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賠員
」 羅遠文 車禍 保險公司 植物人 理賠金網紅蘭嶼潛水遭螺旋槳重擊…「雙峰留疤」控船隻違法 業者6聲明回應
IG擁有6.8萬粉絲追蹤的知名網紅Amber(安柏),去年10月跟潛水團到蘭嶼船潛,豈料下潛沒多久就發生意外,因船長與導潛的疏忽,導致她被船的螺旋槳劃傷,共縫了23針,胸部中間及側邊也留下2道長長的疤痕,氣得控訴與店家藍海屋合作的潛水教練及船隻都不合法。對此,業者今(22日)發聲明回應了。藍海屋潛水渡假村6聲明如下:一、黃小姐係參加由李姓潛水教練所領隊、招攬之潛水旅遊活動,於2021/10/15~2021/10/17至蘭嶼地區潛水,該領隊安排黃小姐及其他團員住宿於本店,並由本店協助提供潛水導遊(以下稱潛導)與船隻,載送該團團員前往定點進行潛水活動,因該團成員皆為具有相當經驗之潛水愛好者,團員均自備有各自專屬之完整潛水裝備,並由該團專屬之李姓潛水教練所領隊,且本店潛導皆會於行前公開向團員進行潛點簡報,介紹、說明該潛點之深度、特色與注意事項;而在實際抵達欲下潛之潛水點後,必須先由潛導確認下潛位置,導引船舶就定位定錨,並確認場域安全,在水面上雙手高舉過頭,比出代表ok之潛水手勢,團員才可進行該潛點之下潛動作,此部分為取得合格潛水證照之人員皆應知悉之基本知識,而黃小姐曾向媒體表示「今年是潛水第五年,潛水支數大約在250-300之間,除了AOW證照以外也只有拿過高氧」,顯然係有豐富經驗之潛水愛好者,自應熟知上述潛水規則。二、 惟該團於活動第一天欲進行第二潛時,在潛導先行入水於水中確認第二潛之下潛位置,而船隻尚未被導引至欲下潛之定點定錨前,黃小姐即因暈船而在潛導未明確表示OK可下潛之前,即自行攜帶裝備下水,致船長於不知情之情況下,發動引擎欲將船隻駛往潛導所指定之定錨點時,不幸發生本件遭船隻螺旋槳擊傷意外,本店深感遺憾與不捨。三、 意外發生後,本店於第一時間協助該團將受傷之黃小姐送醫,待黃小姐傷勢穩定後,除多次以電話、通訊軟體Line之方式,慰問傷勢復原情形及溝通後續賠償事宜外,並於110年11月5日專程自蘭嶼前往台北,由富邦產險公司保險理賠員陪同下,在黃小姐所指定位於仁愛路之律師事務所內,商談理賠事宜,一切努力皆係祈能圓滿處理本件意外事故。四、雖然關於本件意外事故發生之肇事責任,尚有諸多問題尚待釐清,諸如黃小姐稱係徵得帶團之李姓潛水教練同意而在潛導未確認可下水前下水,則李姓教練與招募該團之旅行社是否應負賠償責任?黃小姐未經潛導表示OK可下潛前,因暈船而急於先行下水,於本件事故之發生是否亦與有過失責任?皆有待釐清,但縱使上述諸多疑點尚待釐清,本店於協商過程中即已明確表達,關於黃小姐因本次意外事故所產生之損害,包括住院、醫療、看護、休養期間不能工作之損失、精神慰撫金等等,本店願在保險公司之協助下,盡最大的努力負起賠償責任,絕無推卸責任之舉。再者,當日協商未成,黃小姐隨即表明不願再與本店聯絡見面,一切交由委託律師處裡,態度相當強硬無所轉圜,因此後續皆係由本店或保險公司理賠人員主動與黃小姐所委託之律師聯繫,絕非如部分媒體報導所引述「然後就音訊全無」、「最後卻無疾而終」,本店後續仍將秉持最大誠意、理性溝通,期能圓滿解決此爭議。五、關於本次意外事件中,本店所提供該潛水旅遊團載客從事潛水活動之船隻,未經娛樂漁業漁船登記而不符現行法令,確屬本店之疏失,本店願記取此次教訓,虛心檢討,也願意負起相關責任,日後必定力求合法、合規,以維護消費者權益。但於此也請求立法委員、中央政府機關、臺東縣政府及海巡單位,嚴正看待蘭嶼地區船隻合法化議題,任何人、店家都不希望有意外發生,也非常願意配合政府規定,但因諸多原因,蘭嶼目前「沒有」合法娛樂漁業漁船登記之船隻及可供該等船隻停泊之港口,希望能藉此次意外事件,請求政府正視蘭嶼船舶合法議題,全面協助與輔導在地船隻合法化。六、據了解本事件已進入司法程序,我方亦將委託律師處理,雙方皆應靜待司法調查結果,以釐清事實真相與相關賠償責任,本店必定尊重司法判決,絕不逃避所應負的責任。然在此之前,任何人皆不應以透過媒體報導之方式,企圖扭曲事實或誤導輿論,歡迎大家理性建議,但對於不實指控、惡意謾罵、不理性發言等誹謗言論,本店亦將保留相關法律追訴權,以捍衛本店之名譽,特此澄清並聲明如上。
全台瘋搶防疫神單!她曝保單真相「部桃事件不賠」 理賠員加碼揭眉角
台灣產物保險近日推出「防疫保單」,受保人只要年繳500元,若收到政府隔離通知,就可申請10萬元理賠,吸引大批民眾爭相投保,各營業據點大排長龍,掀起全台「500元之亂」。對此,民進黨立委林楚茵透露,該防疫保單針對數種情況不予理賠,其中這次的部桃事件就赫然在列,提醒民眾購買前務必詳閱保單內容。林楚茵今(26日)在臉書提到,最近台灣產物保險推出的防疫保單引發民眾瘋搶,甚至有人認為可以靠這份保單賺錢,「然而,看到這樣的現象,不禁讓人有些擔心。因為如果保額和實際發生的損失相距若過大,就可能衍生有人試圖藉由保單不當利得的道德風險」,因此該保單也列出4種不予理賠的狀況。貼文提到,保單不予理賠的前2種情形為「被保險人前往疾管署發布國際旅遊疫情建議等級表屬第三級的地區。(目前全球皆為第三級地區!)」、「被保險人在保險契約生效前已出境且在保險契約生效後因入境中華民國致接受居家隔離、集中隔離、隔離治療、居家檢疫或集中檢疫。」林楚茵提醒民眾投保前務必詳閱保單內容。(圖/翻攝自林楚茵臉書)另外2種狀況則是,「依中華民國各政府機關命令限制或禁止特定區域之不特定人外出之封鎖措施。(如本次部桃事件)」、「被保險人之故意行為(包括自殺及自殺未遂)、犯罪行為、非法施用防制毒品相關法令所稱之毒品。」林楚茵強調,保險公司預期會有投保人故意前往高風險場所,所以禁止類似行為,呼籲民眾切勿心存投機。貼文引發討論,不少網友留言「投保這種穩賠,宣布要隔離約5000人,他們就收盤了,基本上除非台灣像國外一樣失控,不然應該是白花500元」;也有保險理賠員補充,「保單的秘秘角角看多了,除外條款瞭解了沒有?等待期看了沒?限制條款有那些?不要以為中標了就可領到錢,任何保單清楚了契約內容再買也不遲」。
貪警詐保2/大廳飛奔5秒搶電梯 理賠員前軟腳撞牆博同情
前台北市中正二警分局前員警羅遠文,聲稱自己在2012年2月發生車禍而嚴重傷殘,並向7間保險公司申請瀕近植物人的1等殘理賠,共獲得1140萬元理賠金。但本刊調查發現,羅員術後恢復好的離奇,到保險公司時還能飛奔進大廳搶電梯,在理賠員面前卻又營造不良於行的可憐模樣,前後落差讓人傻眼。本刊調查,羅男在2013年10月到和泰產險公司申請理賠,在訪查員面前,他不斷營造悲慘形象,先是抱怨自己因傷而被命令「退休」,妻子更因照護壓力龐大而選擇離開。但事實上妻子不但沒有「離開」,兩人還在2015年生了個兒子。根據訪查員當時拍攝的影片,羅男光從椅子起身離開就要耗費近10秒,四肢劇烈顫抖,站立不到1秒便再度跌回椅子上,好不容易在四腳柺杖的幫助下起身,走路時不斷搖晃、重心不穩,更因此跌撞牆壁,一旁的訪查員都心生不忍,還多次「提醒」羅男「不要勉強」。但其實羅遠文在還沒上樓見訪查員時,還在大廳電梯即將關閉還大步上前。(圖/讀者提供)即使羅男看似行動艱難,和泰仍對這場車禍心有疑慮,認為他在車禍當下沒有報案,也未立刻就醫,事後也沒調閱監視器提告,「完全不合常情」;申請理賠時還能獨自到場並用左手書寫文書,在「居家服務契約書」上也僅要求協助就醫,顯示他飲食吃藥、沐浴更衣等日常起居都能自理,判定他是「3等殘廢」。羅男心生不滿而提出民事訴訟,並向承辦該案的保險員要求30萬精神慰撫金,和泰因此調閱他申請理賠當日的監視器畫面,發現羅男在訪查員視線之外可說健步如飛。他抵達保險公司1樓時,電梯正好要關閉,他立刻飛奔進入,橫越大廳只花了5秒時間,敏捷身手讓人傻眼,法院也駁回羅男告訴。本刊致電羅遠文,他則否認詐保控訴,表示在車禍當下有報案,也有到板橋警分局交通分隊做筆錄,但遭員警吃案,自己也曾做過2次失敗的手術,而他原本的年薪高達94萬元,絕對不會因為要錢而把自己弄殘。至於在短時間內恢復神速,羅遠文回應,自己原本是重度殘障,接受不斷治療而好轉,目前是中度障礙,但仍有許多併發症,時常暈眩昏倒,更會不定時的突然失明,身體狀況如此不堪還要被冤枉,將會向保險公司提出告訴,他強調自己追求的是「人格清白」而非錢財。
貪警詐保3/神復原!重殘警健步如飛癱手能簽名 胞妹愧認:全是裝的
前台北市中正二警分局前員警羅遠文,自稱「車禍」導致瀕近植物人的1等殘,向多間保險公司申請共1140萬元保險金,但他經過8年「休養」,如今已健步如飛,過去癱瘓的右手甚至能簽署文件,復原程度堪比奇蹟,羅男妹妹小可(化名)也揭發這起騙局,指控哥哥「從頭到尾都在騙」,根本沒有這場車禍。本刊調查,羅男自2009年到2011年間,向富邦、中國、台灣、友邦、保誠和和泰等6間公司購買保險,卻自稱在2012年2月發生車禍,導致脊髓損傷、右側偏癱和左下肢癱瘓,不僅拿出無懈可擊的診斷證明,還在訪查員面前裝出不良於行的可憐模樣,也因此矇混過理賠員,讓他共獲得1140萬元理賠金。「根本沒有這場車禍,他都是在裝的。」本刊循線找上羅男妹妹小可,她與羅男同住多年,對其生活十分了解,她坦言這場意外從未發生,哥哥從頭到尾都在做假騙人,陪同哥哥「復健」時,還有醫生直言哥哥症狀是「脊椎老化」而非受傷,還質問「為什麼妳哥要騙人」,令小可當場羞愧不已。小可提到,哥哥曾以「假生病」挽回曾是女友、差點分手的現任妻子,在嘗到甜頭後決定「玩大的」,竟用警察熟知法律的「優勢」,憑空捏造車禍以謀取保險金,親人一度還被蒙在鼓裡,直到「車禍」隔年出遊時,家人看到「重殘」的哥哥竟幫忙抓小偷,還能騎機車載父親就醫,這才發現驚人真相。羅遠文自稱妻子因照護壓力龐大而離開,妻子實則一直陪在他身邊,2人還在2015年生下兒子。(圖/讀者提供)而保險公司得知實情後開始蒐集證據,發現羅男「復原」情況確實好的離奇,過馬路時正常行走,上下計程車也毫無異樣,辦理文件時還能用偏癱的右手簽署文件,更大方在公家機關內翹腳,這幾年還以訴訟為樂,因此在前年向羅男提出詐欺告訴。基隆地檢署審理時,不採信保險公司和保險犯罪防制中心提出的證據,4月底給予不起訴處分,原告難以接受,將於近日提出再議。本刊致電羅遠文,他否認詐保控訴,表示在車禍當下有報案,也有到板橋警分局交通分隊做筆錄,但遭員警吃案,自己也曾做過2次失敗的手術,而他原本的年薪高達94萬元,絕對不會因為要錢而把自己弄殘。至於在短時間內恢復神速,羅遠文回應,自己原本是重度殘障,接受不斷治療而好轉,目前是中度障礙,但仍有許多併發症,時常暈眩昏倒,更會不定時的突然失明,身體狀況如此不堪還要被冤枉,將會向保險公司提出告訴,他強調自己追求的是「人格清白」而非錢財。
貪警詐保4/路人一句「死跛腳」打趴關鍵證據 地檢署默許稅金養騙子
前台北市中正二警分局員警羅遠文,遭7家保險公司懷疑憑空捏造車禍、裝殘詐保,並提告詐欺,保險犯罪防制中心呈上多部影片,證明羅男健步如飛,其車禍後4個月做的肌電圖,顯示神經毫無異樣,但基隆地檢署不採信這些資料,檢察官以路人罵羅男「死跛腳」為證,判定他不良於行而不起訴。本刊調查,羅男自稱自己在2012年2月發生車禍,並因此導致脊髓損傷、右側偏癱和左下肢癱瘓,還取得多間醫院的診斷證明,向7間保險公司申請瀕近植物人的1等殘,並得到1140萬元理賠金。但保險公司事後發現,羅男恢復程度好的離奇,上下計程車也毫無異樣,辦理文件時還能用偏癱的右手簽署文件,更大方在公家機關內翹腳,這幾年還以訴訟為樂,因此在前年聯合向羅男提出詐欺告訴。保險犯罪防制中心在開庭時,出示和平醫院所做的神經傳導檢驗報告,內容載明羅男在「車禍」4個月後用肌電圖檢驗無神經異常,該院高姓復健師也出庭作證,表示核磁共振、電腦檢查發現羅男脊髓損傷,但對四肢造成的影響不一定,程度上「確實可以偽裝」。但基隆地檢署認為肌電圖報告無證據力而不採信,並從羅男看護、伊甸基金會居家服務紀錄,以及路人辱罵羅男是「死跛腳」等語,認為羅男確實不良於行或持用助行器,無法判定他有詐欺意圖,今年4月底給予不起訴處分,各受害保險公司難以接受,將於近日提出再議。羅男究竟如何瞞天過海?本刊調查,他在2012年和2013年間,陸續到和平醫院、台北榮民總醫院和台大醫院就診並取得診斷證明,公教人員保險殘廢診斷證明書中,載明他「兩肢以上不全麻痺,有顯著運動障礙」,小便永久失禁,以致無法工作,銓敘部在2013年8月認定他符合全殘標準。天衣無縫的就醫紀錄搭配羅男毫無破綻的精湛演技,再加上他動輒威脅要提告理賠員,理賠員即使心有疑慮,多半選擇「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而從寬認定,這也讓羅員多次得逞。「大家都以為詐保受害的是保險公司,實際上是全體納保人。」阿傑無奈表示,羅男的理賠實則是由保戶共同承擔,羅男每月還領有殘障津貼及警職退休金,等同於拿人民納稅錢去養一個騙子,相關單位應介入調查,法院也應基於社會正義給予公允裁判。本刊致電羅遠文,他則否認詐保控訴,表示在車禍當下有報案,也有到板橋警分局交通分隊做筆錄,但遭員警吃案,自己也曾做過2次失敗的手術,而他原本的年薪高達94萬元,絕對不會因為要錢而把自己弄殘。至於在短時間內恢復神速,羅遠文回應,自己原本是重度殘障,接受不斷治療而好轉,目前是中度障礙,但仍有許多併發症,時常暈眩昏倒,更會不定時的突然失明,身體狀況如此不堪還要被冤枉,將會向保險公司提出告訴,他強調自己追求的是「人格清白」而非錢財。
【行車多保障情報】汽機車車主必知的這號人物「車險理賠人員」
深耕台灣老字號的旺旺友聯產險擁有為數可觀的汽機車車主保戶群,在業界口碑頗佳,打造這塊金字招牌背後是這一群遍佈全台的車險理賠服務團隊,其中資深理賠盧奕翔(以下簡稱小盧)理賠資歷超過15年,每天工作包含聯繫協調和解、搜集追蹤整理相關單據、判定責任歸屬還有查核相關損失作理賠金額核定,工作內容相當繁瑣,每個環節都要謹慎以對!小盧說『將心比心,發生車禍誰都不願意,多一分仔細和確實,就可以避免兩造雙方不必要的爭端與衝突,在情理以內維護保戶權益甚或對方,讓案件圓滿落幕!』 理賠人員需要高EQ日常真的很超人旺旺友聯車險理賠員幾乎每天都要外出,很燒體力,因為交涉的對象來自四面八方,且事故有時慘不忍睹,當事人情緒可能較為激動,處理相當費神,因此細心、熱心、耐心也成為理賠員的首要條件。新進人員需要長時間的培訓,平均3-6個月才能自己勘車,6-12個月才能獨立參與和解會,期間也要持續的加強自己對各種最新車款架構技術的知識,並從不同的案件中累積經驗。小盧記得剛獨立時,接手一個案件,保戶阿強(化名)跟自己年紀差不多大,他騎車轉彎時因為趕時間沒放慢速度而撞到一個老先生,雖然不嚴重,但對方還是住院檢查了三天,阿強因為工作忙、也剛好媽媽有幫他保第三人責人險的關係,所以天真的阿強以為所有事情都交給保險公司來處理就好,結果引發老先生家人不滿,覺得阿強對傷者完全不聞不問,揚言要提告,嚇得阿強立刻求助小盧!小盧建議阿強不管對錯,拿出誠心就對了,他也正在依據初判表和警方記錄釐清查勘相關責任,請阿強一定要積極配合,阿強在他的陪同下,拎著一盒蘋果去老先生的家裡誠心鞠躬道歉,因為老先生也有突然衝出來導致部分過失,加上阿強也真心誠意的道歉,後續也圓滿結案!小盧說,他每件賠案都當作是自己的親友在處理,站在當事人的立場於合理範圍內儘量幫忙。結案後小盧與阿強持續都有聯絡,阿強現在是竹科工程師,每天開車上班,後輩遇到車禍事件也會力勸一定要積極面對!感覺那次事件也讓他記取教訓了。發生車禍,請積極找車險理賠員協助產險公司的理賠和業務工作內容完全不同,車主發生車禍意外後,事發第一時間雖然找的是業務,但業務只提供基本服務,實際處理車禍事件的,除了報案找警方外,有保第三人責任險和車體險的事主可以請求保險公司提供車險理賠員協助,這個角色將承擔起車禍發生後接下來所有查勘賠償協調的重責大任,協助保戶和對方出險應備齊的基本文件及協助參與調解會或法院開庭!小盧想起之前發生過保戶發生自撞,事發當下沒報案找理賠協助的案例。保戶小陳於深夜外出,卻因視線不佳發生自撞,而小陳認為有保險,且因為事發當下並身體無大礙,便無報警。直到隔天早上發現身體不適,同時查看發現車子有明顯擦撞痕跡,小陳才急急忙忙打給保險公司求助,小盧建議他還是先去警局備案,並陪同小陳再回事發現場做拍照搜證比對,小盧說:「雖然剛開始無法確認是否能理賠,但能幫助保戶的還是要盡力試試!」原本擔心無法獲得理賠的小陳,幸好有小盧幫助,事後釐清案件後仍取得理賠。小盧也呼籲各位就算發生車禍當下並無發生重大事故,還是盡量先報案再找保險理賠協助,免得事後發現問題後悔也來不及。 協調會有時就像電影劇情充滿肅殺氣氛理賠人員常要到各個協調會協助保戶調解,以提前達成共識和解,避免冗長的訴訟過程。小盧形容協調會時充滿肅殺氣氛,理賠員要思路清晰理直氣壯才能完成協調。過去車禍造成的擦傷或是挫傷的賠償金大約數千元即可達成和解,但因現在網路發達,很多鄉民提供很多似是而非的觀念讓人混淆,導致很多當事人提出非理性的理賠要求。有時對方無法獲得想要的理賠金額,便找民意代表或地方人士來強壓保戶,因此如何站在保戶立場,在情理法中取得最佳平衡,往往花費理賠員很多心力。一般來說,車禍如果是單純車撞傷等財物損失,約45個工作天就能解決,如果造成駕駛或是乘客傷亡,理賠時間就會拉長到60天以上,小盧印象深刻是有一件理賠案因協調不成,雙方進入司法程序,打官司3、4年直到法院最後判決才結案。社會新鮮人若對投入理賠員工作有興趣,除了要有抗壓性外,還要懂車與車險理賠條款。理賠服務就是持續增加自己的能量小盧說跟一般業務或行政工作比起來,真的是比較操,但累積出一個冷靜和獨當一面的自己。一路走來仍持續成長!他很慶幸自己能夠堅持下去,得到很多保戶信任以致得以結案,也因見識世面較廣,比同齡朋友在看待事情時更成熟且更具同理心,更能體會平淡安穩的可貴性。 關於汽車保險資料來源:旺旺友聯產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