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報出口
」台灣航商偷運油給北韓船隻!美國衛星全都錄
北韓因在2006年10月9日宣布成功進行地下核測試而遭到聯合國安理會實施經濟和商業制裁,導致世界各國無法向北韓出口石油,不過台灣仍有商人冒著違反國際禁令的風險賣油給北韓,但過程全遭美國衛星拍下。對此高雄高分院審理該案後於27日,依《資恐防制法》將台灣航商黃旺根判刑1年。據《中央社》的報導,2016年公布實施的《資恐防制法》目前已將北韓船隻「SAEBYOL」和「白馬號」(PAEKMA SHIPPING CO)列為制裁對象。對此黃旺根卻貪圖私利,2度在公海駁油給遭制裁的北韓船隻,不僅無視台灣《資恐防制法》的規定,更嚴重影響我國國際形象,況且他最初還辯稱只是將「上元堡輪」出租給溫男,並不知道對方後續如何使用船隻,直至二審審理才坦承犯行,因此減刑幅度有限,高雄高分院今天(27日)依《資恐防制法》改判有期徒刑1年,偽造文書罪的涉案部分則駁回上訴,維持原審的4個月刑度,可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美國財政部外國資產管制辦公室(Office of ForeignAssets Control)於2019年8月,指控台灣人黃旺根、瑞邦海運、瑞誠海運、瑞榮海運,以及巴拿馬籍船隻「上元堡輪」(Shang Yuan Bao)涉嫌與北韓進行進出口貿易,美國財政部對此依法將相關企業列入2級制裁名單。2018年3月,黃旺根將「上元堡輪」租給溫國榮進行海上加油業務,溫國榮再另以每個月5萬元聘僱43歲的吳權彬擔任船隻代表,以處理駁油給北韓油輪「SAEBYOL」的相關事宜。2個月後,溫國榮以其他油輪的名義申報出口石油,並偽填目的地為香港,同月2度於公海上駁油近3000公噸給「SAEBYOL」。但因北韓船隻長期遭美國衛星監控,「上元堡輪」違反國際禁令的行為也全被拍下。對此高雄地院合議庭也根據相關事證和證詞,將溫男判刑10個月徒刑、吳男判刑6個月,2人均可易科罰金。
3年運5噸黃金赴港 沒洗錢也沒逃漏稅仍起訴
國際金價節節攀升,在台北市經營貿易公司的黃氏兄弟及陳姓弟媳,3年間收購市值逾80億元的黃金達5公噸,出口到香港賺價差,遭檢舉涉洗錢、逃漏稅。台北地檢署調查後,發現黃氏兄弟等人都有核實申報黃金數量,但出境時,卻出示假的台銀購買證明,已涉犯《偽造文書罪》,仍遭檢方起訴。調查局接獲檢舉,指黃氏兄弟從2016到2019年,共運出逾5公噸黃金赴香港,甚至曾單次攜帶30條的30公斤黃金,調查局搜索查扣他們兄弟倆4條各1公斤的黃金,但兩兄弟否認犯罪。檢方調查,黃氏兄弟及陳姓弟媳3人,多年來在台北市設立皓康、硯勤、明鉅、永大皇家、秉緒等貿易公司,批發零售首飾及貴金屬,黃金來源則是長期向黃金盤商、批發商、銀樓或金屬提煉業者收購,再將黃金製成1公斤金條,搭機時放在隨身行李,並核實申報出口數量,將黃金運往香港,供給香港銀樓業者,並未假藉黃金買賣洗錢或逃漏稅。不過3人疑擔心攜帶黃金出境時,會遭刁難,因此偽造台銀購買證明,出示供海關查驗,反而因此吃上《偽造文書罪》官司,遭檢方起訴。
「布口罩」可以寄給海外親友了! 財政部:記得寫切結書申報出口
明(12)日起至4月30日,民眾可以把「布口罩」寄給國外親友了。財政部關務署提醒民眾,要記得向海關申報出口,到郵局寄送包裹可找設有的特約報關行,同一地點同一收件人視為單件收取280元,另也可自行備妥發票、切結書等文件到海關辦理,只是目前全國只有6處可受理。紡織製口罩管制出口、禁止出口圖示。(圖/李蕙璇攝)所謂的布口罩,是指「梭織或針織布製,而且不含濾片」的口罩,也就是一般非醫療級的紡織材料製口罩。民眾也可自行攜帶一般布口罩,出國時交予親友,回歸一般行李物品的自用認定原則辦理。關務署提醒一般布口罩開放出口,需要檢附切結書才能辦理報關。(圖/李蕙璇攝)對於是否可把布口罩裝滿行李箱,自行送至海外?關務署強調,若屬「自用」則視同一般行李,但裝滿一箱的話,應已超出自用範圍,仍應該按照一般貨物出口報關手續,填寫出口報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