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金搶案
」 搶劫 搶案 黃江正ATM領錢險遭「秒搶」 枋寮男子被劫7萬6000元警20分鐘逮嫌犯
屏東枋寮郵局20日發生一起現金搶案,引發當地震驚,劉姓男子在郵局ATM提領10萬元現金後,隨即遭遇1名男子以暴力手段搶走7萬6000元,劉男驚慌失措,立即報警求助,警方接獲通報後迅速行動,並在短短20分鐘內於案發附近成功逮捕38歲張姓犯嫌,全案現已依《強盜罪》送屏東地檢署偵辦。據悉,晚間劉男在郵局ATM完成提領後,突遭張嫌尾隨並搶奪大筆現金,對方以暴力脅迫搶走7萬6000元後逃逸,劉男驚魂未定,立刻撥打110報警,警方隨即展開調查行動,透過案發現場的監視器畫面,警方迅速掌握嫌犯的體型與衣著特徵,推測其仍藏匿於周邊區域。警方立即展開地毯式搜索,並在枋寮鄉中興路與中山路口發現嫌犯準備搭乘計程車離開現場,警方當場攔下計程車,對嫌犯展開盤查,張嫌見到警力包圍,企圖掙扎反抗,甚至對員警大喊:「幹嘛抓我啦!」並揚言提告,但最終仍被警方壓制上銬,警方表示,張嫌已坦承犯案,並指出其以強暴方式搶奪劉男剛領出的現金,劉男所失金額部分已尋回,詳細情節仍待進一步調查。屏東警方呼籲民眾,在提領大筆現金時應多加留意周遭環境,並可考慮尋求友人陪同以增添安全性;同時,警方強調將持續強化治安維護,確保民眾財產與人身安全不受威脅。
女富商遭強盜500萬 法官認有共犯在逃、逮獲4嫌皆收押
黃姓、莊姓、陳姓及邱姓等4名男子,23日在北市行愛路搶走謝姓女子500萬元,在新北市瑞芳遭警逮捕,士林地檢署認4人涉犯《刑法》330條結夥3人以上的加重強盜罪,嫌疑嫌大,有逃亡、滅串證之虞,聲請羈押,士林地院今日凌晨裁准。外傳全案與詐騙集團洗錢、黑吃黑有關,對此士林地檢署表示,本案目前正在釐清相關金流,全案持續偵查中。法官認為4嫌所犯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重罪,犯後旋即藏匿、計畫將作案用車輛丟棄以躲避查緝、持用具自動刪除訊息功能之通訊軟體手機以為聯繫,復有共犯尚未到案等節,均有相當理由足認有逃亡、勾串共犯、湮滅證據之虞,而有《刑事訴訟法》第101條第1項第3款羈押原因,再衡酌陳姓犯嫌等4人於白晝下午,在人車往來眾多之地,結夥強盜他人財物,嚴重危害社會秩安,而認均有羈押之必要,均裁定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北市內湖區行愛路23日下午3時06分發生現金搶案,謝姓女被害人下午先到南港區三重路銀行提領500萬元,又到內湖區提領195萬元,當謝女準備坐車離去時,埋伏多時的黃嫌等人即向謝噴灑辣椒水,並搶走500萬元後逃逸。警方案發後調閱監視器追捕,下午4時4分左右,瑞芳分局在台2丙線基福公路19公里處,攔獲劫匪駕駛的自小客車。並將車上4名嫌犯當場逮捕,全案疑點重重,目前正由檢警擴大追查中。
搶7736萬史上最高!搶匪出獄高調百人接風 警政署:清查蒐證遏止黑道氣焰
台灣史上最大現金搶案、搶匪王志成當年搶劫7736萬入獄服刑,昨(1)日出獄,上百黑衣人高調接風,雖然現場並未發生脫序行為,仍引起高度關注。對此,警政署表示,目前警方已掌握多數參與者身分,並陸續辨識建檔中,也重申如掌握幫派成員違法、違序行為,將立即透過「掃黑專責隊」強力掃蕩,以期有效壓制黑道氣燄。回顧搶案案情,13年前台南發生台灣史上最大現金搶案,從事黃金買賣的蔡男遭3名持槍歹徒搶走7736萬,過程中一旁鐘錶行老闆娘被擊中右小腿,開槍的王男因此入監服刑12年,昨天期滿出獄,近百位黑衣人聚集在台東武陵外役監外,王男一走出監獄,現場爆出熱烈掌聲,聲勢浩大,雖然沒有脫序行為,但該「大哥出獄接風片」流傳,引起熱議。據了解,警方聞悉上百名黑衣人分乘30部車離開,前往台南市歸仁區某民宅,為了避免聚眾滋事,並釐清相關人員背景,警方立即前往民宅進行攔檢及盤查,雖然現場未有違法行為,警方仍逐一登錄黑衣人身分,做為日後掃蕩幫派成員之依據。刑事局表示,防制黑幫以各項公開活動號召人員參與壯大聲勢,一向為警政署重要防制犯罪工作項目,這次黑衣人聚集台東戒治所迎接出獄行為,縱使現場無嚴重脫序行為,但全程錄影營造迎接大哥的畫面,並透過社群媒體轉傳渲染,已影響社會治安觀感。警政署表示,目前已掌握多數參與者身分,並陸續清查、辨識建檔中,強調警方絕不放任黑幫透過公開活動挑釁社會治安的行為,同時也要求各警察局應深入偵蒐幫派活動的不法事證,釐清黑道幫派的人際脈絡,一經掌握幫派成員違法、違序行為,立即透過「掃黑專責隊」強力掃蕩,以壓制黑道氣燄。
史上最大現金搶案要犯出獄 道上兄弟相揪監所接送大陣仗引側目
2009年11月23日台南一名黃金盤商蔡進添,前往銀行提領7736萬元,正要到家族經營的鐘錶行金庫存放時,遭到歹徒持槍及電擊棒行搶,短短30秒內遭劫,也是台灣治安史上最高金額搶案,案發後犯嫌陸續遭警方逮捕判刑入監,近年先後出獄,而主嫌黃江正逃亡12年,在去年9月落網,遭判18年,其中刑期14年6個月,僅次於黃嫌的開槍共犯王志成,服刑近13年後在今天假釋出獄,台南道上逾百位兄弟前往台東監所外迎接還全程錄影,大陣仗引發側目。王志成透過管道找上媒體說明,表示今天監所外是友人專程來接風,造成社會觀感不好他也表達歉意,近13年的服刑期間,他自認付出代價,也取得高中學歷,還念了6年空大的學程,他不管外界看法如何,這次出獄,打算好好經營生意,希望以後能對社會有所貢獻、重新做人。王志成說,自己服刑期間取得高中學歷,也進修空大學程,認為已付出代價、得到教訓,出獄後將好好經營事業,希望能夠回饋社會。(圖/莊曜聰攝)回顧這起案件,蔡進添胞妹蔡婕涵得知兄長生意上常有大筆資金進出,便把這訊息告知賭場友人方東隆,方東隆再找來黃江正、蘇建銘、王志成、蔣春益與林秉嶧等人共謀搶劫蔡進添財物。案發當天,蔡進添座車在台南市忠義路兆豐銀行提領裝滿現金的重物袋,把車開到西門路的寶信鐘錶行前,蔣春益則開車載人提前埋伏,林秉嶧、王志成與黃江正3人隨即下車,拿著電擊棒、手槍與小烏茲衝鋒槍,動手搶劫裝滿現金行李箱與袋子,蔡男姪女、鐘錶行老闆娘林美志見狀跑出店外幫忙護鈔,王志成還開槍射擊,導致林女小腿中彈開放性骨折,現場血跡斑斑,眾人得手後逃到南科附近一處工寮分贓。案發後檢警成立專案小組追緝,陸續追緝方東隆、蘇建銘、蔡婕涵、蔣春益、王志成到案,黃江正則逃亡神隱12年,去年9月15日才在安平租屋處前被逮,並取出3把手槍和28發子彈。犯嫌蔡婕涵遭有期徒刑11年,開槍打傷人的王志成判刑14年6個月,方東隆判刑12年10月,蔣春益及林秉嶧各判刑12年,蘇建銘和王重義判刑1年,連今天出獄的王志成在內,還有方東隆、蔣春益、林秉嶧在監服刑,而黃江正一審判21年,今年8月南高院改判18年,目前仍上訴中。
台灣最大現金搶案遭劫7736萬 最後落網者二審判18年
台南市黃金盤商蔡進添13年前遭搶7736萬元現金,警方陸續逮捕7名嫌犯,最後1嫌黃江正逃亡12年後,終於在2021年9月15日在安平區落網。台南地院一審將黃男依結夥攜帶凶器強盜罪等4罪,判刑21年,併科罰金25萬元,黃男上訴,二審台南高分院認為他曾自首報繳槍枝,符合減刑標準,改判18年、併科15萬元罰金,還可上訴。蔡進添2009年11月23日下午2時許,開車到忠義路兆豐銀行提領7736萬元現金,返家途中經過中西區寶信鐘錶行前,遭蒙面的林秉嶧、王志成與黃江正持槍、電擊棒行搶,鐘錶行老板娘林美志也遭波及,被開槍擊中造成腿部受傷,行搶成功後由綽號「大目仔」的蔣春益開車載著3人,迅速逃離到南科一處工寮分贓搶來的現金。警方調查發現,蔡進添胞妹蔡婕涵得知哥哥從事地下黃金買賣,有大量的現金出入,通風報信告知共犯方東隆,方男再找來蔣春益、林秉嶧、王志成、黃江正與蘇建銘共謀犯案,警方便循線逮捕7名嫌犯,追回贓款包括現鈔、贓款購置的房屋和車子,合計1190萬元,但卻遲遲沒有黃江正的蹤跡,直到12年後,警方發現黃江正買了1棟750萬元的房子送給女友,終於在安平區逮捕黃,還在他的住處找出2枝改造槍、1把空氣槍及28顆子彈。一審將黃江正依結夥攜帶凶器強盜罪、共同犯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和非法寄藏非法制式手槍等罪,判刑21年,併科25萬元罰金,黃男不服上訴,二審考量他落網後自首報繳其中1把槍枝,符合減刑標準,改判18年、罰金15萬元,全案可上訴。
台灣史上最大搶案劫7736萬 最後嫌犯黃江正曾自首繳槍改判18年
台南市中西區2009年發生台灣史上最大現金搶案,8人預謀行搶7736萬現金得手,全案7名嫌犯陸續緝獲到案,最後1人黃江正逃亡至2021年9月15日,在安平區落網,台南地院1審判處21年,黃不服上訴,台南高分院2審因他曾自首報繳槍枝,符合減刑3年,4日改判18年併科15萬罰金。
搶7千多萬逃12年 最後涉案人黃江正羈押禁見
犯下台灣史上7736萬元最高現金搶案而遭通緝12年的最後一名犯嫌黃江正,昨天在台南落網,警方解送歸案後,南檢訊後聲押,台南地院今天下午3時進行羈押訊問,裁定羈押禁見。這起台灣史上最大搶案,發生在2009年11月23日,黃金盤商蔡進添開車前往銀行提領7736萬元現金,隨後再轉往家族經營的一間寶信鐘錶行金庫存放時,遭到胞妹蔡婕涵通風報信給黃江正等6人,並持手槍、電擊棒行搶,短短30秒,這筆鉅款即遭劫。當年警方陸續逮捕6人,最後一名涉案人黃江正則是在逃亡12年後,昨天在台南地區落網,警方還搜出3把手槍。台南地方法院今天指出,黃江正涉嫌犯下2009年台南市區7736萬元強盜案件,長期逃匿,台南地檢署聲請羈押禁見,台南地院羈押庭認定黃江正長期逃亡,有滅證、串供之虞,且就部分案情避重就輕,必須追查,裁定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
台南史上最大現金搶案主嫌聲押 12年前破案關鍵是他
台南市12年前發生的史上最大現金搶案,主嫌黃江正15日落網,台南地檢署認其涉犯強盜等罪嫌,有逃亡事實,向法院聲請羈押。此案當年本無人認罪,破案關鍵全靠作案駕駛蔣春益只願對1人坦承,就是在他曾受槍傷時,負責戒護他的刑警黃啟能,現任台南市警6分局員警。黃啟能破獲台南史上最大現金搶案,獲當年警政署長王卓鈞頒獎「破獲重案」嘉許。(圖/程炳璋攝)台南市2009年10月16日在中西區西門路一家鐘表行門口發生7736萬現金搶案,全案共犯6人,蔡姓被害人的胞妹蔡婕涵內神通外鬼,結夥方東隆、黃江正、蘇建銘、王志成與蔣春益作案,行搶蔡某裝著7000多萬現金的皮箱。史上最大現金搶案策畫領導人黃江正成為事後唯一逃亡的嫌犯,共犯也指他拿走大部分贓款。警方隔年初鎖定5名嫌犯堅不認罪,未有人願露口風。只有負責作案駕駛的蔣春益,因曾在一次槍傷中,認為受到負責戒護他就醫的警員黃啟能照顧,向專案人員稱「你找他來,我就承認」。黃啟能受命前往偵訊,終於突破搶匪集團防禦心房,尋獲作案車輛、並打撈出作案槍枝。黃啟能當年從負責專案調帶任務,一躍成為關鍵辦案主角,問題是他正值新婚,為了及時找到停在桃園機場的作案車輛當關鍵證物,向新婚妻子謊稱帶她北上度蜜月,私下偷偷辦案,事後黃妻知情,一度暴跳如雷。12年前史上最大現金搶案最後主嫌黃江正15日落網,黃啟能已快到屆退年齡,拿起當年警政署長王卓鈞頒給的破案獎盃,回想一生犧牲私人交情與家庭生活辦案,心情五味雜陳。
法國史上第二大現金搶案!運鈔車駛離銀行秒遭歹徒包夾「劫走3億現金」
法國東南部城市里昂(Lyon)發生了一起運鈔車搶案,一輛運鈔車駛離銀行後,突遭到數名武裝歹徒攻擊,劫走了車上的900萬歐元(約新台幣3.15億元)現金,所幸無人傷亡。而此案應該是繼2009年穆蘇林(Toni Musulin)1160萬歐元搶案後,涉案金額最大的現金搶案。根據《衛報》報導,事發於當地時間週五上午9時左右,一輛運鈔車從法蘭西銀行(Bank of France)分行駛離後,便遭到數名武裝歹徒攻擊,歹徒先是行駛了2輛車將運鈔車包夾,之後持槍威脅運鈔車駕駛,並劫走了車上900萬歐元(約新台幣3.15億元)現金,接著立刻逃離。警方前往調查時,發現這2台作案用的車輛已被歹徒燒毀。而當事運鈔車所有者、瑞典「魯密斯(Loomis)保安公司」執行長特雷希(Michel Tresch)指出,這起搶案發生於市中心,行為相當大膽,所幸沒有造成人員傷亡,不過3名於案發當時的運鈔工作人員受到驚嚇,將於下周一安排他們進行心理治療。據了解,此案是繼2009年穆蘇林(Toni Musulin)1160萬歐元搶案後,金額最大的現金搶案,當年曾是魯密斯公司的運鈔車司機的搶匪穆蘇林,趁職務之便劫走了1160萬歐元,事後警方將大部分涉案現金找回,由於涉案金額龐大,且行搶過程完全沒有使用槍枝,此案因而成名。
五分埔3000萬搶案 2劫匪遭判刑主嫌仍待審
台北市五分埔商圈前年發生3000萬元現金搶案,劫匪王璟澄、劉姓男子2人趁運鈔女子買消夜的機會,持刀搶車得逞,再由同夥林東賢接應。檢方依加重強盜罪起訴王、林2人,台北地院28日分別判刑7年4月、7年10月,可上訴,劉男仍在逃亡中。檢警調查,從事國際黃金買賣的涂姓業者,去年10月29日委託UBER鄧姓女司機,到長安西路、南京東路2處地點收款3000萬元,鄧女找來王姓女密友陪同。在舞廳擔任泊車小弟的王璟澄與劉男事先接獲通知,自長安西路起尾隨2女運鈔的轎車,伺機行搶。2女運鈔途中因肚子餓,將車停在中坡北路,鄧女獨自下車買消夜。王、劉2嫌見狀,持刀衝上車威嚇,嚇得王女趕緊下車,2嫌劫車得逞後,把車開至忠孝東路五段附近棄置,再搭上林男的接應轎車離去。警方獲報後,循線追捕王璟澄、林東賢到案,羈押至今,但同夥劉男已潛逃出境,目前通緝中。檢警發現,事發後林男曾在臉書抱怨「該給的沒給」,進一步偵訊突破林男心房,獲悉新加坡舞廳大股東、四海幫大哥郝廣民是幕後主使,今年3月30日將郝拘提到案,台北地檢署複訊後聲押禁見獲准,另案偵辦中。
男搶宮廟「50萬香油錢」秒逃!友人好心載一程險成共犯
新北市一名黃姓男子去年12月接到陳姓友人來電,希望可以到到板橋江寧路附近載他一程,沒想到卻成了50萬元現金搶案的共犯,黃男雖極力否認,但仍被移送,經調查後,8日偵結不起訴處分。根據《聯合新聞網》報導,事發於去年12月2日,位在板橋區江寧路上的玉皇宮舉辦49周年平安慶典,宮廟收到廣大香客供奉香油錢及捐獻餐費,總額多達50萬元,而一名陳姓男子覬覦錢財,趁著宮廟人員不注意,從對方腳下搶走裝有現金的包包後,拔腿狂奔,並打電話要友人黃姓男子來載他,2人在隔天就遭警方逮捕。黃男否認犯行,表示他是接到陳男電話,才好心過去載他一程,完全不知道發生什麼事,且陳男坐上車後也隻字未提,只是不停指示他騎車方向。2人到了三重休息時,陳男不停發抖,仍不願多說半字,直到2人被警察抓後自己才搞清楚狀況。陳男在偵訊時表示自己是臨時起意犯案,黃男對整件事毫不知情,「當時已經跑到沒有力氣了,所以才打電話給黃男,叫黃男來載我,事後也沒有告訴對方原因。」檢方調閱監視器畫面查看後,發現陳男搶走現金後逃亡了一段時間,黃男才出現載人,並非在特定地點等待陳男,因此採信其說法,且全案沒有其他證據可以證明黃男參與犯案,8日獲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