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業稅法
」 財政部 營業稅17年來首調!財政部預告小規模營業稅起徵點調升至10萬 明年上路
17年來首度調整。 財政部23日預告修正小規模營業人營業稅起徵點,預告期一個月, 計明年1月1日上路,其中銷售貨物營業稅起徵點自8萬元調高至10萬元,銷售勞務則自4萬元調高至5萬元,調幅25%,主要是反映期間物價變動。財政部表示,營業稅起徵點是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26條規定辦理,其中買賣業、製造業、手工業、新聞業、出版業、農林業、畜牧業、水產業、礦冶業、包作業、印刷業、公用事業、娛樂、運輸業、照相業及一般飲食業等業別起徵點調整後為每月銷售10萬元。至於裝潢業、廣告業、修理業、加工業、旅宿業、理髮業、沐浴業、勞務承攬業、倉庫業、租賃業、代辦業、行紀業、技術與設計業及公證業等業別起徵點調整後為每月銷售額5萬元。考慮部分營業人可能兼營前兩點所列業別,即同時銷售貨物及勞務,是依貨物及勞務各自銷售額占起徵點百分比合計數加總計算,如果達100%即應予課徵。舉例來說,如果有一個店家月銷售貨物12萬元、勞務2萬元,則因貨物的部分達1.2,勞務是0.4,兩者合計大於1,因此必須課稅。
金融營業稅確定不降了!財政部「兩大考量」維持稅率
金融贏業稅撥入特別準備金金額金融營業稅確定不降了。財政部長莊翠雲16日表示,銀保本業金融營業稅率5%的部分,原本撥入金融業特別準備金,年底落日後「目前沒有調整的規畫」,金融營業稅稅率維持5%,未來稅收將全數進入國庫、用於國家建設。莊翠雲進一步說,主要是依財政部蒐集國際相關資料,台灣金融業的整體稅率,相較國際並沒有比較高。財政部與金管會就此一直密切溝通討論,編列明年預算歲入時也是依不調降的版本,因此,行政院對此案也已知情。財政部指出,決定不調降金融營業稅主要有兩大考量,首先即是與歐洲(特別是英國)、香港和新加坡等地相比,台灣金融營業稅的實質稅率沒有比較高,不存在稅率過高影響國際競爭力、不利台灣成為金融資產中心的問題。第二是,就台灣整體銀行資產報酬率(ROA)、逾放比率和備抵呆帳覆蓋率等指標觀察,台灣銀行業的體質健康,且獲利能力也維持在不錯的水準,顯示5%的稅率並沒有影響銀行健全經營,沒有調整的必要性和急迫性。財政部表示,市場過去常把金融業特別準備金和金融營業稅綁在一起,但其實是兩件事,金融業特別準備金年底落日後,目前帳上未用的準備金將保留在存保;至於金融營業稅率是依《營業稅法》規定,沒有到期的問題。台灣金融業營業稅率原本就是5%,1999年7月為了改善金融機構經營體質降至2%,2014年為健全政府財政恢復到5%,但其中銀、保本業的部分,2%進入金融業特別準備金,且明定金融營業稅挹注金融業特別準備金為期十年。以今年前九月為例,撥入金融業特別準備金的金融營業稅實徵淨額達346億元。明年開始,這筆錢就會和其他金融營業稅一起撥入國庫。至於個人金融儲蓄帳戶(TISA),莊翠雲和金管會副主委陳良彥16日都表示,雙方一直密切溝通。據悉,財政部不反對TISA,但不希望採取再另增扣除額或減稅,而是傾向由金管會引導相關帳戶的投資金額至免稅商品。財政部表示,目前稅制已有很多方式鼓勵個人投資,除了減免租稅,例如手續費減免或優惠也能達到類似效果,未必非要用賦稅手段。
越南成東協第二大勞動市場 勤業眾信:台商須注意「這件事」
據越南統計局資料顯示,台灣2024年1至8月對越南出口金額達2600多億美元,年成長近16%,隨著電子產品和機械設備等關鍵出口項目表現亮眼,越南成為全球重要的製造與出口中心,不過勤業眾信表示,越南近年正在進行所得稅法、營業稅法與關稅法規的大修改,台商應留意稅務法令的改變,與投資優惠的發布。因為美中貿易戰,不少台灣製造業轉往越南投資設廠,越南政府也計畫自2024年起實施半導體產業國家戰略,目標在2030年成為半導體晶片設計、封裝和測試的中心。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14日舉辦「2024台越投資交流會」研討會,勤業眾信總裁柯志賢表示,供應鏈重新洗牌的局勢下,越南受惠於地緣優勢以及豐沛的勞動力資源,成為東協第二大勞動力市場,越南製造業也正在轉型,從傳統的勞動密集型模式、轉為技術密集型產業。儘管目前越南仍有技術勞工與專業人才不足的困境,但透過招商優惠政策和不斷成長的貿易缺口,仍帶動許多投資機會。柯志賢表示,台廠應留意稅務法令的改變與投資優惠,以及分析貿易結構的轉變,以填補新的貿易缺口,降低投資與營運風險。近來越南稅局之緝查力道逐漸加強,不可不慎。勤業眾信稅務部資深會計師李嘉雯建議,預計投資越南的台商需留意台灣CFC法令之規定簡化控股架構,並評估適用台越租稅協定。企業應注意企業所得稅、增值稅、外國人承包商稅以及移轉訂價等遵循及申報時程,若有外派人員至越南,須留意越南當地外派人員福利及員工個人所得稅相關問題。勤業眾信策略、風險與交易服務執行副總經理黃俊榮表示,就併購角度,主要有兩趨勢,第一為國際製造業進入越南市場多採自行建廠模式,或收購撤離之公司取得用地再進行投資;第二著眼越南之內需市場,日本和新加坡為首的外資表現活躍,主要聚焦於金融、醫療、房地產等消費產業。著眼越南未來消費力成長、支出提升,及消費信貸滲透率偏低的機會,預期越南市場將持續吸引多方關注,在全球經濟中扮演更重要的角色。
統一發票經費明年增35.4億 財政部:加開組數讓民眾享受小確幸
根據財政部規劃,114年度統一發票給獎及推行經費達到187.8億元,較113年度增加35.4億元,財政部表示,統一發票的經費有9成是規劃給獎獎金,因此明年的給獎獎金也會增加,一定會加開組數讓民眾享受小確幸。根據《加值型與非加值型營業稅法》規定,為了防止逃漏、控制稅源及促進統一發票進行,財政部可以訂定統一發票的給獎辦法,其經費由全年的營業稅3%的總額以資支應。而根據規劃,114年度營業稅的稅課收入3830億元,較前一年度增加555億元,也帶動了統一發票的經費,因此規劃114年度的經費高達187.8億元,也較前一年度增加35.4億元。財政部官員表示,統一發票經費扣除一些行政和委外開獎等費用後,幾乎都是用於給獎,獎金占經費超過9成,因此明年的獎金也會增加,也就是說當經費相當有餘裕時,就會加開組數。根據財政部的規畫,今年的3到12月期共計5期,各期統一發票開出特別獎1組、特獎1組,頭獎至六獎各3組;雲端發票專屬獎100萬元獎30組、2,000元獎1萬6,000組、800元獎10萬組及500元獎195萬組。如果加開組數的話,財政部應也會先規畫加開雲端發票組數,以鼓勵民眾使用雲端發票。
國內碳權交易即將上路!賣方要繳營業稅
國內碳權交易即將上路,財政部21日明確表示,買賣雙方的交易要課徵營業稅並開立統一發票,但收取的手續費是匯入溫管基金,是處於「特別公課」免納營業稅;若為外國企業的碳權交易,則是碳交所來繳納。環境部7月1日公布《溫室氣體減量額度交易拍賣及移轉管理辦法》,並且在8月15日施行,外界預期,國內的碳權首筆交易將會在9月進行。在此之前,財政部與環境部釐清碳權交易型態並且確認營業稅的課徵方式。財政部表示,企業提供溫室氣體減量額度,也就是碳權於平台上交易,是用溫室氣體增量抵換、或從溫室氣體的排放量中扣除,在稅法上所稱具有「財產價值」的權利,應依法課徵營業稅。而依據《加值與非加值型營業稅法》規定,碳權是屬於銷售「勞務」,賣方在境內銷售,要課徵營業稅且要開立統一發票給買方。不過,透過碳權交易平台交易,平台會向買方收取手續費,為交易價格的5%,財政部也向環境部詢問,手續費如何運用作為營業稅的課稅認定。經確認,手續費是碳交所從買方的專戶中收取之後,匯入環境部的溫管基金,未來是運用於環境部的主管業務,因此財政部也釐清該筆手續費是屬於「特別公課」,不屬於營業稅課稅範圍,免課營業稅。但是環境部委託碳交所經營交易平台,碳交所向環境部收取服務費,這部分財政部還是要向碳交所課徵營業稅。至於外國企業,則是透過委託受託代銷契約在平台上交易,其營業稅則由碳交所來繳納。
2支冰淇淋賣75萬!財政部證實「發票已追回」 加碼曝誤開自救法
台南市南區咖啡廳「More Cafe x NMTH台史博店」日前因員工疏忽,勿將2支單價75元冰淇淋的數量輸入成10002支,意外開出總價高達75萬150元的「天價發票」,嚇得店家連忙在各大網路平台發文尋人。對此,財政部證實,在網友及媒體熱心轉發下,該張發票已追回,同時分享誤開發票的補救方法。財政部表示,前陣子台南一間咖啡廳店員開發票時,誤將2支單價75元的冰淇淋打成10,002支,而開出總價75萬150元的發票,店家緊急PO文尋人,所幸在網友及媒體熱心轉發下已追回發票。像這樣開錯發票的案例還不少,或許剛好店員忙得暈頭轉向,最好的做法就是收回錯誤發票作廢重開,但如果聯繫不上發票主人,法規也有補救的空間。財政部指出,在可追回發票的情況下,業者可依以下步驟辦理:1、向消費者收回原發票並註明「作廢」字樣;如果是電子發票證明聯或雲端發票,須將作廢資訊上傳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存證;其他紙本發票,則將作廢收執聯黏貼於存根聯上2、開立正確發票給消費者3、申報營業稅時,在當期統一發票明細表中註明作廢資訊財政部進一步說明,如果發票追不回,也可以主動報備,程序如下:1、備妥申請書,敘明錯誤事由、發票種類、字軌號碼、正確金額,更正後發票存根聯影本及相關證明文件2、主動向稅籍所在地國稅局報備3、申報營業稅時,依「正確銷售額」申報財政部提醒,在未經檢舉或稽徵機關調查前,主動更正及報備實際交易資料,一年內未滿3次免罰;如果一年內發生第3次以上,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48條規定,按正確銷售額處1%罰鍰,最低不得少於1,500元,最高不得超過15,000元。
新內閣第5波名單 史哲、陳時中列政委
前衛福部長陳時中。(圖/報系資料照)4/23內閣發布名單準閣揆卓榮泰23日上午10時將公布第5波內閣人事,包括財政部長莊翠雲、海委會主委管碧玲、僑委會委員長徐佳青、行政院人事長蘇俊榮留任,農業部長由代理部長陳駿季真除、行政院主計長由台南市研考會主委陳淑姿出任。另據了解,7至9位行政院政務委員已安排過半,新敲定陳時中與史哲。屬於總統職權的國安、兩岸、外交首長,準總統賴清德將在周四親自公布。賴清德10日宣布由前民進黨主席卓榮泰出任行政院長後,卓榮泰陸續公布4波內閣首長名單,今天上午10時預計由卓榮泰在台大醫院國際會議中心公布第5波,也是最後一波內閣人事記者會。人事記者會完結篇 留任者為多相較於前幾波新人輩出,這波名單以留任為主,莊翠雲去年1月底才接任財長,她出身國有財產局背景,與歷任財長多為財稅或國庫系統出身不同,但1年多來推動「囤房稅2.0」、「新青安貸款」等政策,切合打房、協助青年等社會需求,表現獲肯定。黨政人士表示,現股當沖降稅優惠今年底屆期,金管會已建議財政部延長,加上營業稅法、證交稅條例修正案,以及朝野未來攻防重點的財劃法修法,都需要有經驗的財長來因應,莊翠雲是最適合人選。管碧玲、徐佳青與蘇俊榮,是卓榮泰先前已徵詢、確定留任,一併在今天公布。農業部長先前一度傳出前農糧署長胡忠一呼聲高,胡在今年初已退休。不過黨政人士分析,去年7月底前農業部長陳吉仲因雞蛋進口問題請辭,陳駿季臨危受命,表現穩健,是出線的原因。政委已排定6名 鄧振中留任陳淑姿從台南縣市合併前的市長許添財,到合併後的市長賴清德、代理市長李孟諺、現任市長黃偉哲,一路都受到重用,賴清德任台南市長時期,陳淑姿讓負債千億的台南大幅減債,儘管她在2022年初已退休,但被黃偉哲重新起用出任市政府研考會主委,負責規畫市政方向,卓榮泰在內閣徵詢之初就傳出她會接任行政院主計長。國安會祕書長顧立雄已內定國防部長,蔡英文總統日前並證實,總統府祕書長林佳龍將接外交部長、外交部長吳釗燮則回鍋國安會祕書長。國安局長蔡明彥也將留任,陸委會主委由海基會副董兼祕書長邱垂正轉任、行政院副院長鄭文燦則出任海基會董事長,國安、兩岸、外交人事,由賴清德周四親自對外公布。行政院政務委員雖未列入內閣人事發布名單,但據悉,7至9名政委名額,已安排6位,現任政委鄧振中將留任,繼續負責與美洽談《台美21世紀貿易倡議》,我方正爭取第二階段談判在台北舉行。劉鏡清、陳金德 皆兼任政委準國發會主委劉鏡清、準國科會主委吳誠文、準公共工程會陳金德都將兼任政委,前衛福部長陳時中也內定新任政委,督導衛福部業務。此外,文化部長史哲也預定在新內閣接任政委,負責文化、教育等政策的整合,史哲雖是菊系人馬,也與賴清德熟識,在賴擔任台南市長時,史哲正在高雄市政府任職,兩人在市政議題常有合作。雖然史哲在高雄市府任職期間有些爭議,不過,黨內人士認為,史哲是出名的點子王,黨內人緣和溝通能力都不算差,加上內閣幾波人事都有菊系人馬,循前文化部長李永得模式,從文化部長轉任政務委員也不失為好的安排。
「月經平權」三黨有共識! 生理用品免營業稅可望快速通關
立法院開議至今朝野紛爭不斷,不過,下周財政委員會將審查「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修正草案」,三黨的提案難得共同爭取「月經平權」,明列月經生理用品免營業稅。國民黨立委吳宗憲表示,相信此案不用走到協商,就能盡快通過並實施。民進黨立委黃捷也說,三黨共識對社會的性別友善環境是好的開始。朝野一片和諧,也讓此法有望成為本屆首件完成修法的草案。民眾黨團於上屆就曾提出過月經平權修法,然進度卡在一讀付委後就無下文,此次捲土重來再次提案。民眾黨立法院黨團副總召黃珊珊說,生理用品免營業稅其他各國很早就有,台灣算是落後,英國、肯亞等都免稅,蘇格蘭甚至免費,現在台灣也要做到免稅,但她希望5%營業稅可以回饋到消費者,而不是生理用品價格不變。民進黨立委黃捷也提案表示,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第12條指出:「締約各國應採取一切適當措施以消除在保健方面對婦女的歧視」。為符合意旨,可透過減免生理用品課稅,以減緩女性的財務壓力。國民黨則由立委吳宗憲、牛煦庭等人共同提案,其強調生理女性需比男性多支出一筆費用,然而在薪資水準上卻沒有與男性相同,甚至更低。根據勞動部所公布之「111 年我國兩性薪資差距」,女性平均薪資低於男性,薪資差距高達15.8%,每月購買的生理用品還需課徵加值型營業稅,實為不合理。由於藍綠白難得有共識,提案立委吳宗憲即表示,雖不敢說此法可能是第一個三讀通過之法案,然大家都有共識的情況下,進程應該會很快,相信不用走到協商就能盡快通過並實施。據估計,每位女性一生花費在生理用品上約9萬餘元,若以我國5%營業稅估算,每位女性的生理用品約營業稅負擔約4000多元,我國每年約課徵生理用品營業稅約1.7億元。台灣婦女團體全國聯合會理事長彭渰雯對此樂見其成並表示,雖然不是每個女性都無法負擔起生理用品,但世界各國越來越注意月經貧窮議題,並檢討為何是女性長期承受這些成本,但除了衛生棉外,也應納入如月亮杯、月亮褲等進而鼓勵重覆使用的生理用品。
文化即國力 立委籲修法實體圖書免徵營業稅
立法委員邱志偉20日開記者會指出,中華民國出版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2023年出版產業市況調查顯示,有六成的業者營運績效仍在衰退;同時有不少大型書局倒閉與歷史悠久之月刊停刊,已到了出版業存亡的關鍵時刻,他因此提出《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修法,減輕出版業者之賦稅負擔,更呼籲文化部比照日本經產省模式,成立專責單位振興出版業,提升文化力就是提升我國國力。邱志偉表示,根據出版公會統計,有六成受訪者表示2023年出版業之整體市況仍在衰退,其中衰退11-20%者達21.3%,衰退超過30%者也高達6.6%,且預計今年獲利衰退的業者更超過4成。從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布的家庭收支調查數據顯示,2023年國內家庭平均每戶儲蓄金額創下歷年次高,今年超額儲蓄高達3.8兆,創近年新高,但國人在文化支出上卻仍保守。政府應當引導民間與企業多加消費購買書籍等出版品,避免儲蓄提高卻不願意購書的扭曲現象,若文化力無法提升,長期更可能扼殺我國國力。邱志偉強調,從2013年至今持續長期關注出版產業的狀況,卻不斷看到出版業的產值創新低,因此將提出《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盼能將實體圖書皆免徵營業稅,降低出版業成本。邱志偉指出,第十屆就已經提出修正草案版本,新的會期開始就再次提出此案,雖然文化部在2021年已實施《文化藝術事業減免營業稅及娛樂稅辦法》,將圖書免徵營業稅,但僅有五年至十年期限,唯有入法才能真正長期對出版業有根本性助益。邱志偉呼籲,此刻已經到了必須通盤檢討出版業的存亡時刻。日本經濟產業省在本月已決定,鑒於書店的逐年減少,必須成立專責小組來處理此事。因此,邱志偉提出文化部應當成立一個專責小組來拯救出版業,其中涉及紙本圖書與書店的生存,相關議題都要政府專責單位來思考來處理。中華民國出版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吳政鴻表示,現今出版業面臨營收下滑,人事成本提高、紙張與印刷成本上揚、版稅增加等狀況下,實在應該立即調降出版產業所負擔的營利事業所得稅(營所稅),期待與中小型出版社最有關係的「擴大書審純益率」與「所得額標準」都能爭取調降。
財部拋5大修正案增稅務彈性 專家看好本會期全數過關
財政部長莊翠雲7日表示,立法院新會期財政部會將五大稅法修正案列為施政重點,包含《所得稅法》、《營業稅法》、《菸酒稅法》、《使用牌照稅法》、《土地稅法》,期待能營造友善賦稅環境與優化報繳稅服務。莊翠雲說明,以《所得稅法》來說,過去不少非戶籍地居住者因延誤收到稅單,遲繳稅額造成不小滯納金,引發爭議。財政部規劃將修正部分條文,以增進扣繳義務人權益保護。目前已擬具修正草案,有望修正扣繳義務人範圍,放寬非居住者扣繳稅款繳納與申報期限。 此外,因應電子發票普及,財政部也將修正《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部分條文,強制規定營業人開立電子發票時,必須在一定時間內將發票詳情等資訊保存於「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並增訂不遵守的罰則。第三,財政部將修正《菸酒稅法》部分條文,將漏稅罰的裁罰倍數由現行「1 倍至 3 倍」修正為「3 倍以下」。莊翠雲說明,此案可行性高、爭議較小,因此該修正草案目前已完成預告程序,將函報行政院審查。第四,針對違反領用汽機車臨時牌照者,過去《使用牌照稅法》罰則僵固,財政部也有望修正此法第29條、第30條、第31條,讓違反者補稅罰鍰稅額依情況修正為1倍以下及2倍以下。 最後,針對地價稅減免資格消失,卻沒主動申報造成逃漏稅的地主,過去一律處罰轉賣移轉現值2%,遭譏未能「因案制宜」,財政部也提出《土地稅法》第54條修正案,有望將修正罰度為 2%以下。對此,即將接任富邦金董事的前金管會主委曾銘宗7日晚間向CTWANT記者表示,這5案應能在本會期全數通過,因為大多反應第一線行政官員在稅務執行上遇到的困難,政治操作性極低,又能讓行政時程罰則皆趨彈性,自己很看好。曾銘宗舉例,如《所得稅法》修正案就賦予基層稅務機關與納稅人更多彈性,不只納稅人鬆了一口氣,稅務人員催稅時也更有底氣,執行率有望提升,畢竟「小稅戶罰那麼嚴幹嘛呢」。
3大法案迎新會期 專家看好財部稅改方向
立法院20日將開議,外界關注新國會稅制焦點。對此,財政部15日預告,將提出3大稅制改革法案,包括「所得稅法優化扣繳修正案」、「營業稅法電子發票修正案」及「海關進口稅則部分修正案」。首先關於《所得稅法》,財政部將修正扣繳義務人範圍,由自然人負責人,修正為給付所得的營利事業、機關、團體等法人組織;此外,也增訂非居住者扣繳稅款的繳納、憑單申報及發給期限,放寬遇連續三日以上的國定假日得延長五日繳納,減緩非居住者繳款壓力。官員說明,現行所得稅法規定,公司在給付各類所得時,本以自然人負責人依規定辦理扣繳,卻常見公司不慎或未熟悉相關法令,也未依照期限補繳,導致自然人遭處大量罰鍰,顯有失當。第二,為簡便會計師、記帳士申報並保障消費者權益,財政部也提出《營業稅法》修法,明訂開立電子發票的營業人,需將統一發票資訊依限上傳到電子發票平台,提升現行行政命令規定到法律層次,也增訂營業人未依限或未據實存證電子發票及相關必要資訊者,可按次處罰。最後,為履行我國與馬紹爾《臺馬紹爾經濟合作協定》中,我方承諾關稅減讓,原產自馬紹爾的農業及工業產品共3,043項關稅將免予課稅。對此,財經專家、前金管會主委曾銘宗表示贊同。首先,扣繳義務人從自然人轉為法人,讓課稅主體明確,若有拖欠稅款,當然也需向法人問責;第二,電子發票資訊強制上傳,讓營業人營業狀況更透明,心存僥倖的營業人也有法可罰,達到賦稅公平;第三,我國與馬紹爾協定屬單邊讓利,雖與一般互惠國際協定有別,但考慮台灣特殊外交處境,讓利給馬紹爾這類規模較小的經濟體,不是壞事。
台灣《營業稅法》37年未調整 地方業者盼重新檢討
台灣《營業稅法》37年未調整,民進黨屏東一選區立委鍾佳濱坦言,物價、薪資水準變動情況已大不同,實在有需要重新檢討。屏東地區的餐飲業者表示,相較於一般商店進貨時能有發票抵扣營業稅額,餐飲店向小農買麵粉、雞蛋、蔬菜等食材時,常常是沒有開發票的,導致結算營業稅款時沒有進項發票可抵扣,稅賦負擔較重,甚至不得已時,可能還要進口外國食材才有發票。他們也說,相較於30幾年前,現在不僅物價漲了許多,且外送平台盛行而需分潤3成,導致他們利潤所剩無幾,若最後不得已漲價,將變成惡性循環。鍾佳濱翻開規定指出,小規模營業人通常每月銷售額8萬元以下無須繳納營業稅、20萬以下則課徵1%優惠稅率。然而,依照財政部當年函釋,每月營業額20萬元的標準是1986年所公告,至今已經過37年,物價、薪資水準變動情況已大不同,實在有需要重新檢討。鍾歸納、盤點幾項訴求建議,未來開發票門檻應該提高到月營業額50萬元,免繳納營業稅的起徵點應調整為20萬元,至於20至50萬的商家,則應該在有條件下給予1%的優惠稅率。但對手國民黨立委參選人黃明賢表示,真正的協助創業,是要打造一個良好的經濟環境,出口連11個月衰退、GDP保2難!誰來敢消費?更何況還可能缺電、缺水,誰敢擴大投資?鍾佳濱跟民進黨政府根本無法解決問題。至於鍾佳濱提出的稅制改革,黃明賢說,事實上根據國稅局資料,每人基本生活費的扣除額早已從2017年的新台幣16.6萬元逐年調整,明年的申報綜合所得稅時基本生活費的扣除額更將提高至新台幣20.2萬元,個人免稅額與基本生活費免稅金額調高早已行之有年,鍾佳濱不必割行政院的稻尾。
5稅法修正今拚闖關 廢娛樂與印花稅?財政部:地方意見分歧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25日將審查《娛樂稅法》、《所得稅法》、《遺產及贈與稅法》等5大稅法修正案。對此,財政部表示,地方政府對娛樂稅與印花稅廢除,意見仍分歧。綜合媒體報導,財委會將審《娛樂稅法》、《所得稅法》、《遺產及贈與稅法》、《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和《財政收支劃分法》5大稅法,多位立委表示,應保留夜總會、舞廳等娛樂稅,高爾夫、電影等都應該廢除;也有高爾夫國家選手家長批,不該收高爾夫球稅。不過,財政部認為,去年娛樂稅收約16.3億元,高爾夫球稅佔4.2億,其他藝文活動和比賽也佔1.2億,是鄉鎮主要財源之一。財政部指出,地方政府也反對廢印花稅,因為去年印花稅收約157.2億元,六都就有127億,佔比逾8成,是地方的重要財源,目前替代財源不好找,所以印花稅不宜廢除。對於印花稅存廢議題,財政部多次和地方政府討論,地方政府因為財政和稅收考量,都不贊成廢除,如果廢除中央要能彌補虧損,而財劃法修法有8個版本,修法恐讓中央損失500到3900億,要達成共識應該很難。
小確幸來了!雲端發票加碼800元獎項 預計7/26實施
小確幸來了!財政部昨日公告修正《統一發票給獎辦法》,一口氣大舉提高雲端發票專屬獎最高組數,並且新增專屬獎800元獎項。財政部官員表示,該修正辦法預計7月26日實施,最快今年7、8月期統一發票(9月25日)開獎時,就有800元獎項可對獎。為了鼓勵民眾以財政部核准的載具,索取雲端發票,降低紙張列印和推動環保政策,財政部修正統一發票給獎辦法,大舉提高雲端發票專屬獎百萬元、千元與百元獎組數,以及增訂專屬獎百元獎800元獎及組數,增加雲端發票的誘因。百萬元獎方面,現行最高組數是30組,財政部一口氣提高逾33倍,最高組數達到1000組;千元獎項獎金2000元,現行組數是1000到1萬6000組,也大舉調整為1000到10萬組。百元獎項現行只有500元,未來增加800元,組數也從現行的10萬到60萬組,一口氣調整為各為10萬到500萬組。財政部官員表示,現在統一發票獎金的經費,是依據《營業稅法》第58條規定,由全年營業稅收入總額中3%作為獎金,以今年來說獎金預算大約是115億元。下半年(7、8月期到11、12月期)統一發票獎項,財政部會視上半年中獎、兌領和結餘情形再進行調整。官員解釋,統一發票中千萬特別獎與200萬特獎1組、以及頭獎到六獎3組是固定的,會變動就是增開六獎和雲端發票專屬獎的組數。未來財政部在規畫統一發票給獎時,會以「雲端發票」優先、加碼的機會也會比較大,也就是說,民眾索取雲端發票的中獎機會就會比紙本大得多。據財政部統計,現在民眾雲端發票使用率已達38.4%,提前達成財政部今年所預定的目標。官員指出,財政部尚未規畫下半年統一發票的給獎方式,但是該修正辦法預計7月26日正式實施,最快今年7、8月期統一發票就有雲端發票專屬獎800元獎項可以兌獎。
國稅局搶錢1/遊戲寶物商遭追稅 賺400萬、稅金700萬!
線上網路遊戲日新月異,也衍生出以遊戲寶物交易為業的寶物商,許多玩家會透過知名網路遊戲交易平台「8591」購買虛擬寶物或遊戲幣,再至便利商店繳費,由第三方支付平台代收後,費用再匯給寶物商。一名黃姓寶物商遭國稅局追討106年的營業稅和營利事業所得稅,金額高達729萬,但黃先生出面喊冤,「國稅局把第三支付平台匯給我的5140萬元認定是我的收入,但我交易收入,扣除自遊戲公司和跟其他遊戲商購入的虛寶成本,實際利潤只有8%啊,這筆稅金我哪繳得起?」原本從事資訊業務工作的黃先生,已有九年寶物交易的經驗,「其實這個產業從民國90年就興起了,有些賣家會以工作室的形式販賣寶物、裝備和點數。」剛開始黃先生只是作為玩家與朋友之間的寶物買賣,但隨著線上遊戲產業興盛,黃先生毅然決然辭去工作,專心當全職寶物商。108年因應《洗錢防制法》,第三方支付平台將金流資料交給國稅局,黃先生赫然收到國稅局寄發的逃漏稅通知,黃先生表示,國稅局以106年第三方支付平台匯給他的5140萬認定為他的營業額,除追討5%的營業稅257萬,再依據《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51條第1項》的規定,未開立發票加罰他一倍,光營業稅的部分,黃先生就欠稅514萬;此外,國稅局依據《同業利潤標準》課徵21%的營所稅,黃先生還需繳納215萬,加起來需繳納729萬元。黃先生嘆,「我會透過跟遊戲公司批發寶物再轉賣,這5140萬是對方的營業額,我的利潤只有8%約400萬。」黃先生也表示,第三方支付代收的每一筆錢都被算銷售,要5%的營業稅,但買賣遊戲寶物要成本,當時他還沒有成立公司,個人之間的交易要怎麼開立發票?黃先生因為沒有進項發票,無法折抵營業稅,如今年代久遠,也無從追查當年的批發購入寶物的進項發票。他也怒批國稅局,「107年的時候,我想成立公司,但經濟部商業司以沒有這項營業項目拒絕。」直到會計師去協調,才在108年9月的時候,用「資訊處理服務業」的項目申請公司,至此,黃先生跟遊戲公司才有進項發票可以折抵營業稅。但他也質疑,經濟部商業司的營業項目沒有與時俱進,導致國稅局用21%的《同業利潤標準》課徵營所稅,使他成為冤大頭。「寶物交易是新興產業,國稅局卻用《同業利潤標準》課徵21%的營所稅,但所謂的同業『資訊處理服務業』跟寶物交易產業其實根本毫不相干,這樣利潤認知會有落差,遊戲寶物商的利潤比較少,卻需要負擔比較高的稅金。」
國稅局搶錢2/業者籲國稅局輔導繳稅 會計師直言罰則過重
網路遊戲近年來衍生出以寶物交易為業的遊戲寶物商,但日前一名黃姓寶物商向本刊投訴,質疑國稅局依據106年第三方支付平台匯給他的5140萬認定是他的收入,但卻不認他當年度匯出的成本高達4728萬,而以5140萬課徵他營業稅和營所稅,並以他未開立發票涉嫌逃漏稅,加罰一倍的營業稅,導致他只獲利411萬,但稅金卻高達729萬,黃先生直呼,「政府根本是在逼我跑路!」黃先生無奈地說,「經過協調,國稅局要我把106年的成本列舉出來,但時間這麼久了,我要怎麼舉證?你去問賣豆漿的,你叫他列舉賣過多少杯豆漿,他應該也算不出來吧。」如今他在基隆路二段和中壢的不動產都被假扣押,但若真的把稅繳清,他一年半賺的錢都付諸流水。黃先生也直言,「一般人沒事怎麼會去找會計師協助申請營利事業登記證?」他表示,沒有人願意犯法,沒有人願意逃漏稅,假使這個稅務制度是合理的,民眾不懂,國稅局應該輔導繳稅,不是一棍子把他打死,「這樣政府跟土匪有甚麼區別?」他也表示,很多遊戲寶物商都面臨同樣的問題,但可能金額不大,就繳錢了事,他呼籲經濟部商業司應該增列營業項目,讓其他的寶物商可以合法成立公司,透過合法程序繳稅。「誠明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張景嵐就認為,經濟部商業司營業登記項目跟不上現在商業市場,才會導致寶物商想要登記公司合法繳稅卻苦無門路。他也建議寶物商,可以透過跟遊戲公司的匯款紀錄,來認定是他的成本,「有點像一般零售業買賣的進貨、銷貨,若證明有進項的事實就可以折抵營業稅。」此外,張景嵐也表示,一般民眾對法規沒有深切的了解,國稅局也只是依法行事,建議政府在《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51條第1項》可以做出修法,對於這樣初犯沒有逃漏稅意圖的民眾,可以豁免或者用更低的罰鍰來懲處。
經營網路代購別踩紅線 月銷售額達8萬需辦稅籍登記
隨著行動裝置的普及,網路購物蔚為風潮,有愈來愈多人投入網路代購業務,成為新興的行業,財政部特別提醒,當月銷售貨物銷售額達8萬元,應即向國稅局申請稅籍登記,另外,交付貨物時未併同開立統一發票,若經人檢舉將遭受補稅及處罰。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個人以自己的名義透過網路經營代購業務,購買貨物交付給委託人時,就視為銷售貨物,如果當月銷售貨物銷售金額達到8萬元,就得向國稅局申請稅籍登記,並按期申報繳納營業稅。若當月銷售貨物銷售金額未達8萬元,可以暫時免向國稅局辦理稅籍登記。台北國稅局進一步說明,網路代購業者若平均每個月銷售金額未達20萬元者,由國稅局以查定課稅方式課徵營業稅;已達20萬元者,國稅局將核定使用統一發票,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等,網路代購業者將代購貨物送交委託人時,除應按佣金收入開立統一發票外,並應依代購貨物的實際價格開立統一發票註明「代購」字樣,交付委託人。舉例來說,小明經由網路委託已辦理稅籍登記的甲甲商號,向境外購買價值10,000元皮包1件,並同意支付佣金2,000元,甲甲商號則以自己的名義報關進口,並繳納海關代徵的營業稅500元,甲甲商號在將皮包交付給小明時,應開立佣金收入統一發票2,000元(內含營業稅95元)及註明「代購」字樣統一發票10,500元(內含營業稅500元)各1張,同時交給委託人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