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選有效
」 鍾東錦 當選無效蘇清泉控屏東縣長選舉不公 二審敗訴全案定讞
前年九合一大選中,代表國民黨參選屏東縣長的蘇清泉,以1萬1千餘票之差敗給民進黨周春米,選後分別提出當選無效、選舉無效之訴,遭屏東地院駁回,案件上訴二審,高雄高分院於5日下午5點判決駁回,全案定讞。2022年屏東縣長選舉,國民黨候選人蘇清泉以1萬1077票之差敗給民進黨縣長候選人周春米,他質疑選務瑕疵、計票有誤,足以影響選舉結果,向法院提出當選無效、選舉無效之訴。2023年5月30日,一審屏東地方法院合議庭認定,僅極少數投開票所選務人員疏未依屏東縣選委會編印投開票所工作人員手冊的之作業程序辦理選務工作,而該選務人員疏未遵守內部行政作業規則,不影響選舉結果;當選無效部分,而周春米當選票數,經勘驗12個投開票所選票及評議判斷後,蘇清泉有效票比中選會公告結果多1張,因此為20萬6461張、周春米有效票較中選會公告結果多2張,即為21萬7539張,周春米當選票數並無不實,均遭駁回。蘇清泉不服提出上訴,案件經過約1年多的審理,二審高分院於5日下午宣判仍駁回,周春米當選有效,全案定讞。屏東縣長周春米。(圖/報系資料照)
豬頭戰爭1/鎮長甜蜜復仇藏變數 傷殘「天蓬元帥」價值讓法官頭痛
花東縱谷中段的花蓮縣玉里鎮,是台灣東部頗負盛名的良米蔬果之鄉,193縣道兩側的綠蔭,在鳳凰花開時節的藍天紅花,伴隨路旁南風輕拂的農田景色,是玉里鎮的秘境之旅,不過這一片的歲月靜好,似乎被2022年鎮長選舉引發的「豬頭戰爭」,吹皺了一池春水。經營種豬場的前鎮長龔文俊是養豬達人,兩度獲得「神農獎」,上屆鎮長選舉連任失敗,這次捲土重來、重新當選鎮長,但卻因選舉期間贈送豬頭和傷殘豬隻事件,遭檢方起訴當選無效和賄選罪,讓龔文俊不但無法坐穩鎮長寶座,還可能面臨牢獄之災!花蓮縣玉里鎮好山好水、未受汙染,被稱為台灣的良米蔬果之鄉,鎮長選舉卻引起風波。(圖/報系資料照)62歲龔文俊當過花蓮縣議員、玉里鎮長、農會總幹事,商而優則仕的他,看似一帆風順,不料2018年競選鎮長連任失利,因此在2022年的九合一選舉捲土重來,希望奪回鎮長寶座,雖然順利當選,卻因2022年5、6月競選期間,透過前里長林誠觀致贈部落耆老2顆豬頭、一隻60至70公斤的腳受傷豬隻,遭花蓮地檢署認定賄選,不但一審遭花蓮地院刑事庭重判5年徒刑,還被花蓮地院民事庭判決當選無效,得來不易的鎮長寶座慘遭停職。龔文俊曾競選玉里鎮長連任失利,捲土重來順利當選,卻捲入賄選疑雲。(圖/報系資料照) 對此,龔文俊高聲喊冤,他表示養豬養了40年,為避免浪費,16年來都會把腳受傷、體重不足等無出售經濟價值的傷殘豬隻送給有需要的人,不是選舉期間才送,現在卻成了賄選買票物品。他說過去豬頭下顎會拿去做齒模,也是試驗後的殘料,腳受傷的豬因體重不足,有細菌感染疑慮須淘汰銷毀,皆屬無價料,這些廢棄豬隻若沒人要,根據《食安法》等規定,視同事業廢棄物須付費處理,因此長年來都會詢問各界民眾需求,他願意免費提供。 龔文俊強調,對接收豬頭和傷殘豬隻的人來說,並非無償取得。因為願意接收的人要自行開車到養豬場去載,而且一隻幾十公斤的傷殘豬,一個人也搬不動,需要親友協助。對養豬場來說,有人願意運走反而減輕業主負擔,因為不用額外花錢處理,而且多位證人都出庭做證他多年來一直這樣做,檢察官監聽結果也可證明他沒有賄選的意思。 不過檢察官和一審法院則認為,豬頭和傷殘豬隻在市場上仍有價值,實際上豬頭「正常做批發以重量秤重計價」,傷殘豬隻仍可食用,一樣可在市場上販售。雖然豬頭和傷殘豬隻對龔文俊來說可能毫無用處,但綜合社會價值觀念,如果有候選人贈送可食用的豬頭、豬隻,比沒贈送任何物品的候選人相較,確實可能影響民眾的投票傾向。 一審法官也指出,龔文俊交付賄賂對象是部落耆老,對部落選民有一定影響力,這是利用原鄉部落選民心性純樸,容易生湧泉感恩之心,行贈送豬頭、腳受傷豬隻等專飾賄選之術,龔文俊更因而當選玉里鎮鎮長,若不嚴懲將無法禁絕賄選之風。 不過案子上訴二審後,民事的當選無效之訴卻判決逆轉,花蓮高分院改判龔文俊當選有效確定。法官採信龔文俊的主張,認為他從事養豬業多年,此次送的豬隻、豬頭是自己飼養且多為傷殘,對一般市場及民眾來說沒有價值,與賄選要有一定價值的要件不符,加上他過去時常送類似豬肉給部落族人與弱勢,認為該行為不算是買票。 由於二審花蓮高分院民事庭的見解,與一審民、刑庭相反,眼看著二審刑庭言詞辯論,即將在2024年4月16日進行,檢辯雙方莫不卯足全勁、努力準備,希望在「豬頭戰爭」的決戰關鍵時刻,能說服法官採信己方意見,最後「豬死誰手」,實在勝負難料!
林杏兒當選無效檢方未上訴 士檢:院檢對上訴期間算法不同
國民黨前中常委蕭景田與國民黨士林、北投黨部前執行長曾繁川去年九合一大選期間,涉嫌替新科議員林杏兒買票,士林地檢署對林提起民事當選無效之訴,但士林地院判決當選有效,不料士林地檢遲延上訴1天,林杏兒確定當選。士林地檢傍晚發表聲明指出,院檢對上訴期間算法不同,將釐清責任,對外說明。士檢指出,院檢對於上訴起算日期認知不同,本署除正深入研議裁定理由,並就當初收判過程進行內部行政調查,本署後續將依照臺高檢署指示,儘速查明,釐清責任,並對外說明,以昭公信。士檢偵辦國民黨中常委蕭景田、林杏兒的樁腳曾繁川,涉嫌在林的競選服務處內,交付6000、8000以及1萬元不等的賄款,同時將北市第1選區(北投、士林)競選文宣,交給選區內里長,為求林杏兒順利當選,而林也順利在去年12月2日經公告當選。至於蕭景田、曾繁川涉嫌替林杏兒買票賄選,被控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士林地檢署今年2月間偵結、起訴蕭景田等11人,蕭先前以1500萬元交保。士檢指出,蕭景田、曾繁川去年11月間,陸續走訪同選區許姓里長候選人等11人,並各交付裝有林杏兒選舉文宣及新臺幣1萬元信封袋,請他們投票給林,許姓里長候選人等10人,明知信封袋內現金是賄選款項仍收下,已觸犯《刑法》第143條投票受賄罪嫌,其中張姓里長候選人雖也涉嫌投票受賄罪,不過因為犯後坦承犯行,已繳回犯罪所得,因此檢察官予以緩起訴處分。另9位里長候選人及蕭景田、曾繁川共11人遭檢方起訴,全案正由士林地院刑事庭審理中。
鍾東錦不平之鳴4/開記者會提多項質疑 縣長痛批:苗栗檢察官張聖傳是非不明
苗栗縣長鍾東錦遭苗栗地檢署提當選無效之訴,經苗栗地方法院7月21日判決駁回後,檢方日前由檢察官張聖傳提起上訴,鍾東錦和律師團為此在25日召開記者會正面迎擊,並提出多項質疑,劍指苗栗地檢署少數檢察官是非不明,真的是在欺負苗栗人的善良;鍾東錦說,目前該案已進入上訴階段,但真金不怕火煉,相信高院睿智的法官,一定能夠作出公正、公平的裁判。鍾東錦表示,九合一選舉落幕,短短不到半年時間,從承辦案件的大湖分局到苗栗縣警察局,多名官警不約而同出現異動,十分詭異,包括原任苗栗縣警察局長陳武康連跳2階,直升桃園市警察局副局長,大湖分局偵查隊長申請退休,連帶承辦賄選案的劉姓偵查佐也被借調桃園市;鄧姓檢舉人更在領取部分檢舉獎金後,隨即跟妻子離婚、另結新歡,可說是升官的升官、發財的發財,只留下被抹黑的苗栗。他說,「全台22縣市的縣市長沒有人買票,只有苗栗的縣長出現買票案件,這不是污辱鍾東錦,這是污辱我們苗栗縣民。」鍾東錦指出,苗栗警局長異常升官、偵查隊長申請退休,他都沒意見,但基層警員人力已非常吃緊,當時承辦賄選案的劉姓偵查佐僅以「專案勤務需要」為由,就被借調桃園市警察局刑警大隊,目前仍占用苗栗縣警察局的缺。他說,不知道該員是有甚麼超能力,或是不可告人的秘密,如果可以這樣調用,那麼其他警員是否也有權利和機會,要求進行調動,呼籲警政署應該一本良心,不要讓基層員警忿忿不平,還要分擔劉姓偵查佐的工作。鍾東錦表示,事後得知劉姓偵查佐在辦理大湖鄉長候選人傅松琳競選總部主委陳申陽的賄選案時,只有劉1個人獨立辦案,違背以往2人共同偵辦慣例。他合理懷疑,調動劉姓偵查佐主要目的,就是擔心劉員在苗栗恐怕會說出不能說的秘密。鍾東錦強調,苗栗地檢署檢察官所提出的當選無效之訴,相關證人和被告都和自己沒有關係,完全沒有人承認幫他買票,也沒有任何一個人承認拿到他的錢,如果這樣的案件都可以成立,還需要投票嗎?他說,未來只要找一個陌生人幫任何候選人買票,就能構成賄選,如此一來,台灣民主制度將蕩然無存。鍾東錦律師團指出,鍾東錦由44萬3908名選民,透過民主選舉機制當選苗栗縣長,更經刑事庭與民事庭共6個法官,認定鍾縣長無任何賄選情事,判定鍾東錦當選有效,惟獨少數存有私心之宵小,把司法當成工具,企圖偷走苗栗鄉親票選的結果、扼殺檢調人員公正的形象、抹滅中華民國民主法治的精神。律師團強調,若是連一縣之長都會遭受如此迫害,更遑論一般民眾權益要如何維護。鍾東錦表示,看到苗栗地檢署檢察官張聖傳如此是非不明,真的令人非常傷心,真的是在欺負苗栗人的善良,儘管目前已進入上訴階段,但真金不怕火煉,相信高院睿智的法官,一定能夠作出公正、公平的裁判。苗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兼發言人莊佳瑋回應表示,查賄是檢警調的職責,大家都秉公執法,彼此也互不認識,檢方根據事實和法律辦案,證據到哪裡、就辦到哪裡,當初蒐證錄影帶也拍得很清楚,檢方不會評論檢舉人、也不會洩漏檢舉人身分,不能因為被告有人被法院判勝訴、有人敗訴,檢方依職權上訴,就無端臆測說執法不公。
法院認證鍾東錦當選有效 律師團不排除向監察院提出請求彈劾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於21日宣判,苗栗縣長鍾東錦當選有效,駁回苗栗地檢署所提當選無效之訴,其中關鍵被告丘姓女子遭調查官恐嚇、威脅44次,事後又被羈押20多天,即使如此,丘女仍堅決表示,並未幫鍾東錦買票。鍾東錦委任律師團表示,不排除告發追究檢調人員侵犯人權、威逼被告、證人,並向監察院提出「檢調人員嚴重違反辦案程序,認事用法上有明顯重大違誤」陳情並請求彈劾。2022年8月競選期間,主動邀約鍾東錦共同成立大湖聯合競選總部的大湖鄉長候選人傅松琳,首度公開表示,於偵查期間不便發言,如今還給縣長一個公平、正義的判決,一定要還原事件的真相。傅松琳表示,當時因知名度較低、起步較晚,希望與縣長候選人共組競選總部拉抬聲勢,在一個公開場合告知鍾東錦後,就逕自與大湖地區農會總幹事徐欽志籌組競選總部,總部內的相關人事安排,皆由2人負責,主委人選原本邀請農會理事長劉興政擔任,但他事業繁忙,直到10月中旬,才由他和徐欽志、劉興政以及陳申陽共同拍板定案,由經營草莓園的陳申陽擔任主委工作。傅松琳表示,10月開始,草莓園開始進入農忙時期,陳申陽也說沒時間幫忙總部工作,農會總幹事徐欽志當場表示,只須要陳申陽掛名,其他相關競選事務都由他協助,傅松琳強調這些過程,鍾東錦完全不知情,直到10月17日上午競選總部成立,鍾東錦才第一次前往參加,而主要接觸到的對象,也僅有他和徐欽志,掛名主委的陳申陽並未上台致詞、也未授予戰旗。但因為自己的決定,讓鍾東錦無端被牽扯,傅松琳表示「深感抱歉」,也請司法人員能依法論事,不要一再誣陷鍾縣長。在本案中被買票的關鍵證人,也透過錄音澄清,丘女一開始就是告知有無收到鄉長、村長的錢,因不認識候選人,以候選人號碼告知「1124」,就是1號鄉長候選人、1號村長候選人,以及兩名鄉民代表,僅此而已,針對鍾東錦部份,丘女是以口頭拜票方式請求支持,「並沒有說一定要投給鍾東錦」。鍾東錦律師團指出,包含傅松琳、陳申陽以及丘姓女子等7名關鍵證人,每人皆果斷說明,沒有幫鍾東錦賄選,且陳與丘涉嫌之刑事案件,該一審刑事判決亦明確認定2人並未幫鍾東錦買票就此部分亦為無罪認定,而調查官員在詢問丘女長達7個多小時過程中,出現44次威脅、恐嚇證人,甚至說出:「如果是妳的意思,我告訴妳出去會被砍死、妳有幾條命,可以這樣子敢自己玩,妳有10條命,妳也不夠賠」等各式威脅話語。律師團指出,去年九合一基層選舉,早已傳出檢調大軍指向苗栗,目標就是要拉下苗栗縣長候選人鍾東錦,為此,檢察總長邢泰釗不但選前多次親赴苗栗,選後還不避諱地直接前往大湖分局慶功,最後事實的真相是,地檢署當選無效之訴遭駁回,重重打臉苗栗地檢署,檢察官仍執意要提起上訴,浪費司法資源,律師團不但嚴陣以待,也已蒐集更多證據,針對違背刑事訴訟法所規範之程序正義,以及侵害人權之檢調人員,將向監察院陳情渠等嚴重違反辦案程序,認事用法上有明顯重大違誤並請求彈劾追究其責任。
北市議員林杏兒疑遭賄選凍蒜 士林地院判決當選有效
國民黨前中常委蕭景田與國民黨士林、北投黨部前執行長曾繁川去年九合一大選期間,涉嫌拿現金給里長候選人替新科議員林杏兒買票,林杏兒遭士林地檢署提起民事當選無效之訴,士林地院上午審結,判決當選有效,還可上訴。當選無效之訴依規定須在6個月內審結,士林地院今年2月13日首度開庭審理,檢察官主張被告身分敏感且涉及隱私,聲請不公開審理,但法官說「這件事大家都知道了!」檢察官隨即撤回聲請。士院4月18日開庭審理林杏兒當選無效之訴時,曾當庭勘驗檢方提出的新聞報導,檢察官蔡景聖以媒體在2018年以前報導的畫面,林杏兒、國民黨中常委蕭景田、蕭景田之女蕭彣伃3人同框,共同出席餐會,証明雙方「關係匪淺」,不過林杏兒訴訟代理人魏憶龍駁斥,一般正常餐會,無法推論兩人關係密切。至於蕭景田、曾繁川涉嫌替林杏兒買票賄選,被控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士林地檢署今年2月間偵結、起訴蕭景田等11人,蕭先前以1500萬元交保。士檢指出,蕭景田、曾繁川去年11月間,陸續走訪同選區許姓里長候選人等11人,並各交付裝有林杏兒選舉文宣及新臺幣1萬元信封袋,請他們投票給林,許姓里長候選人等10人,明知信封袋內現金是賄選款項仍收下,已觸犯《刑法》第143條投票受賄罪嫌,其中張姓里長候選人雖也涉嫌投票受賄罪,不過因為犯後坦承犯行,已繳回犯罪所得,因此檢察官予以緩起訴處分。另9位里長候選人及蕭景田、曾繁川共11人遭檢方起訴,全案正由士林地院刑事庭審理中。
前岳父自掏腰包主動買票 嘉義縣鄉民代表獲無罪
去年九合一選舉,嘉義檢方對嘉義縣市涉及賄選的議員、村里長、鄉鎮市民代表共13人提出當選無效之訴,目前有10件勝訴、1件敗訴、2件尚未審結。其中,敗訴案是前岳父自掏腰包為前女婿買票,前女婿當選鄉民代表,獲判當選有效,但前岳父則被判賄選有罪。去年九合一地方選舉,嘉義地檢署對1名嘉義縣議員、6名村長、6名鄉鎮民代表當選人,以其本人或樁腳涉賄選為由,提訴當選無效之訴,除了嘉義縣議員陳文忠、嘉義縣竹崎鄉代表戴嘉宏,嘉義地院仍在審理中,其餘11名當選人都已判決出爐。檢方統計指出,目前一審判決10人當選無效,包括嘉義縣梅山鄉代表葉春桂、溪口鄉代表何振達、新港鄉代表何文珊、番路鄉代表林朝新、梅山鄉太興村長簡慶輝、嘉義市西區大溪里長黃石君、嘉義縣中埔鄉灣潭村長蔡建旺、民雄鄉寮頂村長黃玉蓮、布袋鎮貴舍里長張豐欣、布袋鎮樹林里長莊仁義。新港鄉代表林振成是唯一勝訴當選人,他涉賄與林姓前岳父有關,林男為求前女婿林振成當選,於去年11月14日交付1萬5000元給林女,以每票500元買票。檢方認為,林男與林振成是前翁婿關係,沒有道理自掏腰包替前女婿賄選,林振成否認知情,有違經驗法則,不採信,認定林振成知情且授意,對林振成提出當選無效的民事訴訟。不過,法官認為,林男不是林振成競選團隊的幹部,林振成與前妻離婚後,岳婿2人仍時有互動,檢方的主張違反經驗法則,屬主觀臆測,沒有具體證據,判決檢方敗訴,林振成當選有效。至於林男被檢方起訴違反選罷法,法官審理後判他徒刑2年、褫奪公權5年、緩刑5年,並應向公庫支付20萬元。
苗栗地檢提當選無效之訴 鍾東錦發言人怒批:司法淪特定政黨工具
苗栗縣大湖鄉陳姓男子涉賄日前遭檢方起訴,由於陳男在選舉期間兼任苗栗縣長當選人鍾東錦、無黨籍大湖鄉長候選人傅松琳聯合競選總部主委,苗栗地檢署今(20)日再對鍾東錦提當選無效之訴;對此,鍾東錦辦公室發言人陳怡樺表示,針對苗栗地檢署的作為,辦公室感到非常遺憾,因為苗栗地檢署再次淪為特定政黨服務的工具,完全喪失司法機關應有的獨立性。據了解,選舉過程中的各種民調數據都顯示,第一名的鍾東錦領先其他候選人超過10%至20%以上,根本不可能拿選舉結果當賭注,檢方日前的新聞稿也指出所指涉案件跟縣長候選人無關,沒想到數日之後,又對鍾東錦提起當選無效之訴,恐與上層政治壓力有關。陳怡樺說,此次遭地檢署起訴的陳姓男子,雖在地方基層選舉期間掛名擔任聯合競總主委,但其與鍾東錦並無實際往來,且陳男已在偵查中明確表示,「沒有幫鍾東錦買票,並強調縣長選舉不可能買票」。她強調,地檢署於前次記者會已清楚表示與縣長候選人無關,沒想到檢察官最後竟不予採信。陳怡樺表示,檢察官未秉持無罪推論原則,且未記取4年前對通霄鎮長胡亂起訴賄選及提當選無效,最後經法院判決無罪確定及當選有效的前車之鑑。她說,地檢署故意曲解各當事人的陳述而故意入人於罪,利用司法迫害人民,明顯企圖藉此影響選舉結果。陳怡樺指出,地檢署此舉嚴重侵害中華民國民主法治之人權,鍾東錦辦公室將委請律師除依法提出答辯維護權益外,也將蒐集相關證據,證明地檢署有濫權及為特定政黨服務的情事,並一併向監察院檢舉表達嚴重抗議。
宣布退選卻仍當選鄉長 沒人聯繫上張容榕
政治素人張容榕參選花蓮富里鄉長,但上月突然於臉書宣布退選並將戶籍遷出,由於張容榕已完成登記具候選人資格,仍在後援會助選下逆轉勝,擊敗現任鄉長陳榮聰而當選,但張至今(28)日仍失聯,沒人知道她在哪裡。據了解,47歲張容榕是香水公司總監,積極參與地方事務,918強震後也協助不少鄉親度過難關,主打「返鄉青年」參選富里鄉長。而現任鄉長陳榮聰任內施政飽受爭議,曾被連署罷免,是全台首件鄉鎮長罷免案,但因投票人數未達門檻,所以罷免案未過關,不過地方輿論持續發酵,也影響選情。張容榕日前突然以家庭因素為由宣布退出鄉長選舉並停止一切競選活動,本月初更飛往日本參加公司活動。不過因為張容榕已經登記完成,且《選罷法》沒有退選機制,所以仍具候選人資格。而其後援會在選前仍自發性宣傳及拉票,最後以2874票擊敗獲2461票的陳榮聰,當選鄉長。花蓮縣選委會表示,依照《選罷法》,參選人登記時確認戶籍在選區內就有被選舉資格,即使登記後將戶籍遷出仍不會影響參選及當選資格。而依照「地方制度法」規定,張容榕只要在12月25日就職日開始,4個月內將戶口遷回富里,依然當選有效,如果她選擇辭職或時間內未將戶籍遷回,則將舉辦補選。現任鄉長陳榮聰對此則不願回應。
為爭連任嗆堂叔「乎你死」 員林市里長遭判當選無效 二審推翻判決
彰化縣員林市南東里長黃家富,去年競選里長時,對另一名對手同時也是叔姪的黃俊黨出言恐嚇「我要乎你死」等語,近日遭彰化地院一審判決,違反公職人員選罷法第120條,當選無效,仍可上訴。2020年4月經二審言詞辯論後,二審法院廢棄原判決,黃家富當選有效。去年黃家富競選南東里里長時,為取得第三度連任,於投票日前5天,疑似在喝了點酒後,再加上長年不睦的宿怨,獨自騎車前往另一名競爭對手,同時也是他堂叔的黃俊黨家中嗆聲,出言恐嚇「我要乎你死」、「輸贏喔」等語,使黃俊黨不敢從事競選活動,最後輸給黃家富的807票落選。據判決書指出,黃俊黨因不甘暴力威脅,對黃家富提出恐嚇與違反選罷法罪嫌等告訴,但黃家富辯稱,因黃俊黨對外造謠他曾在黃俊黨生母過世時,去靈堂掀桌,企圖使他落選,當天才去找他理論,但雙方相談未歡,才會起爭執出言不遜,雖有情緒性言論,但並不是妨害競選,且理論後的當天下午,黃俊黨仍出門掃街拜票,可見並未妨害競選。彰化地院一審判決出爐,認定黃家富違反選罷法第120條第1項第2款規定,當選無效,仍可上訴,彰化縣選委會表示,目前尚未接獲判決書,若當選無效訴訟經二審判決確定時,自判決確定之日起將解除其里長職務,若任期尚未過半,則會依法辦理補選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