畏罪
」 命案 助理費 桃園 楊梅 彭振聲台中男輕生遺書自爆擁槍毒 警上門搜竟在床底下找到8億海洛因磚和4把槍
台中市53歲陳姓男子11月22日在北屯某停車場試圖輕生,而警消獲報後前往救人,陳男幸運保住一命,但他在遺書中自爆擁有槍枝和毒品,警方前往其租屋處搜查,果然在他床底下找到326塊「雙獅地球標」海洛因磚,市值超過8億元。另還有4把槍,陳男現已遭羈押,相關案情則仍須釐清。據了解,陳男當時在該停車場試圖輕生,警方獲報後前往搶救,通知救護車將他載往醫院,所幸救治後恢復意識,而警方在陳男身上找到2支改造手槍,害洛因殘渣和遺書。陳男遺書中透露自己擁有槍枝和毒品,表示自己因販毒而被警方盯上,因販毒是重罪才會畏罪輕生,警方驚覺有異,連忙前往其租屋處搜查,果然在屋內找326塊雙獅地球標海洛因磚,市價超過8億元,以及2把制式手槍、2把改造手槍、900多顆子彈。陳男出院後立刻被警方帶回警局訊問,法院裁定收押,他供稱毒品是友人寄放,警方對此說法持保留態度,全案依法調查中,相關案情則仍須釐清。
周玉蔻要被關了?遭判刑1年半「不得易科罰金」 486先生曝:給錢就說你好話
媒體人周玉蔻近日因涉2022年誣指前中國小姐張淑娟涉入台北市長蔣萬安父親、前立委蔣孝嚴的「晶華飯店緋聞案」,遭判刑1年6個月,並限制出境、出海。對此,知名團購電商老闆486先生(陳延昶)就緊搭時事發文,批周玉蔻其實不是台灣派,「你給錢她就說你好話,懂沒!」名嘴周玉蔻、蔡玉真2人2022年在政論節目中指稱台北市長蔣萬安父親、前立委蔣孝嚴的「晶華飯店緋聞案」,涉嫌「滾床單」的女主角就是前中華民國小姐張淑娟。張淑娟憤而提告,周、蔡被依加重誹謗、個資法起訴。台北地院審理後,於2024年11月17日依個資法,將2女各判有期徒刑1年6個月,且不得易科罰金、不得易服社會勞役。另因2人有一定社會經歷及充足資力,且趨吉避凶為人之常情,畏罪逃亡規避刑罰可能性慎高,有相當理由足認有逃亡之虞,應逕予限制出境、出海。在判決消息傳出後,張淑娟在國民黨立委王鴻薇陪同下召開記者會,指出周玉蔻一個人可以把當年幾百位記者、報紙雜誌電視廣播撲天蓋地的報導內容竄改,這種隻手遮天的「媒體女皇」作派讓她覺得匪夷所思。還爆出周在遭判刑前曾透過律師向她轉達想約喝下午茶和解,「張小姐,我很仰慕妳,我要用我的人脈替妳開節目,會幫妳賣作品」,但最後遭她拒絕。對於周玉蔻近日即將入監服刑,知名網路電商老闆「486先生」陳延昶1日下午在臉書發文表示:「叩叩姐並不是台灣派,你給錢她就說你好話,懂沒!」對此,有網友留言,「反正任何公眾人物的言行都要時時刻刻檢視就對了」,486先生則回應:「其他人我不知道,但是這個人我對她太知道太懂了!」貼文曝光,網友紛紛留言表示,「她本來就是在黨國體制內的,只要在戒嚴年代成長過來的台派,誰是變色龍心知肚明」、「兩邊賺,財源不斷」、「其實明眼人都知道,現在只是因為潮流在台灣這邊」、、「她從台聯到國民黨,後來又拿蔡政府標案」、「2000年她支持宋楚瑜,興票案暴發,她還是支持」。還有網友下結論:「她是永遠的當權派。」還有網友問486先生:「486老大何時邀叩叩姐上486節目?」他秒回:「她不是要去關了嗎?」讓不少網友驚訝不已,經其他網友宣導才知道,只有6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才能易科罰金,如果沒有緩刑宣告也沒有再上訴,那麼周玉蔻很快就要入監服刑了。
高雄情侶雙屍案!38歲陸配遭男友砍殺「全臉血肉模糊」 前夫傻眼:怎麼打成這樣
高雄梓官區於28日下午傳出一起情侶雙屍命案,38歲江姓陸配女子遭54歲男友侯姓男子持菜刀殘忍砍殺,侯男隨後在樓梯間畏罪自戕身亡。警方在29日進行相驗時,發現江女遺體的死狀極為淒慘,左後頸被菜刀劈砍,導致頸部大動脈斷裂,當場失血身亡。更令人怵目驚心的是,江女的臉部遭到重擊,血肉模糊、臉皮外翻,以致於無法辨識身份。目前檢警將在12月2日進行解剖,同時採集江女兒子的DNA進行身份比對。綜合媒體報導指出,整起事件之所以曝光,是江女連續兩天沒有到教會擔任志工,教會的教友便前往其住處察看,沒想到在樓梯間發現侯男的屍體,教友隨即報警。警方到場後,發現侯男身上雖然沒有明顯外傷,但褲管沾有血跡,口袋內還有一把房門鑰匙。警方後續進入屋內後,就發現江女倒臥在血泊之中,身上佈滿多處刀傷,臉部更是被毀容得體無完膚。後續警方也在現場找到疑似作案用的兇刀。據了解,江女是來自中國的陸配,10年前取得台灣身分,過去曾有過一段婚姻,並與前夫育有一子。後來離婚後,江女在近幾年與侯男交往,兩人還在附近買下一間公寓。但江女與侯男感情不睦,經常發生爭吵。江女的友人甚至透露,侯男曾有家暴前科,但江女並未申請保護令。近日,江女疑似受不了虐待,提出分手,沒想到卻引爆了侯男的殺機。而江女生前是一名虔誠的基督徒,時常在教會擔任志工,熱心服務。他曾在臉書直播唱詩的畫面,其身穿一襲粉色的湖南傳統服飾,用母語喊出:「在耶穌裡我們是一家人」。整起事件爆發後,江女的前夫到殯儀館認屍,而在看到江女的臉部嚴重毀壞,皮開肉綻、血肉模糊的情況後,前夫也傻眼地看著遺體說「怎麼會打成這樣?」由於江女的遺容實在太過駭人,前夫只能尋求其他方式確認身份。檢警表示,將在12月2日找來江女的兒子採集DNA,以茲驗明正身及釐清死因。也由於江女在台灣並無親人,教會必須設法聯繫在中國的父母,才能處理後事。教友們也表示,將在聚會中討論如何協助家屬。
誹謗判刑1年半「畏罪逃亡可能性高」 周玉蔻與蔡玉真被限制出境、出海
前中國小姐張淑娟遭媒體人周玉蔻、蔡玉真烏龍爆料是「晶華緋聞案」女主角,台北地方法院26日認定周、蔡觸犯《刑法》加重誹謗罪及《個人資料保護法》,從重依個資法判處2人各有期徒刑1年6月。由於兩人畏罪逃亡規避刑罰之可能性甚高,合議庭依刑事訴訟法第93-2條規定裁定周、蔡兩人限制出境、出海。2022年九合一選舉,周玉蔻在其主持的民視節目《辣新聞》,指稱張淑娟捲入國民黨台北市長候選人蔣萬安之父蔣孝嚴1999年發生的緋聞案,蔡玉真同日在臉書發文呼應,隔天再上周的節目,與周一搭一唱談論張淑娟,指她曾與蔣孝嚴在晶華酒店發生不當關係,不實指摘張嘗試攀附權貴,任空服員時工作態度不佳、利用特權等。張淑娟認為2人說法不實,嚴重損害名譽,因此提告加重誹謗及違反個資法,案經北檢偵結起訴。一審26日認定周、蔡觸犯《刑法》加重誹謗罪及《個人資料保護法》,從重依個資法判處2人各有期徒刑1年6月。北院指出,周玉蔻、蔡玉真涉犯起訴書起訴罪名,有卷內事證可佐,並經法院於今年11月26日分別判處有期徒刑1年6月,可認其等涉犯刑法第310條第2項加重誹謗、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1條非公務機關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等罪而犯罪嫌疑重大。北院表示,且周及蔡2人經本院判處不得易科罰金、不得易服社會勞役之刑,又有一定社會經歷及充足之資力,而趨吉避兇為人之常情,畏罪逃亡規避刑罰之可能性甚高,有相當理由足認有逃亡之虞,應逕予限制出境、出海。
追求遭拒萌生殺意!男開槍擊斃「關渡鹹粥」美女闆娘 二審判決出爐
台北市北投區知名小吃店「關渡鹹粥」去年6月發生一起槍殺案,一名51歲周姓男子前往鹹粥店用餐時,見到43歲越南籍潘姓老闆娘面容姣好,不顧對方已有家室仍奮力追求,多次求愛無果後竟萌生殺心,持槍將潘女近距離射殺,一審遭判處有期徒刑20年。案經上訴,高院今(5日)維持原判;仍可上訴。回顧案發經過,嫁來台灣18年的潘女跟丈夫育有一對子女,並在北投區經營「關渡鹹粥店」。周姓男子前往鹹粥店用餐時,發現老闆娘面容姣好,加入LINE好友後展開熱烈追求,但多次遭拒絕封鎖,因此心生不滿,加上他有次在店裡點炸豆腐,但潘女竟把餐點先送給後到的客人,讓他更加懷恨在心,遂萌生殺意。去年6月10日下午1時許,周男騎車到鹹粥店,與潘女交談沒幾句後,便掏出改造手槍朝對方開槍,隨即騎車逃逸,造成潘女左胸中彈,當場失去生命跡象,送醫後宣告不治。警方循線追緝,於隔日凌晨將周男逮捕。檢方偵查後,依殺人、非法持有具殺傷力之非制式手槍、非法持有子彈等罪嫌將周男起訴。士林地院認為,被告於犯後隨即離開現場,畏罪潛逃,於翌日始經緝獲,其後終雖坦承非法持有槍彈、殺人等犯行,惟始終不願透露非法槍彈之真實來源,且迄今仍未能與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或獲得原諒,難認具有完全真摯之悔意。法官審酌有關量刑之一切情狀,認被告惡性尚未達須永久監禁隔絕於社會之必要,檢察官於本院審理時具體求處無期徒刑尚嫌過重,惟被告因情感糾紛即無視國家重刑禁令,持槍於光天化日之下殺人,無異將他人生命視如草芥,亦不宜輕縱,依殺人等罪判處有期徒刑20年。案經上訴,高院今日維持原判;仍可上訴。
美國15歲少年槍殺父母弟妹5人 還想嫁禍給13歲胞弟
美國華盛頓州福爾市(Fall City)日前發生一起滅門慘案,而兇手竟是這戶人家的15歲的長子,其涉嫌槍殺家中的父母及3名弟妹,後續並試圖將罪行嫁禍給已經死亡的13歲弟弟本傑明(Benjamin),企圖將現場偽裝成是弟弟發動謀殺,後續畏罪自盡。根據《每日郵報》報導指出,死亡的馬克(Mark Humiston)是一位電機工程師,而他的妻子莎拉(Sarah Humiston)是一名護士,夫妻倆與三名子女被發現在距離西雅圖30英里的家中遇害。而整起事件唯一的倖存者是11歲的妹妹,他在槍擊中存活下來,後續逃至鄰居家求助。警方到來後,妹妹也向警方證實,開槍的是他15歲的大哥,自己甚至也被大哥開槍擊中頸部和手臂。根據警方記錄,事發當天凌晨4點55分,15歲的長子從家中的浴室撥打電話報警,其向警方聲稱家人遇害。但後續根據警方調查發現,該名少年試圖將黑色克洛克手槍放在13歲弟弟的手中,聲稱弟弟前一天晚上被發現觀看色情影片,後續便開槍射殺家人,之後就畏罪自殺。雖然該名少年希望以此誤導警方將弟弟視為兇手。但法醫調查後發現,該槍根本未曾使用,而且弟弟身上的致命傷口與槍的擺放位置完全不符。警方同時也注意到,死者的遺體並非集中於臥房,而是分散在家中多處。其中馬克身中4槍倒在樓梯底部,莎拉則是頭部2次中彈倒在浴室內。9歲的約書亞(Joshua)和7歲的凱瑟琳(Katheryn)也在事件中喪命。目前該名15歲少年在現場就遭到警方逮捕,同時面臨五項一級謀殺指控及一項謀殺未遂罪。警方的調查報告顯示,這對父母對孩子的生活控管十分嚴格,當中包括在家進行教育、嚴格限制孩子的交友。附近鄰居形容這家人為「完美家庭」,孩子們經常在社區中騎車遊玩。而小孩的足球教練羅伯森(Rhea Robertson)在守夜活動中表示,這對夫妻是「敬業的父母」,丈夫勤奮,妻子忠誠又盡職。報導中也提到,這起案件發生後震驚當地居民,因為這個位於福爾市湖邊的社區,過去治安十分良好,極少發生犯罪案件。
雲林議長涉綠能弊案!認罪吐1480萬賄款 新北地院裁定300萬交保
雲林縣議會無黨籍議長黃凱因涉嫌利用議員職權勾結綠能業者收賄上千萬,今(18)日遭到新北地檢署依《貪汙治罪條例》起訴,新北地方法院也於晚間7時許裁定黃凱以300萬元具保及限制住居,並限制出境、出海8月,及接受科技設備監控8月。新北地院指出,黃凱收受賄賂,犯罪嫌疑重大,且所涉犯屬最輕本刑5年以上之重罪,依合理判斷,仍存有畏罪潛逃之高度誘因,因此認為有羈押之原因,但考量黃凱於偵訊及本院訊問時,均坦承犯行,且於偵查中主動繳回全部犯罪所得1480萬元,認無羈押之必要。根據新北地檢署調查顯示,黃凱自2020 年起與國金能源公司等綠能業者勾結,利用自身議員身份及聯繫雲林縣建設處長李俊興,透過各自職權暗中協助綠能業者優先取得雲林縣太陽光電發電廠的籌設同意函及營業執照。檢方指出,其中李俊興涉嫌洩漏縣政府內部機密文件給黃凱,而黃凱則利用家人設立人頭公司,掩飾收賄行為,先後接受5千萬元及900萬元賄款;訊後將黃凱、李俊興及相關涉案人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公務員洩漏機密罪》、《洗錢防制法》等多項罪嫌起訴。
台中女遭恐怖網友砍十多刀「刀刀往要害刺」 地址竟是「保護令」洩漏
本月11日上午,台中市大里區驚傳砍人事件。25歲凌姓男子去年透過手機遊戲認識34歲的詹姓女子,求愛不成竟開始不斷跟蹤騷擾對方,11日上午更攜水果刀埋伏在詹女住處樓下,待她出現便上前猛砍十多刀,之後畏罪潛逃並在附近商家樓頂上吊自殺。詹女家屬表示,凌男「刀刀都往要害刺」,是要衝著要詹女的命來的。更讓他們不滿的,是詹女因不堪騷擾申請保護令後,凌男收到保護令聲請狀及證據,沒想到報案單影本裡面竟然附有詹女地址,「院方竟然沒處理就直接寄給加害者」,讓他們百思不得其解。詹女家屬指出,詹女和兇手凌男2人僅是手機遊戲上認識的網友,在網聚見過面,凌男曾對詹女表示好感,但被拒絕後,就開始在遊戲公開頻道上瘋狂辱罵,今年3月起在網路上惡意造謠她「下海」,5月曾對詹女發送猥褻照、色情影片,10月還曾非法入侵詹女住處,家人遇到時一度以為是詹女朋友,直到詹女出面後才知道雙方關係,家人立刻把凌男趕出門並報警。家屬也表示,詹女收到凌男的恐嚇、造謠消息後,就開始蒐證並且找律師協助,3月多開始提告,「法律程序至今都一直在跑」。而詹女之所以不封鎖對方,就是為了蒐集證據,因為跟騷案要成立的核心要點是「有持續不斷的騷擾訊息」。但詹女家屬氣憤指出,8月30日律師申請保護令,但凌男收到保護令聲請狀及證據時,證據裡面有一張是「報案單影本」,上面清楚記載著詹女家地址,「院方竟然沒處理就直接寄給加害者!」凌男正是得知詹女住處後,不僅還在網路上不斷廣播、散布詹女地址,事後還闖入詹女家中陽台、以及11日在住處樓下埋伏等舉動。家屬還不滿表示,凌男11日攻擊詹女時「刀刀都往要害刺」,朝胸部、腹部、脖子等處攻擊,好在深的那幾刀通通被肋骨擋住,胸腔、腹腔重要臟器沒有受創,現在在醫院休養。詹女家屬說,凌男因為已經自殺過世,騷擾恐嚇部分很大機會會不起訴,傷害部分可能考慮向凌男家屬求償,但資料眾多有些不方便公開,目前都還在跟律師討論看後續怎麼進行。家屬還向媒體表示,請網路上的父母們,不要看完此事件後就對「遊戲、網友」等等貼負面標籤,今天就是詹女運氣不好遇到神經病,在其他不管是工作、學校等場合、甚至是認識已久的人,也難保不會遇到會傷害人的神經病。另外,再次謝謝大家的關心和幫助,世界還是善良的,目前家裡都調適的很好,會繼續正向的活著。◎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高市議員黃紹庭涉浮報助理費 法院裁定羈押禁見
國民黨高雄市議員黃紹庭疑涉浮報助理費,26日被檢調收網前一刻,搭機飛往廈門,隨即失聯神隱,直到29日黃紹庭才自行搭機回台,一下機就被檢方拘提,檢察官漏夜偵訊後30日清晨4點諭知向法院依涉犯貪汙治罪條例聲請羈押禁見,高雄地方法院開庭審理後,認定黃紹庭涉嫌重大,有串證及逃亡之虞,30日下午4點28分裁定羈押。黃紹庭涉浮報助理費,被檢察官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圖/報系資料照)高雄地檢署漏夜偵訊後,今早以有逃亡、串供之虞向法院聲押禁見,今天下午4點28分,高雄地院召開羈押庭,裁定黃紹庭羈押禁見。黃紹庭在30日凌晨被移送至高雄地檢署複訊,他頭戴帽子口罩,被問到「有沒有什麼話要講」、「會覺得被冤枉嗎」、「去廈門有什麼目的」,他並未多做回應,僅要記者「小心、小心」。經檢察官漏夜偵訊後,依涉犯貪汙治罪條例聲請羈押禁見。據高雄地院表示,黃紹庭經訊問後,坦承未實際擔任助理之人申報公費助理費,及低薪高報請領公費助理費用,並按月匯入固定數額至配偶名下金融帳戶以支付服務處水電費等事實,並坦承涉犯刑法第214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二款利用職務上之機會詐取財物罪嫌,且有相關事證,足認他涉犯上開兩罪名之犯罪嫌疑重大。據了解,檢調日前接獲檢舉,指黃紹庭疑似涉嫌浮報助理費,貪汙金額恐破百萬,26日兵分多路前往10處搜索,並帶回黃的父母和服務處人員共17人,訊後其中6人分別以2萬至30萬元交保候傳,服務處周姓女副主任則遭聲請羈押,但被法院裁定無保請回,檢方已研議抗告。至於黃紹庭在傳訊前一小時搭機前往福建廈門,27日才錄影片自清,強調自己絕對沒有畏罪潛逃,29日下午2點左右抵達高雄小港機場隨即遭搜索、查扣相關證據並執行拘提。
涉浮報助理費!黃紹庭返台即遭拘提 檢方聲押禁見
高雄市議員黃紹庭涉浮報助理費,檢調26日前往搜索其住處及服務處等地,帶回黃紹庭父母及服務處人員等,卻不見黃紹庭蹤影,而他也被鄰居目擊於搜索前一小時帶著行李出門搭機前往廈門,29日回台後檢方立刻拘提,漏夜偵訊後向法院聲押禁見。高雄地檢署26日上午兵分多路,搜索黃紹庭住處、服務處、議會辦公室,將其父母、妻子、服務處人員等17人帶回,並查扣相關證物,但黃紹庭本人卻在搜索前一小時搭機前往廈門,遭質疑是畏罪潛逃。對此,黃紹庭發聲明表示,前往廈門是既定行程,絕無所謂檢調洩密、畏罪潛逃等情事,也強調他在第一時間就已致電檢調說明行程並獲理解,處理完畢就會回國到案說明,文末他也聲稱自己沒有浮報助理費,更不曾侵占公款。黃紹庭29日搭機返台後隨即遭拘提,30日0時許移送地檢署複訊,面對媒體提問「去廈門有什麼目的」等提問均未多做回應,僅提醒記者「小心、小心」。檢方漏夜複訊後,凌晨4時許向高雄地院聲請羈押禁見。
涉貪助理費喊合法!黃紹庭「出境逾72小時」遲未返台到案
高雄市國民黨市議員黃紹庭遭爆涉嫌「詐領助理費」,檢調周四(26日)上午大動作展開追查,但黃紹庭當天一大早就已搭機出境,遭外界質疑有潛逃疑慮,事後他也發聲強調,助理費申報一事「絕對合法」,只是距離傳訊至今已逾3天之久,卻仍不見黃紹庭到案說明。針對黃紹庭疑涉詐助理費一案,檢調26日兵分多路前往黃紹庭的服務處、住處等地點搜索,並帶回其雙親、妻子與服務處人員共17人,偵訊後其中6名被告遭裁定交保候傳,包括黃紹庭父母在內的10人則被請回,而一度遭到聲押的服務處周姓副主任,後續也被裁定無保請回。不過此案的關鍵人物黃紹庭,卻在檢警展開搜索當天「飛赴大陸廈門」,引起外界懷疑檢調內恐有「內奸」通風報信,才讓黃紹庭順利潛逃出境。對此,黃紹庭27日透過議會黨團跨海發出3點聲明澄清,第一、本人於26日上午出境,是既定個人行程,絕無所謂檢調洩密、畏罪潛逃或行蹤成謎等情事;第二、本人昨日在獲知遭搜索消息後,第一時間即已經主動致電檢調承辦人員說明行程,也獲得承辦人員理解。本人向檢調說明,待事務處理完畢就會返國,將立即到案說明,這也已獲得承辦人員理解;第三、本人嚴正聲明,從政十餘年來,助理費申報一事絕對合法,沒有浮報,更不曾侵占公款,呼籲司法查明事實真相,切勿抹煞勤懇認真問政的民代名譽及清白。除了發布聲明外,黃紹庭也上傳影片自證清白,再次重申絕無逃亡或事先知曉情報等情事,強調近一兩日事情辦完後,將以最快速度返國並向檢調說明案情,不過檢調展開搜索至今已超過72小時,黃紹庭遲遲不見現身,究竟是在打拖延戰術還是真的有事耽擱,仍待雄檢下一步動作。
涉嫌浮報助理費卻出境 黃紹庭發聲明:絕無畏罪潛逃犯意
國民黨高雄市議員黃紹庭疑涉嫌浮報助理費,黃紹庭的父母親和服務處人員共17人被帶回偵訊,其中6人交保、1人聲押,檢調26日上午前往黃紹庭住處和服務處搜索,卻不見黃紹庭蹤影,據傳他在搜索前1小時已搭飛機出境,目前人在廈門。對此,黃紹庭27日發聲明指出,他出境是既定個人行程,待事務處理完畢就會返國,將立即到案說明,已獲得承辦人員理解,絕無畏罪潛逃犯意。黃紹庭聲明如下:一、本人於26日上午出境,是既定個人行程,絕無所謂檢調洩密、畏罪潛逃或行蹤成謎等情事。二、本人昨日在獲知遭搜索消息後,第一時間即已經主動致電檢調承辦人員說明行程,也獲得承辦人員理解。本人向檢調說明,待事務處理完畢就會返國,將立即到案說明,這也已獲得承辦人員理解。三、本人嚴正聲明,從政10餘年來,助理費申報一事絕對合法,沒有浮報,更不曾侵占公款,呼籲司法查明事實真相,切勿抹煞勤懇認真問政的民代名譽及清白。最後,本人與助理們皆全心全意、競競業業,努力地幫高雄市政及市民服務,如近日提出的高鐵南延進高雄市區等重大議題,完全是福國利民的主張及良善建議。呼籲檢調應早日查明真相,還本人清白!
快訊/疑詐領助理費!黃紹庭涉案「急飛廈門」首回應:既定行程非畏罪潛逃
高雄市國民黨市議員黃紹庭遭爆涉嫌「詐領助理費」,檢調昨(26日)上午大動作展開追查,兵分多路前往黃紹庭的服務處、住處等地點搜索,共帶回其雙親、妻子與服務處人員等17人,但黃紹庭當天一大早就已搭機出境,外界質疑恐有內鬼通風報信,對此,黃紹庭也發出聲明回應了。捲入詐領助理費弊案,目前人在中國大陸廈門的黃紹庭,今(27日)下午也透過議會黨團跨海發出3點聲明,第一、本人於26日上午出境,是既定個人行程,絕無所謂檢調洩密、畏罪潛逃或行蹤成謎等情事;第二、本人昨日在獲知遭搜索消息後,第一時間即已經主動致電檢調承辦人員說明行程,也獲得承辦人員理解。本人向檢調說明,待事務處理完畢就會返國,將立即到案說明,這也已獲得承辦人員理解;第三、本人嚴正聲明,從政十餘年來,助理費申報一事絕對合法,沒有浮報,更不曾侵占公款,呼籲司法查明事實真相,切勿抹煞勤懇認真問政的民代名譽及清白。黃紹庭強調,他與助理們皆全心全意、競競業業,努力地幫高雄市政及市民服務,如近日提出的高鐵南延進高雄市區等重大議題,完全是福國利民的主張及良善建議,呼籲檢調應早日查明真相,還他清白。
京華城案「關鍵共犯」邵琇珮訊後請回!限制出境、住居
台北地檢署追查京華城弊案,民眾黨黨主席柯文哲昨(2)日被裁定無保請回,卻意外爆出北市都委會執行秘書邵琇珮是共犯,涉圖利罪。昨日北檢對邵琇珮進行搜索、約談,今日凌晨4點請回,並且限制出境出海及住居。邵琇珮為台大建築城鄉研究所碩士,曾任台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總工程司,也是北市府重要的都市規劃主力,目前任職都委會執行秘書。今年8月中旬,她請假去日本玩兩周,預定2日回台,此前從未被約談,北檢卻在裁定書中稱,「共犯邵琇珮則『顯可疑係因畏罪而潛逃中」是依檢方所提出聲押資料所採有串證理由之一。」邵琇珮反駁自己沒有畏罪潛逃,是檢方沒有約談她。北檢認為,邵琇珮跟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有相互配合、不實陳述的動機可能,是案件「關鍵共犯」,因此2日以貪污罪被告身分約談,經廉政署訊問後,昨晚移送北檢複訊,於今凌晨4點訊後請回,並限制住居、出境及出海。北檢日前羈押彭振聲及柯文哲,昨日北院裁定書指出,台北市前副市長彭振聲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對於主管或監督之事務圖利罪,罪嫌重大且有相關證據支持,該罪名最輕刑期為5年以上有期徒刑。彭振聲與應曉薇、沈慶京等人之間的犯意聯絡及行為分擔等重要事實,仍需進一步釐清,因此有羈押的必要。至於民眾黨黨主席柯文哲,法官判定他尚未符合「犯罪嫌疑重大」之要件,裁定無保請回,對此,北檢將提出抗告。
京華城弊案「關鍵共犯」邵琇珮被傳畏罪潛逃 廉政署應訊後移送北檢
北檢偵辦京華城容積弊案,台北市前副市長彭振聲因涉貪汙罪嫌重大,今(2日)遭羈押禁見。裁定書還指出,台北市都委會執行秘書邵琇珮疑是關鍵共犯,「顯可疑係因畏罪而潛逃中」。不過,邵琇珮先前有依規定請假,並非畏罪潛逃,為了釐清案情,今日上午已前往廉政署應訊,稍早被移送至北檢複訊。北院裁定書指出,彭振聲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對於主管或監督之事務圖利罪,罪嫌重大且有相關證據支持,該罪名最輕刑期為5年以上有期徒刑。彭振聲與應曉薇、沈慶京等人之間的犯意聯絡及行為分擔等重要事實,仍需進一步釐清,因此有羈押的必要。北院表示,共犯應曉薇和沈慶京在訊問中均否認犯行,並因有串證之虞而被羈押禁見;邵琇珮疑因涉嫌畏罪潛逃,更加顯示彭振聲與其他共犯可能配合作出不實陳述的動機。據悉,邵琇珮為台大建築城鄉研究所碩士,曾任台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總工程司,也是北市府重要的都市規劃主力,目前任職都委會執行秘書。對此,台北市都委會表示,邵琇珮從8月19日起請假至8月30日,是去年已排定的年度旅遊計畫,並非畏罪潛逃,日前已如期回國。另一方面,邵琇珮今日上午配合前往廉政署應訊,稍早被依被告身分移送北檢,由檢察官進行複訊。
京華城弊案「關鍵共犯」邵琇珮遭疑畏罪潛逃! 已抵廉政署應訊中
北檢偵辦京華城容積弊案,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因涉貪汙罪嫌重大遭羈押禁見,裁定書指出台北市都委會執行祕書邵琇珮疑是同案共犯,疑涉《圖利罪》畏罪潛逃出國,北檢目前已指揮廉政署將她約談到案,稍晚邵琇珮將已被告身分移送北檢複訊。據了解,邵琇珮為台大建築城鄉研究所碩士,曾任台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總工程司,也是北市府重要的都市規劃主力,目前任職都委會執行祕書,根據內部人士透露,邵女於2020年10月12日主持一場京華城案關鍵學者專家諮詢會後,使得京華城案的容積率逐步確定為560%,她可謂是讓「方案四」設計成形的關鍵人物,這可能是檢方有意約談邵女的主因之一。裁定書指出,彭振聲遭羈押原因,其中一項是因「關鍵共犯」邵琇珮疑畏罪潛逃,由於她與彭振聲有互相配合為不實陳述的動機及可能,因所圖利益及賄賂金額龐大,有足夠的理由與被告有勾串共犯之虞,因而裁定羈押禁見。台北市都委會表示,邵琇珮從8月19日起請假至8月30日,是去年已排定的年度旅遊計畫,並非畏罪潛逃,她目前已如期回國,至於2日因有事未到班,但已向政風單位回報。
彭振聲遭羈押禁見原因曝光 北院:共犯涉嫌畏罪潛逃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與台北市前副市長彭振聲因涉入京華城弊案,被台北地檢署依違背職務收賄罪及圖利罪聲押禁見。台北地院也於今(2日)凌晨裁定柯文哲無保請回,彭振聲則羈押禁見。據了解,彭振聲被羈押的原因之一是共犯邵琇珮涉嫌畏罪潛逃。據了解,北院裁定書指出,彭振聲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中對於主管或監督之事務圖利罪,罪嫌重大且有相關證據支持,該罪名最輕刑期為5年以上有期徒刑。彭振聲與應曉薇、沈慶京等人之間的犯意聯絡及行為分擔等重要事實,仍需進一步釐清,因此有羈押的必要。彭振聲被羈押的原因之一是共犯邵琇珮涉嫌畏罪潛逃,邵琇珮曾擔任台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總工程司,是京華城案審議的都委會執行祕書。北院認定,彭振聲作為台北市副市長及都委會主席,扮演了此案中的關鍵角色,對案件內情瞭若指掌,且與其他共犯具有相似利益。北院表示,共犯應曉薇和沈慶京在訊問中均否認犯行,並因有串證之虞而被羈押禁見。邵琇珮則因涉嫌畏罪潛逃,更加顯示彭振聲與其他共犯可能配合作出不實陳述的動機。北院認為,彭振聲涉及的罪名重大,且所獲圖利和賄賂的金額極為龐大,因此本案對國家行使刑罰權具有極高的公益性,且由於案件中的犯罪行為隱密,蒐證困難,涉案人數雖少,但均為要職,具備相當的財力和影響力。為防止彭振聲與其他嫌疑人串供,法院認定有羈押必要,並禁止接見與通信。彭振聲律師李岳洋則在結果出爐後受訪表示,彭振聲本人對於結果感到非常訝異,心情也覺得非常難過,將提出抗告。
遭指「關鍵共犯」!邵琇珮昨已回台 傳LINE給李四川喊:依法請假、沒有畏罪潛逃
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容積率弊案,北院2日凌晨諭知前台北市長柯文哲無保飭回,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遭羈押禁見,另有同案共犯邵琇珮(北市都委會執秘)因畏罪而潛逃中。而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指出,邵琇珮已在昨(1)日回台,身兼都委會主委的台北市副市長李四川也證實此事,對方今(2日)早亦傳LINE稱「沒有畏罪潛逃」,是檢調沒有約談。北院指出,彭振聲案發時同時是台北市副市長、都委會會議主席、本案PM即專案管理人,於都委會多次會議,或預設立場,或違反議事規則,或無視委員之反對意見,或指定支持補償京華城之委員以及較無經驗之委員擔任專案小組之召集人,勘認彭是本案上層及關鍵角色,對於犯罪事實應知之甚詳,與其他共犯互具證人適格,利害本多有一致之處。除此之外,都委會執行秘書邵琇珮被指為京華城案共犯,顯可疑係因畏罪而潛逃中,北院因此勘認彭振聲與本案共犯均已有不據實陳述情形,並互相配合為不實陳述之動機及可能,考量本案仍有諸多事實未明,有相當理由足認被告有勾串共犯之虞,且本案所涉罪名重大、所圖利益及賄賂之金額均極為龐大,因此裁定彭振聲羈押禁見。國民黨台北市議員、台北市議會京華城案調查小組召集人游淑慧更在臉書上透露,「這2天我說有位關鍵證人還沒回國,指的就是邵琇珮,她是現任都委會執祕、前都發局總工程司」自己5月閱卷開始後,發現對方角色特別,在進行訪談後,便直接私下通報市府預警此人。游淑慧表示,8月26日邀請彭振聲來議會約談時,也特別要求邵必需要來交叉對證,結果發現她已請兩周休假,「上周我才去電廉政人員更提醒她會不會不回來?沒想到早上看到檢察官昨晚新聞稿,說她畏罪潛逃。唉」。而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稱,邵琇珮向台北市政府請假出國去日本玩,時間為8月17日至9月1日,也已在9月1日回國。都委會主委李四川則證實,邵琇珮本就依規請假到9月1日,人已經回台,檢調1日也沒有做約談動作李四川也提到,邵琇珮2日早上6時3分傳LINE給他,表示自己是依法請假到9月1日,目前人已經回台灣,是檢調沒有約談,「我(邵琇珮)沒有畏罪潛逃」,邵琇珮也表達會與北市政風處另做報告。
對京華城案已有不實陳述! 彭振聲遭羈押禁見詳細理由曝光
台北市前市長柯文哲、前副市長彭振聲遭控涉嫌圖利京華城容積案,檢方於30日對兩人展開馬拉松式訊問,以貪污罪偵辦,並於31日深夜聲請羈押,羈押庭於1日晚間8時召開,2日凌晨,法院宣布柯文哲無保請回,但彭振聲卻因嫌疑重大,遭羈押禁見。法院指出,彭振聲是京華城案的會議主席兼專案管理人,在京華城案上屬關鍵角色,且與應曉薇、沈慶京為共犯,三人均有不實陳述,有串供之虞,因此裁定羈押禁見。以下為北院宣判全文↓一、犯罪嫌疑重大部分被告涉犯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之對於主管或監督之事務圖利罪,犯罪嫌疑重大,有卷內事證可稽,且所涉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二、羈押原因部分:(一)本案被告與應曉薇、沈慶京等人間之犯意聯絡、行為分擔為何等重要事實,均尚有未明,有待檢察官釐清。(二)被告固辯稱:伊是依照都委會通過的決議去做,伊都是依法行政云云。然.被告(彼時為都委會之會議主席、本案之PM即專案管理人)於都委會多次會議,或預設立場,或違反議事規則,或無視委員之反對意見,或指定支持補償京華城之委員以及較無經驗之委員擔任專案小組之召集人。(三)被告彼時為臺北市副市長,並為都委會之會議主席、本案之專案管理人,堪認其為本案之上層及關鍵角色,故其對本案犯罪事實應知之甚詳而與其他共犯互具證人適格,利害本多有一致之處。另共犯應曉薇、沈慶京亦俱為本案上層共犯,其等前此經本院訊問後,亦均否認犯行,並均為本院認定有串證之虞而羈押禁見中。而共犯邵琇珮則顯可疑係因畏罪而潛逃中。綜上,堪認被告與本案共犯已有互相配合為不實陳述之動機及可能。(四)本件既有諸多重要待證事實未明,而被告、共犯均已有不據實陳述之情形,其等間亦有互相配合為不實陳述之動機及可能,故應認有相當理由足認被告有勾串共犯之虞。三、羈押必要性部分:(一)本案所涉罪名本已重大,且所圖得之利益及賄賂之金額均極為龐大,故國家實現本案刑罰權之公益甚重。(二)考量本案所涉犯罪本質上有相當之隱密性,蒐證極為不易,此由本案實際上動員諸多人力蒐證可見一斑。另本案涉案人數非少,或位居要職或有相當財力,而均有相當之影響力,然本案仍有諸多事實有賴親自在場見聞之證人始能完整還原。綜上,堪認本案案情晦暗的危險性仍高。(三)現今網路及通訊軟體發達,被告可輕易以秘密方式與他人溝通以進行勾串,而具保亦非預防串證之有效手段。綜上,衡酌羈押對被告權利之限制,及以羈押手段防免被告與共犯勾串,確保本案司法權行使之有效程度,認有羈押及禁止接見、通信之必要。
林宜瑾涉詐助理費100萬交保! 服務處主任遭法院裁定羈押禁見
民進黨立委林宜瑾21日涉詐領助理費,遭大動作搜索,22日清晨5點100萬交保,並限制出境。據了解,整起案件疑似和林宜瑾在2020年間擔任台南市議員時,涉嫌詐助理費有關,至於其服務處的黃姓主任因犯嫌重大,且有串供、滅證、逃亡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稍早,召開羈押庭,裁定黃姓主任羈押禁見。台南地院表示,黃姓主任所犯非公務員與公務員共同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其畏罪逃亡、規避追訴、審判程序之可能性甚高,有相當理由足認有逃亡之虞,且又湮滅、偽造、變造證據以及勾串證人之虞。黃姓主任所為難認以命具保、責付或限制住居等侵害較小之手段,認對黃姓主任有羈押之必要,應予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回述這起事發經過,林宜瑾的國會辦公室以及台南服務處21日遭到台南地檢署搜索,經歷幾小時的搜索後帶回資料、電腦主機等證物。據了解,檢方調查林宜瑾2020年間擔任台南市議員期間,助理費使用狀況。台南地檢署因此指揮台南市調查站人員,傳喚10多名助理及親友到場,據悉,檢調除了傳喚所有掛名跟實際的助理,也找了林宜瑾和其親友共19人,林宜瑾的兩個弟弟也出庭作證,其中5位關係人21日交保,交保金為3到10萬,另有8名被告和4名證人被請回。至於林宜瑾,則以100萬元交保,黃姓主任則被聲押,面對100萬元的鉅額保金,林宜瑾22日透過胞弟向民間友人求助,湊得100萬元的保金。直到清晨5點多點完現金並完成限制出境、出海程序後,林宜瑾從地檢署交保後快步離開,被問到是否認罪時,林宜瑾則表示,「我坦坦蕩蕩,相信法律會還我清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