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姓
」 新埔站 隨機傷人 北捷 捷運 砍人養老院員工偷記老夫妻密碼 3年轉光老人百萬存款
中國大陸廣州市的一對老夫妻有人民幣百萬存款,豈料有一天查帳時卻發現存款只剩人民幣1萬多元,經查詢在3年期間,有人在ATM機上向王姓女子的帳戶轉帳人民幣近百萬元。據了解老爺爺在幾年前認識養老院的員工王女,王某對2位老人噓寒問暖,關係走得很近,王女還常陪爺爺去銀行辦事,利用老人的信任,她偷偷記下了老人銀行卡的密碼,將2位老人的存款分多次、多筆轉走。據陸媒報導,經查詢從2021年初到2023年8月間,有人在ATM機上向王女的帳戶轉帳總計人民幣83.5萬元(約新台幣375萬元),調查過後得知徐爺爺在幾年前認識了當地養老院的員工王女,她對2位老人噓寒問暖,關係走得很近。銀行監視器顯示,王女常陪徐爺爺去銀行辦事,她利用老人的信任,偷偷記下了銀行卡的密碼,將2位老人的存款分多次、多筆轉走,慢慢一點一點的耗盡。豈料在證據面前,王女卻稱與老人的大兒子關係特殊,其帳戶轉入的款項都是由大兒子所為,但老人的大兒子因病去世,王的說法也無法對證。最後,法官判定她竊盜罪成立,判處她有期徒刑10年,罰金人民幣7萬元(約新台幣31萬元),王女不服,提起上訴,二審法院維持了原判。
寶林茶室中毒案6死! 法醫所驗出5死與「邦克列酸」有關…1人仍待鑑定
北市遠百A13素食餐廳「寶林茶室」,在今年3月爆發食物中毒案,導致6人死亡、24人輕重傷,引起社會譁然。日前,衛生福利部鎖定中毒原因為「邦克列酸」造成,法務部法醫研究所也驗出5名死者的死因均與「邦克列酸」有關,最後1名死者的死因仍在鑑驗當中。「寶林茶室」於今年3月底時爆出大規模食物中毒事件,多名客人在店內食用炒米粉、炒粿條等食物後,開始出現嚴重的身體不適症狀,紛紛送醫治療後,仍有6人不幸喪命,後經衛福部初步鎖定為「邦克列酸」造成。據《中央社》報導,此案件中,第1名男姓死者、第2名男姓死者、第3名馬來西亞籍男姓死者、第4名女死者及第5名女姓死者的死因,經法務部法醫研究所解剖複驗後,鑑定為與「邦克列酸」相關;至於第6名女性死者的具體死因,仍需等待法醫所詳細鑑定。刑事調查方面,台北地檢署已傳喚寶林茶室的黎姓負責人、王姓分店長、周姓正班主廚及胡姓代班主廚等人;檢察官則諭令黎男等人請回,並限制出境、出海。全案將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刑法過失致死罪嫌進行偵辦。食藥署說明,唐菖蒲伯克氏菌在中性(pH 6.5~8.0)、低鹽(含鹽量<2%)、溫暖且潮濕(20~30℃)及富含油酸的特定條件下容易產生邦克列酸,像是未處理好的河粉、涼皮、發酵玉米麵、糯米圓等食品,或是不當保存的山芋粉絲、馬鈴薯粉條,都可能受到邦克列酸的污染食藥署提醒,由於「寶林茶室」食品中毒案是台灣首例「邦克列酸」中毒案,民眾應特別注意。
誤踩油門暴衝撞牆!台南老翁「魂斷自家停車場」3度自撞亡
台南市中西區今(21日)上午發生死亡車禍,一名72歲王姓老翁在一棟大樓的地下停車場準備駛離時,整輛車突然暴衝撞牆,導致老翁當場失去生命跡象,緊急送醫搶救仍宣告不治。據了解,該起自撞意外發生於今(21日)上午8時許,家住中西區民權路三段某公寓大樓的王姓老翁,當時前往地下4樓的停車場準備駕車外出,怎料行駛過程中,老翁疑似「誤把油門當煞車踩」,導致黑色休旅車直接往牆面高速撞上,撞擊力道之大,車頭全撞爛,老翁也因此受困駕駛座。台南市中西區今(21日)上午發生自撞死亡車禍,一名72歲王姓老翁在自家地下停車場準備駕車外出時,怎料疑似誤把油門當成煞車踩,導致整輛車爆衝撞牆,老翁當場失去生命跡象,緊急送醫搶救仍宣告不治。(圖/三立新聞網提供)台南市消防局獲報後立即趕抵現場,並破壞車體將老翁救出,但他已當場失去呼吸心跳,經緊急送往成大醫院救治後,老翁仍因傷勢過重不幸身亡,後續警方將報請檢察官相驗遺體,詳細肇事原因仍待進一步調查釐清。據悉,王姓老翁先前開車外出時,也曾發生過2次自撞意外,當時有驚無險僅擦傷,並未危及生命,沒想到此次3度自撞卻從此天人永隔,令家屬悲慟不已。
彰化71歲阿伯夜間過馬路 慘遭無照騎士撞飛再遭輾身亡現場畫面曝光
彰化縣秀水鄉20日晚間,發生一起令人遺憾的死亡車禍,1名71歲的梁姓阿伯晚間步出家門,準備過馬路時,不幸被1名18歲的王姓男子無照駕駛的機車高速撞擊,阿伯當場被撞飛倒地,1名27歲謝姓女子駕駛的轎車因閃避不及,直接輾過倒地的梁姓阿伯,導致阿伯當場失去生命跡象。據目擊者描述,梁姓阿伯當時正在過馬路,正走到馬路中段時,迎面而來的王男未能及時剎車,以高速撞上阿伯,使其噴飛數公尺,而就在阿伯倒地之際,謝女駕車行經現場,因視線受阻未能發現路面情況,導致直接輾壓過阿伯的身體。警消單位接獲報案後迅速到場處理,隨即將梁姓阿伯緊急送往醫院搶救,但醫生仍無法挽回其生命,警方初步調查指出,王姓男子無照駕駛,但事發時與謝姓女子均未酒駕,現場肇事車輛均已扣留,警方正在釐清詳細事故經過與肇事責任這。警方提醒,夜間行車應減速慢行,特別是在住宅區或行人經常穿越的路段,駕駛人務必提高警覺,並隨時準備應變,行人過馬路時,也需注意周邊來車,選擇行人穿越道或較為安全的路段,避免發生類似憾事。
謝宜容律師發聲喊「公審扭曲事實」 怒批政府便宜行事、草率定論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一名39歲吳姓公務員,日前疑因長期承受分署長謝宜容的管理壓力,選擇輕生。勞動部行政調查報告指出,謝宜容「目的良善」,其管理方式「非同仁離開的直接原因」,引發輿論強烈不滿。在事件爆發後神隱多日的謝宜容也於20日晚間透過書面道歉,並做出3點道歉聲明。而她委任的律師則發布12點聲明,否認媒體與網友對謝宜容其管理方式的指控,認為媒體報導與網路留言「悖離事實」,要求媒體更正錯誤資訊。律師在聲明中表示,謝宜容承認自身在分署長任內的管理風格可能造成同仁壓力,「應完全承擔相關行政責任」,但堅稱行政調查報告認定輕生原因為工作負擔過重、資源不足,與其直接管理行為無關。聲明中強調,根據調查報告,吳姓員工的壓力主要來自於工作資源不足及專業支援不力,與謝宜容個人管理方式無關。律師也針對事件相關爭議作出澄清,稱「不蓋白布」及「不允許使用長官電梯」等說法屬虛構誤傳,純屬以訛傳訛;而對於謝宜容提及「通靈確認逝者安詳」的言論,律師表示這是其他同仁轉述家屬的訊息,並非謝宜容自行尋找通靈人士,律師也多次提到謝宜容在安撫同仁的發言過程,自身不斷啜泣;至於關於謝宜容任內北分署人員流動率偏高的指控,律師強調北分署為員工人數最多的分署,流動率並無異常情況。律師表示,將吳姓公務員的輕生歸咎於謝宜容涉嫌職場霸凌的說法是錯誤的,並指出網路輿論公審已對謝宜容造成極大困擾,包括頻繁接到電話、簡訊騷擾與辱罵。此外,律師批評網路公審效應已影響政府相關部門對此事件的調查與處置,導致程序混亂,出現便宜行事、朝令夕改、未經充分調查即草率定論的情況,並無視法治社會應有的正當程序與當事人的程序保障,嚴重偏離應有的法律處理方式。謝宜容委任律師吳俊達發出的12點聲明內容如下:謹代理本所當事人謝宜容女士,針對民國113年11月19日勞動部公佈「113 年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下稱北分署)疑似涉及職場罷凌事件行政調查說明資料」,暨同日「勞動部就北分署事件之處置說明」,及近期坊間新聞媒體報導內容指涉謝女士言行部分,依謝女士來所一併檢具相關具體事證,經本律師詳加逐一查核確認,並詳閱前述行政調查說明資料等內容後,因事態發展已出現偏頗、悖離事實,且已涉及多名利害關係人之相關法律責任調查,為釐清相關誤傳以正視聽,爰依其個人委託,代理謝女士鄭重聲明。一、 關於謝女士擔任北分署分署長期間,於機關內領導管理風格、行為作法,確有諸多不當,造成同仁們受挫受傷並承受重大身心壓力等情事,謝女士身為機關首長,當完全承擔相關行政調查及究責,絕無卸責推託,其理甚明。二、關於北分署內員工不幸身故事件之原因,業經勞動部委請外部專家籌組專案調查小組進行詳細調查,且調查過程謝女士亦完全配合說明,提交相關事件經過之佐證,並無任何迴避、卸責或遮掩,嗣經勞動部完成前揭行政調查報告在案。三、依勞動部行政調查報告認定,北分署員工(即關係人甲)不幸輕生身故原因,乃「關係人個人長期盡忠職守超時工作(但機關內部均未收到任何個人反映)」、「機關人力配置不合理,致關係人未得到工作所需資源或支持」「關係人處理智能就業服務系統需求書草案,因各級主管均非資訊專業,未能獲得專業意見協助,該工作過程產生挫折感及孤立無緣」「關係人長期身兼署內資訊安全工作,並專業執行處理智能就業服務系統規劃工作,導致關係人身工作壓力大」等原因,而確與「謝女士分署長管理風格失當」乙情並無關聯。亦即,謝女士本人確未針對關係人個人有任何行政直揮監督管理上施壓、失當之舉措。甚且,關係人公務上於北分署內之直接督導為北分署副分署長、秘書室主任,故謝女士本人(本身亦非資訊專業)從未有任何直接下令要求介入關係人公務執行成效之行為。是勞動部行政調查報告認定:「謝女士管理方式並非同仁離開(身故)的直接原因」,確無認定錯誤,應無任何左袒、掩飾、迴護謝女士或其他機關主管責任之考量。四、再查,關係人於不幸身故現場確實留有遺書二件,正本由現場處理員警以證物性質保存,並當日轉交承辦負責相驗檢察官,嗣再提供家屬檢視並交還。而依謝女士來所檢附之當日處理事件過程之時間時序紀錄及相關佐證,經本律師詳加查核確認後,再依「關係人家屬知悉案發當下第一時間反應」、「家屬取得遺書內容後向分署內表達態度」、「檢察官相驗調查後家屬表達意見」、「檢方處理本件不幸身故案件之處置方式」,綜合各項具體事證審酌研判後,足認勞動部行政調查報告認定:「謝女士管理方式並非同仁離開(身故)的直接原因」,並無任何遺漏、不當或錯誤。五、基於以上各點說明,謝女士身為機關首長,確應承擔機關內領導管理風格、行為作法,造成同仁們受挫受傷並承受重大身心壓力等情事,其相關之行政責任及媒體輿論評論責難。然則,近日不乏若干新聞媒體報導內容,及網路民眾透過各社群媒體平台貼文留言內容,已有明顯不符勞動部行政調查報告事實之諸多錯誤,恣意混淆將關係人不幸輕生原因歸咎予謝女士個人職場霸凌行為,此等不實報導、貼文、留言、攻訐內容已完全扭曲、悖離事實真相,嚴重損害關係人家屬對謝女士協助處理善後之信任,並強烈傷害謝女士之「社會名譽」,更已引發外界民眾因片面誤解衍生之網路公審效應,甚有若干不明人士近期不斷以撥打手機、簡訊方式以惡意文字騷擾、辱罵謝女士,要求謝女士個人應為職場霸凌關係人致其輕生一事負責。前述所指相關不實報導、貼文、留言、攻訐內容,顯非妥適,亦根本嚴重悖離、完全無益新聞媒體民眾輿論共同合理監督「公務部門公共利益事務」之初衷目的,故敬請相關新聞媒體社群平台等能秉持平衡、自律要求原則,惠予更正刪除或修正內容。六、關於坊間新聞媒體報導內容指稱,謝女士於案發處理當時曾下令「不蓋白布,不允許使用長官電梯」乙情,經檢視相關事證,應屬虛構誤傳、以訛傳訛之說法。勞動部行政調查報告其中「事件二」說明,亦已詳加調查澄清。七、關於坊間新聞媒體報導內容指稱,謝女士於案發處理當時曾發言要求北分署內同仁勿以訛傳訛、謠轉前述員工不幸身故事件起因職場罷凌等語。經本律師檢視相關事證,勞動部行政調查報告其中「事件二」之認定,確屬合理。惟經本律師詳加聽取其發言內容,並核對相關佐證,可知:謝女士當下確實係因已接收來自立法委員致電,其關切內容直指職場霸凌,乃研判恐有不實訛傳外流,為免事件原因調查釐清前,任何謠言誤傳均屬對於身故員工及家屬之不敬及傷害,且為安撫同仁悲哀情緒暨工作士氣,方於需緊急對內喊話之際,在強忍自身悲慟情緒下(發言過程自身不斷啜泣),而作出相關發言內容。故探究謝女士發言初衷本意,絕無關要求同仁噤聲,以遮掩不幸事件原因調查,或推卸自身管理監督責任之想法。八、關於坊間新聞媒體報導內容指稱,謝女士於案發處理當時對北分署內同仁喊話提及「通靈確認逝者安詳」乙情,經檢視相關事證,謝女士確有相關發言內容。惟經本律師詳加聽取其發言內容,並核對相關佐證,可知謝女士發言提及「通靈」乙情,係來自其他同仁方面轉知之家屬訊息,並非如網路謠傳乃謝女士自行尋找相關通靈人士。而關於「通靈確認逝者安詳」乙情,或起於家屬方面當下體恤安撫分署內同事之良善動機,或其他同仁本於善意始轉知報告謝女士,且謝女士發言更意在安撫眾多同仁們當下萬分震驚悲慟情緒(喊話過程自身不斷啜泣),故不論家屬、其他同仁作法及謝女士發言內容,實無關假藉民俗迷信遮掩不幸事件原因調查,或推卸謝女士自身管理監督責任之想法。九、關於坊問新聞媒體報導內容指稱,謝女士任期北分署長期間,北分署內人員離職(流動)比例極高,更影射係因謝女士有情緒管理不佳、對部屬同仁造成工作壓力等情事所致。經本律師檢視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轄下各分署近年退離人員統計資料,北分署作為員工人數最多之分署,其人員流動率並無明顯異常,且法律上可否逕認人員退離職,均係因謝女士分署長任內管理方式所致,恐需相關權責機關詳為調查釐清,方符公允。故勞動部行政調查報告於「事件三」中認定「(三)另關係人乙(指謝女士)之前開行事作為,導致112及113年之離退職人員相較109至111年高,且其中有6位公務人員係降調機關」等語,似有調查未盡嚴謹詳實、認定不備理由之速斷謬誤。十、關於新聞媒體報導,有北分署員工向議員陳情指控,北分署發放三節禮品名單重複比例高,部分採購禮品成為首長的個人送禮,甚至還要求禮盒客製化,並委託設計師設計,花費高達上百萬;另分署長與個人私交較好人士合作,辦理各項課程及設計分署的視覺意象及辦公室美化工程,甚疑似將尚未發包案件提前請設計師製作云云。核以上各項陳情指控事項,均有相關政府機關遵循採購流程及事證可參。且北分署為協助庇護工場多元培力等輔導團體之良好營運,乃三節均優採輔導團體產品,並兼顧推廣行銷及公務禮儀,發送對象均屬公務來往團體或個人,凡此均有依循政府機關採購流程,自無不法或不當之處。民眾陳情內容或有誤會。十一、針對媒體報導前王姓政務次長(非督導勞發署業務)曾於今年2月20日聯繫謝女士前往其辦公室,提及攸關謝女士個人之某檢舉案件,嗣後謝女士透過人脈關係運作施壓該檢舉案,且謝女士返回北分署後隔日因氣憤立刻調查告密者,甚至發函要求不可將北分署事務對外張揚。核對相關事證,該相關媒體報導提及之發函內容,應係針對「羅東就業中心約用人員考試評分表,尚未簽陳至北分署即遭外流」之陳情案所為,謝女士要求人事室主任發文重申公文機敏性。是前述媒體報導即有張冠李戴之混淆不實,謝女士亦強烈否認有何施壓檢舉之作法。十二、針對媒體報導批評謝女士管理方式部分,不論謝女士行事作法出於嚴格督導公務效率、落實確保民眾公務權益、保護同仁避免違失責任等「非惡意動機」,但確有任何造成下屬同仁感受不適之處,乃至同仁發出不滿批評,謝女士均願虛心接受,據以深切檢討改進,並願藉本律師聲明重申表達歉意。惟臺灣究為一高度法治國家,近日若干新聞媒體報導內容,及網路民眾透過各社群媒體平台貼文留言內容,形成之公審效應,業已造成政府相關部門調查、處理謝女士身為公務員文官行政責任之相關程序,已陸續出現便宜行事、朝令夕改、未審先判等處置亂象,及無視正當法制流程暨當事人程序保障等失當情事,均非一真正法治國家社會下面對法律事件之應有正常處置狀態。
彰化7旬翁「晚上睡不著」外出散步!剛出家門遭18歲騎士撞死
彰化縣秀水鄉昨(20日)發生嚴重死亡車禍,一名73歲梁姓老翁晚間外出散步,怎料竟遭機車高速衝撞,老翁當場倒地失去生命跡象,緊急送醫搶救仍宣告不治。據了解,該起事故發生於昨(20日)晚間9時許,一名18歲王姓少年當時騎乘機車行經秀水鄉民意街時,疑因車速過快,不慎撞上梁姓老翁,撞擊力道之大,導致老翁頭部重創,當場失去呼吸心跳。消防局獲報後,立即派遣秀水、福興消防分隊趕抵現場救援,老翁經緊急送醫救治後,仍因傷勢過重不幸身亡,而肇事的王姓機車騎士則全身多處擦傷,經就醫治療後已無大礙,詳細事發原因仍待警方進一步調查釐清。只是為何天色已晚,梁姓老翁卻要獨自外出呢?有附近鄰居透露,老翁疑似「睡不著覺」,所以才說想出門走走,沒想到剛出家門不久,便遇上車關死劫,消息令人遺憾不已。
睡夢中刺痛!台東婦慘遭「蟑螂鑽耳」嚇瘋 急攔警助送醫
台東縣成功鎮19日晚間有1名70歲王姓婦人驚覺有異物跑進耳朵,她在睡夢中慘遭蟑螂鑽入耳咬傷,嚇得她趕緊通知胞妹開車送下山就醫,結果途中遇見巡邏警車,警方得知後隨即陪同王婦等待救護車前來救援,經送醫治療後已將蟑螂從耳內取出,所幸王婦並無礙。據了解,王婦正在家中熟睡時,疑似有昆蟲鑽入耳朵並咬傷,導致她驚覺耳朵刺痛便從睡夢中清醒,嚇得她趕緊通知胞妹開車,由於該處偏遠救護車趕抵不易,胞妹便開車將她從麒麟部落山區送下山,接著在路口等待救護車到達送醫,沒想到行駛其間恰巧遇見巡邏員警,王婦隨即請求警方協助。警方表示,新豐派出所員警19日晚間在執行巡邏勤務時,行經經麒麟部落路口處,發現王婦在車內不斷鳴按喇叭並朝警車揮手求助,員警隨即上前了解,得知事情原委後,便陪同等待救護車到場及安撫照料,事後王婦順利抵達醫院檢查,結果發現耳內有蟑螂,經治療後目前已無大礙,隨後便返家休養,後續王婦針對員警熱心協助的義舉,致電表達感激之情。
2女感情糾紛演變高雄豪宅區械鬥 10人遭警方逮捕「3人受傷」
高雄市鼓山區美術館豪宅區美術東二路於20日凌晨驚傳械鬥,有10人因感情糾紛而相約談判,最終演變成持刀械鬥。,最終造成3人受傷,10人遭到警方逮捕。根據《記者爆料網》報導指出,當地警方獲報後,於凌晨2點左右抵達現場,當時僅見35歲王姓男子、24歲蔡姓女子仍在現場,其中王男身上有2處刀傷,警方同時也在現場發現一個水果刀鞘。由於王男對受傷經過卻一直閉口不談,所以警方在護送王男就醫後,立即展開調查。後續警方調閱周邊監視器後發現,涉案人員共使用4輛車,事發後隨即逃離現場。警方展開追查,在案發4小時內就將全部10名涉案人逮捕到案,其中包括26歲陳男、23歲夏女、27歲韓男、39歲鄭男、41歲郭男、25歲黃男、另一名26歲陳男、35歲王男、26歲莊女及24歲蔡女。報導中指稱,整起事件是源自於夏女與蔡女之間的感情糾紛。雙方原本相約談判,但因談判未果,其中一方便持水果刀攻擊對方,造成王男在內共3人受傷。目前警方已將全案依傷害罪及妨害秩序等罪嫌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
3台人遭囚緬甸!逃脫者稱園區內「見過他們」 曝少女近況:她算幸運的
近日多名台人受騙前往緬甸東南部城市妙瓦底的「泰昌園區」淪為豬仔。目前已知受害者有苗栗一名18歲秋姓少女、以及高雄21歲王姓女子和其「男閨蜜」葉男均受困園區。一名近日從園區出逃的男子自曝曾在泰昌園區內見過這3人,並表示秋姓少女比較幸運,被分配到一個「溫和的組長」,在他逃出前還沒有遭到暴力對待。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秋姓少女10月25日收到同學訊息,稱到泰國「背黃金回台」,即能領取新台幣60萬元酬勞,秋女信以為真,自行離家,持對方提供機票搭機出境,並於26日傳送機場照片給家人,稱「到泰國了」後隨即斷聯。家屬透過手機定位得知秋女位在緬甸克倫邦妙瓦底市一帶,立即報案並請求外交部協助。秋女家屬表示,秋女事後曾透過工作手機傳訊求救,稱「現在唯一的辦法就是買我回去,不然就是50萬美金,他們才會放人」、「新泰昌交克園區」、「我沒回就不要傳」、「他們會看」等語。並於11月8日傳訊「我中風了」、「這幾天我會打電話回家」、「但你們不要放棄救我」等訊息後再無音訊。對此,一名近日成功從園區脫身的A男表示,秋女在園區內算是相當年輕的,還很幸運碰到了「溫柔的組長」,該名組長也是被騙來的台灣人,「全公司只有她的組長是好人」,因此秋女在A男離開前還沒有受到任何暴力對待。但A男也表示,看得出秋女年紀小、不習慣園區裡高壓、非人道的生活環境,每天都很害怕,「她身邊還有幾個台灣女生,都有在照顧她。」對於秋女傳出「我中風了」這段訊息,A男則表示疑惑,稱秋女在他離開前「相當正常,看不出異狀」。
颱風夜雨衣大盜!男持樹枝撬開超商0元購 他被捕竟稱:垃圾桶撿的
北市南港分局員警日前於康芮颱風時,獲報轄內超商遭人侵入竊取,一共損失約9000元財物。警方獲報後也立即調閱監視器逮人,循線鎖定一名48歲的王姓男子涉嫌重大,火速將其逮捕後,王男卻否認犯行,還堅稱自己手上的「物品」全是在「垃圾桶」內撿到的,但不被警方採信。全案訊後依竊盜罪嫌移送地檢署偵辦。據了解,48歲的王姓男子平時居無定所,其竟趁著康芮颱風襲台,街上無人之際,隨手撿起被颱風吹落的樹枝,憑一人之力將超商的大門直接撬開,進入超商後大肆搜刮,偷走香煙、泡麵、圍巾、發熱衣、威士忌、傳輸線、隨身碟、藍芽耳機、手機充電器等物品,一共價值約9150元後逃之夭夭。警方獲報後也立即調閱監視器畫面,鎖定王男涉嫌重大,火速持士林地檢署拘票前往查緝。王男被捕時,儘管罪證確鑿,卻仍向警方聲稱自己所有的物品全是「垃圾桶撿來的」,警方不採信其證詞。全案後續也依照竊盜罪移送士林地檢署偵辦。南港分局呼籲,法網恢恢,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竊取他人財物涉犯刑法《竊盜》罪嫌,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0萬元以下罰金,而警方將不分財損多寡,積極偵辦是類案件,以守護社會治安、保障民眾財產安全。
遭辣椒槍射臉「眼球掉出來」!髮型設計師失明憂鬱輕生 前科男重判8年定讞
簡姓男子2020年間參加了王姓友人的慶生活動,但因李姓髮型設計師將飲料灑在他身上,心生不滿,便拔出裝有辣椒彈丸的辣椒槍朝著李男臉部連開2槍,造成對方「右眼掉出來」,送醫後仍嚴重失明。後來,簡男全盤否認犯行、態度不佳,李男則因巨大創傷選擇自殺,最高法院審理後,依重傷害罪判簡男8年徒刑定讞。李男主張,2020年1月24日凌晨,他受邀參加王姓高中同學的慶生活動,簡男大約在凌晨2時抵達現場,案發前他與簡男完全沒有互動、2人互不相識。直到凌晨3、4時,李男坐著滑手機,突然感覺有槍指著他,突然「碰」的一聲,李男感覺滿臉是血,像是被漆彈的子彈打中了。李男表示,事發當時,簡男站在他的面前,手上拿著疑似槍械的物品、槍口還在冒煙,他對著簡男大喊「你在幹嘛」,對方則稱「你的酒潑到我了」,還叫他馬上滾,接著簡男又開第2槍,「2槍沒有間隔很久,分別打到我的眼珠、鼻樑,我的眼球立刻就掉出來,臉上都是血,鼻樑上迄今還留有疤痕,在場其他人也都嚇到」。李男說到,當時邱姓男子坐在我旁邊,王男似乎是醉倒,「當時我滿臉是血,送醫後先做清創手術,醫生說如果眼球萎縮就必須摘除,否則會影響到另一眼的視力,最後我的右眼球被摘除,目前是裝義眼,案發當下我被打到後有用手扶著臉,隔天手術後手上有很辣、很燙的感覺」。判決書指出,李男即使前後復診約1年,仍因右眼失明無法繼續從事髮型設計工作,更時常感到自卑、焦慮,因而罹患憂鬱症;最終,他於2022年11月初選擇在住處輕生。法官審酌,簡男於犯後始終否認犯行,且未與告訴人道歉或達成和解,加上因無故不出庭被通緝,落網後以3萬元交保又失聯,直到2022年因案遭逮捕才被押解出庭。法官考量,簡男還有傷害、毒品、妨害自由、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等前科,此次犯後又狡辯且態度不佳,不宜輕縱,一二審法院依重傷害罪,判處簡男有期徒刑8年。再上訴後,最高法院19日駁回上訴,全案定讞。◎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你累了嗎!駕駛下車「忘打P檔」撞翻肉粽攤 餐車商品毀損畫面曝
高雄市鳳山區18日上午10時許發生一起自撞意外,50歲王姓男子駕駛轎車停放路邊後下車,疑似忘記打P檔,導致車輛直衝路邊攤,造成攤商餐車毀損,上方擺放的物品也全打翻,所幸無人員傷亡,詳細事故原因仍待調查釐清。據了解,王男駕駛轎車停放在南華路與南江街口實,下車時疑忘記打P檔就離開,導致該車往前直衝,結果不慎撞進路邊1間肉粽攤,導致餐車多處損壞,車上物品也因而翻了,場面一片狼藉,幸虧未造成人員傷亡,事後有網友認出肉粽攤是「味噌湯只要5元的那間」,後續待清理完畢便恢復正常營業。警方表示,鳳山分局上午10時許獲報,南華路與南江街口發生轎車撞進路邊攤事故,警方到場後,初判肇因為王男下車前未打P檔惹禍,詳細事故原因仍待交通大隊進一步調查釐清,警方同時呼籲駕駛務必將車停妥後再離去,避免類似意外再度發生。
新婚2月得知妻子罹癌...無良丈夫「烙跑」失聯 妻過世後遭判刑
近日,中國安徽省曝光一起夫妻大難臨頭各自飛的遺棄事件。一對新婚夫妻在婚後2個月才檢查出妻子確診腸道惡性腫瘤末期。馮姓丈夫在照顧妻子幾個月後,以「外出打工賺錢」為由離開,然後就此失聯,直到一年多後妻子去世,期間馮男不問不問,最終被安徽省石台縣人民法院判處因遺棄罪處1年有期徒刑,緩刑1年4個月。據陸媒《瀟湘晨報》報導,當事人馮姓男子與王姓女子在2022年結婚,新婚2個月後,王女被檢查出腸道生惡性腫瘤,且還是末期。身為丈夫的馮男在照顧數月後,選擇逃避,以外出打工為由離開後,之後徹底失聯。馮男失聯後,王女住院200多天,家人為她四處籌款治病,直至一年後過世。一年多時間,馮某沒有照料,沒有負擔醫藥費,甚至2度提出離婚。2023年10月,王女病情惡化時,王女父親透過電話、微信,甚至尋求中國公安幫助聯繫馮男,他都拒絕見面。王女病逝後,家屬將馮男一狀告上法院,2024年10月23日,安徽省石台縣人民法院公開了該案的一審刑事判決書,馮某因觸犯遺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緩刑1年4個月。
科技老董砸2200萬買明清古董…鑑定只值35萬 賣家下場慘了
某上市光電科技公司董事長2018年透過古董仲介商,向藝術行老闆買明清時期的古董,大手筆花了2200萬元,隔了半年送古董去鑑定,才發現只值35萬元,憤而提告求償。最近桃園地方法院判仲介商和藝術行負責人涉詐欺罪,判刑2年,且須賠償1965萬元,全案仍可上訴。判決書指出,科技公司董事長2017年經友人介紹,結識一名許姓古董仲介商,2018年初許男和一間藝術行王姓負責人,拿著佛坐像、佛陀等5件現代製作的仿古工藝品,向陳姓董事長佯稱是明、清時期的古董,建議可以擺放在辦公室;2人還自製古董明細、拍賣價格文件等資料「佐證」,董事長不疑有他,斥資2200萬元買下其中一對「供瓶」。董事長購入古董8個月後,輾轉聽到許男有詐欺前科,連忙把古董送去鑑價公司鑑定,結果發現自己花2200萬買的古董,僅假值35萬元,一氣之下向許男和王姓負責人提告求償。當時兩位被告還互相卸責,桃園地檢署因被害人指證歷歷,依詐欺取財罪嫌將2人起訴。起先王姓被告還辯稱,負責鑑定的人沒有鑑定專業,報告不足採信,還強調自己有經營古董文物買賣的名片,沒有任何欺騙或遊說。經過多年調查和辯論,桃園地方法院法官勘驗證據後,刑事部分依詐欺取財罪判許姓、王姓被告有期徒刑2年確定;民事賠償部分,因被告一張200萬支票遭檢方沒收,許姓、王姓被告應賠償董事長受損金額1965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又是假投資!新北翁「2度中招」險噴158萬 2車手落網慘了
新北市林口區13日發生一起詐欺案,1名74歲劉姓老翁10月間加入假投資群組,誤信詐團話術投入168萬元後,對方故意讓他提領50萬餘元獲取信任,進讓他深信不疑前往銀行再投入158萬元,所幸行員察覺有異即時報警阻止,警民合作直到14日成功逮獲2名車手並依法移送偵辦。據了解,劉翁10月間加入LINE投資群組,初期投入168萬元,狡猾的詐團為了取得其信任,故意讓他成功提領50萬餘元,藉此讓他相信投資是合法的,導致他落入陷阱再前往銀行欲匯款158萬元,幸虧被行員顏姓襄理察覺不對勁,因而向警方通報到場勸說。警方表示,新北市林口警分局13日上午接獲彰化銀行通報,行員指稱有民眾疑遇詐騙,員警到場後成功攔阻劉翁匯款,事後警方成立專案小組,並與劉翁聯手設局釣車手,直到14日相約車手面交,員警事先在指定地點埋伏,趁交款時上前逮人,最終成功抓獲2名車手,分別為55歲鄭姓男子及52歲王姓男子。警方說明,當場還查扣贓款、手機及作案車輛等證據,全案訊後依違反《詐欺罪》及《洗錢防制法》將2人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事後警方前往彰化銀行表揚熱心協助的行員,由於行員機警通報才讓此案得以偵破,警方同時呼籲民眾切勿輕信來歷不明的訊息,若有疑慮可撥打165反詐騙專線或向警方求助。
女僕餐廳老闆是惡狼!誘美貌女客打工後砸錢「開後宮」 受辱少女最小15歲
新北市新莊一名開設女僕餐廳的王姓男子,因涉嫌對3名未成年女員工進行性騷擾與猥褻行為,被法院依成年人對少年犯乘機性騷擾罪,處有期徒刑3月,可易科罰金。及犯與未滿十六歲之人為有對價之猥褻行為罪,處有期徒刑1年6月。成年人對少年犯強制性交罪,處有期徒刑3年6月。不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4年6個月。可上訴。據《ETtoday新聞雲》,王姓男子在新莊開女僕咖啡廳,店內收容不少流浪貓,以平價餐飲和女僕店員吸引客人,因店面鄰近大學,廣受學生歡迎。然而,有3名15至16歲的女店員提告控訴,王男常在店內物色心儀女客人,邀約她們到店內打工,再以金錢為代價問她們「要不要當他女友」,甚至不經同意觸摸身體,其中一名少女到王男住處打掃時慘遭指侵。16歲A少女證稱,自己原本是餐廳顧客,因王男說她長得很可愛,問她要不要來試試看打工,她就到餐廳擔任服務人員。不料工作不到1週,王男就提出要以1個月8千元為代價,要求A少女跟自己交往。2023年6月一日下午,她穿著連身女僕裝上班,當時店內客人不多,她坐在椅子上滑手機,王男卻走過來逕直撫摸她大腿內側,叫她「腳不要那麼開」,她當下礙於王男是老闆,不敢多說,但次日便不敢再去上班。另名15歲B少女證稱,自己到餐廳吃飯時,王男先是找她要IG帳號說可以傳貓咪照片給她,又邀她暑假來打工。當時她國中剛畢業,從2022年8月開始到餐廳上班,9月9日上班時,王男在廚房從身後抱住她,又在隔日及12底某日之間,多次撫摸她大腿、親她後頸、擁抱她,隔年5月王男在廚房從後方熊抱她並摸她胸部,表示如果B少女願意跟他性交,每次給她5千,觸摸、擁抱、打手槍等行為亦有相應代價。直到2023年5月B少女滿16歲,工作比較好找,她就直接走人。另一名15歲員工C女則證稱,她也是在餐廳吃飯時被王男搭訕,才到店內工作。因她當時逃課和父母鬧翻,需要賺錢才能填飽肚子。2021年11月21日王男要她到王男家中打掃、清貓砂,趁機向她透露「如果當他女朋友,就讓可以免費住他家」,還表示當時也有其他女員工住王男家其它房間。C女指出,王男和她聊天後,便不顧她拒絕開始亂摸,還拉住她的手要求幫忙打手槍,後來王男自行打完手槍就指侵她,遭遇此事後,她就再也沒有去上班了。全案審理時,王男辯稱雇請女僕是為了讓客人看,A女坐在櫃檯時坐姿不雅,怕客人看到不好看,只用手指指著A女提醒。而他知道B女快滿16歲,兩人當時有交往,知道B女需要生活費才資助她,有在店內抱她並按月給她金錢。至於C女只做一個月,因出餐太慢、又被客人客訴體味重,他把C女解雇,C女才會誣告他。不過法官認為A女證述一致,且和王男為雇傭關係又無仇怨,沒有誣陷的動機。另王男對B女伸狼爪時已37歲,卻利用B女家境困頓需自食其力,以金錢、手機、請客吃飯等對價方式猥褻她,王男雖辯稱是「無條件贊助女友」,但LINE對話都是單方面獻殷勤、B女反應冷淡,難認為是交往關係,不過B女控訴遭王男指侵的部分,則證據不足。另C女作證時全身顫抖,一度需休息平復情緒,也必須持續按壓力球才能緩和情緒作答,且描述的王男作案手法和其它2名少女相似,更能證明王男對她做出違反意願的事情。法官審理時,排除證據不足的部分,判定王男摸A女大腿,以對價方式從背後熊抱B女並親吻她、摸她胸部,並在住處侵犯C女,依成年人對少年犯乘機性騷擾罪,處3月徒刑,可易科罰金9萬元。另犯與未滿16歲之人為有對價之猥褻行為罪、成年人對少年犯強制性交罪,應執行4年6月徒刑。可上訴。
正妹赴泰國失聯「機票不是自己買」 緬甸警態度消極我國找民間團體協助中
屏東市21歲王姓女子6日受葉姓男閨密邀請,搭機前往泰國後失聯,疑似下機行動遭控制,目前已被帶到緬甸最恐怖的「泰昌園區」,家屬更接獲恐嚇訊息,外交部和警方已介入協處,但當地警方態度消息,目前只能透過當地民間團體尋求協助。據了解,王女和葉男是國中同學,2人相識多年、感情甚篤,而王女平時與男友住在高雄,近日接到葉男訊息,邀請王女一同去泰國旅遊,王女起初以自己經濟困窘拒絕,葉男則聲稱願意幫她支付食宿和機票,王女不疑有他,帶著隨身行李便與他同行。而王女6日落地後便遭控制行蹤,被押上車前往緬甸境內,更有人持槍對著她讓她不敢逃跑,手機護照還隨時都有可能被搶走,最終訊號在號稱緬甸最恐怖的泰昌園區失聯,最後一句話則是「我可能要死了」。王女男友驚覺她失蹤,立刻聯絡王父,王父試圖聯繫外交管道求救,手機更收到勒索訊息,還附上王女與閨密在機場的合照,要求王父支付贖金,金額從100萬調降到80萬,但王父知道就算付錢女兒恐也回不來,只能跪求政府介入讓愛女回家。警方目前則已介入調查,發現王女和葉男的機票並非自己購買,且王女行囊簡便,絲毫不像要出門旅遊,且勒索訊息並非2人的通訊軟體發送,而是來自陌生號碼,全案疑點重重,懷疑幕後有龐大詐騙集團操控。外交部現已介入協處,但當地警方態度消極,我國目前正積極聯繫當地民間團體,希望請求幫忙。
21歲正妹抵泰國後疑遭控制 求救訊息曝光「有人拿槍跑不掉」
高雄一名21歲王姓女子於6日在閨蜜邀約下,從小港機場搭機飛往泰國後失聯。家屬7日收到勒索簡訊才驚覺女兒遭控制,隨即報警。而其「閨蜜」身分也曝光,警方調查後發現他是男性,曾有酒駕前科。據悉,王女6日與閨蜜一起前往泰國,抵達泰國後,王女疑似被人控制,隨後以手機發訊息給男友,她表示「一直被轉車,前後都有人拿槍跑不掉」,最後訊息停留在「我可能快要死了」便徹底失聯。直到7日王女的父親突然接到一則勒索簡訊,才得知女兒在泰國護照和手機都被沒收,對方要求支付7萬美元(約新台幣227萬元)的贖金才會放人,王女的父親擔心女兒安危,立即報警並向政府單位尋求協助。目前王女疑似被擄到號稱緬甸東部最恐怖的泰昌園區。據王女住家監視器顯示,王女出發當日與一名外型壯碩的閨蜜同行,兩人身著輕便服裝,未攜帶大型行李。警方調查,該閨蜜其實是男性,綽號「Adju」,曾有酒駕前科。高雄市新興分局在接獲報案後,迅速以人口販運案件開始偵查程序,並通報外交部緊急協尋中心協助找人。外交部也表示駐緬甸代表處於8日接獲通報後,已透過管道積極協助辦案,同時提醒民眾近期赴東南亞旅遊需特別留意安全,以防落入詐騙集團的陷阱。
被騙到泰國當豬仔!20歲正妹長相曝光 「閨密」竟是酒駕前科刺青男
屏東20歲王姓女子近日遭「閨密」相邀,到泰國旅遊後失聯,疑似被騙到緬甸泰昌園區,王父更收到7萬美金的勒索簡訊,「閨密」身分也曝光,警方發現他其實是有酒駕前科,綽號「Adju」的男子,外交部則透過管道積極協處中。據了解,王女平時與男友同住,近日收到閨密訊息,稱自己人在泰國,希望王女能前往陪她,王女起初以沒錢拒絕,閨密稱願意食宿全包,王女則不疑有他搭機前往,卻在抵達泰國沒多久後失聯。王女下機後立刻遭到控制,被押上車前往緬甸境內,更有人持槍對著她讓她不敢逃跑,手機護照還隨時都有可能被搶走,最終訊號在號稱緬甸最恐怖的泰昌園區失聯,最後一句話則是「我可能要死了」。王女男友驚覺她失蹤,立刻聯絡王父,王父試圖聯繫外交管道求救,手機更收到勒索訊息,還附上王女與閨密在機場的合照,要求王父支付贖金,金額從100萬調降到80萬,但王父知道就算付錢女兒恐也回不來,只能跪求政府介入讓愛女回家。警方調查後發現王女閨密「Adju」竟是男子,該詞源自排灣族語,中文讀作「阿嘟」,意指女性好友或姐妹,也廣泛被用來稱呼「第三性」,該男子與王女同年,曾有酒駕前科,外交部則已介入協處中。外交部表示,駐緬甸代表處於8日接獲通報後,已透過管道積極協處,並已與當事人家屬取得聯繫。外交部另已將警局提供的報案資訊轉致駐處,駐處將續依據家屬提供當事人所在位置及聯絡方式等進一步資訊後,提供當事人及家屬必要協助。
奮力壓制北捷持刀傷人婦 勇警薛先得獲頒延平榮譽章
北捷新埔站8日晚間發生隨機傷人案,42歲的王姓女子疑似因幻聽,認為同車廂的17歲高中生在說起壞話,竟持美工刀畫傷其臉部,隨後遭熱心民眾壓制。其中一名英勇壓制的男子,事後也被發現其身份為北市警局防治科警務正薛先得,對此12日於北市府擴大市政會議上,由蔣萬安親自頒發「延平榮譽章」、同時記出一大功與3萬元獎金。台北市警察之友會許榮譽理事長育瑞特委請陳副理事長銘政,13日也特地前往台北市警局頒發慰勉金3萬元,以表達誠摯感謝。薛先得也對此表示,此次獲獎是警民合作的典範,人生因緣際會,一日警察、終身警察,並表示「雖然我不認識你,但是警察永遠守護你,請給予警察多多鼓勵,讓警察更有力!」。台北市政府警察局提醒搭乘大眾運輸時需注意身旁乘客的動向,倘若不幸在車廂內遇到持刀攻擊,建議儘可能立即遠離危害,同時以隨身包包、書本及雨傘等物品保護身體要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