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誘
」 高雄少女 少女 羅育祥 保全界李宗瑞 囚禁爸爸幼兒園抱錯小孩「還去買雞蛋糕」 呂秋遠喊恐怖:快離婚搶親權
嘉義市1家準公共托育幼兒園發生抱錯小孩的離譜事件,對此律師呂秋遠表示不敢相信,認為整起事件太不合理,擔心也許是一起恐怖的社會新聞,可能該名爸爸根本沒有小孩在幼兒園;但如果真的是抱錯,呂秋遠向該名男子的妻子喊話「妳應該離婚,親生的孩子都可以認錯,還有什麼不能發生?」 律師呂秋遠近日在臉書發文稱,據說嘉義有爸爸去幼稚園接孩子,結果接到別人的孩子,後來才發現帶錯,「根據這麼多年來的經驗,確實有爸爸不知道孩子念幾年級、導師叫什麼名字、今年幾歲、念那間學校或是幼稚園。但是抱錯小孩這件事,其實我是不相信的。」呂秋遠也認為,不認得自己小孩,卻會去接小孩,這件事從經驗法則來看,「一點都不合理啊!除非這個爸爸跑遠洋漁船,三年回一次台灣,否則怎麼可能不認得自己小孩,還會帶小孩去買雞蛋糕?」所以呂秋遠表示,不應該把這件事當作笑話來看,因為這不是笑話,而是恐怖的社會新聞,「如果這個『爸爸』根本沒有孩子在這間幼稚園就讀,當然就是可怕的略誘事件。他喬裝成有孩子在這間幼稚園念書,然後把其中一個小女孩帶走。」「當然,如果真的是抱錯,那麼請媽媽跟我聯繫」,呂秋遠向當事人的媽媽喊話,認為對方不只應該跟接錯小孩的老公離婚,也應該好好的爭取親權,「親生的孩子都可以記錯,那麼還有什麼不能發生的?這件事並不好笑,而是恐怖故事,孩子可以接錯?下次外遇的時候,會不會說,其實我認錯自己老婆了?」
林口15歲少女離家八天 陪玩8男涉略誘、妨害性自主偵辦
新北市林口區15歲李姓少女1日跟家人說要外出買咖啡失去行蹤,家人焦急報案並在網路上PO尋人啟事。警方循線找人,終於在8日七時許,在龜山男網友家中找到少女,經警方詢問後僅問到後4天行程,離家8天至少與8名不同男子接觸,其中還分住2男家中,警方朝略誘、妨害性自主偵辦。李姓少女6月初從林口某國中畢業後,與家人前往澎湖遊玩,旅程結束後父母叮囑她要開始收心,怎料李姓少女卻還想要玩,1日清晨和家人說要外出買早餐,從文化三路住家外出後就此失聯。家人尋不到女兒也心急報案,警方立刻成立40人專案小組找人,發現少女離家之後搭計程車前往新北市蘆洲區,之後去過新竹湖口、南寮及桃園等地,都是靠男性友人接送。李姓少女離家期間手機經常關機,警方除了定位系統也同時追查IG帳號活動足跡,8名警察循線追查,於8日在20歲高男家中找到少女。詢問離家原因,少女表示是因為還想玩水卻被父親拒絕,才臨時決定找朋友帶她去新竹南寮海邊玩水,為脫離父母掌控才將手機定位關閉,離家期間沒有受到脅迫、略誘。警方深入追查少女8天行蹤及接觸人事,少女目前只透露7/5-7/8行蹤。包含:5日當晚入住楊姓男子(20歲)位於新竹家中,6日到新竹市北區,6、7日兩天晚上則投宿在高姓男子(20歲)桃園市龜山區金湖街家中,未鬆口前4天去了哪些地方。警方推測少女離家期間至少接觸8名男性,已通知7名男女(其中一名未成年男子)到林口警分局說明,據6名男性到案所述,都是李女用IG與他們聯繫,實際情況如何,仍待警方深入調查,目前警方朝略誘罪偵辦中。
離婚監護權歸女方 婆婆竟偷偷帶走孫「藏2年11月」…下場要坐牢
桃園一名張姓女子和前夫發生爭執後協議離婚,由女方取得孩子的扶養權,未料阿嬤竟無視張女要將孩子帶離之決定,拒絕交出孫子,甚至私自將孩童帶回老家,時間長達2年11個月,長期侵害張女原可直接對子女行使親權之狀態,逼得張女只好向法院聲請交付子女。桃園地院審理後,依略誘罪判處阿嬤有期徒刑6月。判決書指出,陳男與張女曾為夫妻而共育一名子女(下稱A童),然2人於109年2月22日發生爭執後,雙方洽商離婚事宜,旋於同年月25日兩願離婚,雙方並協議對於A童親權由張女單獨任之,未料陳婦明知其僅為A童之直系血親之二親等之祖母,而張女則為享有行使並負擔A童權利義務之監督權人,竟拒絕交出孩子。張女因向陳婦討還A童無果,不得已而向法院聲請交付子女,嗣於109年12月10日經家事法庭民事裁定,命阿嬤將A童交付張女,陳婦才於111年1月15日透過兒子將A童送回給張女,母親始能與A童共同生活。案經張女訴由桃園市政府警察局楊梅分局報告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檢察官偵查起訴。陳婦辯稱,「我覺得自已有義務去保護無自保能力的幼兒,我認為告訴人沒有負起保護幼兒的職責,我有在109年2月22日把A童帶回我老家,是因為告訴人和我兒子在離婚前衝突的很嚴重,當天我抱著A童,告訴人有叫我把A童給她,因為告訴人過往就是有在盛怒找小孩洩憤」,為了保護孫子女免受暴力,才拒絕把孩子還給張女。桃園地院審酌,被告固認張女有情緒失控、暴力傾向,然而多屬空言主張,欠缺實據以佐其說,況考量告訴人與陳男早於109年2月25日離婚時,即已約定由女方單獨擔任A童之親權人,然被告未經告訴人同意逕將A童帶離,顯然損及告訴人親權行使,認定陳婦所言顯係事後狡卸之詞,不足採信,依略誘罪判處有期徒刑6月。
國中妹網戀約男見面 踏浪「情人灣」遭捲走阿嬤哭喊:快回來
宜蘭縣南方澳內埤海灘「情人灣」今(28日)上午8時30分許,驚傳1對男女遭浪捲走,25歲張姓男子自行游上岸,另名柳姓女孩於海面上載浮載沉,離岸邊約60至70公尺時已看不到人,經查柳女竟然僅13歲未成年,消防人員及海巡署出動大型船艇下海搜救中;柳的外婆痛哭,「快回來啦!阿嬤在找妳!」場面讓人鼻酸。據了解,該對男女都是宜蘭人,透過交友軟體於23日剛認識一周的網友,今清晨相約至海灘踏浪,卻不顧瑪娃颱風即將來襲,不慎遭長浪捲走,男子自行游上岸,當下臉色驚慌已說不出話來,他緩緩道來,今是第一次約出來碰面,於沙灘漫步時,看到長浪還有一段距離,瞬間2人就被捲進海裡,很擔心找不到柳女。柳女從小與78歲的外婆住在一起,外婆獲報後到派出所還淡定的說,外孫女什麼事都會跟她分享,昨晚有提到今天會跟5個同學去蘇澳玩,早上清晨準備出門去菜市場做生意時,還有摸摸外孫女的頭。稍晚外婆一到事發地點,情緒潰堤放聲痛哭說,「妳快回來啦!阿嬤找妳啦!阿嬤在等妳啦!妳有沒有聽到?」宜蘭縣消防局獲報後,即派遣南方澳分隊、特搜大隊、第二大隊及蘇澳分隊前往搜救,因風浪太大無法使用救生艇下水作業,正以空拍機擴大搜尋,亦請海巡派遣5車11員及出動3508大型船艇於案發海域搜救中。另家屬做筆錄後雖還未提出告訴,但張男因涉及略誘罪部分,因該最為公訴罪,分局將函送宜蘭地檢署偵辦。
女兒嫁同志⋯拚人工受孕直到「病逝都沒圓房」 二老心疼告女婿詐婚
台南一對老夫婦將女婿告上法院,原因是不捨身為會計的女兒4年前結婚後,發現丈夫疑似為同性戀、有愛滋病,回娘家訴苦夫妻2人「從未圓房」,女兒還為了夫家傳宗接代,經歷4次人工受孕,並懷上龍鳳胎,沒想到女兒最後卻罹癌病逝。二老心疼女兒的經歷,憤而指控女婿詐婚,除求償100萬,也要求返還女兒身故後的勞保給付與保險理賠。根據台南地院判決書,吳姓女子原為保險帽公司會計,2018年與相親認識的吳姓男子結婚,隔年1月開始至2021年1月接受4次人工受孕,最後成功懷上龍鳳胎,不過同年5月、懷孕4個月時,突然咳嗽不止,致醫院檢查後發現肺腺癌末期,並快速於隔月病逝。吳女的父母心疼女兒經歷,認為女婿明明身為同志,卻因為原生家庭傳宗接代要求,故意隱瞞自己同志與愛滋病友身份,欺騙女兒結婚並要求她人工受孕;二老還指控,直到女兒離世,夫妻仍未圓房,女婿卻還其他男人發生關係,因此憤而提出共100萬元賠償要求。此外,吳女父母也稱,當時女婿曾在女兒蓋棺前,下跪道歉稱自己沒有照顧好妻子,並承諾以後會照顧二老,並將妻子身故後勞保理賠,扣掉妻子的信貸、卡債和其他貸款,全部交還給二老供他們養老。但是二老發現,女婿事後拋棄繼承約60萬,並將女兒的勞保、勞退,以及保險理賠共約132萬元全領走,因此要求返還。對此,台南地方法院法官審理時指出,婚姻既為夫妻之間為追求共同生活之目的,而形成的結合關係,其間的酸甜苦澀、喜怒哀樂、悲喜交集等,都是婚姻生活中可能面對的,「縱然吳女知悉丈夫為不同性向之人,其心中所思所想,非他人得以揣意憑想」,因此認為二老認為女兒是被女婿略誘、詐婚難以憑採。法官因此判定二老的損害賠償要求無理由,應予駁回,不過由於女婿曾答應將勞保、保險金要交給岳父母,因此被判定為不當得利,必須全數將其歸還。
不滿警強制查驗身分咬人反抗 北市男獲判無罪
廖東榮日前帶著13歲的少女在外徘徊遭警盤查,廖男接受警方查驗身分,但拒絕提供少女資料,被強制帶回派出所,廖男事後咬警反抗遭起訴。士院認為警察非法執行勤務,判廖男無罪。判決書指出,2020年8月間,廖姓男子與13歲少女深夜在台北市士林區一間超商劉天,民眾報稱街友在搭訕小妹妹,轄區員警到場了解。廖男向警方表示,「這是我女兒」,少女也表示2人是一等親屬關係,路過民眾則說少女是廖男小孩,常在附近走動,但周員見2人互動無異狀,且少女拒絕協助還主動廖男,認為她無具體危險,2名員警因此離去。但勤指中心卻認為回報內容未具體記載少女資料,2名員警又重返現場,在同條街另間超商碰到廖男與少女。廖男主動提供身分證字號供警方查核,但廖男戶籍資料卻不見廖男妻子及少女的資料,因此警方要求查證少女身分遭拒,隨即將2人分開帶回派出所。廖男不滿遭員警強制帶走,在警車上、派出所咆哮衝撞,還咬傷警察,被依妨害公務、傷害罪送辦。士林地檢署認為警員見廖男帶少女徘徊街頭2小時,從廖男裝扮、少女不太說話情形,懷疑廖男涉嫌略誘,因此依妨害公務、傷害罪等起訴廖男。承審合議庭認為,廖男與少女互動過程自然,難以認定有何犯罪之虞或防止危害的情況,已不符警察職權行使法中於公共場所查證人民身分的要件。合議庭指出,員警密錄器影像顯示,員警以要查證少女身分為由將廖男帶往派出所,顯示員警並非因合理懷疑廖男有犯罪嫌疑,只是為了查證「他人」身分,也不符警察職權行使法使用強制力查驗身分的規定。合議庭認為,警察行使職權並非毫無底線,本案員警不符法律規定對廖男施以強制力,屬非法執行職務;廖男以口咬、撞擊等方式排除員警現行不法侵害的行為,屬於保護自己權利的行為,未超過必要程度,屬正當防衛而阻卻違法,日前判決廖男無罪。可上訴。
日領3千誘未成年入幫 逼大街裸奔壯膽不從斷手腳
桃園市一名徐姓男子,自稱是桃園4大幫派「小南門」的幹部,透過網路交友平台「Zenly」以每天3千元生活費做為誘餌,吸引新竹地區國中、國小學童加入幫派,並恐嚇他們不准背叛組織,否則就打斷其手腳。徐男期間還舉辦壯膽訓練,逼迫少年只穿內褲在大街奔跑。新竹縣警察局受理多起家長報案後,立即組成專案小組,一舉救出2男1女,並將徐男依略誘、恐嚇、妨害自由等罪送辦。徐姓男子自稱是桃園4大幫派「小南門」的幹部,卻私下囚禁少年、少女。(圖/翻攝畫面)新竹縣警局今日指出,日前有多名家長向警方報案稱其就讀國中、國小孩子透過網路交友平台認識自稱是桃園地區「小南門」幫派分子,誆少年加入幫派可以賺很多錢,每天還有至少3000元生活費,孩子因而離家出走失聯,懷疑遭到幫派控制進而從事不法活動。新竹縣政府警察局受理後,由少年警察隊、刑事警察大隊立即成立專案小組,4月19日深夜趕赴桃園市桃園火車站附近的旅社,營救出遭控制的2名失踨少男及1名失蹤少女,並當場逮捕徐姓主嫌1名。警方調查,徐男利用網路交友平台吸收新竹縣、市的少年、少女加入幫派,徐男自稱自己是「小南門」幫派成員,上頭還有多位大哥,若少年加入幫派,每天至少有3千元生活費;少女則保證每月有5萬元照顧費,藉此引誘未成年加入幫派。其中一名少年察覺有異,想脫離徐男掌控,沒想到徐男知道後,竟恐嚇少年「我大哥知道你家人住哪,如果敢背叛組織,就把你雙手打斷」,其間徐男更凌虐、逼迫少年全身赤裸,僅穿內褲從旅社內跑上大街以示膽量。
空姐跨國爭女告捷 義大利富商泣訴:台灣法律無法保障我的權利
詹姓前空姐與義大利藍姓富商的女兒監護權之爭,出現重大進展。憲法法庭今(18日)裁定「應暫時停止執行」,讓聞訊的詹女激動落淚,詹女的律師楊佳陵也開心表示:「妹妹再也不用擔心受怕被帶走了!」對此,藍姓富商則聲淚俱下表示,他只是合法來接孩子,台灣法律卻無法保障他的權利。藍姓富商2007年與詹女交往,2014年兩人未婚生女,但不久後感情生變;2017年底,富商先將女兒帶回義大利,卻未依約定時間帶回台灣,詹女因此前往義大利重新辦理女兒護照,並擅自將女兒帶回。雙方目前除監護權的訴訟外,富商也對女方提出妨害家庭略誘、偽造文書等刑事告訴。據悉,兩造原訂在14日強制交付,但當天因雙方在女童學校僵持近7小時而未果。詹女事後表示已向法院提出暫緩交付,但據悉藍姓富商與執行官在16日又前往一次空姐住家要帶走女童,最終因女童不在家交付又未成。如今憲法法庭的裁定終於讓詹女放下心中大石。另據《TVBS》報導,藍姓富商強調,14日交付當天女兒看到他時對他又抱又親,表示女兒其實也很想念義大利生活,「可是看到母親後態度卻完變了」、「和我視訊時都會先看鏡頭後面才知道怎麼回答」,因此他除指控詹女背後操控女兒外,更淚訴憲法法庭的裁決:「我是一個外國人,我來台灣是用合法方式接我小孩子,法律不是要保護人的嗎?」
義大利富商與台灣空姐跨海爭女 法官裁定女兒今交給父親
詹姓前空姐與義大利藍姓富商爆發女兒監護權爭議,詹女帶女兒回台後,指控富商私將女兒帶往義大利後音訊全無,她只好前往義大利以女兒護照遺失重新補發後,帶女兒回台,詹女因此遭藍男跨海提告準略誘及偽造文書等罪,台北地院家事法庭裁定詹女今天交出女兒給藍男,在判決確定前,暫時由男方單獨行使親權,這起爭女風波演變成當年巴西混血兒吳憶樺翻版,今天詹女會不會交出愛女,恐怕仍有變數。由於詹女和女兒平時住在台中,據悉台北地院今天是囑託台中地院代為執行,法官已裁定詹女需在一定時間前帶著女兒前往法院,直接交給藍男的律師,因此律師一早就會前往法院。若詹女屆時未現身,藍男律師不排除在法院民事執行處人員陪同下,直接前往詹女家中帶人。藍男2007年與詹女交往,2014年兩人未婚生女,不久兩人感情生變。2017年底,富商先將女兒帶回義大利,卻未依約定時間帶回台灣,詹女於是飛往義大利,以重新辦理女兒護照的方式,擅自將女兒帶回。雙方目前除監護權的訴訟外,男方也對女方提出妨害家庭略誘、偽造文書等刑事告訴。
富商、空姐跨海爭女淚灑偵查庭 判決出爐讓廣播名人爆氣「法律不保護台灣人」
義大利藍姓富商與台灣詹姓空姐兩人跨海爭8歲女兒監護權,因女童寫出一封親筆信給法官與總統求助後,引發社會關注,沒想到一審監護權判給富商,也讓女童將在3天後離開台灣到義大利去,這樣的判決也讓廣播主持人阿晃暴怒,在臉書貼出8歲女童懇求留台的手寫信,寫下「原來台灣的法律是沒有辦法保護台灣人,沒有辦法保護一個弱勢的母親?」。8歲女童親手寫下親筆信,希望能留在台灣,但面對3天後就要回義大利,也讓廣播主持人怒批法律沒有保護台灣人。(圖/翻攝自呂秋遠臉書)詹女空姐10年前和藍姓義大利富商未婚生女,但在2019年在台北市議員徐立信陪同下召開記者會,指控義大利富商藍男劈腿家暴,藍男更以女兒祖父母生病為由,提前帶走女兒,且不依約定將女兒送回台,她後來花了將近1年的時間,好不容易才從義大利將女兒帶回台,卻也讓她遭到對方提告,雖然檢察官2度都以罪證不則不起訴,但富商仍堅持3度提告略誘、偽造文書。過去法院判決詹女每半年可以與女兒在台灣同住兩週,日期由雙方自行協議,機票費用各負擔一半,女兒住在義大利時間,詹女也可以書信、通訊軟體聯絡。台空姐與義大利富商的女兒監護權之爭,空姐媽也淚灑偵查庭,坦言如果沒辦法留下女兒,希望她在義大利能好好生活,長大後再回來看我。(圖/市議員徐立信提供)但對於法院裁定的交付日期3月14號,她又要再將女兒送去義大利,讓她煎熬心碎,女兒也親筆寫下希望留台的親筆信,而廣播主持人阿晃則表示,「原來台灣的法律是沒有辦法保護台灣人,沒有辦法保護一個弱勢的母親?」。對此,台北地院也發出聲明稿,解釋為何女童又要回義大利,台北地院表示,「詹女已達2年未依照法院裁定交付女童,藍父必須就交付子女部分聲請強制執行,詹女並未考量女兒最佳利益,對非同住的藍父不友善。」。藍男及詹女居住地分別為義大利及台灣,任何一方的親權人,法官更著重由何者擔任親權人,會使女童能更具自由性,得以自由發展,不致因忠誠議題,與另一方疏離,且可充分獲得父母的關愛;考量詹女不法將女兒帶回台灣行為,導致女童與父親事實上分隔,且在照顧女兒及父親聯絡、相處上,均非友善、妥適。女童回台後,一度連法院都無法知悉女童去向,詹女迄今未遵守法院暫時處分裁定將子女交付藍父,導致藍父無法順利了解女童生活情形,已影響子女成長及安全,自有改定親權行使必要。另外,富商透過委任律師賴芳玉指出,空姐在背後利用媒體爭權,一個8歲小二女童怎麼會主動寫信給總統、法官求助,造成輿論壓力,質疑這次事件引發背後的動機與可信度。也傳出另一位知名律師呂秋遠伸出援手,將透過廣播主持人阿晃介紹給這位空姐媽媽,希望能幫助這對母女。
義籍富商與空姐爭女贏了 還告她略誘、偽造文書
詹姓前空姐帶著與義大利藍姓富商所生的女兒回台,開記者會指控富商私自將女兒帶往義大利後音訊全無,她前往義大利以女兒的護照遺失重新補發後,帶女兒回台,遭富商跨海提告準略誘及偽造文書等罪,台北地檢署兩度將詹女不起訴,藍男不服聲請再議,全案再發回北檢續查,北檢今再開偵查庭釐清疑點,下午1點多請回。詹女2019年11月在台北市議員徐立信陪同下召開記者會,指控義大利富商藍男劈腿家暴,藍男以女兒祖父母生病為由,提前帶走女兒,且不依約定將女兒送回台,她前後花了將近1年的時間,好不容易才從義大利將女兒帶回台。藍男則指控詹女謊報小孩護照遺失,重新幫女兒辦護照,私下帶女兒回台,提告偽造文書及準略誘等罪;不過,檢方調查後認為詹女主觀上以為女兒護照已遺失,加上雙方都有親權、詹女一直有跟藍男聯繫,主觀上無略誘犯意,已兩度將詹女不起訴。廣播節目主持人阿晃今在臉書貼出藍男和詹女8歲女童的手寫信,內容提到她想留在台灣,但將在本月14日被父親帶到義大利,女童悲訴如果被帶離她最愛的媽媽,她的心會碎掉。詹女10年前與藍男未婚生女,事後詹女指控對方家暴,兩人分手後為了女兒的監護權跨國纏訟,一審台北地院判她的監護權官司敗訴,規定在北院改定親權一審裁定前,富商得帶女兒出境至義大利同住,但詹女每半年可以與女兒在台灣同住兩週,日期由雙方自行協議,機票費用各負擔一半,女兒住在義大利時間,詹女也可以書信、通訊軟體聯絡。
義大利富商批空姐發動媒體攻擊 嗆8歲女怎會寫信給總統?女方反擊了
義大利藍姓富商與台灣詹姓空姐爭搶8歲女兒,雙方你來我往,富商跨海提告,指控空姐涉嫌違反保護令、準略誘及偽造文書等罪,台北地檢署11日三度偵辦此案,傳喚雙方到案說明,據悉富商律師和空姐在偵查庭中爭鋒相對,男方質疑空姐發動媒體攻擊,且一個只有8歲的小二女生,怎麼可能寫信給總統?女方則反擊說,如果女兒不想離開她,她也沒辦法。11日的偵查庭,富商委由律師出庭,詹女則是獨自應訊,偵查庭從上午11點半開始,共開了一個多小時。據了解,雙方庭訊的爭執點在於,空姐應該依法院裁定將女兒交付給爸爸,富商也質疑詹女發動媒體攻擊,懷疑一個只有8歲的小二女生怎麼可能寫信給總統?詹女則反控富商五個月沒跟女兒孩子,表示自己願意交付孩子,但如果女兒不想離開她,她也沒辦法。富商與空姐是2007年男方來台洽公時交往,2014年生下一女,2017年底富商將女兒帶回義大利,但空姐不滿男方不遵守約定時間將女兒帶回台灣,2019年到義大利,以護照遺失理由向外館申請補發女兒護照,逕自帶女兒回台。富商指控空姐涉嫌準略誘罪及違反保護令刑事部分,台北地檢署原已不起訴,經高檢署兩度再議發回,目前已是北檢第三度偵辦。
家長小心!八德某國小外出現問路噁男 搭訕女童強拉衣服還要拉人上車
桃園市八德區某國小外近日出現搭訕噁男,男子假借問路,實則攔住落單的國小女童不讓她離開,還強拽小女孩衣物試圖將她拉上車,所幸女童機警及時逃脫,校方得知後立刻貼宣傳單提醒家長注意,警方也立刻調閱監視器,將45歲郭姓男子約談到案,郭男聲稱自己沒有惡意,訊後被依略誘罪移送法辦。「妹妹,這邊怎麼走?」據了解,郭男於8日下午騎機車在八德某國小外徘徊,於介壽路一段399巷外發現落單女童,於是上前搭訕,先是攔住女童並假借問路,女童當時受到驚嚇想要離開,郭男進伸手強拽女童衣物,還試圖將她拉上車,所幸女童反應機警,郭男並未得逞。校方得知後立刻在連絡簿內貼出宣傳單,提醒家長小心不明人士,並注意家中孩童上下學的安全,有家長將此宣傳單貼到當地臉書社團,立刻引發熱烈討論,父母們更是人心惶惶,就怕自家寶貝發生意外。警方獲報後也立刻著手偵辦,調閱監視器鎖定郭姓男子涉案,郭男坦承有向女童搭話,表示自己「只想問路、沒有惡意」,但此說法不被警方接受,訊後將他依略誘罪移送法辦。
少女慘囚密室66小時 淫保全同夥判刑確定
惡狼保全羅育祥誘拐少女拘禁在新竹豪宅密室拍攝不雅照,法院判囚11年6月定讞,2名幫助犯部分,高雄高分院依湮滅刑事證據罪及使犯人隱避罪將盧一帆判刑1年,王鉦皓依使犯人隱避罪判刑9月,盧一帆不服提起上訴,遭最高法院駁回,全案定讞。盧及王是羅育祥的朋友,羅育祥在2020年4月在臉書張貼應徵少女打工的貼文,一名14歲少女和羅聯繫後,羅向少女謊稱到他新竹縣的居所拍攝制服照片,將可轉為正職且有固定薪資。少女信以為真,同年8月29日下午從高雄搭乘高鐵到新竹,由盧一帆開車接送到羅育祥住處,羅將少女帶至其住處4樓房間天花板上的密室,控制少女行動,給盧3000元報酬後,由盧將少女手機棄置在新北市新店溪,使檢警難以定位手機發現少女去向。少女母親報警後,警方鎖定盧一帆詢問,但他明知羅育祥涉嫌略誘少女,卻向警方謊稱開車載少女到新北市一處堤防旁,經少女要求而讓其在該處下車等語,誤導警方辦案,同樣知情的王鉦皓也向警方謊稱沒有與羅育祥聯絡。後來盧一帆良心發現,主動告知警方可再至羅育祥居所詳查,還透露曾依羅育祥要求丟棄少女手機。警方2020年9月1日上午搜索羅的房間,救出少女。高雄高分院依湮滅刑事證據罪及使犯人隱避罪將盧一帆判刑1年,王鉦皓依使犯人隱避罪判刑9月,盧不服提起上訴,遭最高法院駁回定讞。羅育祥一審判刑11年6月、未上訴已入獄。
拐走14歲妹還同居遭提告 20歲工人找火爆老爹理論反被斷指
新北市板橋區20歲張姓男子去年底與14歲林姓少女交往,還鼓吹林姓少女離家出走與他同居,林父怒不可遏,向張男提出略誘告訴,張男昨日晚間竟還到林父經營的檳榔攤理論,雙方爆發肢體衝突,林父一氣之下拿出西瓜刀砍傷張男,還將他左手小指砍斷,警方也將林父依法送辦。昨日晚間10時許,板橋五權街傳出陣陣吵鬧聲,張男先是到林父的檳榔攤質問「你為什麼要提告」,林父則是反嗆「我女兒應該要好好讀書,你憑什麼拐走她」,雙方越吵越烈,進而大打出手。林父一氣之下拿出砍檳榔枝的西瓜刀朝張男一陣猛砍,張男四處躲閃、舉手抵擋,最終雙手多處刀傷,左手小拇指也遭砍斷,一旁民眾聽聞吵鬧聲連忙報警,警消到場時,張男意識清醒,送醫後已無生命危險。林姓犯嫌對犯行坦承不諱,表示張男是個工人,自家女兒去年底與張男結識進而交往,張男竟鼓吹愛女離家出走並同居,他曾二度到2人的同居處找人都沒有發現,這才會到派出所提告略誘,沒想到張男還有臉興師問罪,他越想越氣才會動手,警方訊後則依傷害罪嫌送辦。
阿嬤帶孫女外出失聯遭控略誘 檢方被家屬一個理由感動不起訴
新北市1名林姓阿嬤(61歲),今年8月間帶著患有「類風濕關節炎」的孫女(8歲)回到嘉義後便失聯,家屬除了報案協尋外,出於無奈下也對阿嬤提告《略誘罪》,近日檢方偵結,認為阿嬤雖然帶著孫女外出,導致她無法按時接受治療,雖屬不當,但是阿嬤在偵訊過程表達,自己真的很心疼孫女,而其他家屬也證稱阿嬤「真的很疼孫女」,並希望撤銷告訴,因此檢方綜合阿嬤動機以及相關證據下,最終予以不起訴處分。檢警調查,林姓阿嬤因為不相信西醫,加上心愛的孫女多次向她表達「打針會痛」,出於不讓孫女受苦的心理,在今年8月27日,帶著孫女離家出走,妄想用宗教方式治癒孫女疾病,並用他人名義租借1間套房,帶著孫女脫離原生家庭。據了解,阿嬤還在牆上貼著孫女的作息與課表,想讓孫女脫離校園成長,但阿嬤卻罔顧沒有孫女的監護權,涉犯《略誘罪》,家屬無奈之下只能對阿嬤提告,阿嬤遭移送地檢署時,多次軟腳崩潰痛哭,認為自己只是和孫女其他家屬愛孩子的方式不同,卻導致這種後果,又想到自己可能不能再見到愛孫,難過得軟腳倒地,還需要一旁員警攙扶。而檢方近日偵結,認為阿嬤行為沒有考慮到孫女必須固定到醫院看診、吃藥,以及孫女生父母擔憂心情,雖屬不當,但考量家屬做證,「阿嬤真的疼愛女兒」,而祖孫2人失蹤過程中,孫女多次向阿嬤表達「打針會痛,不敢回家」,最後檢方綜合考量阿嬤動機以及相關證據,予以阿嬤不起訴處分。
10歲童離家與街友爽玩30小時 臉書大當機延誤尋人爸媽險急哭
彰化市10歲黃姓男童前日晚間因功課沒做完而被父親責罵,他一氣之下竟離家出走,與在路上認識的20歲街友一起到新竹和台中遊玩,男童父母試圖透過社交網站尋人,卻碰上臉書全球大當機而差點急哭,所幸警方調閱沿途監視器,今凌晨終於在台中市尋獲男童,也將該街友依略誘罪移送法辦。據了解,男童與街友是在路上認識,2人會透過通訊軟體聊天,而黃童前日晚間因功課沒做完而被父親責罵,他不服管教而離家出走,跟街友一起坐上當日晚間9時許的火車北上遊玩,他們先是抵達新竹,昨日早上再到台中市區閒逛,累了就在便利商店休息,一路瘋玩約30小時。男童父母見孩子遲遲未歸而心急如焚,當天晚上就向警方報案,並一直透過臉書尋人,昨日晚上卻碰上臉書全球大當機而差點急哭,所幸警方調閱監視器後鎖定男童行蹤,今凌晨在台中某超商發現男童。彰化警分局民族路派出所長吳建明親自率員趕往台中,男童起初還不願回去,表示自己因被父親責罵而生氣,在吳員的勸說下才化解心結、決定返家,警方也將該街友依準略誘罪嫌移送法辦。
牆上都是治療表!林口嬤想醫關節炎孫女把她帶離家 遭家人告略誘
新北市林口區60多歲林姓阿嬤不忍罹患類風溼性關節炎的8歲孫女每天要吃藥打針,想要用宗教方式進行治療,上月底留下字條後將孫女帶離家中,孩童父母找不到愛女心急如焚,最終報警提告略誘,警方則於昨日晚間在桃園某套房找到祖孫,而套房牆上還貼著滿滿的治療表,林女的愛孫之情也讓人鼻酸。據了解,林女過去就曾因孫女的就醫狀況與家裡發生多次衝突,她認為讓孩子吃藥打針就是「不愛她」,希望透過宗教方式治療,上月底更是留下字條稱要帶孩子出門玩幾天後就離家出走,其家屬氣得報警,警方最終在桃園某套房尋獲 2人,並確認他們健康狀況良好。警方調查發現,林女此次行動是早有預謀,套房早在一個月前就承租,牆上還密密麻麻貼著孩子的作息與治療表,林女被警方帶回後則崩潰大哭,林口警分局長陳忠龍則表示,從行為與現場狀況,可以看出阿嬤很愛孫女,可能是家庭問題才帶孫女離開,後續警方也將釐清案件的來龍去脈。
新北阿嬤失聯8天找到了 警方曝一舉動:她真的愛孫女
新北市林口區1名60多歲阿嬤上個月底帶著孫女離家,不料失聯8天都找不到人,讓家屬相當著急,後來有消息稱,阿嬤是因為不滿家人對於孫女的醫療方式,所以才會把她帶走,不過根據最新消息,兩人昨(3日)已被尋獲;針對這起案件,林口分局分局長陳忠龍認為,阿嬤相當疼愛自己孫女,有可能是與家庭相處問題有關,目前全案偵辦中。據悉,林姓阿嬤上個月27日帶著年僅8歲的孫女外出,只留下字條告知家人,並且將手機留在家中,隔天上午阿嬤曾用公共電話聯繫家人,表示要上阿里山後隨即失聯,而且一消失就是8天,也讓家屬相當心急,之後就報警處理,並且對阿嬤提告略誘罪,接下來便由警方接手調查,成立鷹眼小組,最後就在桃園市桃園區安樂街找到人。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林口分局分局長陳忠龍透露,當時阿嬤被帶回警局,一度爆哭崩潰,由此可見她其實相當疼愛自己孫女,雖然有傳言稱孫女有類風溼性關節炎,得定期打針服藥避免復發,但阿嬤因不滿家人的醫療方式,所以才會把孫女帶走;至於真正帶走孫女的原因為何?陳忠龍表示,由於找到祖孫的時間較晚,警方已停止偵辦,今(4日)會把筆錄做完,之後移送新北地檢署,目前全案偵辦中。
14歲少女逃家溺斃解剖 家屬氣憤難耐與男友爆發衝突
14歲陳姓少女20日被發現溺斃於新北市石碇區景美溪流域,24歲林姓男友遭「略誘罪」函送法辦,檢警今(24日)下午解剖釐清死因,家屬情緒激動一度衝向前要毆打林男,最後朝他用力推了一把,所幸被警方及時攔阻,檢警正進一步釐清林男與少女是否有發生性行為。警方調查,陳姓少女父母離異,與父親同住於高雄市,曾有逃家紀錄,7月初與家人相處不睦再度離家出走,家人通報失蹤,陳女轉而北上投靠透過交友軟體認識的林男,1個月來同居在中和的出租套房。2人19日下午2時許前往石碇區八分寮楓林橋下散步,林男不慎跌落水中,林女為搭救時反而落水,遭溪水沖走在景美溪上載浮載沉,林男被附近釣魚民眾救起,陳女則不知去向,警消20日上午尋獲陳女遺體。檢警今(24日)下午解剖釐清少女死因,少女的父親、胞兄等家屬均到場,另外林男也被檢警通知到場,少女的家屬情緒激動先朝一旁的石柱用力槌了一拳後衝向林男,用力往他身上推了一把,所幸被檢察官、警方及時攔阻,未發生進一步衝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