狡辯
」 高雄 性騷 捷運 偷拍 柯文哲前環保署督察隊長多次性騷 監察院:移送懲戒法院處理
監察院25日指出,經監察委員葉大華、王美玉、張菊芳調查,原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前總隊長李健育利用其在公務上之權勢及機會,對女性同仁、訓練班女學員、外部廠商女員工進行多次性騷擾行為,為性騷擾慣犯。其於詢問時仍飾詞狡辯,毫無悛悔之意, 情節重大,故提案彈劾,並於11月5日經彈劾審查會全票通過,將移送懲戒法院審理。前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2023年7月曾揭露,環保署前督察總隊長李健育為性騷擾慣犯,甚至還更恐涉及刑責的性侵強暴,不過當事人已於10月離職規避調查。經監察院調查,認定其除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6條之規定,反覆針對女性同仁所為之不當碰觸身體隱私處等性騷擾行為,實已構成性工法第12條第1項及第2項所稱之權勢性騷擾。監委指出,前立委陳椒華於112年7月間舉行記者會揭露性騷擾慣犯李健育所為之8件性騷擾案件,其中第4、7、8案原環保署或所轄單位知悉李健育涉及性騷擾情事後之處置過於消極被動,有未通報專責單位、未進一步查證及未積極處置等缺失。另前署長張子敬於該院詢問時亦坦承處理第8案有所疏失,監察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於11月20日通過對環境部之糾正案。監委表示,有關李健育之違失行為涉及刑事責任部分,將依監察法第15條移請法務部轉檢察機關依法辦理。另原環保署或所轄單位知悉李健育涉及性騷擾情事後之處置過於消極被動,原環保署遲至前立委陳椒華對外揭露李健育之惡行後,始於112年7月26日將李健育改任非主管職務之技監,未能依性騷法及早處置,防止其利用總隊長之職權或身分為性騷擾行為,實屬怠責,故糾正環境部之違失,並議處失職人員見復。監委說明,前立委陳椒華舉行記者會除揭露李健育為「環保署之狼」,另並指控張前署長疑似包庇。然經查其舉發之8起案件,原環保署稱僅接獲4案(第1、4、7、8案)相關資料,其餘案件政風室於112年7月27日函請該署各單位及所屬各機關檢視104年至111年間曾否接獲相關陳情、檢舉或申訴資料,惟各單位回覆資料仍無第2、3、5、6案相關案件,故該4案政風室迄未蒐獲相關資料,另第1、4、7、8案亦難以逕行認定張前署長有刻意包庇李健育之情事。監委提及,本案張前署長確有處理疏失,然經衡酌李健育非張前署長所直接任命,張前署長工作地點在臺北,而李健育駐地在臺中,若未經由首長信箱知悉或接獲通報,實難以瞭解其與女性同仁之互動情形,故難謂張前署長有刻意知情包庇情事。◎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遭辣椒槍射臉「眼球掉出來」!髮型設計師失明憂鬱輕生 前科男重判8年定讞
簡姓男子2020年間參加了王姓友人的慶生活動,但因李姓髮型設計師將飲料灑在他身上,心生不滿,便拔出裝有辣椒彈丸的辣椒槍朝著李男臉部連開2槍,造成對方「右眼掉出來」,送醫後仍嚴重失明。後來,簡男全盤否認犯行、態度不佳,李男則因巨大創傷選擇自殺,最高法院審理後,依重傷害罪判簡男8年徒刑定讞。李男主張,2020年1月24日凌晨,他受邀參加王姓高中同學的慶生活動,簡男大約在凌晨2時抵達現場,案發前他與簡男完全沒有互動、2人互不相識。直到凌晨3、4時,李男坐著滑手機,突然感覺有槍指著他,突然「碰」的一聲,李男感覺滿臉是血,像是被漆彈的子彈打中了。李男表示,事發當時,簡男站在他的面前,手上拿著疑似槍械的物品、槍口還在冒煙,他對著簡男大喊「你在幹嘛」,對方則稱「你的酒潑到我了」,還叫他馬上滾,接著簡男又開第2槍,「2槍沒有間隔很久,分別打到我的眼珠、鼻樑,我的眼球立刻就掉出來,臉上都是血,鼻樑上迄今還留有疤痕,在場其他人也都嚇到」。李男說到,當時邱姓男子坐在我旁邊,王男似乎是醉倒,「當時我滿臉是血,送醫後先做清創手術,醫生說如果眼球萎縮就必須摘除,否則會影響到另一眼的視力,最後我的右眼球被摘除,目前是裝義眼,案發當下我被打到後有用手扶著臉,隔天手術後手上有很辣、很燙的感覺」。判決書指出,李男即使前後復診約1年,仍因右眼失明無法繼續從事髮型設計工作,更時常感到自卑、焦慮,因而罹患憂鬱症;最終,他於2022年11月初選擇在住處輕生。法官審酌,簡男於犯後始終否認犯行,且未與告訴人道歉或達成和解,加上因無故不出庭被通緝,落網後以3萬元交保又失聯,直到2022年因案遭逮捕才被押解出庭。法官考量,簡男還有傷害、毒品、妨害自由、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等前科,此次犯後又狡辯且態度不佳,不宜輕縱,一二審法院依重傷害罪,判處簡男有期徒刑8年。再上訴後,最高法院19日駁回上訴,全案定讞。◎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違法經營卡拉OK「逃漏稅破千萬」!高雄男拒繳、不甩禁奢令 下場慘了
高雄前鎮區一名黃姓男子逃漏稅補徵稅額及罰鍰共計1379萬餘元,竟堅持不繳,不甩禁奢令,甚至脫產,目前已被解送行政執行署高雄分署規案,並向法院聲請管收3個月獲准。高雄分署表示,黃姓男子未依法律規定申請營業登記,卻自行從2007年5月22日起至2009年6月止,經營視聽歌唱業,違法營業之銷售額高達4575萬7856元,經移送機關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苓雅稽徵所查獲認定其逃漏營業稅、營利事業所得稅及綜合所得稅等,須補徵稅額及罰鍰共計1379萬餘元。高雄分署指出,經行政執行官調查發現義務人早已進行一連串脫產行為致執行無著,除陸續從自己名下或太太、未成年兒子帳戶中提領高額現金外,還投保多張壽險保單及經常從事信用卡高額消費,其刷卡金額動輒上萬元,顯見義務人實有能力履行卻蓄意不繳納稅款,甚至在核發禁奢命令後,仍無視命令之存在持續以信用卡進行高額消費,多次通知其到場說明財產狀況及資金流向,皆未到場,且此義務人離開高雄轉藏匿於新北市避不出面。高雄分署先向法院聲請拘提義務人獲准,嗣與新北分署合作執行跨區拘提,並由鐵路警察局板橋及左營分駐所人員協助戒護,多機關通力合作下順利拘提到案,並由高雄分署3名執行人員帶領義務人搭乘高鐵,順利將義務人從新北市解送高雄分署歸案。案經行政執行官詢問,黃姓男子仍空言狡辯,卻未能提出任何資料佐證,再加上義務人亦不願意提出合理之分期或清償計畫,行政執行官依法續向台灣高雄地方法院聲請管收,法官當庭裁定准予管收3個月,旋即由高雄分署執行人員解送管收所執行管收。高雄分署呼籲,民眾對各處分機關通知之稅單或罰單亦或是各執行分署之執行公文,切勿心存僥倖或置之不理,如收受時經濟狀況困難無力一次清償,亦應主動聯繫各機關洽詢分期事宜,如拒不繳納,除名下車輛、存款、薪水、不動產甚至壽險利益可能遭到強制執行外,任意處分或移轉名下資產,更可能遭受拘提、管收等強制處分,喪失人身自由,得不償失。
女會計介入已婚老董家庭「2妻4子同住10多年」 正宮怒告…她辯:只是夥伴
高雄某傳統產業的沈姓董座已婚,與髮妻婚後生了3名孩子,但沈董與女會計朝夕相處萌生情愫,之後一起到大陸打拼事業,她還替沈董生下1名孩子,回台灣後,沈董還把女會計母子接回家與正宮同住10餘年。正宮因女會計得寸進尺終於不忍提告,求償250萬元,女會計還狡辯與沈董只是工作夥伴;經法院審理,女會計應賠償沈董正宮30萬元。判決書指出,經營傳統產業的沈姓老董在1974年結婚,與髮妻育有3名子女,一家幸福和樂,直到1984年沈董聘請一名女會計,兩人日久生情,沈董還帶著女會計一起赴大陸打拼事業,沒有正宮的陪伴,沈董與女會計打得火熱,更在大陸生下一名孩子。沈董回到台灣先辦理認領女會計在大陸生下的孩子,之後不顧正宮感受把女會計和小孩都接回家中,讓正宮與女會計及4名子女同住一個屋簷下,享齊人之福多年。原本正宮還選擇隱忍,直到女會計得寸進尺,還想操辦正宮孩子的婚事,自詡為「女主人」,家中不時上演兩人爭吵的戲碼,最後正宮才不忍了決定提告女會計「侵害配偶權」,並求償250萬元。在法院審理時,女會計堅稱與沈董一家「同居」時,正宮知曉她和沈懂得關係也沒過問,且超過10年追訴時效,認為他們是家庭失和,一家人還爆出爭奪財產的衝突,這些都與她無關;女會計還辯稱,近年來自己和沈董是事業上的合作夥伴,並沒有男女私情。最終法官認定,女會計與沈董確實存在男女交往之情,且踰越朋友間正常社交界線,至今也同住在一起,產生的損害屬持續不斷,正宮的配偶權損害賠償請求權隨損害的發生而漸次開始進行,不算消滅時效,女會計被判賠償正宮3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質疑民進黨施壓黨內原民立委 盧縣一:不怕政院提釋憲
針對原民禁划補償預算編列爭議,立法院長韓國瑜24日將再召開黨團協商。國民黨原民立委盧憲一表示,行政院不依法編足預算,還要狡辯還揚言釋憲;盧嗆聲行政院,愛釋憲、就去釋憲,在野黨退回總預算合法、合理,不怕讓大法官來定奪,並呼籲執政黨,切勿藉議題來分化原民立委。盧縣一指出,《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條例》於上個會期,也就是今年6月4號於立法院三讀修正通過,將每公頃金額從三萬元提升至六萬,當時行政院並無在法定時間內提出覆議,而總統也已公告。但此次會期中,行政院提出的「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及前瞻第五期預算案」,並未依法將禁伐補償預算編足,故在野立委於9月20號將全案二次退回程序委員會。「面對執政黨與行政院的遲遲不退讓,縣一不怕讓大法官來為立法者定奪。」盧縣一說,面對禁伐補償未依法編足預算問題,10月21日黨團協商第六度破局,他認為,禁伐補償修法提升金額至六萬在先、行政院不依法編足預算在後,因此在野退回總預算是合法、合理,但行政院還要狡辯,甚至欲提請釋憲,根本就是把民主制度踐踏在腳下、罔顧原住民族人的信任,更打臉了總統賴清德。盧縣一指出,在2021年5月12號的財政委員會上,民進黨某原住民立委針對「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逐年遞減,原因與基金從106年開始支應禁伐補償有關,為此向行政院主計總處進行質詢,並表示基金就應該回歸基金的本質、用途。但三年過去後,該民進黨原民立委卻改變了立場,認為禁伐補償持續由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來支應沒有問題,不禁令他納悶,是該位民進黨原民立委忘了自己的初衷?還是執政黨對其施壓,使其不得不轉換立場?盧縣一說,他始終相信,現任立法院的七位原住民立委,是不分黨派地來共同捍衛原住民族人的權益,故在此呼籲執政黨,切勿藉議題來分化原民立委共同捍衛原民族人權益的心意,也切勿壓迫民進黨原民立委的自由意志。
國立大學總務長勾結親弟!「獨攬標案」經費當禁臠 奴役研究生寫程式
高雄地檢署指揮法務部調查局高雄市調查處、航業處高雄調查站偵辦轄內國立科技大學採購弊案,於112年5月30日上午指揮專案小組,持法院核發之搜索票至學校、被告住居所共11處執行搜索,並通知被告8人及多名證人到案說明。全案今天(22日)偵結,檢方向法院具體求刑林姓總務長18年、林男胞弟16年及李姓事務組長17年。國立高雄應用科技大學、國立高雄第一科技大學、國立高雄海洋科技大學3校前經規劃合併為國立高雄科技大學,並於107年2月1日正式掛牌成立高科大,高科大成立後共分為五校區。林男原係高應大某系教授兼系主任,3校合併後兼任高科大總務長;李男原係高應大、高科大總務處事務組組長;林男胞弟則為展源浩科技有限公司之實際負責人。檢方查出,3校合併前,林男受該校委任負責統籌系上教學、研究資源、指導研究生等事務,係為高應大處理事務之人,竟與胞弟共同於105年3月間起,利用高應大資源開發車牌辨識系統(如假借產學合作,轉介研究生多人至展源浩公司協助開發車牌辨識系統,或在其個人研究室為弟弟私設辦公桌、電腦等設備,容任胞弟遠端連線高應大電腦進行車牌辨識系統作業)。雄檢調查,林男並違背其身為系主任之忠實義務、違反政府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等多條規定,使展源浩公司得以無償使用應屬於高應大所有之車牌辨識系統(下稱Z系統)智慧財產權,且應用該公司承作採購案,致生損害於高應大。專案小組發現,106年9月間,高應大欲規劃建置校門口車牌辨識系統,林男知悉後,即向時任該校蔡姓總務長推薦由展源浩公司承包高應大車管採購案(下稱甲採購案),經蔡姓總務長應允內定由該公司承作並交辦李男;李明知依法辦理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雖得採限制性招標,惟其得以比較方式辦理者,優先以比價方式辦理,且代擬招標文件之廠商,亦不得投標、作為決標廠商,然為配合內定予展源浩公司得標,竟違背法令,與林姓兄弟共同基於圖利之犯意聯絡,由李男囑託林弟草擬採購規格書,林兄則在幕後實際指示研究生與胞弟共同為展源浩公司修改Z系統以履約採購案,並與胞弟討論估價單、採購規格書等內容。李男收到林弟代擬完之採購規格書後,即濫行裁量權採行限制性招標,並親自繕打完畢申請書交由不知情之承辦人逐級呈核、交付招標文件予採購組逕與展源浩公司議價承作,使展源浩公司順利以84萬餘元議價得標,獲取承作甲採購案之不法利益。高科大合併成立後,李男、總務處事務處莊姓行政助理承辦五校區車管採購案(下稱乙採購案)時,竟與林姓兄弟共同基於圖利之犯意聯絡,為使展源浩公司順利得標,2人事先將其等已著手辦理乙採購案之消息告知林弟,由對方代為擬定採購規格書;林兄則在幕後實際指示研究生與胞弟共同為展源浩公司修改Z系統,共謀以規格綁標。李男即依擬定之採購規格書與林弟商討內容,囑由莊女製作招標文件,洩漏乙採購案之規格、數量及履約期限等招標文件內容,並刻意訂定不合理履約期限,致107年9月4日第一次開標、107年9月11日第二次開標均僅有展源浩公司投標;莊女另於製作採購底價表等文件過程中,私下要求林弟估價時,洩漏教育部原定補助車道管制系統預算金額之消息,並於公告招標前洩漏評選須知及評審委員身分,甚至洩漏其他採購案得標廠商撰寫之文件,並於第二次開標前當日洩漏投標家數之消息予其知悉。嗣經高科大評選委員會審議後,以800萬元決標予展源浩公司,後於108年9月中旬,高科大轉帳支付上開價金,林弟並於108年10月1日匯款600萬元至胞兄名下帳戶,作為乙採購案之獲利。林男於108年8月間就任總務長後,因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相關規定,胞弟不得與高科大為買賣之交易行為而不具參標資格。沒想到,林男、李男、莊女等人分別或共同承辦110年車管維護案(下稱丙採購案)、楠梓機車管制採購案(下稱丁採購案)、旗津停車場車管採購案(戊採購案)、雲端疫調系統伺服器採購案(下稱己採購案)等8件採購案時,除有洩漏丙、丁、戊採購案招標文件內容之消息,及洩漏己採購案之應秘密消息,並於明知林弟借用沈男等3人所經營之公司名義投標上開8件採購案,依規定應不予開標,於開標後應不予決標,仍致使決標予前述出名廠商。雄檢表示,林男身為教授,竟貪圖私利,除假借產學研究指導學生為名,轉介學生至展源浩公司實習,實則將研究生當作廉價勞工,奴役使喚研究生撰寫展源浩公司承攬採購案所需之程式,再將前揭與車道管制系統有關之採購案、高應大、高科大之研究經費視為禁臠,其中與李男聯手設下重重不公平競爭之限制,而排除外來廠商競標,導致高科大之車輛管制系統因長期實質上由展源浩公司施作,缺乏競爭而品質低落,幾乎每日發生故障,嚴重影響該校師生、不特定洽公民眾進出校園之權利。林男甚至曾向弟弟炫耀,對於其自102年起開假發票賺錢一事洋洋得意,且於東窗事發後飾詞狡辯,態度惡劣,兼衡被告所涉採購案範圍甚廣,時間之長,金額龐大等一切情狀,建請法院量處應執行有期徒刑18年,以資懲儆。檢方指出,林弟後坦承部分犯行,惟極力迴護胞兄,欲一人承擔所有罪責,而徒然浪費司法資源,殊無可取,建請法院量處應執行有期徒刑 16 年;被告李男身為專業採購人員,自詡曾為模範公務員,明知林姓兄弟2人聯手舞弊,採購過程違法,仍在採購案護航2人,腐蝕國家社會法治根基非微,亦於犯後極力否認,態度惡劣,建請法院量處應執行有期徒刑17 年。
稱管理員「大樓請的狗」 無業男狡辯「是讚美」法院不予採信
高雄一名無業的陳姓男子,日前因對大樓劉姓管理員辱罵「大樓請的狗」,結果遭到劉男報警提告。雖然陳男後續在法院辯稱是在讚美劉男,更稱「狗是人最忠實的朋友」。但陳男言論不被法院採信,最終被法院依公然侮辱罪判處3000元罰金,得易服勞役3日。根據媒體報導指出,整起事件發生於2月17日下午2點左右,陳姓男子在住家大樓一樓大廳對同為住戶的劉姓管理員出言不遜,當面辱罵劉男「你是大樓請來的狗,要把門看好,不可以睡覺」。後續劉男因不堪受辱,隨即向警方報案提告。而在司法調查過程中,陳男承認確實說出上述言語,但否認有公然侮辱的意圖。他辯稱自己是在讚美劉男,因為「狗是人最忠實的朋友」。但陳男這番言論並未被法院採信。高雄地院最後認為,除了有劉男明確的證詞外,還有監視錄影等物證佐證。法官認為陳男的辯解純屬狡辯,不予採信。而考量到陳男目前無業,且至今仍未與劉男達成和解,最終依公然侮辱罪,判處陳男3000元罰金,得易服勞役3日。
柯以柔45歲生日放閃!曬「男友正臉合照」甜喊:最大的幸福
45歲女星柯以柔2022年終於斬斷與廚師郭宗坤的婚姻,恢復自由身,離婚後獨自撫養1子2女的她,在直播界經營得有聲有色。今年6月她被拍到有新對象,柯以柔受訪時坦承兩人從4月開始交往,對象是騎單車認識的車友Joseph。昨(3)日她迎來45歲生日,在臉書上公開與男友的正臉合照直呼:「能有一個共同興趣的伴,很開心也很幸運。」柯以柔昨日迎來45歲生日,她在臉書上分享與親友們慶生的照片,「祝45歲的自己生日快樂,又成熟了一歲。最感恩的是身旁有很多愛我的家人和朋友,風雨過後總會天晴,更懂得健康平安就是最大的幸福。」柯以柔提到,今年學會騎公路車,也因為和好友一起騎車而認識Jo先生,「能有一個共同興趣的伴很開心也很幸運。」表示能和家人們快樂過日子、活出自己想要的樣子,就是她最大的滿足。柯以柔與男友Jo愛得甜蜜。(圖/柯以柔臉書)柯以柔罕見曬出和男友的正臉合照,也分享對方送給自己的生日禮物,開心說道:「謝謝Jo給我的生日驚喜,是我一直想要的金色卡鞋!」網友紛紛送上祝福,「看起來就是很溫柔體貼的男人」、「二個人長的很像,一路走來,總會遇到對的人,祝福」、「好好愛自己!老天爺不會忘記你的,幸福真的會來臨。」回顧柯以柔的上一段婚姻,2017年10月底,柯以柔前夫郭宗坤外遇自家女員工,兩週過夜三次,還狡辯說自己睡在樓梯間一夜,讓柯以柔心死訴請離婚。法院起初在2019年判決兩人合離,郭宗坤不服上訴,最後官司又拖了3年多,直到2022年7月才等來二審判決,正式離婚成功,結束11年婚姻,當時柯以柔也開心高喊:「從今天起,我終於自由了~」
投資夢碎!彰化男面交8次被騙960萬元 警午夜咖啡店設局捉捕車手
彰化市近日發生一起驚人的詐騙案件,1名50多歲的男子因投資詐騙事件損失慘重,向警方求助,該男子在與詐騙集團的車手面交8次後,竟被騙走高達960萬元,直到發現所謂的獲利根本無法兌現,才恍若夢中驚醒,意識到自己已經深陷詐騙陷阱,無奈之下決定報警,最終助警方在午夜於知名連鎖咖啡店成功逮捕假扮「理財公司員工」的詐騙車手,全案依《洗錢防制法》及詐欺等罪嫌進行偵辦。事情的起因可追溯至數個月前,該男子因加入打著投資公司名義的LINE群組,隨後便被對方以「高獲利、穩賺不賠」的話術引誘進行大額投資,男子起初對這個機會感到興奮,認為能夠實現財務自由,於是便先後與詐騙集團的成員進行8次面交,總共交出960萬元,然而每次的「獲利」卻都無法兌現,開始懷疑事情的真相。隨著時間的推移,男子的焦慮和疑慮不斷增加,最終決定向警方報案,告訴警方自己的遭遇,並表示願意配合警方行動,試圖設局抓住這個騙子,警方經過調查後發現,詐騙集團成員假裝成「理財專員」,並且選擇在午夜的連鎖咖啡店進行面交交易,意圖利用夜晚的環境掩蓋其行蹤。警方於是部署埋伏,在咖啡店周圍待命,等待詐騙車手的出現,午夜時分,當該名車手如約而至,仍然假裝成理財專員準備與男子進行交 易時,埋伏的警方果斷行動,迅速將其圍捕,現場的氣氛頓時緊張,咖啡店的顧客們也不禁側目,目睹這驚心動魄的抓捕行動,該名40歲的車手被捕後,仍不甘心地狡辯,聲稱自己只是負責公司業務的員工,警方迅速將其帶回警局進行偵訊,目前該名車手已被移送至彰化地檢署,等待進一步的法律程序。警方呼籲在網路時代,詐騙手法日益翻新,若有不明投資項目,民眾應謹慎考量,切勿因一時的貪婪而陷入深淵,保護自己的財產安全才是王道,若發現類似的可疑情況,應及時報警,避免更多人受害。
割頸案國中乾兄妹獲輕判!楊爸斥乾哥鬼扯「刀自己飛進來」 怒喊一定上訴
新北市某國中郭姓少年,2023年底幫同校「乾妹妹」林姓少女出頭,持彈簧刀攻擊楊姓男同學,造成對方頸部受傷、大量失血日離世,全國震驚。新北地院少年法庭30日審理後,判處郭姓少年9年、林姓少女8年徒刑。對此,楊姓少年父親一度哽咽落淚「真的判太輕了」,直呼難道一條人命比貪污還要不值錢嗎?更批「司法都壞掉了」,揚言會繼續上訴。根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楊爸爸30日在一審判決出爐後與新北市議員石一佑視訊通話,提到判決結果,直呼「很好笑的台灣法律耶!」質疑郭生開庭時一直說他只是要刺大腿,「但我兒子身高175公分,他才差不多160而已,刺大腿會刀刀斃命嗎?」。說到激動處,楊爸爸甚至一度哽咽落淚,「真的判太輕了,一條人命比貪污還要不值錢嗎?不知道法官在做什麼,司法都壞掉了,我受不了,哪有人這樣判的,我兒子的公平都不知道要去哪裡找!」他強調,已經跟律師討論了,對於這樣的判決無法接受,一定會上訴,「這種判決誰能接受?我兒子這麼優秀,這樣子誰接受得了?」。對於林姓少女,楊爸爸也痛斥,林女出庭時一直說有去阻止,「但是一開始旁邊有同學阻止她們兩個時,林女還叫旁邊的人『不要多管閒事』,這是對的嗎?最後我兒子已經躺在那邊,她才說有去阻止,阻止個屁!」此外,郭生開庭時還企圖撇責,狡辯稱「人不是我殺的,刀子也不是我的,(刀子)不知道怎麼飛進來的」;楊爸爸痛斥,事實上案發當天郭生吃早餐時,就有亮出這把彈簧刀,中午案發前的一個下課時間,郭生去找同儕時,也有亮刀,「然後他說他不知道自己有帶刀?刀是自己飛進來?那之前兩度亮刀呢?也是直接飛進來嗎?」。石一佑則表示,有和楊爸爸討論過,「可以的話當然是希望(郭少、林女)判死刑,但我們也清楚,有少事法在(死刑)根本不可能,但起碼也不要判這麼少,判個8、9年,關沒幾年就可以假釋,出來以後換個名字就大尾了!」。另外,郭生的父親稍早表示,「覺得兒子已經有後悔了,司法該怎麼判就怎麼判」;而楊爸爸則回應,「(郭生、林女)在法庭上一直不肯承認,你認為他們有悔過嗎?更何況我們的法律是這樣的嗎?殺了人有悔過,就能輕判嗎?這已經本末倒置了吧,當時他們都沒有給我兒子任何機會耶,然後殺了人,只要輕輕地說『我有悔過了』,這樣子就可以了嗎?」。
巴西女記者臉色凝重報導死亡車禍 千萬網紅擅闖現場1行為被砲轟
21日巴西里約熱內盧發生一起重大車禍,一輛載著美式足球隊隊員的巴士在公路翻覆,有3名球員當場身亡。當日有女記者在進行新聞連線報導時,當地知名男歌手兼千萬網紅「MCLivinho」正好路過,竟擅自亂入鏡頭,還做出跳舞動作,引起許多巴西網友撻伐。根據外媒《每日郵報》報導,21日里約熱內盧南郊皮拉伊地區一處公路,有一輛巴士載著一個美式足球隊,全車有2名司機和43名乘客,行經危險路段突發翻覆事故,巴士整輛側翻,造成3死12傷慘況,3名死者都是球員;當下造成公路大塞車,還有不少當地媒體趕到現場連線。有一名電視台女記者進行新聞連線報導時,臉色凝重在講述死亡車禍的現況,怎料,後方有一名男子朝他們衝過來,沒想到男子竟是巴西知名歌手兼千萬網紅MC Livinho;MC Livinho跑到女記者後方對著鏡頭不斷比動作,即便攝影機後方的工作人員示意他停止動作,他還繼續搞笑跳舞。MC Livinho亂入死亡車禍連線報導畫面在網上瘋傳,他很快遭到巴西網友撻伐,指責他的行為,「發生這麼嚴重的事情,為什麼還要做出那些動作?」、「要紅也不是這樣,無知的人」、「看到影片超火大,這種人有千萬粉絲?太扯了」。儘管MC Livinho事後緊急發聲道歉,聲稱不清楚有死亡車禍一事,單純是他們一行人困在車陣中,他看到記者就衝出來想了解狀況。不過大多數網友不買帳,認為現在是手機一查什麼資訊都有的年代,他坐在車裡怎麼可能不會搜尋發生什麼事,批評他根本在狡辯。
保時捷男酒駕撞到騎士癱瘓!疑脫產分文未賠 受害母欠300萬醫療費求公道
2020年8月15日台中一名有犯罪前科、41歲林姓男子,飲酒後駕駛400多萬的保時捷Macan S豪車,撞上騎車的22歲蔡男,被撞飛的蔡男又撞擊對向柯姓女子的轎車,導致他終身癱瘓。法院一審雖判決林男應賠償1940萬餘元,由於他名下沒財產,蔡母至今一毛錢都沒拿到,兒子目前已積欠300萬醫療費,蔡母懇求林男發揮慈悲心,負起賠償之責,給兒子公道與生路。據 《自由時報》報導,林男當下酒測值0.16毫克,駕駛保時捷撞上22歲蔡男,卻懸掛已逾期「臨時牌」,沒有強制責任險,他又否認任何過失,「顯無接受裁判之意」,被依酒駕過失致重傷害罪起訴。檢方聲請通常程序判決,台中地方法院卻改為「簡易判決」,去年8月開庭後,9月就判決,「台中市車輛行車事故鑑定會」認定,蔡男與柯女沒有肇事責任,林男為全責,法官卻推翻鑑定,逕自認定蔡男有「未注意車前狀況」之責,林男一再狡辯且分文未賠,法官卻認為他「坦承犯行,態度尚可」,再用自首減刑輕判6月,可易科罰金18萬元,不用入獄坐牢,蔡母對此感到荒唐。檢方上訴後,台中地院才發現「簡易判決」違法,撤銷這起烏龍判決,改由合議庭用「通常程序」判決。合議庭上個月底宣判時,認定蔡男沒肇責,林男全責,三位法官認為林男推諉卸責,不過,合議庭仍判定林男符合自首條件,給林男減刑,改判10月,不能易科罰金,應入獄坐牢。雙方皆於本月上訴,蔡母的律師朱清奇在訴狀中聲明,林男犯後態度惡劣,住在1700萬元的豪宅、開名車,名下卻一毛錢都沒有,案發後連保時捷車主也變更他人,完全沒有賠償誠意,請高等法院台中分院改判最重之刑(2年3月至4年6月)。林男的律師盧永盛,13日被問到當事人是否脫產等細節,盧永盛答覆不方便,但他表示不知林的財產狀況,他曾勸林男應盡力談賠償和解,但因一審判決林男應賠償1940萬餘元金額太高而卡住,他說林男並非惡劣或不負責之人。
媒體爆料柯文哲隨身碟「1500沈慶京」成收賄證據?法界人士回應了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被捲入京華城弊案,繼170萬及700萬不明金流等繪聲繪影的指控後,《鏡週刊》等媒體昨又爆料,檢廉在柯住家搜出的隨身碟中,發現「2022/11/1小沈1500沈慶京」,影射柯文哲收取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1500萬元,也被質疑是違反偵查不公開。對此,北檢回應了。《鏡週刊》、《三立新聞》等媒體昨爆料,檢廉日前搜索柯文哲住家時,搜出一只關鍵的USB隨身碟,其中有一表格檔案記載:「2022/11/1小沈1500沈慶京」,影射柯文哲收取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1500萬元。但也有說法指出,檔案中記載的「1500」是指柯文哲與沈慶京碰面的時間,也就是下午3點。對此,1位檢察官出身的法界人士也認為,若檢方有掌握到相關金流,且手中握有確切證據,有可能說服法官,柯文哲涉犯收賄罪的嫌疑重大,然而從裁定結果來看卻並非如此,可見法官認為柯收賄的指控,仍須更多的證據佐證。針對媒體的含沙射影,民眾黨回應,報導稱柯文哲收取沈慶京1500萬元,後又更改內容,刪除1500「萬元」的萬元用字。然而案件目前仍在偵查中,卻看到《鏡週刊》、《三立新聞》未經查證就「搶獨家」亂爆料,以未經證實的消息,試圖影響社會輿論帶風向,以及法官心證,要求北檢對此說明。台北地檢署則回應,不予置評、無法證實;並表示無法確認相關細節。案件目前仍在偵辦中,檢察官將依據調查結果釐清相關事實。此前,黃國昌就痛批,《鏡週刊》完全不敢提及其所惡意扭曲的「不明資金」的數字從何而來,在抹黑報導翻車後,突然又改口狡辯,除了丟盡第4權的臉,還公然承認自己就是賴清德政府及鷹犬北檢的打手。
女買佛牌學密法遭逼3日不吃不喝! 業者恐嚇簽500萬本票脫身
高雄1名鄭姓女子對於虛無飄渺的異世界感到好奇,得知26歲陳女和22歲林女經營泰國佛牌生意,隨即從中購入佛牌,無意間知曉陳女擁有「探索異世界的能力」後,她決定向2人學習密法,未料卻被要求3天不能進食睡覺,使她中途想放棄,但2人誆騙會有「業力反撲」逼她簽下500萬元本票,事後鄭女向父母求援並報警提告,後續檢方偵辦後依法起訴陳女及林女。起訴書指出,陳女和林女日常以經營買賣泰國佛牌維生,鄭女2022年4月間到2人工作室購買佛牌時,陳女自稱有探索異世界的能力,還會養小鬼及下降頭,令陳女心動不已請求2人指導,隨後被要求留在此處打坐,甚至故弄玄虛辯稱是在嘗試向異世界溝通,並要求她打坐期間勿亂動、進食及睡眠。直到第3日,鄭女不堪負荷且身心俱疲,隨即向2人要求離去,但她們竟警告她在開啓神秘能力途中會有債主找上門,誆騙她需給付補償金才能離開,鄭女無奈只好透過手機匯款2萬元,沒想到2人甚至逼迫她簽下500萬元本票才能脫身,事後鄭女面對龐大金額無力償還,只好向父母求助並向警方通報。檢方表示,在偵辦陳女和林女等人時,2人皆否認犯行,甚至狡辯是雙方買賣糾紛並未強逼簽本票,檢察官根據相關事證,認定2人涉嫌使用宗教手法敲詐錢財,從中牟取不法獲利,檢方4日偵結後將依《詐欺罪》對2人起訴。
最小受害人僅2歲!自製爆裂物放廟會害29傷 嘉義炸彈客一審遭判無期徒刑
嘉義和聯境金虎爺會遶境2023年7月發生爆炸,導致29位民眾受傷,最小受害人更年僅2歲,警方追查發現是41歲男子趙偉志自製爆裂物,將爆裂物放在舞台附近垃圾堆後離開,再以遙控引爆導致事故,嘉義地院28日審理終結,重判趙男無期徒刑,併科罰金30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1000元折算1日,褫奪公權終身。2023年7月15日晚間9時許,嘉義市金山路、永樂一街突傳巨響,該地當時鄭舉辦遶境廟會,廟會舞台旁突然爆炸,現場29人灼傷或是被金屬碎片劃傷,最小的患者更年僅2歲,現場鮮血淋漓、一片狼藉,場面怵目驚心。警方成立專案小組追查,由嘉義地檢署江炳勳檢察官偵辦,而持續調閱現場監視器,發現趙男趙嫌當晚提著深色紙袋進入案發現場,停留不到1分鐘即快速離去,而他離開時手上已沒有手提袋,前往趙男住家將他逮捕,嘉義地檢署調查後,日前將其起訴。但趙男始終否認犯行,更誣指是員警栽贓陷害,但檢警發現他在案發前,廣泛搜尋製造爆裂物及國內外知名爆炸犯罪案件相關資訊,並在他租屋處查扣製作爆裂物筆記本,以及與爆炸現場一樣的火藥、鋼珠、鐵盒等證物,所扣得爆裂物威力合計有如10顆手榴彈裝藥量。法官痛斥趙男犯行數屬預謀型無差別隨機攻擊犯罪行為,其手段冷酷且心態兇殘狠毒,犯後誣指是警員栽贓,更多次狡辯態度始終不佳且虛耗司法資源,顯見毫無悔悟之心。判決書指出,受傷的29位民眾中包括兒童及少年,部分被害人更傷勢嚴重,住院進行多次清創手術,如非因急救得宜,可能釀致無法挽回悲劇,因而依意圖供自己犯罪之用而犯未經許可製造爆裂物罪,重判趙男無期徒刑,併科罰金30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1000元折算1日,褫奪公權終身。
剴剴之死/社工失職13項重大錯誤致剴剴命喪虐待 包庇保母操控群組掩飾真相
彰化1歲童剴剴因虐待致死案件,近日台北地檢署對負責該案的兒福聯盟社工陳尚潔提出過失致死起訴,檢察官揭露,陳尚潔在處理剴剴的安置業務時犯下13項重大錯誤,不僅忽視小孩的健康狀況,還在事件發生後與兒福聯盟高層共謀掩蓋事實,試圖改寫事實,檢方要求法院從重量刑,強調陳尚潔的行為不僅忽視職責,更顯示出無悔意的狡辯。根據案件調查,陳尚潔自2022年3月接手剴剴的出養案後,安排保母照顧剴剴,最初,剴剴由蕭姓保母照顧,但隨著經濟困難,剴剴的外婆未能繼續負擔費,儘管外婆可以申請托育減免,陳尚潔卻將剴剴轉交給兒福認證的保母劉彩萱,保母自9月1日起以每天1000元的價格照顧剴剴,直到12月24日凌晨,剴剴因重傷送醫不治。檢方指出,陳尚潔在處理剴剴案過程中犯下多項疏失,首先,根據《兒少權益保障法》,陳尚潔應在24小時內通報發現的虐待情況,但其卻未依規定通報,其次陳尚潔明知剴剴在9、10月期間有異常行為,如講髒話、磨牙、自撞等,但卻沒有加強訪視頻率,也未能依衛福部指引進行隨機訪視,甚至多次提前通知保母劉彩萱,在9月25日的初次訪視中發現剴剴額頭有大片瘀青,卻片面聽信保母的解釋,認為是剴剴自撞所致。10月23日,陳尚潔發現剴剴暴瘦、怕生及疑似禿髮,仍然拍照告知外婆,並稱劉彩萱用「愛的方式」照顧剴剴,11月19日,得知剴剴一夜掉3顆牙,卻在隔天訪視後仍未通報疑似兒虐案件,最令人震驚的是,剴剴於12月24日凌晨不幸過世後,陳尚潔與其他兒福聯盟成員如江怡韻、李芳玲等,成立「剴剴小天使」群組,並於隔天再組「1224意外處理」群組,集眾人之力討論如何掩蓋罪行,整理對話紀錄,修改訪視報告,並將剴剴的傷勢描述歸咎於保母的說詞,試圖推卸責任。檢察官強調,陳尚潔作為負責剴剴的社工,應該是小孩最重要的照顧者及求助窗口,然而,其疏忽和掩蓋行為不僅對剴剴造成無法挽回的傷害,更暴露對職責的極度漠視和缺乏悔意。檢察官已依《過失致死》及《偽造文書》等罪名起訴陳尚潔,並請求法院對她從重量刑,以儆效尤。
剴剴之死/兒福女社工掩飾犯行、造假資料 檢方求法官判重刑
台北市1歲男童「剴剴」去年遭兒福聯盟轉介的保母劉彩萱、劉若琳虐死,姐妹倆已被起訴,至於負責安置剴剴的兒福社工陳尚潔,經台北地檢署調查後發現,陳尚潔不僅無視小孩傷勢、片面聽信保母說詞、查訪資料造假,事後還成立群組與兒福總督導等人商討如何掩飾犯行。檢察官依過失致死、偽造文書等罪起訴陳女,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去年8月間,剴剴的外婆經兒福聯盟媒介,將剴剴轉交給劉彩萱姐妹倆照顧,在9月至12月期間,兩人對剴剴綑綁、重摔倒地、吃廚餘等凌虐,造成他傷重死亡。今年4月劉彩萱、劉若琳被依凌虐幼童致死等3罪起訴。剴剴案件偵辦期間,親友質疑社工陳尚潔訪查不實、造假資料,台北地檢署偵查後發現,陳尚潔違反衛福部規定,3次訪視都提前通知劉彩萱,且探訪時發現剴剴頭大片瘀青、1夜掉3顆牙、禿髮等異常狀況,卻因片面聽信劉彩萱說詞,從未通報疑似虐童案件。剴剴事發之後,陳尚潔與兒福總督導李芳玲等人,成立了一個「剴剴小天使」群組,夥同眾人一起整理陳尚潔與保母等人對話紀錄,再把先前陳尚潔沒有即時紀錄的訪視報告偷偷增補及修改,並在有關剴剴傷勢的部分,全部冠上「保母表示」,商討如何掩飾犯行,以此推卸責任。檢方表示,陳尚潔探訪無視剴剴傷勢,且犯後態度惡劣、狡辯飾詞,隱匿證據干擾辦案,毫無悔意。因此依過失致死、偽造文書等罪起訴陳尚潔,並請求法院從重量刑。
偷衛生紙代價大!基隆女賊遭法院判罰18萬 她辯:幫人民除靈體
基隆1名許姓女子2023年12月晚間8時許私闖社區停車場行竊,偷走1串衛生紙和1副眼鏡,未料仍被監視器拍到盜竊畫面,基隆地方法院審理後,依法判許女6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18萬元,許女此舉可謂是得不償失。判決書指出,許女2023年12月晚間8時許潛入1處社區的地下停車場,隨後蓄意將設置在管委會的監視器折斷,接著再徒手竊取洪姓男住戶放在停車位後方的1串衛生紙及1副眼鏡,隨後逃離現場,洪男返家時驚覺物品消失蹤跡,立即通知管委會人員。管委會人員說明,社區停車場是封閉式且有鐵門關閉,事發隔日一大早卻發現監視器遭人破壞,立即聯絡相關業者到場檢查,洪男也因而報警追查竊賊下落,經調查業者確認監視器是被折斷的,調閱監視器畫面查看後,竟看見許女手提1串衛生紙離開現場。許女遭逮後向警方辯稱,雖然不是住戶但曾在附近工作,她當時是去拿回自己的工具並未做任何事,她甚至狡辯「我是無罪清白的,我只是幫助人民百姓大家平安解脫,除掉一些靈體」。法官表示,基隆地方法院審結,法官認為許女並非社區住戶卻私闖停車場,再加上逗留長達41分鐘,按照其說詞若僅單純回去取物,明顯花費太多時間,且她還提著衛生紙離開,根據以上內容法官不採信其說詞,最終依《侵入住宅竊盜罪》處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可上訴。
快訊/告陳時奮被控誣告 高虹安一審判決出爐
旅美教授陳時奮在2022年在貼文忠稱新竹市長高虹安論文抄襲,被高控涉嫌加重誹謗不起訴,陳又反控高誣告,雙方多次交鋒,高虹安批陳「莫名其妙」、「亂搞」,陳則說高「狡辯裝笨」,21日台北地院一審判高虹安10月徒刑,可上訴。據悉,陳時奮當時用筆名翁達瑞發文,控高虹安的美國辛辛那提大學博士論文抄襲,稱她的指導教授「不承認有高虹安這個博士生」。對此,高認為她的學位沒問題,告陳加重誹謗罪,不過去年3月陳獲不起訴,陳又反控高虹安誣告。陳時奮出庭說,他是「善盡公民責任的大學教授」,高在玩文字遊戲「狡辯裝笨」,而西方政治人物這樣做是「死罪」,他發文只是想讓選民知道高的誠信問題。高虹安則強調,本案是審「誣告」無關著作權,而她的論文引用資策會2篇期刊論文,都是當時她在資策會擔任第一作者或共同參與,沒有標明出處是她的疏忽,但不等於抄襲。
房地產教父曾文龍遭控「偷拍裙底」喊告求償千萬 女網友再爆料:高鐵乘務員也受害
有著「台灣房地產教父」之稱的曾文龍博士,日前遭指控在台北捷運車廂偷拍女乘客裙底,被當場揭發後還狡辯「不然我刪掉嘛」,引發網友熱議。事後他發文稱,自己是「拍一群人全身」,揚言要提告女網友並求償1千萬元,女網友則再次強硬回覆「親眼目睹」、「沒有任何誤會他的可能性。完全沒有」。這名女網友先前曾在Dcard發文回應,「曾博士,可以了啦,再凹就難看了」,並表示自己當下有翻拍到手機中的違法照片,不公布是因為沒有笨到違法散播他人私密照,也透露她還在「最近刪除」相簿裡看到其他東西,「這部分我還沒提出呢」。在今(16)日凌晨12時,女網友再次發文指出,曾文龍於LINE群組說到,「感謝大家,告死她,求償一千萬,網路霸凌,每個人求償200萬,很多人要我告死她」。而面對曾文龍的喊話,女網友決定再還原更完整經過,並揭露案外案。女網友提到,「我親眼目睹曾博士打開手機偷拍對面女生裙底,並馬上進入相簿放大檢視畫面私密部位。我見證整個拍攝的過程,曾博士當下刪除+道歉,我提出要報警他不要,沒有任何誤會他的可能性。完全沒有。」接著,原PO透露,她出聲訓斥後,對方火速刪除那張偷拍照片,「我提出沒有刪除完成,敢不敢開『最近刪除』相簿,提出要報警,他突然又火速刪除了3張照片」。不過,原PO表示,自己當時沒看清楚那3張被刪除的照片,但心裡警鈴大響,便立即拍照蒐證來保護自身安全,「我很慶幸,我有這麼做」。女網友再次發文爆料。(圖/翻攝自Dcard)原PO進一步說到,在對方的「最近刪除」相簿裡,除了捷運偷拍照,她還看見了疑似是高鐵乘務員的照片,也讓她懷疑曾文龍不是第1次偷拍,「下半身黑色絲襪,熟悉的高鐵商務車廂、紅色座椅,橘色裙子、卡其圍裙,高鐵乘務員…這3張照片,不可能有取得被拍者同意」。原PO也補充,「您捷運偷拍裙底的女生身穿黑色短裙、黑色涼鞋、手中一個白色大紙袋。坐在她旁邊的男生穿牛仔短褲,背黑色包包。而您拍攝乘務員的空間,是在高鐵6號商務車廂,您坐在右邊靠走道座位,拍攝正面下半身以及背面全身,乘務員是長頭髮綁馬尾」,並坦言自己深知女生被偷拍求助無門的感覺,對於這樣有權力的人,更是需要挺身而出提醒大家,「我不希望再有人未經同意被他偷拍」。對此,曾文龍在今日上午6時於臉書發文反駁,「心中坦蕩,昨晚已經到捷運站申請錄影帶,5天後錄影帶捷運站交給警方。請不斷毀謗者公佈自己的姓名?躲在暗處算什麼?請毀謗者交出證據給警方,沒有證據胡亂毀謗,很多人請我把你告到死,連同網路霸凌毀謗者」。曾文龍表示自己內心坦蕩,將針對不實言論進行提告求償。(圖/翻攝自臉書/曾文龍)曾文龍也直言,「內心坦蕩,不怕你們一群人的違法攻擊跟霸凌……已經提告刑法3罪,網路霸凌加入毀謗者一併提告,每個人求償500萬,一直匿名毀謗我的人,求償新台幣一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