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光祿
」 王光祿 原住民 特赦原住民王光祿案爭訟11年 最終無罪確定
布農族族人王光祿因持槍打獵遭判刑3年6月定讞,蔡英文總統特赦免除其刑之執行,檢察總長2度為他提非常上訴,最高法院14日認定,王是撿到土造長槍後獵捕保育動物供家人食用,改判無罪確定。王光祿獲悉判決結果,欣喜之情難以言喻,除感謝大家幫忙,也告慰母親在天之靈。王光祿創造台灣司法多項罕見紀錄,在被判刑確定後,檢方從未發監執行;檢察總長還2度提非常上訴,最高法院也曾為此裁定停審聲請釋憲,大法官並作成憲法解釋,王光祿更獲總統特赦,最後改判無罪確定。王光祿2013年聲稱因年邁母親想吃肉,用撿拾到的槍,在台東山區獵得保育類台灣長鬃山羊、山羌,檢方起訴,他未否認,但主張狩獵是原民文化並未犯罪。王被依槍砲、野生動物保育法判刑3年6月定讞,檢察總長為他提非常上訴,最高法院法官2017年裁定停審聲請釋憲。大法官2021年作成釋字803號解釋,認為《槍砲彈藥管制條例》合憲,原住民不是用經過許可的「自製獵槍」打獵,仍須受行政罰或刑罰究責,且獵捕、宰殺或利用的野生動物,不包括保育類。大法官作成釋憲案後,蔡總統對王光祿特赦,但2021年底最高法院認為,依803號解釋內容,檢察總長主張原住民只要基於傳統文化、祭儀或自用,不具營利性者,就可獵捕保育野生動物,難認為有理由,判決駁回。檢察總長再提非常上訴,最高法院認定,王持有的是土造長槍,非制式獵槍,且在原民地區撿到,以此獵殺動物,雖未事先取得許可,仍不適用槍砲條例有關刑罰規定。而王所獵獲的動物是供家人食用,且基於其傳統文化的需要,不受《野生動物保育法》限制,撤銷有罪判決,改判無罪。但無罪理由震撼法界,認為大法官解釋視同法律,這次無罪判決逾越法律,且未來有心人士以此鑽法律漏洞,恐讓非法槍枝流入社會。王光祿在台東老家得知判決結果後表示,感謝很多人默默幫他,而王母前年因新冠確診離世,王望向牆上掛著母親與兒孫的合照,淚眼婆娑地說:「我沒有罪了」,告慰母親在天之靈。原住民委員會主委夷將.拔路兒表示,判決結果回應蔡總統尊重原住民文化的主張,並已與內政部、國防部討論修法,讓原住民可以使用安全的獵槍。
布農族王光祿獵槍案無罪確定 最高院檢聯手維護原民狩獵文化
布農族獵人王光祿持土造獵槍狩獵,原本遭判刑3年6月確定,經總統特赦後,免除徒刑執行,但罪刑宣告仍然存在,檢察總長為王光祿提起非常上訴,2021年遭駁回後,再度提起非常上訴,最高法院2024年3月14日判決撤銷有罪判決,自為改判無罪確定。王光祿案引發動物保育和原住民狩獵文化衝突,最高法院認為槍砲條例限制原住民不能使用較安全的現代制式獵槍,且野生動物保育法也限制原住民打獵習俗,都已違反憲法保障多元文化和原住民傳統的意旨,刑七庭2017年9月決議裁定停止審判、聲請釋憲,創下司法首例,進而促成替原民狩獵文化除罪化。當時最高法院刑七庭指出,狩獵是原住民千年傳統文化特徵之一,主管機關不應未和原住民諮商,硬將現代法律強加原住民身上。《野生動物保育法》還規定獵捕保育類動物最重可處5年徒刑、甚至可加重刑期1/3,這樣的法律規定已減損原住民狩獵的效果,違反憲法增修條文和原住民基本法所保障原住民族財產權益。刑七庭質疑,《槍砲條例》不讓原住民使用現代化的制式獵槍,《野生動物保育法》限制原住民只能在動物逾量、學術研究、教育目的或傳統文化祭儀必要才能進行狩獵,兩種法律都不顧原住民的傳統生活習慣。刑七庭表示,上述兩種法律都未依據憲法和原住民基本法檢討修正,且不符兩公約所規定,應事先和原住民部落諮商、得到同意,並共同分享科技進步的尊重和雙贏理念。64歲王光祿當時表示,年邁母親想吃肉,因此他拿撿到的長槍,在台東山區獵得保育類台灣長鬃山羊、山羌,遭檢方起訴,最高法院在2015年10月29日,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判刑3年2月,另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判刑7月、併科罰金7萬元,合併應執行3年6月徒刑定讞。檢察總長為王光祿提起非常上訴,因此他暫時不須入獄,承審的最高法院法官也裁定停審聲請釋憲,但大法官釋憲雖認定王光祿涉犯部分條文須要修正,但他持槍狩獵仍有罪,東檢為求周延,未定期發監執行,總統特赦後,免除徒刑執行,現在最高法院將有罪判決撤銷,改判無罪,因此罪刑都沒有了。
政院修野保法!增訂「六福村條款」 動物脫逃飼主需通報且要付圍捕費
行政院長陳建仁15日拍板「野生動物保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除全面禁用獸鋏,也特別針對原住民未經許可獵捕保育類動物改採行政處罰,刑罰部分全面除罪化。另外,也增訂「六福村條款」,未來若有保育類野生動物脫逃,業者須通報及負擔圍捕費用。此次修正全面禁止使用獸鋏,對接動保法規範,農業部指出,獸鋏會造成誤觸動物的嚴重傷害,動保法已明文禁止獸鋏製造、販賣及使用,且不論是農民防治獸害或原住民族狩獵均有其他工具可替代,實務上極少使用,因此修法全面禁止。有鑒於去年六福村發生東非狒狒逃逸事件,草案增訂保育類野生動物於飼養或繁殖中若有逸失,飼主應通報並自行圍捕,可請當地主管機關協助,相關圍捕費用應由飼主負擔,若未通報當地主管機關或未積極圍捕,可處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農業部次長杜文珍說,此案造成社會極大負擔,因此修法避免事件再發生。此外,台東縣海端鄉布農族獵人王光祿於2013年間持獵槍射殺山羌等保育動物,花蓮高分院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及野保法處3年6月徒刑,案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大法官2021年對此案做出釋字第803號解釋,僅部分違憲,同年5月20日總統行使赦免權,特赦王光祿。農業部說,為尊重原住民傳統狩獵禁忌、貼近實務需求,這次草案就增訂原住民「非營利自用」狩獵的要件,及如出生或除喪禮俗等狩獵需求的事後「備查制」。現行野保法規定,原住民基於傳統文化、祭儀,未經申請許可獵捕「一般類」野生動物應處行政罰鍰,卻無規範獵捕「保育類」野生動物的相關罰則,導致曾有原住民遭課以刑責,這次修法則明定若未經許可獵捕「保育類」野生動物,可處10萬元以下罰鍰。行政院會昨也通過「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公部門依現行條文進用原住民族之職務類別僅限「約僱等五類人員」,修正朝不限特定職務類別;也規範位於原住民族地區公部門進用比率原則不得低於3%,另花蓮縣、台東縣政府及55個原鄉公所,依其所轄地區的原住民族人口比率進用。
悶死腦麻女求特赦老翁 總統府:審慎研究
新北市一名79歲陳姓老翁照顧患有重度腦性麻痺的女兒50年,在2020年2月以棉被悶死女兒,老翁隨後自殺未遂,被法院依殺人罪判刑2年6個月定讞,即將入監服刑。腦麻團體認為,老翁的悲劇是所有腦麻患者及其家屬的縮影,腦麻團體昨連署向總統府請願特赦老翁。總統府發言人張惇涵說,總統府有注意到此案,將審慎研究。陳姓老翁的女兒出生就有先天腦性麻痺,無法言語、自行進食與行動,長期臥床,都靠家人照顧。前年2月陳女牙痛,服藥後仍哀號,且新冠疫情期間,不便至診所治療,陳翁見女兒痛苦難耐,以棉被悶死女兒後,再吞服大量安眠藥自殺,陳翁送醫後被救回,清醒數日後向警自首。法院判決指出,陳女50年都由陳翁及其家人照顧,陳女與照顧者都沒有得到社會資源的支持,被告沒有換手喘息的機會,長期下來,產生精神負擔,出現憂鬱、焦慮、失眠等心理狀況,被告因此萌生結束女兒生命,為她解脫的負面想法,釀成人倫悲劇,審酌各項情節,在法律所能允許的範圍內,從輕宣告被告最低刑度的刑期。法官並提醒,應注意老翁是否符合不適宜執行的情形,如果老翁不符合《監獄行刑法》所定拒絕收監的要件,享有赦免裁量權限的總統,宜考慮發布特赦令。陳翁的處境受到腦麻團體關注,國民黨立委陳以信昨與腦麻團體召開記者會,呼籲蔡英文總統將心比心,正視諸多腦麻患者家庭照護困境,特赦陳翁免除其刑。陳以信助理黃筱智是一位腦麻患者,當她看到陳翁悶死腦麻女兒的新聞,悲從中來,想起28年來在復健路上遇到的病友及其家屬,她這次站出來發起連署,短短2天已有逾千位民眾連署。昨天她與11個腦麻團體一起呼籲蔡英文特赦陳翁。腦麻基金會董事長黃春賢說,「請總統為陳先生做特赦,讓他免於服刑辛苦,因為說真的,他即使不被判刑,他的良心,已經被終身禁錮了。」與會腦麻團體代表期盼,政府應有妥善長照政策,不該讓重症腦麻者成為社會安全網的邊緣人,希望政府能讓腦麻家庭有生活品質,不要讓悲劇重演。蔡英文在總統任內已執行過兩次特赦,一次是去年5月20日連任就職周年時,特赦因獵山羌給母親吃,遭判刑的原住民王光祿;另一次是今年4月22日,以團體加菜金支付指揮官所宴請的3名軍眷,被依貪汙案判刑定讞的前少將韓豫平及士官張淯森。
法官退休潮1/憲法法庭成第4審 終審法院4法官不幹了
司法院改變釋憲制度將憲法法庭成為第4審後,侵奪了各審級法官權限,其中尤以義大利富商與前空姐的奪女案讓各審級法官群情激憤,司法院長許宗力主導的憲法法庭,竟推翻台北地院少年及家事法庭和社工3年來的家訪調查,以及最高法院民事庭的終審裁判,硬把前空姐的女兒留在台灣,引發全國法官不滿。屬於「終審法院」的最高法院和最高行政法院對此感受特別強烈,據了解,最高法院已有3位法官申請退休獲准,包括1位庭長、1位審判長和1位法官,最高行政法院也有法官申請退休,似乎引爆了退休潮,且情勢愈演愈烈。義大利富商和前空姐女友爭女兒撫養權,不料憲法法庭要求孩子暫留台灣,義大利富商寫公開信給女兒後,淚灑桃園機場離台。(圖/報系資料照)據了解,最高法院申請本月(4月)退休的是刑庭庭長許錦印,他曾擔任布農族獵人王光祿獵槍案非常上訴調查庭的受命法官,2016年11月29日王光祿案在最高法院開庭審理,創下司法史上非常上訴案開庭首例。最高法院認為此案有違憲之虞,裁定停止審判並聲請釋憲,大法官2021年5月7日做出釋字第803號解釋,認為槍砲彈藥刀械許可及相關管理辦法部分條文違憲,但王光祿仍被判刑3年6月定讞,不過總統蔡英文特赦,並未執行。剛從最高法院刑事庭長一職退休的許錦印受訪表示,憲法法庭變成第4審後,終審法官寫判決時都會特別小心,「會不會寫下去跑到第4審」,雖然目前還不至於影響多數法官的退休意願,但是最高法院解除限量分案後,本來每月要結的案件數量是18件,馬上增加為20至30件,終審法官都是有年紀的人,工作量和壓力愈來愈大,體力則是愈來愈差,不少法官都表示做到60歲就想退休,形成一種惡性循環。被問到退休後的計畫,許錦印笑著說,他做到這個月(4月)70歲屆齡退休,「做到滿了!」以後年輕人像他這樣的可能不多了,他退休後不會再從事法律工作,想把多餘的時間留給自己,以前審判工作太忙、沒甚麼時間看書,退休後想多看看書,歷史、地理等人文類的書籍他都有興趣,有空還會到風景區走走,等疫情解封,還會出國旅遊。布農族獵人王光祿因違反《槍砲條例》等法律遭判刑定讞,承審本案的最高法院法官許錦印和吳信銘近期退休引發關注。(圖/報系資料照)最高法院申請5月間退休的是刑庭審判長吳信銘,他身兼最高法院刑事大法庭成員,也曾審理王光祿案,此外,吳信銘和許錦印曾對狠殺前妻和女兒的李宏基判處死刑確定,是近年來極少數願意依法審判、對罪大惡極被告下重手的終審法官,獲得不少法界人士佩服。本刊調查,有家暴前科的李宏基不滿前妻不讓他見女兒,2014年4月到女兒就讀的幼兒園外,持藍波刀殺死前妻,並擄走女兒一同燒炭自殺,搶救後,李宏基撿回一命,但女兒治療2個月後仍不幸身亡。另一位將在6月退休的最高法院民事庭女法官滕允潔,是2004年總統大選當選無效案的陪席法官,當時滕與審判長吳景源及受命法官鄭純惠共3人,花了半年時間審理,整整一個月的時間,3位法官每天關在辦公室內一張張核對共4萬多張的爭議選票,甚至連睡前都不斷思索如何向其他單位調卷,半年多來3人長了許多白頭髮,就連眼鏡度數也加深了,所幸全案圓滿落幕,未爆發激烈衝突和重大爭議。最高行政法院方面,去年已有法官劉介中提早退休,考慮今年退休的是資深法官陳秀媖,她擔任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法官時,曾經對《土地法》第73條之1優先購買權爭議的審判權歸屬案聲請釋憲,大法官作成釋字第773號解釋,認為未辦理繼承登記土地或建築改良物的民眾,涉及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公開標售土地的優先購買權案時,屬於私法爭議,應由普通法院審判。法官、檢察官統稱司法官,享有憲法保障的終身職,退休福利比起一般公務人員除退休金外,還多出專屬的退養金,這是國家給予司法官的退休保障,希望他們在職期間公正審判、偵辦案件,退休後無後顧之憂。如法官年滿60歲以上、或任滿30年以上者,可領取月退金約8萬元、月退養金約10萬元,共約18萬元。如法官年滿70歲,須停止審判案件,得從事研究、調解或其他司法行政工作,檢察官年滿70歲不能辦案,一樣應改從事案件研究等工作。除了上述4位終審法官準備退休,其實終審法院近年來不少資深法官外放擔任行政職務,也掏空不少終審法院的「戰力」。以最高法院而言,陳駿璧轉任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院長,黃瑞華擔任台南高分院院長,梁玉芬擔任新竹地院院長,周玫芳接任司法院民事廳廳長,呂丹玉則是調任工作相對輕鬆的懲戒法院,法界都在看司法院長許宗力、秘書長林輝煌等司法高層,對於終審法院人力大量流失有何對策?
總統特赦布農獵人王光祿 台東地檢署下午火速送達證明
蔡英文總統上任後首次行使特赦權,上午宣布持土造獵槍狩獵的布農族獵人王光祿,原本遭判刑3年6月確定,經特赦後,免除徒刑執行,法務部派人在下午2時30分許,將特赦證明送達台東地檢署,東檢隨即由專人在下午4時許,將特赦證明送達王光祿簽收。王光祿表示,年邁母親想吃肉,因此他拿撿到的長槍,在台東山區獵得保育類台灣長鬃山羊、山羌,遭檢方起訴,最高法院在2015年10月29日,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判刑3年2月,另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判刑7月、併科罰金7萬元,合併應執行3年6月徒刑定讞。檢察總長為王光祿提起非常上訴,因此他暫時不須入獄,承審的最高法院法官也裁定停審聲請釋憲,但大法官釋憲雖認定王光祿涉犯部分條文須要修正,但他持槍狩獵仍有罪,東檢為求周延,尚未定期發監執行。
尊重原民狩獵情可憫恕 蔡英文特赦王光祿
為表達對原住民族傳統的尊重,促進族群主流化發展,蔡總統在今(20)日第2任任期屆滿一週年之際,依據《憲法》第40條及《赦免法》第3條前段規定,批示同意特赦獵捕野生動物觸法的布農族原住民王光祿,免除其刑之執行,總統府發言人Kolas Yotaka表示,總統的這項決定,對於政府推動原住民族歷史正義與轉型正義工作,特別具有意義。Kolas表示,王光祿是在102年因使用土造長槍獵捕野生動物,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及《野生動物保育法》罪刑,經最高法院於2015年11月3日駁回上訴確定;復經檢察總長提起非常上訴,最高法院審理時認適用法規有違憲疑義,向司法院聲請解釋。Kolas表示,司法院就原住民狩獵案在5月7日作成釋字第803號解釋,其中《野生動物保育法》規定原住民族基於傳統文化獵捕、宰殺或利用野生動物不受相關條文限制等規定,大法官認為「傳統文化」應包含原住民依其所屬部落族群所傳承之飲食與生活文化,而以自行獵獲之野生動物供自己、家人或部落親友食用之非營利性自用情形。Kolas說,《憲法》明文肯定多元文化價值,保障原住民從事狩獵活動等文化權利。在原住民族文化中,族人與山林共同分享、共同生存,相互依賴,日常狩獵是族人生活文化的一部分。她指出,王光祿雖然因為狩獵野生動物而觸犯相關法律,但總統認為,考量他的狩獵是為供罹病的家人食用;狩獵自用也經大法官認為這屬於原住民傳統文化之範疇,情可憫恕,因此特赦王光祿,彰顯政府尊重原住民族生活文化,促進族群主流化發展的用心。
總統府特赦令 布農族獵人王光祿免除其刑
台東布農族人王光祿2013年持非自製獵槍至山區狩獵,遭判3年6個月,讓原住民傳統文化與法制衝突問題浮上檯面。總統府今(20日)公告,依《憲法》及《赦免法》特赦王光祿,免除其刑執行。台東布農族人王光祿2013年因為年邁母親想吃肉,便持獵槍至山區打獵,獵到一頭山羌、一頭長鬃山羊後被警方逮捕。之後檢方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野生動物保育法》將他起訴;最高法院審理後,判王光祿3年6個月有期徒刑,併科罰金7萬元。王光祿不服判決並質疑法官侵犯原住民傳統文化,聲請釋憲。本月7日,大法官做出釋字第803號解釋,《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野生動物保育法》未違憲,但2部子法部分規定違憲,分別被宣告即日起失效、2年內修正。
王光祿狩獵案釋憲結果出爐 大法官宣告「部分違憲」
台東布農族人王光祿2013年持非自製獵槍至山區狩獵,遭判3年6個月,王不服判決並質疑法官侵犯原住民傳統文化,聲請釋憲。7日下午大法官做出釋字第803號解釋,《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野生動物保育法》未違憲,但2部子法部分規定違憲,分別被宣告即日起失效、2年內修正。台東布農族人王光祿2013年因為年邁母親想吃肉,便持獵槍至山區打獵,獵到一頭山羌、一頭長鬃山羊後被警方逮捕,檢方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野生動物保育法》將他起訴,最高法院則判刑3年6個月併科罰金7萬元。此案引發法官侵犯原住民文化爭議,前檢察總長顏大和認為本案有法律疑慮,提出非常上訴,最高法院受理後,也認為有違憲之虞,因此裁定停審並聲請釋憲;王光祿也因為不符法院判決,在2018年以個人名義聲請釋憲,司法院大法官會議在今年3月9日召開言詞辯論庭。大法官今日下午宣示解釋,認為《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野生動物保育法》關於原住民使用槍械狩獵規定未違憲,但是相關子法要求原住民非定期狩獵須提前5天申請,同時申報打獵的數量、種類有違比例原則,即日起失效;《槍砲彈藥刀械許可及管理辦法》對於自製獵槍的規範不足,應於2年內修正。
大法官釋憲放寬原民自製獵槍範圍 獵捕動物種類數量和期限也從寬
台東布農族獵人王光祿持獵槍射殺山羌等保育動物,遭最高法院判刑3年6月定讞,提起非常上訴後,最高法院認定有違憲之虞,裁定停審並聲請釋憲,司法院大法官會議下午釋憲,宣告《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及《野生動物保育法》部分條文違憲,要求主管機關放寬自製獵槍範圍,應在2年內修正。大法官也表示,立法應尊重原住民傳統文化,對獵捕活動的期限、程序、獵捕動物的種類和數量,也應放寬,現行規定違反憲法比例原則,不應再適用。《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禁止人民持槍,例外許可原住民持有「自製槍枝」,用途只能用在狩獵,子法則規定所謂的「自製槍枝」只限於殺傷力較小的前膛槍,彈丸須從槍口裝填。《野生動物保育法》則規定,原住民基於傳統文化或祭儀,而必須獵捕、宰殺或利用野生動物,需事前申請並經核准等規定,導致不少原住民觸法。王光祿主張,政府應積極保護原住民的狩獵文化,提供安全槍枝並開放狩獵,取消申請制度,現行法令只允許原住民使用前膛槍狩獵,但前膛槍的膛炸風險高,政府應提供「制式槍枝」讓原住民打獵;且外出打獵不知道會打到何種動物,事前申請的行為不符合實務現況。大法官會議3月9日召開憲法法庭進行言詞辯論,邀請王光祿、內政部、警政署、農委會等相關機關,並請研究原住民族專家及生態保護專家表示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