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壽險公會
」 金管會 理賠暑假出國小確幸!旅平險7月起變便宜 千萬保額省60元
下半年出國旅遊有好康!金管會25日公布調降旅平險中的「意外死亡及失能」給付標準費率10%,並自7月1日起生效的保單適用。金管會舉例,個人國外旅遊5天,投保意外死亡及失能保障1000萬、附加意外醫療100萬,現行保費上限779元,自今年7月1日以後生效的保單,保費上限就降為719元,可省60元。金管會保險局副局長蔡火炎說,金管會每3年都會檢討旅平險的「意外死亡與失能」和「意外醫療給付」標準費率,從損失經驗來看並兼顧穩健原則、考量消費者權益,與產壽險公會、精算學會以及周邊單位討論後,決定調降旅平險意外死亡與失能給付標準費率10%。蔡火炎說,旅平險損失率的評估是依實際損失率與預期損失率之間比較,現在實際損失低於預期,所以有調降的空間,不過這種一年期險損失理賠經驗會有波動,調整時以「保守穩健」為原則。蔡火炎表示,整體費率表數字都會變動,所以不論是產險業、壽險所銷售的旅平險保單都會反映,所以各家旅平險的保費應該都會調降。至於意外醫療的部分,蔡火炎表示,其損失經驗變動比意外死亡及失能較不穩定,所以這次沒有調整,但如未來損失經驗有轉好或者更好的表現,就會滾動式檢討其保費。金管會資料顯示,過去有4次調整旅平險費率表的經驗,最近一次為2021年,調整的內容與這一次相同,也是調降意外死亡與失能的標準費率10%。
實支實付醫療險將改革 上路前不溯及既往
實支實付醫療險邁向改革,民眾擔憂手中既有的實支實付醫療險保單,未來理賠難超過醫療支出金額。金管會26日表示,在改革正式上路前,不會溯及既往,改革上路後新的實支實付險保單,會在保單條款中約定損失分攤原則。至於上路時程,因還有待與壽險業討論,目前尚未有上路時間表。保險局副局長蔡火炎表示,現在醫療收據多已電子化,很難區分醫療收據正、副本,實支實付醫療險未來勢必要朝向「損害填補」做改革,在新制度推出前民眾投保的保單,會照原來的契約理賠原則處理,不會溯及到現在民眾手中的實支實付醫療險保單,改革後推出的新商品,則會走損害填補原則。蔡火炎指出,未來的新制,會希望採取損失分攤機制,也就是同樣一筆實際醫療費用支出,對應到保戶手中有效的實支實付醫療險保單,做損失分攤,整體理賠不超過實際支付,未來的新保單會在保單條款中約定好損失分攤的規定。舉例來說:自費一筆約50萬元的醫療費用,假設保戶現在手中的實支實付醫療險有2張保額各50萬元,其中一張接受副本理賠,就共會理賠100萬元;在改革上路後,民眾同樣新買2張實支實付醫療險,因保單條款都有約定好損失分攤原則,可能就是一家理賠25萬元、另一家理賠25萬元。至於上路時程,蔡火炎表示,目前還沒有明確的時間表,因為改革影響大,還需要與產壽險公會,進一步就細節與配套做討論,時程也要經過討論。現行是規定每人只能投保3張實支實付醫療險,2024年有可能再縮限嗎?蔡火炎說,在還沒有走到損害填補原則之前,買太多張確實會產生過度填補問題,因將走向損害填補來改革,未有打算檢討三張的規範,投保張數就回歸到各壽險公司的核保來處理。現行市場上銷售的實支實付醫療險多已經歷過停售改版潮,多家壽險公司在改版後已規定要正本理賠,就算接受副本理賠,也只能當第一家或第二家投保的,若是第三家投保的在核保上就不會通過,現行市面上接受副本理賠的已不超過5張。
犯防中心打擊金融犯罪成績亮眼!獲Google肯定將台列「專屬計劃」實施國家
在多項所偵破詐騙案件中扮演積極角色的金融法制暨犯罪防制中心,原稱保險犯罪防制中心,是民國93年行政院院會為打擊保險詐欺犯罪,由產壽險公會出資,保險局督導的財團法人。在多年苦心經營下,已經建構完整協助偵辦保險詐欺網絡,近年的免疫球蛋白詐保案、柬埔寨旅遊異常出險案件與竹聯幫假車禍詐保案件等高額不法利得詐欺案件之偵辦都由該單位蒐集資料所發動。由於金融犯罪日新月異,該單位於民國108年經金管會核備改制為金融法制暨犯罪防制中心,業務擴張為各式金融詐騙偵辦協處、新型態(虛擬貨幣等)金融詐騙分析,乃至於洗錢犯罪防制與企業肅貪推廣。除承辦「亞太防制洗錢組織第三輪相互評鑑紀實與評鑑」外, 亦於去年偕同券商公會與期商公會共同推動境外金融交易平台廣宣監理,終獲google正面回應,將台灣列為「金融服務廣告驗證計劃」第二波實施國家,未來Google台灣只推廣屬於台灣監管機構管轄範圍的金融服務,降低網路金融犯罪可能性。為擴大金融知識溝通與犯罪協處能量,該中心董事會也相當多元化,包括銀行公會理事凌忠嫄、信託公會前理事長雷仲達、壽險公會理事長黃調貴、產險公會理事長李松季、證券公會理事長賀鳴珩、投信投顧公會前理事長張錫、期貨公會理事長前糜以雍、自由時報總編輯鄒景雯、台中高檢署檢察長張清雲、高檢署檢察官壽勤偉、刑事警察局副局長李文章、立法委員曾銘宗等。
身心障礙者遭拒保? 產壽險公會提核保評估程序
身心障礙者多次透過立委陳情,在購買保單時遭到拒保,或保險業務員於招攬階段即逕行拒絕受理、拒絕協助送件或勸退等情形,金管會今天(14日)表示,已同意備查產壽險公會所報修正相關處理原則,包括訂定「保險業身心障礙者核保評估程序」,並要求業者內部核保不得有不公平待遇。保險局副局長林志憲表示,金管會已請產壽險公會每半年舉辦身心障礙團體座談會,就身心障礙團體於會中所提意見及需求,已要求該二公會列管並提具改善計畫,期藉由保險業與身心障礙團體相互交換意見,掌握實際需求並評估政策調整,以提升身心障礙者保險權益。在有助於保險業者對於身心障礙者之核保程序有一致性的評估標準,金管會已同意備查產壽險公會所報修正「保險業承保身心障礙者處理原則」,重點包括訂定「保險業身心障礙者核保評估程序」,並規範保險公司應參照上開核保評估程序,建立兼顧風險管理及身心障礙者保險保障基本需求之核保評估程序,以維護身心障礙者投保權益及減少爭議。「保險業務員協助身心障礙者投保機制」部分,也要求保險公司第一線業務人員、主管能依不同障別之身心障礙朋友需求提供友善之投保服務,避免再發生有拒絕受理、送件、勸退身心障礙朋友投保等不當行為。
「居家照護」要不要理賠住院金惹議 金管會:5月底與產壽險公會溝通
立委財委會委員不論在野黨還是執政黨立委,皆鎖定保戶關切的「居家照護」理賠,到底是否還是像4月金管會、產險公會公布的防疫保單理賠權益措施問答集QA版,只要有「醫療行為」即比照「住院」理賠住院日額保險金?而壽險公司是否也將「居家照護」理賠住院保險金?中國人壽則是在5月20日(上周五)率先表態,因應法定傳染病開發之特定防疫商品保戶,將融通放寬「有藥物治療」者,皆給付住院關懷金。保險局長施瓊華允諾,會在5月底與產壽險公會了解,提出防疫保單的理賠指引。立委羅明才、曾銘宗、江永昌、林楚茵、鍾佳濱、郭國文、李貴敏、賴士葆、林奕華、蔡易餘、高虹安、高嘉瑜等,今天在立院財委會繼續質詢防疫保單相關爭議與處理進度,其中就「居家照護」理賠的範圍從「酌情放寬」到「需用藥限縮」,且比對衛福部書面報告並未事先協調,詢問現在到底要如何理賠?眾立委質疑,之前已提出的「居家照護」理賠指引,為何現在金管會改口說是「交由公會(產險公會、壽險公會)」及「各家保險說明其理賠措施」。4月19日金管會發布新聞稿,表示「金管會針對民眾較為廣泛發生的防疫保單疑問,彙整業者意見作為加強服務消費者的權益處理方式,並且做成問答集,希望能夠有利於消費者在申請理賠時的參考」,其中就「確診COVID-19而被安排為居家照護時,是否能請領防疫保單的住院日額保險金?」提出說明。黃天牧今天(23日)也多次表達立場不變,並說原本依照防疫保單的條款,根本是沒有理賠「居家照護」,而是當保戶如經醫師診斷確定罹患法定傳染病,原應住院診療,惟因地方政府為進行輕重症分流照護,保留醫療量能而調整為「居家照護」。黃天牧說,依照所彙整保險公司的理賠權益方式,保險公司認為「居家照護」期間,仍須經地方政府成立之COVID-19個案關懷服務中心定期進行健康評估,必要時亦須由專責醫療團隊進行遠距醫療或後送就醫等事宜時,將審視隔離通知書及解除隔離通知書之隔離起迄期間,認定為「實際住院日數」,並依保險契約給付。產險公會官網則是在4月19日也同步公布「居家照護」的理賠說明。產險公會表示,近日COVID-19確診之個案遽增,其個案大部分為無症狀或輕症,為避免排擠現有之醫療量能,CDC針對無症狀或輕症得採居家照護方式進行隔離治療,即個案原以住院治療改以居家照護,並擬定「COVID-19確診個案居家照護管理指引」。產險公會因此公布各公司所售防疫商品之理賠應隨之調整,防疫保單若有提供保戶確診醫療項目相關保障者,各公司同意依保險契約條款之約定給付一般住院醫療保險金;針對國人在國外確診之個案,若有居隔之事實,依當地政府之規定或比照國內處理方式認定賠付。至於壽險公會,則是於5月18日發布新聞稿強調說,「壽險公會於5/17召集部分業者針對防疫保單討論居家照護者法定傳染病住院日額理賠事宜,會中各公司交流有關輕症確診保戶的用藥實務情形,並未做成任何一致性理賠作法的決議,更未對於使用何種藥物方得理賠做出決議」。壽險公會也說,「因本會所屬會員公司防疫保險商品之條款約定內容不盡相同,宜由各公司依其商品內容及保單條款約定,並以保戶實際醫療就診狀況,進行判定」,目前中國人壽已於5月20日表態說「只要有用藥,即理賠住院關懷金」。
「家長陪同隔離」防疫保單賠不賠?金管會給答案:滿足2條件可理賠
民進黨立委高嘉瑜日前爆料,近日有家長們不滿防疫保單「陪同隔離不賠」,組成自救會抗議,卻獲得金管會冷回應,稱一切要回到保險契約條款認定,怒轟金管會不要隨業者一起耍賴,該賠就賠。對此,金管會今(14日)說明,若未成年子女確診,父母經衛生主管機關依規定開立隔離通知書者,保險公司應予以理賠。金管會表示,關隔離費用補償保險金,於防疫保單中多約定,以被保險人因傳染病防治法第48條,受衛生主管機關開立隔離通知書,而接受隔離處置者為前提,是以未成年子女如確診,其父母經衛生主管機關依規定開立隔離通知書者,保險公司即應依契約約定予以理賠。金管會提到,若是未成年子女之同學確診,該未成年子女依規定受隔離處置時,其父母僅係基於生活上共同照顧之需求,經主管機關彈性准予隔離期間在隔離地點同住,不受一人一室之限制,此有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Q&A:Q54. 「接觸者居家(個別)隔離相關措施問答輯」之Q9可資參照,爰以該隔離處置並非傳染病防治法第48條所定,與確診病人接觸之隔離處置,保險公司依契約約定尚難予以理賠。金管會強調,本會已請產壽險公會儘速擬具理賠實質審查指引,以利後續理賠處理,並就民眾較廣泛發生之防疫保險疑義之實務問題,作通案性的說明。另就個案爭議部分,已請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指派專人提供消費者諮詢及服務。
數位新冠病毒健康證明當「確診」理賠? 產壽險公會聯合聲明:還未有結論
防疫險之亂愈演愈烈,金管會與產壽險公會各自發布聲明澄清其立場,到底衛福部提供民眾下載的「數位新冠病毒健康證明」是否可以做為申請保險理賠的「確診」證明文件?如今看起來,產險與壽險公司都還未鬆口同意接受。根據CTWANT調查,國泰人壽針對此案即清楚表達反對立場,而讓有的保險業者表達「非常值得尊敬」,「他們思考看得很遠,如果保險公司針對新冠肺炎可以採用健保電子資料查詢,那其他的疾病,保險公司也要採用嗎?」表達出業者的憂慮。這也是頭一遭產壽險公會同時表達「一致立場」,顯見防疫保單理賠財務壓力對於各家保險公司的承受度,恐怕已達破表極限!產險、壽險公會昨晚(8日)共同發布緊急聯合聲明表示,「仍在與相關業者密切協商中,尚未有具體結論」,澄清外界的「產壽險就防疫保單理賠認證已有初步共識並發布聲明」的傳言「並非事實」,而加以嚴正澄清說明。金管會昨天傍晚也發布新聞稿,對於有報導金管會「無視」業者反映該證明未完整揭露身分證字號、用藥資訊,也無法解決偽造問題等節,金管會強調「均非事實」。金管會表示,除用藥資訊與診斷證明書無涉外,有關揭露身分證字號部分,本會已與衛生福利部協調溝通同意增列;又為避免偽造,衛生福利部亦提供數位新冠病毒健康證明查驗服務。金管會指出,由於近期民眾至醫療院所要求開立診斷證明書之需求大增,對於醫療院所量能產生排擠效應,為解決此問題,昨天(8日)上午邀集產壽險公會及相關業者,由保險局長施瓊華主持視訊會議,請其研議是否能以上開數位新冠病毒健康證明作為替代醫師診斷證明之文件,並請公會儘速研議理賠受理流程及文件,以利保戶知悉。該文件即是衛生福利部提供民眾申請並下載之數位新冠病毒健康證明,金管會表示,係以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為數位證明發行機構,其內容除個人基本資料外,包括檢驗疾病或病原體、檢驗類型、檢驗樣本採集日期與時間、檢驗報告的產出日期與時間、檢驗結果、醫事機構等,與現行由醫師開立診斷證明書所引用之相關資訊相同。
防疫保單之亂 金管會要求以「數位證明」作為理賠文件
防疫保單賣出診斷書之亂,衝擊緊繃的醫療量能,金管會昨(8)日邀集產壽險公會及相關業者開會,要求改以數位新冠病毒健康證明代替診斷證明書,作為理賠文件,雖然業界提出諸多疑慮,揚言不會配合,不過金管會傍晚以新聞稿逐一「破解」業者疑慮,以數位證明作為申請理賠文件,顯然已成定局。防疫保單熱銷,成為去年最熱賣商品,但今年4月以後疫情升溫,先是鬧出富邦等多家產險公司考量風險量能飽和,停售保單,如今更因確診者暴增,許多民眾為請領理賠,直衝急診室要做PCR,就是為求一紙診斷證明。為了減輕醫護負擔,金管會主委黃天牧上周六親上火線,表示依照保險法第65條,保險契約有兩年時效請求權,「民眾不用急於一時到醫療院所開據診斷證明書」,也重申金管會不會要求保戶跟保險公司退約退費、不會有賠不到的問題,呼籲保戶共體時艱。不過保戶認為,若不在染病時做PCR、取得診斷證明,等到轉陰時「還驗得出來嗎?」屆時診斷證明開不出來、保險也無法理賠,認為黃天牧「兩年內」的說法不切實際,希望金管會能儘快與業者協商,提出替代方案。金管會昨日邀集產壽險業者開會,希望業者能配合以數位證明代替診斷證明書,不過遭到業者反對,質疑數位證明中有諸多欄位無法完整揭露理賠需要的資料,包括身分證字號、檢驗人員等,也無法防止偽造。產險業者表示,保險契約還是要回到雙方權利義務,回到契約精神,要求診斷證明書絕對沒有違法,金管會以主管機關的立場施壓,單憑1個小時會議,就要公會更改理賠原則,根本霸王硬上弓,揚言絕不會配合執行。雖然這場會議不歡而散,不過金管會顯然心意已決,新聞稿強調數位證明中包括檢驗疾病或病原體、檢驗類型、檢驗樣本採集日期與時間、檢驗報告的產出日期與時間、檢驗結果、醫事機構等,與診斷證明書資訊相同。金管會表示,絕非無視業者反映數位證明未完整揭露身分證字號、用藥資訊,也無法解決偽造問題,金管會將逐一解決業界疑慮,包括與衛福部協調同意增列身分證字號,並提供數位證明查驗服務,也盼公會儘速研議理賠受理流程及文件,以利保戶知悉。
涉案工程車只有這個保險!太魯閣號罹難者每人450萬 產壽險理賠統計逾5億元
0402台鐵太魯閣列車出軌重大事故後,金管會今天(4月4日)統整攸關乘客可獲的理賠保險,包括鐵路旅客運送、涉案工程車的強制汽車責任險等產險,主要是由國泰世紀、明台產物承保,加上產壽險公會統計的理賠金,目前粗估首階段給付金額近5億元。而在受傷者當中有139位為保險公司保戶,尚待後續治療,理賠金額現階段尚難預估。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對於110年4月2日上午臺鐵太魯閣列車發生重大事故造成多人不幸傷亡,謹致上最深的哀悼,為協助事故保險理賠及關懷受災保戶事宜,已在事故發生後第一時間即責成保險公司應主動關懷並協助受災保戶。保險公司除已主動查找保戶及積極協助處理保險理賠事宜外,亦提出相關服務措施。本次事故係由國泰世紀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承保「鐵路旅客運送責任保險」,依保險契約責任每一人死亡新臺幣(下同) 250萬元,重傷140萬元、傷害醫療40萬元,每一次事故2億元,保險期間累計8億元,預估給付金額逾1.5億元。涉案工程車係由明台產物保險承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每一人死亡200萬元,失能最高200萬元、傷害醫療最高20萬元,預估給付金額逾1億元。在產險公司部分,目前查得傷亡名單中有3位乘客以信用卡支付票款,預估給付信用卡綜合保險理賠金額逾5千萬元,其餘持續確認中。在人身保險部分,保險公司已就本次事故罹難者進行保戶身分比對,已知為保險公司之保戶計39名,其餘尚待進一步確認,經產、壽險公會彙整預估總賠付金額逾1.4億元。另受傷者當中,有139位為保險公司保戶,因尚待後續治療,理賠金額現階段尚難預估。此外,保險公司對於受災保戶亦提供快速理賠、保費緩繳等關懷服務措施,保戶或其家屬如對於保險理賠或服務事項有疑義,可向國泰世紀產物(0800-212880)、明台產物(0800-070889)或所投保之保險公司洽詢。 明台產險表示,已於第一時間成立緊急應變小組協助客戶各項理賠事宜;並啟動員工安全確認系統,確認全體員工皆安全無虞。同時,明台產險於花蓮分公司及總公司成立「太魯閣號事故緊急客戶服務中心」,與臺鐵聯繫確認傷亡者名單,主動關懷協助旅行平安保險及個人傷害保險保戶理賠事宜。關於涉案工程車之強制險,係由明台產險所承保,將對工程車外第三人之傷害或死亡提供理賠,每人死亡定額給付200萬元,傷害醫療給付上限20萬元。明台產險會以確保受害者權益為優先考量,處理後續理賠事宜,並提供必要的服務協助。和泰產險的緊急應變小組也主動清查比對傷者名單,關懷客戶並協助受傷保戶快速理賠服務,並提供傷害險、健康險保護關懷慰問金措施:不幸身故保戶每人10萬元、加護病房保戶每人5萬元、一般住院保戶每人1萬元、受傷門診保戶每人2千元,希望善盡企業之力,與保戶共度難關。和泰產險ezClaims理賠快捷中心提供24小時客服專線0800-077-568。
喬房事遇妹婿派4/賴正鎰交棒改當主席? 許舒博:他是大舅子我不能說啥
一名商總會員代表透露:「今年賴正鎰一再拖延改選,不願交出理事長大位,挺許舒博的代表唯恐有變數,還透過立委關切內政部的監督之責!」甚至傳出,另有人要力拱賴正鎰改當商總「主席」。改選大戲尚未登場,自家人已傳出逼宮的煙硝味。政商關係良好的許舒博,現為台灣人壽副董事長,以產險公會代表身分參與商總,2015年獲選為商總副理事長。他曾任五屆雲林縣國民黨籍立委,妻子賴淑娞為現任雲林縣議員,是賴正鎰的妹妹。許舒博妻子、賴正鎰妹妹賴淑娞(左一),是連任三屆的現任國民黨籍雲林縣議員。圖為今年雲林縣振興觀光活動。許舒博的哥哥許舒翔現為考選部長,政治立場親綠。許舒博競選產壽險公會理事長後,與保險公司總經理等高層有固定餐會,去年總統大選期間,蔡英文競選總部決策委員會召集人洪耀福曾到場說明相關金融政策,為蔡英文拉票,據悉即為許舒翔居中聯繫。總統蔡英文競選連任大將洪耀福(右),曾因許舒翔、許舒博兄弟關係出席保險界聚會,說明蔡英文的金融政策。圖為今年1月11日總統大選開票之夜。許舒博之兄、考選部長許舒翔,原為環球科技大學校長,受總統蔡英文之邀出任公職。對於賴正鎰是否卸任商總理事長後,改任「主席」,他說:「再說吧,大陸及國際商業組織常見(主席一職)。」至於商總理事長改選三度展延,賴正鎰向本刊記者解釋:「商總會員八、九百人,其中有很多從海外回國,來回得隔離28天,因此有460多位會員11月底時連署,希望延至明年農曆過年前再改選。」許舒博則告訴本刊:「不少會員也在關心(商總改選),都期待依程序辦理。」而就賴正鎰遲不交出理事長大位一事,他表示:「他(賴正鎰)是我大舅子,我不能說啥!」商總會員曾欲力拱東森集團總裁王令麟出馬競選商總理事長,他當時對此表示還要評估。此外,另一派非挺許舒博的會員代表也醞釀參選,曾洽詢商總欲取得全部會員代表資料,但遭以「個資」為由拒絕。「都是商總的會員,竟不能了解有哪些其他會員,如何展開公平透明的選舉?」一名商總會員代表質疑,「商總為何不能公開會員名單?」對此,內政部表示,現欲修法改為「會員名單須提供給會員公開閱覽」,待提報行政院通過後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