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具槍
」 玩具槍 台北市 搶劫 新北 台中9歲兒迷上這件事 蘇慧倫苦笑「忍住不要發脾氣」
蘇慧倫擔任美容產品代言人,今(4日)出席記者會,年過半百依舊青春美麗的她被問到保養秘訣,表示自己很會利用空檔保養,即使要做家事,還是會把握時間好好對待皮膚,而且要保持優雅,不過9歲兒子是正調皮的的年紀,讓她苦笑說面對兒子一定要忍住,盡量別發脾氣。保養得宜的蘇慧倫坦言也會有容貌焦慮。(圖/林士傑攝)談到兒子,蘇慧倫笑說:「當媽媽就是在練功的感覺 ,跟正處於很皮的孩子相處,要讓他聽進去, 自己不要失去耐性發脾氣。」並透露兒子最近很愛在家裡玩槍戰,「他會拿著玩具槍躲在角落等我,我就會被嚇到,跟他說可不可以不要拿著槍指媽媽?」蘇慧倫很期待新專輯發行。(圖/林士傑攝)即便保養得宜,蘇慧倫仍坦言自己會有容貌焦慮,「常常被大家稱讚,那我一定要保持最好的狀態去面對大家,也會有容貌上的焦慮。」問及會不會幫老公保養?她笑說:「有問過,但他(老公)猶豫了一下,回去繼續說服他,男生對於女性產品,會怕自己不夠MAN,但現在很多男性也很喜歡保養自己,尤其現在常常說容貌焦慮,我就會覺得好好保養照顧自,找到自己的價值。」最近蘇慧倫忙著錄製新專輯,表示明年最期待的事情就是發行新作品,雖然工作忙碌,她還是會規律運動,一週做2至3次的重訓以及有氧,對於核心很自豪,至於有沒有練出腹肌?她說:「還在努力,雖然教練也說一定會有,但畢竟是生過小孩的人,用力確實會有一點川字線條,不過腹部還是要再努力一下。」
行車糾紛毒蟲亮玩具槍耍狠 警查扣海洛因當場送辦
新北市八里區龍米路一段25日6時許發生行車糾紛,警方獲報前述地點有行車糾紛,到場後當事人已離去,調閱監視器後於1小時內查緝犯嫌到案,搜出玩具槍及毒品海洛因,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地檢署偵辦。蘆洲警分局獲報後立即調閱周遭監視器鎖定涉案車輛,調派龍源所、成州所警力啟動攔截圍捕機制,於龍米路一段65巷口攔獲車輛,逮到57歲鄭男及57歲張男。警方於車門查獲玩具手槍一支,中央扶手處起獲海洛因殘渣袋3包、注射針筒2支,張男身上則是查獲海洛因3包,當場將兩人帶回訊問。行車糾紛被害人提出恐嚇告訴,警方訊後依恐嚇、毒品罪移送士林地檢偵辦。
不滿前女友不給進 莽男持瓦斯槍上門理論反遭壓制在地
北市文山區日前發生一起糾紛事故。一名47歲的鄭姓男子和31歲的李姓女友分手後,2人仍藕斷絲連,未料其日前欲前往李女家中遭拒,鄭男一氣之下竟持瓦斯槍前往理論,當場被李女和其在場的2名友人壓制,並報警處理。全案後旭也依恐嚇、傷害罪與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等罪將鄭男送辦。警方日前獲報,有男子持槍意圖闖入家中,但其已被壓制,急需警方到場協助。警方緊急到場後,發現47歲的鄭姓男子被人壓制在地,其身上還持有一把瓦斯槍,所幸幾人除第一時間發生肢體衝突而有擦挫傷外,並無人受傷。據了解,鄭姓男子與李姓女子2人為前男女朋友關係,但2人分手後仍藕斷絲連,仍互相傳送曖昧不清的簡訊,日前鄭男疑似欲前往李女家中,未料卻遭李女拒絕,鄭男疑似因此爭風吃醋,一氣之下竟持瓦斯槍前往李女家中理論,所幸李女身旁還有2名友人,當場將鄭男壓制在地。全案依恐嚇、傷害罪及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等將鄭嫌移送法辦。文山二分局呼籲,無正當理由攜帶類似真槍之玩具槍,而有危害安全之虞者,係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民眾切勿以身試法,並請民眾提高警覺,如發現任何非法槍械或其他犯罪情資,請勇於向警方舉發。
「我被附身!」女持整盒玩具槍砸闆娘搶5.1萬 南下逃亡還砸傷鐵路乘務員
北市大同區太原路上一間玩具店12日晚間20時50分許,老闆娘正準備打烊清點營業金額時,突然遭到一名稍早前來買玩具槍的女子,將先前購買之玩具槍,整盒砸向老闆娘,並趁機搶走老闆娘手上的5.1萬元現金,隨後拿著搶來的現金,一路搭乘高鐵南下,過程中甚至還在台中打傷站務員被逮。警方獲報,太原路上一間玩具店,12日晚間老闆娘正在清點當日營業所得時,一名稍早於20時至該店購買約2500元空氣槍、bb彈的女子突然返回店內,並直接走向櫃檯將先前購買之整盒空氣槍砸向老闆娘,並火速搶走老闆娘手上正在清點的5萬1000元現金後逃離現場,讓老闆娘隨後也緊急報警。警方也火速成立專案小組追緝,初步鎖定一名40歲的古姓女子涉案,其搶走現金後,先是達成計程車至台北車站,隨後搭乘高鐵一路南下至高雄左營,而古女卻又突然北上台中,出現在台中火車站,還因售票問題,不滿站務員的處理方式,拿零錢盤砸向站務員,造成站務員眉角浮腫,因此當場被鐵警依現行犯逮捕。警方發現古女依現行犯移送台中地檢署後,在向檢察官報告古女另涉搶奪罪嫌後,於13日15時50分許在台中地檢署拘提古嫌到案,並當場查扣搶奪所得剩餘之贓款4萬1800元,而古女到案後竟還向警方聲稱,自己是因為「被附身」才會犯下搶案。全案詢後依涉嫌搶奪及傷害等罪嫌移送士林地檢署偵辦,檢察官訊後向院方聲押獲准。
白車逼車還亮槍!駕駛怒控警無作為 網友炸鍋直呼:此篇不能沉
近日1名男駕駛在78快速道路上行駛時,遭遇白色轎車逼車,甚至對方還從車窗露出疑似手槍的物品,讓其驚魂未定。男子當時立即報警,但事後警方遲遲未有動作,瞬間感到失望,於是將行車紀錄器影片上傳至YouTube,控訴警方處理不力,引發網友熱議。根據這名駕駛的說法,事情發生在9月,當時在內線道正常行駛,速度比前方1輛白色轎車稍快,便超過了對方沒想到,這一簡單的超車動作,竟引來白色轎車的不滿,白車隨即加速超車,並試圖逼迫男子靠邊行駛,男子後方還有1輛紅色轎車,疑似為白車同夥,也緊緊跟隨。男子當下感到危險,立刻撥打電話向警方求助,然而,讓人更加震驚的是,白色轎車駕駛在逼車過程中,突然搖下車窗,露出1把疑似手槍的物品,男子見狀,立刻與對方保持距離,並努力保持冷靜,以保護自身安全,所幸,在接下來的行駛路段中,雙方下同一個匝道,沒有發生更嚴重的衝突。讓男子最感到無助的是,事後檢舉此逼車行為,警方卻未對白車進行扣牌處分,並建議其不要將影片上傳網路,這一說法讓男子非常不滿,認為自己已經提供了充分的證據,卻未得到相應的法律回應。影片在YouTube上傳後,立刻引發大量網友關注,許多網友紛紛留言支持男子的舉動,表示:「此篇不能沉!請各大媒體報導!」、「越是叫你不要做的事就越要去做」,還有網友懷疑白車駕駛可能使用假車牌,表示「車牌都說明一切了,但極大可能是假牌」,並對警方的處理效率提出質疑:「放上網路,辦案效率才會高」。此外,也有網友推測白車駕駛使用的可能是一把玩具槍,並表示「小朋友,玩具槍收起來」,無論真相如何,此事件已在網路上掀起討論,網友們紛紛呼籲媒體關注,並期望警方能夠徹底調查此案,讓逼車者受到應有的法律制裁。
玩具是槍2/網購「玩具」被逮非首例 男淘寶千元買「鋼筆式拉桿」吃官司
日前有男子在社群網站上發文指出,自己在知名電商上以約300元的價格購買中國近期不少博主測評的「穿雲箭」、射鞭炮神器,未料卻在領貨後遭到10多名便衣刑警團團包圍,更因此被帶回偵訊送辦,讓他發文抱怨指出至今還是不懂為何只是買了「玩具」就被逮,然而該名買了「玩具」就被逮的男子卻也不是第一例。翻開過往判決,北市曾有一名黃姓男子在淘寶上發現「按鈕式鋼筆拉桿式火柴槍、滅蠅槍、鹽槍、不鏽鋼工藝禮品收藏品」,讓他感覺很有趣,便花下約1129元訂購,事後卻被大批員警搜索,查扣鋼筆槍與8顆鉛彈,經刑事局鑑定確認有殺傷力後,被檢察官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中未經許可運送鋼筆槍與私運管制物品起訴。對此,黃男也喊冤強調,當初購買的網頁上,並未有資訊顯示可以發射子彈,僅指出可拿來打火柴、砸砲,因此他以為是玩具槍才會購買入手,自己僅有將工作用的喜得釘裝入發射過,後續發現卡住後也就未再使用,並未有任何犯罪意圖。不過士林地院審理後認為該鋼筆槍的購買頁面中,儘管沒有可發射子彈之字樣,但商品分類為「玩具類型:彈弓」,且黃男若知道鋼筆槍可發射子彈,就不會隨意裝入喜得釘,導致鋼筆槍卡死,採信黃男主張以為是玩具槍之證詞,判其無罪。該名網友因持有穿雲箭「被逮」並非首起,也有買家同樣因持有穿雲箭而遭到警方搜索。(圖/翻攝自Dcard)此次有民眾於知名電商平台上購買「穿雲箭」,因其構造幾乎與鋼筆槍無異,而遭到便衣刑警團團包圍一事,也並非首例,同樣有其他買家因購買類似產品因而被搜索帶回,也有民眾私下改造具殺傷力的武器而被警方鎖定逮捕。而雲林縣地檢署也曾指揮台中刑警大隊與雲林縣斗南分局偵辦槍砲案件,鎖定一名58歲的陳姓鐵工師傅,其運用自身專業,以鐵工廠掩護槍砲彈藥工廠,將登山杖的柺杖頭拆卸改造成具有殺傷力的槍械,其外觀特徵看起來與一般登山杖無誤,並將板機擊發處藏在柺杖頭的握把處;同時還有神似鋼珠筆的鋼筆槍,只需往伸縮按鈕按下便可擊發,宛若電影007之情節,因而遭雲林地檢署聲押獲准。有網友指出穿雲箭的結構與鋼筆槍的結構幾乎相同,不難發現為何原PO會遭警方搜索。(圖/翻攝自新浪網)而新北市泰山地區也曾有一名經營鐵工廠的劉姓小開,同樣利用鐵工廠作為掩護,進行槍枝改造,警方上門攻堅後果然搜出10餘把長短槍與子彈等工具,其中更不乏「鋼筆槍」,其構造外觀幾乎與此次「穿雲箭」幾乎無異。對此,警政署回應指出,近期各警察機關陸續查獲大陸進口商品「穿雲箭」,該商品經鑑定後屬於「具殺傷力之其他可發射金屬或子彈之槍枝」,屬《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4條第1項第1款規範之槍砲;而刑事局也表示,先前曾有穿雲箭送驗後,經鑑定確認可以擊發火藥與彈丸,彈丸單位機動能達20焦耳/平方公分,足以穿入人體皮肉層標準,確定具有殺傷力,因此民眾只要持有就會遭到送辦,提醒民眾小心觸法。
逆向賓士搜出假槍、毒品 傳副駕落跑了!肇事男「坐遺體旁」淡定抽菸
新竹市延平路二段虎林國中前今(16日)下午驚傳重大車禍!1輛白色賓士車不明原因逆向衝撞機車及行人,接著撞上位於道路中央的交通號誌桿,造成1名70多歲婦人被卡在車輛和號誌桿中間,當場死亡,另有6人受傷。警消獲報派遣7車23人趕往救援,將傷者送醫治療,詳細事發經過仍有待進一步釐清。新竹市延平路二段虎林國中前今(16日)下午驚傳重大車禍。(圖/翻攝自新竹大小事臉書)根據行車紀錄器畫面,肇事賓士車原本沿著延平路直行,行經虎林國中前突然逆向衝到對向車道;前方的機車騎士見狀,連忙往側邊閃避,幸運躲過一劫;然而後方的機車反應不及,當場被賓士車撞飛;騎機車行經該路段的71歲婦人同樣來不及閃避,直接被撞到分隔島前的號誌桿上,被夾在車子和電桿中間。新竹市延平路二段虎林國中前今(16日)下午驚傳重大車禍,副駕駛疑似落跑。(圖/翻攝自新竹大小事臉書)消防局獲報趕往現場搶救,發現71歲婦人當場死亡,另有6人受傷,分別是4歲、5歲及8歲的孩童,立即將5名傷者送醫治療,其餘2人輕傷自行返家。據悉,車禍發生第一時間,賓士車的副駕駛疑似逃離現場,警方目前正在循線追查中,詳細案發經過仍待進一步釐清。另一方面,賓士車駕駛酒測值為0,車上被警方搜出1把玩具槍和毒品,誇張的是,他在案發後淡定坐在路旁抽菸,身旁還有尚未移開的死者遺體及槍枝,彷彿置身事外。警方初步調查,該槍枝是道具槍,毒品部分則為喪屍菸彈,其餘細節都還有待調查。
彰化木瓜園傳槍響!父不滿被狗追與兒持空氣槍掃射 1晚2度報復
彰化縣環山路1處木瓜園24日凌晨2時許驚傳槍響聲,1對黃姓父子頭戴安全帽並持瓦斯槍及左輪手槍,掃射木瓜園及黑狗後離去,原因竟是爸爸騎機車載女兒行經時遭黑狗追逐狂吠,讓他不滿,憤而攜帶兒子深夜闖入木瓜園報復,警方循線追查,已通知父子到案說明,訊後分別函送地檢及少年法庭偵辦。據了解,黃父載女兒騎機車行經139縣道時,被許姓木瓜農飼養的小黑狗追逐吠叫,使他挾怨報復,23日晚間與兒子頭戴安全並持瓦斯槍及左輪手槍前往木瓜園,隨即開槍瘋狂掃射黑狗洩憤,嚇得黑狗四處逃竄狂吠,許姓木瓜農曾試圖喝止,但看見槍枝後害怕無助。許姓木瓜農表示,黃姓父子犯行後欲離去前,又朝他種的木瓜連開數槍,未料24日凌晨2時許2人又返回此處,甚至持空氣槍射擊,陣陣槍響聲也嚇壞不少附近居民。警方說明,彰化警分局24日凌晨2時51分獲報,環山路疑似聽見槍響,員警循線追查後,鎖定黃姓父子並通知到案說明,還在其住處查扣2支空氣槍、1支瓦斯槍及1支火藥式左輪玩具槍等證物,全案訊後,依《恐嚇罪》函送黃父至彰化地檢署偵辦,其兒則移送少年法庭。
被重案改變的台灣/台灣首起銀行搶案…李師科殺警奪槍劫530萬 「判刑5天槍決」創最速紀錄
今年3月27日,詹姓男子因不堪負債壓力,持玩具槍於桃園市龜山區搶劫銀行,遭警方壓制後崩潰大哭。提到銀行搶案,每每都會說起台灣首起銀行搶案「李師科案」。李師科案是台灣史上第一起「殺警奪槍,再搶銀行」的案件,也因為他,金融機構強制要求所有人進入前必須脫下安全帽和口罩。據了解,李師科是山東省昌樂縣人,抗戰期間在張天佐部隊打游擊戰,後編入國軍,輾轉來到台灣,1959年因病退役,以修車及開計程車為生。李師科喜歡小孩,常跟鄰居的小孩一同玩耍,當他看到國家銀行千千萬萬的鈔票放給特權、成為呆帳時,發現他犧牲青春捍衛的國家,竟如此對待老百姓,遂興起搶銀行念頭。李師科在40年前闖入土地銀行古亭分行洗劫,搶走530萬餘元後逃逸。1980年1月,李師科在台北市金華街199巷,持土造手槍射殺在教廷大使館服勤的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保安警察大隊警員李勝源,再搶走死者身上的點三八左輪手槍。1982年4月14日,李師科持先前殺警所搶來的警槍,戴假髮、鴨舌帽、口罩,闖入土地銀行古亭分行洗劫,最後搶走新台幣530萬餘元後逃逸。案發後,警方懸賞200萬元作為破案獎金,高層也下令限期破案,不料竟間接導致1名計程車司機遭誣告後慘遭刑求,不堪受辱冤死。立法院三讀通過修正《刑事訴訟法》第27條,規定被告得隨時選任辯護人,以期避免刑求逼供再度發生,俗稱「王迎先條款」。遭逮捕後,李師科供稱,因為他「看不慣社會上的許多暴發戶,經濟犯罪一再發生,所以早就想搶銀行。」在偵訊時,李師科則表示,「因為對現實不滿,對社會不滿」,所以犯下此案。1982年5月21日,李師科被判處死刑,5月26日清晨執行槍決,創下台灣司法史上被捕後在最短時間內被判刑、槍決的紀錄。李師科搶銀行王迎先成了冤死鬼,警逼供認罪顏面盡失。
海軍陸戰隊遺失手槍竟用「玩具槍」以假亂真 指揮官、營長被判休職6月
海軍陸戰隊新訓中心遺失手槍,指揮官上校潘東昇為了隱瞞實情,默許營長中校林家葳和4位連長共同集資購買「仿真模型槍」以假亂真,企圖掩飾丟槍疏失,被監察院彈劾。懲戒法院認為,林、潘身為主管,卻怠於執行職務,案發後未立即依規定逐級回報,反而文過飾非、魚目混珠,嚴重傷害國軍形象及政府信譽,30日各判兩人休職6個月,可上訴。監察委員王美玉、賴鼎銘和郭文東調查得知,潘東昇發現第2營遺失1把45手槍,得知並確認槍枝短少後,並未按照規定於獲悉起30分鐘內逐級回報國防部列管,而是隱匿丟槍責任,默許營長、連長集資購買仿真模型槍,由林家葳挑選其中一把,偽充真槍混儲於械庫中,再由所屬連長偽刻槍枝序號,偽充真槍放入械庫中,企圖掩飾丟槍。監委並表示,在新任營長交接點交時就發現槍枝有異,向潘東昇反映,反被斥責,因此僅在交接清冊註記槍枝有異,潘東昇所為涉犯陸海空軍刑法為軍事上虛偽之命令、通報或報告、刑法公務員登載不實、國軍械彈爆材管理指導要綱及海軍械彈爆材管理相關規定,違失情節重大。監委強調,潘東昇及林家葳嚴重傷害國軍形象及政府信譽,為整飭官箴,並杜絕僥倖,確有予以懲戒之必要,因此提案彈劾。懲戒法院懲戒法庭認定,依相關事證認定,林家葳、潘東昇兩人有向上級報告的義務卻違反規定,未於獲悉案況立即逐級回報國防部列管;林、潘兩人怠於執行職務,致所屬人員未依據械彈管理要綱相關規定領用、保管及登記、歸還槍枝,致使45手槍遺失,有監督查核之違失。經衡酌兩人犯後皆坦承犯行,兼衡其等家庭狀況及因本案受有職務上處分暨《公務員懲戒法》第10條各款所定事項等一切情狀等,經整體評價結果,認應各處以「休職,期間六月」之懲戒處分為適當。回顧這起丟槍事件始末,2022年3月間,當時海軍教育訓練暨準則發展指揮部陸戰隊新兵訓練中心第二營負責辦理111年第一梯次新式教召任務,並自2月7日起到3月4日止。海軍教準部規劃於2月24日到營區視察預檢新式教召整備情形,因此值星連長指派鄭姓、盧姓兩名士官前往聯合械庫提領該次預檢陳列各式武器,包含兩把45手槍。其中鄭姓士官提領一把手槍後,將槍枝送到另一教召場地給綜管科長及彈藥官測試手槍與槍套是否吻合,測試完後後,鄭姓士官竟疏未注意,遺失這把手槍,直到教召結束的3月4日,吳姓士官長清點槍枝時,才發現遺失了45手槍一把,於是層層通報到上級林姓中校營長處,但林姓營長並未依照《國軍軍風紀維護實施規定》,30分鐘內逐級回報國防部列管,只要求屬下4名連長在營區內仔細搜尋。3月20日,新訓中心的潘姓上校指揮官,因聽聞營區發生槍枝短少一事,才在指揮部質問林姓營長,林姓營長才向指揮官報告;但指揮官也沒有依規定通報。最後林姓營長與4名連長共同集資,在生存遊戲商店購買4把仿真槍,以及購買電動刻磨機與砂輪頭,接著眾人選定一把仿真槍,在新訓中心某處,先將假的空氣槍滑套上標語磨除,再鑽刻裝備序號「No399880」之字樣於假槍上,假冒真槍,繳回聯合械庫。
交往7年結婚…人妻2年後才知「軍人尪是冒牌貨」 慘被騙走208萬
看似電影情節,卻是真實事件!中國四川省自貢市一名女子,發現戀愛7年、結婚2年多的丈夫竟是「冒牌貨」,還騙走錢財,氣得她報警處理,警方獲報後隨即展開調查。據《紅星新聞》報導,李女2014年5月透過朋友介紹,認識「現役軍人」陳男,雙方見面後互留聯絡方式,逐步發展成情侶關係,交往期間陳男以各種理由討錢。她看對方長相老實,因此深信不疑,陳男同年9月謊稱靠關係,改姓為「唐」,辦理了轉業手續,隨後回到自貢。李女在2021年11月結婚,從未懷疑過丈夫的身分,直到2023年6月準備搬家,在收拾東西時意外發現,丈夫家中竟藏著各類軍官證件和軍官服飾,由此可見其假冒軍人的事實。女子被騙走45萬多人民幣。(圖/翻攝自紅星新聞)經過一番天人交戰,李女今年2月選擇報警,警方立案偵查,唐男因涉嫌冒充軍人招搖撞騙,在4月23日被逮捕歸案,員警並在其住所查獲大量仿軍用服裝、偽造的軍用證件,以及模擬玩具槍2支。經調查,唐男自2014年起化名「陳男」,透過網路製作、購買各類軍官證件、服飾,並以編造的某現役部隊軍官身分示人,從認識李女以來,先後60多次向對方索要財物共計459753.9元人民幣(約208萬新台幣)。而現實中,唐男只有國中學歷,是一名臨時水電工,過去曾有一段婚姻。因為涉嫌冒充軍人招搖撞騙,唐男本月5日被移送檢察機關,目前該案已進入審查起訴階段。
1天2次衝撞總統府 咆哮男被搜出「48公分刀、瓦斯槍」…不服裁罰抗告下場曝
台北市一名廖姓男子去年11月開車衝撞總統府,警方將其逮捕後在車上起出瓦斯槍及西瓜刀,進一步追查發現,廖男已在同日凌晨2點多先駕駛另輛車衝進凱道管制區,1天內兩度衝撞總統府。後續廖男不服遭依《社維法》裁罰5000元,提出抗告但遭法院駁回。檢警調查發現,廖男於2023年11月12日凌晨2點多,先駕車衝撞凱達格蘭大道管制區,卻在衝破圍籬後停下,令眾人一頭霧水;上午10點多再駕駛白色休旅車,先繞行一大圈再瞄準總統府直衝,並在左右急轉後撞上鋼製花台,駐門口憲兵立即戒備與通報警方。下車後繼續咆哮的廖男,被員警查獲車內有刀長48公分、刀鋒長36公分的西瓜刀,與1把外型與真槍相仿的瓦斯槍。廖男偵訊時聲稱感受到台灣很多家庭不完整,想引起工作人員注意、要前總統蔡英文替女性發聲。一審法官依《社維法》中「無正當理由攜帶具殺傷力之器械」,裁罰廖男5000元,廖男不服抗告。儘管廖男宣稱西瓜刀是母親生意切水果用、槍是玩具槍沒順手丟,二審法官仍駁回其抗告。二審法官指出,廖男2次衝撞總統府,且先後2次均試圖駕車衝撞管制區,其2次不理性舉動,主觀上有公共場所施強暴脅迫以危害公共秩序意圖,廖男雖有訴求,但沒攜槍帶刀衝撞總統府的必要,駁回抗告,維持原裁罰原判。
朋友欠50萬不還竟害他被擄走 毒鴛鴦使美人計押人討債還直播
新北市21日發生擄人案件,29歲侯姓男子不滿高姓友人積欠他50萬元債務不還,竟將高男的29歲李姓好友約出,要他代高男還債,期間更直播李男慘叫聲,想藉此逼高男出面,三峽警分局獲報後展開調查,22日凌晨在桃園逮捕侯男與其同夥,並救出李男,全案依法偵辦。據了解,侯、高和李為舊識,高和李則相識多年、感情深厚,但高欠侯50萬元後失聯,侯男多次聯絡都未獲回應,他一氣之下竟決定擄走李男,想藉此逼高出面。21日清晨7時許,侯透過一名綽號「BAE」的傳播妹將李男約往樹林一家汽車旅館內,李男不疑有他獨自駕車前往,沒想到剛進房就遭侯男及綽號「阿昱」的同夥控制。2名惡煞持玩具槍暴敲李男頭部,侯男甚至拿著李男手機撥給其友人,直播李男遭毆聲響,要求友人拿出新臺幣50萬元代償債務,友人立刻用手機定位李男位置,但趕到現場時雙方已轉移陣地,於是在22日清晨4時向三峽員警報案。三峽警分局北大派出所獲報後展開調查,所長徐秉宏立刻率隊前往查緝,但侯男等人一直轉移陣地,警方最終發現他們落腳桃園,警方則前往查緝,趁侯男與其老婆方女下樓,準備駕駛被害人車輛時上前逮人,同時在車上起獲犯案用的玩具槍一把、K他命及時下最流行的三級毒品哈密瓜錠等證物,並救出被囚禁的李男。李男被救出時全身是傷,頭部有鈍挫傷合併腦震盪,雙手、雙膝及胸部、背部、小腿等處都嚴重鈍挫傷、慘不忍睹,他供稱侯男強押他是為了逼高男還錢,侯男則否認犯行,表示李男是配合自己演戲,想騙高男把錢交出來後平分,警方則將侯與方女依刑法恐嚇取財、妨害自由及傷害等罪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確切案情仍須釐清。
醉男帶槍搭北捷炫耀「我覺得帥」 下場慘了…遭開罰1萬恐吃官司
今(22日)上午有男子持槍進台北捷運江子翠站,朝站務人員咆哮,雙方爆發口角。警方獲報後到場,確認是BB槍,男子則辯稱是因為覺得很帥,才把槍插在腰際,並無恐嚇意圖,不過已經引起民眾恐慌,將被裁處1萬元罰鍰,還可能吃上官司。據悉,41歲王男是粗工,今天早上6時許結束工作後,和同事喝了幾杯藥酒,並將之前購買的玩具槍插在腰間,進入江子翠捷運站,引來其他民眾注意,並報告站務人員。站務人員上前關心時,王男激動把槍掏出大喊:「這玩具槍啦!」雙方爆發口角衝突,不久警方也獲報抵達現場,經查該手槍為玩具BB槍,王男認為員警大驚小怪,更稱帶槍是因為「我覺得帥」,雖然沒有揮舞或恐嚇行為,仍被帶回偵辦。警方將王男帶回派出所,並進行酒測,結果為0.26mg/l,訊後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5條,將依法移請新北地院裁處。此外,江翠所已立刻通報線上巡邏警力,加強轄區內捷運站體安全維護工作,以防止危安事件發生。對此,台北捷運發出聲明,提到將依大捷法第50條之1第1項第2款,「任意操控站、車設備或妨礙行車、電力或安全系統設備正常操作」,對王男裁處1萬元罰鍰,若其行為涉有違反公共危險罪,也將依法提告。CTWANT提醒您: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
男擦撞石墩被帶到銀行洽談 竟亮槍稱「我要搶劫」
42歲詹姓男子疑似財務問題,今年3月27日騎機車試圖衝撞桃園龜山林口1間銀行,疑似緊張不慎擦撞到石墩,銀行經理帶他進入分行洽談室留個資時,詹男竟亮槍稱「我要搶劫」,警方迅速將其逮捕。桃園地檢署偵結,依恐嚇取財起訴。檢方調查,詹男3月27日早上,騎機車試圖衝撞該銀行,但因緊張不慎擦撞到門口石墩及玻璃,後來銀行經理帶他到洽談室留下個資,詹男竟基於恐嚇取財犯意,稱「我要搶劫」,並亮出腰間玩具槍。詹男當時看到大批警力到場時,還試圖拿筆自傷,不過快速就被壓制逮捕,並起出沒有殺傷力的玩具槍。檢方偵結,依恐嚇取財起訴。
沒錢繳野馬租金!男才持槍搶車被逮 他竟在租車公司前潑酒精自焚
一名37歲的連姓男子長期向租車公司承租一台野馬GT,卻疑似因繳不出租金而被租車公司收走,其在17日徒步前往新北市五股區一處租車公司保管場,持玩具槍將該輛野馬搶走,並貼上改色車膜;不過連男日前才被捕交保,竟在22日下午帶著酒精和打火機前往租車公司理論,隨後直接引火自焚,所幸被保全及時發現滅火,造成連男左手臂灼傷,緊急送醫後並無大礙。據了解,連姓男子疑似長期向租車公司租借一台野馬GT,卻因付不出租金而遭到租車公司將車輛拖回保管,連男疑似不滿車輛被拖回保管,竟先是在17日持2把玩具槍作為武器,前往汽車保管場恐嚇管理員,強行將車子搶走。而連男在得手後還將車膜改色,以此規避警方追緝,一路往林口、泰山方向逃逸,警方也隨即攔截圍捕,最終於北市信義景勤二號公園附近將連男逮捕案,並將之送往蘆洲分局偵訊。未料連男才剛交保沒多久,其22日竟拿著2瓶酒精與打火機,前往位在北市瑞光路上的租車公司理論,連男竟當場將酒精往身上潑灑,並以打火機點火自焚,所幸被保全及時以滅火器撲滅,經初步包紮後無生命危險。內湖分局也對此表示,連男的行為已涉犯公共危險縱火罪嫌。全案後續將依公共危險縱火罪嫌,移送士林地檢署偵辦。
幫友喬債被「剁雙掌丟河」、丟包醫院 兇殘惡煞被判7年6月
南投曾男因債務糾紛對柯男懷恨在心, 2023年5月深夜,夥同7人開車追撞柯搭乘車輛,持玩具槍押人,曾持刀怒劈1刀剁下柯右掌、再劈2刀又剁左掌,同夥發現柯慘遭剁掉雙掌,怕他生命危險,緊急包紮載到醫院丟包,斷掌等丟棄溪流。一審、二審均認定曾動私刑砍人雙掌,手段兇殘,依重傷害罪判7年6月,可上訴。判決書指出,曾與柯的友人因網路賭博而引發200萬元債務糾紛,對柯出面協過程不滿,在他車子安裝衛星定位追蹤器,得知他2023年5月5日返回南投埔里,找來7人要教訓他。曾等8人隔天凌晨4時許,在埔里鎮牛眠橋頭開車追撞柯搭乘車子,趁柯與友人下車查看時,分持木棒、辣椒水、玩具槍等器械攻擊、恫嚇押走柯。曾等人將柯帶到某處空地談判,見柯酒醉意識不清,曾氣憤大罵,並手持長達31公分的剁刀,一刀劈砍下柯的右掌,再劈2刀剁下左掌,柯雙掌慘遭截肢,血流如注。同夥驚見柯雙掌遭剁,擔心鬧出人命,將柯緊急包紮止血後,送到中榮埔里分院急診室前丟包。曾等人將玩具槍及柯被剁雙掌,丟到附近溪流離開,事後,警方循線查扣剁刀等物,但未尋獲雙掌。曾男等人到案坦犯行,但辯稱剁刀是現場拾獲,但同夥多人作證,在談判時就見兇刀,法官認定剁刀是曾攜帶到場犯案。一審法官認定,曾僅因債務糾紛,聚眾逞凶,情緒失控動用私刑,以剁刀砍斷柯的雙掌,並將雙掌丟棄,阻斷手術縫合修補機會,毀他雙手,致終身無法回復,手段殘忍凶暴,依重傷害罪判6年7月;其他7人各依妨害自由罪判5月至6月不等,得易科罰金。檢方及曾家屬不服上訴。台中高分院二審以曾等犯後自白,已與柯和解,曾賠償700萬元、其他7人各賠償10萬元,經柯具狀撤回告訴,並當庭表示原諒,法官審酌原審量刑無違誤,判決駁回,可上訴。
怪男當街咆哮持槍!警封街圍捕搜扣12把空氣槍 逮捕時自稱槍是女友
台南一起怪異事件在台南市北區公園路994巷發生,25日上午11時許,警方接獲報案指1名男子當街持有長槍並咆哮,造成鄰近居民恐慌,警方隨即展開封街圍捕行動,最終在一處租屋處逮捕潘姓男子,並於其家中搜獲12把空氣槍。據了解,50多歲的潘男剛搬到北區公園路994巷的一棟套房公寓,平時對玩具槍情有獨鍾,25日搬家時,潘男用布包裹其中1把長槍,但在將其帶進屋內時,在馬路邊停下來講電話時裹布不慎掉落,露出槍身,引起鄰近居民的恐慌報案。警方查獲12把長短槍都是空氣槍。(圖/翻攝畫面)警方出動20名警力進行封街圍捕,最終在潘男的租屋處將其逮捕,並在屋內查獲12把空氣槍,包括瓦斯槍、BB槍和玩具槍。潘男在警局與警方交談時,表現得毫不在意,並將收藏的槍枝稱為「女朋友」,警方進一步查出潘男早前曾因槍砲罪嫌遭移送台南地檢署,警方查驗槍枝時發現,其中1把短槍具有穿透力,將送刑事局進一步鑑定,全案將依《槍砲罪》嫌與《妨害秩序罪》的恐嚇公共危險進行偵辦。警方呼籲,民眾不要因追求好奇、興趣,而有改造槍枝、子彈等違反法律行為,切勿以身試法,若發現可疑人、事、物,請勇於向警方檢舉,警民共同打擊槍枝犯罪,以有效淨化社會治安。
刑事局破地下槍械工廠 外送員自學改槍「假送餐真領零件」GG了
北市1名38歲張姓外送員涉嫌在自家開設兵工廠改造槍枝,刑事局偵二大隊日前接獲線報,指稱有不法份子以外送員為掩護,從事槍枝改造,警方深入追查發現他上網自學,陸續改造出成品,日前搜索張男住處,查獲4支改造槍枝,將他逮捕。全案依法偵辦。警方表示,日前接獲線報,指稱張男以外送員為掩護,設立地下改造槍械工廠,從事非法槍彈改造,警方遂組成專案小組,長期監控蒐證。經查,張男曾在鐵工廠任職對車床機械加工有一定知識,他竟異想天開從網路自學改槍知識,並陸續購入車床、鑽床等機械加工設備,並網購玩具槍及槍枝金屬零件改槍,甚至以當外送員送餐為藉口,領取槍枝零件。專案小組見時機成熟,上月29日到張男北投區住處將他逮捕,起獲非制式手槍、子彈、手槍零件、車床、鑽床、砂輪機、研磨機等證物,全案依涉嫌《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等罪移請士林地檢署偵辦,檢察官複訊後裁定張男10萬元交保候傳。據了解,張男擔任外送員期間,1年卻只賺2萬塊,相當詭異。而警方從張男住處搜出的4支改造手槍,其中2把經鑑識可擊發有殺傷力,由於張男辯稱改槍是自己的興趣,否認有販售牟利,警方正深入追查槍枝來源及流向。
台南老牌玩具店「假槍改真槍」 暗號「遙控車」!警逮老闆等7人
台南1間超過30年老牌玩具店接受客製「假槍改真槍」,刑事局中部打擊犯罪中心去年接獲情資,指出老闆廖男以每把約4萬到20萬元不等販售改造槍枝,檢警去年分3波搜索,帶回廖男等7人,在店內查獲貫通槍管、撞針、改造子彈等贓證物。廖男辯稱,改造槍枝是「自己用」,訊後被依6萬元交保,檢方近日依《槍砲罪》起訴。警方表示,去年3月間在南投縣查獲47歲梅姓男子持有1把改造手槍,梅男落網後供稱,透過穆男介紹向台南廖男購買槍身零件。警方遂組專案小組循線追查。初步調查,廖男利用經營玩具槍模型店掩人耳目,經熟人介紹接受客製化改造具殺傷力的模擬槍給買家,貫通槍管的槍支零件一包價格4萬多元,改造手槍一把4萬元、改造霰彈槍是一把20萬元價格。為製造斷點躲避警方查緝,廖男將槍身與槍管分開交付,以「遙控車」、「瓦斯」作為槍枝代號進行交易,為了拓展客源,甚至還有「售後服務」,強調後續如有擊發問題,可免費維修。檢警去年底前往台南搜索,帶回老闆廖男,現場查扣9厘米改造子彈6發、貫通槍管4支、撞針4支等槍支主要組成零件,廖男辯稱,該批零件都是自己留著用的,沒有販售。訊問被移送法辦,檢方命廖男以6萬元交保,其餘涉案人以5萬元至10萬元不等金額交保,台南地檢署近日偵結,將廖男等7人依《槍砲罪》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