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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詐騙 台中 高雄 砍人 嘉義假檢警真詐騙!北市男衝銀行解定存 內湖警銀攔阻保150萬
假檢警詐騙是詐團常見手法,台北市內湖區1名高姓男子日前接獲戶政事務所來電,誆稱證件遭冒用,接著詐團在假扮檢察官聯繫他涉及刑事案件,並恐嚇他須以財產擔保並會派人扣押,高男深信不疑嚇得趕緊到銀行解除定存並提領150萬元,所幸經行員與警方不斷勸說,才及時攔阻保住積蓄。,據了解,詐團日前假扮戶政事務指稱高男證件被冒用,接著再假冒台中市警局受理報案,最後再以假檢察官電話聯繫高男涉及刑事案件,同時嚇唬他須以財產作為擔保並派人進行扣押,高男不慎誤信落入陷阱,隨即前往銀行打算解掉定存150萬元並提領,經行員詢問用途察覺有異,便通報警方到場協助勸說。警方表示,內湖分局大湖派出所員警吳哲宇及曾勝杰,日前執行勤務時接獲富邦銀行東湖分行通報,行員指稱有民眾疑遇詐騙,員警隨即抵達了解狀況,取得高男同意察看手機對話紀錄後,一看便知是常見的假檢警詐騙,員警不斷向高男解釋政府機關不會以涉及刑案或其他名義要求民眾支付現金,高男聽完後這才打消提款念頭,最終成功保住辛苦存下的積蓄。警方說明,內湖分局與轄內金融機構聯手阻詐,從2024年1月到至今,共計已攔阻90件詐騙案,成功守住7600餘萬元,警方呼籲民眾「假檢警」、「假交友」及「假投資」是常見的詐騙手法,民眾若有疑慮,應撥打165反詐騙專線或110查證,避免損失自身錢財。
4女優挺同志遊行曝與同性拍片「很舒服」 GV男優羨慕台灣自由盼能被告白
「最頂主播」山岸綺花、「校園女神」藤田梢、「純慾女神」善場麻美、「甜笑女神」前田美波以及兩位GV男同片男優KOKI和加賀優作來台參加同志遊行,提倡性權自由平等,4位女優被問到和同性拍片的心得,共同感是「很舒服」,而兩位男優都很期待和台灣同志圈交流,盼能被告白。六人當中只有加賀優作在東京參加過同志遊行,他表示日本雖有同志議題的活動但規模較小,昨天來台去了紅樓,發現這裡不像日本會在意別人眼光,但這種自由是歷經很多努力爭取而來的,很期待明天的大遊行,也想把這種文化帶回日本。四位女優都覺得和同性拍片很舒服。(圖/侯世駿攝)KOKI有位男優前輩結交了台灣男友,他觀察到對方以前很低調,但現在常在SNS放閃,轉變很大,那位前輩明天也會參加遊行。他表示前輩男友的朋友圈很熱情,大家桃花也很旺,他也期望能在遊行上被告白。至於理想型,KOKI說:「喜歡我的人就是理想型。真要說的話,我自己身高不高,所以喜歡高一點的人。」被問到與同性拍片和異性有何不同?四位女優口徑一致:「和女生拍片很舒服。」前田美波分享:「膚質完全不一樣,女性很柔軟,摸起來就像摸自己,很舒服,希望之後也能有愈來愈多的同性作品。」藤田梢分享自己有一個崇拜的女優宇流木sarara,兩人合作時藤田梢緊張到不行,深怕弄傷對方,一個小時的拍攝時間她體感長達三小時之久,而女優和男優最大的不同,就是女生的舌頭很柔軟。四位女優將於周日舉辦見面會,和粉絲同樂。(圖/侯世駿攝)山岸綺花有部片和另外5女位女優合作,她認為和女生拍片「距離感完全不一樣」,會得到以往沒有的感受,過程中會產生興奮、開心的感覺,不過她認為和男女優拍片沒有太大的差別,都可以過程中可以察覺到對方的個性。善場麻美拍過粉紅電影,有和女生一起洗澡的畫面,她透露因為喜歡看影集,所以當下把自己當成女主角享受其中,相比女生,男生還是比較粗魯,和同性拍片感覺絕妙。
雲林33歲男被酷刑凌虐54天慘死 他因3800萬元高麗菜投資糾紛喪命
雲林縣發生一起投資糾紛的擄人虐死案,來自西螺鎮的徐姓男子,因3800萬元的高麗菜投資糾紛,今年1月被人擄走,3月間被報案死在汽車旅館,死者生前遭如同滿清十大酷刑凌虐致死,原先有兩名嫌犯出面頂罪,不過經雲林地檢署抽絲剝繭如今真相大白!主嫌為逃亡到柬埔寨的26歲高男,目前已將他引渡回台受審。徐男死前被放在鴿子籠內凌虐致死。(圖/雲林地檢署提供)據《中時》報導,33歲徐姓死者今年3月被發現陳屍在雲林斗南1家汽車旅館,3月15日晚間8時許,兩名同為30 歲的劉姓、黃姓男子突然到雲林縣虎尾警分局自首,表示因債務糾紛在斗南鎮某汽車旅館失手打死徐男。斗南警分局接獲通報後立即趕到該汽車旅館查看,果然在旅館房間的浴缸發現徐男屍體。雲林地檢署相驗遺體發現徐男全身都是傷痕,疑遭凌虐致死,而汽車旅館並非第一現場,於是由檢察官彭彥儒指揮雲林縣警局等單位擴大偵辦。雲林檢警查出,死者從事高麗菜批發生意,與人有3800萬元的投資糾紛,不料卻賠光了,才會被施虐致死。經了解,原來是投資人委託26歲的高姓男子討債,今年1月18日,高男夥同23 歲林姓男子在雲林縣虎尾鎮將徐男擄走,先後押至南投縣竹山鎮某茶廠、高雄市三民區某洗車場,最後拘禁於同夥47歲龔姓男子提供屏東縣內埔鄉鴿舍內,拘禁期間長達54日。拘禁過程中,高嫌等人不但未提供人體生存所必須之足夠飲,還長時間將徐男雙眼以黑色口罩、膠帶及安全帽封住,以手銬、鐵鍊將他拴於狗籠或房間內,出入均以鐵鍊拖行,並持棍棒、藤條長時間毆打,同時持瓦斯噴槍點火灼燒徐男腳背、以電擊棒持續電擊其身體,高嫌等人還模仿古代酷刑,持銀針刺入徐男雙手指甲甲床內並左右攪動、徐男因極端痛苦在地面蜷曲、慘叫,高嫌等人仍不罷手,還拍下施虐過程,手段極為兇殘。徐男遭拘禁、凌虐54天,終於在3月11日死亡,高嫌等人立即持漂白水、清潔劑等清理現場,高男同時教唆劉姓、黃姓兩人將徐男屍體運到斗南摩鐵並出面頂罪,兩人伴屍4天後,3月15日才赴警局自首頂罪,藉以製造斷點。高嫌確認劉、黃2人確實前往頂替並遭收押後,旋於3月17日搭機逃亡柬埔寨。專案小組查明真相後,先到屏東內埔鴿舍案發地點逮捕龔嫌,再提訊因另案在監的共犯林男到案,接著再函請外交部註銷高嫌護照,使高遭柬埔寨當局遣返後回台接受偵辦,檢警逮捕高男等3人,依凌虐致死等罪將3人起訴,劉、黃涉頂替另案偵辦。檢察官偵查終結,認為被告高、林、龔共同涉犯刑法第302條三人以上共同攜帶兇器對被害人施以凌虐私行拘禁剝奪人之行動自由達七日以上致死罪嫌,將3人提起公訴,劉、黃所涉頂替等罪嫌由檢方另案偵辦。
酒後叔姪爭吵釀火警 男失控咆哮遭警噴辣椒水制服送醫
高雄市鳳山區南榮路一棟四層樓透天厝,於24日凌晨突發火警,起火點疑似位於1樓的廢棄馬達處,所幸火勢迅速被撲滅,41歲的吳姓男子疑因酒後情緒失控,面對破門救火的警消人員咆哮,最終遭警方以辣椒水壓制並強制送醫,據了解,火警發生前,吳男與63歲叔叔曾因家中雜物問題發生口角,警方現正朝縱火罪方向進行調查。24日凌晨12時許,警方接獲報案稱鳳山區南榮路某住家疑似冒煙起火,警消人員迅速趕到現場,經檢查後發現火源來自1樓的廢棄馬達,冒出火苗及濃煙,警消人員迅速控制火勢,未造成更大災情。但就在警方進行救火的過程中,住在屋內的41歲吳男酒後情緒激動,不僅摔倒受傷,還對著破門救火的警消大聲咆哮,由於吳男行為失控,警方最終噴灑辣椒水將其制伏,並保護性管束後送醫,而與吳男同住的叔叔則聽到樓下紛爭後自行下樓,所幸沒有受傷。警方調查發現,吳姓叔侄在火警發生前曾因雜物問題發生口角,鄰居也證實曾聽到2人爭吵的聲音,雖然吳姓叔叔稱對火警原因不明,但警方經過現場檢視,認為廢棄馬達等雜物自燃的可能性低,懷疑火警與爭吵有關,目前正朝縱火罪方向偵辦。警方也呼籲民眾,家庭糾紛應以理性方式解決,避免情緒失控釀成悲劇,若遇到緊急狀況,應盡量配合救援工作,避免不必要的衝突與傷害。
台中超商全武行!少年和母男友「互扔椅、揮榔頭」 釀3傷送醫
台中市北屯區19日凌晨2時許發生打架事件,17歲李男在超商與42歲吳母的陳姓男友在溝通過程中發生衝突,期間2人甚至持超商椅子及榔頭等武器互相攻擊,導致3人受傷,場面嚇壞現場店員及民眾,警方立即派遣線上警網前往處理,到場後竟發現是1家人全武行惹禍,事後3名傷患送醫後皆提告,後續警方將對李男與陳男依法移送偵辦。據了解,吳母因不滿兒子李男的女友 ,因她未事先取得其同意竟擅自接送李男同母異父的妹妹下課,雙方便相約至超商溝通協調,吳母與陳姓男友陪同前往,並攜帶國小兒女2男1女,李男則與女友一同赴約,不料在過程中陳男與李男疑一言不合便引發鬥毆,2人不顧在場還有3名國小弟妹,竟分別持超商椅子及榔頭相互攻擊, 吳母見狀在旁勸架慘遭波及,事故造成3人均有多處擦挫傷。警方表示,中市警二分局凌晨2時23分獲報,北屯路1間超商驚傳有民眾鬥毆,初步了解有3人受傷,警方隨即派遣線上警網趕往,到場了解後竟發現其中5人是類組合家庭,隨後將傷患皆送醫治療,所幸皆無大礙,事後李男、陳男及吳母皆提出傷害告訴,全案訊後李男及陳男分別將依《少年事件處理法》及《傷害罪》移送偵辦。
男自摔受傷找友人求助遭拒!他反遭鐵棍打傷頭 警上門再逮持喪屍菸彈
北市中山區日前發生一起糾紛事故。警方先是獲報,該處發生車禍並有打架情事,不過當警方到場時,卻僅看到報案的莊姓男子,進一步了解後發現一名蔡姓男子自摔受傷後,前往莊姓友人家求助,未料卻遭友人拒絕開門,2人當場發生衝突,莊男一氣之下持鐵棍將蔡男打跑離去;而警方事後找到蔡男時,還意外在其身上查獲喪屍菸彈,當場將其逮捕。據了解,43歲的蔡姓男子日前不慎騎車自摔受傷,蔡男想起42歲的莊姓友人就正好住在附近,因而上前向莊男求助,未料卻被莊男拒絕開門,蔡男一氣之下不斷踹門,甚至直接將莊男的大門踹破,讓莊男怒持鐵棍攻擊,造成莊男頭部因此受傷。不過蔡男被打後,便自行騎車離去,還在現場留下一把爪刀。警方到場瞭解後,鎖定蔡男騎車前往北市內湖區康寧路1段的友人住家,經蔡男同意檢視隨身物品,意外發現蔡男持有並施用喪屍菸彈,當場將蔡男帶回偵辦。全案後續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莊男加暴行於人、蔡男無故攜帶具有殺傷力之器械)、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刑法公共危險罪嫌偵辦。
前警員「蕭湘公子」3年內2度遭控襲胸女警 抖音辯清白反控稱不實
55歲的蕭姓退役警員,曾以「蕭湘公子」為名在社群平台上,頻頻發表與警方相關的負面評論,然而近日被指控在派出所內對1名女警進行性騷擾,且這已是3年內的第2次被控涉案,桃園地檢署經調查後,於11日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對蕭男提起公訴,面對指控,蕭男則於當晚10時許在抖音平台發布影片,強烈反駁女警的說法,稱自己遭誣告。據悉,4月12日凌晨12時許,蕭男進入桃園某派出所持手機拍攝當值警員,並趁機對1名值班女警進行不當觸摸,女警隨即喝止他「你不要碰我喔」,然而蕭男並未立即停止,趁女警不注意時,再度以手觸摸其胸部,導致女警報警處理,事發後經調查桃園地檢署決定對蕭男提起公訴,認為其行為已構成《性騷擾罪》。值得注意的是,這並非蕭男第1次涉入性騷擾爭議,控訴的女警在事發後於社交平台上透露,3年前曾遭到蕭男同樣的性騷擾行為,當時請學長協助處理,但蕭男未因此被逮捕,甚至反過來譏諷該學長「沒有用」,由於當時事件不了了之,這次女警決定不再沉默,公開對蕭男提起控訴,並希望此事能得到公正處理。然而,蕭男在11日晚間於抖音上發布34秒影片進行反駁,聲稱自己當天只是進行拍攝工作,並誇讚當值的年輕警員表現得非常出色,影片中,蕭男以暗諷的語氣提到「今天沒遇到通靈的,也沒遇到某女警說我襲胸」,明顯反對女警的指控,並指責對方是胡亂誣陷。蕭男的影片發表後,雙方說法對立,社會輿論紛紛表達不同看法,案件目前已由檢方依《性騷擾防治法》提起公訴,接下來的司法程序將是確定真相的關鍵。
台北凌晨街頭傳打架!男子「亮鎮暴槍示威」全被拍 遭警法辦
台北市文山區7月31日凌晨12時許驚傳有民眾打架鬧事,警方獲報立即出動快打警力到場壓制,抵達後民眾竟辯稱只是吵架,由於警方未持有證據,無奈下僅能讓雙方離開現場,事後警方調閱監視器追查,竟發現其中1名高姓男子亮槍示威,後續警方申請搜索票及拘票前往其住處將他逮捕並依法送辦。警方表示,7月31日凌晨12時獲報,文山區恆光街與木新路一帶疑發生糾紛衝突,警方立即派遣快打警力趕往現場維持秩序,但在無證據的情況下,員警只能眼看滋事民眾離去,事後調閱監視器畫面,竟拍到高男亮槍示威,警方隨即報請台北地方法院及地檢署,申請搜索票和拘票前往高男住處搜查。警方說明,文山第一分局8月7日持票抵達高男住處搜索,獲得高男同意後打開其轎車後車廂,竟搜出1把可發射辣椒粉末彈的鎮暴手槍,還查扣1 隻通訊手機,高男眼看罪證確鑿只好向警方坦承,當時因與對方爭風吃醋發生衝突,他才亮槍藉此示威,後續經警方訊後,高男依違反《恐嚇危害安全罪》被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
草爺詮釋戀物癖愛聞原味衣 男男螢幕初吻獻給巫建和
亞洲首部性治療影集《今夜一起為愛鼓掌》引發熱烈討論,連3週稱霸台劇收視排行,金鐘男配巫建和再次大談同志情,成「男男戀」達人,此次與曾入圍金鐘新人獎的草爺合組CP。外表陽剛的草爺首度飾演同志角色,更為劇獻出男男螢幕初吻,大讚巫建和帶他入戲,讓他們愛上彼此。草爺談及首次演出男同志,分享當時看到劇本納悶劇組怎麼會找上門,不過因角色及影集類型滿有挑戰性,覺得很好玩就決定參演。他笑說:「最神奇的是,在收到劇組邀約幾天前,才跟朋友聊到想不想演同志角色,當時我心想『這輩子不會有人找我演男同』,沒想到話真的不能說死,就收到劇本了。」為了角色也特別詢問同志朋友喜歡男性的感覺,「朋友一句話就點醒我,重點不是對象是男性或女性,而是『愛』本身。當你愛一個人,眼神是不會騙人的」。草爺獻出男男螢幕初吻,大讚巫建和帶他入戲,讓他們愛上彼此。(圖/壹壹影業提供提供)巫建和在劇中飾演Ella陳嘉樺與季芹的圖書館同事,3位好閨蜜曾一起討論「假高潮」,被季芹問男男做愛會假高潮嗎?巫建和拿起筷子,狀似撫摸生殖器般的開始呻吟,讓季芹看的目不轉睛、連連叫好。巫建和演出大尺度題材,表示:「這個角色比較外放一點,很多小的動作跟巧思因此容易被看見,過去比較少接到這種角色,所以我不會害羞,反而放得更開。」在劇中巫建和與草爺性格完全相反,巫建和擁極大控制慾,讓草爺照著他喜歡的樣子走;草爺則是委曲求全、不停忍讓,只能偷偷做自己喜歡的事。不過,草爺在戲裡有個不被巫建和待見的戀物癖,尤其是男性打完籃球後的「原味球衣」讓他興奮,還將別人的衣服偷偷藏起來邊聞、邊打手槍,直到球衣主人找上門來,才東窗事發。草爺挑戰演出戀物癖,更脫褲子自慰,他說:「其實滿害羞的,也特別去查了戀物癖的心理狀態,模擬對特定物品產生強烈的生理反應的感覺。」影集《今夜一起為愛鼓掌》每週日晚上9點於MyVideo、愛奇藝國際版、八大戲劇台播出。
竹科工程師8分鐘喝光「1公升調酒」陳屍廁所 酒吧店長憶:離開時無異狀
25歲張姓竹科工程師昨(8日)被發現陳屍在台北信義區ATT 4 FUN百貨地下室廁所,警方事後調查得知,張男曾在酒吧喝酒,8分鐘內喝完1公升的「斷魂百香果」調酒(扣除冰塊約700cc),而店家也接受警詢,表示張男離開時看起來很正常。警方調查,張男7日晚上參加信義區一間酒吧的促銷活動,8分鐘內豪飲700cc的「斷魂百香果」,是一款伏特加混百香果的調酒,濃度大約25%。而張男喝完不久,就去上洗手間,不久後走出廁所,但不一會又進入廁所,但這次就沒再出來,直到隔天早上才被巡場保全發現,已經沒有呼吸心跳,明顯死亡。對此,酒吧店長接受警詢,提到張男到店裡消費參加「一公升的眼淚」酒品促銷活動,因為在8分鐘內喝完調酒,業者認定達標,於是退還張男500元報名費,當時和張男同桌的還有另外2名酒友,3人喝完酒後各自離開,而張男並無異狀,看起來很正常。另外,酒吧負責人也接受詢問,由於事發當時他不在現場,是聽現場轉述,因此2人說法相同。酒友則指出,張男疑似到酒吧前就有喝一點酒,至於店家是否要負法律責任,有待進一步調查釐清。◎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未成年請勿飲酒,飲酒過量,有礙健康!
女記者狂傳64訊息「想見你」示愛同業!她慘被逮捕 同業聲援:對方是渣男
日本一名33歲的女記者涉嫌跟蹤並騷擾男記者,這名任職於《日本經濟新聞》的記者花澤葵,8月底被控跟蹤並騷擾《朝日新聞》已婚男記者,還透過行動支付軟體PayPay向男同業發送64則內容包括「我想見你」、「我不想死」的訊息,被指違反《跟蹤騷擾防止法》被警方逮捕。花澤葵因跟蹤騷擾男同業被捕,但同業卻力挺她才是受害者。(圖/翻攝自ANN News) 綜合日媒報導,根據日本警視廳的說法,這名美女記者以報導性別議題和社會議題聞名,不過3年前,她與已婚並育有3名孩子的男記者在工作場合上認識後,雙方開始交往,並在8月不斷騷擾對方。據警視廳表示,當局曾多次警告花澤葵不要再跟蹤這名男記者,但她不予理會,導致她被捕。花澤葵被捕的消息傳出後,震驚了日本新聞媒體圈,不少同業對花澤葵深表同情,甚至認為花澤葵才是這段感情的受害者。花澤葵因跟蹤騷擾男同業被捕,但同業卻力挺她才是受害者。(圖/翻攝自ANN News) 報導引述前同事的說法,花澤葵是名相當勤奮的記者,自從《每日新聞》跳槽到《日經》後,花澤葵表現也相當亮眼,加上外表出眾,也很照顧其他同業。同業也提到,涉事的男記者在新聞界名聲不佳,許多同業才會同情花澤葵的遭遇。另據爆料者說法,男方的外表雖然非常帥氣,但私底下卻會動粗,「據悉花澤葵不斷和男方聯絡,只是為了要把話說清楚」,不過這名男記者卻一直躲著女方,甚至還將自己包裝成受害者,被同業認為非常噁心。花澤葵因跟蹤騷擾男同業被捕,但同業卻力挺她才是受害者。(圖/翻攝自X)
台中警智破販毒案!用Telegram釣出22歲藥頭 最終判刑3年6月
台中市警局第五分局,日前成功破獲一起販毒案件,警方先是鎖定1名吸食毒品的黃姓藥腳,經過深入調查和勸說,黃男同意配合警方進行誘捕行動,藉由黃男的協助,警方順利掌握一條重要線索,並成功將22歲的陳姓毒販逮捕歸案。案件的開端源於黃姓藥腳持有的安非他命,警方經過技術追查,發現黃男是透過通訊軟體Telegram,與1名暱稱「Gary」的不明人士購買毒品,警方隨即展開誘捕計劃,由黃男再次聯繫這位毒販,並以購買安非他命為由,約定在指定地點進行交易。在交易當天,警方埋伏於交易地點周圍,當陳姓藥頭出現並準備進行毒品交易時,埋伏的警力迅速行動,將其當場逮捕,儘管陳男在落網瞬間拼命抵抗,但最終仍無法擺脫法網,被警方成功制伏並上銬帶回,面對突如其來的抓捕,陳男一度驚慌失措,並在第一時間尋求律師協助。根據台中地方法院的判決書,陳姓毒販與黃男談妥以新台幣3,500元的價格出售1包安非他命,若交易成功,陳男可獲利500元,儘管這筆交易的獲利微薄,但法院仍認定其販毒行為屬於基於營利目的,最終判處陳男有期徒刑3年6個月,並沒收所有涉案毒品。警方呼籲青少年,千萬不要因為同儕壓力或一時的好奇心而輕易嘗試毒品,毒品不僅會對身體造成嚴重損害,還會讓自己陷入法律的泥淖,付出沉重的代價,警政署也強調,將繼續貫徹「青春專案」及「精進緝毒」的工作,對於毒品犯罪的線索與不法場所,警方將嚴密清查並加強蒐證,以堅決打擊毒品犯罪網絡,保障社會安全。
羅時豐兒涉強盜罪「紙遮臉」拒答問題 父子重金聘同一位大律師
金曲歌王羅時豐的小兒子羅森宇去(2023)年10月捲入聚眾鬥毆案,起因為一名胡姓男子報案表示,在女友住家遭人用空氣槍、球棒脅迫、痛毆,女友還被擄走。警方約談涉案5人,羅時豐兒子被發現也在名單中,今(23)日士林地院首開庭,羅男在友人陪同下現身法院,約30分鐘後,庭審結束,他以沈重的步伐走出法院,還刻意以紙張遮下半張臉。羅時豐么兒涉強盜罪遭起訴。(圖/翻攝畫面)羅森宇在友人陪同下,今(23)日現身士林地院,由於本案採不公開審理,約30分鐘後庭審結束,他以沈重的步伐走出法院,還刻意以紙張遮下半張臉,試圖避免記者拍攝到他的全臉。當他聽到「會不會覺得讓爸爸失望?」時,羅未作回應,隨即上了友人的車離開。據了解,羅時豐為愛子請來的辯護律師陳建中,是遠見律師事務所的合夥律師,曾任高雄法院刑事及民事庭法官,並且擔任多家上市上櫃公司的常年法律顧問,背景相當卓越,包括羅時豐和製作人侄子(張敏慎)鬧翻,也是由陳建忠發聲明解釋, 顯示羅時豐想為愛子爭取最輕量刑,因加重強盜罪,法定本刑為7年以上有期徒刑,屬刑事犯罪中的重罪。警方查獲證物。(圖/警方提供)回顧這起案件始末,余、鄭、蔡、梁姓男子和羅森宇為朋友關係,去年10月29日下午,余得知女友收到胡姓男子糾纏訊息,夥同4人至內湖某處洗車場集合,並由余攜帶兩支球棒,鄭攜帶空氣槍,於隔日凌晨12時50分,一同前往余男女友住處。凌晨1點左右,余男女友趁胡男上廁所時,將住處大門打開,5嫌進入屋內後,由羅森宇持空氣槍進入廁所,並以槍抵住胡男頭部,再掐住其頸部拖行至房內,胡男見人數眾多,被迫跪在地面,其餘人等遂徒手毆打,期間鄭、余則是拿球棒狂毆,造成胡男頭部外傷、左臉瘀青腫脹、四肢多處鈍挫傷、左上臂大片瘀青、紅腫、左膝也瘀青和左上背瘀青等等。余男同時取走胡男的iPhone12 PRO MAX後,拿自己的手機翻拍對方手機內的照片、影片,蔡負責翻找胡包包內的財物,而胡男趁著5嫌不注意趁隙逃離,胡男事後驗傷報警處理,警方循線查獲5名犯嫌。由於5人均否認,加上檢方根據余男手機數位採證資料,認定沒有直接證據,全部處分不起訴;胡男被控妨害性自主部分也獲不起訴。
出獄2天再犯案!屏東惡煞KTV接風宴走錯包廂口角 揮刀狂砍又釀1死1傷
屏東縣24歲林姓男子2022年1月獲假釋,而他26日與朋友相約KTV接風洗塵,卻因走錯包廂而與隔壁客人發生口角,他竟持西瓜刀砍殺對方,導致37歲陳姓男子傷重死亡,40歲林姓男子則被砍斷手臂,被屏東地院判處17年半,目前由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審理,因他羈押期限將屆,裁定延長羈押2月。據了解,案發時林男才假釋出獄2天.他與朋友相約在太原街的KTV歡唱,凌晨5時40分走出包廂上廁所,卻走錯到隔壁包廂,陳男和林男等6、7名酒客心生不滿,雙方爆發口角,林男不滿自己被「問候老母」,再找來多名友人助陣。雙方越吵越兇,進而演變成肢體衝突,並從包廂打到走廊,林男竟從車上取出預藏的西瓜刀,朝現場人員一陣亂砍,陳男胸前中刀,從胸部到腹部都被砍傷,當場失去生命跡象,送醫後宣告不治,林姓被害人則是右手臂中刀,深可見骨,手指也被砍斷,經送醫手術接回。林男犯案後逃離現場,投靠有毒品和槍砲前科的李姓友人,被警方逮捕後還堅決不認罪,屏東地院依殺人未遂罪判7年6月、殺人罪判14年4月,應執行有期徒刑17年6月。檢方不服上訴高雄高分院,林男同樣上訴還要求交保,而如今林男羈押期限將屆,合議庭法官認為他所犯重罪,並有逃亡之虞,駁回其聲請,並裁定延長羈押2個月,可抗告。
花蓮軍人不假離營失蹤47年 法院調資料「查無紀錄」同意宣告死亡
彰化一名林姓男子1978年時在花蓮豐濱鄉服役,不假離營後就失去音訊,失蹤期間林男母親還到立委服務處陳情,希望國防部能徹底調查,但還是沒有結果,如今過了47年,不論透過健保、勞保投保資料、出入境紀錄等,都找不到紀錄,林男弟弟只好忍痛向法院聲請死亡宣告。事情發生在1978年間,在花蓮豐濱鄉服役的林男9月24日銷假返回軍營,隔天家屬卻接到軍方電話,得知林男不假離營,為此著急四處尋人,但始終沒有結果。過了17年,1995年10月27日,71歲的林母抱著「生要見人,死要見屍」的決心,向時任立委翁金珠陳情。不只如此,相關單位也積極與林男同梯的11名同袍聯繫,但大家都避而不談,導致案情疑點重重,儘管家屬希望國防部展開調查,但依舊沒有林男的下落,宛如人間蒸發。林男失蹤到現在長達47年,假如還在已經60多歲。弟弟忍著悲痛,拿著拿著彰化縣警察局北斗分局溪州分駐所受(處)理案件證明單,向法院聲請死亡宣告。由於法院調取林男的健保、勞保投保資料、入出境紀錄,均查詢不到紀錄,或證明他仍活著,加上林男失蹤超過7年且生死不明,因此同意家屬的聲請,宣告林男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