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
」 柯文哲 羈押 陳梅慧 謝宜容 警方柯文哲聲請交付「辭黨主席聲明」北院准了 法官「1舉動」惹怒民眾黨挨轟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案、政治獻金案,被羈押禁見近4個月,台北地檢署偵查已近尾聲,柯透過律師具狀向台北地院聲請解除禁止通信,交付辭黨主席聲明,當初裁准羈押柯的法官呂政燁,認為該聲明僅為黨務,並不影響檢方偵查,19日除裁准柯將辭職聲明交付予民眾黨祕書長周榆修外,裁定書更自行詮釋民眾黨黨章,宣告辭職聲明一旦送出,柯辭職生效。呂政燁曾被前民進黨主席施明德爆料為「綠色法官」,因此呂政燁代民眾黨宣告柯辭職生效,20日引發外界及法界諸多議論。民眾黨昨痛批法官自行公布柯文哲的信函內容,甚至主動詮釋民眾黨黨章之舉不當。民眾黨強調,該黨相關章程運作應由黨內部開會處理,而非法官自行透過主文宣告判定「辭職生效」。另北檢下周將偵結京華城案、政治獻金案,依貪汙等罪起訴柯文哲等多人,預計將對柯文哲求處重刑,檢方20日上午第11度提訊柯,下午第14度提訊前北市副市長彭振聲,讓柯、彭進行「最後答辯」,訊後還押2人。據了解,柯仍否認犯罪,並未認罪。北檢還指揮調查局北機站20日首度以證人身分約談前民眾黨發言人、現任台北市議員陳宥丞,查證柯文哲販售KP競選小物,侵占支持者政治捐助金流,另有約20位「小草」聲稱曾捐錢給柯,向北檢自首涉犯圖利罪嫌。在押的柯文哲16日透過律師,具狀向台北地院聲請解除禁止通信,要將辭去黨主席聲明交付給祕書長周榆修,法官呂政燁函詢檢方意見後19日裁准,昨日早上送達台北看守所,交由柯文哲簽收,並傳真裁定主文、辭職聲明給北所。裁定指出,柯文哲的黨主席辭職聲明,並未與其所涉犯貪汙犯罪嫌疑相關,純是一般黨務運作事宜,應無勾串共犯或證人、湮滅證據之虞,不妨礙羈押禁見柯的目的,且不影響偵查不公開。裁定書還進一步上網下載台灣民眾黨網頁的「台灣民眾黨黨章」指出,依據黨章第三章第二節第十六條規定,僅規定黨主席請辭後處理方式,並未明定黨主席請辭程式,依法理,應以請辭意思表示到達,即生辭職效力。故柯聲請准許解除其辭黨主席聲明的禁止通信而交付祕書長,此種解除通信確可發生辭職效力,屬於合法且有效的行為。換言之,准許柯辭黨主席聲明交付該黨祕書長,即生辭黨主席職的法律效力,且不影響檢察官偵查作為,又無勾串共犯證人、湮滅證據之虞,柯聲請有理由,應予准許。
柯文哲請辭民眾黨黨主席!法院裁准交付辭職聲明
民眾黨黨主席柯文哲涉及京華城弊案、政治獻金等案,自9月5日起遭羈押至今。柯文哲16日透過律師具狀聲請,將辭職聲明交付予黨秘書長周榆修,台北地院審理後今(20)日裁定准許。柯文哲被裁定羈押至今,法官裁定他禁止通信、接見。16日柯文哲透過律師向台北地院遞狀,台北地院經審酌內容,並未與其所涉犯貪污治罪制條例犯罪嫌疑相關,而是該黨一般黨務運作事宜,不妨礙羈押聲請人並禁止其接見通信之目的,且不影響偵查不公開,准許解除辭民眾黨黨主席聲明的禁止通信,而將之交付秘書長周榆修,此種解除通信確可發生辭職之效力,屬於合法且有效之行為。此外,根據民眾黨黨章規定,僅規定黨主席請辭後之處理方式,並未明定黨主席請辭之程式;而依法理,應以請辭之意思表示到達,即生辭職效力。裁定書強調,柯文哲將聲明交付民眾黨秘書長時,即生辭黨主席職之法律效力,且不影響檢察官繼續偵查作為,又無勾串共犯證人、湮滅證據之虞。則聲請為有理由,應予准許。
議員張顥瀚涉詐助理費!延押3個月抗告成功 80萬交保
民進黨籍基隆市議員張顥瀚涉詐領助理費一案,基隆地院17日裁定延押3個月。張顥瀚隨後提出抗告,抗告成功。基隆地院重開羈押庭,更裁8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出境、出海。檢方指出,張顥瀚浮報助理薪資,以取得較高之公費助理補助費及春節慰問金,再將此部分額外取得之款項挪為己用,遂指示陳姓助理填具不實浮報之助理薪資數額,以此方式詐得助理補助費及春節慰問金共計67萬33元。此外,檢方表示,張顥瀚還以親友為人頭虛報助理費,其母親並未實際從事議員助理工作,亦非長期、固定協助辦理相關議事庶務之公費助理,卻指示母親在上述公費助理費申請書之相關文書上不實填載,以此方式詐得助理補助費及春節慰問金共計11萬2453元。檢方說明,後續依貪汙治罪條例、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起訴張顥瀚,並移審台灣基隆地方法院;檢方認為,張顥瀚涉犯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等罪犯罪嫌疑重大、有勾串、滅證之虞且所犯係最輕本刑5年以上之重罪,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基隆地院17日裁定延押3個月,羈押不禁見。張顥瀚提起抗告,高院昨(19日)撤銷原裁定發回更裁。基隆地院重開羈押庭,更裁8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出境、出海。張顥瀚今(20日)凌晨交保,搭乘親友車離開。
低薪高報助理薪資、媽當人頭!基隆議員張顥瀚涉詐領78萬 檢偵結起訴
基隆地檢署檢察官陳筱蓉指揮法務部廉政署,偵辦基隆市議員張顥瀚等人詐領助理補助費等案,於今日偵查終結,認張男、陳姓助理等2人詐領助理補助費及春節慰問金,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之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及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依法對2人提起公訴,全案連同在押被告張顥瀚於今(17日)移審臺灣基隆地方法院。基隆地檢署接獲情資顯示,市議員張顥瀚疑有不法詐領助理補助費情事,旋即指派檢察官指揮法務部廉政署進行偵辦,釐清情資真偽,檢察官於仔細蒐證後,於今年10月22日指揮廉政署人員持基隆地院所核發之搜索票執行搜索,檢察官並於偵訊後,以張顥瀚涉犯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等罪犯罪嫌疑重大、有勾串、滅證之虞且所犯係最輕本刑5年以上之重罪,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並經法院於同年月23日裁定羈押禁見。經查,張顥瀚係基隆市議會第19屆及第20屆之現任議員(任期自107年12月25日迄今),陳姓被告則自107年12月25日起由張顥瀚聘僱擔任公費助理,渠等2人均明知議員之公費助理補助費用係由基隆市議會編列經費支付,係供支應議員聘用公費助理給付之酬金、春節慰勞金之用,不得流用於前揭項目以外,且公費助理補助費用亦非議員薪資之一部分或對議員個人之實質補貼,不得挪為他用,竟仍以「低薪高報助理薪資」方式詐領助理補助費。檢廉發現,張顥瀚等2人均明知陳姓助理自108年1月至同年12月間實領薪資僅為每月3萬5,000元,自109年1月起迄至113年9月間之實領薪資則略提高為每月3萬7,000元,張顥瀚卻為浮報助理薪資以取得較高之公費助理補助費及春節慰問金,再將此部分額外取得之款項挪為己用,遂指示助理填具不實浮報之助理薪資數額(自108年1月起之詐領期間,浮報助理薪資為4萬3,900 元至5萬3,000元不等)在基隆市議會議員自聘公費助理之助理費申請書等文書上,向基隆市議會行使之,使議會不知情之承辦公務員以上開浮報助理薪資為基準造冊發放款項,以此方式詐得助理補助費及春節慰問金共計67萬33元。不僅如此,被告2人明知張母並未實際從事議員助理工作,亦非長期、固定受張顥瀚指揮監督,協助辦理相關議事庶務之公費助理,張顥瀚卻仍指示助理在上述公費助理費申請書之相關文書上不實填載,將未實際從事助理工作且不知情之張母,虛偽申報為張顥瀚於108年3月17日至同年4月7日、109年7月13日至同年9月30日等期間所聘僱之公費助理,使議會不知情承辦公務員陷於錯誤,誤認張母為上開期間之議員公費助理,進而造冊發放助理補助費及春節慰問金,以此方式詐得助理補助費及春節慰問金共計11萬2,453元。檢察官認定,張顥瀚、陳姓助理等2人均涉犯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2款之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及刑法第214條之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於今日依法提起公訴。 檢察官審酌張顥瀚等2人於偵查中均自白犯罪,前者並已主動繳回犯罪所得,而陳姓助理則無犯罪所得,爰請法院依貪污治罪條例第8條第2項前段規定減輕其刑。另考量陳姓被告身為勞工,其係配合雇主指示行事,且於偵查中能供出一切犯罪情節,請法院宣告2年以下有期徒刑並給予緩刑,以勵自新。
小哥哥艾理涉「Fans17」未成年私密片! 他首發聲「本人不可能違法」
網紅小哥哥艾理常找正妹拍片,上傳到由自己擔任監察人的「FANS 17」網站,該網站被高雄橋頭地檢署調查疑似有未成年少女影像,涉犯兒童及少年性剝削條例。檢察官複訊後,認為「FANS 17」的蔡姓負責人兄弟等6人涉犯兒童及少年性剝削條例嫌疑重大,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小哥哥艾理則以20萬元交保。小哥哥艾理先是火速在限動發聲,強調自己沒做傷天害理的事、沒違法,稍早再度發出正式聲明,表示絕無涉案,但也不會洩漏偵查細節,以免增加調查難度。小哥哥艾理發出正式聲明。(圖/翻攝自小哥哥艾理IG)小哥哥艾理16日晚間發出正式聲明,共有4點。他先是解釋開設的「FANS17」頻道只有與「已成年對象」的談話性訪問節目,自己絕無涉入散布未成年人偷拍性影像等犯行。接著提到「偵查不公開原則」,雖然犯罪嫌疑人不受此限制,但他仍不想提及詳細內容,以及其他涉嫌人的細節,不想徒增串證之疑慮。另外,小哥哥艾理也提及之後被傳訊時,會向檢察官如實陳述,但也希望各界以及媒體勿誇大、訛傳,以免損害他的名譽。最後他再次強調「本人未涉本案,有關本案之偵查內容,恕難洩漏,以免增加檢方偵查困難度」。據了解,高雄警方日前與橋頭地檢署一同破獲涉及多部未成年兒少影片的成人平台「Fans17」,怎料名單中驚見臉書知名社團「爆料公社」葉姓負責人、以及擔任監察人的情色網紅「小哥哥艾理」,引發粉絲關注。目前除了小哥哥艾理以及另一名路姓退役軍人,各以20萬元、10萬元交保以外。其餘6人均被檢方依涉違反兒少性剝削條例、妨害性隱私影像、妨害風化等罪,犯嫌重大,有勾串共犯或證人、滅證及逃亡之虞,向橋院聲請羈押禁見6人獲准。CTWANT關心您:保護被害人隱私,避免二度傷害。拒絕兒虐,請撥打110、113保護被害人隱私,避免二度傷害、移除下架性影像,洽性影像處理中心、終結性影像,不拍攝、不持有、不下載、不分享。根據刑法第235條規定,散布、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意圖散布、播送、販賣而製造、持有前項文字、圖畫、聲音、影像及其附著物或其他物品者,亦同。提醒大家勿加入跪求、私給等行列以免觸法。
快訊/陳梅慧命喪國道車禍案偵結 駕駛「過失致死」起訴
金融犯罪調查師陳梅慧涉洩密案,3日被傳喚,4日凌晨搭車北返途中遭車子夾殺,當場死亡,引發外界高度關注。新竹地檢署今(16日)召開偵結記者會說明,依過失致死罪起訴肇事駕駛37歲徐姓男子。回顧本案經過,台中地檢署因偵辦犯罪集團經營大型虛幣交易所,查獲ACE公司創設「阿福錢包」APP涉嫌詐騙、洗錢案件,於3月間偵查終結提起公訴。偵辦過程中,專案小組於洗錢共犯掌控之雲端資料夾中,發現數十筆詐騙案件之完整被害人警詢筆錄。為釐清警詢筆錄來源,及相關人員有無涉及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洩密等罪嫌,檢察官認有查明必要進而循線追查。專案小組3日依法院核發搜索票執行搜索,並以警方約談通知書通知謝姓警職人員、陳梅慧等4名犯罪嫌疑人及1名證人到案說明。陳梅慧等4人在台中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初詢完畢,徵得渠等同意續行接受複訊。檢察官訊後諭知謝姓警職人員3萬元候傳,其餘陳梅慧等3名嫌疑人均諭知無保請回。
殺人後裹屍同住!韓男用死者「屍體指紋」貸款百萬花用 檢方認「惡性重大」公布長相
近日,南韓發生一起恐怖的殺人謀財事件,一名31歲男子闖入一棟住商混合大樓,殺害了另一名素不相識的30多歲男子,之後搶走對方的身分證與現金卡,在各處消費了數百萬韓元。更令人髮指的是,這名男子利用受害者指紋解鎖了對方的手機,並成功申請高達6000萬韓元(約新台幣136萬元)的貸款。這名兇手在一周後被警方逮捕,案情也隨之曝光,震驚南韓社會。檢方考量其犯罪手段殘忍,損害嚴重,決定公開其姓名、年齡與長相,供外界警惕。。綜合韓媒報導,這起事件發生在南韓慶尚北道金泉市,今年11月12日晚間,經濟拮据的31歲男子梁正烈(양정렬,音譯)闖入金泉市栗谷洞一棟住商混合大樓。媒體指出,當時他正坐在某戶素昧平生的陌生人家門口,卻被這名30多歲的住客喝斥要求離去,梁正烈隨即撬門闖入屋內,以凶器將對方殺害。事後,梁正烈以保鮮膜包裹被害人屍體,並住在死者家中長達一週,期間使用死者的身分證,現金卡在附近醫院、超商、旅店等地消費數百萬韓元。當把死者的財產花光後,甚至又利用屍體的指紋解鎖手機,成功冒充死者身分貸款6000萬韓元。韓媒指出,在梁正烈與屍同住期間,被害者的父母曾經因為兒子失聯而嘗試聯絡,都被梁正烈以簡訊蒙騙過去。之後梁正烈的父母在19日接到他的電話,坦承了自己已經殺人的事實,並透露自己打算自殺。韓國警方則在當日下午,在金泉市一家汽車旅館的停車場將他逮捕。梁正烈落網後,主張自己殺人只是「衝動的偶發性行為」,殺人則是在肢體衝突中,無意使用了對方家中的武器將他殺害。但警方追查認為,梁男對自己的犯罪行為做了充分的準備,包含提前準備凶器,且犯案後曾企圖棄屍,最後在11月28日將他以強盜殺人罪嫌移送檢方,還對他進行了精神狀態的鑑定。事件曝光後,憤怒的受害者家屬在大邱地方檢察廳前舉牌靜坐,高舉的紙板上寫著「請公開兇手的身份,揭露我兒子被殺害的真相」、「永遠不要成為披著人性的魔鬼造成的另一個受害者」等標語。 對此,大邱地方檢察廳金泉支廳決定在12日公開梁正烈的長相、年紀、姓名等個人訊息。檢方表示:由於「嫌疑人表示對公開個人資訊的決定沒有異議」,因此沒有設定一般個人資訊公開的5天期限。此外,根據南韓《特定重大犯罪嫌疑人個人資料公開法》,檢方認定案件犯罪手段殘忍、損害嚴重,有充分證據相信犯罪嫌疑人實施犯罪的,可以公開其姓名、年齡。但只有在保障公眾知情權、防止犯罪嫌疑人再次犯罪、預防犯罪等公共利益必要時,才可揭露個人資訊。
正妹直播主因榜一大哥狂刷禮物卸下心防 3個月錢被騙走6位數
近年素人透過網路爆紅成為一種趨勢,有不少人開始當直播主,但也容易變成詐騙目標。最近大陸山西一名正妹小美(化名)直播時,被一名自稱媒體公司老闆的黃姓男子狂打賞,對方成為榜一大哥後,兩人也私下變朋友;怎料,正妹直播主3個月就被對方騙走6位數金額,氣得報警抓人。根據陸媒《央視網》報導,來自山西運城絳縣的網路正妹小美在直播平台認識一名黃姓男子,黃男自稱是自媒體公司的老闆,對方經常在小美直播時刷禮物打賞,迅速成為她直播間的榜一大哥,進而得到小美的信任。兩人私下也成為朋友,還會一起出去遊玩。在3個月前黃男突然以各種理由,像是修理手機、買東西為由與小美借錢,金額都是在千元左右,小美不疑有他,都會先借給對方;但小美發現每每要黃男還錢時,黃男總會說要她先匯款給自己,他才能去銀行解除被凍結的帳戶,久而久之,短短3個月時間,小美已被騙走人民幣10幾萬元(約新台幣45萬元)。近期小美終於覺得不對勁,氣得報警求真相。經過警方審訊後,犯罪嫌疑人黃男才坦言,他經營的自媒體公司倒閉,才會起歪念,在直播平台上詐騙主播獲利;黃男也被當地警方依法採取刑事拘留。事後警方也提醒,直播平台雖然可以帶給人們娛樂、交流和學習機會,但網路平台是虛擬環境,仍存在著風險、陷阱等隱患,民眾不要被光鮮亮麗的表面迷惑,認識網友切勿盲目相信陌生人,更不要輕易向陌生人轉帳,以免上當受騙。
謝宜容霸凌案續燒 專家提醒遇到4狀況如何自救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職場霸凌案持續延燒,北分署39歲公務員疑似遭分署長謝宜容長期辱罵欺凌,於11月4日在辦公室內輕生,事後謝宜容曾發出道歉聲明,在神隱多日後還上傳7分鐘的道歉影片,並從主管職下台。日前北檢調查後,將謝宜容列為他字案被告,朝瀆職罪嫌偵辦,11月22日處分限制謝宜容出境出海,並於12月10日兵分22路搜索,將謝宜容帶回偵辦,檢察官訊問後,發現她圖利特定廠商,還挪用就業保險基金及就業安定基金經費採購禮品,稍早法官裁准羈押禁見。而勞動部長洪申翰11日公布調查結果,他表示謝宜容用高壓、威嚇的方式來領導員工,且經證實她確實有貶低、咆哮、羞辱、冒犯或威脅同仁等行為,使分署主管及同仁身心嚴重受創。對此,淡江大學教育心理與諮商研究所副教授楊明磊曾在北市勞動局電子報宣導,職場霸凌的認識與自救。新北檢於11月21日將該案分他字案調查,並把謝宜容列為被告,釐清她是否涉及刑法,朝瀆職罪嫌偵辦,11月22日也處分限制謝宜容出境出海,並在12月10日突襲北分署搜索,將謝宜容帶回偵辦,檢察官訊問後,發現謝除涉霸凌致死還涉貪污5罪,包括圖利特定廠商,還挪用就業保險基金及就業安定基金經費採購禮品,將禮品挪用為與公務無關之私人公關送禮之用。對此,檢方訊問後,以謝宜容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1款、第6條第1項第4款之侵占公有財物、圖利及政府採購法第87條第3項、第87條第5項之以非法方法使開標發生不正確結果、借用他人名義投標等罪,犯罪嫌疑重大,有滅證、勾串、逃亡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並於11日下午獲准。對於職場霸凌,楊明磊曾在《勞動台北電子報47期》宣導職場霸凌的認識與自救,他表示職場霸凌是指在工作場所中發生的,藉由權力濫用與不公平的處罰所造成的持續性的冒犯、威脅、冷落、孤立或侮辱行為,使被霸凌者感到受挫、被威脅、被羞辱、被孤立及受傷,進而折損其自信並帶來沈重的身心壓力。在國內法律上稱為「不法侵害」,包括肢體暴力、心理暴力、言語暴力與性騷擾四大類。在台灣社會,也有人將職場霸凌稱為「冷暴力」。楊明磊表示,職場霸凌會存在的真正原因是管理部門的忽視或默許,或者誤認職場霸凌只是個人問題。但是當管理方不處理或不願處理時,受霸凌的個人若要向管理階層投訴,需注意應將投訴重點放在此一霸凌現象對公司營運及人員管理上的影響,不要只強調對受霸凌者的傷害,或只是對霸凌者個人的抱怨,才容易引起管理階層的重視。可以採取如下做法:1向同事尋求建議與支持。2尋找其他也遭霸凌的同事,共同向霸凌者面質,明白表達不滿並向霸凌者展現受霸凌者結盟的意向。3聯合其他受霸凌者向工會、福委會、員工健康部門、員工諮商部門投訴。4聯合其他受霸凌者向人力資源部門投訴,並索取公司中與制止霸凌行為的相關政策或法令(國內為職業安全衛生法),若公司沒有這樣的資料,則試圖蒐集其他公司的相關資料。5盡可能以錄音或錄影方式記錄霸凌者的霸凌行為做為證據。6找出自己過去的績效評估結果,證明遭到霸凌並非因為自己的工作表現不佳所致。7請同事誠實的評估你的為人與工作表現,證明你不是因為自己有問題才會遭到霸凌。8做身心健康檢查以證明霸凌現象已造成你的身心健康受損。受霸凌後可以採取的心理調適建議,包括以下數項:1跟員工諮商師或公司健康部門的醫師約時間,詳細說明所遭遇到的霸凌經驗,減少個人的壓抑與壓力。2適度的服藥以減輕生理病痛。3盡可能維持均衡且健康的飲食,以維持個人戰力。4請員工諮商師協助你處理因霸凌而有的各種情緒,以避免自身落入專業枯竭。5做一些可以讓自己身心放鬆的活動。6要有在工作場所以外的朋友,他們更容易站在你的立場上體諒與傾聽。7在下班後做一些能讓自己感到愉快的事情。8盡量保持幽默感,並對自己好一點。9與關切職場霸凌的相關社福機構保持聯繫,或在工作之外尋找有共同經驗的朋友、部落格、社群。而北市勞動局表示,若經勞動檢查發現有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2項情事,經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將會依同法第45條處新臺幣三萬以上十五萬以下罰鍰,預防職場暴力,不僅是政府要制定相關法令規範,還需要資方確實遵守相關法令,保護勞工身心健康,勞方若自身權益受損,應向主管機關申訴而非姑息資方的不法行為。若工作地在台北市,可向北市勞動局或台北市勞動檢查處申訴,如經查證屬實,將依法處理。
圖利廠商打造豪華辦公室、挪就業保險基金買禮物 謝宜容羈押理由曝光
勞發署前北分署長謝宜容,涉及長期言語霸凌導致同仁輕生,後又遭控挪用公帑買伴手禮,檢調10日上午兵分22路搜索,並將謝宜容帶回偵辦,發現謝圖利特定廠商,同案林姓被告還邀其他廠商圍標,或者借用他人名義投標,並為謝宜容量身打造符合其偏好風格的辦公室,11日清晨向法院聲請羈押,新北地院下午4時許獲准。新北地檢署表示,謝宜容勞動部某分署辦公空間整修工程、視覺設計標案時,林姓被告任負責人的公司差別待遇,林並於投標時邀其他廠商圍標或借用他人名義投標,以圖利其公司得標,並未謝宜容「量身打造」符合其個人偏好風格之辦公空間。檢方調查發現,謝宜容還以就業保險基金及就業安定基金經費採購禮品後,將禮品挪用為與公務無關之私人公關送禮之用。檢察官訊問後,以謝宜容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1款、第6條第1項第4款之侵占公有財物、圖利及政府採購法第87條第3項、第87條第5項之以非法方法使開標發生不正確結果、借用他人名義投標等罪,犯罪嫌疑重大,有滅證、勾串、逃亡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並於11日下午獲准。
高雄「塗鴉怪客」被當場抓包 反告店主人「傷害+強制」
高雄一名33歲陳姓男子在新堀江商圈於店家鐵捲門上塗鴉,遭45歲蔡姓店家當場發現。蔡男拉住陳男背包不讓其離開,雙方僵持至警方到場。陳男事後提告蔡男傷害、強制、恐嚇等罪名,但高雄地檢署認定蔡男實施強制力無逾越必要程度,犯罪嫌疑不足,處分不起訴。陳男今年6月15日在新堀江商圈活動時,疑似因在一處店家鐵捲門上塗鴉,被蔡姓店主逮個正著,立即抓住陳男的背包並報警。陳男不滿被控制,拿手機自拍大聲嚷嚷「不對吧,不能控制我行動」、「可以請警察趕快來嗎」、「我不知道做錯什麼事情」,警方到場後,陳男依舊不依不饒,指責蔡男限制其行動自由,最後2人一起被帶回派出所。在警方詢問下,陳男表示自己在路上突然遭陌生男子強行拉扯背包,包包帶子被扯斷後又被拉住衣領,造成他心生畏懼,聲稱自己左肩擦傷,因此要提告蔡男傷害、強制、恐嚇危害安全及毀損等罪。蔡男則解釋,當時是因目睹陳男在自家店門口塗鴉,才抓住陳男,等待警方到場,全程未出言恐嚇或動手打人,強調是陳男一直掙扎,包包才會被扯壞。根據現場監視畫面,陳男在店家牆面塗鴉,被蔡男發現後,蔡男僅抓住陳男背包背帶,背帶損壞後才改抓衣領,期間未有傷害或恐嚇行為。檢方認為,陳男涉嫌毀損店家外牆美觀,符合現行犯定義,按刑事訴訟法規定,民眾在發現現行犯罪時,可以立即採取行動,逮捕犯罪嫌疑人,並於事後交予警方,且蔡男並未有其他傷害、恐嚇等行為,罪嫌不足,未構成強制或傷害,故給予不起訴處分。
霸凌同仁還貪汙!前北分署長謝宜容涉5罪遭聲押 12名被告交保
勞動部勞發署前北分署長謝宜容,疑似對吳姓公務員霸凌以致其輕生,還涉及挪用公款貪污禮品與辦公室裝潢採購案,檢調10日兵分22路前往多地搜查,11日清晨5時許複訊結束後,檢察官認為她有滅證、串供和逃亡之虞,因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據了解,謝宜容在北分署長任職期間,疑似多次對同仁咆哮辱罵,導致多人身心受創,其中同仁吳男在長期精神壓力下,不幸於辦公室輕生,此事曝光後引發廣大熱議,未料竟又爆出謝宜容疑似挪用公款183萬元,來購買伴手禮「向上打點」,甚至還拿來裝修其辦公室,直到11月21日新北地檢署將謝宜容列為被告,並限制出境、出海8月。檢方表示,檢調10日兵分22路前往北分署、謝住處和廠商等多地搜查,接著將謝宜容在內等23人帶回市調處約談,謝宜容在作完筆錄後於11日凌晨1時許被移送新北地檢署複訊。謝宜容因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1款、第6條第1項第1款、第6條第1項第4款之侵占公有財物、抑留不發職務上應發之財物、《圖利及政府採購法》第87條第3項、第87條第5項之以非法方法使開標發生不正確結果、借用他人名義投標等5罪,檢方認為她有滅證、勾串、逃亡之虞,犯罪嫌疑重大因而聲請羈押。檢方說明,清晨5時許結束後謝宜容聲請羈押禁見獲准,此外被告林嫌等12人則分別以3萬元至18萬元不等交保,證人均請回,後續勞動部將於11日上午11時舉辦北分署霸凌案重啟調查報告記者會,並將由調查小組召集人、勞動部長洪申翰親自主持說明。
認謝宜容有滅證、勾串、逃亡之虞 檢察官聲押理由曝光
勞動部勞發署前北分署長謝宜容疑似對同仁言語霸凌和貪污導致公務員檢調10日兵分22路搜索,並於11日凌晨將她疑似新北地檢署,檢察官認為她有滅證、串供和逃亡之虞,11日清晨聲押禁見。據了解,謝宜容在北分署長任內,疑似多次對同仁咆哮辱罵,導致多人身心受創,吳員更在長期精神壓力下於辦公室輕生,案件曝光後引發軒然大波。而謝宜容除了涉及霸凌,還疑似挪用183萬元公帑買伴手禮「向上打點」,甚至以公費裝修其辦公室,新北地檢署11月21日分他字案調查,將謝列為被告,限制出境、出海8月。謝宜容近日則疑似有逃亡跡象,檢調10日發動搜索,兵分22路前往北分署、謝住處和廠商等多地搜查,並將包括謝宜容在內的23人帶回市調處偵辦謝宜容11日凌晨被移送新北檢複訊,檢察官訊問後,以她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1款、第6條第1項第1款、第6條第1項第4款之侵占公有財物、抑留不發職務上應發之財物、圖利及政府採購法第87條第3項、第87條第5項之以非法方法使開標發生不正確結果、借用他人名義投標等罪,犯罪嫌疑重大,有滅證、勾串、逃亡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母女生前被詐騙警酸「怎麼還活著」 北市警局長、蔣萬安都說話了
台北市內湖區一名婦女跟其女兒9日被發現陳屍住處,而遺書提到被投資詐騙,報警後被員警酸「你還活著喔?」。對此,台北市警察局長李西河表示,該員警會優先列淘汰的對象。北市長蔣萬安也說,要李西河對該員重議處。據警方調查,甯姓母女被詐騙1200萬元,外加房產轉貸二胎的壓力,讓母女不堪壓力尋短,而承辦劉姓警員在受理報案時,被害人說想輕生,劉員卻笑說,「你怎麼還活著」,如今母女2天後尋短身亡,劉員也被士林地檢署依涉嫌教唆自殺罪偵辦。李西河指出,劉員在處理詐騙案時,缺乏同理心挖苦被害人,對此深表痛心,也會全面協助家屬處理後事,將劉員主動函送檢察署偵辦,和移交懲戒法院,優先列汰除名單。李西河表示,已成立專案小組進行追查犯罪嫌疑人,將其繩之以法,為了進步會要督察單位用走動式管理和案例教學,到各分局進行宣導和督導,要各分局引以為戒,檢討受理報案的態度和流程。北市府發言人殷瑋也指出,市長蔣萬安得知也向李西河詢問該案進度,除了憤怒與不捨,另做出4點要求,一是希望警方努力打詐,二要李西河叮嚀第一線同仁要有同理心,三為承辦員警在言語失當,處理方式有記大過和調職,也交給檢方調查,要李西河進一步審視此案重議處,最後也請警方和社會局保持溝通,給予受害者家屬支持。◎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
戒嚴風波延燒! 韓檢特搜部將以「濫權」、「內亂」等罪立案調查尹錫悅
南韓檢方因應日前總統尹錫悅突發宣布戒嚴事件,已組成「緊急戒嚴事態特別調查本部」,本部長朴世賢(音譯)今(8)日向媒體證實已收到多件舉報尹錫悅涉及內亂相關案件,正依程序進行調查。朴世賢還特別針對此前南韓警方以「內亂罪都是由警方、而非檢方調查」為由拒絕與檢方合作搜查進行說明,表示根據南韓《檢察廳法》規定,檢方有權調查與濫權有直接關係的犯罪嫌疑,本次事件中「濫權」與「內亂」有著不可分割的關係,因此檢察廳完全有調查的正當性。韓國檢方6日組成「緊急戒嚴事態特別調查本部」,投入20名檢察官、30名搜查官等人力,軍方也派出12名檢查官等人力加入搜查。據《韓聯社》報導,韓國警方先前以「內亂罪都是由警方、而非檢方調查」為由,拒絕與檢方合作搜查。為此,特搜本部本部長朴世賢今天在記者會上向媒體宣布,檢方當局已經收到許多相關舉報,正在按照程序調查,「若被舉報或提告,依程序上而言是(以嫌疑人身分立案)沒錯」。朴世賢還強調,雖然內亂罪原本並不屬於檢方調查對象,但依南韓《檢察廳法》規定,檢方有權調查與濫權有直接關係的犯罪嫌疑。他指出:「在此事件中,內亂和濫權嫌疑具有不可分割的關係。此次事件簡單來說就是公務員濫用職權,以擾亂國家憲法為目的而發起動亂的行為,這兩者為構成濫權和內亂罪的要件。」朴世賢不僅強調檢方參與調查的正當性,還表示涉及這次事件的人士大多與警方相關,軍檢也正與檢方合作進行調查,「對於影響全國的這次重大事件,檢方會努力不留下任何疑惑不清的部分,無論職位高低,都會依法嚴正調查。」
陳梅慧命喪國道陰謀論四起 家屬悲慟發聲:委請律師提出法律行動
XREX集團首席區塊鏈金融犯罪調查師「Miffy」陳梅慧,日前和男友被檢舉洩密遭列為被告,3日赴台中地檢署應訊,豈料4日凌晨1時許回程搭乘Uber北上時,在國1北向湖口段發生車禍事故傷亡,陰謀論四起。對此,陳梅慧今(7日)晚間透過律師發出聲明,盼檢調能用公正、專業態度詳查全案疑點,給家屬一個交代。陳梅慧家屬聲明全文如下:事發至今,我們仍無法相信梅慧的離去,也難以面對驟失梅慧的傷痛。感謝梅慧生前的各方好朋友們,以各種方式默默懷念梅慧的好;希望社會各界與媒體朋友,尊重逝者與家屬的隱私,避免揭露私人生活與喪儀的訊息,避免使用未經授權的私人照片。家屬對於此次事故的原因仍充滿疑惑,已委請律師協助提出相關法律行動,希望檢調能以公正、專業的態度,詳加檢視案件的各種疑點,給家屬一個清楚的交代;也懇請社會各界能夠避免各種陰謀揣測,因為任何未經證實、甚囂塵上的懷疑,都讓家屬寢食難安,更難以專心辦理後事。梅慧彷彿一道光,照亮了滿目瘡痍的世界。家屬懇請媒體朋友,把焦點放在梅慧的義行、事件的真相與制度的完善,諸如「建立針對虛擬貨幣詐騙犯罪的專業培訓機制,提升相關人員偵辦能力」、「完善保護從事高風險犯罪調查人員的法律保障機制,確保他們的人身與職業安全」、「明確專業人員在跨部門合作中的權責範疇」等。我們相信,若能以此為契機推動制度完善,將是對梅慧生命,最好的致敬。在這段極為艱難的時刻,希望社會各界與媒體朋友,體諒家屬需要更多的空間與時間,難以分心回應社會大眾或接受媒體採訪。案件相關訊息與媒體聯繫,請逕洽本案受任律師團新聞聯絡人陳孟秀律師,再次感謝社會各界的關心。回顧本案經過,台中地檢署因偵辦犯罪集團經營大型虛幣交易所,查獲ACE公司創設「阿福錢包」APP涉嫌詐騙、洗錢案件,於3月間偵查終結提起公訴。偵辦過程中,專案小組於洗錢共犯掌控之雲端資料夾中,發現數十筆詐騙案件之完整被害人警詢筆錄。為釐清警詢筆錄來源,及相關人員有無涉及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洩密等罪嫌,檢察官認有查明必要進而循線追查。專案小組3日依法院核發搜索票執行搜索,並以警方約談通知書通知謝姓警職人員、陳梅慧等4名犯罪嫌疑人及1名證人到案說明。謝男等4人在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初詢完畢,徵得渠等同意續行接受複訊,並於同日晚間22時許抵達本署,由檢察官陸續完成複訊。檢察官訊後,諭知謝員交保新臺幣3萬元候傳,其餘陳梅慧等3名嫌疑人均諭知無保請回,後續仍將持續查辦、釐清案情。
助男友破案淪被告?陳梅慧涉「阿福錢包案」洩密被約談 律師揭1可能
XREX集團首席區塊鏈金融犯罪調查師「Miffy」陳梅慧,曾協助警方破獲黃子佼創意私房、郭哲敏等多起社會矚目案件,近日她因被控洩密,與刑事局科偵中心偵查員(謝姓男友)一同至中檢應訊,卻在凌晨交保後返程途中遭追撞,當場命喪國道。不過,經常協助檢警破案的陳梅慧竟淪為被告,律師揭開關鍵。台中地檢署檢察官前因偵辦犯罪集團經營大型虛幣交易所,查獲ACE公司創設「阿福錢包」APP涉嫌詐騙、洗錢案件,業於民國113年3月間偵查終結提起公訴。偵辦過程,專案小組於洗錢共犯掌控之雲端資料夾中,發現數十筆詐騙案件之完整被害人警詢筆錄,為釐清警詢筆錄來源,及相關人員有無涉及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洩密等罪嫌,檢察官認有查明必要進而循線追查。專案小組於本(12)月3日依法院核發搜索票執行搜索,並以警方約談通知書通知謝姓警職人員、陳梅慧等4名犯罪嫌疑人及1名證人到案說明。謝男等4人在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初詢完畢,徵得渠等同意續行接受複訊,並於同日晚間22時許抵達本署,由檢察官陸續完成複訊。檢察官訊後,諭知謝員交保新臺幣3萬元候傳,其餘陳梅慧等3名嫌疑人均諭知無保請回,後續仍將持續查辦、釐清案情。陳梅慧平時熱心協助檢警破案、追查詐團金流,為何淪為洩密被告?《ETtoday新聞雲》報導,律師表示,通常警方有案子需要請專家協助調查時,都會向上呈報,謝男可能便宜行事,未將自己請陳梅慧幫忙的事秉報長官,導致她沒有取得正當身分介入調查,成了被告。
中檢發聲了!陳梅慧涉「阿福錢包」洩密 傳中警不爽刑事局搶功檢舉
XREX集團首席區塊鏈金融犯罪調查師「Miffy」陳梅慧,曾協助警方破獲黃子佼創意私房、郭哲敏等多起社會矚目案件,近日她因被控洩密,與刑事局科偵中心偵查員(謝姓男友)一同至中檢應訊,卻在凌晨交保後返程途中遭追撞,當場命喪國道。陳梅慧死後陰謀論四起,當初傳喚她的台中地檢署也說話了。台中地檢署檢察官前因偵辦犯罪集團經營大型虛幣交易所,查獲ACE公司創設「阿福錢包」APP涉嫌詐騙、洗錢案件,業於民國113年3月間偵查終結提起公訴。偵辦過程,專案小組於洗錢共犯掌控之雲端資料夾中,發現數十筆詐騙案件之完整被害人警詢筆錄,為釐清警詢筆錄來源,及相關人員有無涉及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洩密等罪嫌,檢察官認有查明必要進而循線追查。專案小組於本(12)月3日依法院核發搜索票執行搜索,並以警方約談通知書通知謝姓警職人員、陳梅慧等4名犯罪嫌疑人及1名證人到案說明。謝男等4人在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初詢完畢,徵得渠等同意續行接受複訊,並於同日晚間22時許抵達本署,由檢察官陸續完成複訊。檢察官訊後,諭知謝員交保新臺幣3萬元候傳,其餘陳梅慧等3名嫌疑人均諭知無保請回。台中地檢署依法進行相關調查程序,請外界勿過度揣測,後續仍將持續查辦、釐清案情。據傳,該起洗錢案最初由台中市刑大偵辦,其中一名刑警疑似不滿刑事局率先行動,認為對方想搶功,加上他發現謝員將被害人筆錄交給陳女查詢,曾多次向警政署檢舉。另有一說是,該刑警在調查「阿福錢包」案時,發現謝員洩漏偵查資料給陳女,因此向中檢報告,打算進一步偵辦,不料陳女應訊後命喪國道,全案曝光。
國1死亡車禍!屏東角頭郝廣民重傷送醫 曾涉吳明達槍擊案
國道1號於4日凌晨2點23分發生一起死亡車禍,釀成1死2傷的悲劇,其中一名傷者為曾涉及威震集團前董事長吳明達槍擊案的屏東角頭、前四海幫大哥郝廣民。據了解,這起車禍發生在國道1號北上76.9公里處,當時一部貨車因不明原因自撞後停在內側車道,拖吊車到場處理時,而郝廣民所乘坐的自小客車先撞擊停放的貨車,接著又追撞拖吊車。這起事故導致小客車駕駛傷重不治,郝廣民與保鏢則受重傷送醫。其中郝廣民傷勢嚴重,胸部出血並雙腿骨折,已緊急轉院進一步治療。至於詳細車禍原因及事故責任,目前由警方深入調查中。據悉,現年58歲的郝廣民早年為四海幫背景,後因利益糾紛轉投天道盟,活躍於屏東地區,並在台北經營新加坡舞廳,行事作風強勢。今年7月,他因涉教唆小弟槍擊威震集團前董事長吳明達而引發關注。據檢警調查,郝廣民與一名楊姓金主因3000萬糾紛,透過吳明達協調,但隨後發生槍擊事件。今年9月,檢方認定他犯罪嫌疑重大,聲請羈押禁見,法院最終裁定以50萬元交保。此外,同一天國道1號凌晨3點5分也發生一起6車追撞的死亡車禍,釀1死6傷。該車禍發生在新竹段77.7公里處,當時一名徐姓男子駕駛租賃車,疑似未注意車前狀況,撞上前方營業小客車,導致該車連續推撞前方4輛車,最後一輛車猛烈撞擊營業轎車,導致其車頭全毀,車內的陳姓女子傷勢嚴重,送醫後不幸身亡。而經調查後,發現該名陳姓女子是科技犯罪防制中心警員的女友,擅長虛擬貨幣幣流分析。
雲林警直搗大麻園!3公頃溫室養殖1766活株 5嫌落網遭羈押
雲林縣警察局接獲情資,台南市某山區透天厝有不法人士正尋找土地種植大麻,警方立即組專案小組追查,經縝密蒐證後,於2日清晨持搜索票前往該處查緝,並當場逮獲5名犯嫌,還查扣大麻成品及相關加工設備等罪證,並在數公里外查獲溫室型大麻栽種場面積達3公頃,法院 3日審理此案後將5人裁定羈押。警方說明,接獲情資有人在尋找土地栽種大麻,由於數量龐大檢警相當重視此案,隨即會同雲林縣警察局、台南市政府警察局玉井分局、憲兵203指揮部轄所屬南投、彰化、雲林、嘉義憲兵隊等單位組成專案小組,並由檢察官廖易翔指揮偵辦,經縝密蒐證後眼看時機成熟便持法院核發的搜索票前往台南市某山區透天厝攻堅。警方表示,當場逮獲5名涉案人士,分別為蔡男、陳女、林男、詹男及鄭男,並在透天厝內查扣大麻成品及相關加工設備等證物,此外另在建物數公里外尋獲面積達3公頃的溫室型大麻栽種場,裡頭共養殖1766株高達2公尺的大麻植株,事後警方將5人解送雲林地檢署,並由檢察官廖易翔、彭彥儒、吳明珊漏夜偵訊。檢方說明,5人種植大麻等不法情事,已涉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組織犯罪條例》,因犯罪嫌疑重大且所犯為5年以上重罪,檢方考量有勾串及逃亡之虞,隨即向雲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 3日下午召開羈押庭後, 經法官審理因而裁定5人均羈押禁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