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顧制度
」完善警察照顧制度 内政部:全面提升警勤加給、强化子女教養措施
爲了完善因公傷亡員警照顧制度、體恤警察付出,政府積極調高基層警察年功俸、照顧措施,並且充實各項執勤裝備。內政部長林右昌30日表示,警察執勤時間長且危險程度高,爲感謝警察同仁守護治安辛勞,政府不僅基於警勤加給上全面調高15%,更會強化因公傷亡員警照護及子女教養措施。林右昌説,爲感謝警察同仁守護治安辛勞,政府會持續完善警察照顧制度及執法環境,做最堅強後盾,讓第一線執勤同仁無後顧之憂,安心守護全國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林右昌指出,行政院在今年6月15日警察節前夕,宣布自7月起將近30年未調整的警勤加給全面調高15%,第一線外勤員警每月至少增加1,265元、雙北刑警每月最多增加3,289元,全國近7萬名警察同仁受惠加薪,適時鼓舞基層員警工作士氣。除此之外,行政院也在今年初核定自元旦起將員警每月超勤加班費核發上限由1萬7,000元調高為1萬9,000元,保障員警超時服勤補償權益。林右昌表示,爲強化因公傷亡員警照護及子女教養措施,行政院於今年8月15日核定修正「警察人員執行勤務遭受暴力或意外危害致全失能或半失能及殉職人員子女教養辦法」,將傷亡員警未成年子女每月生活費用補助由1萬元提高為1萬5,000元、學齡前幼兒托育補助由5,000元提高為8,500元,分別調高50%及70%,大幅減輕傷亡員警家庭費用負擔,讓員警無後顧之憂。林右昌强調,警察是安定社會、國家穩定的力量,政府近年陸續調高基層警察年功俸、增訂國道警察危險加成及實施「警察消防海巡移民空勤人員醫療實施方案」等照顧措施,並持續充實各項執勤裝備、汰換警車,另也修正「警械使用條例」保障警察執勤權等。各項措施的實行不但幫助員警實質加薪及減輕家庭負擔,更充分展顯政府對警察同仁的重視,未來也將積極建立更完善的待遇及照護制度,持續照顧守護國家安全的警察人員。
《兵役法》三讀修正 服役10年以上官兵遺族比照遺眷照顧且溯及適用
立法院今天(18日)三讀修正《兵役法》,修正的目的在於對軍人眷屬的服務照顧制度更完善。這次修法增加現役10年以上死亡的官兵遺族,可以比照先前國軍退除役官兵遺眷照顧,並溯及既往適用規定。修法過後增加照顧服務遺眷1410人,每年預算需列大約778萬元。根據今天(18日)立法院三讀通過的《兵役法》修正案第44條條文修正案,其中包含服現役10年以上死亡的官兵遺族,可以比照現今國軍退除役官兵遺眷照顧的相關規定,該法實施前已服役10年以上之官兵遺族同樣適用。但也增訂包含從事其他違法行為致死者、犯罪自殺者、服用酒類或麻醉藥品後駕駛交通工具者、施用毒品並不適用今日通過《兵役法》修正案。依據現行《兵役法》的規定,服役10年以上軍人在服現役期間死亡者,並沒有辦法向退輔會申請為第一類退除役官兵,這樣會導致官兵遺族無法取得遺眷的資格,且無法享有相關規定的照顧服務。立法院院會也通過附帶決議,有關《兵役法》第44條修正部分,服役4年以上、9年以下的第二類退除役官兵是否也要列入,請國防部、退輔會以及衛福部開會討論,並且列入下一次修法參考。另外退輔會榮譽遺族的規定,因和本次修法後不太相符,同時也請併案討論,下次修法時列入參考。
國家人權委員會首次撰寫獨立評估 將交國際審查
國家人權委員會今( 28)日公布「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獨立評估意見書,有別於過去台灣提出的「國家報告書」與「NGO報告書」,這是首次由國家人權委員會提出的獨立評估意見,由人權委員紀惠容、高涌誠共同主持。紀惠容、高涌誠指出,聯合國為了推動落實國際公約,所有締結國際公約的國家,應該在一定時間內提供三份報告,包括「國家報告書」、「與「NGO(非政府組織)報告書」和一份由獨立人權機關撰寫的「國家獨立評估意見書」,交由國際審查委員審查。台灣已簽署的國際公約如兩公約、兒童人權公約、身心障礙公約及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在之前對國際審查都有提出「國家報告書」與「NGO報告書」,但因為當時尚未成立國家人權委員會,均未提出「國家獨立評估意見書」,此次是國家人權委員會第一次撰寫「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獨立評估意見書。紀惠容及高涌誠指出,為了撰寫「國家獨立評估意見書」,了解「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在臺灣落實的狀況,於2021年12月至2022年1月間,啟動一系列焦點團體方式,分別針對性別暴力、性傾向與性別認同與表達、家事移工、不利處境群體之婦女、女性就業與經濟機會等主題,與會團體代表以第一線觀察與經驗出發,提出具體的立法訴求與政策建言,例如數位性別暴力之法制保障、性別變更制度設計、同志家庭收養非血緣子女權利、制定家事服務法專法、育兒照顧制度、移民婦女離婚後之家庭團聚權,以及原住民、身心障礙等不利處境女性低勞動參與率及高失業率等課題。紀惠容、高涌誠表示,以上都是非常重要的建言,有新興議題與最迫切或最弱勢者權益的問題。國家人權委員會將就焦點團體中蒐集到的意見,再邀集相關權責機關進行對話,以釐清爭點,並依據公約條文與國際審查的結論性意見,針對CEDAW第4次國家報告內容提出國家人權委員會的立場與建議,提供國際審查專家參考。
立院三讀通過 父母得同時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
立法院會24日三讀通過「就業保險法第19條之2條文」修正案,刪除父母同為被保險人不得同時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之規定,即父母得同時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三讀條文明定,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以被保險人育嬰留職停薪之當月起前6個月的平均月投保薪資60%計算,於被保險人育嬰留職停薪期間,按月發給津貼,每一子女合計最長發給6個月,同時撫育子女2人以上之情形,以發給一人為限。現行法律規定,父母同為被保險人者,應分別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不得同時為之,這次修法也將相關規定刪除,勞動部長許銘春日前在審查會說明,照顧子女是雙親共同的責任,為讓津貼申請更符合被保險人需求,行政院提案刪除該規定。今天也通過附帶決議,建議勞動部會同銓敘部、國防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及主計總處等相關部會,6個月內完成津貼補助的預算編列及發放法制化的草擬;另要求勞動部及相關部會6個月內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委員會提出完善家庭照顧制度薪資公共化之專案報告,提升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相關孕產假、家庭照顧制度的政策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