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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擴大反腐敗網!「半裸官」也遭列管 免職調任機率增
過去1年間,北京方面已悄然加強對擁有海外家庭成員之官員的限制措施,此舉被視為全面反腐行動的一部分。多名消息人士指出,自去年年初以來,政府機構與國有企業內部已展開檢查,審查高層官員與企業高管的海外關聯情況。據《南華早報》的獨家報導,以往,此類檢查主要針對所謂的「裸官」,即配偶和子女均在境外定居或加入外國國籍的公職人員。這一群體長期以來一直是北京反腐監察機構的重點關注對象。然而,1名因議題敏感而要求匿名的中共黨內人士透露,最新1輪檢查已擴大範圍,納入另1類被稱為「半裸官」的官員。他表示:「半裸官是指子女居住在海外,但配偶仍在中國的官員。他們現在被納入更嚴密的監控範圍,並且必須及時申報相關資訊。」1名北京消息人士指出,中共最高人事管理機構「中共中央組織部」於去年上半年展開全國性調查,深入了解官員的海外關係。這名熟悉黨內人事工作的消息人士表示,「組織部的調查對象主要是擔任關鍵職位的人員。不過這並不意味著他們存在違規行為。此顧慮在於,如果官員在海外擁有廣泛關係,其被滲透或腐敗的風險可能更高。因此,組織部通常會將他們調任至較不敏感的職位。」此一變化發生之際,國家主席習近平正加大其反腐行動力度。過去10多年來,這場行動已席捲多個政府部門、國有企業與軍方。中國最高反腐機構「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去年更對創紀錄的63名高級官員立案調查。北京多年來一直審查「裸官」問題。2014年由中共中央組織部發布的1份政策文件明確指出,「裸官」不得獲得晉升,也不得在國家或黨政機關、軍隊或國有企業擔任領導職務。官員還必須定期申報位於中國大陸以外的家庭關係與資產情況。但近期的變化意味著,北京對官員海外家庭關係的容忍度進一步降低。一些人因此失去晉升機會,甚至遭到免職。此外,若官員向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隱瞞相關資訊,也會面臨去職的風險。這名黨內消息人士指出,對擁有海外家庭成員官員的限制收緊,是「整體反腐格局」的一部分。他補充,對於腐敗官員而言,海外家庭成員往往是將資金轉移出中國大陸的重要環節,「腐敗往往像1條鏈條。簡單來說,一旦官員收受金錢,這筆錢就必須被花掉或轉移到某個地方,否則腐敗行為就無法完成。」「這筆錢,甚至相關人員可能被轉移到海外,成為鏈條中的1個環節。我們現在正更加有力地打擊這一環節。我們既要錢,也要人。如果資金或相關人員在境外,都是不可接受的。」另據1名熟悉情況的國有企業員工透露,近月來,1家大型國有保險公司的高級經理因其子女長期居住在美國並取得綠卡而被免職。還有知情人士表示,1家部委下屬研究機構的所長在本輪整頓中被撤職,原因是他隱瞞其兒子持有美國綠卡的事實。在中國政治體制中,被免職,特別是高階職位的免除,通常意味著仕途終結,此後尋求民營部門工作往往也相當困難。知情人士與分析人士指出,對官員海外家庭關係的警惕,反映出中共對潛逃人員將貪污資金轉移至海外的擔憂日益增加。該名黨內人士還表示,近年來,由於北京與華盛頓之間競爭激烈,中美跨境司法合作相較其他國家更為困難。1名熟悉紀律工作的省級官員表示,加強審查的原因在於,過去涉及腐敗案件的「裸官」中,沒有任何人在事前申報其海外家庭成員情況。《南華早報》2024年的報導指出,過去10年,北京已擴大對多類國家僱員的出國限制,包括官員、國有企業高管、政府承包商以及醫院員工。此後,相關限制只變得更加嚴格。在中國南方至少2個省份,地方當局於過去1年對國家僱員施加更嚴格的出國規定。據直接了解政策的人士透露,員工現須上交護照,並在退休後多年內出國均需事前批准。
春節出國注意!攜帶6類物品有限額 財政部:記得主動申報
隨著春節連假將至,不少民眾規劃出國旅遊並準備攜帶現金以備不時之需。不過,財政部近日提醒,旅客出入境台灣時,各類現金與特定物品均設有明確限額,若超過規定而未主動申報,恐面臨沒入或罰款等處分。財政部近日在臉書粉專發文指出,配合洗錢防制政策規範,每名旅客不分年齡,出入境台灣時均須遵守攜帶限額規定,且各類物品採「每人每項個別計算」。其中,新台幣以10萬元為上限,人民幣不得超過2萬元,其他外幣合計不得超過等值美金1萬元;無記名有價證券總面額亦以等值美金1萬元為限。黃金部分,總價值不得超過等值美金2萬元;至於超越自用目的的鑽石、寶石與白金等物品,總價值則不得逾新台幣50萬元。財政部強調,若攜帶物品或金額超過規定限額,旅客必須主動向海關申報,未申報或申報不實者,將依法沒入或處以相當價額的罰鍰。(圖/翻攝自Facebook/財政部)此外,入境時還須填具「中華民國海關申報單」及「旅客或隨交通工具服務之人員攜帶洗錢防制物品入出境登記表」,或事先完成線上預先登記,並循紅線檯向海關申報;出境時,則須填具相關登記表或線上預先登記,並向海關出境服務檯辦理申報手續。財政部也提醒,民眾可透過政府線上系統(https://gov.tw/cg8)完成預先登記,以免攜帶紙本文件。針對不同類別物品的處理方式,財政部進一步說明,新台幣及人民幣若超過限額,即便完成申報,仍不得攜帶入境或出境;入境旅客可選擇將超額部分封存於海關,待出境時再行攜出。至於外幣與無記名有價證券,超額部分經申報後,可全數攜出。另在黃金及超越自用目的的鑽石、寶石與白金方面,若總價值超過美金2萬元,除向海關申報外,還須另向經濟部貿易署申請輸入或輸出許可證,並依規定辦理報關驗放手續。財政部文末也表示,民眾若對攜帶金額或物品規定存有疑問,可直接向海關洽詢,以確保通關順利。同時也建議旅客善用信用卡或其他非現金支付工具,減少攜帶大量現金的風險,讓旅程更加安心便利。
巴西破獲60億元洗錢網路!拉美犯罪集團、中國電商平台皆涉案
巴西檢察官與警方於美東時間12日展開大規模掃蕩行動,鎖定1個中國電子產品經銷網路。該網路被控在短短7個月內,透過1套與拉丁美洲最具影響力的犯罪組織相關的金融體系,清洗超過10億巴西黑奧(約合新台幣60億元)的資金。據《南華早報》報導,巴西最大犯罪集團「首都第一司令部」(Primeiro Comando da Capital,PCC)涉嫌透過名為「Knup Brasil」的中國電商平台,在巴西各地銷售進口消費電子產品,包括手機充電器、電子秤及其他配件,並以具競爭力的價格吸引消費者。產品本身來源合法,但執法人員指出,其背後的財務架構疑似刻意設計,用以隱匿營收、逃避稅負,並為販毒所得進行洗錢。聖保羅州警方指出,顧客在平台下單後,被指示透過巴西即時支付系統「Pix」匯款至多家並無實質商業活動的公司帳戶。相關發票則由第3方企業以人為壓低的金額開立,造成申報收入與實際現金流之間的明顯落差。調查人員形容,這是1種刻意製造帳目錯置的操作模式。本案最初源於1名購買USB機車手機充電器與數位電子秤的消費者投訴,指出收到的貨品數量不足,且發票金額僅為實際付款的一小部分。警方循線追查至聖保羅市中心布拉斯區(Bras)的1處倉庫,進而揭露1個由14家註冊公司及至少18名相關人士構成的網路。調查之所以引發高度關注,在於其中疑似涉及在巴西經商的中國商界人士,以及PCC的潛在角色。調查人員表示,當地媒體點名1位中國商人張義峰(Yifeng Jang,音譯)為該網路的領導者,據信目前人在中國,並未在12日的行動中遭到拘捕。PCC成立於1993年,起源於聖保羅監獄體系內部,隨後從監獄幫派演變為高度結構化的跨國犯罪組織。巴西當局指出,該組織目前主導連結南美、歐洲與非洲的古柯鹼運輸路線,控制關鍵邊境走廊,並利用巴西主要港口向海外輸送毒品。近年來,調查顯示其勢力已擴展至金融犯罪領域,包括涉及金融科技平台、加密貨幣及都市交通企業的運作。警方指出,在這個電子產品商業結構中,具有與PCC相關犯罪前科的人士被安排為名義股東與高價值資產的受益人。檢方認為,此舉意在掩護實際控制者,增加追查難度。12日的行動中,1名具有PCC相關犯罪紀錄的嫌疑人被逮捕,另有1名被描述為該計畫協調者的女子同時落網。目前,當局尚未釐清究竟是PCC主導整個洗錢行動,抑或由中國經營的商業網路主動尋求該組織協助,以轉移鉅額資金。雙方關係的範圍與性質仍在調查之中。聖保羅州警察局有組織犯罪部門主管大衛(Fernando David)表示,與PCC有關聯人士的直接參與格外引人注目。他指出,對某些企業與商人而言,與PCC建立聯繫成為了1種「低劣但實用」的選項,因為該組織已發展為1個為追求更高利潤者提供服務的平台。檢察官透露,該網路透過一系列所謂的「過渡帳戶」運作,這些帳戶負責接收與再分配資金,並將交易拆分至人頭帳戶持有人名下,以增加資金追蹤難度。州政府的資產追繳單位已取得法院命令,凍結相關不動產、銀行存款及金融投資。負責本案的州檢察官阿戈斯蒂尼奧(Ivan Agostinho)表示,行動的核心目標在於摧毀該結構的財務命脈,「我們的主要目標是財務窒息。這是我們能夠觸及犯罪組織的唯一方式。」
男赴日帶「1違禁品」遭判刑! 駐日處示警:別誤認與台灣刑罰相似
春節連假到來,不少民眾規劃出國旅遊,但若是前往日本務必特別留意。台北駐日經濟文化代表處那霸分處近日提醒,一名30多歲台灣男子2025年10月下旬搭郵輪前往沖繩旅遊,入境安檢時被查獲在香菸內夾藏7公克K他命,當場遭逮捕並送往拘留所。2026年1月16日日本法院宣判,男子被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緩刑3年,宣判隔天即遭遣送出境。那霸分處指出,該男子在法庭上供稱,過去曾在台灣4度因吸食K他命被捕,因台灣將K他命列為三級毒品,多數情況僅處以罰鍰即可獲釋,因此讓他誤以為在日本被查獲也只是罰錢了事,才鋌而走險攜帶少量K他命自用。不料,日本對吸食毒品者都是處以重罰,查獲後立即逮捕並羈押,男子在宣判前已被拘留約3個月,刑責與台灣明顯有差別。那霸分處強調,春節9天連假期到來,提醒我國人赴日旅遊切勿攜帶違禁藥物(毒品)、過量黃金製品、生鮮動植物及肉類製品,以免觸法並遭拘捕;生鮮類及動物製品會遭罰款。事實上,日本對毒品犯罪處重罰,一旦留下前科,未來入境日本恐無法再享免簽待遇,需申請簽證;黃金製品若超過免稅額度未申報,可能遭沒收或罰款;肉類製品如香腸、肉乾及含肉食品嚴禁攜帶;未經檢疫的蔬果、種子等生鮮動植物也不得入境。
高資產家族最容易忽略的風險:如何預留稅源,守住一生積累的財富
在協助企業家與高資產家庭進行財富傳承規劃的過程中,曾有客戶說過一句話,至今仍印象深刻:「律師,我們家不是沒錢,而是沒有可以立刻拿出來的錢。」這句話,看似簡單,卻精準點出了多數高資產家族在傳承時最真實、也最危險的盲點。許多人認為,只要資產規模夠大,財富自然能順利傳承;然而事實往往相反——資產越多,結構越複雜,流動性反而越低。當主要資產所有人過世後,繼承人面對的第一道關卡從來不是遺產如何分配,而是:「遺產稅,要從哪裡來?」這個問題,往往直接決定一個家族數十年累積的財富,是否能完整延續。一個殘酷的制度現實:沒有繳稅,就沒有辦法辦理繼承依遺產及贈與稅法(下稱遺贈稅法)第8條、第41條及第50條規定:遺產稅還沒有繳清前,不可分割遺產、交付遺贈或辦理移轉登記,違反者處1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再依遺贈稅法第23條規定,必須於死亡後6個月內完成申報,並於核定後須限期繳納。換言之,若未繳納遺產稅,房地即無法過戶,無法真正繼承。例如知名藝人大S離世已餘一年,其名下高價不動產仍未完成過戶。原因可能涉及稅務程序繁複、遺產內容待釐清,或繼承人尚未完成相關手續。無論實際原因為何,都凸顯了一件事:即使資產龐大,若缺乏現金,傳承仍可能停滯。多數高資產家庭的財富通常集中於:精華地段不動產、未上市櫃公司股權(家族企業)、長期投資資產,這些資產很值錢,卻無法迅速變現。於是,許多高資產家庭被迫做出最不願意的決定,如在市場低點出售資產、引入外部投資人導致股權被稀釋,進而引發公司經營權爭奪;家庭成員為是否出售資產產生激烈衝突,甚至告上法庭對簿公堂、抑或背負高額借款壓力。對此,需要提醒企業主:傳承最大的敵人,不是稅金,而是沒有準備好繳稅的現金。而這也是成熟完善資產規劃中不可或缺的一項核心制度:預留稅源。預留稅源是什麼?為何高資產家庭都在做?所謂預留稅源,即指在風險發生的那一刻,立即準備好一筆可動用的資金。在眾多傳承工具中,人壽保險長期被多數高資產客戶採用,關鍵在於它同時具備三大特性:,是因為它同時具備三個特性:即時性、確定性、指向性。更重要的是,從法律結構而言,若保單已指定受益人,依遺贈稅法規定原則上不列入遺產總額,可直接由受益人取得。這代表,這筆錢不會卡在繼承冗長程序中,而是能立刻用於支付遺產稅。依保險法第34條,文件齊備後保險金應於約定期限內給付;未約定者,通常須於15日內支付。相較於動輒數月甚至數年的資產處分流程,保險可說是少數能在短時間內創造現金的工具。以下分享兩個案例說明某製造業董事長名下資產約5億元,其中:不動產占80%、銀行現金僅約500萬元,死亡後估算遺產稅高達約 4,000萬元。【若未事先規劃:】繼承人可能面臨:不動產短期難以出售,尤其市場正處修正期,若強行出售,恐被迫低價拋售;甚至家庭成員對出售標的(出售哪一棟)產生衝突,造成核心資產流失。然而,董事長生前配置了5,000萬元終身壽險,董事長過世後,其指定受益人可於兩週內取得理賠金並完成繳稅,不動產得以完整過戶。保險守住的,不只是資產,而是家族的長期布局。另一個案例為家族企業利用保險制度避免公司經營權被稀釋某傳產企業創辦人持有未上市櫃公司70%股權,公司年營收數十億,但公司資金多用於公司營運,個人流動資產有限。預估遺產稅約 6,000萬元。【若未規劃】繼承人可能被迫出售部分股權,引入外部投資人,甚或質押股票融資,最終結果導致家族失去公司控制權。若透過事前規劃7,000萬元壽險,稅款得以一次繳清,股權完整移轉,經營權穩定交棒給第二代,預留稅源本質上是在保護企業治理。從上面兩個案例,可以看出預留稅源的重要性,可以化解三大傳承風險:1. 流動性風險:避免富有卻拿不出立即可動現金的風險。2. 決策被迫風險:避免在市場最差時出售資產。3. 家族衝突風險:避免討論誰該出錢繳稅。此外,保險還具備一個極具戰略價值的特性:槓桿。透過長期規劃,以相對可控的成本,即可鎖定未來可能高達數千萬甚至上億元的稅源。這並非投資報酬概念,而係利用小成本,避免大災難。但律師要提醒:保險不是買了就好。近年稅捐機關高度關注形式保險、實質避稅案件,並依實質課稅原則審查投保動機。常見高風險特徵,以八大特徵判斷包括:躉繳巨額保費、高齡投保、重症投保、短期密集投保、鉅額投保、舉債投保等。若稅捐相關機關對於八大特徵進行綜合判斷後,被認定規避稅負,仍可能被併入遺產課稅。因此律師會一再強調,預留稅源利用保險是一種法律架構設計,而不是金融商品選擇。必須整體考量:投保人結構、受益人安排、保費來源及持有期間等。亦即高資產規劃從來不是單一專業可以完成,而是法律、稅務與金融的整合工程。此外,高資產家族如何做資產傳承配置,不會只使用一種工具。真正成熟的傳承設計,通常採取組合策略:例如透過保險 × 家族信託:避免受益人(大多為未成年人)一次取得巨額資金而不會妥善運用資產;透過保險 × 生前贈與:降低遺產規模,同時建立稅源;保險 × 遺囑:利用遺囑指定保險金受益人方式確保遺囑內容不因欠稅而無法執行;保險 × 股權架構:讓家族公司接班人不必出售股份即可完成繼承。組合有很多種,核心精神只有一個:讓家族保有選擇權,而不是在壓力下被迫選擇。最後,想提醒所有企業主,多數人花一輩子努力追求如何賺更多、如何投資、如何擴張事業版圖,但極少人認真問自己:「如果明天不在了,家人有沒有足夠現金繳稅?」真正成熟的傳承,不只是留下財富,而是替家人先解決最困難的問題。保險在資產傳承中最深層的價值,從來不是報酬率,而是:在最關鍵的時刻,為家族創造時間、創造空間、創造選擇。因為保險守住的,從來不只是資產,而是整個家族的未來。
春節連假出入境高峰 內政部:新世代e-Gate最快10秒通關
春節假期為出國旅遊高峰期,將使機場湧入大批出入境的旅客。內政部今(13)日表示,今(115)年新春連假長達9天,移民署已安排妥適人力,協助第一線旅客疏運,並鼓勵旅客多加使用新世代自動查驗通關系統(e-Gate),只要年滿10歲且身高120公分以上,不論是持晶片護照的國人,或具有居留證的外來人口,都可直接在e-Gate閘道內註冊使用,最快10秒即可完成,歡迎國人來體驗尊榮快速的通關服務。內政部強調,新世代e-Gate操作直觀簡易,尚未註冊的旅客使用時可選擇僅錄存臉部影像、或加上擷取指紋辨識,即可同步完成註冊及通關,國人註冊後,即使更換護照也無需重新註冊。另e-Gate閘道採行進間辨識,旅客進入閘道前請先摘下眼鏡或遮蔽物,可增加通關速度。內政部呼籲,如同行家族有不符e-Gate通關資格的小朋友,可善用「親子友善櫃檯」,讓隨行兒童由該櫃檯通關,同樣可享受家庭旅客貼心便捷的出入境服務。目前桃園機場、松山機場、臺中機場、高雄機場及金門水頭港旅客服務中心,均全面建置完成新世代e-Gate,旅客無論從機場或海港出入境,都能享受智慧貼心的通關體驗。內政部提醒,自114年10月1日起,臺灣已推行網路填寫入國登記表(TAIWAN ARRIVAL CARD,簡稱TWAC),春節期間來臺觀光或探親的外籍旅客,於抵達臺灣前3天內,可至移民署TWAC官方網站完成申請,資料填寫完成後,系統會自動發送申報成功憑證至旅客留存的電子信箱,入境通關時,無需向查驗人員出示申報憑證,查驗人員讀取護照後,系統會自動帶出填寫資料,便捷又省時。內政部強調,網路填報TWAC是「完全免費」,絕對不會向旅客收取任何費用,旅客請務必至移民署官方網站或掃描TWAC QR Code進行填報。
藥品別拆裝!醫曝「出國帶藥10建議」:出發前最好回診諮詢
日前有1名台灣旅客前往韓國旅遊,在領取行李時發現行李箱被掛上黃色大鎖,隨後遭帶往海關小房間接受長達1小時的搜查。結果原因並非違禁品,而是行李中放有醫師開立的備用止咳藥,但其中所含成分在韓國屬於嚴格管制藥品,導致當事人險些被當成毒品販運者對待。對此,小兒科醫師柳雱邁也分享「出國帶藥10項建議」,強調這起事件足以提醒國人,各國對藥品入境的規範差異極大,稍有不慎,就可能讓期待已久的旅程演變為機場驚魂。柳雱邁醫師近日在臉書粉專發文指出,每逢年節或旅遊旺季前夕,前來門診要求開立出國備用藥的家長與慢性病患者明顯增加。身為臨床醫師,他理解家長對孩子在國外突發病況的焦慮,也明白慢性病患者對於藥物不中斷的依賴。然而,他強調,醫療需求必須與各國法規並行考量,否則即便持有醫師處方,仍可能因成分問題在他國觸法。柳雱邁也藉此分享「出國帶藥10項建議」。首先,攜帶藥品務必保留原廠完整包裝,不應自行拆散裝入夾鏈袋。原廠鋁箔排裝、藥盒或藥袋上清楚標示藥名、成分與劑量,是海關查驗時最直接的辨識依據,能有效縮短說明時間並降低誤解風險。第二,對於長期服用或醫師處方藥品,應事先向醫師申請英文診斷證明或處方箋。這類文件在法律上可證明藥物屬於醫療必需且為合法持有,是面對海關質疑時最具效力的佐證。第三,針對特定國家的成分限制,他以韓國為例指出,新聞案例中的止咳藥含有「Dextromethorphan」,此成分在台灣相當常見,但在韓國入境規範中卻屬高度敏感藥物。此外,含有「可待因」(Codeine)的咳嗽藥水亦需特別留意,因其在多國均列入管制範疇。這類差異顯示,即便在台灣屬於常規用藥,也不代表在他國能夠自由攜帶。第四,他也特別說明精神科與中樞神經相關藥物的嚴格限制。例如治療注意力不足過動症的「利他能」(Methylphenidate)、安眠藥與抗焦慮藥物,在日本與韓國等國家多屬嚴格管制品項。若攜帶數量較多,通常須事先向當地衛生主管機關提出申請,否則可能面臨扣押甚至法律責任。第五,至於日本輸入確認書的規範,柳雱邁說明,日本對藥品攜帶數量有明確上限規定,處方藥以1個月份量為限,非處方藥則為2個月份量。若慢性病患者因治療需求必須攜帶超過限額,或需攜帶針劑藥物如胰島素,必須在出發前向日本厚生勞動省申請「輸入確認書」,否則可能在入境時遭到攔查。第六,在航空安檢層面,他提醒家長特別留意液體藥劑的規範。兒童感冒藥水若單瓶超過100毫升且需隨身攜帶,應於安檢時主動出示醫師證明,其餘情況則建議託運,並確保包裝完整以防滲漏。第七,至於注射器與針頭等醫療器材,應保留原包裝並備妥英文診斷證明,同時在報到時主動向航空公司確認相關規定,以免因安檢誤判而延誤行程。第八,柳雱邁也嚴正提醒,藥品入境僅限自用,切勿替他人攜帶藥品或來源不明的包裹。即使出於善意,也可能因違反藥事相關法規而觸法,後果遠超一般旅客想像。第九,若對藥品成分是否符合目的地規範存有疑慮,應採取主動申報策略,在填寫海關申報單時誠實勾選藥品項目,並經紅線通道主動詢問海關人員。主動揭露通常有助於降低刑事責任或罰鍰風險。最後,他也呼籲民眾在出國前1至2週安排回診,與家庭醫師討論健康狀況與目的地國家規範,必要時調整藥物內容,並預留開立英文證明文件的時間。由於各國管制政策可能隨時調整,事前專業諮詢是最穩妥的做法。柳雱邁在文末也提醒,規劃旅程時除了機票與住宿,更應將隨身藥品的合法性納入考量。只要事前準備周全,遵守各國規範,便能在保障健康的同時,也確保通關安全無虞。
追股翻車? 台股爆「違約交割」攀今年新高
證交所昨(6)日公布證券商申報集中市場違約交割統計,單日「買進、賣出合計總金額」違約交割達9204.85萬元,「買進、賣出相抵後金額」違約交割1737.01萬元,刷新今年以來單日新高紀錄。回顧前一波違約交割高點,出現在114年11月24日,當時「買進、賣出合計總金額」違約交割達1.11億元,「買進、賣出相抵後金額」為2,455.69萬元,規模仍高於本次。不過值得注意的是,今年尚未出現須公告個股的「鉅額違約交割」案例,即同一標的證券當沖交易違約互抵淨額,加計非當沖交易違約買賣總額,合計達2500萬元以上的情形,顯示違約情況仍以分散為主。台股加權指數於1月29日攀上32996點歷史新高,單日成交量亦同步寫下新紀錄。證交所統計顯示,1月集中市場日均成交量達7918億元,創單月新高;有交易戶數達518萬7482戶,較前月大增約107萬戶,成交量週轉率達19.18%。隨著農曆春節將近,台股將於2月11日封關、2月23日開紅盤,休市時間長達11天,加上台股採T+2交割制度,投資人若於封關日買股,須於2月13日前備妥交割款。面對長假期間國際股市持續交易、加權指數仍處相對高檔,多位投顧與法人提醒,投資人宜視封關前指數位置,審慎調整持股比重,降低假期期間市場波動帶來的潛在風險。
群創高層因「股價不理想」惜售 套現千萬執行率94%
群創(3481)近期受惠於面板級扇出型封裝(FOPLP)轉型題材,股價表現相對抗跌。群創前總經理、現任法人代表董事楊柱祥原定申讓500張持股,最終未全數賣出,實際成交472張,執行率約94.4%,仍有28張未賣出。理由直指「股價不理想」,引發市場關注。群創自2025年末股價強強滾,股價飆升至4年高點引發大股東賣股潮,楊柱祥1月1日申報轉讓500張,預計從1月2日至2月1日透過一般交易從市場賣出。楊柱祥目前身兼轉投資公司睿生光電(6861)董事長,其動向往往被視為集團對產業景氣的風向球。以群創6日收盤價21.8元估算,楊柱祥此次交易套現約1029萬元。由於未完全申讓,目前手中仍持有群創超過2267張,剩餘持股未全數出清,被市場解讀為內部人認為股價仍有低估之嫌,對後市抱持觀望態度。股價表現方面,群創5日開高震盪,終場上漲1.4%,收在21.8元,成交量32萬1607張。市場密切關注後續法說會是否能釋出更多FOPLP產能放量的利多消息,進一步推升股價挑戰前波高點。
《豆腐媽媽》替身墜地重傷 勞動部證實未投保將開罰
民視戲劇《豆腐媽媽》日前發生37歲演員蘇德揚1月20月進行高台墜樓替身戲時,摔落點超出防護墊造成頭部重創,顱內出血及顏面多處複雜性骨折,一度病危進加護病房。其家屬指控民視高層至今無人到醫院關心,且疑未幫替身保保險。對此,勞動部表示,經檢查發現未確實採取防止墜落而致遭受危險的措施,將依職業安全衛生法裁罰;罹災者目前也無投保勞工保險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豆腐媽媽》劇組萬星傳播日前發聲明表示,劇組皆有幫演員投保雇主意外責任保險,事發迄今,劇組均與家屬積極溝通,期間家屬有提出8項理賠訴求,劇組也表示保險理賠需要相關單據及診斷證明等書面資料始得以申請,並無家屬所述不聞不問之情況。然而,勞動部表示,經桃園市政府勞動檢查處實施檢查,發現未確實採取防止勞工因墜落而致遭受危的之措施,違反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4條第2項規定部分,將依職業安全衛生法裁罰。至於事業單位是否有違反其他職業安全衛生法相關規定,正在積極調查當中。另查罹災者目前無投保勞工保險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雙方關係由桃市處持續派員釐清。如受僱於登記有案或設有稅籍的單位未申報勞工加保,勞保局依法可核處勞保應繳保險費4倍罰鍰(僱用員工5人以上始適用)、就保應繳保險費10倍罰鍰、災保2萬元至10萬元罰鍰並公布違規事由。勞動部強調一向重視影視從業人員權益,為保護其工作安全及健康,之前已與台北市電影戲劇業職業工會合作,在2022年6月訂定「影視業職業災害預防指引」,協助雇主強化作業風險評估、安全防護及緊急應變等內容。為強化影視業從業人員安全衛生知能,勞動部除持續與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合作辦理安全衛生及勞動權益宣導會外,也已要求各勞動檢查機構應透過當地縣市政府協拍單位,掌握外景拍攝作業期程,依風險分級實施專案檢查,每年至少檢查100場次。勞動部指出,桃園市政府職災勞工專業服務人員(PAS)已主動與受傷勞工聯繫關懷,說明相關權益與可運用之協助資源,並將持續追蹤,視其實際需求提供專案律師法律協助、職能復健服務及相關給付申請之協助,確保勞工獲得即時且完整之支持。
文創暗流2/董姓教授遭控管理失序 計畫人員依規辦事反遭施壓辱罵
文化部去(114)年釋出「文化科技計畫管理及協力輔導」採購案由國立臺北教育大學得標。有計畫人員向本刊控訴,計畫主持人董姓教授在執行過程中涉及失職,多次要求下屬不依規定辦理相關事務,若不配合即會當面斥責;董教授還曾辱罵、抹黑下屬,甚至有洩露薪資情形,已對下屬身心狀況造成不當影響。董姓教授的專案計畫人員A小姐向本刊指出,該計畫原由兩位教授共同擔任主持人,因另位教授中途遭調走,後續皆由董姓教授負責。然而在實際運作與預算規劃上,董姓教授卻多次提出不合理要求,例如要求她繞過既有行政流程、越過承辦科長直接向司長報告。她表示,儘管科長曾再三強調,相關事項皆須先經其先看過,她也曾明確告知此舉「違反行政程序」,董姓教授仍堅持要求,並對外抹黑指稱她「不受控、不配合」。A小姐再提及,董姓教授曾指示她以「分享出國見聞」名義,邀請另一位教授與部裡長官開會,實際目的卻是討論計畫運作,導致她在轉述會議性質時出現落差,使團隊對她的誠信產生疑慮。 A小姐指控,自己只是向主管查證董教授說法,卻遭董當面怒斥「耍嘴皮子、推卸責任」。(圖/AI示意圖)該場會議結束後,董教授向她聲稱已在會中取得可越級報告的共識,A小姐隨即向承辦人及科長確認,卻被告知並無此事。她再度向董教授反映相關情況時,就當場遭其提高音量、公開斥責她「耍嘴皮子、推卸責任」。回想當天情況,A小姐仍帶些許哽咽指出,飆罵事件對她的身心造成嚴重影響,返家後甚至因家人細微舉動而感到害怕,出現焦慮與緊張情緒,生活與工作受到衝擊。A小姐強調,之所以如此受挫是因為自己一向依循既有規定執行業務,董姓教授提出不合理要求,她未予配合,便屢遭刁難與言語羞辱。董教授甚至在其他計畫人員面前侮辱自己「不適任」專案經理,以「講得多厲害其實根本是一條蟲」等言語貶低其專業表現;在提到她過去所回報的成果時,好幾次爆粗口飆罵「放他X的屁」,當場揭露她薪資,洩露其個資,對她身心狀態造成重大衝擊。A小姐並非個例,另一名專案計畫人員K小姐也向本刊透露董姓教授無理要求。在稿件處理中,審稿最後階段須呈報給文化部審理,文化部曾表達希望教授多給文章一些建議,董教授卻讓計畫人員幫他代寫,形同配合做假,當事人擔心有偽造文書罪便回絕,卻自此多次遭受情緒性發言。董教授曾公開羞辱計畫人員「辦理講座人來太少,讓他沒面子,丟臉」,否認其KPI;當計畫人員希望可以購買付費圖庫,以便製作報告時,卻遭董教授否決稱「用免費的就好、用完了就多創幾個帳號」。另外,董教授讓計畫人員幫他做私人事情,支援進修推廣處輪值業務,無償幫其代班。A小姐忍無可忍向學校申訴職場霸凌,學校卻以「未踰越社會規範」為由判其不成立。申訴過程中,A小姐多次接獲校方電話告知希望她撤案,讓她憤怒不解「為何學校竟處理吹哨者?」當事人董姓教授也清楚她所申請職場霸凌案,事後持續對外抹黑。A小姐轉向勞動部提起申訴,校方隨即展開協商,學校人事主任卻頻繁以「維護校譽」名義,用電話、email等方式要求她撤回申訴,後續協商內容也以「撤回申訴」為前提,令A小姐承受極大心理壓力。針對她所承受之不當對待,校方於協商時也承認,「計畫主持人於執行職務期間之溝通與管理方式,導致她於工作過程中承受顯著之心理壓力」,卻仍持續要求A小姐撤回申訴。不過,勞動部日前回函認定,事業單位執行紀錄「有未參照指引執行之處」,通知其改善。對此,董教授表示,自己一向要求同仁依循文化部行政體制辦理,絕無要求繞過程序。所謂「越級報告」,實際是因計畫KPI嚴重落後,同仁一再宣稱是因文化部承辦人與科長卡關、下情無法上達所致,為此經與長官會議溝通後達成共識,僅授權在科長請假或緊急狀況下,同仁或主持人可向上一級長官反映。這是解決執行困境的權宜機制,並非破壞體制。董教授指出,計畫舉辦的各項會議均依研究與執行需求邀請專家學者與會,絕無以「分享出國見聞」名義掩蓋實際討論計畫,會議性質均公開透明且符合規定。針對當面斥責計劃人員,董教授表示,因計畫KPI嚴重落後導致文化部將減項扣款50餘萬時,自己曾詢問計劃人員對策,該人員無法提出解決方案,僅一再重複是因卡關、下情無法上達等語,自己只好無奈回應,「不要耍嘴皮子、推卸責任,要提出解決方案,若真有問題,已經取得文化部長官們同意,可以直接向高一級之長官溝通反映問題,不要再以遭他人卡關等語為由卸責。」針對飆罵髒話、暴露薪資一事,董教授指出,在驚覺計畫KPI嚴重落後無法得到同仁有效回應,且同仁未依程序辦理採購與核銷,讓自己認為有必要加強內控。因此後續在召開實體會議中(駐部2位同仁並未參加該次會議),自己針對各面向有較嚴謹之檢討,語氣上較為悲痛與自責,是期許團隊成員都能善盡職責,做到當初爭取職位和要求提高薪酬待遇時所承諾的工作績效表現;也期許同仁能以同理心協助自己改善落後事實,並委婉轉告同仁齊心協力追上進度。董教授續指,有關同仁的指控,歷經相關單位依法依程序進行調查與審議後均不成立,自己並已依個人資料事件紀錄通報單申報,同時以信函向同仁就引起其誤會之情事,誠致向其表達歉意。對此,國北教大表示,校方接獲文化部計畫人員提出職場不法侵害申訴後,立即依相關法令與校內機制受理,並循程序進行調查與處理。校方於該程序中,從未要求計畫人員撤回申訴,亦未干預或影響其申訴權利,且未曾告知計畫人員撤案。國北教大指出,學校接獲勞檢處轉知計畫人員申訴後,立即與其進行瞭解與協商,經釐清爭議後,基於勞動權益接受計畫人員所提需求。另在計畫人員溝通協商過程中,達成共識「如校方完成需求,將撤回對本校之勞動申訴、珍惜學校聲譽」。校方完成後,僅就計畫人員先前表達之意願,提醒其辦理後續相關作業。
文創暗流1/國北教大董姓教授採購親屬公司高價平板 竟刁難下屬99元預算
文化部每年釋出「文化科技計畫管理及協力輔導」採購案,去(114)年由國立臺北教育大學得標,採購案預算總金額高達799萬元。然而有計畫人員向本刊控訴,主持人國立臺北教育大學董姓教授「嚴以律人、寬以待己」,對於下屬申報購買業務所需器材,多以「奢侈消費」駁回,自己則私下向二等姻親關係所設公司購買高價平板。文化部認定董姓教授違反《政府採購法》的利益迴避原則,要求國北教大限期改正。文化部所辦理「文化科技計畫管理及協力輔導」採購案,旨在推動文化及科技領域融合發展,計畫透過專業團隊至單位進行訪視、評估與輔導,同時規劃舉行講座與研討會,透過產官學界交流,強化文化科技領域的跨界合作。 A小姐指出,計畫人員申請購買器材多被要求用借的或使用自己的,連活動所需用的平板也只能買絕版低價品。(圖/截自蘋果YouTube頻道)董姓教授所屬專案人員A小姐指出,在計畫執行過程中,訪視、講座等項目總會有缺的東西需要採買,然而董教授卻總要計畫人員自備或去借。訪視廠商時,有些老師習慣用自己的電腦,需要轉接頭,回來向董教授申報時,他堅持讓計畫人員自己去借。另一次長官要求協助提供平板觀看,董教授不准下屬購買,甚至聲稱「讓審查委員用手機看就好了」,最後實在沒辦法竟跑去向國北教大副校長借,令她不解「明明有編列預算,為何一定要省」。A小姐續指,在產出趨勢報告的過程中,計畫人員需要付費的AI及圖庫等軟體,董教授卻不准許,讓人員用免費的AI;在撰寫報告時,因部裡有提到某報的記者撰寫的文章值得學習,但需要付費,僅99塊的費用董教授仍不核准,反而回覆「去看他社群發的文章就好」。董姓教授向一家廣告公司購買最新款平板,卻被發現該公司並未販售3C產品仍開立發票,在投訴後才補上商品資料。(圖/投訴人提供)A小姐表示,通常大部分的計畫規定,若計畫執行到最後所剩預算可以掛在此計畫主持人名下,只要符合校內核銷流程,想購買任何東西都可以申報。這也令她質疑,董姓教授疑似因計畫執行過程有利可圖,因此才處處設限。相較計畫人員在採購器材時屢屢受限,董教授卻遭揭露私下以公費購買最新款平板。他以計畫名義,向某間廣告事業有限公司購買一台「11吋 iPad Air M3 WiFi 512GB」,金額高達28,700元。雖然董教授聲稱該設備用於專案,但未說明實際用途,也未公開是否列入團隊公用。A小姐指出,團隊先前為同樣用途購置平板時,卻被要求「能省就省」,最後只能選擇一款已停產、售價9,999元的 iPad 9(10.2吋)入帳,「同樣是公費,卻一個計畫兩個標準。」令人不解的是,董教授購買的這間廣告公司營業項目根本不包含3C產品,卻仍為他開立報價單與發票,疑涉逃漏稅。據了解,事件遭檢舉後,該公司才在期限內補登更正。進一步查詢後發現,該廣告公司與另一間數位科技公司登記地址相同、負責人亦為同一人,經文化部發函向董教授本人確認後得知,該數位公司董事竟是他的二等姻親。此舉已明確違反《政府採購法》中的利益迴避原則,引發對採購程序公正性的嚴重疑慮。對此,董教授表示,平板設備採購是因計畫執行需要,因市場缺貨才請相關廠商應急協助調貨,採購價格低於當時市價1700元,全程按規定辦理。在接獲文化部來函指示後,已即依指示取消該筆核銷、自費購回,並完成行政修正,該平板僅用於計畫執行之用途。董教授指出,計劃人員在職期間購買達近11餘萬元的設備,且於執行期間核銷達數百萬經費,自己均予以核准,未曾以「太貴了」為由予以否決。只有在同仁未依採購程序、未獲申請許可情況下逕行採購近三萬元設備(包含上萬元設備、4千多元鍵盤、1千多元螢幕保護貼等),且要求全數予以核銷時,自己提出質疑;但通過同仁解釋後,自己即同意核銷,並無刻意刁難、差別對待或不當限制的情形。董教授續指,「平板用借的」是因文化部臨時要求提供10台平板給參加會議人員使用,考量計畫本身並無編列相關預算且次數僅有2次,採購10台平板需10餘萬元,如改用租賃方式則需4萬元,經衡量後,自己採用向校內相關單位無償借用平板方式,誠無「嚴以律人、寬以待己」之情事。董教授強調,計畫經費及結案事項均依相關法令、契約及主管機關規定辦理,並無處處設限。計畫期程雖已屆滿,然因計畫同仁於任職期間未依約善盡應負之職責、亦未於離職前回應文化部要求將計畫完善結案,目前自己依程序努力進行相關修正與補充善後,以利計畫順利結案。對此,國北教大表示,校方接獲文化部計畫人員提出職場不法侵害申訴後,立即依相關法令與校內機制受理,並循程序進行調查與處理。校方於該程序中,從未要求計畫人員撤回申訴,亦未干預或影響其申訴權利,且未曾告知計畫人員撤案。國北教大指出,學校接獲勞檢處轉知計畫人員申訴後,立即與其進行瞭解與協商,經釐清爭議後,基於勞動權益接受計畫人員所提需求。另在計畫人員溝通協商過程中,達成共識「如校方完成需求,將撤回對本校之勞動申訴、珍惜學校聲譽」。校方完成後,僅就計畫人員先前表達之意願,提醒其辦理後續相關作業。
韓觀光客遊札幌遇襲慘斷3牙 控領事館不夠力!韓外交部發聲駁斥
日本北海道札幌去(2025)年底發生一起南韓籍觀光客遭毆打的案件,受害人臉部遭重擊,造成3顆牙齒斷裂,向領事館求助未果,也引發南韓民眾對國民在海外保護機制的關注。爭議持續延燒,南韓外交部主動在4日發布長文回應,反駁外界質疑,強調有依法提供必要協助;此聲明與受害者的說法有明顯落差,事情真相仍待相關單位調查釐清。據韓媒《東亞日報》、《中央日報》報導,南韓外交部針對韓籍觀光客在北海道札幌遭到毆打,尋求領事館協助未果一說發聲,他們強調駐札幌總領事館已依照現行規定提供必要的領事協助,強調過程中並無程序疏失。接著外交部表示,受害者正式完成受害申報的時間為案發後約兩週的12月17日,並稱在案發當天及其後兩次面對面會談中,已向當事人說明免費法律諮詢、通譯資源、醫療資訊及報案流程等協助內容。至於通譯問題,外交部說明,受害者在首次調查時由友人協助翻譯,後續亦自行安排當地學者協助,未提出正式通譯請求。外交部也重申,依《領事協助法》規定,駐外館處並不負責直接提供或負擔偵查階段的翻譯與通譯費用,但領事館已多次向日方警方表達關切,請求儘速查緝嫌犯,並發布一般性安全提醒。對此,受害者則提出不同說法,強調案發當日即已接受警方初步調查,認為外交部將12月17日視為「首次申報日」與事實不符。受害者也指出,當時未獲得明確的醫療指引,只能透過飯店人員協助就醫;而在通譯方面,因被告知外交單位難以介入調查,加上手機損壞、同行友人返國,溝通條件受限,才未再提出進一步請求。此外,受害者對日本警方後續偵辦進度亦表達疑慮,包括未能於再調查當日會見承辦員警,以及監視器畫面調閱時間延宕等情況,認為相關單位之間仍有加強協調空間。
領年終獎金才發現被扣稅 國稅局解惑!超過這金額要扣5%
年終獎金被許多上班族視為1年辛勞的回饋,近日有不少民眾等到年終獎金入帳,部分人卻發現被「預扣稅款」,感到不解。財政部高雄國稅局指出,年終獎金屬於薪資所得的一部分,依照薪資所得扣繳辦法,超過一定金額需扣繳稅款,呼籲勞雇雙方應多加留意相關規定。高雄國稅局進一步說明,年終獎金與三節獎金在稅法上被歸類為「非每月固定給付之薪資所得」。依據薪資所得扣繳辦法第6條第2項及第7條第2項規定,當次發放金額若達到「薪資所得扣繳稅額表」中無配偶及受扶養親屬者的起扣點,即115年度的90501元時,扣繳義務人(公司)應先行扣取5%稅額,並在次月10日前向國庫繳清。反之,若民眾的年終獎金低於此門檻,則無需先行扣繳,但該筆獎金仍須併入員工年度薪資總額,由公司依規定申報扣繳憑單或免扣繳憑單。為了讓民眾更易理解,國稅局舉例指出,若某公司於115年2月發放年終獎金給員工甲與乙,金額分別為8萬元與10萬元。員工甲因獎金未達90501元的門檻,不需預扣稅款,全額入帳;員工乙則因獎金已達起扣標準,公司發放時須先預扣5000元(100000元×5%)的稅款,因此乙實際領到的金額為95000元。國稅局特別提醒,公司預扣的5%稅款並非最終的納稅金額,而是預繳性質。員工在隔年5月申報個人綜合所得稅時,這筆已扣繳的稅款可以列入計算並抵減應納稅額,採取「多退少補」原則。除此之外,無論獎金是否達到扣繳門檻,扣繳義務人都應於法定期限內完成扣(免)繳憑單的申報。建議民眾可先檢視自己的獎金金額,提前做好個人稅務規劃,避免對入帳金額產生誤解。
房東違規卻害房客租補被追回? 專家提3質疑批「不應翻舊帳」
許多租屋族近期陸續收到公文,要求「追討已領取的租屋補貼」,內政部稱之為「溢領」。不過當初明明是政府鼓勵申請、審核通過後才發放補貼,奈何如今卻要求「繳回不該領的錢」。乖乖照規定申請的租補,為什麼最後會落得被追討、甚至一次追溯近3年的下場?政府推動「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本意是降低租屋負擔、提高申報誘因,讓租屋市場更透明,並保障年輕人與弱勢族群的居住權。相信今天的爭議非政府所樂見,但問題不在補貼,而在制度設計把風險集中丟回租屋族身上。儘管國土署主張溢領多數原因是「申請人資格或租屋情況異動」,例如取得自有住宅、租約提前終止、家人買房等。但網路上不少租屋族被追討的原因,卻指向房東端:未合法申報房屋、用途不符、甚至是違建出租。也就是說,違規的源頭在房東與物件,卻由租屋族先承擔金錢後果。租屋補貼不是問題,問題是租屋制度與市場背後的結構性問題。(圖/踏取國際開發提供)踏取國際開發協理藍德義指出:「這是制度長期累積的結構性問題。」並拋出3點疑問、4個解方,與讀者一同探討整個租屋市場的根本問題。疑問一:「為何政府放任違建持續出租營利?」租屋市場仍有大量頂樓加蓋、非法隔間、未申報租賃等情況。這時政府推出租屋補貼,鼓勵租屋族「無需房東同意即可申請」,結果卻是 —— 制度事後回頭檢查,發現房東不合規,房客卻連帶被追討「溢領」的補貼。疑問二:「使用執照非(區分)所有權人可輕易調閱,一般人更非專業,如何確認違建與否?」多數租屋族根本無從確認房東是否申報租賃所得、房屋是否違建、用途是否符合登記。反而房東才是掌握產權與建物狀況,並負有申報義務的一方。制度卻倒過來要求租屋族「自負查證責任」,本質上就是不對等。因此網路上才會出現「租客是不是只是政府釣魚的餌」的質疑,暗指政策效果是逼房東現形繳稅,而不是保障租客。要查龐大的非法租屋黑數並不難,隨便打開租屋平台就能看到大量疑似違規物件;但當稽查與追責沒有精準落在源頭,制度就會變成:抓不到強勢者,先抓最弱勢者,那麼補貼款的立意良善和公平正義原則是否已名存實亡。疑問三:「因社宅供不應求,而衍伸暫時性替代方案。倘若租屋補貼反而淪為租屋者的陷阱,那是否又為一樁華而不實的名義法案?」儘管政府力推「公益出租人」,用稅賦優惠鼓勵房東申報租賃、提高透明度。然而不少房東仍選擇不報稅、繼續出租,因為就算不加入,房子照樣租得掉,還不用承擔所得稅級距上升的風險。更深層的問題是 —— 社會住宅供給嚴重不足。目前全台社會住宅完工與規劃數量,距離實際租屋需求仍有明顯落差。當「可負擔、合法、穩定」的租屋選項不足,租屋族自然只能被迫進入灰色市場。踏取藍德義強調,政策當然需要查核,但不能只挑最容易下手的一端開刀。若要談公平,至少應該:❶ 追討責任應優先回到違規房東,而非租屋族。❷ 制度設計就要在「申請當下」完成風險辨識,而不是事後翻舊帳。❸ 政府要落實美意,需要扮演好在租賃市場的強勢第三方,主導、主動並要求限期改善 ❹ 加速社會住宅與合法租屋供給,否則補貼永遠只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轉載不得修改內文及必須標明出處來源於《踏取國際開發》
赴日旅遊想買熊肉罐頭回台? 林保署:違規最高罰150萬
2025年日本熊害事件創下歷史新高,2025年4月至11月期間,全日本的熊捕獲數更高達1萬2659頭。台灣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指出,近期有網友詢問,如在當地購買熊肉罐頭,是否可以攜帶入境返台?根據我國《野生動物保育法》及國際公約,保育類野生動物產製品皆受嚴格管制,國人如欲攜帶入境,須依規定事先申請核准,違規者最高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150萬元以下罰金。林業保育署今天(4日)發出新聞稿表示,依《野生動物保育法》指定之保育類野生動物名錄,包括熊科(Ursidae)所有物種、網紋蟒、現生象、犀牛、暹羅鱷等多種保育類野生動物,其產製品包括野生動物之屍體、骨、角、牙、皮、毛、卵或器官之全部、部分或其加工品,民眾於旅途中如有購買疑慮,建議事先詢問店家確認來源與合法性,切勿購買來路不明之產品。林業保育署說明,常見違規攜帶入境態樣包括中藥及保健品含有虎骨粉、熊膽粉成分、現生象牙加工之印章、雕刻品,或以網紋蟒皮製成之精品錶帶、皮夾、乾燥或真空包裝之眼鏡蛇肉、亞洲鱉肉及熊肉罐頭、調理包等相關產製品。相關商品雖在部分國家商店或市集可合法買賣,但一旦攜帶入境台灣,若未具備主管機關核准文件,即屬違法輸入,亦可能涉及動植物檢疫相關規定。林業保育署提醒,若確有輸入保育類野生動物產製品需求,應事前透過「農業部簽審通關共同作業平臺」提出申請。如涉及CITES附錄物種,尚須取得輸出國核發之CITES出口許可證,經縣市政府初審及農業部審核同意後,始得攜帶入境,並完成海關申報程序。整體審查程序約需3至4週,旅遊期間若臨時購買並申請,恐難及時取得核准。林業保育署呼籲,依《野生動物保育法》第35條規定,保育類野生動物及其產製品,非經主管機關同意,不得買賣或在公共場所陳列、展示,相關規範亦適用於網路電商平台或社交媒體等通路,民眾切勿將保育類野生動物產製品攜帶入境或於網路平台、商店販售,以免觸法,國人出國旅遊選購伴手禮時,如涉野生動物產製品,應遵循國內相關規範,共同維護國際保育形象。若對攜帶物品有任何疑義,可事先至林業保育署官網查詢或來電諮詢。
王瑞德爆「北市議員中頭獎800萬」 網瘋猜得獎者他急喊:快自首好嗎
媒體人王瑞德於30日在社群上發文透露,近日被一名台北市議員請喝珍珠奶茶,事後才得知,對方竟是今彩539頭獎得主,一舉抱回800萬元獎金,扣除稅金後實領約640萬元。貼文曝光後迅速引發網友熱議,紛紛猜測這名「幸運議員」的真實身分。王瑞德在貼文中寫道,「像我們這種腳踏實地的人,只能小小作作夢,那天有個台北市議員突然請我喝珍奶,原來他不小心中了今彩539頭獎!800萬扣稅後實領640萬。」他也轉述,該名議員曾私下提及,原本還擔心今年募款狀況不佳,如今卻意外獲得一筆可觀獎金。貼文下方隨即湧入大量留言,有網友直呼「誰啊?真幸運」、「申報的時候應該就知道是誰了吧」。另有網友質疑是否為多年前中獎,王瑞德則回應,「通常都會這樣講才不會充公」,語帶幽默。根據台灣彩券公司資料顯示,1月30日開獎的第115000026期今彩539,開出頭獎1注,獎金800萬元,中獎彩券由台北市信義區松山路322號的「彬彬有禮彩券行」售出。由於地點線索明確,網友隨即將中獎者鎖定在松山、信義區的市議員名單中,包括國民黨籍議員詹為元、戴錫欽、秦慧珠,以及民進黨籍議員許淑華、洪健益、張文潔等人。其中,詹為元率先出面澄清,強調自己並非頭獎得主,並在社群平台幽默喊話:「請中頭獎的台北市議員快自首好嗎?不要在我們這些中不了獎的人傷口上灑鹽。」他也自嘲表示,「我人生第一次發表自清聲明,竟然是說自己沒中頭獎。」其他網友則繼續揶揄他:「其他議員都沒發自清,就你發,最有嫌疑」、「之後財產申報就知道是誰了,或是來仔細看誰今年不用募款」、「難怪你得來速點了兩份大薯」、「不要騙了喔,請客了啊」。
旅外台人到澳洲過海關帶1名產秒通過 她驚訝竟「熟到不用查」
許多來台灣旅遊的人離開前會採買名產當名伴手禮,其中鳳梨酥是熱門品項之一。近日有旅外台人回澳洲過海關,從台灣帶了鳳梨酥,海關收走相關文件就直接放行,讓他很驚訝竟然不用查,不禁懷疑是否台灣人太常帶鳳梨酥到澳洲。貼文底下也有不少體驗過類似狀況的網友很有共鳴,笑說「我遇過海關用中文說台灣鳳梨酥好吃」。日前有一名旅外的台人在社群平台Threads發文表示,近期從台灣回澳洲,過海關時被詢問是否有物品需要申報,他才開口講到「鳳梨酥」,還沒說完海關人員就收走申報用的小黃卡和另一張文件,直接放行他通關,讓他不用再排隊檢查。對此,原PO忍不住想,「是不是台灣人帶太多鳳梨酥了,海關熟到直接讓人通過」。貼文一出,許多網友都覺得很有趣,有其他人也分享自身經驗,「同事行李被查,打開看到鳳梨酥,海關還叫其他海關同事過來,以為是不是有麻煩,結果海關說就是這個牌子比較好吃」、「我爸入關沒帶食物,還被問沒帶鳳梨酥嗎?」、「記得當初過海關,對方看到護照就問我有沒有帶鳳梨酥」;有些內行人還說,「蛋黃酥或茶葉也可以攜帶,只要有申報基本上不會刁難」。台灣的鳳梨酥對於國外觀光客來說有多紅?去(2025)年10月南韓人氣女團BLACKPINK到高雄世運開唱,其中一環節出現ROSÉ在後台開心嗑起鳳梨酥和手搖飲,一度掀起熱烈討論。
進口快遞預先委任3/1全面實施 關務署回應「通關癱瘓說」:已準備4年
財政部關務署今(29)日表示,為防杜民眾遭冒名報關,海關自110年12月起分階段逐步擴大實施個人進口快遞貨物簡易申報單預先確認委任(下稱預先委任)措施,實施迄今已逾4年,各項配套措施與運作模式皆已趨於成熟。將於今(115)年3月1日起依法全面實施,以落實報關透明化並保障民眾權益。近日有部分媒體報導「進口快遞貨物3/1全面實施預先委任制,承攬業憂空運通關癱瘓」一事,提及不能在法律、系統與配套尚未準備好的情況下,開始全面實施「預先委任」制度,對此作法恐增加空運通關體系癱瘓的風險。對此,關務署今日發聲澄清,海關自110年12月起分階段逐步擴大實施個人進口快遞貨物簡易申報單預先確認委任(下稱預先委任)措施,實施迄今已逾4年,期間海關進行多次宣導,多數業者及民眾均已熟悉相關作業模式,截至114年11月30日止,已有超過300萬民眾加入預先委任,報單採用預先委任比率已逾8成,全面實施之時機已成熟,才予修正入法。故決定於今(115)年3月1日起依法全面實施,以落實報關透明化並保障民眾權益。關務署詳細說明,所謂「預先委任」是要求報關業者在貨物進口前,須先透過「EZ WAY易利委」APP將貨物資訊推播給收貨人,經民眾確認購買資訊並完成線上委任後,海關才會受理報關程序。此舉主要目的是為徹底杜絕不肖業者冒用民眾個資進行虛假報關,損害民眾信用與權益。目前多數報關業者已採取「境外確認後發貨」的作業模式,通關流程十分順暢,並非媒體所述貨到台灣才發送通知,亦不會造成空運通關癱瘓或倉容負荷不足等問題。關於外界質疑「EZ WAY」APP收費機制恐導致全民買單,關務署澄清指出,該APP是關貿網路公司因應法規鬆綁而建置的加值服務系統,旨在協助業者與進口人完成線上委任。該項服務的收費對象為「報關業者」而非一般消費大眾,收費基準則是基於商業模式由業者雙方自行協調。因此,報導提及相關成本將由民眾承擔之說法與事實明顯不符,海關並未向使用APP的民眾收取任何費用。此外,預先委任制度除了保護民眾個資,也有助於報關業者避免因缺乏委任授權而面臨高額行政裁罰,各界對推動此政策多持正面態度。海關強調,全面實施該制度已是既定方向,但為確保轉型過程平順,並傾聽部分業者對於實施細節及收費機制的建言,關務署已安排於2月5日邀集各大相關公會及關貿網路公司召開修法說明會,針對修法重點與配套措施進行深度溝通。關務署最後重申,落實預先委任是精進快遞貨物通關環境的必要舉措,不僅能提升邊境管控效能,更能確保每筆進口紀錄皆經過當事人核可。未來將持續優化APP操作介面與行政流程,在維護通關順暢的前提下,全力保障國人網購進口權益。海關呼籲尚未加入預先委任的民眾儘速下載並完成註冊,共同建構安全透明的跨境電商購物環境。
印度爆發立百病毒疫情 亞洲多國機場加強入境篩檢
印度近日確診2起致命性「立百病毒」(Nipah virus)感染病例,引發亞洲多國高度警戒。泰國、新加坡、香港及馬來西亞等地已相繼加強機場入境篩檢措施,防範病毒跨境擴散。立百病毒主要由果蝠及豬等動物攜帶,可引發發燒、腦炎等重症,致死率高達40%至75%。儘管病毒可人傳人,但傳播並不容易,通常需與感染者長時間密切接觸;實務上,多數人類感染案例與接觸受感染的果蝠,或食用遭其污染的水果有關。根據《路透社》報導,印度於2025年12月下旬確認感染病例。病毒學家指出,小規模疫情並不罕見,整體對一般民眾的風險仍屬偏低。目前已有多款疫苗進入研發階段,但仍在測試中。英國艾塞克斯大學分子病毒學講師吉歐提斯(Efstathios Giotis)表示,「雖然必須保持警戒,但目前沒有證據顯示已構成更大範圍的公共衛生威脅。」報導指出,印度當地衛生官員表示,這2名確診者為西孟加拉邦的醫護人員,目前均在當地醫院接受治療。印度衛生部指出,已完成196名相關接觸者的疫調與追蹤,所有人均未出現症狀,檢測結果亦為陰性。印度官方強調,坊間流傳有關立百病毒病例的部分數據並不正確,並指出政府已啟動加強監測、實驗室檢驗與現場調查,成功即時控制疫情。而相關通報也使東南亞鄰近國家、尼泊爾及香港進入警戒狀態,新加坡、香港實施入境體溫篩檢。新加坡傳染病署表示,將針對來自印度疫情相關地區的航班,在機場設置體溫檢測措施,同時與南亞國家衛生單位聯繫,掌握最新情勢,並著手建立全球病例基因定序通報平台。香港機場管理局也指出,已配合衛生署在香港國際機場加強健康檢查,包括對自印度抵港旅客進行登機門體溫檢測;泰國本週則已嚴格管制機場防疫規定,要求來自立百病毒風險地區的航班停靠指定停機坪,旅客入境前須填寫健康申報表;馬來西亞亦同步加強國際入境口岸的健康篩檢,特別針對高風險國家旅客。中國疾控機構表示,目前境內尚未發現立百病毒病例,但仍存在境外移入風險。與印度接壤、邊境往來頻繁的尼泊爾則宣布進入「高度警戒」狀態,並強化旅客檢疫。事實上,立百病毒於25年前首次在馬來西亞與新加坡的養豬場疫情中被確認,但科學界普遍認為,該病毒在果蝠族群中已存在數千年。世界衛生組織(WHO)將其列為優先關注病原體,原因包括缺乏核准疫苗或治療方式、高致死率,以及可能發生突變、提高傳染力的風險。印度長期零星通報感染案例,尤以南部喀拉拉邦為全球高風險地區之一,自2018年以來已造成數十人死亡;孟加拉亦定期出現病例。根據流行病防範創新聯盟(CEPI)統計,截至2025年12月,全球累計確認750例立百病毒感染、415人死亡,目前該組織正資助疫苗試驗計畫。西孟加拉邦此次確診,為該州近20年來首度出現病例;當地媒體指出,該州上一次疫情發生於2007年,當時造成5人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