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案
」 性騷擾 霸凌 勞動部 申訴 職場霸凌遭逼伏地挺身「衛福部不認霸凌」!受害人沉痛寫千字文:傷害要多深才算?
衛福部屢爆職場霸凌案,日前相關調查結果出爐,8案中僅3件申訴案成立,引起外界質疑輕放加害者。對此,時代力量黨主席王婉諭也公開其中一名受害者的「沉痛自白信」,控訴自己遭衛福部長照司司長祝健芳,逼迫當眾做伏地挺身,悲憤直問「究竟時間要到多長,傷害要到多深,才算構成霸凌?」王婉諭公開遭霸凌公務員的沉痛陳情信。(圖/擷取自Facebook/王婉諭)王婉諭昨(18日)在臉書發布一名基層公務員的受害心聲,陳情信全文如下:王主席您好,我是○○○,是衛生福利部○○○,也是被長期照顧司司長祝健方下令,在上班時間當眾做伏地挺身的當事人。首先,我有看到您在臉書個人粉絲專頁上的貼文,很感謝您持續關注衛福部的霸凌案件,為渺小的螺絲釘發聲。學生時期的我,就相當關注時代力量,往後我也會繼續支持您。近日,我看了不少媒體報導,根據衛福部官方的說法,不論是司長鼓勵運動、當事人自願做伏地挺身,或是當事人自述有健身習慣,司長於是請當事人與替代役PK。種種說法,都讓我覺得衛福部不論部長、次長,均在避重就輕。下班後。我確實有健身的習慣,但這又代表什麼呢?代表我必須在司長挾帶其權勢的威逼之下,在高考分發至單位任職的一個月內,當眾在辦公室做運動嗎?這件事情的焦點,在他們的討論之中,完全被模糊化。這件事情的焦點在於意願,而非我的個人習慣。並不是我在下班後會健身、跳舞、打球,我就需要在長官的指示之下,當眾表演。再者,我不知道衛福部的官僚如何認定我出於自願,這次衛福部內的調查,僅止於在職人員,並無調查像我這樣的離職人員,退一步來說,我甚至難以想像,作為新進人員,面對高官的在職務執行場所內的指令,要如何檢驗她或他是否出於自願?歸根究柢,我們必須認知到的是,身為單位主管,本就不該提出這樣的要求,造成員工在心理上難為情,在生理上亦感到不適,受羞辱之情,在旁人的嘻笑之間,難以言喻。當日,我在結束伏地挺身後,還是繼續辦公,感受自己些微顫抖的雙手,我想著這是我辛苦通過國家考試,所應得的工作內容嗎?顯然不是。若不是相關霸凌案件爆發,在公部門體系壓抑的氛圍之下,我可能一輩子都被噤聲,無法說出這一段令我倍感羞辱、身心煎熬的經歷。祝司長以其權勢帶來的身心壓迫,絕非僅止於此,深蹲、健身,都只是冰山一角。這也不難理解,為何長照司的人員流動約莫是整個衛福部內最頻繁,不論是約聘人員或公務人員,都頻繁有人離職、調離或甚至降調、退休。而上周五的記者會,呂次長卻直指由於並非持續性,所以不構成霸凌。我想反問的是,在我任職的近兩年內,祝司長都一直「鼓勵」同仁在健康操時間深蹲,甚至我辭職後仍是如此。究竟,時間要到多長,傷害要到多深,才算構成霸凌?最後,我想說,謝謝主席您關心此事,也期盼您能持續關心此事,改變這官官相護,棄小保大的官僚文化,改善公務人員的權益,也因此能帶給民眾更好的社會福利與健康醫療體系。王婉諭表示,看了該同仁的來信後,讓她感到相當心疼,但這種羞辱式的要求,竟被認定不算霸凌,氣憤痛批衛福部找借口袒護官員,企圖粉飾太平、掩蓋真相,「我實在無法想像,這種以霸凌部屬為樂的一級主管,竟然出自主導社政、照顧弱勢的衛福部,且直到現在,衛福部居然還在官官相護、棄小保大。」放話將公開對話證據,揭露長照司長的惡行。
台體大系主任爆霸凌!刀插桌椅嗆「要命一條」逼學生幫澆花 投訴校方竟不成案
公家機關霸凌事件頻傳,現在連中部某國立體育大學也傳出系主任霸凌案。民眾黨立院黨團今(2日)陪同受害人吳同學召開記者會,揭發國立台體大系主任威嚇學生及助理的惡行惡狀。受害同學語帶恐懼地發抖控訴,該師不止對學生、助理進行各種言語霸凌騷擾,還借勢藉端要求他所掌控的社團學生,在外執行防護勤務的收入必須回繳,直到當事人已經在6月畢業,現在聽到音檔還會想起當時的恐懼。民眾黨團總召黃國昌表示,民眾黨立法院黨團至少已收到10份連署書,要求揭發此官官相護的離譜情事,除了言語霸凌,該系主任甚至還刀插課桌、踹破系辦門牆等,民眾黨團嚴正要求教育部須做好後續處理,維護現在校內的學生、職員權益。黃國昌指出,政府長期消極怠惰不作為,縱容公部門職場中肆無忌憚地霸凌。這次霸凌發生在上下關係不對等的校園環境,該師除了被指控於眾多學生面前,將刀插入學生使用的課桌椅、大嗆「要錢沒有要命一條」、「你在社團內就是我的人,有事我都會幫;退出了,就不關我的事!」是什麼樣的老師,會這樣對學生說話?甚至還強制學生將從事防護工作所獲得的薪資,要上繳回社團。多年來已經有不少受害人被迫轉學、離職或退出社團,甚至要進行心理輔導,結果校方不但沒有處理,竟然還讓系主任繼續在校擔任教職。黃國昌先以簡報說明該運動健康科學系系主任與系生間的權力關係。首先,該系主任主責「運動傷害防護組」相關課程,同時主持一相關「運動治療研習社」,此社團不只是學生課暇活動,必須從大二開始加入,取得見習、實習資格,大四才能進一步修習防護組的必修課程,也才能繼續在「運動傷害防護組」升學,進而畢業及取得相關證照、從事運動防護工作。本應是銜接業界現場與教學的社團,卻成為師長霸凌現場,老師會藉由社團事務綁架學生課程,且經常性地恐嚇威脅。黃國昌播放一段錄音檔,內容為社團學生幹部找老師討論事件處理,結果系主任不斷暴怒且威脅恐嚇解散社團「大家都不用念、都不要畢業。」民眾黨立院黨團今(2日)陪同受害人吳同學召開記者會,揭發國立台體大系主任威嚇學生及助理的惡行惡狀。(圖/民眾黨團提供)黃國昌說,令人難以置信的是,當事人在大四即將畢業之際,才敢向校方投訴,而校方所組成的霸凌防治委員會之調查報告,也清楚記載了老師有大聲辱罵、威脅恐嚇行為,最後卻產出另一份「立意良善」的調查報告:稱老師並非「無故」對學生有貶抑、排擠或欺負等行為,他想請問出席記者會的教育部司長,到底老師要怎麼樣「有故」,才可以對學生做出這些霸凌行為?今日鼓足勇氣到記者會揭弊的吳同學則稱,他原本請該主任擔任論文指導,結果慘遭霸凌與剝削,1週有6天從早上9點處理老師事情到甚至半夜,手機必須隨時on call;還經常被要求到老師家裡做家務、澆花;有一次他請假去參加運動賽事,老師仍不斷狂call、強迫他上線開會。吳同學更提到,所有同學入社都被迫簽署合約,他們到外出任務從事運動防護的工作收入都需上繳至社團保管,每個人只能領最多60%(備註:大二大三尚未成為真正實習生之前,所有費用必須全額上繳社團);多年累積下來,社團因為靠同學出差工作的收入所得高達100多萬,但這筆社費竟可規避學校採購法,老師可隨意動支。吳同學語帶顫抖表示,這個事件他原本只是提供資料,但想到許多學弟妹仍受害,想到當時的恐懼,他最終決定站出來,好好解決這件事情,不讓更多學生受害。黃國昌接續發言,要求教育部官員解釋:一、這位老師憑什麼要求學生在權力不對等的情況下簽約,強迫從事防護員的薪資要上繳,是教育部同意的嗎?第二則是教育部本應站在學生立場保護學生,但當學生投訴時,教育部竟是要學生自己找校方,校方再交由老師「自行回覆」,這種如同吃案的處理,是教育部的SOP嗎?黃國昌繼續播放另一段錄音檔,除了上述案情,該師還對助理請假打疫苗百般刁難,甚至要求助理交出手機,涉及妨害自由、鬧上警局。黃國昌當場要求教育部嚴查,教育部的雇傭關係可以這樣處理嗎?為何受害者投訴石沉大海,調查報告明明顯示符合所有要件,但結論卻是「並非無故」,導致霸凌不成立,教育部是幫兇嗎?黃國昌要求教育部徹查,除了站出來的學生,現在還有多少同學助理持續面臨高壓霸凌?黃國昌承諾,年輕學子鼓足勇氣出面檢舉,這件事情,台灣民眾黨一定會追到水落石出,給學生、助理以及社會大眾一個清楚交代。立委張啓楷質疑,記者會播放的錄音檔可以感受到學生及助理的無助與難過,請問教育部和體育大學做了些什麼?教育部變成接線生,還叫學校自己處理,變成霸凌者自己調查自己,「所有的吹哨者學生不就都曝光了?」教育部必須檢討,是不是也成了霸凌幫兇。張啓楷也呼籲,近日各機關的霸凌事件越來越多,《吹哨者保護法》、《公務人員保障法》與《職業安全衛生法》等,都必須加速,很多漏洞都要趕快去補,不讓霸凌再次發生。立委麥玉珍雙眼泛淚,哽咽說她作為一個媽媽,聽到這些錄音真的感同身受,這樣的環境學生要怎麼學習?她認為近期台灣公務員與勞工職場霸凌事件頻傳,是凸顯內部工作文化問題:受害者除了面臨繁重業務壓力、上司或同事的言語攻擊、排擠與不當對待,甚至在申訴時,經常面臨「無限轉接」的困境,案件被多次踢皮球,最終無法解決,導致挫折感加深,也降低對制度的信任。麥玉珍直言,勞動部近期事件,多名公務員長期遭受上司排擠、不合理指責與過度工作壓力,最終因身心疲憊被迫離職。此一事件讓外界質疑,保障勞工權益的機構內部,卻無法維護自身員工的職場安全。民眾黨團主張建立更透明與有效的申訴機制,確保受害者聲音被重視,並對霸凌行為採取零容忍態度;同時需加強職場尊重文化,透過教育與心理支持,改善工作環境。民眾黨立院黨團今(2日)陪同受害人吳同學召開記者會,揭發國立台體大系主任威嚇學生及助理的惡行惡狀。(圖/民眾黨團提供)教育部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司長吳林輝回應,他看完調查報告非常沉重難過,他並當場表達對受害學生、助教的歉意,他並表示在昨日看到完整調查報告時,確實感覺老師帶領管教學生方式「極為不當」。吳林輝解釋,目前對教師言行的規範都在《教師法》,而《性別教育平等法》、《教育基本法》所訂定的校園霸凌準則是從109年7月才納入規範,所以在此之前對大專生的不當對待,都沒有很完整的規範,可能因而有所輕忽。吳林輝強調,現在學校會根據準則,舉辦由調查小組組成的霸凌審議委員會,規範比日前更嚴謹。但本案報告是在今年5月投訴,今年10月1日才回覆通知當事人,而報告中明明都認為有不當情事,結論時卻又說不符合霸凌要件,教育將將重新檢視報告內容,督導學校嚴肅處理。此外,吳林輝也說重話,認為該系主任行為恐怕已經違反《教師法》,「如果是我的孩子,我也不願意孩子給這種老師教導」。教育部將請學校召開教評會處理,吳林輝特別強調,教育部不會袒護個別老師,而學生所揭發社團上繳經費的問題,吳林輝也認為十分不合理,教育部將深入追究,老師不讓研究專案助理請假去打疫苗,涉及職場霸凌等情事,將一併追查。黃國昌強調,教育部第一時間展現歉意,這麼多年來同學終於聽到道歉,但抱歉只是起點、而不是重點。他首先要求教育部,應說明此申訴案件從頭到尾如何處理調查報告,其次是包含原先調查報告要重新審議、教師是否適任《教師法》等後續要如何處理,以及具體時程為何,都要有書面報告。第三則是針對社團管理辦法,請教育部了解體育大學中誰授權去訂出剝削契約,以及社團中收來的錢都用到哪,條列清楚並附上憑證;該教師在疫情發生時不讓助教施打疫苗,已嚴重侵犯勞權,如果計畫牽涉到勞動部權責,也請教育部移送勞動部,或交由地方主管機關裁處,請教育部盡速處理。張啓楷補充,教育部當初說調查完後認定為不當管教,但後來為什麼那個轉折變成「立意良善」而沒有成立?務必要查清楚;以及為什麼是當事人調查自己又自己回覆?最後,該報告應該兩個禮拜至一個月就該查清楚,整件事十萬火急,再次呼籲教育部務必迅速處理。會後聯訪,媒體提問藍營提案修《全動法》與《民防法》,請問民眾黨團態度?黃國昌回應,在沒看到詳細條文前,沒辦法具體回應。民眾黨一向支持強化國防,但同時要如何保護好未成年人跟學生,也非常重要,具體法案內容,相信到委員會,大家都可以充分交換意見。民眾黨團主任陳智菡結尾表示,黨團近兩週接到許多霸凌事件陳情,她也特別感謝遭受到霸凌的吳同學,今日能夠鼓起勇氣出席記者會,讓外界知道體大與教育部所想掩蓋的重重黑幕。民眾黨團對霸凌零容忍,絕對會繼續向校方、教育部清楚說明後續處理,為了校園安全、職場友善,絕不會這樣算了!
北市青年旅館1晚6300元遭批 觀傳局回應
台北市議員陳慈慧29日市政總質詢時提出,先前12強賽事期間,傳出有青年旅館房價一晚6300元,建議市府應該要徹查且開罰。北市觀光傳播局表示,會加強巡查,若房價高於提報上限,依照《發展觀光條例第55條》開罰1到5萬元。陳慈慧表示,台北因演唱會、體育賽事多不少國外旅客來台,旅館住房率高,但日前傳出台北車站附近的青年旅館,僅1個床位且與陌生人混居,訂房網顯示一晚要價4500元,女性專屬房間更高達6300元。陳慈慧更表示,未來大巨蛋開演唱會、2025年世壯運等活動舉辦之際,旅館房價恐怕更加猖狂,觀傳局該罰就要罰,就算是市場機制也不能無限上綱,將旅客當作肥羊宰,會影響到台北市整體住宿訂房的觀感。觀傳局長王秋冬表示,飯店的價格是依據旅館業管理規則提報、觀傳局核備,若有查到價格高於提報上限,就會開罰1萬到5萬元。目前尚未接獲相關申訴案件,但沒申訴不代表沒有,在重大活動期間會加強稽查,避免類似案件發生。
工程會採購申訴審議會疑藏派系酬庸 媒體人籲在野立委別輕縱
立委黃健豪今天質詢時,質問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的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為何「審議委員名單」都已對外公布,反之,僅有諮詢性質的諮詢委員「大名單」,工程會卻堅持以「個資法」為由不公開,相當奇怪。因在野立委懷疑又是黑箱酬庸,立院交通委員會今天做成決議,要求工程會在一個月內徵詢諮詢委員同意後公開。不過,媒體人黃揚明在臉書示警交通委員會在野立委,不應放任工程會宣宣稱「諮詢委員若願同意公布,工程會才會公布諮詢委員名單」,因為工程會的說法並不合理「講不過去」。黃揚明解釋,工程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組成法源依據是政府採購法第86條,但該法源,並沒有提到「諮詢委員」,換言之,法律並沒有授權工程會可自行決定增聘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的諮詢委員。他指出,工程會自行在內規「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組織準則」中訂定:「主管機關及直轄市、縣(市)政府得視業務需要,遴聘學者、專家為申訴會諮詢委員,聘期一年,連聘得連任。」,如此一來,諮詢委員反成為政府中的「黑官」。黃揚明說,諮詢委員的任務如果只是單純「接受諮詢」就算了,但問題是,工程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正式(審議)委員在法令中明訂人數上限是35人,而目前工程會共遴聘34位,出任者提名資訊也全數對外公開。反觀,諮詢委員人數卻是「無上限」,工程會目前共遴聘64人,而且名單還不對外公布,他呼籲立委應該持續追查,為什麼工程會要請這麼多諮詢委員?真需要請到64人嗎?他提醒立委,如果諮詢委員人數多,每位委員比照政府其他審議委員會諮詢委員,出席會議時,請領出席車馬兼職費也就罷了,問題是,現在諮詢委員連審議會處理申訴案件「預審會議」,都會參與,而且還可以領取最高每件2萬元的結案費用,累積起來就不是一筆小錢。黃揚明指出,諮詢委員領納稅人公帑,卻不需要被公開資訊「還這麼爽的黑官」?也難怪工程會主委陳金德上任後,會將去年賴清德宜蘭競選總部的一位發言人,聘為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諮詢委員。他並向本刊透露,聽說諮詢委員名單中另有不少菊系之友、賴系之友,但因為名單沒公開,外界也無從查證。他因此認為,今日立法院交通委員會的決議很荒謬,因立委雖要求工程會一個月內公布諮詢委員名單,但工程會卻堅持,「需詢問諮詢委員意願,願意公開的才公開」,他直言,在野立委似乎還沒搞清楚狀況,因為此事的重點其實是,領取公帑的人,居然可以躲在黑箱裡面,不想公開就不公開「請問在野立委看懂了嗎」。針對媒體人示警,立委黃健豪辦公室回應,今天交通委員會委員會針對工程會的決議,只是讓諮詢委員黑箱問題突顯出來的第一步。後續將持續針對工程會針對個資法的「擴張解釋」,再邀集相關法規主管機關解釋後,讓工程會依法辦理。據了解,黃健豪曾私下請教政府法務單位,得到的回應是「工程會引用個資法處理諮詢委員名單有引用失據之嫌,此案應適用的是公務人員利益迴避規定,並據以公布全部諮詢委員名單,不論諮詢委員個人是否同意公開」,黃健豪因此表示,一定會繼續追查下去,直到真相釐清為止。
上任要求六日業務報告 洪申翰:唯一連開兩天的是我
勞動部長洪申翰上任第一周,要求各單位在六、日進行業務報告,引起內部員工抱怨。洪申翰今(28日)表示,因為接任比較倉促,立法院衛環委員會也預告,會在下週安排勞動部作業務報告與詢答,才會請勞動部各司署利用六、日來說明業務細節,但會再檢討工作排程。勞動部表示,洪申翰部長上任第一週,必須優先花心力在關懷北分署同仁的士氣與身心狀況,也不斷處理霸凌案重啟調查的規劃與執行,以及相關申訴案件的機制建立,因此很難找到完整的時間段落來聆聽轄下各司署的業務報告,但下周就要赴立法院部告,故需要在下週之前,仔細聽過一次各司署的業務報告。洪申翰強調說,「我並非要求所有業務單位六、日整天連續上班,而是每個單位輪流來報告跟討論1.5小時,司署長和單位同仁在他的時段報告完,就可以先走,唯一需要連續開會兩個整天的,是我本人。另外我也沒有下過封口令,這有什麼好封口的?」洪申翰表示,因為接任的緊湊,以及外界對於爭議事件的關注,包括行政部門需要無縫接軌地接受國會的監督質詢,所以導致部內同仁需要加班,「我也感到不好意思,我會在(再)檢討一下我們的工作排程,盡量減少同仁非必要的負擔。」
又爆黑箱酬庸?黃健豪批工程會引「個資法」堅拒公布申訴委員名單
立委黃健豪今天指出,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之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負責針對政府各項公共工程標案,若爆發爭議時,處理廠商申訴與廠商間之履約爭議調解,對國家建設極為重要,也是防弊重點項目。但工程會一直以「個資法」為藉口,規避立院監督拒絕提供委員名單,引發「黑箱作業」的爭議,他因此在立法院交通委員會臨時提案,要求公開申訴會諮詢委員名單,獲得交委會通過,要求工程會在一個月內徵詢諮詢委員同意後公開。黃健豪並爆料,近期接獲檢舉,指工程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諮詢委員原本是協助性質,但工程會今年度新聘多位諮詢委員,卻直接與審議委員一同參與審查,甚至領取結案報告費,其中恐怕有酬庸特定人士之嫌。黃健豪批評,其實不只是諮詢委員,連申訴會委員也有類似疑慮。例如,今年五月初立委黃國昌質詢指某王姓律師,遭工程會聘任為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委員引發爭議,當時工程會主委曾表示先暫停該委員任務,但經他查閱,到現在委員會網頁名單上仍有列入該爭議人士。他並透露,工程會上個月又傳出聘任了另一位孔姓律師,工程界議論紛紛,因為該律師是是專接公共工程申訴案件代理業務的知名律師,近3年曾為多家大型廠商承接超過30件公共工程申訴案,光是今年就接了10件以上。請問,這樣的背景擔任申訴會委員,工程會如何在其中處理利益迴避問題?業界的顧慮要如何釋疑?他說,自己並不想直接貼什麼標籤,在沒看到名單前就懷疑有人從中謀私,但只是要求工程會提供相關資料與兼職酬薪(車馬費、結案費),就遭工程會以「個資法」拒絕,工程會此舉,其實反而讓所有諮詢委員平白蒙受不白之冤的可能。黃健豪指出,根據「工程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組織準則」,設置申訴委員7人到35人。並得視業務需要,遴聘學者、專家為申訴會諮詢委員,提供個案諮詢意見供調解委員參考,或依委員指示整理、撰擬建議草本,以利後續辦理提送委員大會審議。至於諮詢委員則無人數限制,目前有64人。他說,該組織準則並無明文規定諮詢委員名單不得公開之,其名單之公開亦非屬「政府資訊公開法」應限制公開或不予提供之情形,應無違反個資法疑慮,如果能公開,反而有助維護政府資訊公開制度,保障人民知的權利。黃健豪立委表示,工程會申訴審議委員會中的審議委員、諮詢委員都是無給職,但得依規定支給兼職酬勞,包括出席費2000元,審查費部分,申訴會委員每位上限3萬元,諮詢委員上限2萬元。
台南刑大隊長被指「警界謝宜容」...涉職場霸凌不成立 仍火速遭調職下台
台南市刑大大隊長張文源遭指直場霸凌,本人否認,台南市警局25日下午邀請專家、學者召開「機關安全及衛生防護小組」會議,雖決議不成立霸凌案,但認其領導統御與內部管理有問題,晚間火速做出行政懲處,並報請警政署調整職務。張文源任職刑警24年,到台南服務11個月,自認作事認真負責,卻傳出一線幹部常遭到公開羞辱,之前傳出6名幹部接受心理諮詢,前市刑大偵4隊長劉智豪、行政組長王連春等人都深受其害,其中劉員乾脆自願降調到市警局擔任警務正。台南市警局25日召開會議調查結果,共有5人提出申訴案,申訴者皆到場表達意見,9名委員針對逐項申訴案表決,多數決議張文源未涉及職場霸凌,卻認為他的領導統御與內部管理影響內部團結和諧與勤務推展,核定行政懲處並報請上級機關調整職務。台南市警局長林國清表示,張文源的調職時間與職缺,都將交由警政署決定。台南市警局已擬好台南市刑大隊長調職新聞稿。(圖/讀者提供/中國時報程炳璋台南傳真)
保障勞工、公務員權益 立委籲制定「職場霸凌防制法」
近期因勞動部勞發署同仁輕生案件,勞動部第一時間又以包庇的態度意圖掩蓋,凸顯台灣在職場霸凌防範上的規範不足,立法委員郭國文、林月琴與台灣勞工陣線秘書長孫友聯今(25日)舉行記者會,呼籲政府提出可以讓勞工、公務員皆適用的規範,來完善勞動環境。郭國文指出,不只日本有相關規範,韓國也有「職場反霸凌法」,以及美國、德國、法國等國家皆有相關規範,都比台灣於《職安法》當中模糊的定義還要更加完善。且不只勞發署案件,近年來地方政府公務員遭霸凌案件不斷傳出,郭國文希望台灣可以制定「職場霸凌防制法」,讓勞工與公務員都適用,來做更健全的保障。郭國文表示,日本在《勞動施策綜合推進法》當中明確規定職場霸凌的三大構成要件,包括:1. 以優越關係的舉止;2. 逾越業務上必要且相當之範圍;3. 導致有害於勞工的就業環境。雖說有「優越關係」的限制,但相關定義不局限於上屬對下屬,還包含下對上、同輩之間行為的約束,所謂的優越關係,包括對於業務熟悉程度或資源掌握,都是包括在其中。除此之外,厚生勞動省又發布了職場霸凌的六大類型,包括:1. 暴行、傷害等身體攻擊;2. 脅迫、毀損名譽、污辱等惡言精神攻擊;3. 隔離、排擠、忽視等阻絕人際關係;4. 強迫執行明顯不必要或不可能完成的過分要求;5. 欠缺業務合理性,要求執行與能力、經驗不相當的低階要求;6. 過度介入私領域與隱私。林月琴認為,如果要制定專法,那有三大主張應該落實:一、健全保護機制,政府機關要委託民間公正單位建立外部申訴機制;二、健全申訴機制,地方政府勞工局處要受理霸凌申訴案件;三、內部機制失靈,要由外部機制解決,建立內外兩條申訴管道。林月琴表示,霸凌就是違法行為,目前政府機關內部申訴管道功能不彰,人事總處要建立一條委託律師公會、民間司改會、或法扶基金會,由公正第三方組成的外部申訴機制,讓內外兩條申訴管道並行。除此之外,內部調查到司法訴訟都被害人都應該有委託代理人或輔助人參與程序的權利。林月琴強調,當民間企業勞工遭受職場霸凌,無論是勞動部或地方政府勞工局處,都缺乏介入機制。政府對於職場霸凌的態度一昧採取雇主自主管理,情況與性騷三法修正前,受害者求助無門的狀況一樣,當勞工面對權勢或集體霸凌,期待權勢者自行檢討是一件非常荒謬的事。政府面要比照勞資爭議的方法來面對職場霸凌,不能缺席,包括政府機關與民間公司,都要有外部申訴管道,不只能有效,更可以讓勞工選擇自己想要的申訴方式,這是林對修法的期待。台灣勞工陣線秘書長孫友聯指出,近期基層公務人員的犧牲,希望能夠讓社會對預防職場霸凌的重視。然而,目前無論是公務或私部門適用之相關法規,並無法積極落實職場霸凌預防與救濟的成效,政府應儘速檢視其缺失,包括《職安法》的翻修回應以更符合當前需求,以及必要時,透過制訂專法強化雇主責任,針對不同身份、不同態樣的職場霸凌防治進行更明確規範,讓所有受僱者都能免於遭受職場霸凌的恐懼。
台鐵爆「土皇帝」高層霸凌…3年離職63人 員工申訴75次無效嘆:只想好好活著
台鐵人資單位爆出霸凌,員工集體控訴有一個「土皇帝」高層,不時貶低侮辱咆嘯,要求在下班或假日時回訊息,導致3年來63人離職,專員10人只剩2人,申訴和反應超過75次,但依舊被漠視,就連人事高官都動不了,台鐵、交通部、人事總處互踢皮球,崩潰直呼:「我們只想好好活著」。根據統計,台鐵公司人事室員額60人,不過霸凌主管任職期間,2021年9月至2023年12月,3年內前後離職人數高達63人,專員從10人變2人,整體人事室缺額率也從2%暴增至27%。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台鐵員工受害者集體投訴,台鐵人力資源處處長(組改前為人事主任)會故意積壓或不核可特定員工假單,把自己當皇帝,底下人都應該卑躬屈膝,對公文或業務不滿意,就會貶低或侮辱承辦同仁,將公文全部退回,並對該科的小主管施壓,也會在議會上影射特定同仁並咆嘯,藉此修理和羞辱不喜歡的人。不只如此,員工常超時加班,卻沒有加班費,被要求準時打卡、但繼續加班,此外也要即時回覆訊息,假日公事的Line一定要回,假日早晨PO下周天氣預報,也必須回答收到,否則會遭言語羞辱,甚至關係霸凌,造成許多人身心出狀況。員工前前後後總共投訴超過75次,卻都沒有下文。(示意圖/報系資料照)雖然員工向台鐵反應至少50次、向上級機關交通部人事處反應至少20次、人事行政總處至少5次,至今仍沒獲得公正妥善處理,原本成立的霸凌案又遭撤銷,被施壓不得對外伸張,許多申訴檢舉案被吃案,更讓台鐵翻案。對此台鐵公司回應,職場霸凌申訴案件均依據勞動部「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指引」訂定之「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計畫」,建立職場不法侵害通報機制及處理程序,並成立調查委員會進行超然公正之調查及處理。調查委員會委員由政風、職安、法務、工會代表及勞資爭議調解律師(外部)組成,調查及處理結果奉核定後會立即通知委員及當事人,並落實辦理調查建議。台鐵公司強調,對職場不法侵害零容忍,將持續推動各項政策,促進員工身心健康,營造友善職場環境。◎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惡主秘霸凌「以腳碰耳」控行車方向 司機車停平交道鎖門怒喊「同歸於盡」
勞動部勞發署北分署一名公務員在辦公室輕生,他生前曾爆出長期遭長官霸凌,引發外界譁然,也讓大家開始重視公部門的職場霸凌事件。對此,資深媒體人范立達也分享親身經歷和看過的霸凌事件。資深媒體人范立達在臉書分享親身經歷和看過的霸凌事件。(圖/翻攝自臉書/范立達)范立達在臉書發文表示,他在一次的採訪中,某個部會的主任祕書由於人長得帥,又單身(離婚),故有黃金單身漢的稱號。在他剛上任的第一天,座車抵達機關大門時,發現沒有人前來幫他開車門。他指示司機開車繞了一圈再回來,但依然無人理會。如此反覆三次後,他終於命令司機下車幫他開門,自己才大搖大擺地走進辦公室。更誇張的是,他在車內經常用腳指揮方向,他脫掉鞋子,把腳架在司機椅背兩側,也不跟司機說要去哪裡,只叫司機往前開,當他要左轉時,就用左腳掌碰一碰司機的左耳,要右轉時,就用右腳掌碰一碰司機的右耳。司機在壓力下情緒崩潰,有一次,司機載他行經某座平交道,車子才剛剛跨到軌道上,司機突然踩下煞車,不肯再走,同時按下中控鎖,把四個車門都鎖死,怒喊「今天跟你同歸於盡!」最終主任祕書連聲道歉,司機才終於鬆開煞車,駛離平交道。這起主管霸凌事件並非特例,在司法機關與行政機構內,還有更多的霸凌事件。曾有高層性騷擾同仁、濫用權力羞辱下屬的情況層出不窮。范立達表示「手握權力的人,總覺得能夠操控他人生死,別人也不敢反抗,所以就敢為所欲為。」大部分職場霸凌申訴案件的調查往往不了了之。范立達指出,主事者總是擔心如果所有的霸凌案都申訴成功,以後主管們會不會畏首畏尾,不敢再嚴格管理部屬,但若是把申訴案都駁回,又害怕受欺凌的同仁想不開尋短,萬一事情鬧大,就一發不可收拾了。結果,這類申訴案的調查結果,往往都是語意模糊,總不敢斬釘截鐵的直指問題核心。因此,模糊的結論讓受害者感到無助,甚至成為「第二次傷害」。范立達在無奈文末表示「帶人不靠責罵,不行嗎?威恩併施的道理我懂,但把部屬當人的道理,那些主管懂不懂?同樣都是父母生的,沒有誰比誰低賤,不是嗎?」權力並非用來作威作福,尊重每一位同仁才是管理的核心原則。
勞動部霸凌案首位下台長官 卓揆同意勞動部長何佩珊請辭
針對勞動部何佩珊部長請辭一事,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今(22)日表示,目前勞動部考績會已經依法定程序做出決定,昨天下午勞動部何佩珊部長再度當面向卓院長提出辭呈,卓院長也已准辭,並指定由勞動部陳明仁常務次長暫時代理執行業務,政院接下來會儘速尋覓勞動部長適合人選。李慧芝表示,卓榮泰院長再次對本(11)月初於勞動部發生的憾事表達痛心與遺憾,日前已指示各部會在一週內就目前接獲的申訴案件完成調查,並將調查結果提報行政院掌握進度狀況;此外,卓院長也請各部會就既有的「員工職場霸凌處理標準作業流程」重新檢視並提出精進方案,強化外部調查參與機制、保障當事人權益。李慧芝強調,公務同仁是政府團隊前進的重要齒輪,我們有責任保護同仁遠離職場霸凌,為保護公務機關職場內受到霸凌的當事人,行政院將比照過往機制,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成立具名申訴受理的機制,並由行政院龔明鑫秘書長督導,讓申訴屢次遭拒、或認為需受到特別保護的職工,能夠有暢通且多元的申訴管道,不再漏接受到職場霸凌的工作同仁。勞動部霸凌案風暴持續延燒,勞動部的第一份調查報告出爐後,被朝野立委與輿論怒批內容荒腔走板、官官相護、提油救火,讓曾被綠營形容「作風飆悍、幹練」的何佩珊數度淚灑立法院,在立委反覆追問下,也坦承自己失職、已經向閣揆口頭請辭。卓揆雖曾一度表示,等到勞動部完成調查報告後,在討論人事去留問題,不過,由於被質疑霸凌者、已經被勞動部處以兩大過免職的前勞動部勞發署北分署署長謝宜容迄今神隱、未出面道歉,勞動部也說找不到人,但謝宜容還透過律師發表立場極為強硬的新聞稿,否認霸凌,導致民意怒火狂燒,政院在今天上午宣布同意何佩珊請辭,但風暴是否能就此平息,外界仍持續觀察。
勞動部爆霸凌輕生!新北勞檢稽查北分署結果出爐 「加班費給付不足」恐罰1百萬
勞動部勞發署北分署一名39歲吳姓公務員輕生,引爆「職場霸凌」事件曝光,整起事件仍在延燒,勞檢處稍早公布21日稽查初步調查結果,發現北分署未辦理職場危害評估、危害預防訓練,後續未改善,最高可處15萬元罰鍰;另外針對該分署委外資訊廠商,初步發現則有加班費給付不足情事,未來違法事實再經確認,最高可處100萬元罰鍰。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分署爆職場霸凌!39歲吳姓員工疑遭分署長謝宜容不平等對待,11月4日選擇在辦公室內輕生。即使謝宜容被予以2大過免職,還發出聲明向同仁們致歉,但案件仍持續延燒,近日又傳出一名北分署約聘僱人員聲稱同樣受到霸凌。對此,新北市勞檢處21日前往瞭解狀況,據新北市勞檢處表示,18日接獲北分署內約聘員工檢舉,今會同勞動部職安署對勞發署北分署實施勞動檢查,下午對外進行2點說明。勞動部指出,北分署雖有訂定「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計畫」,卻未辦理職場危害評估、預防訓練與執行紀錄,針對受理申訴案件,亦未依程序啟動調查,將依《職安法》通知限期改善,屆期如未改善,最高可處15萬元罰鍰。針對勞基法工時及加班費部分,未發現北分署有違反勞基法規定,至於該分署委外資訊廠商,初步發現有加班費給付不足情事,未來違法事實再經確認,最高可處100萬元罰鍰。不過據了解,由於死者為公務人員,因此並不適用「職安法」及「勞基法」,應由北分署依「公務人員安全衛生防護辦法」以及「公務人員服務法及服勤辦法」處理,不在今日的稽查的範圍中。CTWANT提醒您,請給自己機會:自殺防治諮詢安心專線:1925;生命線協談專線:1995
信保基金高層爆性騷!張啟楷曝「那就吃妳」露骨對話 工會回應了
台灣民眾黨立委張啓楷爆料,中小企業信保基金高層疑涉性騒擾。他公布輕佻對話,痛批該名高層還想吃案。對此,信保工會發聲明回應媒體,並無所述拖延掩蓋性騷擾的情事。張啓楷爆料,財團法人中小企業信保基金發生高層性騷擾案,還想吃案,該名高層不僅傳露骨訊息「那吃你」、「何時去妳家吃呢」等,甚至去摸女職員的手,事後還要求不要提性平會,稱一切都是誤會。張啓楷質詢經濟部長郭智輝時質疑,「信保基金會不會變『性保基金』,向信保董事長投訴,沒有處理反而要求出具,不要去性平會承諾書。女性員工被性騷擾來投訴,你是不是要處理是啊我了解一下,你怎麼會送口罩,送口罩意思是什麼,叫你不要講話,送給所有員工乖乖,叫你乖乖。」張啓楷說,「為什麼董事長知道這事情,還拖這麼久,內容裡面很多都比較敏感,我都遮起來你一定要查清楚,麻煩委員把內容給我們,我們來追查清楚。」【對話一】女:男女授受不親,要記得啊!男:你說太快了,還沒親到。怎麼會現在想到女:今天中午你已經小犯規了,所以一定要提醒你男:今天哪叫犯規,叫初試啼聲男:有你才快樂【對話二】男:那吃你男:煮的女:那也有點難女:講話不要故意不正經男:那就吃妳了男:那何時去妳家吃呢?妳會怕妳家妹妹去告訴那人嗎?針對此案,信保工會聲明回應,知悉後,即積極與信保基金魏董事長協調處理該員申訴案件,希望申訴人能獲得公平公正處理,並無所述拖延掩蓋性騷擾的情事。工會指出,因事涉高階主管疑似性騷擾,魏董事長立即將該名主管調離非主管職,並接受信保工會的建議,排除內部人員擔任性騷擾評議委員,改由勞動部性騷擾調查專業人才資料庫遴聘7名外部專業人士擔任調查及評議委員,最終性騷擾評議委員會經調查及評議後,性騷擾案件不成立。工會表示,該名被申訴的高階主管,原本對於此案的申訴人向台北地檢署提出毁謗之告訴,但於性騷擾評議委員會調查性騷擾案不成立後,即協商該名高階主管希望對申訴人撤告,該名主管為避免事態擴大並影響基金及同仁的利益,同意撤告。工會強調,魏董事長有感同仁辛勞,經常送員工禮物慰勞,並在這事件之前已曾多次分送同仁口罩,若有員工對於送口罩就可聯想要員工不要講話,送乖乖暗示消息不能傳下次,這恐怕都是個人的聯想;事實上,魏董事長到任以來,經常與工會溝通,並在合理合法的情況下願意接受工會的訴求,並無有要求員工不能講話或要乖乖聽話的情形。◎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NCC近來爭議不斷 賴士葆曝3字別名:髒兮兮
立法院會15日藍白聯手闖關《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組織法》第16條修正草案。要求上會期三讀通過的「刪除萬年延任條款」,行政院須於今年12月1日起施行,使代理主委翁柏宗「如期卸任」。 國民黨立委賴士葆舉例 NCC近年雙標濫罰中天新聞、取巧派代理主委等種種表現,把獨立機關扭曲的運作成為民進黨的附隨組織,因此被稱為「髒兮兮」,真的需要好好省察反思哪裡錯了。 國民黨立委賴士葆舉例 NCC近年雙標濫罰中天新聞、取巧派代理主委等種種表現,把獨立機關扭曲的運作成為民進黨的附隨組織,因此被稱為「髒兮兮」。(圖/報系資料照)賴士葆在臉書發文指出,NCC這幾年爭議不斷,執行政策背離獨立機關的立場,淪為民進黨打手,被稱為「髒兮兮」,形象崩壞。根據統計,113年前兩季NCC收到545件檢舉新聞報導不實、不公,但是NCC一件都沒罰。NCC看似失能失職,然而看另外的對照案,NCC罰中天毫不手軟,最高行政法院11月14日剛駁回NCC對中天3案的裁罰處分。最新的統計數字,中天新聞台關台之前被NCC裁罰25件,經過行政訴訟得到21件勝訴,NCC濫罰濫權可見一斑,NCC積極的監督裁罰新聞媒體,僅限於不同政治立場的媒體。賴士葆說,NCC組織法今年7月通過二、三讀的法律,但是行政院不予以施行,另闢蹊徑派翁柏宗代理,才會催生15日上午通過NCC組織法第16條修正案,把實施日期明確化,因此翁柏宗不能代理主委。NCC浪費民脂民膏不替人民百姓服務,只當執政黨的打手,打擊異己,已經失去存在的功能和價值了。日前公視的TaiwanPlus報導美國人選擇被定罪的重刑犯當總統,文化部長李遠認為嚴重失言,NCC卻不作聲,NCC執政的雙重標準,罄竹難書。賴士葆強調,NCC主秘兼發言人黃文哲稱今天的修法會使得NCC因未達法定人數停擺,還大言不慚的特別舉例無法處理民眾申訴案,但是擺在眼前的事實已經證明,NCC對於5百多件民眾申訴完全置之不理,這是打臉自己的失職,把獨立機關扭曲的運作成為民進黨的附隨組織,真的需要好好省察反思哪裡錯了。
性平三法上路半年 公共場所仍是重災區、肢體騷擾為大宗
112年5月開始的#MeToo運動,引發各界對性暴力議題之關注,並讓許多過往曾遭受性騷擾的被害人有勇氣挺身而出,為建立有效、友善、可信賴的性騷擾防治制度,行政院會同衛福部、教育部及勞動部進行性平三法,即性騷擾防治法、性別平等工作法、性別平等教育法的修正,並於今年3月8日起全面施行至今已滿半年。性平三法新法今年3月8日上路,性騷擾防治法、性別平等工作法、性別平等教育法修法後,施行至今已滿半年。衛福部今(30)日召開記者會,說明性騷擾防治施行情形,通報案件量穩定持平,其中以公共場所肢體騷擾最大宗,被害人仍9成為女性。保護司司長張秀鴛提醒,性騷立案以被害人主觀感受為主,民眾日常中應尊重他人,避免成為加害人。衛福部統計,截至今年6月總共受理1710件申訴案件,較去年同期略降,經各縣市主管機關審議完成共1213件,約2成仍在審理中,其中性騷擾成立案件669件、佔55%,不成立案件則有269件、22%,理由多為證據不足;被害人有九成為女性,與以往無太大落差。保護司司長張秀鴛說明,性騷擾行為樣態以「肢體騷擾」為大宗,佔42.5%,其次為「傳送色情圖片或偷窺偷拍」26.9%、「言語騷擾」約20%、「跟蹤尾隨」則有約6%;發生地點以「公共場所」為大宗,其次為數位媒體、大眾運輸工具、私人住所。張秀鴛指出,性平三法如同漏斗,若有師生關係,即適用性別平等教育法,應向所屬學校申請調查;若與執行業務、僱傭關係有關,適用性別平等工作法,申訴管道為雇主或縣市機關;其餘則適用性騷擾防治法,可向行為人所屬單位、單位所在地縣市主管機關或性騷發生地警察機關提出申訴。張秀鴛表示,性騷擾成立案件中有8成行為人會提出訴願,約6成行為人否認性騷擾,主張自己遭污衊或與被害人兩情相悅;另有38%認為自己無性騷擾犯意。張秀鴛提醒,很多自認幽默的話語或行為,如「穿那麼暴露根本就是在引誘別人」、「帥哥胸部很堅挺喔」,或未經對方同意隨意勾肩搭背、訊息傳送與性有關的照片等,都可能讓他人感到不舒服、被冒犯。張秀鴛強調,不論行為人有沒有犯意、是不是故意,性騷擾事件認定上以被害人主觀感受為主,並以客觀人證、事證、物證作為重要判斷標準。每個人身體界線並不相同,提醒民眾在日常生活中,應尊重他人的界線、注意與他人互動分寸,避免在不知不覺中成為加害人。衛福部提醒,為強化公共場所性騷擾防治,各公共場所主人除平日應落實員工性騷擾防治教育訓練、設立申訴管道及訂定性騷擾防治措施且公開揭示外,性騷擾事件發生時應協助被害人申訴及保全證據、協助通知警察機關到場處理,於事件發生後亦應檢討、改善場所安全,建構友善安全的環境空間。衛福部強調,民眾遭遇性騷擾事件,可向行為人所屬政府機關、學校提出申訴;若行為人為最高負責人,可向所屬單位的縣市主管機關申訴;或向事件發生地警察局提出申訴,進行調查後送各地方政府社會局進行審議。衛福部呼籲,性騷擾防治沒有人是局外人,每個人都可以成為友善第三人,透過主動介入、關懷被害人,打斷性騷擾情境或轉移焦點等方式,共同營造、維護性騷擾零容忍的環境。
夏季電費貴到爆 台中去年申訴量爆增
近來天氣暴熱,許多網友抱怨夏季電費飆漲,台電台中營業處坦言,2023年實施夏季電費民眾申訴電費異常數量較春季增加274%,該營業處約176萬用電戶,2024年夏季查核迄今只有日前北屯區114戶因抄表員未到場抄錄出現錯誤,其他申訴仍在統計中,但用戶電費增加和用電習慣有關,建議民眾選擇節能家電、減少耗能家電長時間待機。8月以來台電繳費單電費計算進入夏季電費後,不斷有民眾PO出自家電費抱怨「史上最高昂的電費」、「上次電費1萬多,這次直接翻倍」,也有網友PO出約15000元的8月繳費憑證並發文「我以為眼睛看錯,誤會這是3個月的電費…」,也有人表示電費從平常的3000多元突然漲到8500多元,讓他們非常困惑。台電台中區營業處電費組經理廖婉秀表示,每年6月1日至9月30日期間以夏季電費計算,近期民眾收到的電費,由於抄表日不同,但大多都已經進入夏季電費,因計算方式與其他季節略有不同,民眾比較有感;該營業處管轄176萬用電戶,去年4月申訴電費異常280件,同年8月為1064件,成長274%,今年申訴案仍在統計中,初估與去年大致相同,無明顯增加。她也表示,今年夏季查核迄今,只發現日前北屯區114戶因外包抄表員未至現場抄錄電表造成電費異常,其他尚未發現有相同狀況,查驗起來電費增加和用電習慣有關,她提醒除了冷氣外,冰箱和電熱水器都是耗電量大的家電。空調從業人員葉欲凱建議選擇變頻、能源標示一級的冷氣,安裝時需要考量是否有西曬,並選擇符合坪數相當噸數的冷氣,且應定期保養以及清洗冷氣濾網,可避免過度耗能耗電。
高嘉瑜爆車庫娛樂「強迫綁會員」 北市府發消費警訊!要求限期改善
台灣最大電影公司「GaragePlay車庫娛樂」曾發行過《屍速列車》、《我和我的冠軍女兒》和《一屍到底》等多部知名電影,近日卻遭前立委高嘉瑜控訴詐欺,稱該公司買票強迫綁會員,消費者則在不知不覺中每月被自動扣會費。對此,臺北市政府法務局今(20)日發布消費警訊,要求業者限期改善。法務局說明,本案緣前立法委員高嘉瑜於社群平台反映車庫娛樂宣稱「買1張電影票149元再送1張電影票」,惟實際並未贈票或贈票有使用限制卻未載明,且購票時被綁定購買199元月租方案,並在消費者不知情下於次月凌晨遭刷卡收取會費,亦未說明付費會員相關權益內容;於電腦網頁版購票而獲贈Premium會員無法於APP取消訂閱,且似有個資外洩致遭詐騙等情事。經北市府統計113年迄今已受理車庫娛樂相關之消費申訴案計35件。法務局指出,經北市府消保官會同公平交易委員會、行政院消保處、北市文化局、觀傳局召開行政調查,要求業者至市府說明。車庫娛樂表示,該公司皆已清楚明載消費者所購買及贈送的品項內容,並清楚說明使用方式、可享服務內容、贈送品項的免費試用說明、續扣說明、續扣金額、及隨時可取消資訊,針對電腦版網站付款只能在電腦版網站取消訂閱,於113年8月1日更新版本7.9.1後,電腦版網站操作之消費者亦可於App上操作取消訂閱。該公司主張沒有想要隱藏任何東西,訂閱制續訂在OTT產業很常見,並非詐騙,針對消費爭議申訴,承諾研議個案從寬處理。車庫娛樂公司至北市府說明。(圖/臺北市政府法務局提供)消保官進一步說明,就本件爭議之行銷活動,消費者購買的是一次性的電影票券商品,而非MagicHour Premium「繼續性服務」,Magic Hour Premium是贈送的,到最後卻因為消費者沒有「取消訂閱」而發生「續訂」效力,消費者只是購買一紙電影票券,卻負擔「取消訂閱」之義務,自動續訂及取消訂閱之相關內容亦未明顯清楚揭露,對於消費者的購買認知造成誤導,北市府要求車庫娛樂公司依限改善,並將改善結果函復本府文化局,如屆期未改善,將依消保法第58條規定裁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另針對涉個資保護部分後續由文化局依業者提供資料續辦。北市府要求車庫娛樂改善及辦理事項:一、 改善消費資訊揭露內容、方式及廣告行銷圖片文案。二、 將「取消訂閱」之路徑入口建置於網站更明顯處,並於扣款前以簡訊、電子郵件或APP推播等方式,提醒消費者即將開始扣款及提醒取消訂閱。三、依消保法第19條通訊交易7日猶豫期無條件解約權之規定,提供消費者訂閱後如未使用之退訂退款機制。四、針對民眾消費申訴案,請車庫娛樂積極妥處,以維護消費者權益。消保官強調,OTT產業近來蓬勃發展,各產業業者應在公平競爭環境下,提供優質及友善的消費環境,如有業者以欺罔或顯失公平方式,損及消費者權益,北市府將請業者到市府說明,若涉違反消保法或公平法相關規定亦將移請有關機關查處,籲請業者自律。車庫娛樂公司至北市府說明。(圖/臺北市政府法務局提供)
旅遊平台遇消費申訴 台北市7個月就有275件
台北市法務局統計今年1月到7月,有699件跟旅遊住宿相關的申訴案,其中針對旅遊平台的申訴共計275件,約占4成;台北市消保官提醒,購買旅遊票券一定要留意使用條件、兌換期限、退費政策等規定,以免敗興而歸。後疫情時代旅遊趨勢逐漸產生變化,個別旅遊、自由行增加,民眾常在各大旅遊平台網站購買國外旅遊票券或行程,由於平台提供特別優惠、還有中文介面,取券也非常方便,讓消費者更願意自己規畫行程、上網訂購。販售旅遊票券網站平台眾多,不同平台提供的商品或服務,在使用條件、兌換期限、退費政策等方面有不同的規定,因此也衍生許多消費糾紛。台北市簡任消保官龔千雅說明,近期北市接獲民眾投訴,在某旅遊平台網站購買境外交通票券後,在App上發現訂單使用狀態標示不清、兌換期限到期後無法退款、且對退票退款訂有諸多條件。她指出,法務局會同交通部觀光署與該平台業者溝通後,業者已允諾針對逾期未兌換的交通票券,消費者可申請退款,並承諾改善網站及App使用介面,使消費者能清楚了解所購買商品的使用狀態。龔千雅呼籲,業者販售相關國外票券,應明確揭露與票券相關的資訊,也要讓消費者方便查詢兌換期限、提供必要提醒,退款途徑應便於操作,退款政策也應公平合理。她提醒消費者,在網路上購買旅遊票券時,若有疑慮可以先洽詢業者,釐清後再購買,購買後也要多留意票券狀態,避免後續爭議。
人權會建議政府改善女空服員裙裝限制 消除職場性別歧視
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於112年8月向國家人權委員會申訴,多數國籍航空公司限制女性空服員須穿著裙裝制服、絲襪、跟鞋、妝髮等服儀規範,是嚴重的性別歧視,違反CEDAW,亦恐影響緊急應變能力,且容易曝光,建議政府應積極履行CEDAW之國家義務,督促國籍航空公司儘速增加女性空服員褲裝制服選項。國家人權委員會今日表示,通過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申訴案之調查報告,認為國籍航空公司空服員服儀規範構成《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所禁止的性別歧視,建議政府應積極履行CEDAW之國家義務,督促國籍航空公司儘速增加女性空服員褲裝制服選項,一如歐美紐澳地區航空公司已近100%兼有裙裝及褲裝制服選項;而在適用《性別平等工作法》時,應參照CEDAW規定,並應依據CEDAW制定指引,協助業者訂定符合性別平等、職業安全、兼具多元民主參與決策機制的服儀規範。經人權會調查發現,國籍航空公司對男女空服員的服儀規範確有區別,且對女性空服員妝髮容貌有多項細節要求;不論是將服儀表現列入獎懲或考核項目,或是透過繁瑣的檢查和管考來執行服儀要求,都造成女性空服員絕對或相對不利的後果及影響,也加深社會的性別刻板印象。此外,女性空服員飛安訓練時係著褲裝而無裙裝的緊急應變經驗,制服鞋襪樣式又使女性承受較高跌倒、性騷擾、遇火易燃等風險。人權會提醒,特定性別的服儀規範,容易導致婦女和不同性別認同者在勞動市場遭到排除或面臨不利處境。政府須確保所有的工作場所都不歧視,並應提升雇主和勞工對於性別平等與基本人權的認識,才能達致CEDAW所保障的實質平等。人權會建議政府,應積極訂定服儀指引,協助業者共同建立性別平等和安全健康的職場。而有關《性別平等工作法》及其施行細則對於差別待遇、性別歧視之認定,應參照CEDAW及CEDAW委員會的相關解釋;在處理申訴時,應嚴格要求雇主有關「真實職業資格」的舉證,避免申訴人遭受申訴上的不利益。另建議政府修正《性別平等工作法》,以有效處理集體性別歧視問題,且應加強對空服員職業安全與健康的保障。
企業不實徵才占勞工局68%申訴案 新北5年434件申訴
暑假是求職與打工的旺季,不少社會新鮮人因缺乏求職經驗,加上急欲有工作,往往易落入求職陷阱,新北市勞工局自2019年統計迄今,受理不實徵才等共630件相關申訴案件,裁罰金額達247萬元,其中企業不實徵才申訴434件、占比68%居冠,等於每年有近百件。雇主召募或雇用員工,常見違反《就業服務法》第5條第2項規定,包含不實徵才、違反就業隱私規定以及薪資未達4萬元應公開揭示。新北市2019年統計迄今,共受理630件申訴案件,其中不實徵才受理件數434件,共裁罰11件,勞工局指出,徵才廣告揭示內容與現實情況不符即涉及不實徵才,違規常見樣態如以他公司名義刊登職缺、刊登之工作內容與實際不同、實際薪資與徵才廣告不符等。違反就業隱私規定受理104件、裁罰10件,勞工局說明,如要求求職人提供非屬就業所需的隱私資料就涉及違反就業隱私,常見的為面試時向求職人探詢家庭、婚姻狀況、懷孕計畫或要求提供良民證;而薪資未達4萬元應公開揭示共受理80件、裁罰13件。勞工局指出,迄今單件裁罰金額最高為30萬元,為某A公司於人力銀行刊登「包裝出貨員-短期兼職」職缺,有民眾應徵後發現實際用人單位為B公司,因此向勞工局提起申訴。雖A公司表示,與B公司為同一負責人,基於管理營運方便故用A公司刊登職缺,但因兩家公司分屬獨立法人,未詳實刊登用人單位造成求職者誤信,經勞工局認定違反《就業服務法》第5條第2項第1款不實徵才規定,裁罰30萬元。為保障求職者權益,勞工局並自2022年起執行徵才廣告糾察隊計畫,針對《就業服務法》第5條規定徵才廣告查核,查核重點為有無就業歧視,如限年齡、性別、限役畢等、薪資揭示4萬元以下及就業隱私等,透過網路社群、各大人力銀行網站找出有問題的徵才廣告,並以電話、私訊或電子郵件等方式即時要求事業單位修正或撤除,如未改善將依法處理,迄今已輔導改善1640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