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賠金
」 保險 理賠 實支實付 詐保 金管會嗨到走火?新竹男在摩鐵床上用「打火機助興」 設備裝潢全毀慘賠43萬
新竹縣一間汽車旅館2024年4月份發生火警,房間內的設備和裝潢全毀,損失約180萬。事後,消防局進行火調,排除屋內有可能引發火勢的原因,發現竟是入住房客梁姓男子在床上用打火機「玩火助興」肇事。扣除保險理賠之後,汽車旅館向梁男求償43萬172元獲准。據《三立新聞網》報導,梁男今年4月30日入住汽車旅館,上午9時40分許,其入住的房間突然竄出火舌,導致房內設備、裝潢幾乎全部毀損,新竹縣消防局鑑定判定,火災是因梁男使用「違禁品」所導致。火調報告顯示,起火處為房內雙人床墊靠西北側,但將周遭潛在的起火原因逐一排除後,確認梁男點著打火機,在床頭燃燒可燃物的玩火行為,就是導致房間內臥室設備及裝潢等遭火損毀壞主因。對此,摩鐵業者檢附火災證明、現場照片,以及財損報表,扣除折舊後共計144萬5288元,對梁男提告求償。不過梁男經合法通知後,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爭執,亦未提出書狀作何陳述及抗辯,視同自認。新竹地院法官認為,業者主張所受損失額經扣除折舊、已領取保險理賠金101萬5116元,裁定梁男尚應賠償損失43萬172元。
南山第一產皆遭重罰240萬 無保戶簽名、一張信用卡付16張保單等六大違規曝光
金管會最新公布對南山產物、第一產物兩家保險公司各裁罰240萬元,前者在未收到保費前即保單生效、推出新服務前未有法令主管簽署意見書並納入內控、強制汽車險理賠未按理賠金額比例攤付等3點違規;後者則在辦理駕駛人傷害險核保作業未取得被保險人簽名、信用卡扣繳保費異常等違反保險法事項。依據金管會保險局公布裁罰書內容,在一般業務檢查時,發現南山產物保險在辦理汽車保險收費出單承保作業,有未於保單生效前完成收費或對信用卡取授權即出單之情事;例如生效日112年4月1日,保戶匯款日112年4月18日等。110年11月25日起推出行動投保服務及112年7月10日上線Line客服,惟未由總機構法令遵循主管出具意見書並簽署負責,且未因應服務上線將業務員私人行動裝置管控機制等納入所訂內部控制作業處理程序規範及內部稽核項目。辦理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賠案與其他保險同時處理時,有未依規定按理賠金額比例攤付理賠費用之情事,如:112年6月21日理賠同一車號時於強制險理賠金額2萬3千元、第三人責任險理賠金額97萬7千元,處理費用由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及第三人責任險各攤付一半,未按理賠金額比例攤付。依此違反保險法及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相關法令規定,處罰240萬元整。此外,發現第一產物辦理駕駛人傷害險核保作業,未依保單條款約定取得被保險人簽名同意;以信用卡繳交保險費並填載持卡人為保單關係人者,有未全面以系統檢核持卡人ID是否為要保書所留存之保單關係人ID,致有業務員不實填載其為要保人而代繳保險費成功者,並以持卡人為要保人之名義通過人工審核。又曾以電話取得信用卡授權者,未送外部平台驗證授權人是否為持卡人,且後續刷同一張卡時,SAP系統對送驗規則判斷有誤,致有不同授權人以同一張信用卡解繳保費之異常情形,如以同一張信用卡繳費16張保單等授權扣繳保費異常。還有在委外廠商簽訂商業諮詢服務協議書未經適當層級核定,且在顧問諮詢費用係按月就當月已收保費之外銷產品責任險保單之簽單保費6%計算,與協議書「依案件個別計費」約定不符。因此違反保險法相關規定,罰鍰240萬元。
鹼粉當鹽巴泡水!居服員疏失害高雄婦誤飲 她「食道灼傷」送醫
高雄市6月間有長照機構遭到1名鄭姓婦人指控,因居服員誤將鹼粉泡製水杯,並拿來清洗水果,導致鄭婦誤飲引發脹氣及食道灼熱,隨後趕緊送醫治療,事後鄭婦調閱監視器發現此事便向業者反映,未料事隔半年雙方仍未達成理賠共識,氣得她將畫面公布,高市衛生局對此正持續與她聯繫中,雙方理賠事宜則在商討中。據了解,1名長照機構居服員6月間到鄭婦家服務時,不慎將鹼粉放進她的鋼製水杯內拿來洗水果,由於鄭婦平常會在喝水的鋼杯內泡鹽巴,這才導致鄭婦誤飲身體不斷脹氣,且食道出現灼熱感就醫,事後她自行調閱監視器釐清經過,並於6月24日通報居家機構此案,居服員才因疏失道歉。業者表示,從機構照管平台上獲報後,得知居服員將鹼粉泡進水杯,間接害慘鄭婦下肚惹禍,事後該單位立即開會宣導禁止居服員自行泡製或稀釋製作有危害人體的物質,同時對該員違反規範的行為列入考核評比,事後鄭婦向該單位及保險公司求償,但雙方理賠事宜仍未取得共識,才導致鄭婦將過程發布洩憤。高市衛生局說明,鄭婦在8月30日提供診斷證明書及就醫收據,長照機構則在9月5日自行向左營區公所申請調解,但調解會事後卻被鄭婦乾女兒要求取消,直到10月11日鄭婦才再提出看護收據申請理賠,後續保險單位在11月14日告知鄭婦理賠金額及需簽署和解書,不料她竟拒簽,目前衛生局已與鄭婦聯繫中,雙方也還在商討理賠事宜中。
居服員拿鹼粉泡水杯 高雄76歲婦人誤飲「食道燒壞」吐整晚
高雄市近期發生一起居家服務意外事件,76歲的鄭姓婦人因中風而行動不便,後續透過1966長照專線申請居家服務,而居服員在一次照護中,誤將「鹼粉」當作鹽巴泡在水中,結果鄭婦因此誤飲鹼水,後續甚至腹部脹氣、狂吐整晚。在親友帶去醫院檢查後,才知道鄭婦發生食道受損、胃部發炎等情況。根據媒體報導指出,整起事件發生於6月21日,根據監視器畫面顯示,當天張姓居服員在廚房料理時,將鹼粉倒入鋼杯並加水攪拌後,蓋上蓋子放在一旁。之後鄭婦誤將這杯含有鹼水的鋼杯當作飲用水,喝下約150c.c.後發現有異,並注意到杯中有白色沉澱物。而鄭婦在當天晚上就出現腹部脹氣、嘔吐等症狀。但由於自身行動不便,鄭婦一直到7月6日才在親友的陪同下就醫。而經醫師檢查後發現,鄭婦的腸道充滿氣體,胃鏡更顯示食道受損、胃部發炎。後續鄭婦也為此住院一週,但喉嚨至今感不適。在事件爆發後,長照機構在6月24日立即前往探視並道歉,承諾依程序進行調解及理賠。而高雄市衛生局調查發現,事件主因是在居服員將鹼水泡製用於清洗水果,並將剩餘的鹼水裝入鋼杯所致。機構已要求該名居服員道歉,並在月會中加強教育,禁止自行泡製危險物質。但後續雙方在理賠問題上遲遲無法達成共識,鄭婦於8月30日提供診斷證明書和就醫收據後,機構在9月5日向左營區公所申請調解,但遭鄭婦乾女兒要求取消。後續鄭婦又於10月11日提出看護收據申請理賠,保險公司於11月14日告知理賠金額並要求簽署和解書,但鄭婦表示不願簽署,目前雙方仍在協商中。
深夜停路邊修車「未關車門」!機車騎士「超速撞上」傷重不治亡
屏東縣一名邱姓女子,去年某日晚間開車載陳姓男友人,沿枋寮鄉中山路南下行駛時,發覺車況有異,停在路邊檢修,但由於陳男未關車門,導致一名陳姓女機車騎士直接撞上,最後傷重不治身亡。陳女父親氣得告上法院後,屏東地院審理,依照過失致死罪,分別判處邱女、陳男6個月及7個月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訴。判決書指出,事情發生在2023年4月某日,邱女晚間9時許開車載著友人陳男,行經枋寮鄉中山路二段一帶時,發現汽車出了狀況,於是將車輛停在該路段4號前檢修。邱女將汽車以占用一半機車道方式停放,且沒有在車身後方30公尺至100公尺之路面上豎立車輛故障標誌;男則在檢修過程中,未確認該路段來往車流動態,將汽車駕駛座車門持續維持開啟狀態。後來,一名20多歲陳姓女騎士行經機慢車道時,超速撞上汽車車門,當場人車倒地,出現呼吸衰竭心跳停止、硬腦膜下出血合併瀰漫性腦水腫、左肺氣血胸等傷害,經送醫後因傷勢過重,於到院前不治身亡。陳女父親得知噩耗後,將邱女、陳男告上法院。案經屏東地院審理,根據交通部公路總局高雄區監理所屏澎區車輛行車事故鑑定會鑑定意見,汽車夜間占用慢車道停車妨礙車輛通行,且開啟車門未注意其他車輛,且未讓其先行,為肇事主因;而該路段車時速不得超過50公里,陳姓機車女騎士是以時速78.89公里在機慢車道上超速行駛,未注意車前狀況,並未隨時採取必要之安全措施,為肇事次因。從鑑定報告結果來看,邱女、陳男共同為肇事主因;被害人就本件肇事的發生亦有過失。另外,法官審酌,邱女、陳男均提及,調解部分是由父母親陪同或處理,不清楚保險理賠金額,亦沒有詢問過理賠進度,顯示出處理事情的消極態度,犯後態度不佳。法官認為,考量被害人撞擊的部位為汽車車門,認定陳男未注意車流並迅速關上車門,於本件交通事故發生責任較邱女為重,且邱女警詢稱,案發當時有開雙黃警示燈,已藉由其他方式提醒用路人注意安全,應納入量刑考量。最終,法官依照過失致死罪,分別判處邱女6個月有期徒刑、陳男7個月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訴。
15歲無照少年開車奪3命「律師曝光1關鍵」 車主雙11前如未到案恐遭通緝
台北市15歲曾姓少年於17日無照駕駛外公的汽車上路,結果導致3死2傷的重大車禍事件。由於車子是外公所有,且人正好在海外度假,因此警方也要求外公必須於11月11日前到案說明,否則將會依法通緝。除此之外,律師林宜儒分析,雖然依照年紀,曾姓少年此次犯案應是由少年法庭審理,但如果被認定犯罪情節重大,曾姓少年還是有可能被移送檢方。綜合媒體報導指出,律師林宜儒表示,本次案件的刑事部分,由於少年年僅15歲,屬於未成年,原則上依《少年事件處理法》由少年法庭審理,但若犯罪情節重大,仍有可能移送檢方進行偵查。林宜儒律師解釋,這次事件的焦點在於,究竟屬於一般過失致死,還是「殺人的不確定故意」,也就是少年明知無照駕駛可能導致他人死傷,卻仍「覺得無所謂」。判斷是否構成不確定故意,需要從多個面向進行考量,包括無照駕駛的行為與導致死亡之間的因果關係。在民事責任方面,林宜儒律師表示,少年及其父母作為法定代理人,將面臨侵權行為的賠償責任。死者家屬有權要求少年及其法定代理人連帶賠償慰撫金,少年父親需承擔巨額賠償。此外,肇事車輛的車主為少年的外公,因未妥善保管車輛,可能被追究相關法律責任。保險部分,由於少年屬於無照駕駛,保險公司在賠付後,有權向少年追討理賠金,初步估計賠償金額將達千萬元。而有報導指出,在事發之後,少年的父親曾鞠躬道歉,表示「對不起大家,我不會教小孩,我會為我兒子負責。」而其父為少年父親聘請的兩名律師也跟著曝光,分別是過去曾是高虹安前法務主任陳昱愷的辯護律師辜得權,以及去年剛考上律師資格的跳級生的朱昱恆,另外,人在國外的外公,由於車子被少年偷開走,所以外公也需負一定責任。警方於19日通知外公,要求他在10天內以證人身分到警局說明,扣除假日,外公必須在11月1日前到案說明,否則警方會有權於11月11日發布通緝令。有親友表示,外公對此事十分痛心,預計會在這兩天從峇里島回到台灣。
無照撞死人!產險業者:強制險會先賠再向肇事者求償
台北市內湖區東湖市場17日晚上發生未成年小孩無照駕駛撞死三人不幸事故,產險業者表示,無照駕駛發生交通事故,即使車主有投保汽車任意險,無照駕駛是屬於「不保事項」,產險公司不負理賠之責;至於強制險的部分,產險業者會先賠付給被害人後再追償並會對法定代理人(監護人)連帶求償。上市內湖區東湖市場17日因15歲少年無照駕駛外公的休旅車不幸造成三死二傷的重大事故。產險業者指出,因為此次肇事者為「無照駕駛」,產險業者會先理賠受害人(或家屬)強制責任險,死者 200萬元、傷者實支實付20萬元,總理賠金額上限為640萬元,理賠之後再將向肇事者追償,由於肇事者為未成年,因此,會向監護人(法人代理人)求償。產險業者表示,因此次肇事者是「無照駕駛」屬於車險「不保事項」,即使車主有加保任意第三人責任險或超額責任險,產險業者都不負理賠之責,也不會先理賠被害人再向肇事者或其監護人求償。至於車險中的「不保事項」包括:肇事者吸毒、無照、從事犯罪或逃避合法逮捕、酒駕等等發生交通事故。
撞死人爆甩鍋卸責!桌球甜心要求「重新鑑定死因」家屬氣炸拒和解
被封為「桌球甜心」的國手鄭先知,去年8月駕車行經台北市中山區龍江路時,不慎衝撞騎乘機車的楊姓父女,導致楊父送醫救治1個月後仍不幸死亡,事後鄭先知雖坦承肇責,但她卻辯稱楊男的死因與「車禍無關」,因此導致雙方和談破局,鄭先知也遭到檢方依《過失致死罪》起訴。對此,台北地院昨(12日)開庭審理,鄭先知再度要求鑑定楊男是否「死於疾病」,由於雙方無和解共識,法官將擇期再開庭。回顧該案,該起死亡車禍發生於2023年8月18日上午11時許,鄭先知因開車轉彎未禮讓直行車,導致楊姓父女1死1傷,遭到死者家屬提告,今年7月台北地院開庭時,鄭先知表明願意支付賠償金達成和解,除了保險理賠金500萬元之外,她有意再自掏腰包100萬元賠償家屬,沒想到和解最終仍宣告破局,關鍵原因在於鄭先知否認,楊男的死因與車禍有關。死者家屬的委任律師向法官表示,鄭女駕車害命後,一再辯稱楊男的死因並非是她造成的,「死者是因自己的問題或在醫院急診室急救導致骨折或內臟受傷過世。」此說法讓楊男家屬無法接受,認為鄭先知態度惡劣不肯認錯,拒絕被告的和解要求,請求法官重判嚴懲。台北地院昨(12日)再度開庭審理,鄭先知仍要求重新鑑定楊男是否「死於疾病」,鄭先知的委任律師表示,根據楊男的法醫鑑定報告顯示,死者肋骨斷裂不排除是急救過程造成,且病歷紀錄中也可見楊男曾多次因自身疾病入住加護病房,合理質疑死因與車禍有直接相關。由於鄭先知一再對楊男死亡的因果關係爭議不休,引起家屬不滿,此次雙方仍未達成和解共識,因此法官決定擇期再開庭。對此,鄭先知表示,在楊男住院期間她一直持續關心對方,但自從楊男不幸逝世後便無法直接聯繫到家屬,強調自己並沒有卸責,要求鑑定楊男死因是想釐清她應負的責任。
女兒繼承爸60張台積電「價值3000萬」 拿不出500萬遺產稅…專家曝解方
一名陳姓老翁的妻子已經過世,由於年事已高,他希望將財產留給2個女兒,最值錢的是台積電的6萬股,但遺產淨額5000萬的遺產稅率為10%,女兒拿不出500萬,想用台積電股票抵繳。對此,專家也給出解方了。廖嘉紅在臉書「R姐財富方舟-廖嘉紅」分享該案例,點出使用「實物抵繳遺產稅」的條件,首先應符合「應納稅額30萬元以上且現金繳納有困難」的要件,且繼承人過半數同意或應繼分合計逾2/3同意,可以在納稅期限內提出申請。如果想用股票抵繳遺產稅,須注意2大重點:1.金額股票的遺產價值是以被繼承人(陳翁)死亡當日的收盤價500元來計算,納稅人用遺產中的上市公司股票抵繳遺產稅,抵稅的單價也是用死亡當日的收盤價500元。2.股票抵稅的金額與比例如果申請抵繳日的股票收盤價高於死亡日,遺產稅可以全部用該股票抵稅。如果股價下跌,即使只跌1元,也只能按比例用股票抵繳遺產稅。例如申請抵繳日的股票收盤價600元,高於死亡日500元,遺產稅可以全部用該股票抵稅,但身為繼承人應該覺得不划算,不想實物抵繳遺產稅。如果申請抵繳日股價下跌,即使只跌1元,也只能按比例用股票抵繳遺產稅。女兒想用台積電股票抵繳。(示意圖/黃威彬攝)由於陳翁過世當日台積電股價500元,6萬股價值3000萬,台積電財產價值3000萬,佔全部課徵標的物價值5000萬的3/5,所以只能用台積電的股票抵稅遺產稅的3/5,也就是300萬元,需另繳200萬元遺產稅。廖嘉紅說明,股價波動劇烈,當抵稅股價600元高於陳翁過世當日的500元,繼承人自然不願意用500元的股價來抵繳遺產稅。相反地,若股價下跌至400元,繼承人當然樂意用500元的股價來抵繳遺產稅。然而,法規已限制可以抵繳遺產稅的比例,不足額的部分仍需以現金繳納。廖嘉紅提醒,用股票實物抵繳遺產稅不一定划算,且存在許多不確定性,最好的方法還是「預留稅源」,這樣到時候就可以用現金繳納遺產稅,而預留稅源的好方法之一就是保險,只要避開實質課稅原則,並正確安排要保人、被保險人與受益人,保險理賠金甚至有機會成為免稅資產。
颱風賠不賠2/刷世界卡附贈旅遊不便險全都賠?CTWANT實測有貓膩「產險這樣說」
就凱米颱風延誤民眾出國,引爆五萬多名遊客的旅遊不便險理賠爭議,CTWANT記者電話訪查網友近來熱推的「世界卡」及多家銀行的信用卡「旅遊不便險」,發現有的保障範圍不含「行程取消」,有的不包含「自本國出發」班機延誤或取消的保障,成了旅行保險上的兩大漏洞。隨國人重啟出國旅遊風,標榜「年收入24萬元即可享免年費」的渣打銀行與LINE Bank聯名卡萬事達卡世界卡,且設定電子帳單再享次年免年費,享有頂級尊榮禮遇,成了年輕網友力推的產品,CTWANT記者細看官網載明,這張世界卡的旅遊保險「班機延誤保額1萬元,行李延誤費用1萬元」等,並無載明「行程取消」一項,也無揭露保單條款約定內容。8月2日記者去電渣打銀行客服洽詢所贈的旅遊不便險,並未表明身分,詢問會不會理賠像這次凱米造成桃園機場出發航班的班機延誤或取消?渣打銀客服先是回答該行係與國泰世紀產險合作,詳細的理賠條款約定要請民眾自行問產險公司,接著就提供國泰世紀產險的0800客服電話給民眾。CTWANT記者實測銀行所發的世界卡,刷卡支付機票、團費等所贈的旅遊不便險的保額高。圖為聯邦LINE Bank聯名卡、渣打LINE Bank聯名卡一口氣推出獨家超萌熊大、兔兔、莎莉特色卡片六款。(圖/LINE Bank提供)記者遂再洽國泰世紀產險,客服回答說「只要是國泰世紀產險提供的『信用卡旅遊不便險』,不管是與任何一家銀行合作的,包括任何卡別,僅保障『海外飛回台灣』行程部分,沒有包含國內出發的。」也就是說,這一張世界卡的班機延誤保額雖達1萬元較高,但以這次凱米颱風為例,刷這張卡出國,若還未飛出國的話,也是同樣的沒有理賠金。CTWANT也進一步盤點各家產險與銀行合作的「信用卡旅遊不便險」,包括國泰世紀產險、中信產險、新安東京、兆豐保險的「信用卡旅遊不便險」的班機延誤、取消的保障範圍,都如上述所稱的皆是「限定國外機場」,排除「居住地、國內(台灣)出發」;意即,不管是刷頂級卡或是一般卡,以凱米為例,皆未獲理賠。颱風來襲,機場航班取消,常可見轉機旅客夜宿機場畫面。(示意圖/報系資料、旅客提供)產險公會秘書長沙克興表示,目前刷卡銀行提供持卡人「信用卡旅行不便保險」的保障,因各銀行的承保項目有所差異。以本次凱米颱風侵台造成國內機場停飛取消為例,有部分銀行的「信用卡旅行不便保險」有包含「自本國出發到海外班機延誤(取消)的保障」,部分銀行則「不包含」自本國出發而在報到前已確定之延誤取消者,或班機延誤產生的費用發生在居住地者,不負賠償責任。一名產險公司主管則跟CTWANT記者說,「以在台灣出發為例」,確實有一些情況非在保障範圍內,譬如說,「我本來要去的國家發生颱風不想去了,可以申請旅程取消保險嗎?」「答案是,不能,因為天災非在旅程取消的承保範圍內」。信用卡達人寶可孟出示所蒐集的信用卡,他本人提醒當一刷卡購買機票、安排好旅遊行程之際,要儘快向保險公司購買旅遊不便險等,避免颱風一來買不到窘困。(圖/趙世勳攝)「我在桃園機場,因旅遊當地發生颱風而班機被延誤了,我是南部人要留宿桃園等待下一航班,旅程更改的住宿費會賠付嗎?」「答案是,無法理賠。因為旅程更改的承保範圍係自被保險人完成出境手續離開中華民國出境證照查驗櫃台之時起」。「我的行程要在泰國轉機,也接不上了,會賠付二次班機延誤嗎?」「答案是,只賠付一次。因前班班機延誤所致錯過轉接班機之延誤與前班班機延誤視為同一延誤事故」。至於在這次凱米颱風襲台,「颱風來臨,我在家收到航空公司通知班機暫時無法起飛,可以啟動班機延誤保險嗎?」「答案是,可以,只要於保險期間內,以乘客身分實際搭乘航班較預定航班延誤四小時以上者,可以啟動班機延誤保險,務必須保留實際起飛航班的登機證」。
颱風賠不賠1/「信用卡旅遊不便險」哪張卡送最好? 寶可孟:我自己都額外買保障
七月下旬的強颱凱米襲台,導致陸海空交通中斷,連帶影響民眾旅遊行程,其中取消多達400個航班,引爆五萬多名旅客「旅遊不便險」理賠爭議,讓產險公會緊急發聲明澄清。CTWANT採訪發現,最多爭議來自信用卡附贈的保險縮水,尤其「本國出發」班機延誤多不在理賠範圍內,旅客刷卡消費時並不清楚,專家建議,民眾可自費購買旅行不便險。長期以來信用卡發卡行多強調,民眾刷卡支付全額海外旅遊的機票、八成以上旅遊團費等條件符合時,還可享受免費獲贈的「旅遊不便險」,提供班機延誤、行程取消、行李延誤或遺失等的額外住宿與添購衣物等開銷,鼓勵民眾刷卡累積紅利、點數還可有旅遊保險保障。不過,「免錢的不一定是最好」,發卡銀行考量行銷成本等,根據CTWANT調查,並非每一張信用卡贈送的旅遊不便險的保障範圍都是相同的,「年費付得愈高、卡別級數較高(頂級卡等)」所贈送的「保額」雖較優,但可能也是「提供最基本的保障」,在於「你還沒飛出國,在台灣等同在家」,一旦遇到班機延誤、取消,且你還可以在家等候的話,通常不會有額外的開銷,也就不會理賠。39歲信用卡達人寶可孟則跟CTWANT記者說,「確實,很多信用卡的旅遊險保障是基本款、陽春型的」;由於頂級卡的門檻多是與銀行來往300萬元、年收入200萬元以上者較易申請,因此寶可孟建議年輕人、小資族,可參考國際發卡組織像是VISA、MasterCard萬事達卡等附贈的海外旅遊保險,有的最高319萬元保障內容,「鎖定一張入門檻較親民點的頂級卡,贈送的旅遊險較優。」信用卡達人寶可孟接受CTWANT記者採訪時提到,他刷卡買機票之外,還會自己額外購買旅遊不便險等增加保障。(圖/趙世勳攝)此外,就算民眾用到頂級信用卡,「有兩點很重要,一是用里程換機票刷卡的是沒有辦法享受到附贈的旅遊不便險,一是還是要自己額外向產險公司買旅遊險,增加保障。」寶可孟以自己為例,「我還是會自己買旅遊險,例如去日本四、五天,產險公司網路上賣的旅遊險金額數百元都有,不會很貴的。」目前產險公司所銷售的「個人海外旅行不便保險」,多搭配「旅行平安保險」及「海外突發疾病險」組合式套裝保險,提供國人海外旅遊行程完整保障;若是僅想要購買「個人海外旅行不便保險」的話,市場上僅有新光產險的保單是提供單獨承保。再者,依據產險公會的解釋,民眾自行向產險公司購買的「個人海外旅行不便保險」、旅遊保險(旅遊平安險+不便險套裝型),其中,「對班機延誤承保約」為被保險人於保險契約的保險期間內,以乘客身分搭乘之定期航班,較預定出發時間延誤四小時以上者、或班機取消,保險公司依保險契約約定之保險金額,給付保險金。也就是說,只要民眾在保險期間內,實際出發的航班較原預定航班延誤達4小時以上或是班機取消,「本國出發」也在承保範圍內;譬如說桃園、高雄等機場出發的航班,在這次遇到凱米強颱而延誤起飛時間或取消,皆可憑航空公司開具的班機延誤證明申請理賠。今年7月下旬,桃園機場受到凱米颱風影響取消許多航班後,忙著疏運旅客。圖為出境管制區內,前往大陸的旅客在候機室排隊登機。(圖/報系資料)根據CTWANT記者進一步調查,要啟動獲得「班機延誤4小時以上」的理賠,其實也大有貓膩,「有些航空公司為了要爭取塔台儘快放行航班起飛的時間,就讓乘客先進機艙等待,一來是可以讓機長跟塔台說『準備好了!』就在快要達到保險理賠的4小時前通知乘客可上飛機。」「可是進到機艙之後,飛機還是沒起飛,又等了半個小時、甚至超過一小時,卻不算到班機延誤4小時以上,通常航空業會以塔台未放行等地面準備作業為由,這部分,但產險公司是看登記證、班機延誤證明才會理賠,保戶有理也說不清。」一名主管跟CTWANT記者說。還要注意適用「班機延誤」還是「航班取消」的理賠金;當航班直接取消的話,就沒有班機延誤的賠償,而是直接看「行程取消」的保單條款。
泡水車一台台「出土」 業者:大部分民眾未加保洪水險
中南台灣大淹水後,近日泡水車一台台「出土」,正因過去幾年少見車被水淹,且車險再加保颱風洪水險保費不便宜,車主為省保費大都選擇「不加保」,整體颱風洪水險投保率相當低,產險業者表示,即使有上千台泡水車,產險理賠件數也不會多。經初步調查,各產險業者目前接到申請理賠件數並不多。產險業者表示,主要可能有二原因,原因一:原本投保颱風洪水險的車子就不多,這次泡水車中有投保該險種更少;原因二:即使有投保颱風洪水險的泡水車,因還沒等到拖吊車或是到修車廠,車主還沒空通報。國泰產險表示,天災在甲、乙、丙式車體險中都是屬於「除外不保事項」,也就是說因暴雨淹水或颱風導致車輛毀損,產險公司都是不會理賠的,若想獲得保障便要加保「颱風洪水險」。汽車車體損失險如有附加颱風洪水險,在賠償修車相關費用時,依實際估修費用並經理賠人員勘估為準,但如修復費用達保險金額扣除折舊後數額四分之三以上時,則以全損賠付。以保發中心資料顯示,全體產險公司在2023年承保颱風洪水險的汽車數只有5.7萬輛,尤其近幾年少有颱風侵台,颱風洪水險賠款率相當低,近3年產險因颱風洪水理賠金額分別為900萬元、120萬元及300萬元。全世界天災頻傳,台灣也遇到相同的困境,尤其每年7至9月為颱風季節,甚至非颱風季節也可能會有瞬間的大雨造成災情,造成愛車損傷。國泰產險表示,根據統計資料,台灣汽車保險市場投保颱風洪水險的比率不到2%,顯示民眾對風災的投保意識偏低,一旦遇到颱風、洪水等天災,將會是一筆可觀的維修費用。因車險費率已自由化,各家產險公司颱風洪水險費率每家不一,車險細險種也都不同。旺旺友聯產險表示,該公司颱風洪水險費率是固定的,也就是車體險保額的0.7077%,以100萬元的車價,颱風洪水險的保費是7,077元;200萬元就是1.4萬元左右。富邦產險說,該公司颱風洪水險保費依廠牌、車齡會有所不同,以國產新車重置價值80~100萬為例,保費約增加3,000~5,000元。華南產險表示,若以車價百萬元車子計算,該公司一年保費約3,000左右。國泰產險的附加「颱風洪水險」保險金額100萬元的保費約為7千元。旺旺友聯產險說,目前要加保颱風洪水險者,不管何時期滿,都是需交一年期保費,並颱風洪水險沒有短天期保費。華南產險也說,該附加條款應與主保險契約同時投保或退保,如在中途加保者,應按主保險契約所載期限計收保費;如在中途單獨退保者,不予退費。因為現在正值颱風季,即使民眾想加保颱風洪水險,據了解,產險業者不見得都願意承保。
疫情2波勞工紓困貸款 近10萬筆逾期還款!勞動部回應了
據勞動部統計,在疫情期間先後祭出2波勞工紓困貸款,共有163萬餘次申貸成功,未料據信保基金統計,2次勞工紓困貸款有9萬9649筆逾期還款,逾期比率超過6%,若加上其他也是信保基金擔保的各式貸款,屆時基金恐賠超過300億元。勞動部官員提醒,逾期還款的勞工將被聯徵中心註記,未來若要申貸恐怕難度將提高不少,呼籲仍要按時還款。政府當初為了協助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而發生營運困難事業或個人,包括經濟部、教育部、交通部都提供各式低利貸款,且為讓民眾或企業順利取得貸款應急,由信保基金出面向銀行擔保。未料截至2023年6月底止,逾期還款筆數11萬餘筆、逾期保證金額計174億餘元,尤其以勞動部勞工紓困貸款逾期比例最高,達6.15%。監察院審計部從2023年11月資料估算,包括經濟部營運及振興貸款、中央銀行貸款、教育部教育事業紓困貸款及勞工紓困貸款在內,信保基金可能逾期理賠金額約364億餘元。勞動部曾先後2次祭出勞工紓困貸款,每人可貸款10萬元,其中首次幾乎沒有設任何限制,第2次則要求所得不得高於50萬元。勞動部勞動福祉退休司司長謝倩蒨坦言,因第2次紓困是針對經濟能力較差的民眾,恐是造成逾放比較高的原因之一。不過,截至2024年3月底為止,2020年勞工紓困貸款方案逾期還款達4.5%、2021年紓困貸款則降為4.4%,勞動部指出,顯示勞工有錢後仍會開始還款,呼籲勞工有能力應按時還款,否則將被聯徵註記。此外,疫情期間包括勞動部、農委會(現為農業部)、衛福部及教育部等多個部會祭出46項生活補貼措施,未料卻發生多起重複領取或發放對象資格不符紓困補貼,據統計,截至2023年6月為止,應追繳6萬5871筆、10億餘元,還有1萬9687件、2.8億餘元待釐清,其中應追繳以勞動部需追繳3萬7413件、6.7億元為最多。針對自營作業者及無一定雇主勞工生活補貼部分,勞保局普通給付組組長劉秀玲表示,應追繳的部分已追繳至97%,也有部分案件申請分期付款中,而其他未能償還的則全數已移送行政執行署。
凱米來襲!航班如因颱風取消 產險業者:符合要件,旅行不便險均有理賠
凱米颱風侵台,國內、國際班機已有逾200多班因颱風被取消,產險業者表示,民眾若有投保旅遊不便險,若班機因颱風被取消,不管人在國內或海外,只要符合理賠要件、取得相關證明即可申請相關理賠補償。因凱米颱風侵台造成多航班被取消,臺產表示,若人尚在國內,因颱風造成居住地損失達25萬元以上,此稱為「行程取消」,在旅行不便險中有「行程取消」以補償保戶如已支付住宿費或者一些費用損失。若因颱風航班被取消,保戶無法如期搭機返台而滯留在海外,在旅行不便險中即會啟動「行程更改」補償;至於「班機延誤」則不分人在國內或國外,只要班機延誤逾4小時,保戶取得班機延誤證明,產險公司即會理賠。所有產險的「旅行不便險」都包括行程更改、取消以及班機延誤等都有補償,有的採實支實付,只訂最高理賠金額,如泰安產險「旅程取消」最高理賠10萬元,「行程更改」理賠最高5萬元;兆豐保險旅程取消、更改最高限額可達6萬元。確切的理賠金額均依民眾投保方案不同而異。富邦產險表示,在投保期間內,除「班機延誤」最高理賠2.8萬元外,若發生行程取消或更改的情況,最高則各給付10萬元(保期內實支實付),抵達國外目的地行李延誤6小時後仍未取得,則依保單約定定額給付1萬元。不過,當氣象署已發布颱風警報後,產險業者表示,就不再承保該段期間的旅行不便險,直到颱風警報完全解除為止,因此,建議民眾當已確定海外旅遊行程時,即可以立即投保旅行綜合險以分散航班被取消等旅遊相關風險。
撞死人不認錯!「桌球甜心」遭爆甩鍋救護員 家屬拒和解求重判
台北市中山區去年發生一起死亡車禍,一名女駕駛開車行經龍江路時,不慎衝撞騎乘機車的楊姓父女,導致楊父傷重不治,而肇事女子竟是被封為「桌球甜心」的國手鄭先知。令人髮指的是,鄭先知雖坦承肇責,但她卻辯稱楊男的死因與車禍無關,企圖將責任甩鍋給救護人員,氣得家屬不願和解,請求法官重判嚴懲。據《鏡週刊》報導,鄭先知去年8月因開車轉彎未禮讓直行車,導致楊姓父女1死1傷,遭到死者家屬提告,日前台北地院開庭時,鄭先知表明願意支付賠償金達和解,除了保險理賠金500萬元之外,她有意再自掏100萬元賠償家屬,沒想到和解最終宣告破局,而關鍵原因在於鄭先知否認,楊男的死因與車禍有直接關係。死者家屬的委任律師向法官表示,鄭女駕車害命後,一再辯稱楊男的死因並非是她造成的,「死者是因自己的問題或在醫院急診室急救導致骨折或內臟受傷過世。」此說法讓楊男家屬無法接受,認為鄭先知態度惡劣不肯認錯,拒絕被告的和解要求,請求法官重判嚴懲,意味著若未來雙方仍未達共識,鄭先知恐遭依《過失致死罪》判刑,最重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
保險員勾結診所「中藥換3C產品」詐保中醫變電商 16人遭起訴
檢警去年接獲多家保險公司檢舉,大批民眾透過某保險經紀公司投保,以輕微病症長期至特定中醫診所看診,並請領實支實付醫療保險理賠金,調查發現診所讓保戶透過大量過卡製造就醫假象,自行選購保健食品、3C產品代替水藥費用進行理賠,詐保金額合計720多萬元。台北地檢署今(23日)偵結,依加重詐欺等罪起訴16人。多家保險公司以大數據分析,發覺有大量投保人以輕微病症長期至中醫診所看診,並請領實支實付醫療保險理賠金。經進一步分析投保人資料,發現皆由同一家保險經紀公司承攬,且都前往桃園地區特定診所就診。受害保險公司遂聯合報案並提供相關資料供警方偵辦,警方旋組專案小組報請臺北地檢署指揮偵辦。經專案小組長期蒐證,發現保險業務員指導旗下保戶,透過輕微挫傷等不實事故前往合作的中醫診所看診,再由中醫診所提供如電商平台之服務,讓保戶透過大量過卡製造就醫假象,再自行選購商品如保健食品、3C產品代替水藥費用進行理賠,累積詐保金額超過千萬餘元。警方去年2月16日拘提保險經紀公司桃竹地區負責人謝男、黃男及涉案保戶共11人、11月14日查緝中醫醫師4人到案,全案搜索涉案保險經紀人、保戶、醫師住處及診所共計21處,查扣診所病患保險證明單、保險對象名冊、貨品藥品進出單據、診所帳冊、電腦等證物。本案由台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朱立豪指揮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偵辦,今偵查終結,認定謝男、黃男等16人涉犯詐欺取財、加重詐欺等罪嫌,合計詐得720萬餘元,依法提起公訴。北檢呼籲,保險制度的精神在填補損害,不是讓被保險人獲取不當利益,民眾切勿貪圖小利,配合詐領保險給付,以免遭刑事追訴,得不償失。
台股破兩萬點墊高交易門檻 微型臺指期貨7/29上市
金管會指出,由於現行證券市場加權股價指數已突破2萬點,連帶使期貨契約之規模大幅增加,導致交易門檻墊高、可及性降低,市場對微型契約需求增加。期交所參酌國際發展趨勢,規劃推出微型臺指期貨,俾利交易人靈活交易適合之商品,預計今(2024年)7月29日上市。金管會2日提供統計數據,關於「大、小臺指期貨契約規模及日均量」,以6月27日結算價的契約規模來看,臺股期貨為4,559,400元(7月份臺股期貨結算價:22,797 * 每點200元),5月的日均量為149,980口;小型臺指期貨為1,139,850元(7月份臺股期貨結算價:22,797 * 每點50元),5月的日均量為285,331口。金管會表示,藉著推出微型商品藉滿足市場需求,擴大市場規模。另交易人得即時因應市場變化,彈性調整曝險部位,提高交易彈性與多元交易策略。此外,今年7月1日起實施新制上路,還有在旅行平安保險「意外死亡及失能給付」和「意外醫療給付」標準費率之檢討,調降意外死亡及失能給付標準費率表中各費率上限之10%,適用7月1日起生效之保單。明定實支實付型(包含傷害)醫療保險商品其保險金之理賠應以損害填補為原則,並應於保單條款約定損失分攤機制,以使被保險人於同一保險事故中所獲得之理賠金額不超過實際負擔之醫療費用。另相關理賠機制及特別提醒事項聲明書等規範,應請各公司配合相關示範條款及配套措施之實施時程辦理。強化「分紅保單」之管理,規範人身保險業辦理分紅人壽保險商品業務,發布應從商品區隔帳戶管理、商品設計銷售前後控管、資訊揭露、相關人員職責、招攬人員教育訓練等諸多層面的注意事項辦理。
實支實付險新制「限買1張」? 保險局2日這樣回答
實支實付型醫療保險(含實支實付傷害險)全面採「正本理賠」新制於7月1日上路,現在到底從之前最多能買三張改為限買一張?金管會保險局2日給答案,強調實支實付型醫療保險回歸損害填補原則後,消費者投保實支實付型醫療保險時,須簽署特別提醒事項聲明書,確認瞭解同一次醫療行為就數個同性質保險商品所獲得理賠金額合計,不得超過實際負擔之醫療費用。受益人提出理賠申請時,除需檢附醫療費用收據正本外,其中相關費用若已獲得其他保險商品理賠者,保險公司僅就其他同性質保險商品理賠不足之差額進行賠付。保險局提醒,消費者應認知只能以醫療費用收據正本申請理賠,且各保險公司應就消費者投保需求、適合度及公司之風險承擔能力,決定是否接受消費者投保多張實支實付醫療保險,不得過度承保。再者,目前市面上尚無共同分攤型之實支實付醫療保險商品,僅有正本理賠商品,因此,保戶未來申請理賠時須檢附收據正本,如有投保多張保險商品,則第1張保單會在保單實支限額內給付,第2張保單僅就第1張保單理賠不足之差額進行賠付。保戶可自行選擇第1家申請理賠之保險公司,如有理賠不足之差額,並由第1家公司開立已理賠商品類型及金額相關證明,供保戶向其他保險公司申請理賠。還有一點要注意,即是受益人依保險契約條款約定向投保之保險公司申請理賠,保險公司不得拒絕受理,如保險業者間有要求消費者應先向其他業者理賠等推託理賠情事,可檢具資料向本局申訴,本局將依保險法相關規定處理。
碰瓷夫妻鑽實支實付漏洞「跌倒受傷」 涉詐保5504萬買花蓮別墅、金條
周姓夫妻檔在2014年至2023年間,利用保險公司實支實付漏洞,密集投保多家公司的「意外險」、「意外傷害險」,再不斷於大眾運輸「跌倒受傷」,近10年來透過「一傷多領」,涉嫌詐取保險理賠金高達5004萬元,有近10家保險公司受害。刑事警察局獲報後循線追查,發現周男夫婦靠著理賠金,在花蓮購置透天別墅、農舍及土地,本月將周男2人逮捕到案,詢後依詐欺、洗錢防制法等罪嫌移送法辦。刑事局追查,發現周男夫婦靠著理賠金,在花蓮購置透天別墅、農舍及土地,本月將2人逮捕到案,詢後依詐欺、洗錢防制法罪嫌送辦。(圖/翻攝畫面)檢警調查 53歲周男與56歲林女自2014年起,密集投保多家保險公司,包括全球人壽、兆豐產物及台灣人壽等近10家保險公司,2015年開始大量申請意外傷害理賠金,近10年詐保金額總計高達5504萬元,並接連在花蓮購置別墅、農舍以及一筆郊外土地,還買入大量中藥、高價燕窩、260條金鑽條等,金鑽條現市值2392萬元。檢警調查,周男夫婦詐保高達5504萬元,並接連在花蓮購置別墅、農舍以及一筆郊外土地,還買入大量中藥、高價燕窩、260條金鑽條等,金鑽條現市值2392萬元。(圖/翻攝畫面)周男、林女投保均為實支實付「意外險」以及「意外傷害險」,2人會趁著搭乘捷運、公車,剎車時「順勢跌倒」,再撥打1999申訴,事後用輕微碰撞受傷為由到中醫看診,持捷運或客運公司的申訴回函,強迫醫師開立診斷證明及化瘀血藥物,以獲取保險理賠金;周男夫妻甚至以購買自費藥品為由購入高價燕窩等中藥材,一次可申請3萬至6萬元保險金,多年來在各大眾運輸「跌倒」數百次。由於保險公司規定透過醫療費用證明副本即可申請,周男夫妻鑽此漏洞,拿多張副本到各家保險公司「一傷多領」,事後再將燕窩等藥品轉賣牟利,其中全球人壽、兆豐產物兩家保險公司損失最重,多達千萬元,其他業者則各損失百萬元不等。警方在去年12月、今年6月發動2波行動,分別前往台北、新北搜索,共查扣金鑽條塊260條、上百盒約5到6萬元的燕窩、多批藥物、中醫診所印章數顆、手機6支、平板2台、不動產2棟、土地1筆等證物,全案詢後將周男、林女依詐欺及洗錢防制法等罪嫌移送台北地檢署,2人分以30萬元交保候傳。金管會20日指出,自今年7月起將公告「實支實付醫療險改革」,10月1日上路起,實支實付醫療險僅可使用正本索取理賠,不得再使用副本,以杜絕「一傷多領」怪象發生,回歸「損害填補」精神。
YouBike2.0E將上路 新北市「傷害險」投保破7成
新北市YouBike 2.0E電動輔助自行車預計將在今年下半年上路,為了因應騎乘速度較快的電輔車,台北、新北、桃園3縣市交通局共同決議,自7月1日起,民眾須先完成公共自行車傷害險投保才可租借,而自5月公告以來,新北市投保已突破7成。交通局今年3月表示,將購置2000輛以上的YouBike 2.0E電動輔助自行車,範圍會納入熱門風景區北海岸、偏鄉、山區以及淡水河系水門周遭的通行廊帶,由於電輔車速度較快、騎乘距離較遠,因此可預見跨境騎乘大幅提升,為確保民眾使用安全,雙北、桃園3縣市在上月15日共同宣布,未來須先完成投保公共自行車傷害險,才可租借車輛。交通局表示,自公告以來,目前投保率已經突破7成,除了在7月1日起須投保公共自行車傷害險才能租借YouBike2.0E,同時未在7月1日前填妥YouBike2.0投保傷害險意願調查,將無法租借YouBike2.0。交通局綜合規畫科長吳政諺並表示,自7月1日起新北市敬老愛心卡每月480點可使用於YouBike2.0及2.0E,因此也請持敬老愛心卡的長者租借2.0及2.0E前也務必投保公共自行車免費傷害險。吳政諺指出,新北市YouBike公共自行車傷害險投保率從今年1月62%,至5月成長達70.5%;而今年截至5月理賠件數計有15件、總理賠金額23萬餘元,平均單件理賠金額約1.5萬元。交通局強調,使用者投保公共自行車傷害險完全免費,相關保費由政府負擔,只須登錄會員後至專頁填寫資料,騎乘時如發生意外,造成死亡、失能及住院時,可憑醫療單據等文件,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金額最高100萬元,住院每日最高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