牴觸
」 違憲 國會改革 憲法法庭 國民黨 大法官霸凌案勞動部調查報告毀公信力 在野黨提案「按大法官交辦」行使調查權
勞動部吳姓公務員疑遭長官霸凌輕生,事情鬧大後,勞動部雖指派次長率領調查,沒想到調查報告中一句「長官目的良善」,激怒全民,還意外扯出綠營高官官相護、派系鬥爭等陰謀論,即使賴總統發文道歉,風暴仍持續擴大。國民黨立院黨團痛批,該案涉嫌施暴的霸凌者,如今居然可以拿著勞動部「有利自己人」的調查報告,成為有利施暴霸凌者的武器,嚴重傷害政府公信力,因此提案成立調查委員會,啟用聽證權釐清案情,如果民眾黨團也同意,極可能本屆國會成立後的首場聽證會。值得注意的是,憲法法庭日前針對國會改革法案宣判,外界質疑,大法官其實「已拔光立院調查聽證虎牙」。撇開民進黨是否仍然堅持在野此舉「侵害司法機關偵辦權」強力反對暫不談,即使聽證終於召開,邀請與此案有關的官方、民間人士出席,但是受邀者可拒絕出席、也能拒絕發表意見行使緘默權,即使在立院說謊,未來被證明後,也沒有任何罰則,外界好奇,舉行這樣的聽證會,真有助釐清全民關心的勞動部霸凌案嗎?據了解,自從憲法法庭釋憲「幾乎沒收立院聽證調查權後」,在野黨內部就一直有立委主張,不妨就選擇全民都想知道答案的議題,「按照大法官交辦的方式」召開聽證會、行使立院調查權,就算到時候,當時民間人士拒絕出席、官員行使緘默權或者顧左右而言他、閃躲重點亂講一通,聽證會過程荒腔走板,甚至執政黨立委藉機反酸在野黨立委「全都沒關係」。立委解釋,當「憲法法庭」以「憲法守護神」之姿,沒收國會調查聽證權後,迄今台灣至少仍有四成的綠營支持者,認定大法官很對。有鑑於美國國會因為川普當選總統,未來即將密集召開川普人事召開多場聽證調查權,在野黨現在不妨就按照「大法官的辦法」開聽證會,讓選民比較一下,究竟是美國國會聽證比較能解決全民疑慮,還是台灣大法官主張的方式更好。立委強調,如果立法院不照走一遍,民眾永無比較機會,「國會聽證調查」的必要性,只會繼續淹沒在政治人物對罵的口水戰中。大法官日前針對「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中召開聽證會部分做出解釋,認為舉行聽證會屬國會自主範疇,不生牴觸憲法問題,但若涉及應邀人員無正當理由缺席、拒絕證言或虛偽陳述,「相關刑罰皆違憲失效」,換言之,立法院可舉行聽證會調查,但官員、應邀者不肯出席或說謊,皆無刑責。國民黨立院黨團書記長林思銘表示,勞動部霸凌案悲劇,不僅暴露個別主管問題,更凸顯政府預防霸凌制度完全失能,藍委陳菁徽也說,勞動部調查小組除了2位「外部專家」外,現在被外界揭露,全都與疑似施暴霸凌者有「裙帶關係」,勞動部的調查報告反而成為加害者律師「反擊」的武器,此案甚至牽連到黨政高層,與其讓相關當事人在媒體上各說各話,不如把所有人都找來國會說清楚。綠營立委則堅決反對針對霸凌案召開聽證會。民進黨團幹事長吳思瑤調,勞動部霸凌案全案已移送檢調,監委也啟動調查,依據憲法法庭釋字585號及113憲判字第9號解釋,都確立「立院調查權不得介入檢調偵辦中案件,及監院調查中案件」,立院只能精進預防霸凌制度,修法或監督方式,「敦促」行政部門改進,決不能像在野立委主張,違反權力分立原則、成立調查委員會再「疊床架屋」,應信任政府及檢調的調查。此外,前民進黨立委郭正亮昨晚在網路節目中預言,勞動部考績會雖火速處理謝宜容,直接記兩大過免職,但他認為等到此案風頭過去後,謝宜容應該會去申訴,再復職可能性極高。郭正亮解釋,因為「公務員考績法」第12條之3,公務員只有8種情況會被記2大過,但此次霸凌案,依照目前勞動部調查報告謝宜容所作所為,完全不符合,他因此痛批,總統、閣揆都出面道歉甚至鞠躬,勞動部居然還是可以「呼弄全民」,直言謝宜容背後的政治後台究竟是有多硬?他也喊話卓揆,如果真要展現欲政府預防霸凌的決心,就應該直接指示勞動部,將謝員移送公懲會調查,看看公懲會是否會以「嚴正傷害政府形象」給予重懲。
娃娃機店、自助洗車場設住宅區擾鄰 縣府擬訂規範
娃娃機店近來有從商店街轉戰住宅區的趨勢,也有部分自助洗車場業者縮小規模,進駐住宅區,方便民眾洗車,但夜間嚴重擾民,民眾向彰化縣議員陳情,藍綠多位議員要求縣府訂定相關規範細則。縣府表示,此2樣為人為噪音,取樣困難,將研議制訂規範限制店家營業時間可行性。縣議員曹嘉豪表示,近期接獲民眾反應,指稱有許多夾娃娃機店、自助洗車場設置在住宅區裡,每當夜晚,民眾操作夾娃娃機的機台聲及音樂聲,自助洗車場中投幣式自動洗車機運轉的嗡嗡聲、嘩啦水聲等,格外大聲,吵得居民受不了,希望縣府訂定相關管理細則規範業者。縣府經濟暨綠能發展處指出,中央法規僅規定夾娃娃機店要距離學校50公尺以上,沒規定不能開在住宅區,自助洗車場則可設在有12米寬道路的社區,已邀請建設、環保、消防、警察等單位開會,研議制訂規範限制住宅區上述店家營業時間可行性,如果訂定自治條例,也不能牴觸中央法規。建設處表示,夾娃娃機店是一般商店,沒法規禁止開在住宅區,自助洗車場中央只有負面表列,沒言明不能開在住宅區,也沒規範營業時間,若要管制這兩大業別可能要從噪音等方面入手。環保局查明噪音管制法,夾娃娃機店和自助洗車場的噪音管制標準和一般營業場所噪音管制標準無異,夜間最高不得超過35分貝,白天最高不得超過80分貝。環保局表示,操作夾娃娃機台時發出音樂、洗車時發生聲音,都非屬周期性變動或間歇性變動噪音,連續測量取樣時間須至少兩分鐘以上,取樣時距不得多於兩秒,若看到環保人員監測噪音就不操作機台、不洗車,在噪音取樣恐有很大困難。
被影帝罵髒當場噴淚 衛詩雅拍《破·地獄》遭劍刺傷險破相
港片《破·地獄》集結香港二代喜劇泰斗許冠文與黃子華攜手演出,衛詩雅、朱栢康則各自飾演許冠文女兒及兒子。衛詩雅、朱栢康在片中挑戰香港獨有的殯葬儀式「破地獄」,為作品訓練長達9個月;衛詩雅更在練拋劍時差點破相,相當驚險。衛詩雅、朱栢康為電影《破·地獄》特訓9個月,衛詩雅專業投入險些破相。(圖/華映提供)衛詩雅在電影中飾演消防救護員,她除了運用曾擔任救生員的真實經歷,也比照正式救護員方式訓練體能。片中扛起和她體重相差好幾倍的病患仍游刃有餘。她為練習傳統科儀,反覆練習拋接劍,沒想到因重量和距離拿捏不慎,劍尖直朝臉部而來,情急之下她只好以單手擋劍,導致手心意外遭劍刺傷、驚險擋掉破相之災。此外,她和許冠文、黃子華、金燕玲等前輩演員對戲,各有多場不同情緒層次的哭戲,正式預告中亦可見她和戲中父親許冠文、哥哥朱栢康之間,因爭辯喃嘸文化傳男不傳女的激烈衝突場面,許冠文還對著她破口大罵女人很髒,讓她氣到落淚。衛詩雅表示:「《破·地獄》對我來說是一部階段性的重要作品,角色和我距離蠻遠的,文玥不懂表達和家人的情感也不被認同,每場戲都充滿矛盾和掙扎,是從影以來最痛心的角色!」《破·地獄》衛詩雅運用擔任救生員真實經歷,為角色下足工夫。(圖/華映提供)與衛詩雅在戲中飾演「相愛相殺」兄妹組合的朱栢康,則飾演繼承喃嘸師傅「文哥」(許冠文飾)衣缽的兒子「志斌」一角,劇情中因他高中即輟學繼承家業,突顯兄妹之間男女不平等問題、引發多次家庭衝突,角色層次豐富多變,由於角色難度高,他笑說:「真的是拼了命在演啊!」朱栢康拍《破·地獄》遇靈異事件。(圖/華映提供)朱栢康在現實生活中身為虔誠基督徒,自爆曾在走位彩排破地獄場次時,尚未點火卻突然視線模糊、看不清周遭的靈異事件,令他百思不得其解,為求拍攝順利,朱栢康請教友在正式拍攝時集體禱告,破地獄畫面最終才順利完成。經過此事後他認為二者只是不同宗教概念並不牴觸,他也因拍攝這部作品產生不同啟發:「當你願意放下有些執著或偏見,到離開人世的那一天,相對的也不會是痛苦的狀態,上天堂或破地獄都是對生命旅程的不同探討。」
大法官認定官員可不假缺席立院備詢沒事 周萬來無奈指立委再修法也沒用
立法院秘書長周萬來今天在立院答詢時表示,由於大法官解釋文已經認定,官員在立法院說謊只有政治責任、沒有法律責任,即使綠委昔日推動國會改革主張,曾主張官員在立院說謊應該負法律責任,但大法官既然如今已做出解釋,立院再如何修法欲警告官員答詢不得說謊「也沒有用」。國會改革法案核心條文被憲法法庭判違憲,立院司法法制委員會綠營召委鍾佳濱,今天邀請立法院秘書長周萬來報告。藍白立委則事先提醒周萬來,民進黨此舉是「黃鼠狼給雞拜年」,不安好心,建議周萬來「委曲不能求全,姑息反而養奸」。民眾黨立委黃國昌在立院司法委員會質詢時痛批,民進黨昨是今非,因為民進黨昔日前輩在還是在野黨時,力爭聽證權、調查權,還強調沒有調查,立院就會變成缺牙老虎,但執政後就忘記在野時的承諾,力挺大法官釋憲,甘願讓立院變成昔日綠委口中的無牙齒老虎,好像也能接受昔日主張,被大法官打臉。最尷尬的是,黃國昌舉例譴責民進黨立委時引用的說法來自前綠委、現任監察院秘書長李俊俋,但面對黃國昌的說法,在台下的李俊俋表情看不出有太大變化。此外,現任交通部長林佳龍昔日擔任民進黨立委時的質詢內容今天也被翻出,林佳龍當時表示,立委對政府官員的質詢,官員在質詢的10幾分鐘裡,只要當個木頭人被罵幾句,事後什麼事情也沒發生。他的質詢並無法對官員產生約束力,立委若要對官員隱匿、要求對失職負起責任,林佳龍主張應該要對官員在國會殿堂上所做的不實證詞或提供偽證據負起刑法、政治責任,林佳龍的說法,甚至連昔日綠營台灣智庫都編制小冊子「請對國會說實話」予以引用,但如今綠色大法官釋憲卻在直接打臉林佳龍主張,只因民進黨如今已經執政。他接著質詢周萬來,如果大法官釋憲本文就是堅持,官員若在國會說謊,只需負政治責任,不需要負法律責任,「立委不可以要求官員負法律責任」,大法官甚至連綠營當初批判藍營所指的「限制官員虛偽陳述,標準太空泛」都捨棄不用,懷疑因為大法官很清楚,現行法律對虛偽陳述標準其實很明確,綠委所言沒有道理。他也問周萬來,官員在立院說謊沒責任「該怎麼辦」。周萬來則表示,如果按照大法官(這樣)有權解釋,那就「沒辦法了」,立院恐沒有再修法的可能性。黃國昌則大酸,中華民國的「憲法法學」真是非常特殊,因不論在美國、法國、德國、日本等民主國家,官員在國會虛偽陳述,都有刑事責任,就只有中華民國大法官認為沒有法律責任,這已經不是接下來該如何修法補救的問題,而是這一腳若踩下去,根本沒回頭路。立委也對周萬來在國會改革修法及大法官釋憲過程,一路走下來對他的污衊指責不捨,尤其是周萬來當初認為立院院會舉手投票應該是合法的,但綠營卻嗆聲要將他趕下秘書長,如今大法官認定舉手表決合憲,但周萬來已經承受許多不該承受的事,包括被綠委暴力攻擊,周萬來則說,該綠委並沒有向他道歉、但在委員會曾做說明。周萬來還說,大法官已解釋,包括立院程序委員會邀請總統到國會報告的程序,都是違憲,黃國昌則酸,憲法法庭真棒、讓少數總統可以成為超級大總統,完全將民進黨過去痛批行政權獨大,國會難以有效制衡的主張拋到腦後,連立院要求備詢官員沒得到委員會院會同意前,不得缺席都違憲,換言之,閣揆等行政官員,未來可以愛來不來立院,問周萬來怎麼辦。周萬來說,議事處正在研議憲法法庭的解釋文,大法官解釋確實與立院職權行使法第25條規定,被質詢人必須經委員會、院會同意才能缺席的條文,相互牴觸。他指出,未來若閣揆等官員不到立院備詢、也拒絕向立院請假,因藐視國會罪已被大法官釋憲取消,雖然他認為立院院會、委員會若因此決議譴責官員決議「應該不會違憲」,但對於立委追問「可不可以按照往例、將官員移送監察院」,周萬來說,若依大法官解釋來看,立院將官員移送監院恐怕也違憲,但這確實是立院在1999年就已經修正通過的條文,不論藍綠執政都已沿用多年。面對立委抱怨「連立院移送權都被大法官沒收,以後請立委注意別亂移送監院」,連被朝野形容是「修法辭典」的周萬來不出一語,似乎也是非常無奈,暫時沒有解方。
國會職權修法部分違憲 國民黨團:摧毀立法監督行政的工具
立法院今年5月在國民黨團及民眾黨團聯合推動,成功三讀通過國會職權修法。民進黨團、行政院、總統賴清德、監察院先後針對《立法院職權行使法》43條、《刑法》141條之1,共44條法律聲請釋憲及暫時處分。憲法法庭25日宣告判決。其中備受外界關注的總統赴立法院國情報告、反質詢、人事同意權、調查權及聽證會、藐視國會罪等五項,遭宣判部分違憲。針對憲法法庭之判決,國民黨團回應表示,總統國情咨文部分,判決否決總統至立法院做國情報告的義務,並認總統可自行斟酌,是總統國情報告不願常態化,也不讓立委提問,賴總統繼續當個有權無責的超級大總統,大法官的判決為賴清德競選承諾解套。國民黨指出,在調查與聽證權部分,大法官的判決重重地削弱國會立法委員對與職權相關之特定議案及事項行使調查權及調閱權,將使得立法院失去制衡行政權的武器,助長執政者恣意獨斷與不受控制。「藐視國會罪」部分,國民黨指出,雖認反質詢不違憲,但對於反質詢的定義作出解釋,且認若行政院院長或行政院各部會首長以問題或疑問句等語句形式,答復立法委員之質詢,或提問以釐清質詢問題等情形,即便言語表達方式有禮儀上之爭議,性質上仍屬立法委員質詢之答復,不構成反質詢。於此前提下,本項規定尚不生牴觸憲法問題。另外,針對國會人事同意權部分,國民黨指出,憲法法庭認為《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29條第3項的規定,交付審查之期間不得少於一個月,且應召開公聽會,表決之日十日前,擬具審查報告不違憲,但對於提名機關應於七日內提出被提名人提出學歷、經歷及其它審查所需之相關資料,在提供給立法院參考認無拘束力,立法委員提出書面問題要求被提名人答覆,被提名人並得衡酌自行處理,另外被提名人對於其提出之書面資料是否虛偽具結部分認為不違憲,但列席答詢說明應當場具結卻認為違憲,被提名人拒絕答復或提出相關資料,或者於書面答復時,拒絕提出結文,也認為原則上不生違憲問題。國民黨團指出,對於做為國家憲政最後一道防線大法官,本應是憲法守護者,但憲法法庭針對國會改革法案做出的判決,民進黨不演了,府、院、黨聯手憲法法庭,巧取強奪立法院制衡行政權的武器,大法官自甘墮落淪為民進黨政府的「護法」,甘為府、院、黨的「打手」,利用憲法法庭押著立法院逼迫在野黨就範,這是最大的憲政危機,更是恥辱。
官員反質詢免罰 翁曉玲批憲法法庭「保皇派」
國民黨立委翁曉玲25日表示,國會改革釋憲案出爐後,大法官宣告包含「邀請總統赴立院例行報告」、「藐視國會罪」都違憲,僅剩「備詢官員不得反質詢」合憲,但也沒有處罰,可見大法官活脫脫是「保皇派」。據了解,總統府等4個憲政機關針對《立法院職權行使法》43條、《刑法》141條之1等共44條法律聲請釋憲,內容大致可分為聽取總統國情報告、聽取行政院官員報告與質詢、人事同意權、調查權及聽證會、藐視國會罪等五項,憲法法庭25日最新判決「部分違憲」。首先,立法院聽取「總統國情報告」時,沒有權力指定國情報告內容,也無法就總統國情報告內容進一步詢問與要求總統答復,更無權要求總統聽取自己建言。因此,《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15條之1第2項、第3項、第15條之2第1項規定,及同條第2項關於「就其職權相關之國家大政方針及重要政策議題」規定部分,還有第15條之4規定,憲法法庭認為其立法均逾越立法院憲法職權範圍,牴觸憲法權力分立原則,均自當日起失其效力。第二,針對「調查權」部分,憲法法庭認為關於設調查專案小組行使調查權與調閱權部分,還有要求有關人員提供證言、資料及物件部分等規定,均與憲法要求不合,屬於違憲。憲法法庭甚至直言,在宣告違憲到修法完成的過渡期間,即使立法院成立調查委員會調查,當事人也能在敘明理由後拒絕證言,不必經過會議主席裁示同意。最後,關於「聽政權」部分,憲法法庭認為,立法院明定委員會可以舉行公聽會與聽證會,所定程序與內容只要沒逾越立法院法定職權,原則上屬國會自律範疇,沒有牴觸憲法問題,但要求政府官員備詢違反者的裁罰規定,違憲。翁曉玲對此解釋,如此一來,立法院仍可邀請總統國情報告,但不得針對內容、詢問方式有所限制,等於是立法院邀請賴清德總統來,他想講什麼就講什麼,委員無能為力。翁曉玲怒批,這批大法官也護航行政官員,連國會改革法案中「藐視國會罪」也都被宣判違憲,未來行政官員隨便胡謅都不用負責,官員反質詢、無故缺席不到,也都免罰。翁曉玲感嘆,立法院想強化監督權推出國會改革法案,遭大法官一筆抹煞,憲法判決認為立法院不宜再有更堅強的監督力量。她強調,即使大法官判決如此,但自己監督改革的決心不會改變,縱使被大法官宣告違憲,也將攜手國民黨團修法,繼續強化國會監督力量。
牴觸憲法保障人身自由…國會改革釋憲出爐 藐視國會罪判決「違憲」
國會改革法案中刑法141條之1的藐視國會罪,規定公務員在立院聽證或受質詢時,就其所知重要關係事項為虛偽陳述者,處1年以下徒刑、拘役或20萬以下罰金,憲法法庭25日認定,不符合刑罰最後手段之要求,判決違憲。憲法法庭指出,本條規定之立法目的尚難謂屬追求憲法上重要公共利益,其所採手段亦非有助於立法目的之達成,且尚有其他更有效之手段可資運用,均不符刑罰最後手段性之要求,違反憲法比例原則之要求,牴觸憲法保障人身自由之意旨。
國會改革職權修法釋憲出爐 憲法法庭判決「部分違憲」
總統府等4個憲政機關針對《立法院職權行使法》43條、《刑法》141條之1,共44條法律聲請釋憲,內容關於聽取總統國情報告、聽取行政院官員報告與質詢、人事同意權、調查權及聽證會、藐視國會罪等五項,憲法法庭今(25)日判決部分違憲。違憲部分包括,立法院聽取總統國情報告時,無指定國情報告內容之權,亦無就其國情報告內容,對總統為詢問、要求總統答復,或要求總統聽取其建言之權。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15條之1第2項、第3項、第15條之2第1項規定,及同條第2項關於「就其職權相關之國家大政方針及重要政策議題」規定部分,暨第15條之4規定,其立法均逾越立法院憲法職權範圍,牴觸憲法權力分立原則,均自本判決宣示之日起,失其效力。國會改革法案中遭憲法法庭凍結的13條法律規定,總統須到立院進行國情報告且立委可提問,立委對行政院院長及各部會首長可質詢、對方不得反質詢,NCC及考試委員、大法官等被提名人,立委可進行實質人事審查,國會有調查權及可舉行聽證會。另刑法141條之1的藐視國會罪,規定公務員在立院聽證或受質詢時,就其所知重要關係事項為虛偽陳述者,處1年以下徒刑、拘役或20萬以下罰金。
違憲!國會改革法釋憲「總統不須到立院國情報告」 大法官認矮化元首
國會改革法案中最重要的項目之一,是立職法第 15-1條規定,立法院每年集會時邀請總統進行國情報告,賴清德總統聲請釋憲,主張這樣的規定矮化總統作為國家元首的身分,改變憲法櫂力結構屬違憲,憲法法今(25日)判決違憲,判決之日起失效,總統不須去立院國情報告。憲法法庭認為,立法院聽取總統國情報告時,無指定國情報告內容之權,亦無就其國情報告內容,對總統為詢問、要求總統答復,或要求總統聽取其建言之權。立職法第15條之1第2項、第3項、第15條之2第1項規定,及同條第2項關於「就其職權相關之國家大政方針及重要政策議題」規定部分,暨第15條之4規定,其立法均逾越立法院憲法職權範圍,牴觸憲法權力分立原則,均自本判決宣示之日起,失其效力。賴清德總統認為該法條規定總統除了定期到立院國情報告外,還規定立院可以隨時發動非常態性國情報告,讓立法院邀請總統到立法院報告的次數,可能比行政院長之施政報告更為頻繁;總統報告事項,從國家大政方針擴大到「重要政策議題 」 ,導致總統與行政院角色重疊,。總統稱,立職法有關總統國情報告之修法,矮化總統作為國家元首之身分,混淆總統與行政院之職櫂,還錯將總統赴立法院國情報告予以定期化、常態、 義務化、質 詢 化 ,使憲法中行政院向立法院負責之中央政府體制設計產:位移,改變憲法櫂力結構。此部分憲法法庭已裁定暫停適用,認為立法院於憲法未有明文規定下,逕於規範自身職權行使之法律中,課予總統義務,要求其應即時或限期回應立法委員之口頭或書面提問,因而產生是否逾越立法院職權分際,致有牴觸憲法權力分立原則之違憲疑義。
全民關注!立院組「調查小組」查雞蛋採購 憲法法庭判決:違憲
全民關注的雞蛋或疫苗採購案,國會通過立職法以「調查權」要釐清政府採購案的疑點,但憲法法庭判決,經立院委員會之決議,得設調查專案小組,行使調查權與調閱權之規定部分,違反立法院調查權乃立法院行使其職權之輔助性權力,應由立法院自為行使之憲法要求,是本項此部分之規定牴觸憲法意旨,應自本判決宣示之日起失其效力。其餘審查標的中涉及調查專案小組之規定者,均屬違憲且失所依附,應一併失其效力。另非屬本案審查標的,亦涉及調查專案小組之規定者,亦均失所依附,立法者修法時應一併檢討修正。本項其餘規定部分,立法院就與其憲法職權行使之特定議案有重大關聯,且有調查必要之事項,始得成立調查委員會,行使調查權。僅涉及相關議案之事項,或未有特定議案而僅與立法委員職權相關之事項,尚不符合立法院得成立調查委員會行使調查權之要件。於此前提下,本項其餘部分之規定,始不生牴觸憲法問題。釋憲案宣判前,立委王鴻薇呼籲,不論是雞蛋或疫苗採購案,外界都期盼釐清疑點,但是檢調都要拖很久才有調查,立法院反映民意較迅速,可以快速針對重要事件發起調查,盼大法官重視。兩顆子彈事件讓當年的陳水扁總統連任成功後,當時在野黨立委通 過「三一九槍擊事件真相調查特別委員會條例」,柯建銘等立委不服 ,聲請大法官會議解釋,2004年大法官作成釋字第585號的部分合憲 解釋,但有高達16項條文因與國會調查權屬性不符而違憲。當時的大法官許宗力曾提部分不同意見書,他認同歐美國家的國會 調查權,但我國憲政設計是五權分立,無法與外國三權分立者相提並 論,因此不能擁有國會調查權。這次他擔任審判長的憲法法庭,在1 3位大法官同意的情況下,作成暫時處分,依舊延續這樣的主張。此次國會改革法案的暫時處分裁定,憲法法庭引用585號的釋憲解釋內容,認為修法後的規定,讓 立法院委員會決議所設的調查專案小組,可行使調查權與調閱權部分 ,明顯與585號解釋意旨不同。憲法法庭認為,依釋字585號等解釋意旨,被要求提供 資料的對象,只限於組織性的「有關機關」,並不及於個人性的「有關人員」;相關人民或政府人員,除了只有負有以陳述證言或表 示意見方式,協助立法院調查權行使的義務外,沒有當然負有提供資 料、物件的義務。
違反比例原則!憲法法庭判決「藐視國會罪違憲」 法務部僅1句:尊重
國會改革法案中《刑法》141條之1的藐視國會罪,規定公務員在立院聽證或受質詢時,就其所知重要關係事項為虛偽陳述者,處1年以下徒刑、拘役或20萬以下罰金,憲法法庭25日認定,不符合刑罰最後手段之要求,判決違憲。對此,《刑法》主管機關法務部僅回應:「尊重憲法法庭判決結果」。憲法法庭指出,本條規定之立法目的尚難謂屬追求憲法上重要公共利益,其所採手段亦非有助於立法目的之達成,且尚有其他更有效之手段可資運用,均不符刑罰最後手段性之要求,違反憲法比例原則之要求,牴觸憲法保障人身自由之意旨。對於憲法法庭判決,《刑法》主管機關法務部相當低調,僅一句話回應:「尊重憲法法庭判決結果」。
男子深夜潛入民宿「強脫女客內褲」 受害者「以為是丈夫」險遭得逞
日前,馬來西亞一名男子半夜潛入民宿的客房內,試圖性侵一名年輕的「祖母級」女遊客,女客雖然驚醒,但因為房內昏暗,又以為是回房的丈夫,險些讓這名惡狼得手。好在最後關頭發現不對勁,立刻放聲尖叫求救,嚇得惡狼落荒而逃。這名男子事後落網,22日在法庭上矢口否認犯罪,表示自己:「事發時並不知道發生什麼事,等醒來發現自己已經身在警局。」據馬來西亞媒體華媒《中國網》報導,來自吉隆坡的42歲男子立祖安沙被控於2024年10月19日凌晨2時57分,潛入麻六甲市老街上一間民宿的客房,並且強行脫下一名44歲女性遊客的內褲。據瞭解,事發時這名受害女客與女兒及3歲孫子同睡一間客房,但為了方便睡在另一間客房的丈夫進入房間及使用房內廁所,因此客房房門並未上鎖。當晚祖孫3人正在房中熟睡時,該名男子潛入後把衣服脫光,全身赤裸的爬上受害者床鋪,並且脫下受害者的內褲。起初,這名女客在黑暗中一度誤以為是丈夫意圖求歡,但很快發現該名男子並非丈夫,隨即高聲求救,驚醒了在同房中睡覺的女兒將燈打開。該名男子見事跡敗露,立刻關上電燈,喝令2母女安靜,隨即穿上衣服逃逸。事後,這名男子被當地警方以牴觸該國刑事法典第354條文非禮罪逮捕,在此條文下,一旦被判罪名成立,男子將面臨10年刑期或罰款及鞭打,甚至兩者兼施。此案件22日開庭,該名男子在沒有代表律師的狀況下為自己求情,表示事發時,他並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只知道自己醒來後已經身在警局。由於被告矢口否認犯行,法庭批准被告由一名擔保人以3500令吉(約新台幣25000元)交保,本案預定12月5日再次開庭審理。
男生站著尿其實超髒! 研究曝上廁所「瞄這裡」危害最小
雖然對於世界各地大部分男生來說,站著尿尿是一件習以為常的事,不過有媒體指出,其實男生站著對馬桶尿尿時,由於高度落差造成噴濺,最多可能噴濺到近1公尺外,造成許多不必要的汙染。如果非得站著對馬桶尿尿,那麼瞄準馬桶中段,造成的危害最小。甚至有調查發現,在德國甚至有許多地方用明顯的標示倡導男性乾脆「坐著小便」,在55歲以上年長男性的行為普及率甚至逼近5成。社群平台X上的媒體帳號「non aesthetic things」17日以「為什麼男性不該站著小便」為提發布影片。根據影片說明,男性在站著小便時通常會瞄準馬桶的「4個位置」,雖然有最大比例的男性會瞄準「馬桶後端」,然而這個位置其實是最糟糕的選擇,由於高度的落差與激起的水花,噴濺的尿液可能高達7550滴。但如果瞄準「馬桶中段」,尿液噴濺量可大幅減少到約372滴。影片進一步解釋,一般來說,尿液可以飛濺7.5到15公分遠,但當尿液碰撞到馬桶中的水面,並分裂成更多小滴時,就可能飛濺到91公分之遠。這樣的飛濺可能會讓尿液落在牙刷、衛生紙,甚至是淋浴後使用的毛巾上,造成額外的汙染。另外,該影片也指出,友77%男性在「解放」完後會習慣性的抖一抖「甩乾」,這個動作也時常造成尿液不必要的噴濺。該則影片發布僅24小時,並累積將近3000萬次觀看,並獲得許多討論。其中還有帳號宣導男士「坐著小便的4個好處」:一、你永遠不可能射不中。二、沒有噴濺更衛生。三、尿液絕不可能噴濺到腿上。四、坐姿其實可以避免攝護腺壓迫尿道,幫助更多尿液排出。不過同樣有網友強烈牴觸這種行為,情緒化的留言:「只有娘娘腔才坐著尿尿。」然而,根據數據分析公司YouGov調查13國男性排尿時的姿勢,結果顯示其實有些國家確實有男性坐著尿尿的習慣,比如德國男性「每次都坐著尿」的比例便高達40%,時常坐著尿的比例也有22%,合計高達62%。瑞典、丹麥、澳大利亞男性每次、時常坐著尿的比例也分別高達50%、44%、39%。而墨西哥男性對「坐著尿尿」的牴觸情節最為強烈,僅有21%的受訪者表示會這樣作,而36%的受訪者表達了「絕不可能這麼做」的強烈牴觸情節。分析指出,在德國有許多地方的廁所中,有著要求男性「坐著小便」的標誌,站著小便通常被視為反社會行為。不過調查結果也顯示這種行為有著世代差異,55歲及以上的德國男性特別常坐著小便,比例為49%,而18至34歲的年輕人僅有28%。相比之下,英國年齡差異則相反,年長英國男性表示他們從不坐著小便的比例高達40%,但年輕人只有23%。。
金金併三角戀27天落幕 金管會果斷決定值得喝采
金管會在中秋節前夕宣布、9月16日召開臨時記者會,宣布緩議(即駁回)中信金申請投資新光金進行「非合意併購」案,讓中信金8月底出手搶親台新金、新光金「金金併」所造成的紛擾在第27天落幕。市場都擔憂這場涉及規模鉅大的金控業版圖角力會越演越烈,沒想到,金管會能頂住壓力、及時出面,並堅守《金融控股公司法》第1條賦予的主管機關監理角色,從市場健全發展及維護公共利益出發,依《金控法》第36條規定,駁回中信金的申請案,更明確指出中信金對進行中「新新併」的合意併購用公開收購的突襲干擾,既便有適用法條,仍牴觸金融穩定與造成公共利益的不確定性,更明確指出中信金申請案的具體不足。這次金管會明快的處置,不僅讓金融市場盡速回歸穩定,也展現出維護金融秩序、確保合理競爭環境的決心,同時宣告金融整併的遊戲規則,對未來健全發展立下一致性規範,國人應予以高度肯定。金管會的審查意見點出中信提案至少有4大疑義與不足,才予以緩議,包括(1)投資計畫內容對於各種整併可能狀況未有完整規劃,致購足股份計畫及整併方案不完備。(2)對於如未能完成整併之釋股處理欠缺具體執行內容。(3)對被投資事業壽險子司財務狀況掌握不足,且未提出增資承諾書具體內容。(4)公開收購以換股為支付對價方式,對雙方股東權益保障不足。上述每一點,金管會均詳實明確說明理由,足證金管會的用心及對業者申請案的尊重。另一方面,也間接證明中信金的申請案,本身確實就不是一個健全的提,既準備不足又是倉促成軍,與市場普遍看法不謀而合。金管會也明確表示,金融市場是特殊行業、合意進行中不能插入非合意收購而造成股東選擇的不確定性,因此在合意併購股東會召開前就提出惡意併購,將造成股東決策的不確定性而影響公共利益。此番表態,等同對金融機構併購的競合畫出明確紅線,實在是監理的一大進步,將為日後合意併購案提供更穩定的機制、降低潛在風險(即第三者藉機干擾)。另外本次也宣示非合意購併購以現金收購為前提,以確保股東權益。對未來非合意併購定調,足以讓有意者需衡量自身的財力不敢輕率為之,於啟動時能有更周全的規劃,避免紛爭,維持市場秩序。筆者認為,新政府處理上台後首樁金控整併案爭議,能夠明快處置,讓所有金融機構都吃了一顆定心丸,對未來併購案提供更健全發展的環境!金管會值得再一次的掌聲鼓勵。本文為讀者投書,不代表本台立場本文投書者 : 前僑光科技大學校長、現任僑光科技大學財經法律系特聘教授楊敏華
礦場熄燈2/紀念園區淪新法孤兒 「賴皮寮」開生活館恐違《國土計畫法》
「新平溪煤礦文化園區」因文資保存認列延宕,在2025年《國土計畫法》上路前恐被迫熄燈,而2024大選前遭譏為「賴皮寮」的總統賴清德新北市萬里區故居,卻有望於10月轉型成「萬里礦工生活紀念館」。專家指出,賴總統萬里老宅與「新平溪園區」同屬「廢棄開採之礦業用地」,《國土計畫法》上路後除非「特殊調整」,否則都應劃入「國土保育區」第二類,這類地上物除非被認定為「古蹟」,否則即使免費當成文物館,也與《國土計畫法》牴觸,賴總統的「老家」恐怕在新法中帶頭違法。本刊調查,賴清德自2024選前頗受質疑的萬里老宅,目前已委由萬里在地社區發展協會管理,將做為「萬里礦工生活紀念館」公益使用,刻正整理中,有望於10月開幕。然而尷尬的是,2024年初經濟部礦業局才盤點了一波「已繳回採礦權」用地,並發函地主解除「礦業用地」編列,言明《國土計畫法》上路後,將統一編定為「國土保育區第二類」,僅能維持當地人生活的最低限度使用。新北市平溪區天燈節每年吸引國內外600萬人次到訪,距離1.5公里外的「新平溪煤礦文化園區」卻罕有人至,地方鄉親直呼可惜。(圖/記者黃耀徵攝)「賴皮寮」在賴清德上任總統後,10月搖身一變成為「礦工生活紀念館」,邀請各方觀光客來參觀,但所屬萬里區中幅里371戶老鄰居,大約1200多人,卻仍活在妾身未卜的礦業用地老宅,未來發展不明,是否繼續住下去和房屋修繕權都是隱憂,對照賴宅風光轉型,很是唏噓。中原大學建築系副教授林曉薇表示,「國土保育區第二類」開發規定嚴格,只能容許基礎水電管道等維生公共設施,若要開店,規模也頂多只能開供在地居民日常飲食的「雜貨店」,而像「新平溪」等礦業紀念園區即使純公益開放,唯一的活路只能拚列文資保存。林曉薇指出,一般文資審查會議,必須先邀請文化資產專家,辦理現場勘查並彙整意見,再召開審查會議,若認為有重視必要,第一步會「列冊追蹤」,而主管機關定期訪視後,確認有必要認列文化資產,才會進一步函報文化部文資局。新平溪煤礦選洗煤場可以作為歷史故事指認的標地,建構煤礦知識系統與煤礦記憶。(圖/翻攝自新平溪煤礦博物園區臉書)林曉薇直言,關鍵在這576公頃的土地中,大面積仍是向私人承租而得,目前是因為所在的平溪十分地區,人口已逐漸凋零,土地價值不豐,地主才如此「不囉嗦」同意拚列文資保存,但光目前所有權人就多達40多位,市府憂心若任一所有權人改變想法或未來繼承人有不同理念,名下土地遭認列文資保存無法處分,甚至進一步打國賠官司,在在都會讓文化局卻步,必須要加強文化資產的證據與說服力,把煤礦業在台灣與這些設備的連結故事整理出來,才能做文資審議的最強後盾。另一名學者也點出,像是早已停止採礦的萬里賴清德老家,未來也會比照「停採礦業用地」畫入《國土計畫法》「國土保育區第二類」,而這類土地是連「免費展覽」都無法開設,畢竟分類宗旨是為了保護環境,頂多再照顧當地人生活。他直言,這類土地「根本不是給觀光客來的」,若賴清德老家10月真的辦展,恐怕帶頭違反《國土計畫法》。「新平溪煤礦文化園區」面臨生存危機,龔俊逸也曾想過在商言商,營運財務困窘就算了,但想到父親的一生心血都投在這裡,就不敢輕言放棄。(圖/記者周志龍攝)平溪文史工作者、建築師陳勤忠則指出,其實新平溪博物園區與十分老街非常近,距離不到1.5公里,過去不少遊客來十分,放了天燈留念後,便極少二訪,而天燈的主管機關新北市觀傳局,對於進一步整合由文化局輔導的「新平溪煤礦園區」形成平溪套裝行程也興趣缺缺,導致每年約600萬人次來平溪的旅客,錯過了這個有故事的地方,呼籲能完整保存。新平溪園區館長龔俊逸則強調,自己對政治角力沒有興趣,只希望這麼棒的地點、這麼多人期待「一定要把他留下來」,如果未來能夠取得文資身分,就可公私協力,善用政府工具,賦予園區全新生命,結合平溪天燈產業,「產業會轉型,能源結構會改變,但這類文化記憶會留下來」,他眼中發光。新北市政府9日原稱賴總統老家涉及個案,不便多談;11日則最新回應,稱一般停產的礦業用地大多編列為《國土計畫法》中的「國土保育區第二類」,賴家老宅則為「農三」,可正面表列的使用規範則待中央進一步指示。
評前朝案真難 陳智菡控新竹兒醫容積暴增邱臣遠低調
針對民眾黨質疑新竹兒童醫院容積獎勵案也有暴增嫌疑,遭控圖利,且疑似牴觸政府採購法,但林智堅市府卻表示一切合規合法,爭議最後僅由行政法院判定過程合法與否,與京華城案卻是由北檢北院偵辦對照,她指控,司法就是「雙標」。對此,新竹市代理市長、與陳智菡同黨籍的邱臣遠今天低調回應,過去竹市議員曾對此事提出陳情,政風處也立案了解,新竹市府會繼續支持兒童醫療相關權益。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因涉嫌京華城容積率弊案,遭法院裁定羈押禁見,民眾黨立院黨團主任陳智菡指控新竹前市長林智堅時代,通過新竹馬偕兒童醫院容積率從250%暴增到450%,比京華城560%提高到672%還高,時任內政部花敬群次長也曾認為「明顯圖利」,新竹市議員李國璋按鈴申告,檢調卻整整1年都不查。林智堅今天則在臉書反擊,強調任內盡心推動新竹市立兒童醫院案,民眾黨卻一再做不實抹黑,新竹兒醫案容獎調整合法合規,有其必要性,已委託律師蒐證,採取必要法律行動。邱臣遠今天出席活動時,被問到馬偕兒醫案被質疑圖利,他說,對於這2天大家關心的馬偕兒童醫院的議題,過去確實有議員在議會提出質詢,也有提出相關的陳情,新竹市政府政風處也有立案來去了解。邱臣遠強調,新竹市政府非常支持兒童醫療的相關的權益,也非常感謝所有醫護人員對新竹市民及兒童醫療照顧的付出及貢獻,對於是否認同陳智菡的指控,並未多表態。
沒幫外送員投保挨罰...Foodpanda告贏了 南市府:已提上訴
外送平台富胖達股份有限公司(Foodpanda),因未依《台南市外送平台業者管理自治條例》,為所屬外送員提供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及機車第三人責任險,被台南市勞工局開罰6萬元。業者不服提起行政訴訟,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後認為,地方政府無權要求業者強制投保,且牴觸中央法令,判決富胖達勝訴。對此,南市府不服判決,已提上訴。根據該自治條例第5條第1項規定,外送平台業者應以自己費用,以外送員為被保險人與受益人,投保團體傷害保險、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及機車第三人責任保險。2023年4月,台南市政府發現富胖達未幫外送員投保汽車責任保險及機車第三人責任保險,開罰6萬元,富胖達提訴願遭駁,隨後提行政訴訟,要求撤銷處分。富胖達主張,根據《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規定,汽機車所有人才需負擔投保和支付費用義務,加上外送員也可能同時與數個平台合作,不應以業者為投保義務人;台南市府稱,自治條例經行政院核定,與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具相同法律位階,是為外送員提供人身及財產保障,無牴觸中央法令。法院審理時,認為外送員與平台業者為承攬契約關係,雙方僅就提供外送服務及服務報酬進行約定,與責任保險的損害賠償責任無關,業者對於外送員因執行外送業務致第三人死亡、傷害不具有保險利益。法官指出,保險規定非屬地方自治事項,也牴觸保險法和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判決撤銷原處分。可上訴。台南市勞工局表示,《台南市外送平台業者管理自治條例》送台南市議會核可後,經行政院核定,已於2022年9月24日正式實施,該自治條例未經行政院函告無效,顯示效力仍有效存在。台南市政府已向高雄高等行政法院高等行政庭提上訴,以捍衛勞工權益,後續仍持續督促業者落實法令規定。
蔡阿嘎二伯怒告12網友 心疼兒子蔡桃貴、蔡波能遭不實影射
百萬YouTuber蔡阿嘎不只自己有粉絲,他的妻子二伯、大兒子蔡桃貴和小兒子蔡波能也都是網紅,擁有超高人氣。最近蔡阿嘎與二伯突公開提告12名網友的始末,只因心疼兩個兒子去年11月遭影射吸大麻,深怕對兩人長大後有不好的影響,自認身為父母更應該站出來面對。蔡阿嘎今(20)日晚間在臉書粉專發文,曬出一張刑事告訴狀,針對2023年11月有多名網友在網路上,對蔡桃貴和蔡波能提出不實吸麻指控或影射留言,決定一共提告12人;蔡阿嘎和二伯說明網友不適合開玩笑的留言,「可能逾越了言論自由的界線」認為沒人活該倒楣被霸凌,所以身為父母的他們更要站出來嚴肅以對。案情目前進行到有被告陸續被傳喚出庭,蔡阿嘎表示一切交給司法判決,他與二伯和家人們會靜待結果。蔡阿嘎曬出刑事告訴狀,一口氣告12名網友。(圖/翻攝自蔡阿嘎臉書)除此之外蔡阿嘎與二伯還拍攝了完整提告影片,內容主要提及去年11月Joeman和蘿菈染毒事件爆發後,有多名網友影射蔡桃貴和蔡波能有吸麻,引起輿論;當時蔡阿嘎夫妻倆就打算提告,也解釋沒有第一時間公開,怕又有網友質疑他們蹭熱度,兩人於2023年11月20日赴地檢署遞狀提告。之後蔡阿嘎夫妻也帶著告訴狀,找到張思瀚律師、家扶基金會新北家扶中心林夢萍主任、善牧基金會侯雯琪社工師和東吳大學社工系廖美蓮教授,一起深入討論有關兒童網路霸凌的相關法令及嚴重性,也希望大家一起反思這項議題。許多粉絲也跳出來力挺蔡阿嘎和二伯的決定,留言表示支持,「欺負小孩,必須嚴厲執法」、「讓那些躲在鍵盤後的酸民們,知道話不能亂說!讚!」、「支持,為自己言論負責,對象是小孩就這樣亂噴,對大人會多過分簡直無法想像」、「言論自由不是讓人來牴觸法律,真的不要亂開玩笑,莫須有指控更糟糕」。CTWANT提醒您:莫逞一時樂,遺害百年身!拒絕毒品,珍惜生命。健康無價,容毒噬。
代理教師敘薪不採先前年資遭判違憲 柯志恩新會期推修法助代理教師同工同酬
引發全國代理教師高度關注的「代理教師敘薪」聲請釋憲案結果,今天出爐,憲法法庭確定宣告違憲,對此,藍營教育委員會立委柯志恩指出,這是「遲來的正義」,也還給全國近3萬名代理教師的公道。柯志恩說,長期以來,代理教師「同工不同酬」,除了此次釋憲標的「不採計先前年資敘薪」外,代理教師寒暑假也無薪,經立委質詢和媒體報導,教育部前部長潘文忠承諾改善。柯志恩表示,教育部確實也對此事做了努力,但部份縣市雖發給代理教師薪資,但要求代理教師必須兼行政職,有些縣市則沒有要求「一國多制」。簡言之,代理教師,已經沒有「考績獎金」和「年資敘薪」等正常教師福利,但在教學現場,卻有不少代理老師與一般老師「同工不同酬」的不公平現象,都應該被一一檢討,才能挽回教育工作者對教育行政的信任。她還說,過去代理教師不被採計的年資敘薪,如今被宣告違憲,預期可讓教育環境更符合公平與人權。柯志恩說,立院新會期,她將提案修改「教師待遇條例」,也希望行政部門配合修法,給代理教師更完整的權益保障。柯志恩同時表示,沒有任何一位代理教師希望永遠都是「代理」的身分,期盼中央和地方教育主管,不要過度管控教師員額,該開缺就應釋出員額,讓有意願、有熱情的代理老師都可以安心從事教育工作,為教育貢獻心力。新北市一位張姓民眾,曾任兩年代理教師,但在錄取新北市某高中代理教師時敘薪,遭教育局認定不採計過去年資,該民眾認為,牴觸憲法平等原則,進而聲請釋憲,憲法法庭今天做出113年憲判字第7號判決,指教育部不能敘薪的相關函釋,及新北市府相關規定不採計合格代理教師「職前年資」的作法違憲,憲法法庭認為,合格代理教師「職前年資」提敘,應由中央訂定具體規範,據了解,有類似規定的縣市不只新北市,未來如何修法統一全國規定,也備受矚目。
星談心/李澤瓏選秀爆紅無奈碰疫情 被當偶像坦言「超級牴觸」
29歲大陸歌手李澤瓏曾參加過選秀節目《明日之子水晶時代》,以第六名的成績出道,喜歡日本文化的她近期推出日文歌曲〈習癖〉,來台宣傳時接受時報周刊CTWANT的專訪,談到當初節目爆紅後便立刻遇到疫情,讓她覺得有點可惜,不過也正向表示:「總感覺差一點點,也許是還沒到時間,我還滿相信順其自然的。」李澤瓏大學就讀音樂教育系,畢業後到姊姊開的學校教唱歌,雖然很有成就感,但不是她真正想做的事情,「做老師其實很累,我是個責任心過強的人,不只會教他們,還會關心他們的身心健康。」由於發現自己的狀況不是很好,她就到日本待了一段時間,中間回家休息時,剛好遇到《明日之子》到姊姊的學校選拔,她便順便面試看看,結果順利入選,最後提早結束日本的生活,回到大陸投入比賽生活。就讀音樂教育系的李澤瓏畢業後曾當過老師。(圖/楊澍攝)其實在《明日之子》前,李澤瓏曾參加過《超級女聲》及《我是歌手》,但對她來說都不是很好的回憶,原來《超級女聲》在100進20的階段要用直播的方式讓粉絲刷禮物,得到的禮物越多就能晉級,這個方式讓她很不能接受,「《超級女聲》對我們來說是非常重量級的節目,因為停播很久後才有這一屆,我非常難以接受,覺得變質了。」而參加《我是歌手》時,工作人員對她抱有很大的期望,結果沒有導師轉身,她甚至還在台上摔了一跤,讓她對參加節目產生陰影。李澤瓏參加過《超級女聲》及《我是歌手》,卻帶給她不好的回憶。(圖/楊澍攝)幸好在日本的那段時間讓李澤瓏調整好心情,也對自己更有信心,便決定挑戰《明日之子》,這也是她真正首度面對觀眾,「但我完全沒有壓力,每次上舞台是我最輕鬆的時候,反而是講話我比較不擅長,有種尷尬感。」值得慶幸的是她與其他選手感情很好,所以私下互動都很自然。節目導師剛好是她從小到大的偶像孫燕姿,讓她超級興奮,大讚:「她(孫燕姿)非常好,還擁抱我,那件衣服我還留在家裡,見到她是我人生很重要的里程碑。」調整好自己的心態後,李澤瓏參加《明日之子水晶時代》。(圖/翻攝自《明日之子》微博)在節目中李澤瓏與擔任導師的偶像孫燕姿相見歡。(圖/翻攝自李澤瓏微博)雖然成功走紅,但選秀節目出道的歌手會被歸類為「偶像」,這讓李澤瓏覺得很困擾,坦言:「我一開始覺得這跟我超級牴觸,現在好一點,但還是很想努力跟大家講我不是偶像,我是個歌手。」也提到當時有粉絲會接機,讓她不太舒服,只能當成是工作的一部分,不過疫情爆發後她開始轉換想法,覺得粉絲是因為想見到她,所以能理解粉絲出現在工作場合。出道後李澤瓏被歸類為偶像,讓她覺得跟她很牴觸。(圖/楊澍攝)不過李澤瓏不習慣當「明星」這件事,帶給她不少負評,「青峰發過一篇文,說不太喜歡演出時被拍,其實我也很不喜歡,我也發過這種文,被罵死了。」她認為一直用手機拍就無法享受現場氛圍,用眼睛記錄下來記憶會更深。因為這篇貼文,有人私訊嗆聲「妳算什麼東西?大家拍妳是因為喜歡妳」,讓她苦笑說:「還滿生氣的,但也沒辦法一條一條回,那就你們愛拍不拍吧。」幸好她學會放寬心,認為真的喜歡自己的人就會給予尊重。李澤瓏曾因發文呼籲看演唱會不要拍照被罵翻。(圖/楊澍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