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幼玲
」 監察院 王幼玲 陳菊 監委 彈劾長照服務未周妥涵蓋重度失能者 監察院促衛福部改進
衛福部過去對外宣稱,112年長照服務涵蓋率已達到8成,但經監察委員調查後指出,實況是長照給支付服務集中在輕中度失能者,重度失能者使用占比從3成,逐年下降至2成。另外,針對失智症照護資源布建及家庭照顧者政策評估等面向,也都未盡周妥,對此函請衛福部確實檢討改進。監委王幼玲表示,根據分析長照統計資料發現,各目標群體的長照服務涵蓋率有明顯落差,高者達到近8成,低者卻只達2成左右,且112年超過7成的長照給支付服務使用者為輕中度失能者,重度失能者仍多仰賴家庭及移工,每年使用長照給支付服務占比逐年下降2成,顯然現行以概括的統計值呈現長照服務涵蓋情形,無法充分反映真實狀況。 根據衛福部自109至111年辦理長照2.0服務滿意度調查顯示,整體滿意度均高達9成以上。但監委進一步檢視,發現該部歷次調查對象不僅欠缺「短期使用者」、「結案者」及「符合資格卻未申請服務者」等,也未曾針對不同服務目標群體抽樣調查,加上問卷內容過於簡易及片面,調查方式又是透過電話訪問回溯調查使用狀況,都會造成調查結果難以有效掌握服務使用實況與品質,衛福部卻以滿意度超過9成而認為長照服務品質獲得民眾的肯定與高度滿意。監委指出,根據最新的全國社區失智症流行病學調查結果,長者失智症人口數將逐年攀升,但目前部分縣市失智症診斷比率偏低,相關資源布建也仍有不足。此外,長照政策雖逐步擴增對於家庭照顧者的服務,喘息服務也開辦超過15年,但仍缺乏以家庭照顧者為中心的調查統計,導致實際服務人數有提升,卻難以評估服務效益及涵蓋狀況。台灣即將在114年進入超高齡社會,長照服務也將邁入3.0,基於需求推估、服務品質與涵蓋情形、相關資源盤點與布建均影響政策評核及未來規劃,監委因此呼籲衛福部在著手研擬長照3.0政策之際,允應確實檢討並精進相關調查統計,以確保長照服務對象能夠獲得適切並符合需求的服務。
買不到雞胸肉超商浩克襲警 遭警棍伺候12下監察院批評執法過當
桃園市中壢區2023年有1名28歲健身教練因買不到雞胸肉,情緒失控在超商內打砸發狂,最後引發與警方的激烈衝突,當警方接報抵達現場控制局勢時,雙方爆發激烈拉扯,並造成現場執法過當,監察院針對此事件的調查報告近日出爐,認為警方執法過程中未遵守相關規範,且動用過度武力,存在違失情節,並強調須檢討並改進警察執勤方式。據悉,該名健身教練當時因購買需求未能達成,在超商內情緒爆發,不僅破壞店內物品,還不斷騷擾超商員工,情緒異常激動,2名接獲報案的中壢分局員警到場後,發現該名教練赤裸上身、言語失序,並隨意損毀店內物品,甚至有自言自語和哭泣等行為,展現出精神異常的狀態,員警認為,該男子壯碩的身材使他具備潛在威脅,並可能攜帶致命武器,於是決定將其帶離現場以保障周圍人員的安全。然而,當員警接近並試圖控制該男子時,對方不配合且情緒更為激動,面對這樣的情勢,王姓員警根據經驗朝對方臉部噴灑辣椒水,試圖制止其行動,不料,男子不僅未平靜下來,反而暴怒失控,立即對員警發動攻擊,因未保持安全距離,2位員警遭到多次毆打,導致面部擦傷和輕微腦震盪,調查報告指出,警方在執法過程中未妥善評估對方的精神狀態與潛在風險,未能遵守執法的安全規範,最終導致情勢失控。隨後,在健身教練跪坐於超商門前的片刻,王員警因情緒激動,持警棍連擊其頭部12次,導致該名男子多處受傷,監委指出,雖然員警當時有要求增援,且支援警力5分鐘後即將抵達,王員警仍選擇使用強制力攻擊,違反比例原則,未能妥善控制自己的情緒與行動;此外,報告指出,在這類涉及精神狀態異常的事件中,員警應考慮使用更多溝通和非致命方式,如保持適當距離、以拋射式電擊器制止等,以有效遏制失控行為。針對此事件,監察委員田秋堇、王幼玲建議,警政機構應加強警察教育,提升應對精神狀況異常民眾的處理能力,報告中提到,當前警政署教材中已有類似案例,例如曾建議面對可能情緒失控者時,避免使用封閉式問話或權威式語氣,應持續以安撫性溝通技巧,並保持足夠距離,以避免激化對方情緒,未來應對類似情境時,員警須靈活應用「溝通話術」與「非致命性武器」,以更安全、有效的方式達成控制現場目的。針對執勤裝備不足的問題,監委強調「拋射式電擊器」的重要性,此類裝備可在3到6公尺內拋射探針並釋放低電流、高電壓,從而在遠距離制服對方,提升警方和在場人員的安全,監委要求警政署應將本事件納入教材,並檢討警力現行裝備配置與培訓成效,逐步提升前線警員應變能力,避免類似事件重演。
移工來台顧嬤5個月在雇主家產子 新竹市府:母嬰已安置
近日有網友在網路社群發文,指阿嬤年事已高,聘請1名外籍移工照顧,家中監視器竟拍到移工躺在阿嬤床上產子。該事件發生在新竹市南寮地區,新竹市政府8日表示,已聯繫仲介追蹤,目前該名移工及嬰兒已由伊斯蘭協會帶回,後續嬰兒將帶返母國安頓。近日網路瘋傳1段外籍看護在雇主家生產影片,監察委員王幼玲透過臉書痛批相關報導不實,卻遭雇主協會打臉該看護在「北部科技重鎮」上班,9月11日於受照顧者床上自行生產,並用朋友檢體隱瞞懷孕事實。新竹市勞工處表示,10月7日下午1時許獲悉該案發生在新竹市,已積極聯繫仲介並持續追蹤處理情形,據仲介公司回覆,該名移工及嬰兒已由伊斯蘭協會帶回,後續會至印尼辦事處辦理護照,並將嬰兒帶回母國安頓。勞工處說明,根據《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第67條的規定,移工在我國生產子女並具備扶養能力的情況下,仍可繼續在台工作,雇主可與懷孕的移工討論勞動合約及待產計畫,若獲得移工同意提前解約,雇主可申請外國人轉出,以便遞補新移工。為保障人權,我國勞動部早已取消外籍勞工入國工作每滿6個月之妊娠檢查規定。資深人力仲介指出,有些國外仲介會先在母國做好檢查,他推測,這次事件的女移工,若拿朋友的檢體檢查,很可能是在印尼做檢測。新竹市政府民政處也說明,國籍認定以「屬人主義」為原則,要父或母為中華民國國民才能取得國籍,以本案為例,若生父為國人,如與該名移工無婚姻關係,生父需先辦理「認領」,新生兒才會具我國國籍。
外籍看護來台產子!監委喊「雇主幫忙顧也沒問題」挨轟急刪文 她改分享1貼文
台灣處在高齡化社會,不少人都會雇用看護來照顧家中長輩,不過近日就有一名網友透露,他家的外籍看護才剛來台5個月,竟在阿嬤的床上「產子」,讓他傻眼苦嘆,「不但不能換人,還要幫她做月子。」由於事件太過荒謬,引起監察委員王幼玲質疑,可能是假消息,甚至脫口「雇主幫忙照顧也沒問題呀」,一番言論遭網友罵翻。驚覺失言後,王幼玲也迅速刪文滅火,事後又改分享「勞動部1貼文」。一名網友近日在「爆料公社」PO出監視器畫面並發文表示,5個多月前他們請了一名外籍看護來照顧阿嬤,擔憂老人家行動不便會發生意外,因此特地在家中安裝監視器,以便隨時注意老人家的安全,怎料卻意外錄下,外籍看護躺在阿嬤床上生下孩子的畫面,導致原本的照顧者變成「被照顧者」,讓一家人相當頭痛。消息曝光後,監察委員王幼玲認為,外籍看護挺著孕肚怎麼可能沒人發現,讓她十分懷疑此事的可信度,「真是可笑,這篇報導到底有沒有求證啊?移工懷孕自己在床上生產,家裡的人都看不出她懷孕的肚子嗎?如果雇主要幫忙照顧產婦和新生兒,也沒有問題呀?」更痛批媒體誇大報導,有意挑起矛盾、居心叵測。社團法人台灣失能者家庭暨看護雇主國際協會(雇主協會)昨(7日)在臉書發文表示,個案的故事早已在印尼移工之間瘋傳,且他們也知道在台灣產檢、生產都可以使用健保,「這是千真萬確的外勞懷孕事實,畢竟雇主比誰都希望外勞平安無事、老人家有人顧,何須造謠?」雇主協會氣憤指出,勞動部、監察委員都在裝瞎裝傻,試圖粉飾太平,甚至還責怪起受害雇主,「對自己國人毫無憐憫之心,『監察』不到逃逸外勞將近9萬,外勞花掉勞保、健保巨多錢?這樣的監察院,儘早廢掉才是113歲的中華民國之福!」對此,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也發布公告,強調移工懷孕期間或生產後,家中失能長者需要照顧,而移工無法工作時,雇主可以諮詢當地長期照顧管理中心,使用勞動部補助的擴大喘息服務及短期照顧服務,另雇主與移工若雙方達成合意解約,雇主可以依法聘僱新移工,移工也可以合法轉換新雇主,不過依《性別平等工作法》規定,雇主不得以移工懷孕生產為由片面解僱。貼文遭炎上後,王幼玲先是火速刪文,今(8日)下午又轉貼勞動部的此篇貼文,並發文呼籲「希望能夠善加利用」。沒想到她卻再度遭到網友出征,「笑死,提油救火最佳範例」、「不知道監委娘娘,要表達什麼耶?對於雇主的種種損失,你,要負責嗎?」、「刪的了文,刪不了雇主的怒火!行政不中立,檢討被害雇主,不用道歉嗎?」、「今天就是無法照顧長照的家人才需要請看護,結果偉大的政府還要人民幫忙養外國人,這麼在乎人權不如這1+1的生命就搬去妳家吧。」
外籍看護躺阿嬤床上產子!雇主協會揭露「生父身分」…在台出生男嬰去向曝
台灣處在高齡化社會,不少人都會雇用看護來照顧家中長輩,不過近日就有一名網友透露,他家的外籍看護才剛來台5個月,竟在阿嬤的床上「產子」,讓他傻眼苦嘆,「不但不能換人,還要幫她做月子。」由於事件太過荒謬,引起監察委員王幼玲質疑,可能是假消息。對此,雇主協會也回應,外勞懷孕產子一事千真萬確,而在台出生的男嬰「未來何去何從」行蹤也被曝光。一名網友近日在「爆料公社」PO出監視器畫面並發文表示,5個多月前他們請了一名外籍看護來照顧阿嬤,擔憂老人家行動不便會發生意外,因此特地在家中安裝監視器,以便隨時注意老人家的安全,怎料卻意外錄下,外籍看護躺在阿嬤床上生下孩子的畫面,導致原本的照顧者變成「被照顧者」,讓一家人相當頭痛。消息曝光後,監察委員王幼玲認為,外籍看護挺著孕肚怎麼可能沒人發現,讓她十分懷疑此事的可信度,「真是可笑,這篇報導到底有沒有求證啊?」對此,社團法人台灣失能者家庭暨看護雇主國際協會(雇主協會)昨(7日)在臉書發文指出,個案的故事早已在印尼移工之間瘋傳,且他們也知道在台灣產檢、生產都可以使用健保,「這是千真萬確的外勞懷孕事實,畢竟雇主比誰都希望外勞平安無事、老人家有人顧,何須造謠?」雇主協會也痛批,勞動部、監察委員都在裝瞎裝傻,試圖粉飾太平,甚至還責怪起受害雇主沒有看出外勞懷孕,「對自己國人毫無憐憫之心,『監察』不到逃逸外勞將近9萬,外勞花掉勞保、健保巨多錢?這樣的監察院,儘早廢掉才是113歲的中華民國之福!」至於在台出生的男嬰會如何處置?雇主協會透露,由於男嬰的生父在印尼,後續會將孩子送回家鄉讓其家人扶養,「至於這個拿假的檢體來台工作的移工,據說會繼續照顧原來的阿嬤。」雇主協會指出,該名產子移工來台前就已知自己懷孕,卻拿友人的檢體偽造假報告,斥責此事根本就不關弱勢重症雇主的事,「隱瞞懷孕讓雇主聘僱進門後,被迫因外勞生產面臨照護空窗,叫做詐欺吧!」呼籲衛福部應將外籍勞工入境的健檢項目納入妊娠檢驗、愛滋檢驗,並證明無罹患重大疾病,同時要求「讓外籍人士用私人保險,來支應在台期間的可能醫療支出,不該用中華民國繳稅來的全民健康保險。」對此,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也強調,移工懷孕期間或生產後,家中失能長者需要照顧,而移工無法工作時,雇主可以諮詢當地長期照顧管理中心,使用勞動部補助的擴大喘息服務及短期照顧服務,另雇主與移工若雙方達成合意解約,雇主可以依法聘僱新移工,移工也可以合法轉換新雇主,不過依《性別平等工作法》規定,雇主不得以移工懷孕生產為由片面解僱。勞動力發展署說明,為協助移工在台工作期間的懷孕、生產及子女照顧等需求,今年已兩度邀集衛福部、移民署、移工來源國辦事處及雇主、仲介等團體,共同討論「移工婦幼權益保障指引」,並針對移工懷孕前、懷孕期間、生產後及育兒等不同階段,提供移工、雇主及仲介需注意事項及相關協助資源,後續將參考相關意見,調整修正指引內容,儘速發布實施。
為迴避勞基法要求外籍漁工簽解聘書 勞動部及新北市府遭監院糾正
去年臺灣小卷捕撈季節九月結束後,雇主、仲介迴避勞基法,運用「合意解約」彈性調解人力,致64位外籍漁工待工期間,被迫放無薪假,擁擠住在惡劣、無廁所與熱水的房舍,甚至吃住自付,游走失聯移工邊緣,完全未獲得簽約3年的工作保障,更甭談資遣費。監察院對勞動部、新北市府未警覺漁業捕撈特性、無法落實勞基法對勞工權益保障,嚴重影響臺灣形象,怠忽職守予以糾正。監察委員紀惠容、王幼玲調查發現,解僱漁工之漁船仍持續出海作業。依據勞動部函復監察院資料,112年因為休漁受影響漁工總計64位,分屬45個雇主,委託3家仲介業者;依據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陳述,雇主解約的狀況,過去3年共有196案,涉及205名移工提早解約,解約再申請聘用有144案,涉及513人。實際上外籍漁工因休漁期被頻繁轉換工作、數個月無法得到薪水的情形,並非單一年度發生的案件,受影響人數遠遠超過64人。臺灣境內僱用沿近海漁業之外籍漁工,因捕魚淡季或依照雇主指示而未出海捕魚,雇主應正常給付外籍勞工每月全薪,若漁工被迫停工,解聘應該要有資遣費,且漁工等待轉換雇主期間,原雇主仍有生活照顧管理責任。監委訪談49位漁工,調查後發現,這些外籍漁工「於捕撈季節結束後(休漁期),被要求下船」、「簽約3年卻長期沒有工作,形同無薪假」、「簽下自願提早解約同意書並非其真意」、「住宿環境惡劣」、「漁工須自行負擔食宿費用」,及「護照或居留證由仲介保管」等違反權益情事。漁工表示,「來臺之前,未被告知休漁問題,感受到被欺騙,認知工作是3年合約,如果事先知道只能工作幾個月就不會簽這種契約,也不要來臺灣工作。」「不清楚簽自動解聘是什麼,以為雇主會保證他們再回去工作。」過去臺灣就有休漁,以前外籍漁工下船後,沒有薪資、自付食宿,過一段時間後可以回到原船工作,之前都沒說出來、隱忍下來。但112年休漁,雇主與仲介要求漁工簽自願解約,卻長期等待轉換工作,又112年白帶魚輸銷中國大陸受到阻礙,影響船東出海捕撈意願,工作機會變少,漁工只能自尋其他雇主,甚至游走失聯移工邊緣。監委調查又發現,外籍漁工待工期間,仲介業者分別安置漁工於三重公寓式房舍、野柳頂樓加蓋鐵皮屋等處所。其中有50位外籍漁工居住在40幾坪空間,最高紀錄超過80人,有些漁工被迫睡在外面的屋簷下,已違反每位外籍勞工應有居住空間3.6平方米之規定,且寒流來臨季節宿舍沒有熱水,也沒有足夠的床位及棉被,廁所損壞,照明不足,衛生條件不佳,其住宿環境完全不符合生活標準,另漁工須自行煮食,並負擔食宿費用,每人每日新臺幣100元住宿費及100元團體搭伙費。監委指出,雇主、仲介迴避勞基法,大量解僱外籍漁工之異常狀況,給予惡劣住宿環境住宿,勞動部及新北市政府始未發覺違失,而是在監察院啟動調查後,才進行專案處理,要求雇主、仲介改善。再則,勞動部及新北市政府長期未能警覺捕撈魚季休漁期等情形,進而提供適時協助。被監察院指出問題卻無法有效調查真正原因,因為勞政單位查核時,還事先通知仲介並讓仲介在場,漁工與仲介權力不對等,致使漁工無法說真話。最後僅歸因於「捕撈意願、個案狀況、雙方合意解約、漁工個人因素」等,嚴重影響勞工權益,影響臺灣人權聲譽,有重大疏失,予以糾正。另外,監委認為,勞動部、農業部漁業署及新北市政府對於「休漁期間停工配套措施」、「勞資雙方合意解僱後之移工轉換制度」、「預警及通報機制」,應檢討改進,以保障外籍漁工權益,避免外籍漁工迫於經濟壓力成為失聯移工。最後監委提到,國際勞工組織第188號漁業工作公約(ILO C188),確保漁民在漁船上工作的勞動條件。另保障外籍勞工人權之國際基準提到,任何勞工不應因原國籍受到不利益之差別待遇,移民勞工應享有「國民待遇」而非「最低基準」,又消除一切形式種族歧視國際公約(ICERD)國際審查提到,國外、國內勞工應受同等待遇。我國境內僱用的外籍漁工屬於近海漁撈工作者,適用勞動基準法,原則上與本國勞工待遇相同、享有相同的法律保障。目前我國就業保險排除失業風險更高的外籍漁工,又勞動部表示本案漁工不屬於單一雇主,無法適用大量解僱保護法及就業保險法。惟人權保障不分國籍及身分,透過法律強化保障外籍漁工權益,應有討論空間。
對在柯市府的13個月都還有怨念 前北市社會局長爆:專業被踩在腳下
民眾黨主席、前台北市長柯文哲陷政治現金假帳案、京華城案等諸多問題,引發討論。曾在柯市府擔任社會局長的陳雪慧,近日接受專訪談及與柯文哲共事的經驗,直言「到現在為止,我心裡面會有怨念的,就是在柯團隊的那13個月!那13個月裡,我完全沒有被尊重,專業也完全被踩在腳底下」。陳雪慧近日接受Podcast節目《人間動物園-厭世姬外出取材》專訪,談及自己擔任徐中雄的國會助理,跟在對方身邊很多年,後來因徐淡出政治圈也跟著休息一陣子,後來在資深政治幕僚、主持人「邊角料」的推薦下,進入林智堅市府,先去當林的隨行秘書,2個月後接任社會處長,後被林智堅說服參選市議員,落選後婉拒回任處長。具專業社工背景的陳雪慧,曾任前國民黨立委徐中雄辦公室主任、國民黨台中市長胡志強的競總幹部,後在林智堅的新竹市政府擔任社會處處長、代表民進黨參選過議員,在2018年經公開海選,出任柯文哲的台北市政府社會局局長,2020年2月1日請辭。陳雪慧表示,時任監委王幼玲打電話來,希望她去參加柯文哲的台北市社會局長「海選」,當時身邊的人都鼓勵她去,只有一個人反對,就是林智堅,並告訴她,「雪慧,柯文哲那邊不適合妳,妳一定會被欺負」,但自己還是決定參加。陳雪慧表示自己還常常想起柯文哲曾經揶揄新竹市跟他的話,柯說「你以前在新竹那個小城邦、小地方,你看你現在社會區,光社會局就有1000個員工、200億的預算,剛好等於新竹市一年的預算。」她不知道柯到底是要酸她還是酸新竹市。陳雪慧表示,整個團隊都看不起社政、看不起社工的專業。自己是很認同徐中雄、林智堅,但到現在為止,「我心裡面還會有怨念的,就是在柯團隊的那13個月!那13個月裡,我完全沒有被尊重,專業也完全被踩在腳底下。」陳雪慧也說,不只柯文哲,柯團隊的人也不只是不尊重專業、也不尊重人,社會局一年有200億的預算,但她身為社會局長卻連機要秘書也不能帶,「所有的人事全部都要蔡壁如決定,我完全沒有自己人可以用,很多事只能一個人扛起」。因在柯市府強大的壓力,導致陳雪慧開始在局長任內酗酒,後來她離開台市府,有6個月的時間無法出門,把自己封閉、不說話,之後做了8個月的心理諮商,才又重新看見自己、能做自己喜歡的事。
補習班充當幼兒園難管理 監院糾正台北、新竹市府
新竹市日前發生C補習班違法經營幼兒園,甚至發生補習班負責人兒子兼工讀生疑似對3歲幼童性暴力事件,而被害幼兒家長自始至終都認為讓孩子就讀的是對員工資格要求較嚴格的幼兒園,結果竟是補習班。監察院4日表示,家長往往難以區分孩子到底是就讀補習班、安親班還是幼兒園,此案凸顯補習班相關立法明顯與實務情形存有落差,日前通過監委王幼玲、蔡崇義、張菊芳調查報告,請教育部通盤檢討短期補習班、安親班及幼兒園相關法令規定,並通過糾正台北市政府教育局、新竹市政府教育處對轄內補習班多次違規卻怠於裁處,明顯行政怠惰。監委王幼玲、蔡崇義、張菊芳表示,我國國高中兒少下課後,有近6成學生要參加課後補習,都市學生更是超過7成,近四分之一學生幾乎天天補習,超過6成在補習班待到9點,超過2成要待到10點後;而學齡前兒童有3成學習才藝,其中3至未滿6歲幼童有學習才藝者近5成(49.5%),可見兒少於課後接受安親照顧、補習或學習才藝者眾多,對於未具自我保護之12歲以下的幼童及6歲以下學齡前的幼兒之人身安全及場所安全更應加以關注。監委指出,現行補習班、課後照顧中心(安親班)、幼兒園分別「短期補習班設立及管理準則」、「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等不同管理法令,各自有各自的立案標準及規範,但事實上難以區分及管理。致業者為滿足學生及家長多重需求時,遊走在違法邊緣,學生及家長也陷入潛在人身安全及場所管理的風險之中,教育部對相關立法及兒少學習機構之監督管理機制,均核有通盤檢討改進之處。監院通過糾正案指出,台北市政府教育局於105年即知轄內A補習班疑似違規經營幼兒園,該補習班近年來亦遭民眾投訴違法經營情事,惟該補習班不但沒有停辦,截至2024年,已擴大經營達9家兒少學習機構;台北市轄內另一間B補習班涉違規經營幼兒園及課後照顧安親班業務,惟2016年迄今,該局共辦理6次稽查,有5次不符規定遭限期改善、處以罰鍰等處分,且4次有違規經營幼兒園業務,該局於2024年再查,卻僅認為B補習班屬第2次違規,予以罰鍰30萬元並命停辦幼兒教保、對補習班業務裁處停辦3個月。據上,台北市政府教育局對於上開2家補習班之管理,怠於執行法律所賦予之公權力,以促其積極改善,明顯是行政怠惰,核有違失。監委指出,新竹市C補習班以補習班名義違法經營幼兒園,甚至發生補習班負責人兒子兼工讀生疑似對3歲幼童性暴力事件,後因事證不足,經新竹市政府性別平等事件調查報告認定性侵害不成立、地檢署不起訴處分。然被害幼兒家長自始至終都認為讓孩子就讀的是幼兒園,且事後才發現,乙員根本不具有教保員或幼兒園教師資格,新竹市政府教育處於去年7月11日才對該補習班學前部分停止招生,並依補教法相關規定裁罰10萬元等處分。監察院調查發現,新竹市政府教育處歷年來對該補習班計稽查5次,業者均未落實改善,卻未予以裁罰,遲至本案發生後,該處始聯合跨局處及相關單位進行查處,對業者規避稽查等情進行裁處,顯見新竹市政府教育處稽查不力,核有違失,監院亦通過糾正。
路樹傾倒上百件賠償案件 近5年共計2757萬餘元
監察院今(21)日表示,近來頻繁發生市區道路路樹於風雨過後無預警傾倒,108年迄至112年10月31日期間,各縣市路樹傾倒通報之賠償案件共計112件,造成3人死亡,23人受傷,124件車損,賠償金額共計新臺幣2,757萬餘元。監察院通過王幼玲委員提出的調查報告,函請行政院督促農業部、內政部及各縣市政府檢討改進。監察院指出,本案調查期間之113年4月26日,連日大雨,彰化縣郵務士於投遞途中遭倒塌路樹砸中身故,同日於高雄市澄清湖園,亦有樹木倒塌砸中在園區散步的66歲李姓男子不治死亡;7月颱風天高雄鳳山區路樹連根拔起,當場砸死路過上班的女騎士。路樹傾倒造成民眾傷亡或財損等憾事,不僅衍生國家賠償爭議,亦重創政府形象。在極端氣候下,強化都市綠基盤韌性之重要性,方能保障我國民生命財產安全。監察院通過王幼玲委員提出的調查報告,函請行政院督促農業部、內政部及各縣市政府檢討改進。根據交通部中央氣象署觀測資料分析顯示,臺灣年平均氣溫近30年增溫呈現加速趨勢。在四季分布方面,21世紀初夏季長度已增加至約120至150天,冬季長度則縮短約70天,且近年來冬季甚至縮短至約20至40天。此高溫現象在都市中,復因都市熱島效應而加劇,凸顯有助降溫、冷卻且提供生物多樣性之公園綠地與路樹重要性。監委王幼玲調查臺北市中山北路1段發生路樹無預警倒塌,砸死機車騎士事件時發現,全國只有11個縣市政府建立例行性巡檢作業標準程序,8個縣市政府有要求執行人員須具備專業能力,7個縣市政府有防治及巡檢褐根病措施,顯示仍有過半縣市政府尚待建立相關機制。調查報告指出,路樹巡檢標準化作業程序與執行人員具備相當類科技師證書或專業能力,為路樹養護品質之關鍵,於現行極端氣候下,形同預防路樹傾倒、危及公安之風險控制措施。監察院表示,行政院允宜督促中央相關業管部會,協同並適時支持各縣市政府持續鍊結科技智慧,以精準預防、妥善巡檢與生物防治法,分進合擊,強化都市綠基盤之韌性,以回應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DGs),建構具包容、安全、韌性及永續特質的城市與鄉村。監委王幼玲表示,內政部「市區道路及附屬工程設計標準」及其設計規範,雖明定喬木植穴尺寸與存活所需最小土壤厚度,但相關規定僅適用於新建道路,既有道路路樹仍多因人行道寬度不足、地下構造物或管線等配置限制,而無足夠生長空間,導致長久以來樹勢虛弱,易遭病蟲害而生傾倒風險。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允應持續督促各市區道路主管機關參照相關原則因地制宜,俾利營造人本空間及提升生活品質。監察院說明,另外,褐根病為我國樹木病害之首,因樹體結構弱化,易導致樹木連根拔起而傾倒;白蟻蛀蝕、基部及樹幹傷口中空,則為路樹根基及樹幹折斷常見原因,均可能造成路樹於外觀健康下無預警斷裂倒伏,不利大樹成蔭,更損及民眾生命財產。農業部允應策進所屬林業及自然保育署、林業試驗所,積極鍊結中央專業技術資源與地方主管機關執行人力,落實森林法樹木保護專章意旨,共同朝城市里山方向努力。
會見歐洲經貿辦事處代表 陳菊:廢死需更多理性的討論空間
國家人權委員會主委陳菊1日下午在副主委蔡崇義、委員高涌誠及王幼玲陪同下,會見歐洲經貿辦事處代表高哲夫處長(Filip Grzegorzewski),雙方在會談中就死刑存廢、移工、人權教育等人權議題進行交流。陳菊表示,期則未來與歐盟進一步合作,讓支持廢除死刑的聲音被社會理解。陳菊表示,台灣在4月23日曾就死刑釋憲案也進行公開的言詞辯論,人權會受邀以鑑定機關身分,由高涌誠代表出席憲法法庭,從國際人權公約觀點分析,提供鑑定意見,表達廢除死刑的立場。人權會依據中程策略計畫,成立推動逐步廢除死刑小組,並參考歐洲國家廢除死刑的經驗,進行社會溝通、推動關心照顧被害者等制度等。陳菊提及,廢除死刑在台灣具有高度爭議,根據調查,民意80%支持死刑,在國會與整個社會氛圍,廢除死刑的立場也遭受很大的輿論壓力,需要更多理性的討論空間。人權會基於保障生命權與人性尊嚴,將持續與NGO團體、大專院校合作,展開社會對話,修復犯罪創傷,保護被害人正義。高哲夫表示,人權是歐盟的DNA,在歐盟印太合作戰略中人權是關鍵的一環,台灣是歐盟的重要夥伴,期待台歐盟雙邊能就人權議題持續深化交流。他說,期待透過歐盟的經驗分享,協助台灣達到逐步廢除死刑的目標。陳菊表示,台灣近幾年來,在許多人權領域上都有很重大的進步,期盼人權會未來能夠與歐盟進一步合作,讓支持廢除死刑的聲音在社會能被充分瞭解,展開進一步的對話。也期盼未來能夠有機會前往歐洲回饋分享台灣的人權經驗,共同為世界人權之進步做出貢獻。
1人扛百人恐成「高齡剴剴案」 張智倫找財源拚解照服員人力荒
國民黨立委張智倫表示,年初新北市中和區發生弱勢家庭3人疑餓死案,凸顯新北市鄰里人力資源嚴重不足,自己將在立法院繼續爭取修正《財政收支劃分法》,也關心該案獨活的85歲老父親後續生活。據了解,中和一家高關懷家庭,2024年春節前,被鄰居發現多日無動靜,當地里長偕同警方破門查看後,發現1名83歲老婦與其2名50餘歲兒子已死亡至少3個月,僅剩失智的85歲老翁獨活,案經檢警相驗判定是自然死亡或病死,排除外力所為,鄰居直言恐怕是「活活餓死」,引發全國關注。對此,監察院監察委員王幼玲調查月餘後指出,此案凸顯新北市政府各機關各自為政、缺乏橫向聯繫,整合服務也顯失靈,因此日前提案糾正新北市府通過,也要求衛福部、內政部檢討改進。王幼玲說明,85歲老翁家庭面臨精神疾病、身心障礙、高齡照顧、高照顧負荷等多重弱勢困境,長期擔任家庭照顧者的老太太過世後,無謀生能力的長子與次子也相繼死亡,被發現時,老翁妻子屍體嚴重腐敗,推測死亡逾3個月。王幼玲攤開資料直指,訪視人力與工作負荷已出現問題,新北市關懷訪視員案量負荷高達1比115人。此外,新北市鄰里人力資源嚴重不足,每名里幹事平均需服務將近3個里,應儘速檢討鄰里人力資源的合理彈性分派,才能由健全的鄰里系統發揮功能接住弱勢。而社福學者則向CTWANT直言,目前長照訪視人力與日前熱議的社工案一樣,都有人力長期不足問題,每個訪視員揹著破百案已成常態,若有不幸事件遭有心人士操作,難保不會出現近期關注的「剴剴案」高齡版,「然後上銬訪視員嗎」?張智倫表示,其實新北市有提供「區級社福整合平台」,透過每月定期會報,結合里鄰長、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與社福志工等,強化鄰里系統,造冊關懷家中2名以上障礙者家庭及雙老家庭,只要有任何狀況馬上通報,會由各單位一同協助解決,但關鍵還是人力不足,爭取預算尚需時間,「短期至少先擴大招聘志工」。張智倫重申,政府有責任保障弱勢及高風險個案,應由行政院整合,從中央到地方,包括衛福部、內政部、勞動部、經濟部、台電、台水、瓦斯公司等單位,針對高風險個案建構「社區安全聯防」的概念,整合攸關民生的國營事業,以提前評估、提供弱勢族群必要的資源。
剴剴之死/1歲剴剴遭保母「拔光指甲」凌虐致死 監察院出手了
台北1歲男童剴剴由社會局與兒福聯盟轉介給劉姓保母照顧,沒想到劉姓保母竟與妹妹聯手施虐,把人虐死,手段之兇殘,震驚社會。對此,監察院認為,事涉社會安全網、收出養媒合機制及居家托育管理等議題,監察委員葉大華、王幼玲、張菊芳甚表關切及重視,已申請立案調查。監察院指出,據報導,新北市1歲男童剴剴,因父母無法照顧,經新北市政府社會局轉介兒童福利聯盟,媒合給台北市劉姓合格保母進行出養前之短期照顧,然日前卻發生男童剴剴遭凌虐致死,包括雙手指甲全被拔光,頭部有多處瘀傷,牙齒剩8顆,雙腿嚴重變形骨折,急救後仍傷重不治,後經醫院緊急通報才揭發此事,引發社會高度重視與關注。監察院認為,事涉社會安全網、收出養媒合機制及居家托育管理等議題,監察委員葉大華、王幼玲、張菊芳甚表關切及重視,已申請立案調查。監察委員表示,本案發生之始末經過為何?究現行衛福部社安網脆弱家庭兒少媒合出養安置情形為何?台北市及新北市社會局,針對合作之收出養媒合服務機構之評鑑督導,以及居家托育人員之認證、考核及教育訓練機制為何?此外,衛福部及地方政府針對收出養媒合機構、居家托育人員涉不當對待兒少案件,有何監督及督導機制?又本案相關主管機關及委託機構人員於通報、訪視、處遇流程是否涉有違失?現行收出養媒合服務制度及執行有何需改進之處?均有調查釐清之必要。◎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
剴剴之死/上銬社工惹議 監委4方向查警械使用得當性
監察委員王幼玲、紀惠容、林國明22日表示,日前爆發寄養保母疑似虐童致死案中,社工於警詢後遭「上銬」移送,引發社工界與輿論譁然,已申請立案調查。台北市1名嬰兒剴剴(化名)2023年底疑遭保母虐死案爆發後,負責訪視的陳姓社工在警方問訊後,竟遭「上銬」移送臺北地方檢察署複訊,移送畫面由媒體爭相播映,引起全國社工界與司改團體反彈與抗議。監察委員表示,本次調查重點有四:首先,在涉案人無抵抗情形下,警方對社工使用手銬,並於解送過程公然暴露戒具給媒體拍,是否符合相關法令規定?第二,過程有無執法過當?第三,相關人員有無違法失職應負行政責任的地方?最後,內政部警政署及臺北市政府有無善盡主管機關監督管理之責?都是調查重點。對此,未具名社工向CTWANT表示,幾乎所有社工都曾經被個案家庭粉飾太平忽悠,在此之前沒有人想到個案不幸往生「居然要把社工抓起來」。社工直言,上銬畫面經媒體播送,第一時間已讓社工界炸鍋,大家擔心「下一個會不會就是我」。對於監委立案調查,受訪社工也表示支持,希望至少在行政調查上「還社工這個工作一個尊重」。◎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
糾正政院多年未見成效 監委籲兒虐補破網動起來
監察委員王幼玲18日表示,上個星期台北市有兩名外籍移工子女疑似受到重大兒虐案件,加上近期社會關注寄養兒虐案,呼籲行政院組成跨部會整合平台處理。王幼玲攤開統計資料說明,自2020年1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止,登記生母為失聯移工的非本國籍新生兒「黑戶寶寶」就高達1349人,尚不包含生母隱匿在自宅生產,因而未被醫療院所通報的「失聯黑戶寶寶」。王幼玲提醒,根據《兒童權利公約》,外籍移工在台灣生下的孩子,應與其他兒童享有相同的醫療、社福和教育資源,以獲得妥善的照顧。監察委員王美玉則回顧,2018年間媒體揭露多起外籍移工所生子女「黑戶寶寶」滯留在台的受照顧權益問題,這類孩子因為欠缺「合法」身分,難以獲得托育照顧、醫療、社福等相關資源。王幼玲、王美玉說明,二位已於2018年底立案自動調查,並於2019年底提出調查報告,統計非本國籍新生兒通報案件及未合法取得居留證人數持續攀升,此情形已違背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及我國《兒童及少年力與權益保障法》相關規定,當時已對行政院提出糾正。王美玉回顧,2022年自己曾與行政院高層就「黑戶寶寶」議題對話,當時也獲時任行政院長蘇貞昌允諾處理,並由時任政務委員羅秉成組成跨部會小組與國家人權委員會合作,希望跨部會徹底解決。王幼玲感嘆,時過近2年,目前兒虐案仍層出不窮,呼籲行政院陳建仁院長要動起來「留下歷史定位」。
移工之子2/怕被雇主開除不敢認懷孕 女移工請假南下立刻生孩當媽
台灣移工數量截至2022年已突破72萬大關,有不少移工來台後懷孕生子,但孩子往往受限於台灣「屬人主義」的規定而淪為幽靈人口,無法享有健保與就學權利,就連懷孕都得藏著掖著,因為只要被發現懷孕,通常就會遭到雇主無情解雇,直接失業,甚至被迫成為逃逸移工。本刊調查,儘管台灣《勞基法》明確規定,雇主不得因受雇者結婚、懷孕、分娩或育兒等將其解雇,但根據監察院近年的調查報告卻指出,現實中不少女性移工仍因為懷孕而遭雇主強迫終止契約、遣返回國,有的還被要求須向仲介支付違約金,顯示法律與現實面的高度落差。監委王幼玲(右)、王美玉(左)曾針對「女性移工在臺懷孕生子的處境與政府機關保障措施執行現況問題」進行調查,並對勞動部提出糾正。(圖/資料照)財團法人台灣關愛基金會(下稱關愛之家)主任王冠婷表示,大部分在台懷孕的移工,懷孕都是意外,甚至有部分移工因為母國法律或是宗教信仰影響,一旦懷上就只能生下,還有部分人直到羊水破了才發現懷孕,儘管在台懷孕生產必須隨時面對可能遭到解雇遣返,後續撫養孩子也是一大問題,但幾乎沒有母親會願意放棄孩子,「大部分從沒想過不要小孩」。關愛之家早年主要收容愛滋寶寶,但隨著醫療藥物的進步,愛滋寶寶的數量不但減少甚至可以用藥物控制,關愛之家的收容對象也從愛滋寶寶逐漸轉為非本國籍兒少,所謂「黑戶寶寶」就是他們照顧的主要對象之一,也曾經接觸照料過超過800名非本國籍兒童。 位於台北的南港關愛之家最多可以收容54名兒童,其中12名為非本國籍孩童。走進0到2歲幼童樓層時,一群連話都說不清楚的幼童,好奇地睜大雙眼不斷打量著外人,還有一群寶寶迅速爬到門前,不斷拍著門前的玻璃,試圖吸引來人注意,有一名幼童皮膚相較於其他幼童黝黑不少,有雙水汪汪大眼,嘴裡還咬著奶嘴。關愛之家至今已服務過800名非本國籍的孩童,並希望有關單位能多加宣導,讓孩子的父母不要因為怕被遣返而害怕就醫,導致病情越拖越重。(圖/示意圖,與本案無關/翻攝自關愛之家臉書)王冠婷在一旁介紹說,他叫小北,今年2歲,媽媽是合法印尼籍看護工,但小北媽媽在懷孕期間,雇主完全並不知情,有一天小北的媽媽向雇主表示要請假下台中,等到雇主再收到通知,竟是小北的媽媽在醫院生下一名男嬰。社會局獲報後緊急介入,將小北交由關愛之家安置,也從旁輔助小北的媽媽進行加保居留與健保等申請,等到媽媽工作穩定後,再讓媽媽將小北接回撫養,只是這一等,小北已從3個月大變成2歲。王冠婷表示,小北已經算是比較幸運的存在,能在第一時間就被轉介進入機構,而不是成為社區裡面的黑數,生病了無法就醫,直到病況惡化至難以想像的程度才浮上檯面,希望有關單位能再加強宣導,讓移工和孩子不要因為擔心被遣返而不願就醫,導致病情越拖越重。
台大宿舍輔導員性騷不成立 監委:已申請自動調查
台灣#MeToo運動6月起引起社會高度關注,然而國立台灣大學疑未妥善處理多起性騷擾事件,監察委員王幼玲、紀惠容、林郁容今(30日)發布新聞稿指出,申請自動調查。民進黨立委范雲21日與2名被害人與台大學生代表召開記者會,指控台大校方對性平案件消極處理,成為加害結構一環,校長陳文章甚至出面施壓,帶給被害人二度傷害。台大回應,學校對性平事件一向秉持保護受害人、客觀公正、勿枉勿縱的原則,校長致電只是請導師關懷學生身心狀況。王幼玲、紀惠容、林郁容今日表示,據媒體報導,台大公共衛生學院副教授性騷擾多名學生、宿舍輔導員性騷擾學生宿舍幹部、學生長達一年遭教授揉胸、揉臀、熊抱、逼問「愛不愛老師」,迫使受害學生轉換論文指導教授等多起性騷擾事件,經校內性平調查、申復,皆認定性騷擾不成立,或是性平會調查後建議將加害教師停聘3年,卻經台大教評會將停聘時間縮短為1年,引起學生不服。王幼玲、紀惠容、林郁容說,事涉學生人身安全及受教權,認為有進一步瞭解之必要,已申請自動調查。監察委員指出,究竟台大這幾起性騷擾事件的始末為何?相關處理過程為何?權責機關有無未善盡監督情事?實有深究之必要,將深入調查。
假留學輸入外國學工 監察院糾正教育部、勞動部及移民署
監察院今(17)日發布調查報告指出,近年來「假留學、真打工」亂象層出不窮,不肖份子扭曲、利用留學生名義變相輸入勞動力的制度漏洞,從中獲取高額不法利益,甚至讓我國背上人口販運強迫勞動之萬國公罪,監察院通過監察委員王美玉、王幼玲、葉大華的調查報告,並糾正教育部、勞動部及內政部移民署。王美玉、王幼玲、葉大華調查發現,我國少子女化狀況持續,致大學缺乏生源,面臨生存危機,加上國內產業面臨缺工,境外生被仲介至工廠從事低薪、超時工作,淪為廉價學工事件頻傳。從康寧大學、育達科大、建國科大到中州科大事件,在在凸顯原來立意良善的國際留學生就學政策,竟被不肖份子扭曲,利用留學生名義變相輸入勞動力的制度漏洞,從中獲取高額不法利益,尤以中州科大烏干達留學生不惜背負高額債務,來台後遭受債務拘束,被仲介至工廠從事與報酬顯不相當的勞力密集工作,淪為低薪之廉價學工、成為人口販運被害人,違反國際公約,嚴重損及我國國際聲譽。監委調查發現,外交部自2016年起辦理我國學校招收外籍學生之簽證審核作業,因駐外館處發現疑似人力仲介招生等諸多疑慮,拒件達21校次、共379人,其中包括105年中州科大印尼籍10位一般生申請來台簽證案全部駁回,並函教育部,但是教育部僅請學校說明,對於拒件之原因未能深入去查明背後可能潛藏之犯罪動機,漠視其中更深層之學工、人口販運問題;之後外交部於2019年辦理烏干達籍學生簽證審查後,再次主動函請教育部對學生實際在台就學情形進行訪視,以防範「假就學,真打工」之弊端,然教育部竟仍查無異狀,無法即時阻卻違法,錯失機先,致不斷爆發學生淪為血汗學工事件。3位監委指出,教育部為利新南向產學專班學生申請來台簽證,自2017年起函請外交部特別放寬學生簽證審查條件,如專班團簽原則、免予逐一面談及取消語文能力及學業成績等作為簽證准駁之必要條件;但外交部駐菲律賓代表處審查高苑科大招收2019年「產學合作專班」居留簽證時發現,全數學生均無法提供財力證明,而是以學校獎學金證明做為替代文件,不符合相關規定;外交部函請教育部表示是否同意認可,教育部竟以外國學生係向學校申請入學,學校已核發入學許可,請代表處依權責綜合審酌學生財力情形;相關作為顯見推諉,導致血汗學工爭議持續延燒。3位監委指出,監察院過去調查相關學工案已提出請教育部就研擬中的「專科以上學校校外實習教育法」草案,儘速完成相關法制作業,該部迄未積極完成,洵有未當;另外,為確保境外學生校外實習及工讀權益,教育部雖認已責成學校應將「學校、學生及廠商的三方實習合約」與「學生與廠商的雙方工讀合約」做明確區隔,不得將工讀合約併入實習合約中,且規定實習屬學習之一部分、應與專業及教學目標結合,惟實務上外籍生經常在同一家公司、工廠實習與工讀,兩者合併疑有超時工作、實習與就讀科系專業未符等爭議依然層出不窮,教育部相關措施無法根除上述問題。
烏干達學生遭血汗剝削!月工時高達190小時 監院彈彈劾苗栗4官員揭真相
媒體先前揭露,中州科大烏干達籍學生遭血汗剝削,1個月工時高達190小時。監委王美玉、王幼玲、葉大華介入調查發現,苗栗縣勞青處副處長涂榮輝為維護圖利廠商,施壓屬員限縮調查;科長楊文東及李明芳無視烏干達學生被剝削事實,有虧職守;而處長彭德俊未善盡監督權責且長期包庇縱容,皆嚴重傷害國家形象,遂對4人發起彈劾,並於昨(18)日審查通過。監察院表示,苗栗縣勞青處明知涉案單位已有嚴重超時工作違反法令之待證違失,應分別由苗栗縣勞青處勞服科及勞資科就權管業務分別進行查察,卻竟將本案交由主要辦理外籍移工諮詢翻譯、並非辦理移工查察業務,且僅有過一次處理外籍生超時工作案經驗的勞服科臨時工程助理員辦理,又刻意將勞資科承辦人換人跳過輪序,避開審查較為嚴格的承辦人。監察院說,勞青處副處長涂榮輝未積極查察不法,還為了維護業者商業利益,接受人力仲介委託關說,假借職務權力,以職務去留施壓不具正式公務員資格之勞服科屬員,要求他僅調取外籍學生寒暑假加班時數來簽辦本案,再要求勞資科屬員不用進行任何查處,直接依勞服科之調查結果認定即可,並任由人力仲介以暴力言語,脅迫要求屬員,擅權違法,違失行為重大,更有辱官箴。監察院嚴詞表示,涂榮輝平日毫無作為、尸位素餐,竟認主管職位不須對專業嫻熟瞭解,對於本案違失也完全諉過給基層屬員,有失主管風範。調查後更發現,涂榮輝負責襄助處長綜理勞青處各項業務,並具公文及相關業務決行權限,本應更加謹慎處理與職務有利害關係之人交往互動,但不僅未謹慎自持,長期與有職務上利害關係之人餐聚,違反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規定,於行政調查期間,更收受人力仲介餽贈禮品。監察院說,涂榮輝上班時間飲宴應酬酒醉後,除常謾罵同仁,還發生酒後鬥毆見諸媒體之逾矩行為,有損公務員名譽,明顯影響機關之紀律形象,相關違失行為均已違反公務員服務法規定。監委調查也發現,勞工服務科科長楊文東身為科長,卻交由臨時工程助理員辦理,而身為主管針對屬員求助竟無作為,未善盡指導監督之責,顯失主管擔當,放任涂榮輝濫權指示屬員以限縮工時檢查時間等方式圖利廠商,未依法恪盡職責,怠忽職守,事後更卸責狡辯,有故意輕縱、規避責任之嫌,違失行為重大。而勞資科科長李明芳對違反勞基法案件、勞動條件檢查等事項,負有審核之責,但面對屬員僅依勞服科提供之資料進行書面資料審核,卻未表達意見,未能謹慎把關,事後還將依法審核之職權,卸責予勞檢同仁,有重大違失。監委進一步指出,處長彭德俊應負責綜理處務,但長期以來卻將核心裁罰業務交由副處長處理,放棄國家賦予之職權,又對於重大案件未善盡監督權責,均推諉不知,有虧職守,監督不力,而在本案調查期間,也有違反廉政倫理規範收受廠商餽贈禮品之不當行為,損害公務員名譽,且對於涂榮輝酒醉謾罵同仁等行為長期包庇,難辭管理失當之責。王美玉、王幼玲、葉大華認為,4人違失行為除明顯影響公務人員廉潔暨機關之紀律形象,損害政府信譽外,更斲傷國家形象,均核有重大違失,依法提案彈劾。監察院昨進行審查,通過彭德俊(13票同意:0票不同意)、涂榮輝(13票同意:0票不同意)、楊文東(10票同意:3票不同意)及李明芳(10票同意:3票不同意)4人彈劾案,全案將移送懲戒法院審理。
烏干達學生遭剝削案 監院彈劾苗栗4官員
中州科大先前遭媒體爆料烏干達籍學生遭血汗剝削,1個月工時高達190小時,引起社會譁然。監察院今(19)日發布新聞稿指出,在監委王美玉、王幼玲、葉大華介入調查後發現,苗栗縣政府勞青處副處長涂榮輝、勞工服務科科長楊文東暨勞資關係科科長李明芳,辦理社會矚目的中州科大烏干達籍學生血汗學工案,迴護圖利涉案事業單位及人力仲介,未能依法恪盡職責,切實審核把關,有虧職守。而處長彭德俊長期疏於督導所屬職員,對於該案均推諉不知,未善盡監督權責,且對屬員失檢行為未嚴予導正,長期包庇縱容。因此,監察院於昨日審查通過彈劾案,全案移送懲戒法院審理。監察院發布新聞稿表示,涂榮輝本應因此更加謹慎處理與職務上有利害關係之人交往互動,但他不僅未謹慎自持,長期與有職務上利害關係之人餐聚,違反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規定,於本案爆發後行政調查期間,仍收受人力仲介餽贈禮品之不當行為,視規範為無物,有違公務員應清廉的規定,另外,他在於上班時間飲宴應酬酒醉後,除常謾罵同仁,還發生酒後鬥毆見諸媒體之逾矩行為,有損公務員名譽,明顯影響機關之紀律形象,相關違失行為,均已違反公務員服務法規定。監察院指出,有關彈劾苗栗縣政府勞青處處長彭德俊的部分,監委指出,彭德俊身為處長,負責綜理處務,長期以來對於該處核心裁罰業務,均交由副處長處理,放棄國家賦予之職權,又對於社會矚目關乎國際間人口販運與國家、社會之重大公共利益之重大案件,竟未善盡監督權責,均推諉不知,有虧職守,致釀圖利廠商、損害政府信譽及斲傷國家形象之重大違失,實應負監督不力之責,尤其在本案調查期間尚有違反廉政倫理規範收受廠商餽贈禮品之不當行為,損害公務員名譽,且對於涂榮輝酒醉謾罵同仁等逾矩失檢行為,長期縱容包庇未予處理,未本於主官職責予以導正,亦難辭管理失當之責。監察院表示,監委調查發現,楊文東身為苗栗縣政府勞青處勞服科科長,明知烏干達留學生超時工作案,涉案之事業單位已有嚴重超時工作違反法令之待證違失,坐視將此重大案件,交由臨時工程助理員辦理,且她身為主管,對於屬員之反應、求助,竟採取不作為之態度,未善盡指導監督之責,顯失主管應有之擔當,放任涂榮輝濫權指示屬員以限縮工時檢查時間等方式圖利廠商,且未依法恪盡職責,切實審核把關,顯怠忽職守,事後仍卸責狡辯,完全漠視身為主管應負審核把關之職責,有故意輕縱、規避責任之嫌,違失行為重大。監察院指出,李明芳擔任苗栗縣政府勞青處勞資科科長,對於違反勞基法案件、勞動條件檢查等事項,負有審核之責,但在對於本案屬員僅依據勞服科提供之資料進行書面資料審核之違常作法,於簽辦過程中,均未表達意見,未能謹慎把關,事後又將依法審核之職權推諉卸責予勞檢同仁,核有重大違失。
屏東外籍漁工岸上生活空間案 監委紀惠容、王幼玲:漁業署和縣府應合作
針對屏東鹽埔漁港因整建,而將拆除外籍漁工在岸上的生活休憩空間,監察院今(10)日通過監察委員紀惠容和王幼玲的調查報告,指出為保障外籍漁工基本生活水準,函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屏東縣政府檢討改進,積極協力合作。紀惠容和王幼玲日前接受屏東當地組織陳情,於2022年4月間南下屏東東港鹽埔漁港,實地履勘外籍漁工在岸上的聚落空間,發現印尼、菲律賓漁工各在國有土地搭建生活休憩空間,雖然簡陋卻充滿生命力,漁工和部分雇主協助一起找尋汰舊的漁船、貨櫃、帆布、競選旗幟等,資助汲水幫浦。此外,紀惠容和王幼玲也發現,漁工還組自助、自律組織,捐零用金,給付水電費,作為岸上活動、盥洗、休憩、禮拜等經費之用。外籍漁工向監委表示,雖然不能和在陸地上居住相比,但可議自己選擇住的地方、依自己喜歡的方式布置,在這裡可以盥洗、禮拜,並和其他人聚會活動,喜歡這樣的生活模式。然而因鹽埔泊區將要整建設置加油站、整網場、冷鏈物流中心、停車場、卸魚場,必須排除土地上所有物,包括外籍漁工在岸上的生活休憩空間。為此,紀惠容、王幼玲因想解外籍漁工基本生活水準是否因此受到影響,而立案調查。據調查,屏東東港鹽埔漁港分為「東港」與「鹽埔」兩泊區,長久以來,漁港發展皆以東港泊區為主。雖然東港鹽埔漁港設有多處友善漁工設施,可供外籍漁工隨船返港後於岸上使用,但都位於東港泊區,而鹽埔泊區則無這樣的設施,對於漁船停靠於鹽埔泊區的外籍漁工則難以使用相關的公共設施。調查報告指出,漁業署與屏東縣政府未正視外籍漁工基本的生活水準,在無任何配套協助前,早已拆除菲律賓籍漁工休憩區,雖然在本院調查後,漁業署已將外籍漁工岸上休憩場所納入漁港規劃,在土地完成撥用前,亦回應設置臨時休憩場所,但此項規劃卻未將不同國籍漁工之宗教信仰、民情與特性差異納入考量。報告指出,屏東縣政府聲稱有照顧外籍漁工的相關規劃,但又稱第一類漁港為中央權管,該府僅有建議權等,忽視屏東縣政府本也有照顧在地漁民及漁工責任,漁業署、屏東縣政府均應對此檢討改進,積極協力合作。報告也指出,行政院於2022年5月20日核定農委會4年期「漁業與人權行動計畫」,期全面強化漁船員生活條件及勞動權益,目標之一是在2025年以前,要在僱用外籍漁工較多的港口,會再增設20處岸上盥洗及休憩設施。紀惠容、王幼玲檢視漁業署公開目前設置成果,發現在我國漁業重心之第一類漁港的新竹、安平、烏石等漁港,並無任何友善漁工設施,而在215處規模較小、無法停靠大船的第2類漁港工作的外籍漁工,對於岸上盥洗設施的需求在更為殷切,卻設施不足。監委認為,漁業署應以更多元面向,而非僅是以「僱用外籍漁工人數」作為設置考量,並應與縣市政府協力共謀對外籍漁工照顧。紀惠容、王幼玲指出,外籍漁工在漁船工作與生活的空間確實有限,返港後,岸上基本及生活設施卻仍有不足。提供外籍漁工於岸上可休憩、聚會、煮食、分享、信仰等功能的空間,除了有助於安定與慰藉這些離鄉背井、遠漂來台工作的外籍漁工心靈與精神,更能幫助穩定和諧友善的勞動關係,永續我國漁業的發展,這也是國際潮流對漁工人權日益重視友善外籍漁工所關注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