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戰老兵
」搞烏龍!三重便衣警錯認通緝犯誤抓特戰老兵 全被起訴下場出爐
新北市三重警分局1名便衣警員翁姓男子,因誤認路過的黃姓退伍特戰兵為通緝犯,導致雙方爆發激烈扭打,最終導致警民互告,法院經過審理,於25日宣判黃姓男子無罪,而翁姓警員則因《傷害罪》和《強制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5個月及拘役10日。案件起於2022年9月20日,三重警分局永福派出所的翁姓便衣警員,在後竹圍街175巷埋伏,目標是李姓通緝犯,當晚8點多,居住在附近的黃姓男子路過此地,因體型與李姓通緝犯相似,翁男便上前搭住黃男肩膀盤問。黃男是退伍的特戰傘兵,誤以為遇到混混找麻煩,便本能地還手抵抗,未料反而加深翁警誤解,認定黃男就是通緝犯,企圖強力逮捕,雙方爆發激烈扭打,黃男甚至過肩摔將翁男撂倒在地,翁警大聲呼救,埋伏的江姓便衣警員趕來支援,但也被黃男踢中胸口,最終,3人皆掛彩,黃男被帶回派出所後,警方才發現是抓錯人。事後,黃男在網上發文並召開記者會,痛批警方傷人,並指控4位警員涉嫌傷害等罪名,翁男則反告黃男涉嫌傷害,檢方調取事發現場監視畫面,認為雖然翁男誤認黃男,但沒有逃離或呼救,反而動手,同時,檢方認為翁警在黃男被制服後,仍對其揮拳、噴灑辣椒水,並辱罵三字經,強拉黃男到派出所廁所沖洗眼睛,涉嫌公務員假借職務機會傷害、公然侮辱與強制等罪嫌,遂對翁男提起公訴,另外3位警員則獲不起訴處分。在法庭上,黃男強調自己無辜,並聲稱翁警未出示證件便動手,讓其誤以為是混混,且父親在身後,不敢還手,只能不停告訴翁警「你認錯人」,但對方仍不聽,繼續攻擊。法院經過審理後,25日下午4時作出判決,黃姓男子無罪,翁警員因假借職務之權力故意傷害,判處有期徒刑5個月;又因假借職務之權力故意犯強制罪,判處拘役10日,可易科罰金,按照新台幣1000元折算1日。
誤認無辜特戰老兵是通緝犯!三重警上前痛毆 警政署下令新北警局長道歉
新北三重分局永福派出所「專案」便服員警執行查捕通緝犯勤務中,誤認黃姓男子為通緝犯,將黃痛打一頓並上銬,引發社會關注,時代力量立委今也舉行記者會批評。警政署長黃明昭表示,警方一定秉公調查,並積極關懷,對於違法疏失員警,除移送法辦外,也要嚴懲並追究相關主管責任。該案發生在9月20日晚間,永福派出所便服的「專案」員警查緝通緝犯過程中,誤認黃姓男子為通緝犯,過程中不僅沒先依規定表明警察身分,還情緒失控連串叫罵三字經,出手痛毆黃姓男子後,雙方肢體衝突,最後制服員警趕來將黃上銬,最後發現是烏龍一場,黃根本不是通緝犯,無辜被害,引發輿論譁然。警政署指出,署長黃明昭除指派新北市警局長黃宗仁、警政署督察室主任張榮興於9月26日前往關懷慰問外,並督促新北市政府警察局須秉公調查、釐清責任、勿枉勿縱、絕不徇私。員警行為疏失情事,要調查清楚,移送法辦。同時嚴懲疏失員警,並視司法調查結果,追究相關人員責任,絕不姑息。警政署並請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即時道歉、積極關懷、並妥適調解事宜。最後黃明昭強調,將本案列為案例教育,引以為鑑,嚴格要求切勿再犯。據了解,新北市警方與黃姓男子談和解的過程並不順利,且當事員警因有受傷,也以個人立場向黃姓男子提告傷害。新北警局則指出,事發迄今已向黃姓男子關懷慰問9次,當事員警並已於9月29日至三重區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預計10月12日進行調解,希望能盡速取得當事人諒解,達成共識和解。新北市警局表示,案發當下第一時間已由三重副分局長公開向受傷民眾及社會大眾致歉,並立刻將2位員警主動函送新北地檢署偵辦,且將員警從重各記過1次並調職處分,所長連帶處分申誡2次,後續將靜待司法調查結果後再另行議處,絕不姑息庇縱。事發當時正逢議會市政總質詢期間,新北市長侯友宜接獲警局報告後,立即指示警察局針對該個案務必澈底調查真相,勿枉勿縱,絕對不能讓民眾的權益受到損害,強調新北絕大部分的警察非常辛苦,不分日夜冒著生命危險與壞人搏鬥,但如果警察做錯了,一定要承認並依法嚴懲、移送法辦,後續也要持續關懷,積極協調後續事宜。警政署強調,要求各警察機關落實教育訓練,執行各類勤務及偵辦刑案,務必依法行政,恪遵法定程序,不得逾越比例原則,侵害人民權利。新北市警局也說,痛定思痛、深切檢討改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