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庭
」 陳啟昱 羈押 老師 陳啓昱 台鹽綠能印度人妻狀告丈夫「虐待」 法官讀起訴書卻見事主是「牠」大崩潰
近日,印度南部卡纳塔卡邦(Karnataka)發生一起夫妻之間的「虐待訴訟」,一名已婚婦女因為不滿丈夫對寵物貓的關愛過度,「寵牠多過寵她」,憤而對丈夫提起刑事訴訟,引用法條狀告丈夫「虐待」,結果卻被法官當庭嚴厲訓斥。據《印度斯坦時報》(Hindustan Times)報導,這名女子在法庭上控訴丈夫長期將大量時間花在寵愛家裡的貓咪身上,甚至因為貓咪的事情與她頻繁爭吵。她還指責當她多次被寵物貓攻擊、抓傷時,丈夫只是在一旁冷眼旁觀,讓她難以忍受。這名婦女希望法官能為她的婚姻「主持公道」,沒想到卻引來法官一頓訓斥。受理此案的法官納加普拉薩納(M. Nagaprasanna)指出,根據起訴書,大部分的內容都迴繞著家中一隻寵物貓所發生的爭吵,而非夫家對於嫁妝的要求、或是丈夫的暴力行為,起訴書中唯一提到的暴力,就是她被寵物貓多次攻擊與抓傷。納加普拉薩納在法庭上表示,由於該名女子引用了《印度刑法典》第498A條,法院才會受理這起訴訟。然而在閱讀完全篇起訴書後,他決定停止對該名丈夫的調查。納加普拉薩納指出,《印度刑法典》第498A條規條規定,是針對涉及「虐待」和「嫁妝索取」的案件,然而,這名婦女的指控完全不符合該條規定所需的任何一條標準。他認為這起案件的核心問題不是要求嫁妝或家庭暴力,而是普通的家庭糾紛。「這種家庭瑣事不應該浪費國家司法資源。」納加普拉薩納表示,「正是這種瑣碎的家庭事件,導致了今天印度刑事司法體系的堵塞。如果法庭允許對當前如此瑣碎的案件進行調查,將會干擾正常的司法運作,這樣的先例絕不能開!」
舅媽聯手「金牛角名店」詐貸1.2億 賈永婕18字吐心聲:不要逃避
新北市三峽知名金牛角店爆出詐貸案,前負責人因為資金缺口,竟然找員工和親友當人頭,偽造財力證明購買5間房產。其中,銀行一名女襄理更當起軍師,詐貸金額超過1.2億,而身分更是來頭不小,是賈永婕的舅媽。對此,賈永婕也做出回應了。根據《TVBS》報導,三峽這間金牛角名店的前負責人因資金短缺,找員工充當人頭,與銀行女襄理合謀詐貸1.2億元。案發後,負責人一度失聯,遭到警方通緝,直到昨(17日)才到法院應訊,當庭認罪。更驚人的是,詐貸案中的銀行女襄理,正是藝人賈永婕的舅媽。賈永婕過去曾透露,父親過世後,她和弟弟把遺產都給母親,一路上也有幫她做財務規劃買保險,豈料舅舅和舅媽開始分批提領帳戶內的現金,聲稱要裝潢房子,還帶著失智的母親去解約保單,將963000美元匯到他們美國的帳戶,幸好賈永婕和弟弟及時阻止,並提告法院。當時賈永婕感到十分無奈,因為舅媽的關係,讓她受到很多質疑。針對舅媽涉及詐騙一事,賈永婕曾感嘆「沒想到我們碰上的,是職業級的金融詐欺慣犯」,如今案件到一審,但舅媽仍否認犯行,賈永婕則向《三立新聞》表示:「不要逃避,勇於認錯承擔,接受法律制裁!」
中捷砍人兇嫌輕生10多次 母得知「看守所吞16顆電池」當庭痛哭
台中捷運今年5月發生隨機砍人案,兇嫌洪淨今(17日)開庭自爆,在看守所有輕生念頭,吞了16顆電池,被緊急送醫夾出。對此,台中看守所證實確有此事,後續心理師有介入關懷,而洪母聽完更是當場大哭。台中看守所說明,洪淨入住2至3人房,因為沒有禁見,可以使用電視、收音機等產品。由於電視需要安裝4顆電池,收容人可在電視內安裝1組、備用1組,依照洪淨所持有的電子產品,總計有16顆電池。洪淨盡日就寢時吞下3號和4號電池,室友因為正在睡覺,沒有察覺異狀,直到洪淨隔天一早反應身體不適,才趕緊將人送醫取出電池,心理師後續也介入關懷,並由所方管理人員加強巡查,留意洪淨的情況。而今日開庭時,洪淨自述犯案前有吞食84顆藥物,被問到是否有輕生前例?他一一細數,共有10多次,最近一次就是12日在看守所吞電池,洪母聽到兒子訴說被霸凌、輕生過程,忍不住崩潰痛哭。針對在捷運上砍人,洪淨強調自己沒有要殺害或傷人的意圖,但檢方認為這是有計畫性的,請求法官予以從重量刑,全案預計26日上午宣判。◎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受刑人吞電池自殘…「三餐吃韭菜」大便要被看 他曝親身經歷:真屎缺
台中捷運砍人案今天(17日)開庭,洪姓犯嫌當庭自爆,自己在看守所有輕生念頭,因此吞了16顆電池,隔天送醫被夾出。對此,資深媒體人黃揚明透露,監獄裡電池是受刑人的必需品,自己過去服替代役的監所就發生過類似案件,當時受刑人吞電池自殘,醫院認為讓他自行排出即可,為了促進排泄,三餐只能吃韭菜。黃揚名在臉書表示,電池是受刑人的必需品,「過去,我服役的監所,就曾發生過受刑人吞一顆電池自殘的案例。當時,管理員發現的第一時間,將該受刑人送醫照X光、洗胃,因為吞食電池後,在電池的外層被腐蝕前還有一段時間,當時醫院的處理方式是確認電池還沒被腐蝕後,就交代讓他自行排泄出來即可,便將其送回監所。」黃揚明提到,由於吞食電池是自殘行為,因此監所按照規定將該名受刑人移送違規房,還需要把他固定在病床上,避免受刑人再度自殘;另一方面,為了讓受刑人盡快將電池排出體外,他每天三餐只能吃有利通便的韭菜,且排便過程要全程被監控。黃揚明透露,讓他印象最深刻的是,當時的替代役每天要分3班去服侍該位受刑人,主要目的是由替代役男拿筷子檢查便盆,確認糞便中是否有電池,「這個職務是名符其實的『屎缺』,記得沒幾天,有天大夜班的同事順利夾出了被吞食的電池,這場危機終於解除,事後這位同事還被賞了一天榮譽假。」
高速橋營救受困司機!熱心男遭追撞亡 弟憶事發經過:砰一聲哥哥不見了
大陸「90後」小夥王剛近日駕車經過成巴高速綿陽三台縣境內綠豆河大橋時,發現一輛貨車側翻在路上,他立即下車救人,不料卻被車輛從後方追撞喪命。交警部門出具的事故責任認定書顯示,救人者不承擔此次事故責任,但因各方就相關賠償事宜未協商一致,家屬無奈起訴貨車司機、車主及相關保險公司索賠相關損失200萬元。《紅星新聞》報導,事情發生在今年8月9日淩晨3點40分左右,當時從成都開車回南部縣老家的王剛,駕車經過成巴高速綿陽三台縣境內綠豆河大橋時,發現一輛貨車側翻在路上。坐在後排的弟弟王強回憶,想到車內有人被困,哥哥決定停車救人,並在事故前方約200米的應急車道上停車,還讓坐在副駕的同伴打電話報警。王強表示,當時側翻貨車駕駛室門朝上,要想救人,只有爬上去才能打開駕駛室。隨後,王剛爬了上去,王強本來也打算一起爬上去,但被哥哥阻止,他便站在地上用手機給哥哥打手電筒照明,「當時哥哥的手正抓著駕駛室的門把手,門還沒有打開,突然嘭的一聲,後面一輛貨車追尾撞了上來。」王強說,等他反應過來時,發現哥哥王剛不見了,他大聲地喊哥哥,但沒有回應。王強隨後拉開車門救出被困貨車的司機父子二人。之後,借助趕到現場的交警的強手電光,大家才發現王剛躺在大橋下的玉米地。遺憾的是,王剛被救時已無生命跡象。交通事故認定書顯示,事發時,25歲的黃某駕駛一輛重型廂式貨車運載百貨沿成巴高速往巴中方向行駛,淩晨3時44分,該車行駛至事發高速橋梁時,先後與側翻於道路的杜某駕駛的輕型倉柵式貨車、中央隔離護欄發生碰撞,致使位於側翻貨車駕駛室側面參與救援的王剛墜於橋下,造成王剛死亡。經查,黃某夜間駕駛機件不符合技術標準的機動車在高速公路行駛過程中,觀察不力、判斷失誤,是造成此次事故的原因之一。最終,交警部門認定後車司機黃某承擔此次事故主要責任,獲救貨車司機杜某承擔此次事故的次要責任,王剛不承擔此次事故責任。王剛妻子透露,她和丈夫養育有兩個孩子,孩子都還小,大的上一年級,小的還在上幼兒園,自己每天負責照管兩個孩子,丈夫在的時候就是整個家庭的頂梁柱,經濟來源都是靠丈夫,如今丈夫走了,自己和身體不好的公婆除了照管孩子,還要處理丈夫生前沒處理完的一些事情。事發後,王剛救人墜亡的事情在南部縣當地引發關注,不少熱心人士自發前往其老家悼念,送別王剛最後一程。不過,此次事故相關方一直未就相關賠償事宜達成一致。「主要是他們(事故方)覺得(王剛)父母沒滿60歲,贍養費這塊沒達成一致。」無奈之外,王剛家人將涉事車主、司機及相關保險公司起訴到法院,請求賠償死亡賠償金、喪葬費、精神撫慰金等共計200萬元。12月12日,該案在綿陽市三台縣人民法院開庭,法院未當庭宣判。此前,王剛家人就王剛的行為屬見義勇為向三台縣相關部門申請認定。何女說,她也聯繫了三台縣相關部門工作人員,對方表示具體情況還要再等等。
行駛中開門往後看!貨車駕駛挨罰1.8萬上訴 他竟辯:車門故障
台中市5月間發生一起危險駕駛事件,1名駕駛開著小貨車行駛途中,突開左側車門並往後看,長達約3秒鐘,此舉因而被依法開罰1萬8000元,駕駛不滿挨罰聲稱當時是因為車門故障才做出此行為,經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後,法官仍認定屬於危險駕駛,日前裁定駁回他的告訴,仍可上訴。判決書指出,駕駛5月間開著小貨車外出,行經台中市區時突打開左車門並往後看,時長大約3秒鐘,結果此舉遭到目擊民眾舉發,後續吃上1萬8000元罰鍰,並須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事後駕駛不服裁處結果,因而提出行政訴訟,並表示是因為車門故障會自動打開,他只好邊拉車門邊抓方向盤行駛,且稱趁沒有往來車輛時,會把車門重新打開再往路邊停靠,並通知修車廠。法院審理,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法官當庭檢視採證影片時,證實駕駛有做出打開車門並往後看3秒等危險舉動,再加上他只用1隻手操控方向盤,在往後看時無法掌握前方車況,容易導致車禍發生,根據以上法官認定屬於危險駕駛,至於駕駛主張車門故障並提出維修單據為證,法官認為他應立即遠離車道並採取措施。法院說明,駕駛非但未做還在故障未排除時繼續上路,若遇緊急狀況發生,他勢必難以做出反應,就算不是故意的但也難認全無過失責任,後續駕駛遭法官裁定駁回告訴,仍可上訴。
派出所長勾結環保蟑螂遭羈押理由曝光 台南市警局火速拔官停職
台南市歸仁警分局大潭派出所許姓所長,涉及勾結環保蟑螂,12日遭檢廉搜索並被帶回訊問,13日遭台南地院裁定羈押,法官認為許員涉嫌重大,有逃亡、串供和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台南市警局也火速將其拔官停職,其警察職位最重將不保。據了解,許員在地方上評價兩極,2015年曾因酒駕肇事,撞上路人導致對方傷重,一度遭拔掉所長職位,而他似是深得警界長官信任,風頭過後又回歸所長職務。檢方在調查該起環保案件時,發現業者與許員多次見面吃飯,雙方疑似關係不純,12日上午由檢察官指揮督察室、廉政署南部地區調查組等單位發動搜索,到派出所等多處調查,並帶回許員和業者,因其涉案重大而當庭逮捕,並向法官聲請羈押,13日遭台南地院裁定羈押禁見獲准。法官認為,被告面臨重罪之訴追、或遭判處重刑,其逃匿以規避審判程序之進行及刑罰執行之可能性甚高,逃亡避責之疑慮,無法完全排除,依一般合理判斷,有相當理由認其有逃亡之虞。法官提到,且被告與證人或具有相當利害關係之共犯之間因面臨壓力,藉隱蔽手段聯絡本案案情,而對後續之偵查結果即產生重大不利影響之可能性無法排除,事實足認被告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而有刑事訴訟法之羈押原因。法官指出,被告所涉之犯罪事實,危害官箴警紀,基於對社會侵犯之危害性及國家刑罰權遂行之公益考量,並權衡被告之人身自由之私益及防禦權受限制之程度,且參諸現今通訊軟體技術便捷、迅速、私密之特性,並非所有通訊方式均可由偵查機關事先掌握蒐證,被告仍有透過通訊軟體或他人而與共犯、證人聯繫進行勾串之可能性,認對被告非予羈押,顯難進行追訴、審判,有羈押及禁止接見、通信之必要,裁定羈押禁見、禁止通信。台南市警察局也火速做出懲處,將許員拔官調整為非主管職務,並停職靜待調查,行政懲處將從重議處,如查證屬實,其職務恐將不保。
跨年夜成奪命夜!酒後爭執釀血案 男子持刀刺死女友遭判16年6月
台中市后里區去年跨年夜驚傳命案,41歲劉姓男子與交往6年的李姓女友,在租屋處飲酒慶祝,未料酒後爭執爆發,劉男竟持水果刀連刺李女,導致其左胸重傷、血流不止,最終傷重不治,劉男犯案後不僅未報警,還趁警方到場前逃逸,台中地方法院國民法庭於13日審結此案,依《殺人罪》判處劉男有期徒刑16年6個月,全案仍可上訴。據了解,劉男與李女同居多年,但劉男酒後常情緒失控,對李女多次動手,2024年12月31日跨年夜,2人在租屋處飲酒慶祝時發生激烈爭執,酒後情緒失控的劉男竟持水果刀朝李女連刺,導致李女左胸重創,血流如注,倒地不起。事發後,劉男未協助女友報警或叫救護車,反而試圖隱瞞罪行,直到同住的邱姓男子半夜上廁所時,才發現屋內滿地血跡驚覺異常,立即報警,不料,警方到場時,劉男還謊稱「和女友打鬧失手」試圖搪塞,並拒絕讓警方進屋查看,直到警方接獲醫院通知李女已死亡,再度返回現場,劉男卻早已騎電動車逃逸,最終於后里區落網,坦承犯案,辯稱「害怕被抓才逃跑」。此案進入國民法庭審理,審判長田德煙、陪席法官黃光進及王曼寧,與6位國民法官共同審理。庭審中,劉男當庭認罪,稱「非常後悔刺死女友」,檢察官張凱傑請求法院判處劉男14年6月至16年6月的刑期,最終國民法庭依《殺人罪》重判劉男16年6個月,全案可上訴。
曾因酒駕撞上路人 台南大潭所長勾結環保蟑螂涉洩密遭羈押
台南市8月發生環保蟑螂案件,有業者表面上經營清運公司,實則與地方角頭勾結,承包光電場整地工程並藉此回填廢棄物,一年不法獲利高達3億元,日前遭市刑大查獲,檢警持續追查,驚覺歸仁警分局大潭派出所許姓所長與特定對象有不正當往來,更多次見面吃飯,涉洩密、違反貪汙治罪條例等案件,檢方則於12日前往派出所搜索並聲請羈押,台南地院13日中午裁押禁見。據了解,許員在地方上評價兩極,2015年曾因酒駕肇事,撞上路人導致對方傷重,一度遭拔掉所長職位,而他似是深得警界長官信任,風頭過後又回歸所長職務。檢方在調查該起環保案件時,發現業者與許員多次見面吃飯,雙方疑似關係不純,12日上午由檢察官指揮督察室、廉政署南部地區調查組等單位發動搜索,到派出所等多處調查,並帶回許員和業者。檢方訊後認定許員涉犯洩密及貪污治罪條例收賄等罪嫌,犯嫌重大,且有湮滅證據、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當庭將他逮捕逮捕,並於12日深夜聲請羈押禁見,台南地院13日中午開羈押庭,裁定許員羈押禁見,業者則是10萬元交保。
不服管教!花防部二兵狂譙副排長「6字經」 犯軍法下場曝光
陸軍花東防衛指揮部2023年8月間發生一起公然侮辱長官事件,1名張姓砲排二兵在服役時,疑因不滿陳姓副排長管教,竟在其他班兵面前怒譙「怎樣啦!打我啊」,甚至飆罵6字經等不當言論,最終被軍方移送法辦,經花蓮地院日前審理後,張男依法判處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仍可上訴。判決書指出,張男為陸軍花東防衛指揮部步兵營火力連120砲排二兵,2023年8月17日上午8時許,陳姓副排長早上在步兵營動員庫房前管理秩序時,他因不滿憤而在同仁面前狂嗆副排長,過程中還痛罵「幹X娘!臭X掰!」及「怎樣啦!打我啊!我現在不是回答你了嗎」等語,甚至持小帽丟擲,所幸未砸傷人員,張男公然侮辱長官等行為,最終被憲兵移送偵辦,並於11月1日退伍。檢方表示,張男行為已違反《陸海空軍刑法》,因而被檢方提起公訴,事後他對於犯行坦承不諱,並辯稱因罹患憂鬱症才做出越矩行為,經調閱就診資料,雖有記載失眠、情緒緊張及鬱悶等情形,但未有衝動、具攻擊性或無法控制等描述,再加上副排長供稱他當時精神狀況正常且講話流利。法院說明,經花蓮地院審理,張男在眾多班兵面前公然侮辱長官的舉止,已危害軍紀、損及部隊團結及破壞領導威信,再加上他原先否認犯行,直到當庭要告訴人小心點他才改口認罪,最終依涉犯《陸海空軍刑法》第52條第1項「公然侮辱長官者」,判處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並以新台幣1000元折算1日,全案仍可上訴。
涉洩密與貪汙 台南大潭所長遭聲押禁見!業者10萬交保
台南市檢警環去年偵辦1起環保犯罪案件,發現歸仁警分局大潭所長許凱智與業者有聯繫,更涉嫌洩密與貪汙治罪條例,12日上午將他帶回台南地檢署偵訊,晚間11時當庭逮捕,並向法院聲押禁見,林姓業者因涉行賄罪嫌,諭知10萬交保,其餘2名證人皆請回。
北投溫泉會館偷拍案今開庭!偷拍狼30萬元交保 遭科技監控並限出境出海
台北市北投區知名溫泉會館「皇池溫泉御膳館」,今年3月爆出多起偷拍案,超過4男6女受害。涉案主嫌、綽號「GOGO哥」的林亦修還將影片上傳至「創意私房」在內的多個網路社群販售,非法牟利高達113萬元。林亦修6月遭檢警收押至今已167天,本案今(12)日士林地院首度開庭,林男全認罪,法官命具保30萬及限制住居、不得外出、並加以科技監控,另限制出境出境及出海。林男於情色網路論壇「創意私房」創建了「upupskirtsgogo」帳號,自2023年7月12日起,以「Argos原創湯旅」為題,陸續發布多達17部關於皇池湯屋的情侶、多人、女女等沖澡、泡湯、親密接觸等偷拍影片。網友下載後,便將影片分割成短片,散播至多個社群、LINE群組等牟利。偷拍案在今年3月被爆出後,警方陸續帶回9名涉案人,並在林男住處搜出10多段偷拍影片,起初林男否認涉案,又不願交代影片來源,檢警懷疑涉嫌重大,於6月27日向法院聲押獲准,後經過鑑識比對,確認偷拍者就是他本人。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本案今日上午在士林地院開庭,林男當庭全認罪,其辯護律師向法官提出交保請求。法官考量林已坦承全部犯行,原有的滅證風險已經降低,考量被告若能限制住居在戶籍地,且不得外出,並以科技設備監控,即無繼續羈押之必要,命被告具保30萬元、限制住居、不得外出、並加以科技監控,另限制出境及出海後停止羈押等共6項條件。據悉,林男在法庭上一度表示「無法籌措30萬元保證金」,目前正在等待母親協助辦理交保手續,若最終未能湊齊交保金,將被送回看守所繼續羈押;但若順利交保,法警將陪同其返回住家,並安裝電子訊號設備以進行科技監控其行蹤。根據起訴書指出,林亦修2019年起在不詳男子「老馬」建立的「創意私房」論壇當賣家,2021年到2023年間,林男在北市各處街頭,將網路買來的偷拍器材藏匿在傘面挖洞之長柄雨傘內、或手持經改裝並具有針孔攝影機的行動電話,隨機尾隨不知情女子,並以低角度往上拍攝其隱私部位。食隨知味的他,一步步升級偷拍設備,並在偷拍後將錄製的影像交由不詳共犯處理,打上浮水印後販售。2022年起,林男變本加厲,租車到台北市北投山區附近,走小徑攀爬圍籬,侵入某酒店的露天風呂區域,以手機拍攝顧客泡湯的臉部、裸露影像,再取名「AxD原創湯旅系列」販售。2023年到2024年間,林男開始到同樣位於北投的皇池溫泉御膳館後方,偷拍在半露天湯屋內消費遊客的性隱私畫面,2024年1月28日凌晨,林男要回到北投另家5星知名溫泉酒店偷拍時,被酒店人員發現阻攔報警,直到5月間,網路上開始流傳皇池偷拍片,檢警擴大偵辦,並搜索林男住處查扣相關證據。然而,今年1月28日,北投某間溫泉酒店的員工察覺異常後報警,檢警循線追查虛擬貨幣金流,確認林男涉案,隨即拘提他到案。林男起初否認大部分偷拍指控,僅承認上架部分影像,但檢方從林男手機內的對話記錄中發現,他曾因「創意私房」的新聞曝光,與友人討論可能被捕的情況。士檢痛批林男為滿足私慾,不惜罔顧公眾隱私與人格權利,組織偷拍集團並藉此牟利,手法卑劣、危害被害人身心健康,依多項罪名起訴,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此外,聲請沒收林男藉販賣20餘部影像所獲得的非法所得約台幣113萬元,以及其偷拍設備。
班兵面前怒嗆排副!二兵囂張喊「打我啊」還譙六字經 嘴秋下場慘了
張姓男子曾在陸軍花東防衛指揮部(下稱花防部)步兵營火力連服役,期間不滿陳姓副排長管教,在其他班兵面前接續嗆聲「怎樣啦,打我啊,我現在不是回答你了嗎」、「X你娘,臭X掰」等語,遭軍方移送法辦。花蓮地院認為,張男僅因細故即在眾多班兵面前公然侮辱長官,危害軍紀,依陸海空軍刑法判處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判決書指出,張男前為花防部步兵營火力連120砲排二兵(民國112年11月1日已退伍)、陳男為同單位砲排副排長。陳男於112年8月17日8時許,在動員庫房前管理秩序時,張男心生不滿,竟基於公然侮辱長官之犯意,在其他班兵面前接續稱「怎樣啦,打我啊,我現在不是回答你了嗎」、「X你娘,X雞掰」等語,以此方式公然辱罵陳男。花蓮地院審酌,被告僅因細故即在眾多班兵面前公然侮辱長官,危害軍紀並損及部隊團結,更破壞部隊長官之領導威信,所為殊值非難,且不應過於輕縱;並考量被告於偵訊時坦承犯行,於本院準備程序否認犯行並當庭要告訴人小心一點,以及被告前有違反洗錢防制法之前科,素行難謂良好。花蓮地院考量,被告本院自陳因憂鬱症發作無法控制情緒,當時有跟告訴人講快要發作了之犯罪動機及目的,及為高中肄業之智識程度、曾從事鐵工和水泥切割、目前在監無收入,無人須扶養、家庭經濟狀況勉持等情狀,依陸海空軍刑法第五十二條第一項之公然侮辱長官罪,判處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興富發吊臂脫落砸中捷釀1死15傷!涉案工人當庭認罪 質疑塔吊老舊恐故障
20235月10日,興富發建設位於台中的「文心愛悅」建案工地吊臂墜落,正巧卡在中捷綠線軌道上,進而造成行駛中捷運煞車不及釀1死15傷慘劇。台中市地檢署2024年8月依過失致死罪嫌起訴許、李2名吊塔作業工人,台中地院今(9)日開準備程序庭審理,2名工人當庭認罪,但提出事故塔吊已使用20年,質疑是否因此「機械故障」無法承受「微調」釀禍,2人律師也要求給予緩刑。去年5月10日中午,位於中捷豐樂公園站附近的興富發建設建案「文心愛悅」工地所使用的塔吊吊臂疑似因固定方式不當,自31樓高處墜落,卡在台中捷運綠線軌道上。適逢中捷列車駛近,列車反應不及、迎面撞上吊臂,造成靜宜大學助理教授林淑雅被拋出車廂身亡,另有15名乘客受傷。據檢警調查,案發工地由齊裕營造承攬興富發「文心愛悅」建案,塔吊工程由宇球公司承攬後委由嘉謜工程負責指揮。現場由50歲許姓工人擔任塔吊拆除工程指揮手,而51歲呂姓工人則擔任機械操作員,過程中起重機伸臂被鐵製扳手卡住,2人未依標準作業規範造成吊臂墜落。中檢歷時1年3個多月偵查,最後依過失致死罪嫌起訴許、呂2名工人,其餘興富發建設、齊裕營造等公司及涉案人均獲不起訴。台中地院9日開庭審理本案,除許、呂2人在律師陪同下出庭,林淑雅胞弟,及在該事件受傷的外籍乘客柯林也有出庭。在法庭上,許、呂2名工人當庭認罪。許姓工人還稱,涉案塔吊已使用20年,不排除可能有結構或機械故障問題,導致無法承受「微調」拉力掉落。呂姓工人則表示,當天因太陽刺眼,自己患有閃光,無法目視吊掛物,全程聽從指揮手許男的指示操作。2人的律師則表示,2人都沒有前科,除了與外籍乘客柯林因賠償金無法取得共識,其餘被害人均達成和解,請求法官給予緩刑。死者林淑雅胞弟認為,本起工安事故造成嚴重傷亡,不宜給予被告緩刑;外籍乘客柯林則表示,自己因為意外造成永久性的視力減損,因此請求法官依法量刑。
5億高中生案二審…夏男喊冤:賴家敵人不是我 驚吐「賴父嘴角有血」
台中5億高中生案二審,夏男先前與聲援賴生的民眾發生衝突,今(5日)卻主動向對方道歉,強調:「賴家的敵人不是我」,一番話耐人尋味,更在庭上驚吐賴父死亡的時候,嘴角也有鮮血,認為死因不單純。夏男上個月21日開庭後,遭到聲援賴生的團體嗆聲:「假哭!」、「沒有結婚真意」,氣到他將嗆聲的葉女口罩扯下,「妳是誰!我要告妳!」而今天開庭時,見到葉女又來旁聽,他主動坐到一旁,釋出善意稱「有什麼問題直接講」,雙方談了10分鐘左右。葉女轉述,夏男覺得他沒有做的事,卻被外界解讀是兇手,覺得很委屈,甚至講到哽咽,還強調「賴家的敵人不是我!」讓她懷疑賴男或許知道什麼內幕,恐怕不是感情問題,而是土地和金錢糾紛。夏男在庭上表示,他不曉得父親那邊拿到賴家的權狀,現在他擁有這張紙,也不是就擁有財產,卻被說是為了謀奪,「我想把權狀交給檢察官,卻被說不收,我想表達我有這個無奈,拿這張紙是能夠代表什麼?百口莫辯」。夏男認為,賴生是為了保護財產,2人才結婚,但前審法官卻認為他是「為了謀奪財產處分跟支配權」,讓他忍不住反問:「難道賴小弟是沒有行為能力人嗎?且結婚為何就能保護財產?」雖然2人的確沒有親密交往過,但是想要結婚,就這樣一起過生活。夏男最後更驚爆,賴父的嘴角有血,也就是說賴父的死因不單純,可能有外力介入的可能,但審判長吳進發當庭回覆:「這件事不歸本案所管」,夏男則回答:「我知道,但是這跟賴小弟的死因也有關」。
小六生毆打老師掀議 他憶曾遭家長「威脅剁手」:未成年道歉闖遍天
台中某國小驚傳有小六生持樂樂棒球棒毆打老師,由於學生不願意道歉,最終老師只好報警處理,然而警方到學校將學生帶走做筆錄,事件曝光後引起外界熱議,該名老師遭市長盧秀燕痛批是「不適任老師」,引發軒然大波,後續盧秀燕也改口道歉。對此,就有網紅教師也分享過去曾被家長威脅「剁手」的恐怖經歷,讓他感嘆「身分未成年,道歉闖遍天」。網紅教師「我是一個豪老師」在IG上分享自己過去遭遇家長威脅的經歷,他回憶起4年前在學校任教時,曾經遇到一名家長闖入辦公室,對同事大聲質問並揪住其衣領,豪老師表示,當時他為了緩解事態,將手放在家長手上試圖勸解,但對方卻出口威脅「你敢碰我的手,老子把你的手剁下來」。豪老師表示,自己在遭遇威脅後,隔天立即學習錄製視頻和直播,以便下次再遇到類似情況時保護自己。豪老師指出,「孩子拿著軟性球棒攻擊老師,事後只要孩子道歉,老師就得接受」,他也舉例說明,照這樣的邏輯,那麼霸凌、偷竊、性騷、詐騙等行為,只要施行者身分未成年,也能以道歉為由逃避法律制裁,「哪一天,孩子到您的店吃完東西直接走,弄壞東西不是我,罵爹罵娘你咬我,您追究起責任孩子回你一句『對不起』,行了吧?」豪老師認為,若因為學生道歉就必須接受暴力行為,那麼這樣的邏輯將讓未成年犯罪者逃避法律責任。回顧該事件,該名學生與體育老師發生口角衝突,老師出手壓制學生,結果激怒學生,並拿起樂樂球棒攻擊老師。儘管學生事後已向老師道歉,但老師仍決定報警,並要求處理此事。警方將涉事學生帶走並進行訊問,隨後將案件移送少年法庭。根據台中地方法院的裁定,少年法庭經過審查後認為該名學生並無犯罪前科,且在調查過程中已當庭向老師道歉。法官認為,該名學生未來能在法定代理人的協助下學習情緒控制,因此認為沒有必要進入審理程序,也不需給予保護處分。最終,該案件未進一步審理,並已定案,受害教師未提出抗告。
小六生飆罵三字經揮棒打老師! 同校教師還原事發經過:學生看到警察才肯道歉
台中某國小今年3月驚傳學生持樂樂棒球棒毆打周姓老師的誇張事件,結果因為學生態度不佳不願道歉,校方又想要息事寧人,老師最後只好報警處理,但後續員警直接到學校將學生帶走做筆錄,因為程序瑕疵遭市長盧秀燕痛批是「不適任老師」,結果引發軒然大波。如今有同校教師還原事發過程,直言「今天某位老師上新聞了,看到校長連替他說明的機會都沒有,感到很難過。周師聞訊也感到非常沮喪,有苦難言。」有同校教師在臉書社團「教師甄試人才網/代理/私校/實驗教育/補教業」發文指出,今年3月26日(星期三)第3節體育課,老師帶某班的樂樂棒球,其中某生素有情緒障礙,當天因為分組有點久,引發他不耐煩,開始生氣飆罵,於是老師一邊請另一組趕快選出投手,一邊跟某生說已經在處理了,某生很生氣對周師說:「你處理個甚麼東西啊,浪費我時間。」於是老師對他說:「注意你的態度。」卻招他罵了三字經,然後他就自行拿了一組球具,包括10顆樂樂棒球自行去跑道練打擊。同學跟老師也習慣他這樣的行為,於是若無其事的繼續分組對抗,某生就站在跑道上往幼兒園前鳳凰木方向擊打。原PO續稱,周老師則請大家注意不要被打到,然後站在草地操場右側擔任裁判,後來某生將球都擊打完了,不想去撿,於是朝老師方向走來,邊走邊索要老師腳下剩下的兩顆球,但老師說:「其他24位同學也要分組練習,不能給你,你自己打飛的球自己撿回。」某生說:「你憑甚麼剝奪我練習的權利?」老師:「我也要顧及其他同學上課的權利。」某生:「你憑甚麼?給我」老師擋在球籃前面:「你自己去撿自己的10顆。」沒想到這時某生拿起他手上的球棒用力擊打周師左大腿,原PO補充,驚恐之餘,老師迅速繞過某生從背後往前擒抱,即使雙手被緊抱,某生仍不斷雙腳亂踢,老師憋著氣一路抱到輔導室,交給輔導主任及專輔處理,並立即告知學務主任。下午學務主任回校,老師說主任要不要打電話給家長,以免回去說法有出入,學務主任說有這麼嚴重嗎?當天直到下午4點也沒有接到學生的道歉,於是老師主動通報校安下班後決定去台中醫院驗傷。隔天,學務主任決定勸說某生跟周師道歉,好說歹說半小時後,某生來到老師辦公座位的旁邊,站著看著天花板,老師:「你是要來道歉的嗎?」沒有回應。老師:「你知道你昨天打我嗎?」某生也憤怒的說:「那你也抱傷我。」老師一聽到某生怒吼心有餘悸,連忙站起來防衛的說:「你知道你這樣的行為依照法令我是可以報警的嗎?」某生怒吼:「你報啊!你報啊!你報啊!」於是老師拿起電話報警。原PO回憶稱,後來不到十分鐘警察到了,某生一看到警察連忙跟老師道歉,老師見狀趕緊去跟警察說學生知道錯就好,有警惕就好,沒有要告他的意思。但警察說這事學校有通報校安,所以要照程序走,老師:「甚麼程序?」警察:「帶回去做筆錄,到時候說不要提告就好,不會有事。」於是師生都被帶回做筆錄。老師做完後,警察說可以先回去,老師說沒關係我等他一起,警察說已經通知家長來了,所以請老師先坐警車回校。家長當時也自認孩子行為不當,也沒有任何動作,雙方都以為事情已然結束。今年5月中,老師與某生家長都接獲少年法庭的出庭傳單,某生家長無法接受要孩子出庭的事實,於是投訴教育局,也與校長發生口語衝突,希望懲處老師。6月21日在法庭上,雖然某生當庭誣告老師激怒並壓制他,老師也詳細交代事情始末,並自我澄清沒有壓制及故意激怒的情事,最終某生自認理虧,當庭跟老師鄭重道歉,6月底雙方接獲113年度少調字第742號裁定書,旨為:少年某生陳述與老師大致相符,並承認持樂樂球棒打老師大腿之事實,惟老師不提告且某生已當庭道歉裁定本件不付審理,裁定日期為6月28日。沒想到一過不服抗告日期,7月底又接獲某生家長投訴教育局,並親自來校申請校事會議。原PO嘆,投訴內容加油添醋,指稱老師於教學中激怒某生,且惡意壓制某生,致使某生憤而持棒打老師,且老師於環抱至輔導室路途中,還騰出手來將某生的臉按壓在牆壁上拖行,因此要提告不適任教師。因為校事會議是要保護孩子,所以委員都是專家學者及家長代表組成,被告的教師必須要去對他的指控進行辯護,即使是不實指控,證據及證物都需自行準備。原PO表示,後續詢問總務處,監視器2個禮拜就會銷毀影像,因此先找到當天能作證的老師。也發現本校一樓的牆壁非常粗糙,若按壓在上面拖行恐怕有明顯紅腫會破相必須要就醫,但當天輔導處及導師直到下午4點放學都沒有發現臉上有任何異樣,學生也未提出臉部有不適,因此校事會議上律師及家長代表認為此指控不成立。且除了有多名目擊的老師澄清未有壓制行為之外,原PO也非常感謝有2個已經畢業的該班學生出面作證完全沒有壓制及傷害之行為,因此校事會議這些不實指控終於得到澄清。原以為事情已告落幕,沒想到上個月又接到某生家長去地檢署投訴,但只以他字案結束。原PO感嘆,今天看到新聞才知道某議員接受某生家長的陳情,全力在議會上抨擊此事件,市長也震怒,並且不讓校長進行說明,揚言此事務必重辦,周師聞訊感到非常沮喪,有苦難言,「感謝黃秀玲律師給予的法律分析,知道自己是站得住腳,也希望身邊的人不要被誤導。」
揉胸猥褻女助理遭判8月!宥勝二審「當庭認罪道歉」拚輕判
藝人宥勝(王宥勝)去年6月爆出性騷醜聞,遭控對多名女員工強吻、揉胸、舔耳,台北地檢署偵查終結,依涉犯《強制猥褻罪》起訴,經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判處宥勝8月徒刑,該案上訴二審,高等法院今(4日)再度開庭,據悉宥勝已當庭認罪道歉,盼能輕判。回顧該案,宥勝先前遭控訴,於2016年間對3名女員工性騷擾,不僅酒醉抓胸、解內衣揉胸,甚至跨坐在對方身上強吻,昔日好老公與好爸爸形象瞬間翻車,台北地院審理時,宥勝起初否認猥褻女助理,後來才又改口坦承犯案,不過宥勝不但沒與受害女方達成和解,還試圖與被害人、證人串證,難認其有悔意,故判他8月有期徒刑。案經上訴二審,高等法院9月24日首度開庭,結束後宥勝先是透過鏡頭鞠躬道歉,當天隨即在臉書發出道歉文,「我真的錯了。我對不起受傷的女性,也對不起家人與信任我的朋友,真的真的,很對不起。我希望用能更多正確的未來,來展現自己全心的懺悔、認錯與改過。感謝大家一直以來的支持與譴責,我虛心接受所有指教。但案情之事我未來將不會再提起,一切交由司法做最後裁定。再次對自己過去的錯誤深深致歉,我將持續深刻反省,並回饋社會,永遠悔改。」針對該起猥褻案,高等法院今(4日)上午再度開庭,據悉宥勝已當庭認罪,並向被害人再次道歉,請求法官輕判,全案辯論終結,將於近期宣判。《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警察入校園帶走小六學生惹議 少年法庭調查結果曝光
台中市某國小六年級學生,3月間因不滿體育老師分隊,持樂樂球棒打傷老師腿部,而學生隔日道歉時態度不佳,老師氣得報警,警方進入校園將孩子帶回調查而引發軒然大波,台中地院3日表示,老師本無意追究少年,只是想讓他有所學習,少年法庭6月間裁定不付審理,老師則不抗告,全案確定。據了解,該名學生3月26日上體育課時,不滿體育老師分隊結果,竟持樂樂球棒揮打老師腿部,師生因而發生扭打,其他老師見狀連忙壓制,學生於隔日到校向老師致歉,但老師認為孩子態度不夠誠懇而報警。2名派出所員警獲報後,穿制服、駕駛警車前往學校,在學校學務主任陪同下進入校園與老師和學生會談,並與學生家長電話聯繫,在家長同意下,將學生、老師一起帶回派出所了解過程,而老師在派出所時則表示不願提告,稱只是希望給學生教訓,這名學生最後由家長接回返家。但根據少年事件處理法,不論被害人是否撤告,都需要通報少年法庭,經法官審理後認定少年是否有需保護處分的必要,台中地方法院也公布少年法庭結果。台中地院表示,少年當庭已向老師道歉,家長也承諾會勸導少年控制情緒,而老師本無意追究少年,僅希望他有所學習,法官也認為少年不具需保護性,無裁定進入審理程序及給予保護處分之必要,於6月28日裁定本件不付審理,全案確定。
台中爆毆師案「小六童遭警抓走」!少年法庭調查出爐:老師本就無意追究
台中市某國小今年3月間發生一起師生衝突事件,一名6年級學生與體育老師爆發激烈口角,情緒激憤下持「樂樂球棒」攻擊對方,儘管事後該名學生已認錯道歉,但老師仍氣得報警抓人,消息曝光後,台中市長盧秀燕震怒表示,孩子已知錯並道歉,但老師卻不肯放手,痛批受害者為「不適任教師」,引起公憤灌爆臉書。對此,台中地方法院今(3日)公布調查結果,指該名老師「本就無意追究」。回顧該案,該名學生與體育老師發生口角衝突後,過程中老師出手壓制學生,怎料此舉激怒學生還手回擊,當場抄起樂樂球棒毆打老師,學生事後雖已道歉,但老師仍無法接受並報警處理,員警也直接到校將涉事學生帶走,訊後移送少年法庭。對此,台中地院指出,案經少年法庭進行審前調查,少年先前並無非行紀錄,且調查時已當庭向老師道歉,法定代理人也表示以後會勸導少年控制情緒,老師本就無意追究少年,只是希望少年有所學習。台中地院表示,法官斟酌審前調查結果,認為少年不具需保護性,無裁定進入審理程序及給予保護處分的必要,因此裁定本件不付審理,被害教師並無抗告,全案確定。至於為何老師未提傷害罪告訴,但警方仍將涉事學生移送少年法庭?台中地院說明,根據《少年事件處理法》規定,無論少年觸犯的刑罰法律是否為告訴乃論罪,及被害人事後是否撤回告訴,少年法庭受理後仍應就少年的非行進行實體的調查及審理,如認定有保護處分的必要,則會裁定給予適當的保護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