圖,投資眾多,被華語圈粉絲尊稱為「賈老闆」或「大賈斯汀」。不僅如此,賈斯汀更跨足影壇,演出《危險性追緝》、《好友萬萬睡》、《鐘點戰》等好萊塢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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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非法搜索毆傷竊嫌致死 監院糾正警政署、屏縣警察局
監察院18日表示,屏東縣政府警察局員警今年2月因執法過當,將竊嫌毆傷致死,監院通過監委林國明、張菊芳提案,糾正警政署及屏東縣政府警察局;另外,有鑑於近來發生多件警察及監所管理人員執法過當案件,監際也函請行政院儘速推動「禁止酷刑公約」國內法化。林國明、張菊芳調查發現,恆春分局建民派出所警員今年2月16日盤查蔡姓竊嫌時,非法使用警棍將蔡嫌毆傷,其後又違背無令狀搜索之法定程序,將蔡嫌帶至其住所搜索,搜索結束後帶回派出所等侯製作筆錄時,犯嫌昏迷緊急送醫後急救不治。本案警方違法使用警械、未恪遵搜索之法定要件、未落實密錄器攝錄及保存,及於公眾得出入之辦公處所詢問犯罪嫌疑人,故提案糾正警政署及屏東縣政府警察局,並要求議處相關失職人員或移付懲戒。監委林國明、張菊芳指出,蔡嫌非現行犯,且無抵抗、脫逃或攻擊員警之情形,依法不得使用強制力。然詹姓警員盤查蔡嫌時,竟以警棍壓制蔡嫌腹部,並敲擊其雙腳脛骨,造成蔡嫌受傷,同行之傅姓及陳姓警員不但未予制止,且三人對蔡嫌反應腳部疼痛需醫治、需人攙扶而無法自行行走等情,均置之不理,迨蔡嫌於等候詢問時昏迷,緊急送醫仍急救不治。屏東縣警局未督導所屬正確使用警械、落實報告及救護等處置,錯失制止及急救之契機,違失情節重大。監委指出,蔡嫌受盤查時遭非法強制力毆傷,其後在員警質問及要求下,被動接受搜索其住所,員警開始搜索後方取出同意書令蔡嫌簽名,違反法定程序。且監察院另案調查發現,近年來警察人員頻繁違反搜索之法定要件,經法院宣判被告無罪高達38件,警政署及屏東縣警局應儘速檢討改善。監委表示,除本案外,近來發生多件警察及監所管理人員執法過當案件,已達「酷刑」之程度,凸顯基層執法人員對於適切履行職權及人權保障的基本認識不足。故督促行政院應儘速推動「禁止酷刑公約施行法」完成立法,並全面檢視各項行政作為,以落實我國人權立國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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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錢櫃大火釀6死 北檢不服練台生等7人一審無罪提上訴
2020年造成6死72傷的錢櫃KTV台北林森店大火案,檢方起訴負責人練台生7人,台北地院上月依過失致死罪判店長翁珮雯、副店長張惠純、工程師黃思銘1至2年不等徒刑,各緩刑4年;工程行負責人王聖傑判刑3年、經營錢櫃的迪廣公司判罰金30萬元,但公司負責人練台生及襄理陳思宏、謝勇奎3人都獲判無罪。台北地檢署認為判決違反經驗法則、論理法則,將以判決違背法令為由,14日對練台生7人提起上訴。檢方表示,練台生、陳思宏、謝勇奎3人無罪部分,判決無罪理由有諸多矛盾、違誤不當之處,且有部分事實認定錯誤。另翁珮雯、張惠純、黃思銘3人緩刑部分,3人均未坦承犯行,難認態度良好,原審量處有期徒刑1至2年,並宣告緩刑,顯有不當。至於王聖傑雖判處有期徒刑3年,但因其過失行為,造成本案重大傷亡,危害甚鉅,刑度難認罪刑相當。檢方起訴指控,錢櫃林森店2020年2月起,進行增設電梯工程,當時疫情衝擊業績,練台生與幹部決定邊施工邊營業,卻未落實消防防護計畫,同年4月26日承包商王聖傑將儀器充電引發火災,店內消防設備未起作用,造成6死72傷的重大傷亡。北院合議庭審理後認為,林森店店長翁珮雯及副店長張惠純、工程師黃思銘沒有檢視、未盡維持消防安全設備可以使用的義務,也未指揮他人執行,以致錢櫃林森店在工程施作過程中,消防安全設備均無法使用,涉犯過失致死罪。合議庭審酌翁等3人違法的情節程度、造成法益侵害之嚴重程度、本案已有多數被害人達成和解等情狀,將翁女判刑1年2月、張女判刑1年、黃男判刑2年,各緩刑4年,各須提供60到160小時的義務勞務。至於包商王聖傑,合議庭認定他持雷射水平儀充電時,未察覺電池起火,且消防安全設備沒發揮功能,濃煙無法排出、火勢無法抑制,致重大死傷,依過失致死罪判刑3年。合議庭認為,練台生是迪廣公司董事長,其已依法設置、維護消防安全設備,且基於公司分層負責之理由,其不對錢櫃林森店內之消防安全事務負責,不負刑責;襄理陳思宏、謝勇奎對錢櫃林森店內的消防安全事務,依其職務無從負責,3人都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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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24歲女和婆婆發生衝突! 拿鐮刀「狂砍95刀」殺害對方
印度中央邦雷瓦區(Rewa)一名24歲女子,和51歲的婆婆在家中發生衝突後,一氣之下拿鐮刀狂砍婆婆95刀。後來婆婆被送醫後,因為傷勢過重,被醫生宣告身亡,而此案在近期正式開庭,法官最終判處該名女子死刑。根據《印度時報》等外媒綜合報導,中央邦雷瓦區阿特拉拉村(Atrailavillage)一名24歲女子凱禪(Kanchan Kol)於2022年7月21日在家中與51歲婆婆薩羅傑(Saroj Kol)發生爭執。沒想到,凱禪一氣之下,竟直接拿鐮刀狂砍婆婆95刀。事後凱禪的丈夫返家後,才發現母親身中多刀,立刻通報警方,並將母親送往當地桑傑甘地紀念醫院(Sanjay Gandhi Memorial Hospital)進行治療。不過薩羅傑被送醫急救後,因為身中多刀傷勢嚴重,最終仍回天乏術,不幸身亡。而整起案件在近期正式開庭,法官最終判處凱禪死刑。而原先婆婆的丈夫瓦爾米克(ValmikKol)也被列為被告,因為檢察官懷疑是他煽動凱禪去殺害婆婆薩羅傑,不過最後因為證據不足,瓦爾米克被無罪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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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占國軍64箱副食罐頭分送親友 海巡署中校參謀主任被判3年
前海巡署第10岸巡總隊(馬祖岸巡隊)參謀林佑柏等5名職業軍人,在2022年涉嫌侵占64箱國軍副食罐頭,換箱後以交通船偷運回台。士林地方法院12日判處林男3年有期徒刑,並沒收不法所得3萬餘元;另對於4名涉案軍人,上士張菀宇判刑2年8個月;上士曾鈺婷判刑1年3個月,緩刑4年,應支付公庫5萬元;士官長余宗衡判刑1年3個月;後勤官少校曾威仁判無罪;林佑柏指示收貨的鄭姓、潘姓2名友人因涉犯搬運及收受贓物罪,各判刑5個月、3個月,均得易科罰金,可上訴。檢警調查,林佑柏在2021年9月至2023年5月擔任參謀主任,知曉年度撥補的副食罐頭未用罄,且即將過期,在前年1月、4月、10月期間,分別侵占22箱、15箱及27箱,並指示上士張菀宇、曾鈺婷調換紙箱,由士官長余宗衡、少校曾威仁載到南竿福澳港碼頭,以「台馬之星」交通船運回台灣本島,並安排鄭、潘2人收貨,再分送給林男的前妻等多名親友。2023年3月時,海洋委員會海巡署金馬澎分署要求馬祖岸巡隊清查罐頭數量,因此發現這起弊案,林男等被告均承認犯行。士林地檢署認為7人貪圖小利,嚴重損害岸巡人員形象,分依貪污治罪條例的侵占公用財物罪以及刑法的收受、搬運贓物等罪嫌起訴,考量被告均已自白、繳回犯罪所得,各不法所得皆低於5萬元,建請法院減刑,士林地院12日宣告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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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爽正面照曝光 富商委託律師發聲明「侵害肖像權」
6月初鏡週刊體以「百億神秘賭王」為題做報導,其中當事人陳政谷,如今委託林文成、張慶宗、林三元共三位律師聯名發函,提出聲明,認為該案由檢警調查中,相關事證屬於偵查不公開的範圍,該報導在未經查證下刊登出陳政谷照片,不僅違反無罪推定,也侵害肖像權。律師函說明內容共三大點,全文如下:一、本件係受當事人陳政谷先生委託辦理。二、據當事人委託稱:(一)本人因案由檢警進行調查中,相關事證均屬偵查不公開之範圍,且依無罪推定原則,更不應於司法程序進行中,未經合理查證大肆報導。惟貴公司經營之【鏡週刊(Mirror Media)】,在未經查證之情形下,竟於2024年6月4日以「【百億神秘賭王】博羿教父陳政谷獨家照曝光高階警甘願為他當「報馬仔」」、「【百億神秘賭王2】防擄人勒贖重演他自創千坪打手基地營訓練貼身護衛」、「【百億神秘賭王3】新聞台大咖特派淪賭王大將遭收押他的連襟是檢察長」(附件一)等標題,不實報導有關本人之新聞,且未經處理刊登本人之照片,嚴重損害本人權益,令人遺憾。(二)鑒於我國媒體報導侵害司法人權之事例,屢見不鮮。司改國是會議第一分組於2017年4月15日,針對「偵查不公開、媒體影響審判與隱私保護」達成4項決議。其中第2項決議內容為:「本於無罪推定、偵查不公開、保護案件相關人之隱私、尊重多元文化及維護司法公正之憲法原則及精神,研議包括《衛電法》在內的相關法律及草案如《數位通訊傳播法》中,就尚在偵查或審判中案件的報導界線(如限制或禁止媒體拍攝、播出犯罪嫌疑人或案件相關人的畫面、犯罪現場畫面及畫面引用)、標題使用,以及相關案件當事人及利害關係人的司法人權及其對錯誤報導的更正權,制定具有罰則的規範。」(附件二)(三)由此可知,貴公司如附件一之相關報導,不僅違反無罪推定、偵查不公開原則,其中使用本人照片部分,更已侵害本人肖像權。本人因此要求 貴公司於113年6月15日前將說明欄(一)所示報導自網路路平台下架,並以符合上開司改國是會議決議內容之相關規範方式,進行新聞處理。(四)為此,請貴公司於函到後速與本人委任之林文成大律師聯繫(電話:0975-385510;email:lin385510@gmail.com),以利確定相關事宜。如貴公司為遵期履行,本人將依法提起訴訟以維護權益,望貴公司速依旨辦理。三、經當事人陳政谷先生所述均屬實在,爰代為發函如上,請查照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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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歸仁圓環35槍1死槍擊案再度裁定! 槍手二審改判11年6月徒刑
台南歸仁圓環2022年6月9日凌晨近5時,一場酒後口角竟演變成槍戰悲劇,53歲的洪男與綽號「瘋狗彬」的角頭張旭彬飲酒時發生衝突,洪怒嗆「歸仁圓環輸贏」,張男雖未現身,卻教唆吳姓小弟等3人前往,雙方展開槍戰,洪中彈身亡、吳男重傷,案發後,警方迅速逮捕涉嫌者,而12日高等法院台南分院二審對主嫌吳男作出改判,判處他11年6月徒刑,張旭彬則維持原判4年6月。根據警方調查,洪男與張旭彬原本是相識的朋友,但在酒後因洪男教訓張旭彬家的江姓小弟而爆發爭執,2022年6月9日凌晨4時40分許,洪男被友人楊男載往歸仁圓環,而張旭彬的江姓、游姓及吳姓小弟則開著白色汽車在場等候,洪男一到場,即開槍朝對方座車射擊,吳男悄悄走到洪男副駕駛座旁開槍,現場槍聲震耳欲聾,洪男中彈身亡,而吳男也重傷送醫。附近巡警聽聞連環槍響,緊急趕抵現場協助,未料眾人見警後瞬間鳥獸散,警方於現場搜獲1個長槍彈匣、35枚彈殼,警方迅速展開調查,於9日下午就查獲了涉嫌教唆的張旭彬等7名嫌犯。在吳男的開庭時,矢口否認有殺人犯意,僅認非法寄藏槍枝罪嫌,並向法官求情,表示自己以虔心向佛,希望法官能從輕發落,以便籌措賠償死者的和解金,而張旭彬則聲稱案發時已酒醉,並不知道吳男事前帶有槍彈,是遭警方誤導。在台南地院一審判決中,吳男被合併判處13年徒刑,張旭彬則判4年6月徒刑,然而,2024年6月12日二審判決中,吳男的刑期被改判為11年6月,而張旭彬則維持一審的原判;另外,江姓和游姓兩名小弟一審獲得無罪判決,並未提起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