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忽職守
」教師遭學生舉報猥褻後跳樓死亡 2看守警員「玩忽職守」判有罪但免罰
2022年3月31日,中國四川省樂山某中學一名高二女生報警稱,被國文教師兼班導師單某某猥褻。在當地警方調查時,單某某被2名警務人員帶至學校教室辨認現場,因不明原因突然墜樓身亡。事後由於嫌疑人死亡,警方對此案終止調查,並撤銷了涉嫌強製猥褻一案。但家屬質疑,為何事發時2名協助現場取證的警務人員全都不在,父親又如何掙脫手銬、如何翻出窗外,那天在教室裡到底發生了什麼,家屬全都不知情。事後,當時看守單某某的2名警務人員遭檢方以「涉嫌玩忽職守罪」起訴,並於2024年11月15日判決出爐,2名警務人員雖然有罪,但因「自首、自願認罪認罰、悔罪態度誠懇、犯罪情節輕微」,因此免於刑事處罰。而本案庭審時,單某某的家屬並非受害人,僅得列席旁聽,不得發言。單某某家屬聘請的律師亦全程無發言機會。據陸媒《極目新聞》報導,2022年3月31日,單某某班上一名女學生以其遭受單某某猥褻為由向當地派出所報案。4月3日下午15時許,時任樂山市公安局市中區分局張公橋派出所的副所長林某,帶領輔警李某某押解單某某前往學校辨認現場。令人難以理解的是,事發當天,單某某被2人帶到學校行遠樓4樓某教室內後,林某、李某某2名警務人員因不明原因同時背對單某某,看向右側牆面約15秒。讓此時站在教室門口的單某某無人看管。而他竟趁這15秒期間掙脫手銬並衝進教室,翻出窗外,並從4樓墜樓死亡。檢方認定,林某、李某某在執行公務過程中嚴重不負責任,不正確履行職務,導致一人死亡,應當以玩忽職守罪追究其責任。屍檢鑑定意見認為,單某某死亡原因符合高處墜落致心臟破裂死亡。其右腕部損傷,手銬與右腕部皮膚相互作用可以形成,單某某其餘機械性損傷高墜可以形成。根據目前屍體解剖結果尚不能判斷墜樓的原因,具體墜樓原因請結合其他調查情況進一步確定。死者的女兒曉雲(化名)則指出,家屬對此事「還有一些疑問」,比如在墜樓前,父親是如何掙脫手銬約束去跳樓,如何翻窗,在穿過教室這段時間內究竟發生了什麼,家屬都不知情。而且家屬2022年曾收到出庭通知書,稱林某、李某的案件將於2022年12月27日在四川省樂山市五通橋區人民法院一審開庭,但因故取消,一延就是2年,直到2024年11月15日開庭。曉雲告訴記者:「經過合議庭評議,在這個案件中,我爸爸不屬於案件的被害人」意即等待了將近2年的開庭,家屬們卻只能旁聽,讓曉雲無法接受:「這意味著我們的律師無法在法庭上發言。」兩次通知內容的不同,也讓曉雲感到非常不解:「為何上次開庭通知時還是被害人代理律師,這次我父親連案件被害人都不是了?」法官告訴曉雲,因為刑事被害人需要犯罪行為直接侵害到他個人,但目前根據公訴機關的指控,這2名涉事警務人員涉嫌玩忽職守罪,侵害的客體則是「國家機關的正常管理活動」。5日上午庭審結束,法院當庭作出宣判,判處兩名警務人員犯玩忽職守罪,但免予刑事處罰。法院審理認為,林某、李某在事發後主動向單位報告,並在線索調查和案件偵查期間,經電話通知到案,並如實供述犯罪事實,均係自首;林某、李某某自願認罪認罰,並簽字具結,可依法從寬處罰。法庭還認為,雖然林某、李某某在本案中存在不正確履職的行為,但事發後林某第一時間撥打急救電話,與李某某一起積極配合救助,屬犯罪情節輕微,公訴機關的量刑建議適當。林某、李某某的辯護人所提二人具有自首、自願認罪認罰、悔罪態度誠懇、犯罪情節輕微,與查明的事實及法律規定相符。因此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被告林某、李某犯玩忽職守罪,免予刑事處罰;被告李某某犯疏忽職守罪,免予刑事處罰。對於曉雲提出的質疑,媒體致電五通橋區人民法院辦公室。接電工作人員表示,本案目前不接受媒體採訪,宣判後如果有宣傳報導需要,法院會發佈新聞通稿,回應社會關切,並稱「你問的問題屬於法律方面的問題,我沒有辦法回答你。」◎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休假日主管來電要求加班 女員工怒發文「我休息」慘被炒魷魚
一般人若在放假時接到主管電話,要求加班,內心肯定相當不滿。中國重慶一名劉女士就碰到,公司主管要求她去見客戶,氣得她在朋友圈發文抱怨:「周末休息不上班,誰也不要找我」,沒想到因此遭到解雇,她覺得不公平提告,法院審理結果出爐了。根據《央視網》報導,劉女士一間教育培訓公司的員工,某天周五晚上突然接到公司主管電話,要求她馬上見客戶,但她認為之前已經和客戶談好,沒必要花費放假時間來處理工作,當下她有點不開心,隨即在朋友圈發文:「各位學校的合作夥伴,如果安排在周六周日的培訓,不用給我打電話了,我休息,謝謝」。劉女士在朋友圈發文洩憤。(圖/翻攝自央視網)豈料,劉女士發了朋友圈,2天後接到公司主管電話,告知下周不用來上班,因為她在朋友圈的言論嚴重違反公司規定,影響團隊氛圍、損害公司形象,對公司造成嚴重負面影響,因此解除和她的契約。劉女士發文後2天,遭到公司炒魷魚。(圖/翻攝自央視網)劉女士和公司溝通後,要求按合約進行賠償,但公司拒絕,經過勞動仲裁調節無效,劉女士便一狀告上法院,要求公司支付賠償金。法院審理認為,劉女士的行為雖然不妥,但無法看出對公司造成嚴重影響,並未達到消極怠工、玩忽職守、不服從管理和工作安排的程度。按照合約相關規定,法院最後判公司須支付劉女士賠償金,一共4萬9千餘元民幣,一審判決後,雙方均未上訴,但公司遲遲未履行支付義務,劉女士已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嫌犯藉口上廁所逃跑「爬窗墜4樓慘死」 派出所賠480萬…2警疏失下場曝光
警方看管犯人應該盡責,不應該怠忽職守,否則很容易發生意外。中國貴州有一名嫌犯因涉嫌放火被帶去審問,沒想到員警違反規定,將嫌犯帶到自己辦公室吃晚飯,飯後嫌犯提出要上廁所,結果從洗手間翻窗墜樓,經搶救無效死亡,經法院審理後,判決也出爐了。這起案件發生在2022年7月,位於貴州黔西南州興仁市,4日警方受理男子涉嫌放火一案,20日立為刑事案件,將人帶到執法辦案中心進行訊問,晚上6點58分左右,王姓員警違法辦案規定,打電話通知楊姓輔警帶男子上樓吃飯,吃飽後在辦公室等待報批的拘留文書。期間男子在8點58分提出要上廁所,怎料王姓員警又未嚴格執行辦案規定,只安排楊姓輔警看守,怎料對方沒有認真履行責任,只在門口玩手機等候,男子便趁機從4樓洗手間爬窗,一個不小心墜樓,經搶救仍宣告不治。嫌犯趁機從4樓洗手間爬窗,卻不慎墜樓。(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判決書載明,王姓員警案發前1個多月被任命為副隊長,25歲的楊姓輔警在2022年5月被聘為輔警,案發後2人到達現場,並一直在現場等待。後來,警局與嫌犯家屬達成協議,賠償喪葬費、死亡賠償金等各項損失,共110萬元人民幣。法院審理,考慮該案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對社會的危害程度以及2人的現實表現,認為犯罪情節輕微,可以免予刑事處罰。因此,檢察機關的量刑建議不當,依法予以調整。今年2月6日做出一審判決,王姓員警和楊姓輔警均犯玩忽職守罪,免予刑事處罰。
拿起公司桌上水杯喝下肚!她昏迷52天「慘變植物人」 警一查發現:誤飲化骨水
韓國京畿道東豆川市一名30多歲女子,因上班時將桌上紙杯裡的「腐蝕性液體」誤當清水喝下肚,當場失去生命跡象,緊急送醫後雖救回一命,但卻不幸成了植物人。綜合韓媒報導,該名受害女子在公司內主要負責化驗光學鏡片相關物質,且平常習慣使用紙杯喝水,沒想到6月28日下午4時許,她見桌上有一杯「清水」便隨手拿起大口喝下,立馬失去呼吸、心跳,原來她飲用的竟是具有強烈腐蝕性、俗稱「化骨水」的氫氟酸(hydrofluoric acid)。女子丈夫悲痛透露,事發52天了,雖然妻子的呼吸心跳已經恢復正常,不過至今尚未甦醒,「我的妻子仍然昏迷不醒,已經被判定為植物人」,但他仍期盼著奇蹟降臨,即使每一天的生活如同地獄般煎熬,但為了7歲的女兒著想,他必須堅強撐下去。經警方調查發現,該杯腐蝕性液體是同事為了檢驗才倒入紙杯中,怎料卻被意外喝下,正在以故意或過失為重點展開調查,但目前尚未發現有蓄意傷害之企圖。另外,警方也針對公司是否對有毒物質存在管理疏失進行徹查,「我們正在以業務過失、玩忽職守和違反化學物質管理法的罪名,對該公司進行調查。」
高三女絕望留「13個對不起」!離校沒人知輕生亡 母痛哭:她身體還是暖的
女學生午休後離校,校方居然什麼都不知道,導致錯過最佳尋找的黃金時間,人已經自殺身亡。女學生母親痛哭,「我把女兒抱著,她身上還是暖的。」她氣憤控訴,教職人員玩忽職守。對此大陸平利縣委宣傳部人員表示,家屬如對結果不滿,建議走正規渠道維權申訴。根據陸媒《紅星新聞》報導,就讀大陸陝西安康市平利縣中學的17歲女高三生,今年4月中午離校後失蹤,只留下寫了13個「對不起」的紙條,隔天被家人發現在老家開煤氣輕生。女學生母親哭訴,女兒失蹤長達10小時,學校直到放學才發現人失蹤。(圖/翻攝自紅星新聞)女學生母親透露,自己是報警後看監視器,發現女兒乘坐開往老家的車,趕緊衝去老家,一進門就聞到滿屋濃濃煤氣;她激動哭喊,「我把女兒抱著,她身體還是暖的。」可是人早已死亡4、5小時。女學生母親指控,校方人員玩忽職守造成嚴重後果,除了沒在第一時間發現學生離校,在尋找過程中也未作出妥善處置,錯過了最佳尋找時間,導致女兒死亡,因此要追究責任。對此平利縣委宣傳部人員本月4日表示,針對此事已成立聯合辦理小組,此前曾組織聽證會,並且已對相關問題進行回應,家屬如對結果不滿,建議走正規渠道維權申訴。◎給自己一個機會:張老師專線1980、安心專線1925、免付費生命線1995。
報警喊「要出人命了」 員警一舉動卻釀成2死!
妻子不幸死了5年多,丈夫才知道悲劇原先可以避免,這起命案時間追溯到2015年4月1日,據《上游新聞》報導,大陸河南漯河的一名閆姓女子,被曹姓兇嫌錘擊頭部,丈夫發現時,羊角錘還嵌在妻子頭中,身邊全是血。回顧事件發生,25歲的曹姓兇嫌在案發當晚與董姓妻子先發生爭吵,隨後先用水果刀劃傷對方脖子,再用手將她掐死!弒妻後,兇嫌並未停手,他上午10點闖入另一名何女家中,持斧砍將她頭部砍傷,原本面容清秀的她如今面容憔悴,口齒不清,無法正常交談。何女被兇嫌持斧投砍中頭部,造成口齒不清,無法正常交談 。(圖/上游新聞)曹男隨後又闖入閆姓死者家中,錘擊打中她的頭部。當她的丈夫回憶說,當時剛從工地回家,撞見一名男子神色慌張的從大門走出,他隨後在2樓看見羊角錘嵌在妻子頭裡,地上滿是血。他當下呼喊鄰居報警,自己則是去追兇嫌。不過經事後線,首名董姓死者在被殺害前,其實有撥打110報警,多次大喊「要出人命了」!不過當時負責執勤的梁姓接警員卻沒有處理。判決書近日陸續寄給被害者家屬,稱這名梁姓接警員犯玩忽職守罪,免予刑事處罰。但是死者家屬們無法諒解,若是梁姓員警當下有處理,就可以減少傷亡人數。法院判決接警員梁某犯玩忽職守罪,免於刑事處罰。(圖/上游新聞)曹姓兇嫌的母親事後表示,兒子與何某、閆某素不相識,對不起3家人,目前,兇嫌已執行死刑,何姓傷者的丈夫,則是起訴漯河市公安局「承擔行政賠償責任」的官司,閆姓女子的丈夫也打算起訴漯河市公安局行政不作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