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爸很大2/檢舉違建被指挾怨報復 民眾:這樣的市長怎做總統?
桃園市居民吳先生向市府檢舉違建案,事過8個月相關單位卻紋風不動。吳先生氣忿地說,他在本月20日赴市府陳情,受理的市府建管處拆除科長王繼忠,竟反而質疑他的動機,鄭文燦主持下的市政格局鄉愿,如何堪任總統大位。吳先生不否認他在另一處確實有違建,且因為被社區管委會舉報而遭到拆除,該管委會主委正是余信憲的父親,但也強調他的確與余父因為管委會主委選舉而產生糾紛,不過余父的建物有公安疑慮,屬應優先拆除的建物,兩者應該分開來看待,市府的說法只是在打烏賊戰,迴避市長鄭文燦不敢拆特權違建的問題!桃園市議員余信憲父親的違建把原本的二樓建築加蓋成六樓,還漆成黃色十分醒目。(圖/王永泰攝)吳先生進一步說明,他所擁有的另一處12樓頂上加蓋建物(13樓),該違建是當年他父親購買時就由建商建好了,現在因為大樓要都更,依照與都更建商的約定,社區內所有的違建占用部分都可以分到補償金,住戶不願讓他多分一份錢,才會要求拆除他的違建,目前雙方還在打官司,但「有人」卻繞過仍在進行的司法程序,另外報請市府搶先拆除。「我有沒有違建,跟余信憲父親的違建是兩碼子事。」吳先生不滿地說,市府把兩件事混為一談,轉移焦點避開余父的違建問題,建管人員竟然還把檢舉人的身分背景查得一清二楚,並指控檢舉人挾怨報復,明顯有偏袒,難道是要「叫我閉嘴」。他不服氣地說,若真的要比較兩起違建,他的違建當初買來就已跟整棟大樓一起蓋好,而且早在1989年(民國78年)就完工,屬於民國84年前的「既存違建」,依相關規定並不是優先拆除對象,而余信憲父親的違建是2015年新建,照順序也應該要先拆,更何況它並非自住,而是做為出租套房,有公安疑慮更應列優先拆除。吳先生說,他肯定鄭文燦的行事,但不能因為余信憲是民進黨同志,就不敢拆他父親的違建,更不能因為議員握有預算生殺大權就退縮,否則如何在政治生涯更上一層樓?小市民都在看你(鄭文燦)現在敢包庇、影響公共安全的違建,那以後當行政院長、選上總統,那還得了! 吳先生氣憤地說,市府用烏賊戰術模糊焦點,卻不說明為何不拆余父的違建。(圖/王永泰攝)桃園市政府建管處表示,對於既存違建之處理方式,均一視同仁,分期分類排拆,並無特權。吳先生自己的頂樓違建經社區區分所有權會議決議拆除,並已於10月8日強拆完畢,吳先生認為違建被拆是社區的余先生所害,因此挾怨報復到處檢舉、抗議。但建管處並沒有針對余父的建物是否涉及公安問題,多做說明。余信憲表示,該建築是他父親多年前購買,已列入排拆名單中,他絕對未向市府任何單位施壓;他說,吳先生擁有位於頂樓的違建,並未有土地持分,因為大樓要進行都更,為使程序順利進行,經住戶管委員決議並經法院判決拆除,並非余父的意思,也無關個人恩怨,呼籲吳先生不要再對他們父子進行報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