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女
」 義大利 富商 空姐 女兒 憲法法庭白鹿耍心機周旋三男之間 張凌赫害羞模樣遭導演嗆「你沒挑逗過女孩子」
古裝劇《寧安如夢》昨(7日)正式上線愛奇藝,由白鹿、張淩赫、王星越等人主演,故事講述姜雪寧(白鹿 飾)歷經坎坷當上皇后,卻遭遇宮變、被逼自殺,卻得一次機會重新開始人生,便立志改寫人生結局的故事。白鹿在《周生如故》後熱度一路攀升,這次在劇中有別於過往的鄰家女孩形象,挑戰出道以來「最權謀心機」的角色,一開場就以華麗扮相周旋於三男主之間,成為踩著多位男子受傷的心爬上高位的皇后姜雪寧。重啟人生後的姜雪寧成為謝危(張凌赫 飾)的學生,個性颯爽直率,展現睿智的一面,腦袋清醒的樣子也讓觀眾眼前一亮。再次獲得機會彌補遺憾的她決定遠離宮廷,過上毫無波瀾的生活,卻還是捲入宮廷之事。開播前六集,觀眾跟隨著姜雪寧的視角,在她對自己對上次命運有所瞭解的情況下,設法彌補自己曾經利用過的人,並嘗試遠離想置她於死地的謝危,試圖扭轉憾事,不讓自己重蹈覆轍。《寧安如夢》由白鹿(右)、張淩赫(左)主演。(圖/iQIYI )白鹿的現代劇《以愛為營》也正在熱播中,兩部劇集同時播出的話題成為網友的討論焦點,巧的是《以愛為營》的男主王鶴棣和《寧安如夢》的男主張淩赫,曾在同一作品《蒼蘭訣》中同爭女主虞書欣,昔日情敵這次跨劇展開,搶奪白鹿的芳心之戰。對此,白鹿也在微博上表示:「一切都是最好的安排。緣分到了,兩個人(角色)就一起出現在了大家面前。」張凌赫飾演城府極深的帝師謝危。(圖/ iQIYI)張凌赫在劇中飾演城府極深的帝師謝危,與白鹿飾演的姜雪寧在試探曖昧跟互相猜疑中反覆拉扯。今(8日)釋出的幕後花絮中,可看見張凌赫拿著紅色毛筆輕掃過白鹿的喉嚨並輕挑起她的下巴,用最溫柔的語氣講著威脅人的台詞,展現不同以往腹黑、魅惑的一面,他笨拙的樣子也讓導演忍不住喊:「你沒挑逗過女孩子。」讓他害羞地回說:「不好意思,好久沒拍這種戲。」呈現和劇中大反差的 陽光大男孩形象。
盤點/富二代孫志浩情定賈靜雯卻開撕鬧翻 再婚情歸林若亞「兩段婚都娶女明星」
看似跟老虎牙子品牌執行長林志隆一樣,職業屬性與演藝圈沒什麼關聯的富二代企業家孫志浩,2005年風光迎娶當時的八點檔「戲劇一姐」賈靜雯,還生了一個可愛的女兒「梧桐妹」,本以為嫁入豪門的賈靜雯,婚姻從此幸福,但後來兩人鬧翻互告,一度上了社會新聞,但後來離婚後孫志浩又情歸名模出身的女星林若亞,兩人後來修成正果,順利在2016年結婚,孫志浩的婚姻路,前後兩任妻子,也全都獨鍾女明星。賈靜雯當年是在2005年,嫁給了富二代孫志浩,但這段婚姻,卻成為是她人生中一段痛苦的惡夢。正當外界以為賈靜雯的豪門婚姻很幸福時,她後來出面指控夫家,指前夫孫志浩,不讓她與女兒梧桐妹見面。孫志浩的第一任妻子是賈靜雯,兩人當年鬧得不歡而散。(圖/報系資料照片)賈靜雯甚至透過律師發出聲明,表示自己受到前夫孫志浩家暴;而孫志浩則也不甘示弱反擊回去,否認對賈靜雯家暴,還反過頭來指控,賈靜雯闖入家中綁架女兒。當時兩人為了要爭奪女兒的扶養權,將豪門家醜直接在檯面上公開吵起來,爭女大戰前後打了2年,賈才終於贏得女兒扶養權。而2010年,孫志浩和賈靜雯確定離婚,沒多久就爆出賈靜雯前夫孫志浩與女星林若亞交往消息。兩人在交往期間非常低調,林若亞也曾多次被拍到,與男友和前妻賈靜雯所生的梧桐妹外出照,三人宛如一家人模樣。後來在2016年,孫志浩再婚,與女星林若亞先後在關島、台灣完成婚禮,而賈靜雯與小他9歲的修杰楷熱戀、結婚,並生下兩個女兒,昔日夫妻分道揚鑣後各自幸福,在離婚多年後也慢慢放下當年的不愉快,曾經在大女兒梧桐妹的畢業典禮上,一起碰頭合影。孫志浩離婚後與女星林若亞交往,兩人的戀情一路以來都很低調。(圖/翻攝微博、林若亞臉書)而身為孫志浩再婚妻子的林若亞,近年已漸漸淡出娛樂圈,過去她在與孫志浩交往期間,多次被問與孫志浩女兒梧桐妹的互動時,她曾表示,一輩子都不會要求梧桐妹叫她一聲媽,「媽媽只有一個,梧桐妹不管叫我什麼,我都會疼她。」
台義爭女親權案最新進展曝光! 女童寒暑假免赴義與父同住
義大利籍男子與台籍女子爭取8歲女兒監護權官司,女童寫信給蔡英文總統表達不願跟生父回國後,去年底台北地方法院二審合議庭裁定 ,生父寒暑假期間可帶女兒到義大利共同生活各10天、30天,經抗告後,最高法院廢棄確定。至於北院另案裁定暫時處分,在改定親權結果出爐前,女方應將女兒交付給男方,讓生父帶女兒出境回義大利同住部分,經生母聲請釋憲,憲法法庭作成違憲判決、最高法院廢棄發回後,目前仍在北院二審中。義男與台女2014年未婚生女,後來感情生變引爆跨海爭女多起官司 ,其中,一件親權訴訟中,北院二審合議庭3名法官為確保兒童的權利,在生父母沒有聲請的情況下,依職權主動裁定暫時處分。合議庭詢問女童意見後,裁定在社工協助,讓生父與女童從2023年1月起每周1次視訊會面;女童可利用寒暑假時入境義國與其父及親屬在義國共同生活各10天、30天,並回復其對義國身分權利。經抗告後,最高法院維持女童平日及寒暑假未同住期間部分,但對於寒暑假期間在義國共同生活各10天 、30天部分,裁定廢棄確定,因為原裁定是法官依職權為暫時處分,非當事人聲請,無發回的問題。
共諜亂司法2/司法院長憂國安案件輕判 最高法院讓他臉好腫
司法院長許宗力今年1月11日在司法節慶祝大會上,痛批中共軍機、軍艦持續越過台海中線騷擾,擔心台灣人民對溫水煮青蛙現象不以為意,並提醒大家要捍衛獨立審判,否則離地獄就不遠;法務部長蔡清祥也加碼指出,司法人員須在維護審判獨立下,對國安案件做成個別化的處置,以維護全民的生活安全。許、蔡兩位司法高層言下之意,就是認為法官對於國安案件判太輕、甚至無罪,因此利用司法節慶祝大會借題發揮。許宗力身為司法院長兼任「第四審」的憲法法庭審判長,又曾在總統蔡英文領導下,協助規劃並參與全國司法改革會議,擔任司法院長至今6年多,套句國防部長邱國正去年10月間在立法院對共諜案的評論:「這件事情發生,不是這一、兩年。」而許宗力現在才突然發現法官們對國安案件判太輕,還是明明證據不足也希望法官蒙著眼睛重判?其實最讓許宗力「心痛」的最高法院,早在去(2022)年就發現國安案件輕判的問題嚴重性,特別是在軍事審判法併入司法後,一、二審法官對於現役軍人觸犯間諜罪的法律見解,經常認為協助敵人收集國家機密或軍事機密才構成間諜罪,導致輕判甚至判決無罪案例層出不窮,因此特別在去年9月間出版的「刑事庭具有參考價值之裁判要旨」中明文提醒下級審法官應多注意。最高法院指下級審法官對間諜行為認定有誤,還發布「具參考價值的裁判要旨」。(圖/報系資料照)這件「最高法院刑事庭具有參考價值之裁判要旨」的案號是「111年度台上字第2586號」,本案裁判摘要旨指出,《陸海空軍刑法》第17條第1項第2款規定:「為敵人從事間諜活動,或幫助敵人之間諜從事活動者」,最重可處死刑或無期徒刑,而所謂「間諜活動」所刺探、收集的軍事情報,不管有無利用價值、實際獲利或對價關係,都成立本罪,至於幫助對方從事間諜活動,也不僅限於敵人。說白了,就算替美國、日本、甚至南韓收集我方軍事情報,統統成罪。可惜的是,司法院院長許宗力上任以來,有計劃性地打擊最高法院威信,2017年底在台灣法學年會中指出:「現行最高法院以判例及民刑庭會議決議『統一法律見解』,我個人高度懷疑其合憲性。」他並稱最高法院的決議是:「每做成一次決議,我心就痛一次」。因此司法院先修法推翻最高法院行之有年的判例制度,改成設立大法庭,再修法把大法官會議升級成為凌駕最高法院的憲法法庭。雖然許宗力可能立意良善,但讓社會大眾懷疑摻雜不少政治考量,最有名案例首推不久前的空姐與義大利富商爭女案,全案在詹姓空姐寫信給蔡英文總統後豬羊變色,憲法法庭推翻專業社工多次探視結論、以及普通法院的裁判,改令孩子留在台灣,至於前綠委高志鵬貪污釋憲案,憲法法庭的裁判主文竟與理由矛盾,主文說本件不受理,理由則指部分爭點另行審理。許宗力主持下的憲法法庭審判品質讓人憂心他對國安案件下指導棋後,不知道還會出什麼亂子。詹姓空姐和義大利富商爭女案,憲法法庭和最高法院見解不一,義大利富商淚灑機場離台。(圖/項程鎮攝、翻攝網路)
最高法院吞了! 台、義跨國爭女案發回北院重審
詹姓前空姐與義大利藍姓富商爭奪女兒親權案有最新進度,本案原為單純父母爭奪孩子的親權糾紛,不料在詹女投書總統蔡英文後,憲法法庭今年5月27日認定最高法院裁定違憲,未考量女童意見、最佳利益與習慣居住地等,廢棄該裁定發回更審,引發各審級法官強烈反彈。不過最高法院今天根據憲法法庭裁判意旨,廢棄原裁定,發回台北地方法院更為裁定。本案經台北地院家事法庭今年1月6日裁定暫由生父單獨行使女兒監護權,法官並要求詹女今年3月14日把女兒交給藍男,且在判決確定前,暫時由男方單獨行使親權,詹女抗拒法院命令,還向大法官聲請緊急處分成功,最後大法官竟裁定停止執行,讓詹女不用交出女兒,引發各審級法官強烈反彈,不少法界人士也對憲法法庭見解持反對態度,認為違反相關國際公約。藍男2007年與詹女交往,2014年兩人未婚生女,不久兩人感情生變。2017年底,藍男先將女兒帶回義大利,未依約定時間帶回台灣,詹女飛往義大利,謊報女兒護照遺失,重新辦理女兒護照後,擅自將女兒帶回台灣,藍男則追到台灣打官司。台北地院家事法庭先前指出,詹女2019年間以謊稱女兒遺失申請補發的觸犯刑法手段,將女兒從義大利帶回台灣,比生父2017年間提早把女兒帶往義大利還嚴重,且女兒在台、義兩地生活都很適應,裁定由生父單獨行使監護權,並在本案定讞前,暫交由生父監護,詹女抗告後遭最高法院駁回確定,不料因憲法法庭介入而變調。
楊謹華5度爭視后鬆口「這次」最失落 楊祐寧紅毯定裝「很騷」
林心如、楊謹華、楊祐寧昨(14日)一起出席《華燈初上》金鐘獎入圍茶敘,楊謹華今年是第五次入圍金鐘獎女主角獎,她坦言以前對得獎與否得失心比較重,因此老公會很擔心她,也會勸她,但她自己相當感謝以往的經驗,也承認《一把青》落馬時最為失落,但認為有這些經歷如今才知道該如何放鬆,她說:「現在不會緊張,典禮當天才會。」林心如、楊謹華《華燈初上》中爭豔,私下則互推紅毯第一美。(圖/百聿數碼提供)林心如與楊謹華都當過金鐘獎評審,因此了解能得獎不單單是一個人能決定,也不僅是靠自己的表演,林心如說:「會稍微放淡一些,因為不是一個人決定,各花入各眼是很主觀的。」倒是雙料入圍戲劇以及迷你劇集男主角的楊祐寧高喊自己「得失心很重」,兩個獎項都想拿,「只是戲劇類型不一樣,都是很好的作品!得獎感言我還沒準備,不過有先寫好工作人員名單,怕會漏掉。」楊謹華今年是第五次入圍爭女主角獎項。(圖/李宗明攝)對於兩位媽媽桑同爭女主角獎,楊祐寧嘴甜說:「兩位媽媽都這麼優秀,厲害的是她們兩個都放很鬆,能參與盛宴、能入圍已經是很大的肯定,我就投我自己一票!」但看到林心如、楊謹華互推對方才是紅毯第一美時,又虧像是在看現場版的《華燈初上》。楊祐寧接著透露團隊總是找很騷的衣服給他試穿,直喊:「到底為何要這樣?」而對時尚很有研究的老婆也會幫他看照片給意見,笑說:「目前大概有2、30套在挑。」曾擔任金鐘獎評審的林心如認為能獲獎是很主觀的。(圖/李宗明攝)除此之外,《華燈初上》這次也入圍最佳戲劇大獎,被問到勝算有多少?製作人林心如表示:「當然希望會得獎,因為這是對《華燈初上》所有的演員及工作人員的一個肯定,但還是以平常心看待。」楊祐寧雙料入圍戲劇以及迷你劇集男主角獎。(圖/李宗明攝)
金鐘57/《俗女2》入圍金鐘15獎項 于子育爭女配角爆哭
台劇《俗女養成記2》由CATCHPLAY與華視攜手創作,稍早金鐘獎公布,該劇入圍了包括戲劇節目獎、編劇獎、女主角獎、女配角獎等15項,再度以「俗女2」入圍並將與自己競爭女主角獎項的謝盈萱開心感謝團隊,謙虛喊「運氣好」,入圍女配角獎的于子育則是哭著說:「聽到導演、編劇跟盈萱都入圍我就哭了,再聽到自己也入圍,我就大哭了,很緊張也很興奮。」《俗女2》導演嚴藝文表示,「謝謝長綸導演的陪伴和包容,過程中一切苦的甜的,種種滋味我們最知道。」陳長綸導演則說:「就是很謝謝很謝謝....當時戲裡戲外,開拍前後到播映宣傳時,好多人盡心盡力協助,這齣戲的參與者好優秀好專業。」《俗女養成記2》本屆入圍15獎項,包括戲劇節目獎、戲劇節目導演獎、戲劇節目編劇獎、戲劇節目女主角獎、戲劇節目女配角獎、戲劇類節目造型設計獎、戲劇配樂獎、主題歌曲獎*2、戲劇類節目攝影獎、戲劇類節目剪輯獎、戲劇類節目燈光獎、戲劇類節目聲音設計獎、戲劇類美術設計獎、戲劇類節目創新獎,僅次於《茶金》。
台義爭女案判違憲…類似案件卻裁定不受理 法界人士譏:搞雙標?
詹姓空姐與義大利藍姓商人爭取8歲女兒監護權官司,在女童寫信給蔡英文總統後,憲法法庭上月判決,法院未讓女童陳述意見是違憲,引發軒然大波。新竹一名家長爭取2位未成年子女的監護權,也主張法官未讓小孩到庭陳述意見,聲請裁判憲法審查,但憲法法庭裁定不受理。法界人士譏稱,台義爭女案,女童因寫信給蔡英文,大法官就受理裁判憲法審查,但同樣情形的其他案件,大法官卻不理會,憲法法庭是不是也搞雙標?義大利籍藍姓男子與台籍詹女跨海爭女的官司,最高法院裁定在改定親權結果出爐前,詹女應將女兒交付給藍男,讓他帶女兒出境回義大利同住。詹女為此依憲法訴訟新制,聲請裁判憲法審查,憲法法庭受理評議後,在5名大法官反對、10名大法官同意下,5月27日判決「最高法院確定裁定」違憲。這起台灣首件裁判憲法審查判決出爐後,引發外界相當議論及批評。不料,日前新竹一名家長也聲請裁判憲法審查,家長指出2名未成年子女親權事件中,歷審法院都沒有讓兩名未成年子女有表達意見的機會,侵害其表意權,主張終局裁定結果違憲。大法官蔡明誠、張瓊文、蔡宗珍組成的審查庭認為,確定終局裁定已說明清楚,本件未成年子女年僅5歲、1歲,過於年幼,無法理解裁判結果對其影響,未使幼童至法院表達意見,且聲請人也未具體指摘終局裁定有什麼牴觸憲法的地方,裁定不受理。張瓊文及蔡宗珍大法官在上月的台義爭女案的憲法判決中,曾提出不同意見書,指出「違憲判決」對家事事件相關制度所造成的衝擊與破壞性效果之鉅,實令人憂慮。另外,台義案憲法法庭也諮詢台大法律系教授沈冠伶,她引用德國聯邦憲法法庭判決,認為3歲小孩也應該可到法庭說明,法院可聽取其意見。但大法官們對如此看法意見歧異,最後多數大法官作成違憲判決,但仍有大法官另案裁定不受理類似聲請案件。法界質疑,裁判憲法審查是大法官針對終局裁判的個案審理,但有些案件有些大法官受理了,有些案件大法官卻直接在審查庭封殺。大法官們是不是也要設立「大法庭」統一見解,才不會「月亮初一、十五不一樣」。台義爭女案憲法法庭上月認定違憲後,最高法院已收到判決書,21日分案給另1位法官審理,未來如何裁判深受各界關注。
台義爭女案 5名大法官提不同意見書
台義爭女案,由呂太郎大法官主筆的憲法法庭判決,創下台灣司法史首例,廢棄終局裁判,但林俊益等5名大法官不同意如此判決結果,他們出具措詞嚴厲的意見書,指出「違憲判決」對家事事件相關制度所造成的衝擊與破壞性效果之鉅,實令人憂慮。林俊益、張瓊文、黃昭元、楊惠欽及蔡宗珍等5位大法官,共同提出的不同意見書,首先批評詹女以母親身分聲請釋憲。親權酌定依法應以社工人員訪視,家事調查官及程序監理人調查報告,父或母不可以逕為主張未成年子女的基本權利。不同意見書指出,詹女不可以代替女童主張各種憲法上權利,且她也沒有主張受憲法保障的親權受侵害等,但多數大法官完全忽略人民聲請裁判憲法審查,應主張基本權利受裁判侵害的要求,就受理本件聲請案,令人憂心。林俊益等5位大法官也逐一分析,主張歷審裁定沒有違憲。多數大法官說,未成年子女有陳述意見的能力時,法院就必須直接、親自聽取其言詞陳述,才屬合憲的結論,無異是將法律所定子女陳述意見的「機會」,提升為「絕對性的憲法要求」。林俊益等人指出,要求未成年子女都要到庭,不僅嚴重壓縮甚至完全排除子女最佳利益原則所需的個案權衡空間,也等於是宣告《家事事件法》的相關規定,及孩子在法律程序中的代言人與權益保護者、程序監理人等制度違憲。不同意見書還提到,多數意見裁定最高法院終局裁定,違反正當法律程序原則的見解,就法律解釋而言,顯然已背離《家事事件法》相關規定的立法意旨,不當干預「家事法院」於審理個案時的法律解釋權。林俊益等5人認為,本案的違憲判決以事實審法院自居,先自行認定子女已有陳述意見的能力,且無其他不適合直接陳述的情事,要求事實審必須直接聽取未成年子女的陳述意見,干預個案的事實認定,混淆憲法法院與各級法院間的權限分際。不僅許多法官及5位大法官對違憲判決有意見,也有律師及法界人士批評,未來家事法官就把子女傳來問,要子女在法庭上做出選擇,然後以此結案,不用再浪費時間及費用找家事調查官、程序監理人分析調查,且三個審級就要傳喚未成年子女3次,這樣的方式有利未成年子女嗎?
台、義監護權官司…憲法法庭判最高法院裁定違憲 女童可暫留台灣
詹姓空姐與義大利藍姓商人爭取8歲女兒監護權,法官裁定由藍帶回義國同住,但裁定確定後,她的女兒特別寫信給蔡英文總統,表示想留在台灣,詹女聲請「裁判憲法審查」,憲法法庭判決,最高法院裁定違憲,廢棄發回最高法院,女童可暫留台灣。這起社會高度關注的案件,起因義籍藍姓男子,與台籍詹女在2014年未婚生下一女,後來2人感情生變並引爆跨海爭女的官司訴訟戰。台北地方法院院作出暫時處分,裁定在改定親權結果出爐前,詹女應將女兒交付給藍,讓藍帶女兒出境回義大利同住。憲法法庭(圖/報系資料照)詹女提抗告先被台灣高等法院駁回,再抗告也被最高法院駁回,全案確定後,台北地院訂3月14日是執行交付的最後期限,但女童不願離開學校,因詹女早在3月10日就透過律師,向憲法法庭聲請釋憲及暫時處分。3月18日憲法法庭認為,最高法院確定終局裁定有無牴觸憲法,仍待憲法法庭憲法審查,且確定終局裁定已進入強制執行程序,本件確具急迫性與必要性,沒有其他手段可避免及防範,裁定本案在裁判憲法審查案件裁判宣告前,暫時停止執行。另藍男與詹女監護權訴訟部分,一審台北地方法院獨任法官裁定親權歸藍所有,詹女不服抗告,二審台北地院合議庭本月25日開庭,只有詹女出庭、藍已回義大利委由律師參與,目前仍在調解及準備程序中。
台、義跨國爭女案繼續戰 詹姓前空姐北院低調出庭
詹姓前空姐與義大利藍姓富商爭奪女兒親權案引發關注,台北地院家事法庭上午再度開庭審理,詹姓前空姐親自到庭應戰,由於本案是家事案件,法官採不公開方式進行,面對媒體詢問是否將進行調解,詹女不發一語離開法院。至於義大利富商在詹女拒交女兒後,已離開台灣,今天未出庭。本案原為單純父母爭奪孩子的親權糾紛,不料在詹女投書總統蔡英文,加上司法院大法官介入後完全變調,台北地院家事法庭今年1月6日裁定暫由生父單獨行使女兒監護權,法官並要求詹女今年3月14日把女兒交給藍男,且在判決確定前,暫時由男方單獨行使親權,詹女抗拒法院命令,還向大法官聲請緊急處分成功,最後大法官竟裁定停止執行,讓詹女不用交出女兒,引發各審級法官強烈反彈。藍男2007年與詹女交往,2014年兩人未婚生女,不久兩人感情生變。2017年底,藍男先將女兒帶回義大利,未依約定時間帶回台灣,詹女飛往義大利,謊報女兒護照遺失,重新辦理女兒護照後,擅自將女兒帶回台灣,藍男則追到台灣打官司。台北地院家事法庭先前指出,詹女2019年間以謊稱女兒遺失申請補發的觸犯刑法手段,將女兒從義大利帶回台灣,比生父2017年間提早把女兒帶往義大利還嚴重,且女兒在台、義兩地生活都很適應,裁定由生父單獨行使監護權,並在本案定讞前,暫交由生父監護。
法官退休潮1/憲法法庭成第4審 終審法院4法官不幹了
司法院改變釋憲制度將憲法法庭成為第4審後,侵奪了各審級法官權限,其中尤以義大利富商與前空姐的奪女案讓各審級法官群情激憤,司法院長許宗力主導的憲法法庭,竟推翻台北地院少年及家事法庭和社工3年來的家訪調查,以及最高法院民事庭的終審裁判,硬把前空姐的女兒留在台灣,引發全國法官不滿。屬於「終審法院」的最高法院和最高行政法院對此感受特別強烈,據了解,最高法院已有3位法官申請退休獲准,包括1位庭長、1位審判長和1位法官,最高行政法院也有法官申請退休,似乎引爆了退休潮,且情勢愈演愈烈。義大利富商和前空姐女友爭女兒撫養權,不料憲法法庭要求孩子暫留台灣,義大利富商寫公開信給女兒後,淚灑桃園機場離台。(圖/報系資料照)據了解,最高法院申請本月(4月)退休的是刑庭庭長許錦印,他曾擔任布農族獵人王光祿獵槍案非常上訴調查庭的受命法官,2016年11月29日王光祿案在最高法院開庭審理,創下司法史上非常上訴案開庭首例。最高法院認為此案有違憲之虞,裁定停止審判並聲請釋憲,大法官2021年5月7日做出釋字第803號解釋,認為槍砲彈藥刀械許可及相關管理辦法部分條文違憲,但王光祿仍被判刑3年6月定讞,不過總統蔡英文特赦,並未執行。剛從最高法院刑事庭長一職退休的許錦印受訪表示,憲法法庭變成第4審後,終審法官寫判決時都會特別小心,「會不會寫下去跑到第4審」,雖然目前還不至於影響多數法官的退休意願,但是最高法院解除限量分案後,本來每月要結的案件數量是18件,馬上增加為20至30件,終審法官都是有年紀的人,工作量和壓力愈來愈大,體力則是愈來愈差,不少法官都表示做到60歲就想退休,形成一種惡性循環。被問到退休後的計畫,許錦印笑著說,他做到這個月(4月)70歲屆齡退休,「做到滿了!」以後年輕人像他這樣的可能不多了,他退休後不會再從事法律工作,想把多餘的時間留給自己,以前審判工作太忙、沒甚麼時間看書,退休後想多看看書,歷史、地理等人文類的書籍他都有興趣,有空還會到風景區走走,等疫情解封,還會出國旅遊。布農族獵人王光祿因違反《槍砲條例》等法律遭判刑定讞,承審本案的最高法院法官許錦印和吳信銘近期退休引發關注。(圖/報系資料照)最高法院申請5月間退休的是刑庭審判長吳信銘,他身兼最高法院刑事大法庭成員,也曾審理王光祿案,此外,吳信銘和許錦印曾對狠殺前妻和女兒的李宏基判處死刑確定,是近年來極少數願意依法審判、對罪大惡極被告下重手的終審法官,獲得不少法界人士佩服。本刊調查,有家暴前科的李宏基不滿前妻不讓他見女兒,2014年4月到女兒就讀的幼兒園外,持藍波刀殺死前妻,並擄走女兒一同燒炭自殺,搶救後,李宏基撿回一命,但女兒治療2個月後仍不幸身亡。另一位將在6月退休的最高法院民事庭女法官滕允潔,是2004年總統大選當選無效案的陪席法官,當時滕與審判長吳景源及受命法官鄭純惠共3人,花了半年時間審理,整整一個月的時間,3位法官每天關在辦公室內一張張核對共4萬多張的爭議選票,甚至連睡前都不斷思索如何向其他單位調卷,半年多來3人長了許多白頭髮,就連眼鏡度數也加深了,所幸全案圓滿落幕,未爆發激烈衝突和重大爭議。最高行政法院方面,去年已有法官劉介中提早退休,考慮今年退休的是資深法官陳秀媖,她擔任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法官時,曾經對《土地法》第73條之1優先購買權爭議的審判權歸屬案聲請釋憲,大法官作成釋字第773號解釋,認為未辦理繼承登記土地或建築改良物的民眾,涉及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公開標售土地的優先購買權案時,屬於私法爭議,應由普通法院審判。法官、檢察官統稱司法官,享有憲法保障的終身職,退休福利比起一般公務人員除退休金外,還多出專屬的退養金,這是國家給予司法官的退休保障,希望他們在職期間公正審判、偵辦案件,退休後無後顧之憂。如法官年滿60歲以上、或任滿30年以上者,可領取月退金約8萬元、月退養金約10萬元,共約18萬元。如法官年滿70歲,須停止審判案件,得從事研究、調解或其他司法行政工作,檢察官年滿70歲不能辦案,一樣應改從事案件研究等工作。除了上述4位終審法官準備退休,其實終審法院近年來不少資深法官外放擔任行政職務,也掏空不少終審法院的「戰力」。以最高法院而言,陳駿璧轉任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院長,黃瑞華擔任台南高分院院長,梁玉芬擔任新竹地院院長,周玫芳接任司法院民事廳廳長,呂丹玉則是調任工作相對輕鬆的懲戒法院,法界都在看司法院長許宗力、秘書長林輝煌等司法高層,對於終審法院人力大量流失有何對策?
義富商爸不解為何大法官幫她 心碎寫下2000字公開信「爸永遠在這」
遠自義大利來台與詹姓空姐爭女的藍姓富商,22日傳出他對台灣司法喪失信心,放棄爭取8歲女兒返義。離台前,藍男發出一份超過2000字的心碎公開信,表達自己一路追來台灣的辛苦、對女兒的不捨,以及對台灣司法的失望,「為什麼一個違法寧願帶孩子逃亡不上學的媽媽,台灣的大法官會幫她?」藍男表示,自己並非富商,為了來台爭女已耗費大半積蓄,平時和女兒視訊時,女兒都被詹女控制,日前3月14日會同台中地院司法事務官前往交付女兒時,是他三年來第一次看到女兒。但後來詹女又帶著女兒躲起來,連上學都不上了,「為什麼一個違法寧願帶孩子逃亡不上學的媽媽,台灣的大法官會幫她?台灣的法律和判決是這樣薄弱的嗎?這樣真的對孩子是好的嗎?」藍男說,自己只是個外國人,除了律師沒有任何資源,無法像孩子的母親一樣藉由各種媒體、政治力去煽動輿論,「為什麼她可以為了不遵守台灣法律規定,不惜犧牲孩子,也要推孩子上媒體、躲法院執行,她真的愛孩子嗎?」藍男質疑,如果大家都認為孩子跟媽媽比較好,為何法官不這麼覺得,女兒跟了媽媽3年卻還是將親權判給爸爸,正是因為法官審查了很多事情,認為女兒在義大利比較好。如今台灣的司法已無法讓他信任,或許自己再也無法參與女兒的成長,請詹女以後要善待女兒。最後,藍男向女兒沉痛告白;「爸爸不是不願意帶妳跟爸爸一起生活,爸爸已經盡了最大的努力,希望妳長大以後不要埋怨爸爸,如果妳長大後哪天看到這封信,需要一個靠山,爸爸永遠都在這裡,爸爸愛妳。」義籍富商放棄跨國爭女,離台前夕心碎發出公開信。(圖/藍男提供)
干涉台義爭女案 法界憂憲法法庭成「第四審」
針對義大利藍姓富商和台灣詹姓前空姐爭女案,大法官憲法法庭18日晚間裁定暫停執行交付女兒給藍男,但裁定一出,立刻使基層法官炸鍋。因為早在年初《憲法訴訟法》施行前,法界便擔憂憲法法庭會不會成為「第四審」而爭論不休,《憲法訴訟法》新制上路後前天的「天字第一號」暫時處分裁定,再度引發這個疑慮。司法院再三強調,憲法法庭採用裁判憲法審查,並不是第四審,而是一種「特殊的救濟制度」,民眾如果認為對自己不利的終局裁判有牴觸憲法,可聲請釋憲,如此可使大法官從對法令的憲法審查,擴大到對法院確定終局裁判的審查,是人民基本權保障的重大進步。憲法法庭18日在裁定理由中指出,富商和空姐跨國爭女,攸關女童身心能否健全發展的憲法權利,如決定不當將使女童遭受難以回復的重大侵害,基於事件具急迫性和必要性,且無其他手段可避免,因此有其必要。但有法官認為,富商聲請交付女童的強制執行,已歷經一、二、三審裁准,憲法法庭是基於何種急迫性和必要性,必須推翻先前各審級的認定,大法官們並沒有具體說明。還有法官質疑,跨國爭女案的暫時處分,算不算是「終局裁判」也有待商榷。女童親權的判決結果,也不見得會牴觸憲法。如果大法官認為未成年子女身心健全發展是憲法重要權利,那將來無限上綱,所有人民相關權利都屬憲法保障範圍,所有定讞的案子都可以聲請釋憲。一名法官則抱怨,所有基層法官都是辛苦開庭審案,像家事案件,法官還要指派如社工、家事調查官和程序監理人,進行各種調查,最後卻被憲法法庭一句話全部推翻,難道是在做辛酸的?不過仍有法官認為,無需爭論第四審的對與錯,因為從《憲法訴訟法》的「訴訟法」就可看出,它就是一個全新創造出來的審級。之前大法官解釋也曾有當事人拿著自己個案判決聲請釋憲,後來最高法院依大法官解釋改判的情形,從這個角度來看,大法官會議乃至於憲法法庭,本來就是最高法院的上級審,所以不用過度在意。
跨海爭女義籍父哭「法律不是保護人嗎?」 驚動大法官…家事律師痛批:悲哀的笑話
義大利籍藍姓男子,8年前與台籍詹姓空姐,未婚生下一名女兒,事後雙方未能順利結婚,這對無緣的戀人為了女兒的監護權,上演跨海爭奪大戰,本來法院將監護權判給藍姓男子,但在3年前,媽媽將女兒帶回台灣。後來台北地院判詹女敗訴,並裁准藍男可在判決確定前,暫時帶女兒回到義大利,藍男本周一欲強制到校帶回女兒,但遭校方阻擋;憲法法庭更在昨天(18日)傍晚,裁准詹女聲請的停止執行,藍男無法帶女兒離境,引發外界議論。藍姓男子泣訴,他不是什麼富商,只是來台灣合法接孩子,「法律不是保護人的嗎?」據《TVBS》報導,藍姓男子表示,他本身職業是在一間化妝品工廠工作,因為會中文,便協助老闆負責亞洲地區的工作,為了打爭女官司,他不惜花上多年存款。對於憲法法庭昨天緊急裁准,他無法立即將女童帶離台灣,他對媒體哭訴:「我是一個外國人,我來台灣,我都用合法的方式來接我小孩子,法律不是來保護人的嗎?」這起跨國爭女案,起因是台北地院於2019年10月裁定,詹女應將8歲女兒,交給藍男帶回義大利,詹女提起抗告被駁回,最高法院今年2月又駁回詹女提起的再抗告而確定,經藍男聲請,法院訂於本周一(14日)強制執行交付子女程序。後來女兒公開寫信給總統蔡英文,表達自己想留在台灣,希望外界能聽聽她的想法。藍姓男子表示,3月14日當天,女兒見到他,有抱他、親他,還問3年前送給她的馬有沒有長高,詢問她的義大利同學現在過得好不好,對外表示,女兒並沒有外傳的這麼不想回義大利。而面對憲法法庭昨天傍晚裁准詹女聲請的停止執行,讓藍男無法順利帶女兒離境,大法官的決定,讓家事律師梁維珊忍不住在臉書發文痛批,「罵人的不用道歉,搶孩子的不用交付,殺人的不用償命,誰還要當好人?」、「『想當好人,去跟法官說呀』,真是個笑話,悲哀的笑話」。
義國富商監護權案驚動大法官 憲法法庭緊急裁決:女童暫留台灣
詹姓空姐與義大利藍姓商人爭取8歲女兒監護權,官司敗訴後,她的女兒特別寫信給蔡英文總統,表示想留在台灣,案件真的出現大逆轉,詹女聲請「裁判憲法審查」及暫時停止執行,憲法法庭18日緊急裁准,生父無法立即將女童帶離台灣。這也是憲法訴訟新制上路後,首件暫時處分裁定。憲法法庭的裁定,有絕對效力且無法抗告或救濟。惟依照《憲法訴訟法》規定,暫時停止執行的效力不能超過6個月,且聲請憲法裁判後失效,換句話說,在9月之前的這半年內,女童可以留在台灣,等到憲法法庭裁判出爐後,才能知曉女童歸爸爸還是媽媽監護。不過,曾任檢察官的陳宗元律師質疑,這樣的裁定就是「第四審」,司法院真的越來越像行政院,台灣的司法感覺也越來越容易受到新聞輿論的影響,引以為傲的司法獨立會不會走向回頭路呢?更有法界人士直言,大法官是政治任命,介入審查個案終局裁判,恐嚴重影響審判獨立。這起社會高度關注的案件,起因義籍藍姓男子,與台籍詹女在2014年未婚生下一女,後來2人感情生變並引爆跨海爭女的官司訴訟戰。台北地院作出暫時處分,裁定在改定親權結果出爐前,詹女應將女兒交付給藍,讓藍帶女兒出境回義大利同住。詹女提抗告先被高院駁回,再抗告也被最高法院駁回,全案確定後,北院訂3月14日是執行交付的最後期限,但女童不願離開學校,因詹女早在3月10日就透過律師,向憲法法庭聲請釋憲及暫時處分。詹女說,女兒此次一去,孩子將受到受國民教育權、在台灣的生存權、母女人格尊嚴、婦幼安全等無可回復的損害,不知何處是兒家?詹女還說,台灣不是海牙公約國,普通法院單向保障外籍生父,不顧本籍母女的權益?本案至為急迫,請求憲法法庭的大法官們裁定,讓女兒留在台灣。憲法法庭審理後指出,對於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的行使或負擔的暫時處分事件,法院如果決定不當,確實會使未成年子女身心健全發展的憲法權利,遭受難以回復的重大損害,與憲法權利有相當大的關係。憲法法庭認為,最高法院確定終局裁定有無牴觸憲法,仍待憲法法庭憲法審查,且確定終局裁定已進入強制執行程序,本件確具急迫性與必要性,沒有其他手段可避免及防範,有准予暫時處分的必要。昨日傍晚作成裁定,本案在裁判憲法審查案件裁判宣告前,暫時停止執行,但詹女聲請女兒應由她與藍在台共同監護部分,因無急迫必要性,此部分裁定駁回。
空姐跨國爭女告捷 義大利富商泣訴:台灣法律無法保障我的權利
詹姓前空姐與義大利藍姓富商的女兒監護權之爭,出現重大進展。憲法法庭今(18日)裁定「應暫時停止執行」,讓聞訊的詹女激動落淚,詹女的律師楊佳陵也開心表示:「妹妹再也不用擔心受怕被帶走了!」對此,藍姓富商則聲淚俱下表示,他只是合法來接孩子,台灣法律卻無法保障他的權利。藍姓富商2007年與詹女交往,2014年兩人未婚生女,但不久後感情生變;2017年底,富商先將女兒帶回義大利,卻未依約定時間帶回台灣,詹女因此前往義大利重新辦理女兒護照,並擅自將女兒帶回。雙方目前除監護權的訴訟外,富商也對女方提出妨害家庭略誘、偽造文書等刑事告訴。據悉,兩造原訂在14日強制交付,但當天因雙方在女童學校僵持近7小時而未果。詹女事後表示已向法院提出暫緩交付,但據悉藍姓富商與執行官在16日又前往一次空姐住家要帶走女童,最終因女童不在家交付又未成。如今憲法法庭的裁定終於讓詹女放下心中大石。另據《TVBS》報導,藍姓富商強調,14日交付當天女兒看到他時對他又抱又親,表示女兒其實也很想念義大利生活,「可是看到母親後態度卻完變了」、「和我視訊時都會先看鏡頭後面才知道怎麼回答」,因此他除指控詹女背後操控女兒外,更淚訴憲法法庭的裁決:「我是一個外國人,我來台灣是用合法方式接我小孩子,法律不是要保護人的嗎?」
義大利富商與台灣空姐跨海爭女 法官裁定女兒今交給父親
詹姓前空姐與義大利藍姓富商爆發女兒監護權爭議,詹女帶女兒回台後,指控富商私將女兒帶往義大利後音訊全無,她只好前往義大利以女兒護照遺失重新補發後,帶女兒回台,詹女因此遭藍男跨海提告準略誘及偽造文書等罪,台北地院家事法庭裁定詹女今天交出女兒給藍男,在判決確定前,暫時由男方單獨行使親權,這起爭女風波演變成當年巴西混血兒吳憶樺翻版,今天詹女會不會交出愛女,恐怕仍有變數。由於詹女和女兒平時住在台中,據悉台北地院今天是囑託台中地院代為執行,法官已裁定詹女需在一定時間前帶著女兒前往法院,直接交給藍男的律師,因此律師一早就會前往法院。若詹女屆時未現身,藍男律師不排除在法院民事執行處人員陪同下,直接前往詹女家中帶人。藍男2007年與詹女交往,2014年兩人未婚生女,不久兩人感情生變。2017年底,富商先將女兒帶回義大利,卻未依約定時間帶回台灣,詹女於是飛往義大利,以重新辦理女兒護照的方式,擅自將女兒帶回。雙方目前除監護權的訴訟外,男方也對女方提出妨害家庭略誘、偽造文書等刑事告訴。
爭女輸了…空姐媽心碎專心陪女兒 義大利富商爸反駁指控喊:我愛小孩
義大利藍姓富商與台灣詹姓空姐兩人跨海爭8歲女兒監護權,因女童寫出一封親筆信給法官與總統求助後,引發社會關注,沒想到一審監護權判給富商,也讓女童將在下週一離開台灣到義大利去。對此,詹女接受媒體訪問難過表示「周末只想和女兒跟她的好朋友相處,不去影響她的情緒」,於此同時藍姓義大利富商則針對女方控訴給出回應。根據「ETtoday」報導,詹女接受記者訪問時透露,這週末只想著要好好跟女兒相處,不想要去影響她的情緒;被問到女兒與男方相處情況,她指控藍姓富商過去5個月一通問候電話都沒有,都是女兒想父親時才撥打電話過去,她也透露,男方當初得知她懷孕後,卻隱瞞親友,就連小孩生下來,孩子父親也一天到晚出差到國外,說到這她心碎表示「如果妹妹不願意,緊抱著我要我不要放手,我也只能抱著」。報導指出,詹女8歲女兒在採訪過程中表示「我不想回義大利,爸爸來我也會告訴她」,詹女透露女兒根本不會說義大利文,最多只會從1數到10,她接下來仍會嘗試各種方式爭取讓女兒留在台灣。台空姐與義大利富商女兒監護權之爭,空姐控訴被潑穢物、瀝青,懇求光明正大解決該事件。(圖/市議員徐立信提供)針對詹女指控,藍姓義大利富商向《蘋果新聞》給出解釋,指出她與詹女原本就有打算讓小孩到外國念書長大,而且已經經女方同意才會帶小孩回義大利,2017年12月時,因為他的奶奶不舒服,才會提早帶女兒回義大利,沒想到過一陣子後,才知道女方向法院提告。藍姓富商也指控,小孩在義大利期間,詹女很常前去看小孩,沒想到詹女竟用欺騙方式向駐義大利台灣代表處謊稱護照遺失,重新辦理一本新的後,將小孩帶回台灣。對於詹女指控,藍姓富商駁斥自己從未叫女方墮胎,反而希望她不要上班或改當地勤,「我願意養她們母女,負擔一切經濟狀況」,藍姓富商還稱,小孩子以前大部分時間都是她在帶,自己從來不像女方指控般有情緒失控、家暴情事;她也表示,女兒以前在義大利生活1年多,一直都很適應,也會說義大利語,溝通完全沒問題,這次小孩回到義大利,他也不會禁止詹女前去看小孩,媽媽可以隨時到義大利看孩子,或和孩子視訊。藍姓富商也強調,先前平時和女兒視訊時,孩子總是很開心,還曾表示想要回義大利找老師、同學和朋友們,所以他不覺得孩子會不想回義大利,最後他也呼籲詹女,能為未成年子女利益著想,不再占用媒體資源,以免造成小孩二度傷害。
富商、空姐跨海爭女淚灑偵查庭 判決出爐讓廣播名人爆氣「法律不保護台灣人」
義大利藍姓富商與台灣詹姓空姐兩人跨海爭8歲女兒監護權,因女童寫出一封親筆信給法官與總統求助後,引發社會關注,沒想到一審監護權判給富商,也讓女童將在3天後離開台灣到義大利去,這樣的判決也讓廣播主持人阿晃暴怒,在臉書貼出8歲女童懇求留台的手寫信,寫下「原來台灣的法律是沒有辦法保護台灣人,沒有辦法保護一個弱勢的母親?」。8歲女童親手寫下親筆信,希望能留在台灣,但面對3天後就要回義大利,也讓廣播主持人怒批法律沒有保護台灣人。(圖/翻攝自呂秋遠臉書)詹女空姐10年前和藍姓義大利富商未婚生女,但在2019年在台北市議員徐立信陪同下召開記者會,指控義大利富商藍男劈腿家暴,藍男更以女兒祖父母生病為由,提前帶走女兒,且不依約定將女兒送回台,她後來花了將近1年的時間,好不容易才從義大利將女兒帶回台,卻也讓她遭到對方提告,雖然檢察官2度都以罪證不則不起訴,但富商仍堅持3度提告略誘、偽造文書。過去法院判決詹女每半年可以與女兒在台灣同住兩週,日期由雙方自行協議,機票費用各負擔一半,女兒住在義大利時間,詹女也可以書信、通訊軟體聯絡。台空姐與義大利富商的女兒監護權之爭,空姐媽也淚灑偵查庭,坦言如果沒辦法留下女兒,希望她在義大利能好好生活,長大後再回來看我。(圖/市議員徐立信提供)但對於法院裁定的交付日期3月14號,她又要再將女兒送去義大利,讓她煎熬心碎,女兒也親筆寫下希望留台的親筆信,而廣播主持人阿晃則表示,「原來台灣的法律是沒有辦法保護台灣人,沒有辦法保護一個弱勢的母親?」。對此,台北地院也發出聲明稿,解釋為何女童又要回義大利,台北地院表示,「詹女已達2年未依照法院裁定交付女童,藍父必須就交付子女部分聲請強制執行,詹女並未考量女兒最佳利益,對非同住的藍父不友善。」。藍男及詹女居住地分別為義大利及台灣,任何一方的親權人,法官更著重由何者擔任親權人,會使女童能更具自由性,得以自由發展,不致因忠誠議題,與另一方疏離,且可充分獲得父母的關愛;考量詹女不法將女兒帶回台灣行為,導致女童與父親事實上分隔,且在照顧女兒及父親聯絡、相處上,均非友善、妥適。女童回台後,一度連法院都無法知悉女童去向,詹女迄今未遵守法院暫時處分裁定將子女交付藍父,導致藍父無法順利了解女童生活情形,已影響子女成長及安全,自有改定親權行使必要。另外,富商透過委任律師賴芳玉指出,空姐在背後利用媒體爭權,一個8歲小二女童怎麼會主動寫信給總統、法官求助,造成輿論壓力,質疑這次事件引發背後的動機與可信度。也傳出另一位知名律師呂秋遠伸出援手,將透過廣播主持人阿晃介紹給這位空姐媽媽,希望能幫助這對母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