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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侵 獸父 女兒 家暴 台東獸父性侵高中女兒!19年後還敢聲請扶養 法官判女兒免除義務
一名男子20年前與太太離婚後,取得女兒監護權,卻趁女兒熟睡時,性侵了當時仍是高中生的親生女兒。女兒提告後離家,男子後來也沒有扶養女兒,如今男子年逾70歲,生活無著,向屏東地方法聲請女兒扶養;法院經過調查,認定該男子的獸行19年來讓女兒飽受折磨,判決女兒免除扶養義務。可上訴。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犯案男子於民國93年3月間與太太離婚,並取得當時就讀高中的女兒監護權。然而,該名男子竟於於94年2月,趁女兒熟睡時對她伸出狼爪,性侵得逞。女兒事後報案,離家住進宿舍。法院審理時,男子否認性侵女兒,稱前妻因為想復合所以時常到他住處睡覺,一天他喝醉酒被長官罵,回家後藉酒消愁,當時前妻房間沒有鎖,半夜一起來發現身邊有人,以為是太太,並穿著內褲對其摟抱,壓在對方身上感覺不對,開燈發現是女兒,他也大受打擊。女兒當下十分驚恐,之後就回到前妻住處,期間,他也有不定時支付供養費用,打電話關心,但女兒未接。法院調查,該男子犯行已經檢方依刑法第225條第1項家庭暴力之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為乘機性交罪嫌之公訴;被害人受創後,直到目前仍在就醫治療,顯見男子行為對女兒造成身心靈莫大的傷害,縱然經過19年內心仍無法平復。判決書指出,法院認定男子在女兒於成年前,依法應善盡扶養照顧義務,並應適當關心其成長狀況,不料與太太離婚後卻違反倫常,對於未滿16歲之聲請人施行性侵行為,讓女兒身心重創,伺機逃離住處;且男子雖知道女兒就讀高中,卻從未透過其他方式對其善盡扶養義務,足認相對人係無正當理由,未善盡應扶養照顧其責任。又因男子對女兒為身體上之不法侵害,造成其身心受到巨大打擊、尚未成年即離家無法受家庭守護,離家後在外徬徨無助,出現自暴自棄、放棄自我的念頭及行為,引發創傷後情緒調解及認知障礙等精神問題,19年來仍飽受心靈折磨,已屬情節重大。參諸上揭民法第1118之1第1項第1、2款及第2項等規定,其女請求免除其對相對人之扶養義務,為有理由,應予准許。
台南獸父性侵女兒!女孩心死淪玩物 當庭稱:抓他去關才能逃脫
台南一名男子為滿足一己私慾,竟對在讀高中的親生女兒伸出狼爪,不僅用蠻力令其屈從,甚至還意圖洗腦女兒接受亂倫合理性,直到女兒事後向友人求助,才在後者協助報案下揭發此案。男子面對法官詢問,辯稱只是和女兒之間的「親密動作」,且是順勢發生合意性交,最終父親被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性交罪,處4年6個月徒刑。可上訴。據《TVBS》報導,和兒女同住的台南狼父,因控制不住自身慾望,曾多次從背後熊抱高中女兒,並詢問「有沒有喜歡過我」、「可不可以X進來」等語,即便女兒明確拒絕,仍死纏爛打洗腦女兒「亂倫在很多國家是合法的」、「愛是無限的」等話語並性侵得逞。遭親生父親施暴後,精神崩潰的女兒向朋友求助,表示自己雖明確拒絕仍難逃魔爪,後在友人的協助下報警處理;面對法官的詢問,男子一度辯稱只是父女二人「比較親密」的相處模式,加上女兒沒有明顯反抗的行為,主張僅構成權勢性交,而非性侵。女兒則證稱,從小到大,父親對她疼愛有加,只是從國中開始就「不太一樣」,她也不知道該怎麼表達反感。而她之所以被侵犯時放棄抵抗,除了對方力氣太大真的無法掙脫外,也是因為覺得「如果父親性侵我,他會被抓去關」,兩人才不會再見面,她也不用再待在這個家。最終法官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性交罪,判處這名狼父4年6個月徒刑;全案可上訴。◎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獸父警性騷女警竟升官 市警局認「沒懲處」重啟調查:補記過2次
台北市警局捷運警察隊某小隊長性侵女兒案,持續延燒並擴大,市議員林延鳳今(30日)質詢指出該名小隊長過去考績低劣、性騷女隊員,卻能升官任主管職,質疑其背後有人撐腰。市警局承認當年調查程序不完善,將追究記過2次、一併懲處時任隊長。林延鳳表示,該名小隊長過往風紀問題不斷,曾因寵物醫療糾紛遭獸醫毆打、多次性騷女警,要求與女警一起排班和常訓,2015年有女警舉報性騷卻因有力人士介入不了了之,隔年竟能兼任副分隊長升職,質疑捷運警察隊包庇、吃案,有政風問題。市警局回應,該小隊長經考核認定可擔任主管職,但近期重新檢視調查券資,發現當時雖有調查簽辦紀錄,但無懲處僅調職,有程序不完備,經查確認其失檢屬實,核予記過2次,另一併懲處已退休的時任警察隊長申誡2次,該案也將重啟調查,以維當事人權益。市警局表示,第一時間獲悉妨害性自主報案後即報請地檢署指揮偵辦,並先將其調離非主管職務,另該員因涉案情節重大,故其雖已報請停職,但不准許提早退休。另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有基層透露該名警官經常刻意編排與女警出勤,下班再跑攤做公關,能當上主管是仰賴民代關說,對這個醜聞「並不意外」。
單親獸父天天性侵高中女兒 她忍兩年才求救原因曝光
台北市一名男子和妻子離婚後,帶著讀高中的女兒回父母家同住,妻子當時也認為爺爺奶奶也在對小孩更好,沒想到卻是把女兒推進地獄。單親爸利用和女兒同房的機會,竟然多次性侵女兒當成洩慾工具,女兒忍了2年才敢求救告知媽媽,並透露這段時間內心掙扎不敢說的原因。台北單親爸性侵同房同床高中女兒,每週兩次的次數總計高達上百次。(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一對台北夫妻離婚後,因媽媽無法獨力撫養女兒,因此由爸爸照顧並住在台北爺爺奶奶家,家中因有祖父母和其他長輩照顧,媽媽因此認為跟著爸爸更好,沒想到回到老家的父女,因家中房間有限,因此必須要同房,卻從2年前開始被同房同床的爸爸性侵。高中女學生就在兩年間被爸爸性侵了上百次,幾乎每週2次的亂倫行為,卻讓女學生不敢對外說,深怕祖父母會認為是自己的錯,直到2022年才向媽媽求救,「實在太噁心,我想跟媽媽住」,這才讓媽媽發現女兒竟長期遭到親生爸爸性侵。警方獲報後趕往住處,同住家人才驚覺有這樣的狀況出現,男子也被當場依妨害性自主等罪嫌移送法辦。到了地檢署後,男子卻又全盤否認性侵,並指控是遭到青春期女兒的誣陷,所幸警方早已用密錄器,錄下狼父親口認罪性侵女兒,並根據被害人所指控的受害次數,估算出狼父至少對女兒性侵上百次,依強制性交等罪提起公訴,被害女高中生也在案發後,被媽媽接回去同住。《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趁妻回娘家獸父「每晚性侵國小女兒」 18年後慘了
台南一名人妻因家暴回娘家,父親竟然每天晚上對小學女兒下手,把女兒叫進房間性侵,還跟她說,現在要做的事情就叫做愛,18年過去,女兒終於在教會說出實情,全案才曝光,法院判父親7年6月。可上訴。判決書指出,人妻C女(化名)因2005年3月家暴回台南市永康區的娘家住約1個月,而男子明知女兒小丁(化名)才讀小三,竟將她帶到房間內,不顧小丁哭喊不要,強行性侵她。事發後,小丁因為常上廁所,老師察覺有異後,小丁才跟老師說被爸爸性侵一事,之後社工進行介入,但當時媽媽以為小丁只被性侵1次,之後案件便草草結束。小丁於教會分享性議題時,說出年幼時遭父親性侵,經熱心教友通報等,案情才水落石出。小丁說,當時她被爸爸叫到房間,「跟我說他現在要跟我做的事情就叫做愛,我當時不知道這是什麼意思」,頻率是每天晚上,她因為當時不太了解,才跟媽媽說只有一次,而爸爸都沒有喝酒,如果完全喝醉,根本不可能性侵她。C女表示,當時發生此事,她想說就原諒老公,因為自己也有錯,她也要女兒原諒爸爸,當時她應該要揭發的,最近老公問她為何這件事又掀起來了,她覺得女兒長大了,可以自己決定要怎麼處理。父親辯稱,當時老婆回娘家,讓他心情很差,常常喝很醉,不記得晚上有叫小丁到房間內或對她性侵的行為,而他在案件偵查時,也沒有跟老婆說為什麼只做一次,事情還要再被提起一事。法官認為,於本案偵查時,面對檢察官之提問,小丁仍有情緒激動、哭泣、一時無法言語之情形,若其未曾有遭受被告性侵害之經歷,亦不至於有上開反應,應認為她的證詞不是虛構,男子所犯對於未滿14歲之女子為性交罪,判7年6個月。可上訴。◎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
獸父性虐待8歲女兒9年 關7年假釋「竟變性洗白過往」
英國一名24歲的女子加爾文(Ceri-Lee Galvin),8歲起就被爸爸性虐待9年,而爸爸被判15年在2016年入獄服刑,7年後假釋出獄,而他竟然變性來掩蓋自己的過往。據《每日郵報》報導,加爾文放棄受害者的匿名身分,想揭發者法律漏洞,因為爸爸現在變成一位女性,改名為福克斯(Claire Fox)。加爾文表示,她在2年前揭發此事,而爸爸那時候還超男性化。加爾文說,「現在我爸的身分變得更保密,因為他和本名離婚了,他對我犯下令人髮指的犯行,我小時候被現在這個性別認同是女性的男人虐待,現在他的隱私權凌駕於受害者的權利之上。」據了解,多年來加爾文受憂鬱症所苦,到了2021年,她開始過自己的生活,有了自己的家庭,也讀了大學,希望成為一名護理師。然而,就當一切看似要步入正軌,她卻接到受害者聯絡官的電話,得知父親變性的消息,她的世界再次崩塌。加爾文說,她的家人跟侄女,都在網路上收到福克斯發的訊息,而她們卻不知道那就她爸。加爾文認為,她爸在監獄得到了化妝品和女裝,還住在隔離牢房,而他不是真正的變性,現在得到假釋,「他從未表現出任何悔意,現在有什麼變化。」據悉,爸爸用福克斯這名字,和一位議員同名。加爾文說,「他知道我住在哪裡,但我甚至不知道他出獄後定居的地區。」,現在她向當地議員求救,希望能解決此問題。
在「母女面前看A片」 大馬女星曝5歲曾被獸父性騷擾
15歲的馬來西亞女星阿琪絲(Puteri Balqis),近日在網路節目《Bros Gang TV》透露她和爸爸的關係。阿琪絲表示,爸爸很愛看A片,就好像在看卡通一樣正常,而他會在她和媽媽的面前邊看A片邊自慰。阿琪絲說,因為家裡開餐廳,爸爸打烊後會看A片,音量會調到最大聲,甚至會問她要不要一起看,「當時我才5歲,我進廁所爸爸會一起進來,他會對我毛手毛腳。」而目前爸爸已經失蹤5年,阿琪絲把媽媽當作爸爸,2人過著美滿的生活。
在「母女面前看A片」 大馬女星曝5歲曾被獸父性騷擾
馬來西亞女星阿琪絲(Puteri Balqis)2月透露,爸爸已經失蹤5年,近日她揭露爸爸的離譜行徑,他沉迷看A片還會當她和媽媽的面自慰,當時年僅5歲的她更被爸爸性騷擾。據《中國報》報導,15歲的阿琪絲近日在網路節目《Bros Gang TV》透露她和爸爸的關係。阿琪絲表示,爸爸很愛看A片,有次他在餐廳、朋友面前直接看片,就好像在看卡通一樣正常,而他會在她和媽媽的面前邊看A片邊自慰。阿琪絲說,因為家裡開餐廳,爸爸會打烊後看A片,音量會調到最大聲,甚至會問她要不要一起看,「當時我才5歲,我進廁所爸爸會一起進來,他會對我毛手毛腳。」阿琪絲曾在2月表示,爸爸已經失蹤5年,如果爸爸現在還在身邊,會給她很大的壓力,「我們現在沒有任何聯繫,我也想遠離他,他不在我才能過得更好。」現在她把媽媽當作爸爸,2人過著美滿的生活,不會因為少了爸爸有了缺失。據了解,阿琪絲以童星之姿進入馬來西亞演藝圈,演過《KL特種部隊》《Gemilang》、《魔人爭霸》等影視作品,曾獲最佳女主角獎。
獸父性侵國中女兒竟辯:已有小三小四不需要 二審法官怒了
新竹男子被控性侵就讀國中女兒,檢方起訴後他辯稱自己有小三小四,不必做出這種禽獸不如的行為,一審獲判無罪,二審則認為女兒歷次審訊時,對遭受性侵過程的重要基本事實,陳述內容始終如一,因此認定男子犯行明確且惡性重大,依對未滿14歲女子強制性交罪重判7年8月,還可上訴。2013年6月至7月間某日,新竹男子在住處房間內,以手伸進就讀國中女兒的褲子、內褲,不顧她反抗,仍強行以手指伸進下體性侵,2016年10月她因家庭問題情緒低落,向學校輔導教官陳述,並提及遭父親性侵害情事,學校通報員警處理。一審新竹地方法院判父親無罪,檢方上訴後,她的女兒痛苦地表示,不知道為何父親一審會被判無罪,希望法官還她一個清白,還說這麼久的事情,如果是因為時間上的錯亂的話,這是因為痛苦的回憶讓她不想再想起來,不能因為時間講錯就代表他沒有罪。二審高等法院認為,女兒對於被性侵過程的重要基本事實,始終陳述如一,還有相關證人證詞的補強證據可以擔保為真實可信,不能因為她對案發細節記憶不清楚的瑕疵,就認定父親無罪,改判刑7年8月。
荒唐父88節性侵女兒!4度伸狼爪 獲她原諒法官這樣判
新北市1名獸父4度性侵女兒小琪(化名),甚至有1次選在父親節當天,小琪為了擺脫父親對她的蹂躪,跑到警局求助,揭發父親獸行。士林地院審結,考量女兒願意原諒獸父,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對受監督、照護之人利用權勢性交罪》,合併判處2年2月徒刑;可上訴。判決書指出,獸父在去年6月中旬起,在住家對女兒伸出狼爪,先親吻小琪嘴巴、下體,再強迫口交、性交得逞,離譜的是獸父竟食髓知味,後續再性侵小琪共3次,最後1次發生在去年父親節,由於小琪再也無法忍受父親荒唐行為,遂報警求救。法官審酌,身為人父本應克盡父職,提供女兒穩妥成長生活環境,照護女兒身心的健全發展,僅因己身情慾衝動,竟罔顧倫常,利用因父女關係所伴隨而來的權勢,多次與小琪性交,對小琪而言,本來的保護者反成加害者,結果勢必影響小琪未來身心健全與人格發展,不論犯罪動機、目的與手段,均不足取。考量人父犯後在法院審理時坦承犯行,小琪在偵查中表示不願提告,不想再追究,想要原諒他等語,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對受監督、照護之人利用權勢性交罪》,共4罪,均累犯,各處有期徒刑1年,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2月。
寄養家庭竟猥褻少女! 法院重判痛批:傷害公信力
盧姓男子接受社福機關委託擔任寄養家庭工作,卻利用未滿14歲少女無所依靠,竟趁暑假中某天晚上,在住家內猥褻少女得逞,直到少女透過臉書告知友人,轉知學校老師,整起案件才爆發,士林地院審結,痛批寄養家庭獸父惡行傷害公信力,依成年人對未滿14歲女子犯強制猥褻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4月,可上訴。被害少女自2006年起離開原生家庭,透過社工的安置計畫,居住寄養家庭,由寄養父母給予完整照顧,不料,盧姓男子卻違反少女意願,親吻嘴巴、猥褻胸部,強制猥褻得逞,少女透過臉書Messenger訊息告知友人,轉至學校老師,但老師一直未閱讀陌生訊息,2年後才通報此事,檢警循線查知並依法送辦。法官痛斥,盧姓男子積極投入公共事務,長期擔任寄養家庭工作,卻逾越界線,對社福系統、寄養家庭制度的公信力造成沈重打擊,嚴重影響少女身心健康,不但惡性重大、且犯後無悔意,依法判處徒刑。
獸父性侵親生女兒73次 她從國小忍到國中崩潰哭訴「不再保護爸爸」
桃園1名男子在女兒11歲起,竟利用2人同寢之際加以性侵、猥褻,次數多達73次,直到女兒15歲時忍不住跟友人哭訴,才讓父親獸行曝光。高等法院斥責獸父悖逆倫常、惡性非輕,日前依《家暴妨害性自主罪》判刑12年。據了解,獸父41歲才喜獲愛女,未料2017年女兒就讀國小5年級、年滿11歲起,他竟每月1次,趁著與女兒同寢之際,親吻其嘴巴、胸部甚至還摸胸、摸私處22次。2019年起,女兒就讀國1後,獸父變本加厲指侵其下體,得逞25次。2020年間女兒滿14歲後,獸父又對她指侵共26次。直至2021年間,獸父不滿足猥褻與指侵,直接硬上性侵女兒得逞,事後女兒向友人哭訴,整起事件才曝光。高院審酌被告身為人父,竟悖逆倫常,對年幼女兒性侵及猥褻,造成她身心受創,影響她健全之人格發展,惡性非輕,考量被告犯罪後坦承犯行之態度,及其自述國中畢業智識程度等,判處12年徒刑。
林柏宏演虐嬰家暴男 恐怖眼神讓人不寒而慄
未來影集《2049》今(31日)宣布定檔,10月16日首播,同時公開主角海報,演員突破生理、心理描繪出「未來人」的人生觀,四女主角邵雨薇、林子熙、莫允雯、李亦捷分別面臨親情、婚姻、教養和溝通等不同困境,林柏宏則是演出令人不寒而慄的家暴男,陳漢典則與妻子婚內失戀。《2049》釋出角色海報。(圖/瀚草影視)《完美預測》邵雨薇和林柏宏發現孩子被大數據演算法預測為「殺人犯」,海報上的林柏宏雖然表示:「比起大數據算命,我更相信我的孩子。」但他疑似因過度管教產生家暴傾向,邵雨薇為母則強盡全力保護孩子,在孩子和老公的關係間拉扯,企圖拯救脆弱不堪的家庭關係,面對另一半一觸即發的火爆脾氣,用似水柔情成為家中唯一的鎮定劑。林子熙《2049》狠心迫女兒墮胎不後悔。(圖/瀚草影視)過去擅長演出陽光形象的林柏宏,此次詮釋令人不寒而慄的「家暴男」,一路都是學業優等生他表示,過去其實也是在「打罵教育」中成長,因此心思敏感:「誰打過我都記得!」在拍攝前刻意讓自己沈浸在這些負面的記憶中,才能變身「獸父」對小嬰兒動粗!李亦捷在《2049》「婚內失戀」超沮喪!求助讀心機器遭陳漢典嫌。(圖/瀚草影視) 女性若未婚懷孕,該選擇生下還是墮胎?林子熙在《刺蝟法則》是位在年輕時未婚生女的心理治療師,飾演其女兒的陳姸霏同樣未成年懷孕,令她糾結不已,知道女兒想留下孩子,但不願看到女兒步上自己後塵,只能痛下決心要求女兒墮胎,卻因此產生嚴重的親子隔閡,她只能從重新檢視過去的自己,才能找到和女兒和解的解藥。設想若自己的女兒發生同樣狀況?林子熙坦言:「我可能會叫她拿掉,會糾結在道德上,但還是覺得如果她想要生下來,會覺得她瘋了嗎?」《2049》釋出角色海報。(圖/瀚草影視)《幸福話術》中李亦捷和陳漢典飾演一對「婚內失戀」夫婦,李亦捷努力扮演嬌妻,積極關心對方生活、工作,卻遲遲得不到回應,面臨兩人無話可說的窘境,女方想求助於具有人工智慧的溝通科技潤飾對話,卻仍不得老公歡心,其實女性進入婚姻,容易困在如何維繫愛情的無限迴圈,正如陳漢典在海報中的台詞:「讀心裝置偵測不到我有多愛妳。」2人究竟該如何維持這段婚姻?但李亦捷自認私下和角色個性大相徑庭,現實中懂得遷就對方,笑言:「如果我當了人妻,應該會是個很貼心的老婆,因為身邊的人很開心,我也會很開心。」
強壓女兒性侵86次 獸父辯「她不想上學」遭法官打臉
台北一名小學4年級女童2018年到學校突然情緒不穩,蹲在地上發抖,不想進教室上課也不想回家,經老師開導才揭露自己遭父親長期性侵。士林地方法院一審判獸父8年徒刑,但父竟不服上訴,辯稱是因為女兒「不想上學」才誣陷他;台灣高等法院本月15日裁定不採信其說法,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根據了解,被害女童2018年到學校上課時,突然不想上課也不想回家,蹲在地上,整個人縮起來,輔導老師察覺有異,循循善誘進一步詢問之下,女童才慢慢打開心房,畫出一張全家福,並且在父親頭上畫上大叉叉,透露她有時晚上和父母一同在床上看電視,卻被父親正面壓住,並且親吻嘴巴、脖子及耳朵,甚至伸手進褲子摸她「尿尿的地方」。女童表示,自己的父親一週差不多會性侵她約2次,雖然她每次都會試圖反抗,但父會打她臉或直接將她踹到地上,警告她不准發出聲音。得知此事後,輔導老師趕緊通報,並將女童安置;士林地方法院一審時,女童母親作證指出,確實看過丈夫會親、捏女童臉部,甚至下體等,也聽過女兒會對丈夫大喊「不要這樣」,因此依86個對未滿14歲少女強制猥褻罪,每次判刑3年4個月,定應執行刑8年事後父親不服判決結果上訴,辯稱女童是因為不想上學,又害怕被處罰才誣賴他;不過二審合議庭認為,父親辯稱之「處罰」,只是責罵女童,並要其去罰站,與一般家庭無異,實在難以認定會逼使女童誣賴,而獸父為了一己之私,從2017年12月28日開始至2018年10月25日為止,每週2次強制猥褻女兒下體,重創其身心,犯後還拒絕認罪,因此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禽獸父親1/女兒罹心臟病恐猝死 鬼父硬上嗆「到閻羅王那裡再說」
台北市1名父親大明(化名,46歲),2018年間竟不顧女兒小可(化名,26歲)患有心臟病且隨時有猝死可能,竟趁小可睡覺時將她性侵得逞,遭依《強制性交罪》起訴。雖然父親否認性侵,反控小可陷害他,但因小可身上、下體都採集到父親的DNA,法官認定父親犯行,將他判處5年6個月有期徒刑。判決書指出, 2018年5月初,小可因心臟病住院,6月初出院後,暫住在父親承租的套房。父親明知小可因病身體虛弱,6月21日下午1時許,竟趁她睡覺時,爬上床強行脫去小可衣物,霸王硬上弓。過程中,小可問父親「為什麼要這樣?」沒想到他竟回答女兒「下輩子再還妳,到閻羅王那裡再說!」小可當時因心臟病,四肢無力無法反抗,遭父親性侵得逞,還射精在她的胸部及腹部。事後,小可趁父親出門,趕緊打電話向男友求救,收拾行李後坐計程車離開,接著在友人陪同下到醫院驗傷、報警。不過,父親在庭上全盤否認犯行,還辯稱是女兒陷害他;強調6月21日當天下午他因毒品案在北檢開庭,回到家時女兒已離去,不可能犯案。獸父趁女兒因病身體孱弱無力抵抗,霸王硬上弓,還嗆「到閻羅王那裡再說」,最後遭法官判刑5年6個月。(圖/翻攝Pixabay)但全案經調查後,小可到醫院驗傷時,在胸部、下體採集到的DNA與父親相符;且小可住院時的病歷記載「有隨時猝死可能」、「經診斷為心臟衰竭」,案發當天卻冒著生命危險,突然離開父親住處,法官認為顯然遭遇重大事件。至於父親所稱當天因毒品案接受偵訊,有不在場證明等說詞,法官認為,大明的套房距離北檢不遠,犯案後再出庭時間充裕,故拒絕採信其說詞,依《強制性交罪》判5年6月有期徒刑。可上訴。
禽獸父親3/性侵生病女兒判5年6個月 律師怒批:法官判太輕
台北市1名父親大明(化名ˋ46歲),2018年趁親生女兒小可(化名,26歲)出院休養期間,竟對女兒性侵得逞。法官認為大明罔顧倫常,依《強制性交罪》將他判處5年6個月。育有2子的律師王志超怒批,當父親沒有負起責任,居然還趁著女兒因心臟病身體虛弱無力反抗,趁機逞獸慾,再加上父親有毒品前科,實在該加重處罰。判決書指出,2018年6月21日下午1時許,大明和小可都在套房內午睡,但父親突然爬上床扒光她的衣服,小可驚醒問父親「為何這樣對我?」孰料父親竟冷回「到閻羅王那裡再說!」接著以男上女下方式性侵得逞,將精液射在她的胸部及腹部。事後,小可向男友求救並到醫院驗傷、報警。根據了解,這對父女相差20歲,父親大明高中肄業,曾因施用二級毒品被判有期徒刑2個月,目前是名送貨員,收入不多。而小可因心臟瓣膜問題住院,出院後因經濟困頓,才會借住父親家,2人硬擠在一間套房內,平時小可睡床上,父親睡地板。而這對父女原本就疏離,同住後更時常發生爭吵,兩人關係降到冰點,甚至案發當天上午,父親曾大罵小可「小孩生了丟給外公外婆照顧,很不負責任!」「還一直去找男友」等語。王志超表示,《強制性交罪》一般刑期為3到10年左右。「我自己有2個小孩,看到這名爸爸獸行,難掩滿腔怒火!」他批這名父親沒有負起責任好好照顧子女,竟為一己私慾趁機性侵;再加上有施用毒品的前科,又犯下性侵親生女兒,可見惡性重大,王志超認為法官判5年6個月刑期太少,應該以「累犯」來加重處罰。父親性侵親生女兒,還不顧對方可能因為心臟衰竭而猝死,律師王志超認為法官判5年6個月實在太輕。(圖/王志超提供)
獸父每周摸2次「尿尿的地方」 開庭辯女兒編謊誣陷
北市一名獸父3年前與10歲親生女兒、妻子同睡套房,卻以每周2次的頻率撫摸女兒尿尿的地方,還辯稱是女兒不去學校唸書,害怕被他修理,才編造謊言誣陷他,但法官拒絕採信,依86個對未滿14歲女子犯強制猥褻罪,應執行有期徒刑8年,可上訴。判決指出,獸父自2017年12月28日起到隔年10月25日,平均每周2次的頻率,扣除中間女童曾住院3天共計86次強制猥褻行為,每次判刑3年4月,應執行徒刑8年。獸父辯稱,她曾跟女兒說「再不去讀書,就算妳打113報案,爸爸也不怕,回來會修理妳,才會引發女兒不滿,向學校老師虛構自己遭猥褻。而事實上,只有用棉被壓住女兒的身體,並未伸手觸摸下體。法官傳喚學校輔導老師作證,女童繪製全家福圖畫,在爸爸頭上畫叉叉,經老師詢問,女童呈現焦慮的感覺,說出「不想回家」的原因,全家同住套房,她睡在地板,當爸爸用手摸她尿尿地方,大喊「不要這樣」,次數多到她記不起來,女童因而罹患創傷及壓力症候群。女童說,獸父會用身體壓住她,讓她無法動彈,有時隔著褲子,有時伸進去,母親在旁都有看到,並未制止。法官認為,若非女童親身經歷,無法編造出獸父的行經,輔導老師詢問和法院審理,都能說出相同的內容,獸父行為,為滿足一己性慾,堪稱泯滅人性、顛倒倫常,同時重創女兒身心,應執行刑8年。
獸父「侵犯14歲女兒」害懷孕!妻心痛舉報 17獄友看不下去活活打死他
印尼一名43歲男子因為性侵親生女兒被逮補,沒想到進牢房後,竟被17人打到重傷,搶救後仍不治身亡。動手之一的男子羅賓表示,大家對於男子性侵親生女兒行為感到不滿,加上拘留室悶熱,大家情緒激動就把他打死了。根據外媒《tribunnew》報導,43歲男子被妻子舉報,不但性侵了14歲親生女兒,還導致女兒懷孕,獸行引起眾怒。事件曝光後,43歲男子被整個村莊的人追打,最後在村長的阻止下,才順利進拘留室。不過獄中的其他犯人聽聞男子的惡行後,當然不會讓他好過,眾人將他包圍起來毒打一頓。男子被發現時已傷痕累累,送醫後仍不治。警方立刻傳喚43名犯罪嫌疑人,發現有17人動手打人。其中一名動手的羅賓表示,大家對於男子的行為感到生氣,怎麼可以做出性侵自己女兒的喪盡天良行為,加上空間狹窄、悶熱,大家火氣上來就把人毒打一頓了。
6歲女畫「長長的有毛」!童言喊:會痛很可怕 真相竟是「爸爸雞雞」揪出亂倫父
新竹市1名6歲女童去年身體不適,向幼兒園請假回家休息,不料竟遭父親趁機性侵得逞。案件曝光後,獸父矢口否認性侵,甚至辯稱是女兒主動抓他的生殖器去磨蹭。法院審理後,發現被害女童不僅能畫出爸爸下體的樣子,還說「長長的、外面有毛」,不採信被告辯詞,依性侵幼女罪判刑9年。《ETtoday新聞雲》報導,該名父親涉嫌於去年3月間,利用女兒因病從幼兒園返家、四下無人之際,對她強制性交得逞,雖然他到案後否認犯行,還辯稱是孩子自己抓他的生殖器去磨蹭云云,但相關說詞經測謊鑑定呈現不實反應,遭檢方依法提起公訴。被害女童則證稱,爸爸當時把「雞雞」從內褲掏出來,下面的行為讓她覺得很痛,自己有說不要;不僅如此,女童還能畫出父親下體的輪廓,並指「長長的、外面有毛」,讓她覺得很可怕。新竹地院合議庭認為,被害人指證歷歷,且驗傷報告也顯示她的處女膜有撕裂傷,認定獸父性侵犯行屬實,審酌被告身為人父,竟為滿足一己私慾,罔顧人倫,對年幼且因病返家的女兒強制性交,造成被害人身心受創,嚴重影響日後之健全發展,因此依性侵幼女罪判處有期徒刑9年;可上訴。
獸父性侵女兒得知染病竟要求代替感染 神棍:你們前世是相愛的情人
南韓一名父親因為貪戀親生女兒的美貌,得知女兒感染性病後竟向她要求發生性關係,也想感染性病,代替女兒到醫院治療,幫女兒獲取治療藥物。他更在女兒的手機安裝定位程式,潛進女兒的住處偷裝針孔攝影機偷拍,最終遭大法院判處13年有期徒刑定讞。根據《韓聯社》報導,2018年11月至2019年2月間,這名男子屢次性侵親生女兒,得知女兒感染性病後竟還對女兒說要「代替」她感染病毒,再去醫院治療,幫她拿到治療藥物,藉故不斷性侵女兒。更惡劣的是,男子還對女兒表示「之前曾有一名相當靈驗的巫師對我說,妳是我前世的情人,我們前兩世曾經非常相愛」,以此不斷慫恿女兒與他發生性關係。男子還會拿起剪刀、菜刀試圖自殘,逼迫女兒和他發生性關係,女兒也透露,父親曾在自己的手機安裝定位程式,更數次潛進自己的住處偷裝針孔攝影機,監視自己的各種舉止、私生活。這名男子事後向法官坦承,為了幫女兒找尋治療藥物,確實曾和女兒有過幾次肢體接觸,但矢口否認有性侵女兒。一審法官認為,在父女倆的通話錄音檔案中,男子時常向女兒大肆要求發生性關係,且女兒的口供與證詞說法一致,因此判處男子13年徒刑、下達5年就業限制命令。但女兒因為擔心父親若入監服刑,家中會頓失經濟重心,還可能遭母親怨懟,因此只好向一審法官遞出請願,不讓父親受重罰。一審法官則認為男子犯案後毫無悔改之意,還不斷洗腦女兒改變證詞,因此駁回女兒的請願,維持一審判決。法官同時提出男子過去曾有的性犯罪前科,命令男子結束刑期後,還須戴電子腳鐐20年。男子事後提出上訴要求遭大法院駁回,維持原判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