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德育
」 太魯閣號 李義祥太魯閣號事故開庭 律師請求變更「不作為殺人罪」
花蓮地院昨(23)日續審「0402台鐵太魯閣號事故」包商李義祥肇事逃逸、過失致死與公共危險等罪,發現李在貨車滑落鐵軌後沒有設法通知列車剎車,也未撥打119或110。罹難者家屬痛心表示,如果李義祥第一時間有叫救護,他的女兒或許能生還,若設法警告列車,死亡人數可能會減少很多,家屬代理律師也當庭請法官變更法條,改以「不作為殺人罪」追究李義祥的責任。院方今天傳喚李義祥及台鐵工務段施工主任熊德育、工務段主辦工程司潘堂益等3名被告,有10多名死者家屬到場旁聽。熊德育說,李義祥在事發後打給他,說工程車故障之類的情形滑落被火車掃到,當時他還擔心貨車司機是否受傷,根本不知道發生這麼重大事故;潘堂益則說,李義祥有無線電,應該直接通知和仁車站及崇德車站,防止火車撞到。蒞庭檢察官林于湄說,李義祥打電話給不具救災救護專業的台鐵人員,對維護交通安全、減少死傷沒有實質幫助;一位罹難者家屬痛陳,事故發生後她的小女兒被壓在座位下,當時時還有意識,送醫途中才失去呼吸心跳,如果李義祥第一時間有通知救護,或許女兒就不會死。罹難者家屬代理律師鄧湘全說,李義祥的吊卡貨車掉到軌道時,他應有防止死傷發生的作為義務及責任,但是,他卻只想處理自己的貨車,還有如何避免自己的法律責任,卻沒有作為去立刻通報台鐵或是去鐵軌上警示火車,以致於傷亡慘重。鄧湘全說,若是李義祥有警示火車提早剎車,就算無法完全剎住,也可減少火車動能,減少一點死傷,他的「不作為」造成了火車撞及並造成49人死亡的重大事故,希望法官能就檢察官起訴肇事逃逸部份,變更法條為殺人罪,以追究其「不作為殺人」的不法行為。李義祥的律師曾炳憲說,事發當天,李義祥以最快時間通知台鐵人員,台鐵應該馬上啟動標準作業流程做後續處理,可見李義祥並非未做任何救助、救援,沒有造成事故的故意。
李義祥意圖甩鍋肇逃罪嫌辯「有照SOP」 台鐵工程司爆:他有無線電卻無作為
今年4月2日的太魯閣列車事故於23日上午再度開庭,法官傳訊3名證人由檢、辯雙方交互詰問,造成整起悲劇最大的主嫌李義祥否認「肇事逃逸」,與台鐵工務段施工主任熊德育對質,稱事發後有依SOP流程通報主管,且叫吊車到場善後。但卻遭台鐵花蓮工務段工程司潘堂益作證,當庭爆料:「李義祥有2支無線電,可直接通報車站叫停火車。」但李義祥卻無任何作為,最終才導致意外發生。事實上,李義祥遭起訴8項罪名,分別是「過失致死」、「肇事逃逸」、「過失致公眾運輸車輛致生危險」、「過失毀損軌道」、「違反政府採購法」、「業務上文書登載不實罪」、「商業會計法」、「稅捐稽徵法」等。檢方針對過失致死、肇事逃逸求處最重刑責。運安會調查記錄顯示,當時卡在斜坡上的貨車,於4月2日當天上午9時27分05秒翻落鐵軌,太魯閣號列車則於9時28分34秒撞上該輛翻覆的貨車出軌,中間有1分29秒的應變時間,然而李義祥卻無任何相關應變作為。台鐵花蓮工務段工程司潘堂益當庭作證透露,李義祥手上有2支無線電,可隨時聯繫施工地點前後的和仁站與崇德站,直接透過站方聯繫列車趕快叫停,無線電都由李義祥簽收保管,不過李義祥卻透過律師否認有簽收並保管無線電。檢方針對「肇事逃逸」起訴是因為,李義祥於事故發生後的25分鐘內撥打10通電話給台鐵主管、吊車行老闆、上游包商等人,明知已造成重大傷亡,卻沒撥打119報警救援,不僅未參與救援行動,還站在邊坡上冷眼旁觀,已構成《刑法》第185-4條「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而逃逸者」,最重可判刑7年。根據《蘋果新聞網》報導,當問到上級主管熊德育時,原先沉默僅透過律師詰問證人的李義祥突然激動向對方說:「我當下是否有問你?主任,挫賽(台語:完蛋了)啊,火車撞貨車,快來幫忙處理。」認定自己有按照施工SOP流程,於事發後通報主管,意圖否認肇事逃逸的罪名。熊德育表示,李義祥於事故後曾與他通過2次電話,通報太魯閣列車「掃到」貨車,但他不知事情嚴重程度,依照程序向上級通報,並於1小時後到達事故現場。也表示施工計畫內有註明施工地點兩側車站緊急通報電話,施工期間若軌道上有障礙物,應照SOP流程先通報鄰近車站,第一時間停駛列車,避免撞擊,打110、119報警緩不濟急。而李義祥明明有無線電及前後2車站的緊急聯繫電話,當列車翻落鐵軌時,應該立即通報兩側車站叫停列車,他卻從頭到尾毫無作為導致重大意外發生,被害人家屬對此委託律師,要求法官變更起訴法條為「不作為之殺人罪」。
太魯閣號事故釀49死!花檢偵查終結 李義祥和越南移工阿好過失致死起訴
台鐵太魯閣號出軌事故造成49死200餘人受傷,事發第15天,花蓮地檢署偵辦釐清,16日宣布偵結全案,工地負責人李義祥和越南移工阿好以過失致死罪起訴。太魯閣號出軌事故偵查終結,主任檢察官周芳怡說明偵查結果。(圖/報系資料照)花蓮地檢署於16日下午1點38分表示偵查終結公告,並於下午2點公開說明偵結情形。據花蓮地檢署日前傳喚相關人士偵訊後,除了工地負責人李義祥和越南移工阿好羈押外,台鐵花蓮工務段主辦工程司潘堂益、花蓮工務段施工主任熊德育則分別諭令30萬、15萬交保;聯合大地監造主任李進福50萬、及衛生人員張齊富財30萬元交保。這起案件偵辦過程中曾引發運安會和花蓮地檢署不同調,主任檢察官周芳怡表示,雖然得知撞擊前曾有人出現在鐵軌旁,但因為畫面短暫加上受限於攝影角度、畫質,無法立即查明身份,檢察官事後勘驗案發現場車輛影像,鎖定了外籍人士特徵,隨即指揮花蓮縣警局進行拘提,也就是逃逸移工阿好。據《中時新聞網》引述周芳怡說法,2日事發當天即成立專案小組,指揮警方全面清查現場,並傳喚可疑人物百餘人,2日和4日也分別查扣列車行車記錄器、記憶卡、現場監視系統及民眾提供的相關畫面後,隨即交由運安會分析,同時也陸續掌握相關資料,包含李易祥在案發前後的通聯紀錄,並傳喚當天和他通話的聯繫者,澄清沒有外界質疑進度緩慢、使被告等人有時間可以串供等情形。
太魯閣號事故疑「阿好」開怪手?花檢借提李義祥和移工問訊釐清真相
台鐵太魯閣號出軌意外,釀禍工程車因過彎不慎,車輪卡進邊坡樹叢,當時工程車司機與一同前往現場的越籍移工「阿好」欲使用怪手吊起車子時,綁帶不明原因斷裂,導致車子滾落鐵軌,列車閃避不及進而撞上。檢警今天上午9點許,將人在看守所的李及阿好分別借提至花蓮地檢署問訊,釐清吊帶、怪手是誰操作及整起事件的真相。據悉,李義祥見工程車卡在邊坡樹叢後,疑似貪圖方便,利用固定廢棄輪胎的綁帶固定工程車,再利用怪手拖至地面,沒想到綁帶卻應聲斷裂,車子進而滾落鐵軌,列車閃避不及進而撞上。但阿好的供詞卻說,綁帶當時根本沒有固定在工程車上,「是掉落而非斷落」。檢警今天上午9點許,將人在看守所的阿好借提至花蓮地檢署問訊。(圖/羅亦晽翻攝)然而,檢警第一時間已在現場查扣落在鐵軌旁的綁帶,發現有多處裂痕,到底是拉斷、掉落還是被現場救援車輛輾斷,目前已送往第三公正單位檢驗。花檢今天上午9點許,將人在看守所的李義祥及阿好個別借提到花蓮地檢署問訊,釐清怪手到底是誰操作及整起事件的真相。此外,花蓮地檢署指揮廉政署、調查站擴大搜索、偵查案情,其中東新營造黃平和、監工「黑猴」林長清2名負責人,因違反政府採購法等罪嫌,被諭知400萬元、300萬元交保,黃平和之子黃文利因違反稅捐稽徵法等罪嫌,25萬元交保,東新營造工地專任工程人員楊金郎因業務上登載不實,5萬元交保。台鐵花蓮工務段施工主任熊德育、主辦工程司工程師潘堂益,分別被依過失致死等罪,諭知15萬元、30萬元交保;聯合大地建造主任李進福、安衛人員張齊富財則也依涉及過失致死等罪,分別以50萬元及30萬元交保。不過檢方為更進一步釐清工程「借牌黑幕」及「分層施工」關係,昨下午3點多傳喚李進福到案說明,訊問到晚上9點多,李才離開,面對媒體詢問,只見他一臉疲憊,不發一語,雙手合十表示感謝大家關心。
李義祥曾急扣求援! 台鐵主任熊德育再遭約談
台鐵太魯閣408次列車撞上落軌工程車,造成50人死、200多人受傷,包括「義祥工業」負責人李義祥、工程車副駕駛越籍移工阿好皆已聲押,花檢也陸續約談10多名關係人,其中事發後還與李義祥同框出現的台鐵花蓮工務段施工主任熊德育,也在中午被廉政署人員移送花蓮地檢署複訊。今(9)日檢警調廉持續搜索約談台鐵相關人員,廉政署分成2批移送花蓮工務段施工主任熊德育、戴姓段長、林姓副段長等4名台鐵人員到花蓮地檢署複訊。據悉,事發當時李義祥第一通電話打給熊德育,熊也被拍到與李義祥在現場同框畫面引起爭議,身分最為敏感。檢方目前已將在場的李義祥、越籍移工阿好2人依涉犯《過失致死罪》聲押,承包商東新營造負責人黃平和、李義祥同夥「黑猴」林長清則因涉嫌《違反政府採購法》等罪,分別諭知400萬、300萬元交保,黃平和兒子違反《稅捐稽徵法》等罪嫌,交保新臺幣25萬元,楊姓專任工程人員涉嫌《業務登載不實罪》諭知交保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