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報所得
」 財政部 報稅 所得稅 囤房稅2.0 繳稅借名登記「因非法定名義人無須繳稅?」 法界提醒多留心免遭國稅局罰款
根據律師執業個人觀察,許多客戶偏好使用借名登記規劃資產,所以借名登記相關的權益及稅負問題越發重要,借名登記依照我國現行法規定下,可能會涉及所得稅、土地增值稅及遺產稅問題。首先,依照國稅局認定,個人獲取借名登記土地之售地利益,應列為其他所得申報所得稅。該局舉例甲兄與乙弟各出資共同購買A農地,並約定借名登記在乙弟(出名人)名下,嗣後甲兄與乙弟同意出售A農地,並依二人協議,甲兄(借名人)獲取售地款。針對這筆售地款,國稅局認為,甲兄(借名人)取得該筆借名登記財產的售地利益,依照所得稅法規定,依法要課徵所得稅。【註1】或許有人會問:個人出售土地不是免稅嗎?但是須注意,依照所得稅法第4條第1項第16款所規定,個人出售土地其交易之所得免稅,只限於土地登記簿上之所有權人。而借名人(甲兄)不是土地登記簿上的所有權人,依照現行多數實務上看法,不動產借名登記契約為借名人與出名人間之債權契約,因此,借名人(甲兄)僅僅取得對登記名義人(出名人,乙弟)終止契約返還土地的請求權。換言之,當出名人(乙弟)出售土地取得價金,屬於債權買賣行為,當出名人(乙弟)將價金返還給借名人(甲兄)時,借名人(甲兄)取得該筆借名登記財產的售地利益,依照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10類規定,依法要課徵所得稅。更進一步說明,可以參照最高行政法院101 年度 4 月份第 2 次庭長法官聯席會議說明:出售土地之交易所得,免納所得稅,係因土地所有權人出售土地,已受土地增值稅之核課,為免重複課稅 ,故不再就交易所得課徵所得稅。而不動產借名行為是因為出售土地移轉登記移轉所有權的行為,故屬出售債權而非出售土地,所以沒有免課所得稅的適用。其次,借名登記可能涉及土地增值稅的問題,土地增值稅是針對土地所有權人之土地,於移轉時因自然漲價所課徵的稅。借名登記原因關係終止後,而請求移轉借名土地給實際所有權人時,應向請求登記移轉之土地實際所有權人課徵土地增值稅。也就是當借名人 (甲兄)終止借名關係時,出名人(乙弟)即負有返還所有權之義務,此時,甲兄要取回「借名登記」的土地要申報課徵土地增值稅。最後,借名登記也可能涉及遺產稅的問題,假設借名人 (甲兄)過世,因甲兄生前將土地借名登記在出名人(乙弟)名下,死亡後經由法院判決,該土地屬於甲兄財產,甲兄的繼承人必須把該筆借名登記的土地以「土地登記返還請求權」財產併入遺產, 自判決確定日起六個月內補報遺產稅。【註2】因此,借名登記因為不是法定名義人不用繳稅的說法是不正確的,或者千萬不要用投機方法,藉由借名登記來規避應承擔的義務或責任,若有需要仍應找專業律師討論才是保障自己的權益的方法。【註1】借名人所獲取之售地利益,是實現債權處分之利益,屬於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10類規定之其他所得,應以其收入減除必要費用後之餘額為所得額,依法課徵綜合所得稅。 【註2】須特別注意的是,此時甲兄所遺留的是請求土地登記返還的債權,所以課稅標的為「土地登記返還請求權」並非「土地」,所以繼承人無法適用都市計畫法第50條,公共設施保留地免徵遺產稅的規定。
婚後沉迷賭博!高雄男遭兒聲請免扶 住養老院現況悽慘
高雄一名男子因父親長期缺席其成長過程,未盡扶養義務,日前向法院聲請免除對父親的扶養責任。該案經審理後,法院依據《民法》第1118條之1規定,裁定准許聲請。判決書指出,聲請人指出,父親在婚後沉迷賭博、不務正業,經常不歸,且不提供家庭生活費,甚至多次對家庭成員施暴,導致聲請人與母親生活在恐懼中。最終母親帶著自己離家,兩人在1983年離婚,由父親取得聲請人的親權。然而聲請人指出,父親從未履行親權責任,將聲請人交由祖父照顧,期間既未探視,也未提供任何生活或教育費用,所有開支均由母親負擔。聲請人表示,父親長期缺席,導致父子關係名存實亡,若強制要求他負擔父親的扶養責任,對他極不公平。法院調查發現,男子的父親現年79歲,已無謀生能力,現居住於高雄市的一家老人長期照護中心,財務狀況困難,於110至112年間之申報所得依序為12元、10元、9元,截至112年間名下有不動產1筆、投資6筆,財產總額僅有16萬3,430元,且僅按月領取新臺幣321元至3,933元不等之老年年金,目前無領取其他社會福利津貼紀錄,理應由子女扶養。然而法院也認定,男子父親在聲請人成長期間,未曾提供經濟支持或履行父親責任,情節重大。法院認為,若要求聲請人繼續負擔扶養責任,顯然不合理。最終法院裁定,自2023年11月1日起,聲請人無需再對父親負擔扶養義務。
男子家暴妻小孩精神凌虐「母忍14年離婚」 法院判決免除撫養義務
男子阿國(化名)遭2名子女提告指控,指稱其在自身幼年時,不僅時常怒罵、家暴家人,甚至還拿出菜刀揚言要殺他們,過程中也有逼迫妻小承認自己「沒用」。後續阿國的妻子在隱忍14年後,最終訴請離婚獲准,而法院也判決阿國的2名子女可免除對阿國的扶養義務。根據媒體報導指出,阿國的子女表示,阿國不僅經常對孩子們怒吼謾罵,還以粗木棍及橡皮水管等工具毆打,甚至曾持菜刀恐嚇,並強迫孩子貶低自我價值。這樣的虐待行為持續多年,造成孩子們心理嚴重創傷。後續阿國的前妻也出庭作證,他與阿國的婚姻維持了十四年,期間阿國除了對孩子施暴外,也未盡任何扶養照顧責任。即使在1992年離婚後,阿國仍未支付任何扶養費用,孩子們的照顧全仰賴母親一人。法院在審理過程中也調閱阿國的稅務財產資料。紀錄顯示,阿國在2021年及2022年的申報所得分別為26213元及14956元,名下僅有兩筆總額24260元的投資,每月另可領取國民年金保險給付5494元。雖然單看紀錄,阿國目前的經濟狀況符合需受扶養的條件,但法官認為,其過去的暴力行為及未盡扶養義務的情節均屬重大。最終法官考量阿國的行為已嚴重影響子女的人格發展、心智成長、身體健康及學業表現,導致父子關係完全破裂,因此裁定准許兩名子女免除對父親的扶養義務。
財政部預告 新增3樣態免課囤房稅
財政部14日預告,囤房稅2.0新增3種樣態可以不用計入差別稅率,為機關團體提供房子給居民或者受災居民使用,像是提供組合屋給災區居民使用、產業園區的企業,以提供弱勢員工低廉租金宿舍居住,及法人的房子提供包租代管。囤房稅2.0區分自住、非自住,自住全國限制3戶、非自住住宅採全國歸戶,稅率從1.5到3.6%,整體調升為2%到4.8%,並且有申報所得的出租屋、公益出租、繼承共有、建商2年內的餘屋等可適用較低稅率。財政部首波解釋,可不適用差別稅率的11種樣態,包含供住家使用的公有房屋、社會住宅、包租代管、勞工宿舍及附其附設員工餐廳、管委會或者防空避難空間、房屋專供停放車輛使用的停車空間、長照機構宿舍、史蹟與文化景觀、促參中公共建設、附屬設施或附屬事業供住家使用房屋、焚毀、坍塌或拆除至不堪居住的地步等,以及財政部留有但書,可以經由財政部核定之後再加入。近期,在地方政府執行過程當中,提供再排除差別稅率的型態的建議,因此財政部依據但書,再新增3種樣態,包含機關團體提供災民所居住的房子、產業園區提供弱勢員工住宿的宿舍以及法人的房子包租代管,讓非真正有囤房意圖的團體、機關,不用面臨最高4.8%稅率的壓力。財政部將預告2個月,預告期至10月14日,生效期限可追溯到今年的7月1日。
批財劃修法獨厚藍營縣市 陳冠廷拋15%分配款助農業縣
高雄市長陳其邁多次批評國民黨版本的《財政收支劃分法》獨厚雙北,首都台北市還要再增加3%分配款,對中南部縣市極度不公平,並表示建議總統賴清德把首都遷到高雄。對此,民進黨嘉義山區立委陳冠廷也批評,不只藍營執政縣市優先受惠,其餘的農業縣市、財政不佳的縣市更沒有辦法透過《財劃法》縮小城鄉落差,因此,他建議,應該要有百分之15的統籌分配稅款,依非直轄市之縣市之農地面積及最近三年度農業生產總值為基準,分配給非直轄市縣市。日前陳其邁表示,南部沒有國民黨的立委,高雄人的心聲沒被聽見,該次修法「重北輕南」,他贊成修法但應該是要照顧像高雄這類發展污染較多、人口多且人口結構老化比較嚴重的縣市,全盤考量以公平分配資源,他說,高雄碳排放量是台北五倍,65歲以上長者人數也比台中、桃園還多,但國民黨的版本卻不看土地面積、人口結構,還說分配款要多給台北市3%,他不同意這樣的版本,相當不公平,他要建議總統賴清德把首都遷到高雄。民進黨立委陳冠廷則指出,中央統籌分配稅款是平衡地區發展的財政補助制度,但是國民黨版本的《財劃法》並沒有辦法平衡城鄉發展。依據國民黨版的普通統籌分配稅款的分配方式:15%按最近三年度所得稅總額的縣市平均數分配給非六都的縣市、11%均分給所有縣市、67%按人口數分配,並設立特別款項補充離島三個縣市、4%分配給鄉(鎮、市)、3%保留給台北市。「依照國民黨版本的分配原則,國民黨執政縣市優先受惠,其餘的農業縣市、財政不佳的縣市沒有辦法透過《財劃法》有效減少城鄉落差。」陳冠廷說,若按照申報所得分配,新竹縣市與苗栗縣優先受益;按人口比例分配,結果還是直轄市優先分配,甚至人口最多的新北市還可以獲得定額分配百分之2;最令人匪夷所思的,國民黨版強調「首都」台北市可以額外再獲得百分之3的分配稅款,這也不符合首都減壓的原則。陳冠廷建議,應該要有百分之15的統籌分配稅款,依非直轄市之縣市之農地面積及最近三年度農業生產總值為基準,分配給非直轄市縣市。
高雄女賣房爆賺一波!欠稅271萬「存款遭扣押」 霸氣刷卡付清
高雄一名楊姓女子於112年出售其在105年買賣取得之高雄鹽埕區房屋與土地,楊女持有該房屋與土地之期間為7年,依所得稅法第14條之4第3項規定持有房屋土地之期間超過5年未逾10年,房地合一稅稅率須以百分之20計算應納稅額,經移送機關高雄市國稅局(下簡稱國稅局)查核應核課稅捐271萬餘元,楊女收到稅單逾期未繳,移送法務部行執政執行署高雄分署(下簡稱高雄分署)強制執行。依據110年修正所得稅法第4條之4第一項規定「個人及營利事業交易中華民國105年1月1日以後取得之房屋、房屋及其坐落基地或依法得核發建造執照之土地(以下合稱房屋、土地),其交易所得應依第14條之4至第14條之8及第24條之5規定課徵所得稅。」,即一般所稱之房地合一稅2.0,稅制改革的目的係為打擊短期持有房屋,炒作不動產。依據同法14條之5規定須在房屋與土地移轉登記之次日起算30日內向國稅局申報所得稅。楊姓女子於112年7月以3500萬元出售該房地,同年10月申報房屋土地交易所得稅,但一直遲遲無法提出原始取得成本契約書,經國稅局輔導後,楊女以內政部實價登陸資料申報,國稅局嗣後開出稅單,仍逾期未繳,而遭到移送強制執行。高雄分署收案後立即核發扣押存款與股票之命令,楊女收到執行命令後驚覺遭到強制執行,立刻聯繫書記官希望不要收取銀行帳戶之存款,以免影響其個人信用,數日後到場以信用卡刷卡霸氣全額繳清稅款,本分署即迅速撤銷其銀行與股票帳戶之扣押。高雄分署呼籲民眾若有不動產交易之情事,應主動向國稅局申報房地土地交易所得稅並繳納稅款,切勿置之不理,以免因遭到移送執行而影響自身信用。
無業男「股息領154萬」繳稅1萬 上班族嘆「薪水少卻還要繳更多」
5月是報稅季,近期一名網友就分享自己雖然沒有工作,但去年光股息就領了154萬元,因此應繳稅金額為1萬256元。許多上班族也感嘆,賺得沒有該網友多,但稅卻要繳更多。該網友也想藉此提醒,小資族一定要好好利用股息的可扣抵稅額8.5%,「把薪資跟股息精算一下,領了股息還能抵稅」。該名網友在Dcard以「沒工作股息領了150萬」為題發文,「每年5月申報所得稅的日子又來了,照慣例來分析一下今年的報稅資料,去年薪資收入0元,股息&利息收入87萬,今年薪資收入0元,股息&利息收入154萬,去年退稅5萬,今年要繳稅1萬」。原PO解釋今年和去年的股息會差這麼多的原因在於2022年底、2023年股市大跌,因此同樣的資金能買得股票多更多,「所以千萬記得大崩盤的時候要用力撿好股,尤其是去年長榮46%的殖利率真的是創造歷史,有一堆朋友跟著買長榮的價差&股息&退稅都賺爛」。此外原PO去年長榮借券節稅,結果在配息前一天被還了6張,最後多領42萬股息,因此沒控制好股息,領超過了94萬。原PO也提醒每人每年股息退稅最多8萬,最多能領94萬,因此小資族一定要好好利用股息的可扣抵稅額8.5%,「把薪資跟股息精算一下,領了股息還能抵稅」。文章曝光後也引起許多網友熱議,不少人紛紛留言表示,「領一般薪資不到一百萬,但是繳的比你還多…感嘆…」、「為什麼你繳這麼少,我工作薪水比你少還要繳比你多」、「有薪資的本來就繳的比較多,因為沒有8萬那一筆退稅 8.5%」、「存股加一,幫我折抵了超多税,不學理財酸民永遠賠錢,萬年不變」、「原本要繳6萬,股利退稅8萬,抵完還退2萬」、「懶人包就是把股息控制在94萬以內對吧」。
報稅季來了!1圖看懂免繳稅門檻「2類人免申報」 扶養親屬條件一次看
下個月就是一年一度的5月報稅季,財政部在臉書列出5大免繳稅族群的門檻條件,其中單身年所得在21.6萬元內、和配偶合併申報所得在43.2萬元以內,都可以免辦理綜所稅申報。至於另外3類族群,雖然所得總額未超過免稅額與各項扣除額合計數,即使不必繳稅,仍必須完成報稅作業。財政部表示,申報常見錯誤之一就是只繳稅忘記申報,提醒大家採人工、二維申報或網路報稅時,申報跟繳稅2個動作都要完成。除非是稅額試算,國稅局已將原本必須由納稅義務人主動提供的申報資料,進行初步試算,只要確認試算內容無誤,並依稅額試算通知書上所載方式繳稅,就視為同意以試算內容完成申報。1、免繳稅、免申報單身,112年度年收入未達21.6萬元。2、免繳稅、免申報已婚,與配偶合併申報,112年度合併申報後年收入未達43.2萬元。3、免繳稅、要申報單身,112年所得超過21.6萬元,但未達42.3萬元。4、免繳稅、要申報雙薪家庭,無扶養子女、親屬,112年所得在43.2萬元以上,但未達84.6萬元。5、免繳稅、要申報雙薪,扶養2名子女,112年所得超過43.2萬元,但未達127萬元。(圖/翻攝自中華民國財政部臉書)另外,財政部也列出列報扶養親屬之條件:直系尊親屬(祖父母、父母)年滿60歲:可直接列報。未滿60歲:須無謀生能力。子女未滿18歲:可直接列報。年滿18歲:須在校就學、身心障礙或無謀生能力。同胞兄弟姊妹未滿18歲:可直接列報。年滿18歲:須在校就學、身心障礙或無謀生能力。其他親屬或家屬(叔、伯、舅、姪、甥、孫等)未滿18歲:同居一家永久共同生活且具家長家屬關係,互負扶養義務且確實有扶養事實。年滿18歲:除符合上述條件外,還須符合在校就學、身心障礙或無謀生能力。(圖/翻攝自中華民國財政部臉書)
報稅季來了!1圖看懂免申報、免繳稅門檻 扶養親屬條件一次看
下個月就是一年一度的5月報稅季,財政部在臉書公告5大試算情境,其中單身年所得在21.6萬元內、和配偶合併申報所得在43.2萬元以內,都可以免辦理綜所稅申報。另外,有3種情境雖然所得總額未超過免稅額與各項扣除額合計數,即使不必繳稅也必須完成報稅作業。財政部表示,申報常見錯誤之一就是只繳稅忘記申報,提醒大家採人工、二維申報或網路報稅時,申報跟繳稅2個動作都要完成。除非是稅額試算,國稅局已將原本必須由納稅義務人主動提供的申報資料,進行初步試算,只要確認試算內容無誤,並依稅額試算通知書上所載方式繳稅,就視為同意以試算內容完成申報。情境1、免繳稅、免申報單身112年所得總額未超過免稅額及標準扣除額總數21.6萬元。情境2、免繳稅、免申報已婚,與配偶合併申報112年度合併申報後年收入未達43.2萬元。情境3、免繳稅、要申報單身112年所得超過21.6萬元,但未達42.3萬元。 情境4、免繳稅、要申報雙薪家庭,無扶養子女、親屬112年所得在43.2萬元以上,但未達84.6萬元。情境5、免繳稅、要申報雙薪,扶養2名子女112年所得超過43.2萬元,但未達127萬元。(圖/翻攝自中華民國財政部臉書)另外,財政部也列出列報扶養親屬之條件:直系尊親屬(祖父母、父母)年滿60歲:可直接列報。未滿60歲:須無謀生能力。子女未滿18歲:可直接列報。年滿18歲:須在校就學、身心障礙或無謀生能力。同胞兄弟姊妹未滿18歲:可直接列報。年滿18歲:須在校就學、身心障礙或無謀生能力。其他親屬或家屬(叔、伯、舅、姪、甥、孫等)未滿18歲:同居一家永久共同生活且具家長家屬關係,互負扶養義務且確實有扶養事實。年滿18歲:除符合上述條件外,還須符合在校就學、身心障礙或無謀生能力。(圖/翻攝自中華民國財政部臉書)
花蓮縣府獲數億元捐款?縣府出面駁斥 僅獲224萬元
0403花蓮大地震,目前已造成10人罹難,各界愛心捐款也在第一時間湧入,不過就有流言指出,花蓮縣府在第一時間已獲得數億元捐款。對此,花蓮縣府也出面駁斥,表示截至5日凌晨12時許僅有224萬元款項入帳。花蓮縣府出面嚴正駁斥,強調縣府依據公益勸募條例第5條第2項規定,依行政院4月3日公告花蓮縣全縣為0403重大災區後,旋即以「花蓮縣重大災害民間賑災捐款專戶」為0403地震公開募款,惟截至4月5日凌晨0時捐款僅224萬1,105元確定入帳,然網路未經查實的謠言宣稱花蓮縣政府已獲數億捐款,對募款影響甚鉅。花蓮縣政府指出,秉持公開透明原則,災害初期每日9時、15時、21時會於【花蓮縣政府0403震災資訊專區】最新消息及捐款/捐贈資訊,即時公告捐款入帳金額,歡迎民眾查閱。縣長徐榛蔚也感謝諸多企業拋磚引玉表示願意捐贈大筆金額,不過實際捐款情形可能因轉匯至臺銀帳戶時間差,或企業先於新聞告知捐款金額,但尚未捐款而有落差,故仍需大家持續捐助「花蓮縣重大災害民間賑災捐款專戶」,帳號:018-038-098191(004臺灣銀行花蓮分行),期待公私部門協力,災後復原工作能順利進行,讓民眾盡早恢復正常生活。花蓮縣府指出,民眾、企業的捐贈可協助災區度過難關,報稅時也能作為所得稅扣除額,此次震災對縣府捐款不受金額影響可全額申報。另簡化行政,花蓮「愛.分享」捐款暨物資申請服務平台為減輕捐款人報稅之負擔,只要於填報捐款收據資料時點選「同意上傳捐款資料至國稅局」,即可由縣府代替捐款者上傳該筆捐款資料至國稅局,讓捐款者線上申報所得稅時,不用附上電子或紙本捐款收據,即可將捐款列舉為扣除額,惟此功能僅適用個人綜所稅,公司/團體不適用(囿於公司/團體稅法相關規定繁雜,詳情可洽各區國稅局)。
注意!5月報稅季將至 今年3大變動計算別踩雷
2024年5月申報綜所稅應注意法規變動5月報稅季節即將來臨,KPMG安侯建業會計師事務所提醒,今年申報2023年綜合所得時,要注意3大變動,包含適用扶養親屬免稅額時成年的認定門檻下修為18歲、每個人的基本生活費由原本的19.6萬元調高為20.2萬元、與個人受控外國企業的營利所得申報。KPMG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稅務投資部執業會計師游雅絜說明,配合《民法》第12條修正滿18歲為成年2023年1月1日施行,使適用扶養親屬免稅額時成年與否認定回歸民法,《所得稅法》第17條規定,已修正為「未成年」及「已成年」,亦即稅法減除子女、同胞兄弟、姊妹及其他親屬或家屬等受扶養親屬免稅額規定,以受扶養親屬未滿18歲為限,滿18歲以上者須符合因在校就學、身心障礙或無謀生能力受納稅義務人扶養者,才可由納稅義務人列報其免稅額。四口之家可多扣2.4萬元5月申報時每人基本生活所需的費用金額由19.6萬元調整為20.2萬元,較上次申報年度增加6000元。適用基本生活費的家庭,如果是四口之家,報稅可多扣2.4萬元,若稅率為5%可省稅1200元、稅率為12%則可省2880元。2023年起我國增加個人受控外國企業的營利所得(CFC),今年也要應該注意,民眾應留意同一申報戶的CFC所得與海外所得合計達100萬元,今年就要申報基本所得額。游雅絜補充,個人CFC制度對適用者多為台商,台商透過關係人控制國外低稅負公司,且本人、配偶及二親等內親屬合計持股達10%以上,符合法令要件規定者,即使符合CFC公司。該公司有實質營運且股利等消極性所得未達總收入10%或當年度盈餘未達700萬等屬豁免條件範圍,但仍須提交資料予國稅局,申報揭露CFC資訊。高雄國稅局提醒民眾申報所得稅時,若個人領取退休金、資遣費、退職金、離職金、終身俸、非屬保險的養老金及《勞工退休金條例》辦理年金保險等,稱為退職所得,申報時也常常踩到「地雷」。退職所得計算主要有二大方式,首先如果是一次領取退職所得者,如果領取18.8萬乘以退職服務年限金額以下者,所得額為0;18.8萬乘以退職服務年資以上,未達37.7萬乘以退職服務年資的金額,一半為所得額;如果超過37.7萬乘以退職服務年資的金額,全數為所得額。若算錯重複扣除要補稅如果是分期領取,減除81.4萬之後的餘額為所得額。扣繳單位依據規定核算員工退職所得,已經將員工所領取給付額減除定額免稅部分,據以填報為扣繳憑單的所得總額,納稅義務人應該將扣繳憑單的總額列報為退職所得,併入取得年度所得總額申報繳納所得稅。高雄國稅局舉例,2022年結算申報時,甲君退休金的扣繳憑單所載的給付總額為950萬,他又再減掉定額免稅金18.8萬乘以服務年資30年(950萬-18.8萬×30)×1/2),申報所得額只有193萬,但是實際上甲君退休金領取了1790萬元,950萬元是已經扣除過定額免稅,甲君就重複扣除了,所以遭到補稅與罰鍰共計約百萬元。高雄國稅局表示,退職所得不像是執業收入、租賃收入或其他所得收入,需要納稅義務人自行扣除成本、費用與損耗金額列報所得。通常扣繳單位已經依《所得稅法》核算員工退職金,將所得總額扣除了定額免稅的部分,所以納稅義務人在申報時,就不用再扣除定額免稅。
退休族領退休金注意! 他「做錯1事」補稅還要被罰錢
日前一名民眾誤列報退職所得為193萬元,經國稅局扣繳憑單給付總額核定退職所得為950萬元,最後補稅及罰鍰金額共100多萬元。高雄國稅局提醒,退職所得應依扣繳憑單給付總額全額申報,勿再減除定額免稅,以免受罰。高雄國稅局指出,日前查獲轄內甲君辦理111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自行按扣繳憑單所載的給付總額950萬元再減除上揭定額免稅金額後,誤列報退職所得為193萬元〔(950萬元-18.8萬元×30年)×1/2〕,經該局依扣繳憑單給付總額核定退職所得為950萬元,補徵稅額並處以罰鍰共百萬元。高雄國稅局表示,納稅義務人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列報退職所得時,應依扣繳單位所開立之扣繳憑單或查詢所得資料參考清單所載給付總額申報,勿再重複減除按服務年資計算免計入所得額之金額,以免造成短報退職所得而被處罰鍰情事。高雄國稅局說明,退職所得不像執行業務收入、租賃收入或其他所得之收入,須由納稅義務人自行減除必要成本、費用或損耗後之金額列報所得;扣繳單位依所得稅法規定核算員工之退職金時,所開立扣繳憑單之所得總額,已將該員工所領取給付之定額免稅部分減除,故納稅義務人應依扣繳憑單或於綜合所得稅申報期間利用電子憑證查詢、下載之所得資料或向稽徵機關辦理臨櫃查詢之所得資料所載之給付總額列報退職所得,不得再計算及減除定額免稅。高雄國稅局也提醒,納稅義務人於申報所得稅時,如有疑義,應向扣繳單位查明 ,以避免短報退職所得而遭補稅處罰。
關鍵條文意見分歧…稅率等朝野協商 囤房稅2.0拚12月三讀
囤房稅2.0非自住住宅房屋稅收影響數立法院財政委員會16日審查有「囤房稅2.0」之稱的《房屋稅條例》修正草案,順利送出委員會,不過關於稅率等的關鍵條文,各黨團、立委意見分歧,最後保留朝野協商,財政部希望能在12月18日三讀通過。財委會審查行政院、立委與黨團《房屋稅條例》修正草案版本多達25案。其中保留協商有4案,最為關鍵為第5條,非自住住宅稅率從1.5到3.6%調高為2到4.8%、出租並申報所得者或繼承取得共有房屋稅率為1.5到2%、建商餘屋2年內稅率2到3.6%;以及第6條,財政部要提供差別稅率基準給地方政府參考,若地方政府沒有落實差別稅率或過於寬鬆導致的稅損,中央不會補足財源,強制要求地方政府採行囤房稅2.0。財政部承諾,近期會提供立委、黨團差別稅率參考基準,初步規畫22縣市將劃分3大模組,六大直轄市為一群組,非六都為一群組,屏東、台東與離島則為另一群組。至於外界所關心的建商餘屋部分,財政部也聽取外界意見,1年內的餘屋擬採單一稅率2%,超過1年未達2年的餘屋,採差別稅率2到3.6%。財政部官員表示,影響民眾購屋決策因素很多,建商要在1年內完成房屋銷售確實過短,所以只課徵基準稅率;超過1年未達2年擬按該建商全國的建案、餘屋比率規畫差別稅率。另外保留協商的2案分別是第9條地方政府的不動產評價委員會,民意代表不能進入,且專家、各種性別要達一定比率,財政部同意朝此方向修正,惟立委希望條文修正可更為細緻;與11條民眾黨、時代力量提案,房屋標準單價從現行3年重新評定,調整為2年,財政部表達將造成地方政府作業上的困難,因而保留。財政部賦稅署長宋秀玲表示,因投資客較喜歡炒作的「新屋」適用新房屋標準單價,故六都新屋、採囤房稅2.0後,非自住房屋稅負平均增加78%,平均每戶增加2.64萬元,對投資客財務槓桿是一大挑戰。不動產開發公會全聯會秘書長于俊明抨擊,建築業產品是存貨,且對當年GDP、房屋供給具有貢獻,不應被課囤房稅。且新屋稅基已高,再提高稅率,對建築業生產房屋形同刨根,只能藉由轉嫁生存,對房價下降沒有幫助。對於差別稅率未達標,中央將不再補貼地方政府租稅損失,住商不動產企劃研究室執行總監徐佳馨表示,房屋稅是地方稅,許多財稅學者認為中央如此會干涉到地方財政自主,但她認為財政部做法也確實給了地方政府要議會讓步的底氣。台灣房屋趨勢中心執行長張旭嵐表示,若新制上路,多屋族會有一波汰弱留強,出現「捨新屋,留中古」、「捨小戶,換大房」、「以買房,代租屋」三大現象。
避免地方規避囤房稅2.0 財部擬訂參考標準
財政部推動「囤房稅2.0」,稅率授權地方政府自訂,為避免有縣市消極規避稅率,導致同等規模縣市差別過大,財政部昨指出,要訂立「共同參考標準」,包含全國自住房僅1戶,且非豪宅如何認定、以及經濟狀況差不多的縣市,戶數級距及稅率不可差異太大,避免2.0修法打折扣。囤房稅2.0規範情形。(圖/吳靜君製表)財政部正研議修正《房屋稅條例》,以實施囤房稅2.0,修正重點包括非自住房屋採行全國總歸戶、各縣市政府要採行差別稅率,稅率從原本的1.5到3.6%提高到2到4.8%;但是公益出租人仍適用1.2%稅率、房屋出租且申報所得達租金標準者,適用稅率1.5到2.4%,鼓勵房東申報租賃所得;以及全國自住房屋只有1戶,且非豪宅的話,可適用稅率1%。該修法希望近期預告,9月底前送立法院,年底前完成三讀,得以在2024年7月房屋稅課徵所屬期間實施,2025年5月依2.0版繳稅。財政部官員表示,外界許多意見都有仔細研議,例如全國單一自住房屋適用1%排除豪宅;豪宅標準由各地方政府自行訂定;以及各地方政府強制訂定差別稅率。外界有聲音表達,有些地方政府為規避囤房稅2.0訂下極端條件,如100戶以上才適用4.8%高稅率,讓修法效益打折扣,或者兩縣市經濟環境差不多,但是全國總歸戶後5戶以上在A縣市課徵3.6%、在B縣市就是課徵4.8%,讓房屋持有者感到極大的落差。官員表示,希望22縣市能有共同的標準,像經濟環境類似縣市就採差不多的標準,同一個級距(如5戶以上)不管在A縣市、B縣市,都要有差不多稅率。全國單一自住房屋適用1%排除豪宅,也會研議給予一個計算的公式,給地方政府參考。官員強調,目前「共同參考標準」還在原則性階段,詳細的情況會在法規預告時更為明朗。財政部長莊翠雲昨日也表達對下半年房市的看法,基於居住正義政府採行一些措施,如選擇性信用管制、《平均地權條例》修正、房地合一2.0推動等,房地產交易量上可能比較少,價格則依據區域不同而有不同,但是政府希望房地產健全發展、抑制不當炒作。
瑞莎尪護妻譙體操教練「廢物」 遭判賠80萬所得也曝光
女星瑞莎近年積極深耕台灣體操,致力於培育台灣韻律體操小選手,豈料2021年卻遭網友指控「撿其他教練的心血」、「創辦的隊就是挖角」,因此怒告4名網友加重誹謗。而她的李姓丈夫(Mike)也在網上指名謾罵2名教練、2名選手,被判拘役20日。民事部分,桃園地院審理後,判李男要賠償孟姓教練8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判決書指出,李男為在Dcard標題為「黑特瑞莎真的有付出那麼多」文章下方回覆多則留言,因其認為對方是高姓體操教練、孟姓體操教練以及丁姓選手、李姓選手在酸老婆瑞莎;他指名道姓怒罵,包括「老乞丐」、「智zhang(意指智障)」、「廢物」、「肥得像豬一樣」、「用肛門在想」、「腦子有問題」等侮辱性字眼。事後高姓體操教練、孟姓體操教練以及丁姓選手、李姓選手不滿受辱,因此提告。法官審理後,依公然侮辱罪判李男拘役20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之後孟姓教練再提出民事訴訟,對李男求償80萬元。民事部分,桃園地院認為,其公然侮辱罪犯行已有刑事判決書佐證,審酌李男前年申報所得90.3萬元,而孟姓教練具有氧體操國際教練及國際裁判之資格,屢次帶領體操競技團隊在國內及國際上征戰爭取獎牌榮譽,卻被李男恣意辱罵專業,引發他人對其負面攻訐批評,因此判李男要賠償孟姓教練8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租屋族」等著被宰?囤房稅2.0若上路將打擊租屋族 財政部這樣說
行政院會今天本月6日正式拍板「房屋稅差別稅率2.0方案」,囤房修法朝「全國歸戶」制度,針對持有多戶且未作有效使用者,會課以較高稅率,其稅率從現在的1.5%至3.6%,調升至2%至4.8%,預計明年上路,後年課稅,合計約36萬戶房屋稅負會增加。另外,建商餘屋持有年限在2年以內者,稅率也將會調高為2%至3.6%。而這項政策一出,讓不少租屋族擔憂,囤房族可能會將稅率轉嫁到租金,導致台灣成「租屋地獄」。對此,財政部表示,若房屋有出租且申報所得達標準,上限稅率將從現行3.6%調降至2.4%,因此不會有房租轉嫁給租客的問題。根據「房屋稅差別稅率2.0方案」,不但囤房稅率由現行的1.5%至3.6%,調升至2%至4.8%,並祭出「全國歸戶」機制。對於各縣巿置產的多屋族、置產客、都更開發商都會受到影響。且有專家認為,囤房稅主要影響層面,在於租屋市場受到衝擊,擔憂台灣成為租屋地獄。不少租屋族看到「房屋稅差別稅率2.0方案」內容,紛紛哀號:「一直加稅當然就一直轉嫁,台灣租屋地獄來臨」、「加一堆稅只是讓買不起的變成租不起,想想物價飆漲害到誰就知道了」、「一定轉嫁的,升息就是一個例子」。根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財政部賦稅署副署長陳慧綺解釋,出租且申報租賃所得達租金標準的房屋,或繼承取得共有住家用房屋的法定稅率,將從1.5%到3.6%降至1.5%到2.4%,若閒置房產,才會調高其法定稅率上、下限稅率為2%至4.8%,因此這項修法並不會增加房東在稅的負擔,也不會有稅金轉嫁的問題。
「囤房稅2.0」拍板!改採全國歸戶 稅率最高4.8%
政府打房再出招!行政院會今天(6日)正式拍板「房屋稅差別稅率2.0方案」,囤房修法朝「全國歸戶」制度,針對持有多戶且未作有效使用者,會課以較高稅率,其稅率從現在的1.5%至3.6%,調升至2%至4.8%,預計明年上路,後年開始課稅,合計約36萬戶房屋稅負會增加。另外,建商餘屋持有年限在2年以內者,稅率也將會調高為2%至3.6%。依據現行《房屋稅條例》規定,通常住宅用房屋,可分為「自住」與「非自住」,自住房屋若在3戶以內,可享優惠稅率1.2%,但第4戶起,將視為「非自住」,稅率過去介於1.5%至3.6%,中央授權地方政府,得視持有戶數訂定差別稅率,就是大家俗稱「囤房稅」。財政部指出,本次囤房稅修法重點,主要就房屋所有人的住家用房屋,進行「全國歸戶」,並針對持有多戶,且未作有效使用者,調高法定稅率的上、下限稅率,調整後變成2%至4.8%,各地方政府必須在該範圍內,去訂定差別稅率,並採「全數累進」,超過一定戶數,就得全部用較高的稅率去課徵。另外,為鼓勵自住、房屋釋出至租賃市場及兼顧繼承非自願共有或空置情形,財政部酌降全國單一自住房屋之稅率為1%;而出租且申報租賃所得達租金標準之房屋,或繼承取得共有住家用房屋,法定稅率的上、下限為1.5至2.4%;建商餘屋持有年限在2年以內者,法定稅率調整為2%至3.6%。財政部並統計,一旦囤房稅率調高後,適用較高稅率範圍的族群,合計約36萬戶房屋稅負增加;另外,適用較低稅率範圍的房屋,包括全國單一自住1%、出租申報所得達租金標準(含包租代管)及繼承取得共有房屋,大約會有約346萬戶房屋的稅會比較減輕。
買租屋節稅妙招1/去年買賣房子必看!專家教報稅季「這樣」節稅
5月報稅季節將到,日前一名IC設計工程師在Dcard發文,透露自己年薪約700萬元,股利約200萬元,但一年卻要繳200萬元的稅,讓他相當崩潰,詢問網友「節稅」之道,貼文曝光後引發熱議,有網友建議買房用房屋貸款利息抵稅。近年買房抵稅民眾不在少數,CTWANT整理房地產交易的報稅注意事項,不管是年薪千萬或小資族皆可節稅。節稅不是有錢人的特權,5月報稅季到來,動輒上千萬的不動產交易,經由合法審慎安排後,買賣雙方都可以省下可觀費用。尤其是去年出售房子的賣家,交易物件若是2016年以前取得,莫忘在今年5月申報交易利得,若不幸遇到賠售的賣家也能申請退稅;買方則可善用30萬元的貸款利息扣除額度,換屋族也別忘了申請重購自用住宅扣抵節稅,都是讓荷包「放輕鬆」的好辦法。【購屋族】網友建議的「買房子節稅」是指,購買自用住宅時,一戶每年可列舉扣除最高30萬元的貸款利息支出,但規定房屋必須登記在本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的名下,但若貸款人未在購買物件設籍,即不算自用住宅。不過對於高薪族、已擁有多戶房產的人而言,此法可能不切實際。大家房屋企劃研究室副理郎美囡解釋,因為扣除額認定以「戶」為單位,如果一個申報戶中有2棟以上的房子申請房貸,僅限1棟申報,因此仍需選擇利息較高的1間列舉扣除。扣除時還有一個重點,就是如果有利息所得,必須先扣掉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包含銀行利息,不包含股利收入。舉例來說,若當年利息支出50萬元,但銀行利息收入有10萬元,在申報購屋貸款利息時,則需以50減去10,得到餘額40萬元,但餘額已超過申報額度上限的30萬元,因此只能以30萬元作為申報;又如果去年房貸利息支出30萬元,但另有利息收入3萬元,抵扣後餘額27萬元才可申報。前幾年不動產交易熱絡,大家別忘了可善用每年最高30萬元的貸款利息扣除額度來節稅,但是僅限1戶申報。(圖/報系資料庫、趙文彬攝)因此郎美囡建議,為充分利用30萬元的稅額,若銀行存款很高、有高利息收入的民眾,可先以手上存款償還部分房貸,以免讓存款利息吃掉房貸扣除額的免稅額度。去年曾以小換大、以舊換新的換屋族,千萬別忘了還有「重購自用住宅扣抵稅額」可以節稅。也就是納稅義務人出售自用住宅後,2年內又另購自用住宅,即可申請「重購自用住宅扣抵稅額」。申請「重購自用住宅扣抵稅額」必須把握幾個重點原則:一、不論買進或賣出的2間房屋皆須符合「自用住宅」的條件。二、無論是先買再賣、先賣再買均適用。三、2間房屋產權登記的時間必須在2年以內。四、2間房屋登記名義人為本人或配偶均可適用,不限於同一人。而申請「重購自用住宅扣抵稅額」又有新舊制差異,只要是在個人2016年1月1日之前取得的不動產皆屬於舊制,可申請綜合所得稅扣抵或退稅;而新制小換大、大換小都可以退稅,因是退房地合一稅,與綜所稅無關,就不在此篇討論範圍內。住商不動產企研室執行總監徐佳馨特別提醒,舊制規定新買的房屋價格要超過出售的房屋,亦即小屋換大屋才能全額退稅,大屋換小屋則無法退稅;將房屋出售給受扶養親屬,重購自用住宅也不能扣抵所得稅。徐佳馨表示,近期因為缺工缺料的關係,預售屋多有延後交屋的情形,買預售屋的朋友在申請重購退稅時,需留意從售屋到買預售屋的實際交屋過戶是否符合2年以內的條件。有換屋的民眾記得申請「重購自用住宅扣抵稅額」,不過專家提醒,預售屋多有延後交屋的情形,需特別留意賣屋到預售屋交屋時間是否符合2年以內的條件。(圖/黃耀徵攝)【售屋族】賣屋族則須留意,若是過去一年內所出售的不動產是在2016年以前取得者,必須併入2022年的所得,在今年5月申報繳納所得稅。地政士莊谷中表示,在2016年之後取得的房產,適用新制,若有出售利得,都採交易後30日內以房地合一稅完稅;可若是適用舊制,也就是2016年以前取得房屋的屋主,則將在售屋後隔年的5月份,和個人所得稅一起申報,但依照能否出示提供取得成本,又有分固定比率及實際申報2種方式。固定比率是以「房屋評定現值」的固定比率計算出售屋所得。舉例來說,位於宜蘭老房子,已無法證明取得成本,房屋評定現值為100萬元,依財政部公告出售的房屋財產交易所得標準為17%,在申報所得時就需填寫財產交易所得為17萬元,再依綜所稅稅率(5%~40%)計算課稅金額。不過在實價登錄後,大多交易都能查到原取得成本,即便2016年以前取得的房屋,能提供證明文件,仍可採出售房屋的實際價格減去「取得成本」及「移轉費用」,選擇按實際發生的價額申報。什麼是「取得成本」及「移轉費用」?德安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張詠勝表示,所謂「取得成本」是指取得房屋的價金與購入房屋達可使用狀態前一切必要費用,包括契稅、印花稅、代書費、規費、仲介費等,以及取得房屋所有權後至出售前支付能增加房屋價值或效能非2年內所能耗竭的增置、改良或修繕費;而「移轉費用」則包括仲介費、廣告費、清潔費、搬運費及土地增值稅等。也就是說,屋主當初購屋時,付出的相關稅費、仲介費和代書費等,以及購屋之後的裝修費用,如果能夠提供相關證明文件,都可以扣抵。他也特別提醒,「出售舊制不動產繳納的土地增值稅可當必要費用扣除,如持有較久通常金額很高,有一定節稅效果。」另外,若是出現財產交易損失,意旨如果在換屋時購屋費用、仲介費、印花稅、代書規費、裝潢費等取得及移轉成本比賣屋價格還高,可將其列報財產交易損失特別扣除額,但扣除額不得超過當年度申報的財產交易所得為限,若有餘額可留未來3年使用;但若是海外財產交易損失,就僅限於扣除當年度的海外財產交易所得。
報稅季下月登場 5口之家基本生活費98萬↓免課稅
5月報稅季即將來臨,今年(2023年)的申報所得稅,有幾項變動需要特別注意。財政部台北國稅局就表示,去年(2022年)每人基本生活費調高到19.6萬,且今年5月申報綜合所得稅時適用,也就是說,5口之家生活費,如果是在98萬以內,就能免課稅。根據今年申報所得稅的變動項目,除了基本生活費調高,還有課稅級距也有調高,另外退職所得免稅額調高,前陣子不少人援助烏克蘭,烏克蘭捐贈列舉扣除無上限,還有未上市櫃股票課徵最低稅負等,都是今年在所得稅申報上,有出現調整變動的項目。台北國稅局指出,依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第4條及同法施行細則第3條規定,納稅者為維持自己及受扶養親屬的基本生活所需之費用,不得加以課稅。假若國民A的家庭成員共有5人,除A及其配偶外,還扶養2名分別就讀大學及高中之子女,及可適用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資格的父親(未滿70歲),去年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採標準扣除額,A申報戶基本生活費總額為98萬元(19.6萬元*5人),超過其依所得稅法規定,得減除之免稅額及扣除額,合計為85.3萬元。以上全戶免稅額46萬元(意即9.2萬元X5人)+標準扣除額24.8萬元+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2.5萬元+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12萬元,等於A申報戶有基本生活費差額12.7萬元(98萬元-85.3萬元),得自綜合所得總額中進行減除。國稅局並提醒,納稅義務人今年5月可多使用手機或電腦,辦理111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網路申報系統會自動計算每一申報戶基本生活費差額,並從綜合所得總額中自行減除。
2022年度基本生活費增加 明年享有感降稅小確幸
財政部昨公告,2022年度基本生活費為19.6萬元,較去年增加4000元;加上綜所稅免稅額、標準扣除額、薪資扣額調高,明年5月申報綜所稅,民眾將享受到有感降稅的小確幸!以雙薪四口之家,養育2名大學子女為例,所得淨額較前一年度減少3萬元,以5%稅率計算,可省稅1500元以上。《納稅者保護法》規定,申報戶基本生活費總額超過免稅額與扣除額(包含標準或列舉扣除額、儲蓄投資、身心障礙、教育學費、幼兒學前及長照)合計差數,可自綜合所得總額中減除。財政部公告2022年度基本生活費增為19.6萬元,230萬戶受惠。此外,由於消費者物價指數較上次調整已經超過3%,財政部去年已公告,2022年度綜所稅免稅額、標準扣除額、薪資所得扣除額、課稅級距調整,免稅額從8.8萬元提高到9.2萬元,標準扣除額12萬元提高到12.4萬元(有配偶為24.8萬),薪資所得及身心障礙扣除額則分別由20萬元提高至20.7萬元。以雙薪四口之家、育有2名大學子女為例,若綜合所得總額含利息共計150萬元,明年申報所得稅,計算免稅額36.8萬元、標準扣除額24.8萬元、薪資扣除額有41.4萬元,教育學費扣除額5萬元及儲蓄投資扣除額1萬元;考慮基本生活費後可再扣除10.8萬元,所得淨額剩30.2萬元,較前一年度少3萬元,省稅1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