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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標性判決!八仙塵爆致15死484傷 八仙樂園要負連帶賠償責任
2015年新北市八仙樂園「彩色派對」粉塵爆炸案釀15死、484傷,主辦派對的「玩色創意」負責人呂忠吉被依過失致死罪判刑5年定讞,已於2023年7月刑滿出獄。民事部分,最高法院民事第8庭26日就3件求償做出判決,確認八仙公司並非單純提供場所,因此須負起連帶賠償責任,未來被害人的求償訴訟,都將依這個法律見解裁判。據《中央社》報導,瑞博國際、玩色創意於2015年6月27日在八仙樂園「快樂大堡礁」舉辦「彩色派對」活動,發生粉塵爆炸,造成15人死亡、484人輕重傷。其中,楊姓被害人、王姓被害人、林姓被害人分別提起求償訴訟。3案於一、二審均認定瑞博、玩色及負責人呂忠吉須負損害賠償責任;呂忠吉、瑞博、玩色未上訴而確定。過去審理八仙塵爆求償案時,民事一、二審大多認定呂忠吉及其兩間公司玩色創意、瑞博國際整合行銷均應負起連帶賠償責任,但八仙僅出租場地,時任董座陳柏廷等人分別因無義務確保活動安全、避免塵爆發生等理由,不必賠償。最高法院新聞資料指出,消費者保護法的立法目的,在於消費者處於弱勢或欠缺專業知識、技術等,確保消費者或第三人的人身財產安全、提供服務的性質。新聞資料指出,派對活動區域位在八仙樂園最內側,活動部分時間與八仙樂園營業時間重疊,且八仙公司也印製午後優惠票與活動票券組合商品,客觀上得認定是由身為遊樂業經營者八仙公司所提供,並與其經營事項具密切關係的活動。意即,八仙公司雖與瑞博國際簽訂租賃契約,然八仙把部分場地租給瑞博國際舉辦彩色派對,仍應負起損害賠償責任。承審合議庭認為,塵爆事故的危險源縱非八仙公司所直接製造、開啟,但八仙公司較能監督、控制或預防,當承擔消費者的不幸損害,因此八仙公司應依消保法規定負起損害賠償責任,所以楊男部分廢棄原判決,發回高院更審。合議庭另指出,消保法第7條第3項但書規定,企業經營者能證明其無過失者,法院得減輕其賠償責任;王女、林女的部分,二審均未詳細調查,有法律適用不明確的違誤,因此王女、林女的部分均廢棄原判決,發回更審。至於楊男上訴主張時任八仙公司董事長陳柏廷、負責噴灑彩粉的沈姓工讀生、盧姓志工應連帶負起損害賠償責任,合議庭維持二審見解,認定陳無執行職務違背法令,致被害人受損害,沈男、盧男則未能預見會發生塵爆,此部分駁回上訴確定。此外,由於被害人向八仙公司陳慧穎請求損害賠償的時效,最高法院民事庭有法律見解歧異,因此提案民事大法庭審理,今天也做出裁定。民事大法庭認為,被害人對陳慧穎的請求權應比照民法2年的時效,而非比照公司法15年的時效;據此楊男、林女超過時效,陳慧穎免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確定。
八仙塵爆案15人死、499人燒傷 98人求償判賠4億、八仙免賠
八仙樂園2015年6月27日發生塵爆重大死傷案件,造成499人燒傷、其中15人死亡,消費者文教基金會代表98位被害者求償26億546萬4888元,士林地院民事庭今天審結,判決「彩色派對」活動主辦人呂忠吉、玩色創意公司、瑞博國際整合行銷有限公司共須連帶賠償4億餘元,至於八仙樂園董事長陳柏廷及總經理陳慧穎等人,則因非「彩色派對」活動共同舉辦人,判決免賠,全案還可上訴。當時45歲的呂忠吉以他經營的玩色創意等公司名義,租用新北市八仙樂園舉辦「彩色派對」,因現場噴灑大量色粉,被舞台高溫燈具引燃,隨著粉塵顆粒瞬間在派對現場蔓延,造成重大傷亡,呂遭判處業務過失致死罪5年徒刑定讞。消基會指出,八仙公司將未取得使用執照的乾泳池出租給呂忠吉辦彩色派對,再與呂忠吉及其所屬公司互搭活動賣門票,應屬服務共同提供人,均有應注意能注意卻未注意之過失責任,由於八仙公司違法將泳池變成舞廳,提供不安全的場地舉辦彩色派對,導致塵爆;活動當天也沒有提供完備的救災設備與人員,依法應負賠償責任。衛福部健保署統計,本案共造成499人燒傷,其中15人不幸身亡;平均燒傷面積達41%,復健之路迢迢無期,且事發至2016年6月22日屆臨一周年時,健保給付醫療費用共計約7.65億元;日本紅十字會曾捐贈2730片人工真皮、美國約翰霍普金斯大學燒燙中心醫療團隊有5名燒燙傷專家來台協助,更緊急向荷蘭、美國皮庫購買大體皮膚,以及社會諸多的捐助,方才讓因這起重大災難事件受害的消費者傷痛不再加劇,但受害人及其家屬心中苦痛卻終身難以彌平。
塵暴停業提告求翻案 八仙樂園敗訴確定
5年前八仙樂園塵爆造成15死、471傷慘劇,交通部觀光局認為業者違反《發展觀光條例》的「未經核准分割出租觀光遊樂設施」規定,開罰5萬元並命其停業。八仙不服提告,罰鍰5萬元部分已敗訴確定,停業部分最高行政法院昨審結,也判八仙敗訴,全案確定。違反觀光遊樂業管理規則八仙樂園2015年6月17日將6、7、8遊樂區域租給瑞博國際整合行銷有限公司,水池抽乾後,供該公司在同年月27日舉辦「彩色派對」,活動期間卻發生粉塵爆炸燃燒,造成15人死亡、358人重傷、113人輕傷慘案。觀光局調查後認為,八仙未經核准分割出租觀光遊樂設施,違反《觀光遊樂業管理規則》,遂依《發展觀光條例》處分罰鍰5萬元,並依同條例規定,命八仙立即停業,直到所有調查釐清及缺失改善為止。八仙不服,循序提起行政爭訟,罰鍰5萬元部分已敗訴確定;停業部分一審原本勝訴,但經最高行發回,北高等行政法院更一審認為,停業處分合於必要性及相當性,2018年12月逆轉改判八仙敗訴。停業是為保障大眾生命權八仙提起上訴,最高行認為,塵爆意外顯示八仙無足夠、適當的緊急疏散措施及急難醫療救護因應,且欠缺公共安全防治理念,全部園區既然使用共同出入口,具有整體性,若非全區停業調查釐清及缺失改善,不能有效防止危害擴大發生。最高行判決指出,停業處分是為保障大眾生命權、身體安全權等公共利益,手段正當、適合且必要,欲保護的公益,顯然優於八仙因停業所受損害的營業權、財產權,並不違反比例原則,故駁回八仙上訴。
八仙董事長陳柏廷獲不起訴 塵爆被害者家屬提再議
4年前造成486人重大傷亡的八仙樂園塵爆案件,承辦的士林地檢署日前對被告八仙樂園董事長陳柏廷、總經理陳慧穎等11人不起訴處分,而被害人家屬表示不服,今天齊赴士檢提起再議,並呼喊口號要求公道,希望八仙樂園要拿出良心,檢方表示一切依法處理。當年由瑞博國際整合行銷有限公司在2015年6月27日於八仙樂園舉辦「彩色派對」時,發生粉塵爆炸,當場造成15人死亡、471人輕重傷的重大不幸事件,案由士檢偵辦,依業務過失致死罪起訴活動負責人呂忠吉,而八仙樂園董事長陳柏廷、總經理陳慧穎等人則因無肇事責任獲不起訴處分。其中,被起訴的呂忠吉已由最高法院去年判處有期徒刑5年,併科罰金新台幣9萬元定讞,並於今年初入監服刑。律師周信宏指出,八仙樂園董事長陳柏廷等人以書面同意瑞博公司在「彩色派對」活動宣傳使用「八仙樂園」商標,而商標就是表徵商品與服務品質,且彩色派對的外文宣廣告,足使一般消費者認為活動就是八仙樂園所舉辦活動,八仙樂園當然必須擔負起相關的過失責任。由八仙塵爆事件被害人所組成的「台灣627八仙塵爆公安事件受害者保護協會」,理事長吳聲彣今日帶領十餘名受害者家屬赴士林地檢署抗議,高喊口號,「點亮司法,還我公平正義」,並在律師陪同下提出再議聲請,希望檢方主持公道。本案陳柏廷等人兩次獲士檢不起訴處分,但被害人家屬亦兩度向台灣高檢署聲請再議成功,發回士檢續查,並於日前第三度偵結,仍認定陳柏廷等11人行為,不構成業務過失致死罪,因此做出不起訴處分,被害人家屬在7月1日接獲不起訴處分書,並趕在今天法定鎮聲請再議截止日的最後一天,赴士檢遞狀。(謝中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