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爪
」 性侵 性騷 猥褻 性騷擾 朱學恒女僕餐廳老闆是惡狼!誘美貌女客打工後砸錢「開後宮」 受辱少女最小15歲
新北市新莊一名開設女僕餐廳的王姓男子,因涉嫌對3名未成年女員工進行性騷擾與猥褻行為,被法院依成年人對少年犯乘機性騷擾罪,處有期徒刑3月,可易科罰金。及犯與未滿十六歲之人為有對價之猥褻行為罪,處有期徒刑1年6月。成年人對少年犯強制性交罪,處有期徒刑3年6月。不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4年6個月。可上訴。據《ETtoday新聞雲》,王姓男子在新莊開女僕咖啡廳,店內收容不少流浪貓,以平價餐飲和女僕店員吸引客人,因店面鄰近大學,廣受學生歡迎。然而,有3名15至16歲的女店員提告控訴,王男常在店內物色心儀女客人,邀約她們到店內打工,再以金錢為代價問她們「要不要當他女友」,甚至不經同意觸摸身體,其中一名少女到王男住處打掃時慘遭指侵。16歲A少女證稱,自己原本是餐廳顧客,因王男說她長得很可愛,問她要不要來試試看打工,她就到餐廳擔任服務人員。不料工作不到1週,王男就提出要以1個月8千元為代價,要求A少女跟自己交往。2023年6月一日下午,她穿著連身女僕裝上班,當時店內客人不多,她坐在椅子上滑手機,王男卻走過來逕直撫摸她大腿內側,叫她「腳不要那麼開」,她當下礙於王男是老闆,不敢多說,但次日便不敢再去上班。另名15歲B少女證稱,自己到餐廳吃飯時,王男先是找她要IG帳號說可以傳貓咪照片給她,又邀她暑假來打工。當時她國中剛畢業,從2022年8月開始到餐廳上班,9月9日上班時,王男在廚房從身後抱住她,又在隔日及12底某日之間,多次撫摸她大腿、親她後頸、擁抱她,隔年5月王男在廚房從後方熊抱她並摸她胸部,表示如果B少女願意跟他性交,每次給她5千,觸摸、擁抱、打手槍等行為亦有相應代價。直到2023年5月B少女滿16歲,工作比較好找,她就直接走人。另一名15歲員工C女則證稱,她也是在餐廳吃飯時被王男搭訕,才到店內工作。因她當時逃課和父母鬧翻,需要賺錢才能填飽肚子。2021年11月21日王男要她到王男家中打掃、清貓砂,趁機向她透露「如果當他女朋友,就讓可以免費住他家」,還表示當時也有其他女員工住王男家其它房間。C女指出,王男和她聊天後,便不顧她拒絕開始亂摸,還拉住她的手要求幫忙打手槍,後來王男自行打完手槍就指侵她,遭遇此事後,她就再也沒有去上班了。全案審理時,王男辯稱雇請女僕是為了讓客人看,A女坐在櫃檯時坐姿不雅,怕客人看到不好看,只用手指指著A女提醒。而他知道B女快滿16歲,兩人當時有交往,知道B女需要生活費才資助她,有在店內抱她並按月給她金錢。至於C女只做一個月,因出餐太慢、又被客人客訴體味重,他把C女解雇,C女才會誣告他。不過法官認為A女證述一致,且和王男為雇傭關係又無仇怨,沒有誣陷的動機。另王男對B女伸狼爪時已37歲,卻利用B女家境困頓需自食其力,以金錢、手機、請客吃飯等對價方式猥褻她,王男雖辯稱是「無條件贊助女友」,但LINE對話都是單方面獻殷勤、B女反應冷淡,難認為是交往關係,不過B女控訴遭王男指侵的部分,則證據不足。另C女作證時全身顫抖,一度需休息平復情緒,也必須持續按壓力球才能緩和情緒作答,且描述的王男作案手法和其它2名少女相似,更能證明王男對她做出違反意願的事情。法官審理時,排除證據不足的部分,判定王男摸A女大腿,以對價方式從背後熊抱B女並親吻她、摸她胸部,並在住處侵犯C女,依成年人對少年犯乘機性騷擾罪,處3月徒刑,可易科罰金9萬元。另犯與未滿16歲之人為有對價之猥褻行為罪、成年人對少年犯強制性交罪,應執行4年6月徒刑。可上訴。
桃園女童當街遭男強抱侵犯 法官裁定收押不禁見…理由曝光
北桃園27日早上發生林姓自閉症男子強抱4年級國小女童案,女童不停逃竄、聲嘶力竭高喊不要和救命的26秒畫面曝光令人揪心,桃檢28日減述詢問後開出拘票逮人,訊後向法院聲押禁見,法官認為林男涉犯加重強制猥褻罪嫌重大,有事實足認有反覆實施之虞,審酌犯罪情節所生損害的嚴重程度,深夜裁准收押但不禁見。桃檢27日接獲警方通報有女童遭人侵犯,隨即分案偵辦,28日在社工及家屬陪同下完成減述程序,避免二次傷害,下午開出拘票逮人,晚間複訊後,認為林男涉犯刑法對未滿14歲女子犯強制性交未遂及加重強制猥褻等罪嫌重大,且有滅證、串證及反覆實施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桃園地院法官深夜訊問後,認被告僅涉犯加重強制猥褻罪,雖不能認定有串證之虞,但有事實足認有反覆實施之虞,審酌林男犯罪情節所生損害的嚴重程度,認為有羈押必要,但不禁止接見通信。女童母親在臉書發文控訴,4年級的女兒27日早上到住家附近找女同學,領有中度自閉症手冊、剛滿18歲的林姓男子上前攀談後竟伸狼爪,附上的影片只見騎樓下女童不斷高聲尖叫喊放開、救命,到處閃躲,仍數度遭體型優勢的男子強行熊抱,女童2度掙脫跑向馬路還是被拖地強拉回來,一旁車來車往卻無人發現,26秒畫面曝光讓人震撼又心疼,所幸附近運將聞聲順利救下女童,運將說,女童被救下後仍未平復,嚇到一直哭,還心有餘悸地說男子要強脫她衣服。◎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
快訊/二度強吻鍾沛君!朱學恒發文「公開道歉」:本人已悔悟並深切反省
國民黨台北市議員鍾沛君去年指控名嘴朱學恒,在某次餐敘後藉著醉意伸出狼爪,不但對她摟抱、2次強吻,甚至脫口「反正妳明天也不會記得」,案經台北地方法院審理,一審依《強制猥褻罪》判處朱學恒1年2月有期徒刑,朱學恒不認罪再上訴,台灣高等法院進行二審時,他改口坦承犯行,不過法官認為,朱學恒在面臨需入監服刑的情況下,有可能滯留境外不歸,因此裁定延長限制出境及出海8個月。對此,朱學恒今(16日)公開致歉了,坦言「已經明白此舉的錯誤之處並深切反省」。回顧該案,朱學恒於2022年8月6日晚間邀約鍾沛君、立委陳菁徽等人到餐廳餐敘,怎料朱學恒趁著友人先行離去時,從座位起身以雙手壓住鍾沛君的肩膀靠牆伸舌強吻,猥褻得逞後還理直氣壯脫口「反正妳明天也不會記得」,當下鍾沛君嚇到整個人僵在座位上,朱學恒見狀竟意猶未盡,再次二度強吻了她。針對性騷鍾沛君一事,朱學恒今(16日)在臉書上發布道歉聲明,公開坦承犯行,「本人於民國一百一十一年八月六日晚間六時許,對A女之不法犯行觸犯強制猥褻罪,對A女造成傷害,以本人對此深感悔悟,在此公開對當事人致上最深切的歉意;同時也對後續本人告發自己的行為及造成媒體新聞事件的發言進一步犯錯,造成A女的接續困擾致歉,本人已知悔悟,將不再對此事件做任何除道歉及認錯之外的發言;同時也為此浪費社會及司法資源,做出不好的示範向社會道歉,本人已經明白此舉的錯誤之處並深切反省。」
桃園狼父酒後猥褻3幼子!不顧哭喊「不喜歡這樣」仍犯行 前妻怒而提告
桃園市一名狼父與妻子離婚後,每次酒後就對3名年幼子女伸狼爪猥褻,即便小孩大喊「我不喜歡你這樣摸」仍不停止,直到小孩大聲哭鬧後才罷休。前妻察覺後怒而代子提告,桃園地院審理時,狼父坦承犯行,法官審結依對未滿14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共648罪,各處有期徒刑6月,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6個月,本案仍可上訴。根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根據檢警調查,這名狼父與妻子離異後獨自扶養3名年幼子女,但他每次酒後就會藉機撫摸還在念幼稚園的3名幼子生殖器或臀部等,以每週數次的頻率猥褻幼子。即使幼子被侵犯時明確表示「我不喜歡你這樣摸」,但他仍不停止犯行,直到幼子大聲哭鬧後才會停手。仍與男子共同居住的前妻察覺後,決定代子報警提告,檢方調查這名狼父總計對3名幼兒侵犯次數高達648次,偵結依家暴妨害性自主案件起訴。桃園地院審理時,3名年幼子女指出,被爸爸脫去褲子侵犯時,如有不從就會被體罰,抵抗時爸爸甚至會大發脾氣,即使告訴爸爸「我不喜歡你這樣摸」他也不停止犯行;前妻亦作證,這名狼父以每週1至3次頻率,撫摸3名幼兒臀部與生殖器,孩子均表明拒絕,甚至哭泣。法官認為,這名狼父明知3名幼兒均未滿14歲之男女,思慮未臻成熟,身心仍處於發展階段,並無完足之性自主能力,竟違背人倫對之為猥褻行為,對於幼童身心健全及人格發展所造成之影響甚鉅;考量被告於在院檢偵訊均坦承犯行之犯後態度,並自陳現仍與前妻聯絡及同住,且尚有扶養3名幼兒,審結依對未滿14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共648罪,各處有期徒刑6月,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6月,本案仍可上訴。
伸舌強吻鍾沛君!朱學恒遭高院裁定「延長境管8個月」改口認罪了
國民黨台北市議員鍾沛君去年指控名嘴朱學恒,在某次餐敘後藉著醉意伸出狼爪,不但對她摟抱、2次強吻,甚至脫口「反正妳明天也不會記得」,案經台北地方法院審理,一審依《強制猥褻罪》判處朱學恒1年2月有期徒刑,朱學恒不認罪再上訴。台灣高等法院進行二審時,他改口坦承犯行,不過法官認為,朱學恒在面臨需入監服刑的情況下,有可能滯留境外不歸,因此裁定延長限制出境及出海8個月。回顧該案,朱學恒於2022年8月6日晚間邀約鍾沛君、立委陳菁徽等人到餐廳餐敘,怎料朱學恒趁著友人先行離去時,從座位起身以雙手壓住鍾沛君的肩膀靠牆伸舌強吻,猥褻得逞後還理直氣壯脫口「反正妳明天也不會記得」,當下鍾沛君嚇到整個人僵在座位上,朱學恒見狀竟意猶未盡,再次二度強吻了她。事件曝光後,朱學恒辯稱,案發當時他因「酒醉斷片」所以不記得發生何事,且以事發當日的時間、空間情形,斷無行強制猥褻行為的可能。台北地方法院今年3月判決出爐,認定朱學恒以強暴方式接續強制猥褻鍾沛君,造成被害人無法輕易抹滅的心理傷害,且朱學恒犯罪後毫無悔悟,故重判有期徒刑1年2月。朱學恒不服上訴,高院二審審理認為,朱學恒雖坦承犯罪,但其所涉犯強制猥褻案件,犯罪嫌疑重大,且經一審判決有罪,有入監服刑的可能性,加上朱男為知名翻譯家與網路直播主,不僅擁有優異的英文能力,同時也具備在境外生活的能力及資力,足認他在面對可能需入監的情況下,有滯留境外不歸的高度可能性,因此裁定自10月6日起延長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可抗告。
專挑弱勢…南投棒球教練性侵22名男童遭終身解聘 30萬交保限制住居
南投縣一所國小棒球隊的男教練以關懷弱勢學生之名,10年來對22名男童伸狼爪,涉嫌強制猥褻、強制性交、強制性交未遂、甚至拍攝逞慾影片等共犯68罪,他羈押期間遭終身解聘,全案日前於法院言詞辯論終結,他認罪請求具保停押,法院裁定3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棒球隊男教練涉嫌妨害性自主案,南投地方檢察署檢察官吳慧文今年6月4日偵查終結,指教練曾獲杏壇芬芳獎,將單親或家庭經濟弱勢的學生帶回家課輔,以金錢誘惑、權勢威逼等方式,10多年來對高達22名男童共犯強制猥褻、性侵害、性侵未遂共68罪,多名被害學童長期遭侵害,有嚴重的身心狀況仍在就醫,建請法院從重量刑。案件偵結起訴移審南投地方法院審理,全案近日言詞辯論終結,教練聲請具保停止羈押。法官認為,教練坦承犯行,尚知悔悟,已與半數被害人達成調解,裁定3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在台南市老家,限制出境、出海8月,每周一、三、五向轄區派出所報到。法官要求,全案判決確定前,禁止教練危害22名被害人身體,禁止對被害人或其家屬恐嚇、騷擾、接觸、跟蹤行蹤,也禁止無正當理由接近被害人的住居所、學校、工作場所100公尺。南投縣教育處指出,棒球隊男教練涉嫌妨害性自主案,南投地檢署檢察官2月6日前往教練租屋處、辦公室搜索,拘提教練到案並收押,立即依校園性別事件處理流程組性平調查小組,經性平小組調查结果事實成立,於教練羈押期間,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決議將該教練終身解聘、永不任用。◎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控黑人性騷遭「電視台封殺」?大牙親吐11字曝真相
藝人「大牙」周宜霈去(2023)年指控,10多年前曾遭陳建州(黑人)性侵未遂,陳建州否認犯案遂向女方提告加重誹謗,雙方大打官司戰,台北地檢署偵查終結,裁定大牙不起訴處分,不過事隔逾1年後,有網友發現自從性騷案爆發後,大牙便消失在電視劇中,懷疑是被遭到封殺。對此,大牙也現身回應了。回顧此案,大牙去年6月在臉書發千字文痛訴,自己在2012年遭到陳建州闖入房間求歡,不但從背後強抱,還多次要求發生關係,她屢次拒絕後,對方竟勸誘「妳又沒試過,試過了搞不好妳會喜歡!」、「那我們快一點」,甚至脫口與范瑋琪的房中秘事,「沒辦法,妳范范姐就很不愛這種事啊!」讓她當下快嚇瘋,所幸她再三推託才擺脫狼爪,不堪過往曝光後,大牙還一度罹患憂鬱症需要接受藥物治療,所幸在好友及老公的陪伴下,她才漸漸走出陰霾。近日,一名網友在社群平台Threads發文表示,「大牙好像在指控黑人陳建州性騷擾後,在電視台就沒再看到她的戲劇演出了。滿可惜的,黑澀會裡面,她算是有內容的。而且意外發現她台語說得不錯。」貼文曝光後,引起網友留言熱議,「對欸!好幾檔戲都沒有看到她欸」、「都這樣ㄟ,出事通常都是女生被罵翻,然後神隱」、「好可怕,這樣全台灣有多少女生被主管性騷擾還要裝沒事過一輩子的」、「為什麼這個社會對女性如此惡毒,壞人就爽爽過。」另外,也有網友認為不要繪聲繪影亂猜,並標記大牙詢問「你覺得呢?」沒想到竟釣出本人回覆,「單純剛好沒有適合的角色」,1句話直接破除遭電視台封殺的謠言。《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同居男友2度伸狼爪!小六女兒慘遭性侵 母女幫求情:不要讓他被關
台中市1名焊接工人去年趁著女友熟睡時,對女方就讀小六的女兒2度伸狼爪,犯行直到社工訪查才曝光。沒想到,被害女童和生母事後竟幫忙求情,並稱「被關只是浪費生命和時間」。不過,台中地院審理後,仍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乘機猥褻罪、對未滿十四歲女子犯強制性交罪,處應執行有期徒刑4年2月;可上訴。判決書指出,被告和女童母親先前曾為同居男女朋友,其明知女童係未滿14歲之少女,竟分別於去年11月1日22時至24時之間,在臺中市大甲區某分租套房內,基於乘機猥褻之犯意,趁母女倆均熟睡、被害人不知抗拒之機會,躺在女童身邊,以手伸進內褲撫摸下體之方式,趁機猥褻得逞。同年11月3日13時許,因女童感冒請假,被告竟食髓知味,利用自身體格上優勢,及被害人孤立無援、別無他人可求助之狀態,連續強吻、指侵得逞,最後甚至將陰莖插入女童體內,以違反意願之方式,對女童為強制性交行為得逞。嗣社工訪視女童時知悉上情,遂通報學校轉通報社會局,再報警處理。男子坦承犯行,且女童及其母親均表示,「願意原諒被告,希望法官從輕判刑,不要讓被告被關,被關只是浪費生命和時間」等語。台中地院審酌,被告侵害被害人之性自主決定權,造成其身心受創,內心留下陰影及恐懼,所為應予非難,考量他已徵得告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之原諒,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4年2月;可上訴。◎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惡狼繼父對國小女童伸狼爪!衛教課學習單曝獸行 校方立刻報警
台南一名男子結識一名帶著國小女兒生活的單親媽媽,並與對方結婚,豈料婚後男子卻對還在讀國小的繼女圖謀不軌,竟趁著夜半時分猥褻繼女下體。後來繼女在學校衛教課時寫出此事,經由校方通報後才讓男子獸行曝光,案經法院審理後,依強制猥褻罪判他3年8個月有期徒刑。判決指出,該名繼父與女童母親結婚後,竟然將目標轉移到當時年幼且正在念國小的繼女,於是趁著半夜進入女童房間進行猥褻,但女童當時並未告訴媽媽,直到多年後在學校上衛教課時,才透過紙筆將這段不堪的過去曝光。女童當時在「我的身體自己作主」學習單上寫下:「我有不愉快的經驗,想要說出來」,並明確寫下「不喜歡在媽媽那裡那個叔叔摸尿尿的地方」,老師發現學習單內容深感震驚,立刻通報學校及警方,而警方在調查後並傳喚該名繼父到案說明,訊後依法送辦。檢方在複訊時,該名繼父堅決否認犯行,指責女童說法不實,又稱自己不會做出犯罪行為。但檢方認為女童能說出所有細節,並表達出當下的不堪與惶恐,若非親身經歷根本難以編造謊言,因此不採信繼父的說法,將他依法起訴。法院審理時,認為繼父為滿足獸慾,竟不顧對方反對做出犯罪行為,且事後又否認犯行,更沒有與女童母親及女童達成和解,實屬不該,因此依法判刑3年8個月,可上訴。
「精明貪財才是真的柯文哲!」 前幕僚吳靜怡曝8特質:好險不是總統!
前台北市長、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捲入京華城弊案,2日凌晨北院對其裁定無保請回,3日北檢提抗告,4日高院撤銷北院裁定,發回更裁,柯文哲昨(5日)傍晚又遭北院裁定羈押禁見。對此,柯文哲前幕僚吳靜怡今(6日)在臉書發文狠酸「真正的柯文哲」有8點特質,更直言民眾黨應該要跟全體人民道歉,「因為你們集體遮掩事實,透過政黨不斷聲援柯文哲更企圖影響司法辦案」、「好險柯文哲不是我們的總統!」吳靜怡今(6日)早在臉書,以「《信用詐欺師KP》媽寶假面具背後,精明幹練貪財才是真正的柯文哲!」為題發文稱,柯文哲就是「完美扮演自己偉大角色的演員,假扮自己是清廉政治家,事實是一個演技高超的騙子」。她也列出柯文哲整齣戲碼有以下8個特質:自信與魅力:柯文哲吸引一般支持者並贏得他們的信任,但柯文哲私下有不同窗口,安排固定與各種企業家於高檔飯店餐敘,經營各種財團社交,恐怕車子、房子、金子都是綿密關係鏈獲得之。說服力強:柯文哲用精湛的演講技巧和影音文宣說服支持者相信自己,一方面了解年輕人的心理弱點和需求,另一方面,了解金主和夥伴的需求,大膽乞討。觀察力敏銳:柯文哲透過每天晨會,掌握市府資訊以制定自己的策略,積極介入各個弊案的環節,所以「京華城弊案」可能只是其中一個,狼爪從市府延伸基金會到競總。靈活應變:北市府各局處多次提醒柯文哲可能違法、圖利的意見,透過靈活調整委員會成為直到通過為止,就算京華城案一邊有法律訴訟官司,卻一邊執行更高容積獎勵的擬辦企劃書,不斷想出新的辦法來達到目的。道德感薄弱:柯文哲掌握了相關帳戶並掌控支配,將不明來源財產匯入配偶及子女帳戶,彼此金流環環相扣,為了金錢不惜違法,讓家人成為共犯!善於羅織關係鏈:柯文哲圖利京華城之外,是不是有可能接受「期約」收受賄賂?透過財團或其子公司要求高額回報,將選舉與私人公司綁入了整個金流鏈。精於偽裝:柯文哲利用在野黨主席身份在媒體前偽裝成政治迫害者,但卻在各種時間間隙中,企圖湮滅證據,手機對話紀錄還有遭刪除的痕跡。耐心與計劃性:柯文哲拒絕藍白合之後,換來更多支持者的政治獻金,龐大政治獻金讓有實質掌握支配能力的柯文哲,有可能讓私人公司透過各種名目挪用「掏空黨產」疑似涉背信罪。吳靜怡接著痛批,民眾黨應該要跟全體人民道歉,「因為你們集體遮掩事實,透過政黨不斷聲援柯文哲更企圖影響司法辦案,民眾黨難道不是從『政治獻金假帳』到『京華城弊案』一路包庇的共犯!」吳靜怡還聲稱,祝柯文哲八月生日快樂開始的每一天,「他就天天說謊,利用網軍進行各種網路假消息散佈與大量抹黑說實話的人,進行大規模的認知作戰」。她更表示,「總之,好險,柯文哲不是我們的總統!被騙過也會難過,但彩虹,總是出現在這個時候。」吳靜怡文末也感嘆,其實,政治包含了政論,「在這圈子罵著柯文哲的偽君子也不少,柯文哲這樣的人不會不見,他們只是變成另外一種樣子!短暫興奮,對我而言,其實真的也沒什麼好慶祝的,剩下疲勞。」
人妻遭救護車司機性侵 病危夫阻攔無效還被切斷氧氣扔下車
印度近日多起重大性侵案在當地引發眾怒,甚至引起國際關注,先前在加爾各答發生一起31歲女性實習醫師被性侵、殺害的事件,引發全國民眾怒火,印度各地爆發抗議潮,未料在北方邦,又有一名婦人僱用私人救護車載送罹癌病危的丈夫,結果婦人在半路上被司機及助手性侵,對方甚至切斷丈夫的氧氣,導致丈夫被送醫後仍宣告不治。婦人因為負擔不起高昂的住院費用,於是在8月29日當天僱用救護車,將病危的丈夫接回家中,想不到半路上救護車人員竟對婦人伸出狼爪性侵。(示意圖/達志/美聯社)綜合印度媒體報導,這名來自勒克瑙(Lucknow)的婦人,因為負擔不起高昂的住院費用,於是在8月29日當天僱用救護車,將病危的丈夫接回家中,想不到半路上救護車人員竟對婦人伸出狼爪性侵,過程中,重病的丈夫試圖阻攔,結果被對方切斷氧氣,而同行的婦人弟弟也無力救援。這名婦人和丈夫以及弟弟隨後在距離住處約150公里處被扔下救護車,婦人事後報警求援,警方於是派出一輛救護車將丈夫送往戈勒克布爾醫院,但丈夫抵達後便宣告死亡,而在8月9日,加爾各答一間醫院也發生一起性侵殺害案,受害者是31歲的實習醫師,當天她輪值夜班結束後,由於院內沒有專屬休息室,她只能在研討室休息。隔天,同事卻發現她半裸的遺體,身上還有受暴的痕跡。2017年到2022年間,印度的性侵案件共有18.9萬件,平均每天獲報86起性侵案,換算下來等於每20分鐘就有一名女性遇害。(示意圖/達志/美聯社)這起案件引發眾怒,大批醫師和醫護走上街頭,就連全印度醫學聯合會發起全國罷工,抗議者高喊「沒有安全,就沒有責任(No Safety, No Duty」)的口號,拒絕提供急診病患外的治療。另據「今日納格坡」(Nagpur Today)引用印度國家犯罪統計局(National Crime Records Bureau, NCRB)數據顯示,2017年到2022年間,印度的性侵案件共有18.9萬件,平均每天獲報86起性侵案,換算下來等於每20分鐘就有一名女性遇害,儘管印度法律規定,性侵犯可被判處死刑,但在過去24年,僅有5人被判死刑,即便有嚴格的法律,但印度性侵案數量並未減少,定罪率也沒有提高。救護車司機性侵人妻,切斷病危夫氧氣扔下車害命。(圖/翻攝自X)
NONO二度出庭!2女畫出「家中格局」成鐵證 他竟喊:不認識
士林地院審理藝人NONO(陳宣裕)被控性騷擾、性侵猥褻6名女子,今(2)日下午第二次閉門開庭約1個多小時,NONO乘坐保母車,由律師陪同出庭,下車後不發一語,一度停頓腳步,似乎有話想說,不到3秒又往前進入安檢門,據了解,NONO否認犯行,就連被害女生畫出其家中「樓中樓格局」,仍稱不認識她們。NONO庭後與律師團交頭接耳地商量對策,不甩媒體提問步上保母車離開。身穿白色襯衫、黑色長褲,戴著藍色口罩的NONO庭訊約1個多小時後步出法庭外等候簽名,身體靠緊律師,並在其耳邊低語,看上去相當焦慮不安。離開法院,面對媒體提問仍不開口回應,快步與律師前後上保母車離開。據悉,有兩名女性受害者曾經到NONO家中並遭受侵犯,她們詳細描繪出NONO住家樓中樓的格局,以此證明彼此相識,然而,面對這些指控,NONO仍堅持否認犯行,並表示不認識她們。檢方調查出NONO利用身為藝人「B咖一哥」的知名度及工作機會,結識6名被害人,先後在2008年、2010年、2011年、2013年間,分別在住處、飯店、車上等處,以工作邀約見面、錄影結束順道搭載、共進宵夜等理由為藉口,讓不知情的被害人與他獨處,進而伸出狼爪。檢方認定一共有6名女子受害,依3次強制性交、2次強制性交未遂、2次強制猥褻罪,依法提起公訴,建請法院審酌NONO不知自重,為逞私慾就做出這些惡劣行徑,可說是品行低劣,且對眾多被害人身心危害甚鉅,犯罪後態度迴避,絲毫未見悔意等情況,從重量刑,以嚴懲惡行,有法界人士認為,若NONO被判屬實,而且都沒有跟被害人和解,恐怕得面臨至少10年的有期刑期。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CTWANT關心您,尊重身體自主權,遇到性騷擾勇於制止、勇敢說不,請撥打110、113性侵害就是犯罪,請撥打110、113現代婦女基金會 性侵害防治服務專線02-7728-5098分機7婦女救援基金會 02-2555-8595勵馨基金會諮詢專線 02-8911-5595/性騷擾專線04-2223-9595
高雄女員工加班被騙進貨櫃屋 色主管反鎖房門「馬殺雞」伸狼爪
高雄市一名郭姓男主管遭女員工指控,利用職務之便,假藉「刮痧」、「拔罐」等名義將其騙進貨櫃屋,後以「按摩胸部穴道」為由對其上下其手。法院近日判決郭男犯強制猥褻罪,處以1年2個月有期徒刑。可上訴。據法院判決書指出,被告郭姓男主管與受害者A女同在高雄小港區某公司工作,郭男為A女的直屬主管。2023年2月6日下午5點40分許,郭男以加班為由將A女留下,並以替其刮痧、拔罐為藉口,將她帶到公司工廠2樓的貨櫃屋休息室內,並將門鎖上。A女出於對主管的畏懼,只好勉強接受這一安排。然而,刮痧、拔罐結束後,郭男明知A女並無意願進一步接觸,卻仍然藉口「按摩胸部穴道」,拉開A女的上衣並觸摸其胸部。A女因與郭男單獨處於密閉空間內,不敢反抗,直到郭男試圖進一步伸手觸摸時,A女才拍掉他的手予以拒絕。事後A女向警方報案。法院審理時,A女陳述案發當天的經過,並提供了相關證據,包括當時的照片、訊息記錄等。A女表示,事發後曾透過LINE向郭男表達她感到被侵犯,郭男則傳訊回應「對不起」、「X哥錯了」,並未對A女的指控提出任何辯解,反而多次表示歉意。法院最終認為,A女的證詞可信度高,加上郭男的行為並未受到任何有力辯駁,裁定郭男構成強制猥褻罪,判處1年2個月的有期徒刑。可上訴。◎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強吻鍾沛君遭判1年2月!朱學恒不認罪「再戰二審」9月19日調解
國民黨台北市議員鍾沛君指控,名嘴「宅神」朱學恒於2022年8月間藉著醉意對她伸出狼爪,不但強行摟抱還「2度強吻」,事後朱學恒也遭台北地檢署以《強制猥褻罪》起訴,台北地方法院審理,一審判處朱學恒1年2月有期徒刑。案經上訴,高院排定鍾沛君、朱學恒於9月19日試行調解。回顧該案,朱學恒於2022年8月6日晚間邀約鍾沛君、立委陳菁徽等人到餐廳餐敘,怎料朱學恒趁著友人先行離去時,從座位起身以雙手壓住鍾沛君的肩膀靠牆強吻,猥褻得逞後還理直氣壯脫口「反正妳明天也不會記得」,當下鍾沛君嚇到整個人僵在座位上,朱學恒見狀竟意猶未盡,再次二度強吻了她。事件曝光後,朱學恒辯稱,案發當時他因「酒醉斷片」所以不記得發生何事,且以事發當日的時間、空間情形,斷無行強制猥褻行為的可能。不過經北院調查發現,朱學恒在犯案返家後,還立即傳訊給鍾沛君,可見雖有飲酒但意識仍清楚,因此不足採信朱學恒的說詞。台北地方法院今年3月判決出爐,認定朱學恒以強暴方式接續強制猥褻鍾沛君,造成被害人無法輕易抹滅的心理傷害,且朱學恒犯罪後毫無悔悟,故重判有期徒刑1年2月。朱學恒不服上訴,高院二審審理中,排定9月19日試行調解;民事部分,鍾沛君對朱學恒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台北地院今(29日)首度開庭,雙方均未出席、交由委任律師代為出庭,庭訊後律師雖未透露求償價碼,但據悉金額達數百萬元。
1個月6度伸狼爪!公公拍她屁股噁喊「去洗澡」闖房喇舌 媳婦不忍了
新北市一名公公(下稱A男)多次性騷擾媳婦小花(化名),不僅趁她量體重時從後方熊抱,還伸鹹豬手碰觸其腰、臀,甚至拍她屁股說「快去洗澡」,最後更直接闖入房間襲胸、強迫喇舌,種種離譜行徑讓小花忍無可忍,氣得報警提告。法院審理期間,雙方達成和解,媳婦在一審終結前撤告,法官諭知公訴不受理;可上訴。起訴指出,A男與小花為公媳關係,詎A男基於意圖性騷擾之犯意,於111年12月12日11時許在新北市新店區住處內,趁媳婦量體重時從後方熊抱;事隔1天,A男和小花一起坐在客廳,女方起身離開時,遭公公拍打臀部、腰部;同年月22日中午,被告將小花推到走廊後,拍觸其腰部、臀部1、2次。同年月23日上午11時30分許,公公再度伸出鹹豬手,手持香爐行經媳婦身後時,突然環抱其腰部並伸手觸摸腹部;同年月26日深夜11時許,A男徒手拍小花的腰部、屁股,叫她「快去洗澡」;同年月12月30日上午,公公突然闖進媳婦房間,對她襲胸並觸摸內褲外圍、臀部,再手捧小花臉部強行舌吻。被害人1個月內遭公公6度性騷,不甘受辱報警提告;檢方偵查後,認被告涉犯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第1項之性騷擾罪,依法提起公訴。台北地院審酌,性騷擾罪須告訴乃論,考量被告與告訴人於本院調解成立,告訴人業已撤回本件告訴,爰不經言詞辯論,逕為諭知不受理之判決;可上訴。《CTWANT時報周刊》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花蓮雜貨店色老闆對國小女童伸狼手! 襲胸摸臀「逾20人受害」
花蓮南區驚傳性騷擾事件,1處部落的雜貨店有老闆向國小女學生伸出狼爪,做出摸胸、摸屁股等舉止,共計約有20餘名女學生受害,直到1名受害者在國中畢旅時向師長吐露,此事才得以曝光,校方得知後深入了解並立即通報,後續縣府依《性騷擾防治法》程序處理,並與校方對學生進行心理輔導。據了解,花蓮1名國中女生5月畢業旅行時向師長透露,3年前曾遭部落雜貨店老闆性騷擾,且他都趁無人時犯行導致無人證能舉發,校方深入調查後發現還有其他受害者,再向學生就讀的國小通報後,竟發現有多達20餘名女學生受害,隨後校方第一時間通報縣府及教育部,同時也請學區國小啟動調查。受害者家長說明,女兒曾被老闆拿尺戳胸部,打聽後才得知原來有許多人也被騷擾,但老闆平時體恤部落族人經濟困難給予賒帳,許多家長都不願走法律途徑撕破臉,事後老闆甚至要求撤告,並要向家長提出誣告,性騷擾事件至今已長達2年多,但雜貨店仍在營業,甚至販售菸酒給青少年,雖有民眾向派出所舉報,員警也有前往宣導但仍未改善。政府表示,花蓮縣政府初期獲報有20餘名學生受害,已盡快派遣社工到部落了解情況及輔導,但受害者家長配合度不高,目前只有4到5名家長願意回應,此案仍在彙整事證程序中,由於雜貨店仍在營業中,深怕再有人受害,政府將審慎處理,並結合學校針對受害者進行心理輔導。
丹妮婊姐化身低配版女死侍 自爆為「金鋼狼」遇婚姻危機
漫威大片《死侍與金鋼狼》集結萊恩雷諾斯、休傑克曼同台演出,日前百萬YouTuber HowHow(陳孜昊)與丹妮婊姐驚喜合體,並穿上超級英雄制服KUSO化身「丹妮女侍」與「金鋼How狼」,前往韓國為電影進行採訪,引爆粉絲討論,「上輩子妳應該拯救過很多顆星球」、「被摸過的衣服永遠別洗了!!!」、「太羨慕了」。近期宣布結婚喜訊的丹妮婊姐更在採訪中自曝,差點因為電影與老公「黑豹」爆發婚姻危機,全因老公相當期待「金鋼狼」首次穿著經典黃色制服亮相,婊姐則表示「我真的不知道這些細節!」萊恩雷諾斯溫暖安慰:「不需要每個人都知道這件事啦」,休傑克曼則故作嚴肅的搞笑回應「對......但我覺得這蠻值得離婚的」,讓採訪間的四人瞬間笑歪。《死侍與金鋼狼》KUSO電影《那些年,我們一起追的女孩》及《月老》海報。(圖/漫威影業提供)身穿黃素緊身衣、黑色雨靴、並用叉子作為金鋼狼爪的How How更向休傑克曼拋出靈魂拷問,讓兩位巨星哄堂大笑,「我知道這是迪士尼的電影宣傳,但我們真的很想知道,你早上起床的時候狼爪會不經意的伸出來嗎?」逗趣提問讓兩位巨星停頓三秒後爆笑,休傑克曼也捧場回應「會,如果身體健康的話就會,所以有伸出來其實是好事。」此外,《死侍與金鋼狼》先前發布泰式風情版海報引爆網友瘋傳,這次再度KUSO電影《那些年,我們一起追的女孩》及《月老》海報,推出《那些年,我們一起J(追)的狼人》及《未老》等兩款狼情侍意海報,大玩基情梗。《死侍與金鋼狼》將於7月24日在台上映。
媒體「不敢報」兒少性侵兇手現後遺症 立委要修法
立委黃健豪今天提出《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與《性侵害犯罪防治法》修正草案案,明訂日後凡違反兒童少年福利權益法的加害者,以及犯下性侵害犯罪的加害者,媒體將能依照「再犯危險程度」、適度揭露上述加害者的個資,讓民眾可以提前掌握「有危險者在身邊」。黃健豪說明,修法目的是不要讓加害者繼續躲在「被害者」的保護傘下,讓這些在「加害人」身邊的民眾,可以透過開放媒體適度報導,提前知道身邊的風險,事前加強預防,讓性侵、兒少罪案再犯率降低。近年社會陸續發生多起兒虐、霸凌、性侵等社會矚目案件,本月又傳出北市幼兒園長之子性侵多名幼童,卻因「兒少權利法規定」不得揭露,因此媒體也不敢做報導,導致家長仍不斷送小孩「入虎口」。事後,許多家長紛紛反映,現行規定,名義上是保護未成年人,實際上卻是讓加害者躲到「兒少的保護傘」下,反讓更多未成年人受害。因此要求應適度公開,讓家長們得以提早因應,避開危險狼師。黃健豪指出,現行「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與「性侵害犯罪防治法」都有保護被害人的規定,限制廣播、電視、網際網路等媒體不得報導或記載其姓名,或其他足以識別身份之資訊,媒體固然不會記載被害人姓名,但加害人資訊經常被認為屬「其他足以識別身份之資訊」,媒體擔憂觸法受罰,往往將加害人一併「匿名處理」,導致潛在的被害人忽略危險性,仍持續製造與加害人接觸機會。黃健豪解釋,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修正內容,將適度放寬媒體公開的限制,例如,如果報導是為了「增進兒少福利」、維護公共利益或者示警潛在受害者「保障知情權」時可例外開放,以求讓媒體免因報導相關案件而受罰。因性侵害犯罪防治法亦有類似規定,這次修法也一併適度放寬。他還說,提案也在「性侵害犯罪防治法」中,增加了性侵害再犯風險評估分級制度,要求行政機關應依照不同的再犯風險,制定「性侵害犯罪加害人資訊公開的程度」,例如,再犯風險最高者,應該要在社區公告其照片、姓名等身份資訊,保障社區安全;另外,性侵害犯罪若為累犯者,也要求警察機關於機關網站公告其照片及姓名,讓民眾能夠提防保護自己也保護身邊的兒童及少年。黃健豪說,他是立法院性平委員會委員,也是2歲女兒的爸爸,很重視兒少權益、性侵害防治等議題,他也相信每位父親,都希望自己的家人、兒女不會受狼爪侵害,現行兒少權法被形容為「狼師保護傘」,已經失去保障兒少的初衷,相關規定一定要盡快修正,才不會再有下一個受害者。黃健豪辦公室表示,相關法案今日已完成立委連署,還有多名立委共同列為提案人,因為立院本會期即將休會,希望下會期能盡速排審,保障國人安全,也不要讓媒體動輒得咎,影響社會公器的功能。
頭套噁男自強號上伸狼爪 「狂碰胸部」遭判1年2月
彰化縣去年12月發生性騷擾案,被害女子深夜搭乘自強號坐在靠走道位置,彭男卻從前車廂走到她旁邊,頭戴黑色頭套,伸出鹹豬手觸碰受害者右側胸部及肋骨,係看見被害人向窗邊女子求救,這才離開現場。女子報警後,彰化地方法院依涉犯性騷擾罪,判處彭男有期徒刑1年2月,可上訴。根據判決,彭男明明見前方還有空位,卻仍選擇站到被害女子旁邊,用手抓住椅背握把,觸碰女子右側胸部及肋骨得逞後,變本加厲將頭套脫下套在右手繼續騷擾。列車長補票後彭男仍不回座位,直到看見靠窗女子以手機備忘錄詢問受害女子「你有發現你旁邊那個男生怪怪的嗎?」被害女子也用備忘錄回答「可以幫我一下嗎,他一直碰到我一直」後,才肯離開現場。受害女子事後通報台鐵緊急電話1933,經監視器佐證可看見彭男以右手越過被害人的右手臂前方,用手指碰觸受害人胸部。彭男坦承徒手觸碰到女子,但否認性騷擾指控。彰化地方法院認為彭男明知車廂內有監視器,卻還是以頭套等方式規避追查,以相同方式碰觸被害女子,法院審酌彭男對被害女子所生心理創傷和本案量刑意見,及案發後未與受害女子討論賠償損失達成和解,判處有期徒刑1年2月,全案可上訴。
獸父性侵高中女兒!19年後還敢聲請扶養 法官判女兒免除義務
一名男子20年前與太太離婚後,取得女兒監護權,卻趁女兒熟睡時,性侵了當時仍是高中生的親生女兒。女兒提告後離家,男子後來也沒有扶養女兒,如今男子年逾70歲,生活無著,向屏東地方法聲請女兒扶養;法院經過調查,認定該男子的獸行19年來讓女兒飽受折磨,判決女兒免除扶養義務。可上訴。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犯案男子於民國93年3月間與太太離婚,並取得當時就讀高中的女兒監護權。然而,該名男子竟於於94年2月,趁女兒熟睡時對她伸出狼爪,性侵得逞。女兒事後報案,離家住進宿舍。法院審理時,男子否認性侵女兒,稱前妻因為想復合所以時常到他住處睡覺,一天他喝醉酒被長官罵,回家後藉酒消愁,當時前妻房間沒有鎖,半夜一起來發現身邊有人,以為是太太,並穿著內褲對其摟抱,壓在對方身上感覺不對,開燈發現是女兒,他也大受打擊。女兒當下十分驚恐,之後就回到前妻住處,期間,他也有不定時支付供養費用,打電話關心,但女兒未接。法院調查,該男子犯行已經檢方依刑法第225條第1項家庭暴力之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為乘機性交罪嫌之公訴;被害人受創後,直到目前仍在就醫治療,顯見男子行為對女兒造成身心靈莫大的傷害,縱然經過19年內心仍無法平復。判決書指出,法院認定男子在女兒於成年前,依法應善盡扶養照顧義務,並應適當關心其成長狀況,不料與太太離婚後卻違反倫常,對於未滿16歲之聲請人施行性侵行為,讓女兒身心重創,伺機逃離住處;且男子雖知道女兒就讀高中,卻從未透過其他方式對其善盡扶養義務,足認相對人係無正當理由,未善盡應扶養照顧其責任。又因男子對女兒為身體上之不法侵害,造成其身心受到巨大打擊、尚未成年即離家無法受家庭守護,離家後在外徬徨無助,出現自暴自棄、放棄自我的念頭及行為,引發創傷後情緒調解及認知障礙等精神問題,19年來仍飽受心靈折磨,已屬情節重大。參諸上揭民法第1118之1第1項第1、2款及第2項等規定,其女請求免除其對相對人之扶養義務,為有理由,應予准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