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載不實
」 柯文哲 政治獻金 民眾黨 陳啟昱 助理費議員張顥瀚涉詐助理費!延押3個月抗告成功 80萬交保
民進黨籍基隆市議員張顥瀚涉詐領助理費一案,基隆地院17日裁定延押3個月。張顥瀚隨後提出抗告,抗告成功。基隆地院重開羈押庭,更裁8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出境、出海。檢方指出,張顥瀚浮報助理薪資,以取得較高之公費助理補助費及春節慰問金,再將此部分額外取得之款項挪為己用,遂指示陳姓助理填具不實浮報之助理薪資數額,以此方式詐得助理補助費及春節慰問金共計67萬33元。此外,檢方表示,張顥瀚還以親友為人頭虛報助理費,其母親並未實際從事議員助理工作,亦非長期、固定協助辦理相關議事庶務之公費助理,卻指示母親在上述公費助理費申請書之相關文書上不實填載,以此方式詐得助理補助費及春節慰問金共計11萬2453元。檢方說明,後續依貪汙治罪條例、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起訴張顥瀚,並移審台灣基隆地方法院;檢方認為,張顥瀚涉犯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等罪犯罪嫌疑重大、有勾串、滅證之虞且所犯係最輕本刑5年以上之重罪,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基隆地院17日裁定延押3個月,羈押不禁見。張顥瀚提起抗告,高院昨(19日)撤銷原裁定發回更裁。基隆地院重開羈押庭,更裁8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出境、出海。張顥瀚今(20日)凌晨交保,搭乘親友車離開。
低薪高報助理薪資、媽當人頭!基隆議員張顥瀚涉詐領78萬 檢偵結起訴
基隆地檢署檢察官陳筱蓉指揮法務部廉政署,偵辦基隆市議員張顥瀚等人詐領助理補助費等案,於今日偵查終結,認張男、陳姓助理等2人詐領助理補助費及春節慰問金,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之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及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依法對2人提起公訴,全案連同在押被告張顥瀚於今(17日)移審臺灣基隆地方法院。基隆地檢署接獲情資顯示,市議員張顥瀚疑有不法詐領助理補助費情事,旋即指派檢察官指揮法務部廉政署進行偵辦,釐清情資真偽,檢察官於仔細蒐證後,於今年10月22日指揮廉政署人員持基隆地院所核發之搜索票執行搜索,檢察官並於偵訊後,以張顥瀚涉犯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等罪犯罪嫌疑重大、有勾串、滅證之虞且所犯係最輕本刑5年以上之重罪,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並經法院於同年月23日裁定羈押禁見。經查,張顥瀚係基隆市議會第19屆及第20屆之現任議員(任期自107年12月25日迄今),陳姓被告則自107年12月25日起由張顥瀚聘僱擔任公費助理,渠等2人均明知議員之公費助理補助費用係由基隆市議會編列經費支付,係供支應議員聘用公費助理給付之酬金、春節慰勞金之用,不得流用於前揭項目以外,且公費助理補助費用亦非議員薪資之一部分或對議員個人之實質補貼,不得挪為他用,竟仍以「低薪高報助理薪資」方式詐領助理補助費。檢廉發現,張顥瀚等2人均明知陳姓助理自108年1月至同年12月間實領薪資僅為每月3萬5,000元,自109年1月起迄至113年9月間之實領薪資則略提高為每月3萬7,000元,張顥瀚卻為浮報助理薪資以取得較高之公費助理補助費及春節慰問金,再將此部分額外取得之款項挪為己用,遂指示助理填具不實浮報之助理薪資數額(自108年1月起之詐領期間,浮報助理薪資為4萬3,900 元至5萬3,000元不等)在基隆市議會議員自聘公費助理之助理費申請書等文書上,向基隆市議會行使之,使議會不知情之承辦公務員以上開浮報助理薪資為基準造冊發放款項,以此方式詐得助理補助費及春節慰問金共計67萬33元。不僅如此,被告2人明知張母並未實際從事議員助理工作,亦非長期、固定受張顥瀚指揮監督,協助辦理相關議事庶務之公費助理,張顥瀚卻仍指示助理在上述公費助理費申請書之相關文書上不實填載,將未實際從事助理工作且不知情之張母,虛偽申報為張顥瀚於108年3月17日至同年4月7日、109年7月13日至同年9月30日等期間所聘僱之公費助理,使議會不知情承辦公務員陷於錯誤,誤認張母為上開期間之議員公費助理,進而造冊發放助理補助費及春節慰問金,以此方式詐得助理補助費及春節慰問金共計11萬2,453元。檢察官認定,張顥瀚、陳姓助理等2人均涉犯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2款之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及刑法第214條之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於今日依法提起公訴。 檢察官審酌張顥瀚等2人於偵查中均自白犯罪,前者並已主動繳回犯罪所得,而陳姓助理則無犯罪所得,爰請法院依貪污治罪條例第8條第2項前段規定減輕其刑。另考量陳姓被告身為勞工,其係配合雇主指示行事,且於偵查中能供出一切犯罪情節,請法院宣告2年以下有期徒刑並給予緩刑,以勵自新。
台中39警集體開假罰單!檢方二度發動搜索「偵查隊長收押」 他慘被停職
台中地檢署檢察官在9月4日指揮內政部警政署政風室,共同查處西屯派出所李姓巡佐等12人,涉嫌從2020至2023年期間,涉製單違法案,另以證人身分約詢謝姓警員等9名證人到案。10日再度發動搜索,陸續從中市各分局、其他縣市分局帶回23人偵訊,其中警階最高甚至是現任某分局金姓偵察隊長,檢方複訊後認他涉嫌重大,金11日下午被法院裁定羈押禁見後,台中市警局也立即表示,將依規定停職。檢方10日又執行第二波行動,帶走9個分局、23人至廉政署調查,現任太平分局偵查隊長、時任西屯所所長金桂明,因涉案重大,今天凌晨5時55分被檢方聲押,其餘人分別依5萬至12萬元交保,另有1人請回,稍早台中地院已裁准羈押禁見,而金被收押禁見後,市警局也立即將他停職。據了解台中地檢署偵辦中市員警涉將違規逕舉「白單」改開成罰款較低的「紅單」集體貪汙案,今年9月間傳訊12名警員、9名證人,並將涉案李姓巡佐聲押禁見獲准,據了解,李姓巡佐從警超過30年,因個性圓融在西屯所接下警友業務,遇到交通違規請託,為了有所交代,只能請開出逕行舉發單的警員,在製作紅單時,改成罰款較低的違規項目,將李姓巡佐列為違規駕駛人,再自掏腰包繳納罰款,讓真正違規駕駛人免於受罰。檢方複訊後,認定李姓巡佐涉犯《刑法》公文書登載不實、《貪汙治罪條例》圖利等罪嫌,有勾串、滅證之虞及羈押必要性,聲請羈押禁見,法官認李男罪嫌重大,裁定羈押禁見。另外10人以3萬至20萬元交保,1名警員請回。檢調繼9月搜索偵訊16人之後,12月10日又執行第二波行動,帶回太平分局偵查隊長金桂明等23人,金為2線3星警官,也是涉案層級最高的警官。
台中警「白單換紅單」弊案延燒 偵查隊長遭聲押禁見
台中市警界爆發集體開假單「白單換紅單」貪汙弊案,9月檢調進行第一波搜索,李姓資深巡佐被收押禁見。10日第二波搜索行動,檢調前往台中市多個警察分局帶回23名涉案員警到案,其中太平分局偵查隊長金桂明遭到聲押禁見,另外21人交保、1人請回。回顧案件,9月檢方突擊搜索台中市警第六分局西屯派出所,調查12名警員涉嫌將違規車輛逕行舉發的「白單」(直接舉發通知單),違法轉為處罰較輕的「紅單」(現場通知單)。據悉,這些員警在2020年至2023年間,疑似因人情或收受利益,進行違規操作,意圖降低罰款,涉嫌貪汙圖利與公文書登載不實罪。檢察官複訊後,認定被告第六分局西屯派出所李姓巡佐,李姓資深巡佐被收押禁見,其餘10名員警分別繳納3萬至20萬元不等的保釋金後交保,另1名警員則無保請回。檢調持續偵辦,本月10日前往台中9個警分局,帶走涉案員警一共23人至廉政署調查,其中包括曾任西屯派出所所長、現任太平分局偵查隊長的金桂明。金桂明因涉案重大,今天凌晨5點多被檢方聲請羈押禁見,也是第二波搜索中唯一遭聲押的員警,今天下午將召開羈押庭。其餘21人等分別依5萬至12萬元交保,另有1人請回。
台中警界震撼彈!「白單變紅單」貪汙弊案擴大 偵查隊長也遭約談
台中市警界近日再掀波瀾,9月間爆發的「白單換紅單」貪汙弊案持續擴大,檢調單位10日再次行動,前往台中市多個警察分局帶回多名涉案員警,其中包括曾任西屯派出所所長、現任太平分局偵查隊長的金桂明。回顧案件,9月檢方突擊搜索中市警第六分局西屯派出所,調查12名警員涉嫌將違規車輛逕行舉發的「白單」(直接舉發通知單),違法轉為處罰較輕的「紅單」(現場通知單),據指控,這些員警在2020年至2023年間,疑似因人情或收受利益,進行違規操作,意圖降低罰款,涉嫌貪汙圖利與公文書登載不實罪。複訊後,李姓資深巡佐被收押禁見,其餘10名員警分別繳納3萬至20萬元不等的保釋金後交保,另1名警員則無保請回,檢調單位持續擴大偵辦,10日再次前往多個分局調查,並約談涉案警員,檢方強調,將徹查所有涉案細節,釐清背後是否存在更大的非法運作網絡,以確保執法單位的清廉與公信力。
北市府駐警性騷案!「吹哨者」稱遭算帳記過辭退 公園處回應了
台北市工務局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簡稱公園處)去年爆發駐衛警性騷擾女職員事件,吹哨者揭發此案後,表示自己遭到上司刁難、霸凌,甚至是記過免職。公園處也對此作出回應。台北市公園處一名男性駐衛警遭爆涉性騷擾6名女性同仁,時間長達5年,但受害者與上級反映後卻遭職場霸凌,甚至被反鎖在辦公室。事件曝光後也引起外界關注,台北市府公布調查結果,駐衛警記兩大過免職;公園處長黃淑如因督導不周影響機關聲譽,將依市府及所屬各機關公務人員獎懲標準懲處。然而根據《三立新聞網》的報導,如今吹哨者卻表示,在案件曝光後,她遭到長官「羅織罪名」,包括記過與免職處分,且整個過程充滿職場霸凌與不公對待,「同事們聯合替我作證,證明我沒有曠職,卻遭長官漠視。」她提到,因揭露性騷擾事件,自己及其他敢於發聲的同事均成為霸凌對象,「長官威脅我們,說再怎麼樣就讓我們丟工作,這根本是在逼我們閉嘴。」不過對於吹哨者的指控,公園處發表聲明,強調該員工在擔任駐衛警隊員期間,假冒某議員辦公室主任身分,試圖干預性騷擾案件調查與人事任用,並涉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此案經政風處調查後,移送地檢署偵辦。今年9月16日地檢署認定事證成立,裁定緩起訴處分。公園處據此召開考績會,決議對該員記兩大過,並予以免職。公園處強調,案件全程依法辦理,並否認有職場霸凌行為,表示內部調查小組曾對申訴進行調查,結論為「不成立」。針對公園處指控,吹哨者堅稱自己未曾假冒身分,聲稱當初自稱「陳主任」是為協助揭發性騷案。她不滿地表示,公園處扭曲事實,並準備透過司法程序上訴捍衛自身權益。公園處則指控,該員在聯繫工務局過程中,要求內部資料,暗示應調升為駐衛警隊長,涉嫌施壓干預調查。案件目前仍在司法程序中,雙方各執一詞。
快訊/陳啓昱突現身!律師陪同到案 檢方偵訊中
民進黨前中執委、台鹽前董座陳啓昱涉光電弊案,1日開羈押庭不見人影,遭檢方發布通緝。據了解,陳啓昱今(25日)上午10時許在律師陪同下現身台南地檢署,目前偵訊中。台南地檢署檢察官於10月22日持法院核發搜索票,前往某國營事業綠能公司營業處所等32處執行搜索及扣押相關證物。台南地檢署指出,經檢察官訊問後,認被告即國營事業綠能公司前董事長陳啓昱、蘇姓前總經理、郭姓前副總經理及鴻暉公司蘇姓負責人、晁暘公司戴姓負責人等5人均涉犯違反證劵交易法第171條第1項第2、3款特別背信罪嫌及刑法第214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嫌,犯嫌重大,且有逃亡、湮滅證據及勾串共犯之虞,均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不過,台南地院最終裁定駁回,5人均當庭釋放。原訂1日重開羈押庭,但陳啓昱遲遲未現身。台南地檢署指出,本署偵辦某國營事業綠能公司疑涉不法案,檢察官於1日依刑事訴訟法第76條第2款對陳啓昱核發拘票,並交由司法警察執行拘提,惟迄今仍拘提無著,足認被告陳昱逃亡、藏匿。台南地檢署表示,本署檢察官於4日依刑事訴訟法第84條對陳啓昱發布通緝,呼籲陳啓昱能儘速自行到案,亦請民眾協助提供陳啓昱去向之相關請資。據了解,陳啓昱今(25日)上午10時許在律師陪同下現身台南地檢署,目前偵訊中。
快訊/染毒全臉冒爛痘!嘉義31歲警「住處搜出喪屍菸彈」遭羈押禁見
任職嘉義市第一分局的31歲陳姓員警,近期因精神不振、體重驟減、滿臉大爛痘,遭同仁懷疑有染毒跡象,經專案小組調查發現,陳姓員警與毒品人口有所交集,日前警方持搜索票前往其辦公室、住居進行搜索,果然起獲俗稱「喪屍煙彈」的三級新興毒品依托咪脂。針對陳姓員警涉毒一案,嘉義地檢署複訊認為,陳員涉犯《刑法》詐欺罪、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公文書,以及《藥事法》轉讓偽藥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有羈押之原因及必要,向嘉義地院聲請羈押,經法官審理裁定,准予羈押禁見。
陳啓昱通緝8天才見查緝專刊?南檢回應了 藍軍見照片傻眼:去哪抓人
前台鹽董座陳啓昱遭通緝8天,通緝照終於亮相!台南市議會國民黨團質疑,陳啓昱掏空台鹽11億多元黑金弊案,檢方聲押,台南地院卻無保飭回,他趁法院開綠燈逃逸遭通緝,南檢日前終於提供查緝專刊照片,但所有看到通緝照的人頭上都三條線,因為通緝照中人比現在的陳啓昱至少年輕30歲,判若兩人,警察去哪找人?國民黨團副書記長林燕祝、李中岑、發言人蔡育輝、蔡宗豪指出,前台鹽董座陳啓昱掏空弊案,就是執政的民進黨「酬庸自肥」代表作,陳啓昱成立台綠並不是要發展綠電,而是為了「左手搬給右手」,掏空台鹽和台綠資產,與鴻暉國際和晁陽開發,簽下上百公頃光電租賃契約,又引進承陽光電、宸峰工程等民股,讓資本額只有3.7億的台綠,2年就可以虧損2.5億,原來陳啓昱的兒子就在鴻暉國際擔任要職,打著台綠招牌賺錢,讓「左手搬給右手」的黑金貪腐手法發揮到極致,國家資產就這樣被「酬庸自肥」掏空。國民黨團說,10月22日台南地檢署兵分32處搜索台鹽、台綠等場所,傳喚陳啓昱等19人及15名證人,偵訊後以背信及使公務員登載不實聲押,結果前總經理等6名被告,准以10萬到30萬元不等交保,全案偵查核心陳啓昱卻被台南地院無保飭回,直到重開聲押庭,檢院才驚覺陳啓昱跑了,11月4日終於發布通緝,結果等了8日,南檢終於提供陳啓昱的照片給警方,誰知大家一看查緝專刊的照片,全傻眼,頭上三條線。(圖/台南地檢署提供)國民黨團質疑,陳啓昱的通緝照片是AI生成照嗎?30歲左右,頭髮茂密烏黑、白面斯文人是陳啓昱?通緝照不是要抓人嗎?南檢提供這張照片,跟現在白髮稀鬆、龍鍾胖胖的陳啓昱,根本是判若兩人,這是要警察去哪裡抓人?台南地方法院和台南地檢署,真的想要偵辦審理,掏空台鹽和台綠11億多元資產,「左手搬給右手」的黑金弊案嗎?現在執政的賴清德政府,看看陳啓昱的酬庸案,是否該好好檢討現在鬧得沸沸揚揚一系列的「酬庸自肥」案,人民真的要縱放國家資產被民進黨這樣掏空嗎?針對陳啓昱遭通緝8天才看到查緝專刊,台南地檢署表示,本署偵辦台鹽綠能公司疑涉不法案件,於11月4日依法對被告陳啓昱發布通緝,專案小組即將陳啓昱通緝資料及照片傳送至「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網站」、「通緝專區」、「通緝犯資料查詢(公告)平台」、「臺灣高等檢察署通緝查詢系統」等網頁平台,民眾自當日起均可透過上開網頁資料查得被告陳啓昱通緝資料及其照片。南檢強調,檢方從未表示要請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刊登查緝專刊,且事實上亦無該案之通緝資料未上網之情事,但專案小組考量製作查緝專刊有利辦案,目前已整備簽文,待收到南檢的電子函文後,將立即簽辦,協助發布重要緊急查緝專刊。
快訊/涉光電弊案趁隙跑路!南檢今曝光「陳啟昱通緝照」全台大搜捕
台鹽綠能前董事長陳啟昱等5人捲光電弊案,涉嫌掏空公司近3億元,台南地檢署複訊後依違反《證券交易法》特別背信罪、《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嫌,並有逃亡、湮滅證據及勾串共犯等疑慮,向台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卻遭南院駁回聲押,南檢依法提出抗告,高等法院台南分院決定撤銷原裁定,發回台南地院更裁,南院本月1日再度召開羈押庭,怎料陳啟昱卻「落跑」未出庭。對此,南檢今(4日)正式發布通緝令,陳啟昱的「通緝照」稍早也被曝光,目前已送往警政署製作查緝專刊。南檢今(4日)正式發布通緝令,陳啟昱的「通緝照」也被曝光。(圖/三立新聞網提供)台南地檢署偵辦台鹽綠能3億弊案,上月檢方要求聲押前董事長陳啟昱等人遭駁回後,南檢抗告逆轉成功,台南地院原訂10月31日重新召開羈押庭,不過因康芮颱風攪局,因此延期至11月1日上午開庭,沒想到陳啟昱竟遲遲未現身,法官當庭開拘票緝拿。然而,檢調與海巡署出動數百人大動作展開追緝,但陳啟昱仍不知去向,台南地檢署今(4日)認定,陳啟昱有逃亡、藏匿的情形,故依《刑事訴訟法》第84條規定予以通緝,喊話陳啟昱能自行到案配合調查,並呼籲民眾若有陳啟昱的相關消息,請迅速協助提供。
快訊/陳啟昱涉光電弊案拘提未到 南檢發布通緝
南檢偵辦光電弊案,日前搜索台鹽綠能公司等32處所,帶回34人連夜偵訊,前台鹽綠能董事長陳啟昱等5人因罪證不足,當庭釋放。台南地院1日原訂重開羈押庭,但陳啟昱遲遲未現身。對此,南檢發布通緝,呼籲陳啟昱能儘速自行到案。台南地檢署表示,本署檢察官指揮法務部調查局南部機動工作站、台南市調查處等專案小組人員,於10月22日持法院核發搜索票前往某國營事業綠能公司營業處所等32處執行搜索及扣押相關證物。台南地檢署指出,經檢察官訊問後,認被告即國營事業綠能公司前董事長陳啟昱、蘇姓前總經理、郭姓前副總經理及鴻暉公司蘇姓負責人、晁暘公司戴姓負責人等5人均涉犯違反證劵交易法第171條第1項第2、3款特別背信罪嫌及刑法第214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嫌,犯嫌重大,且有逃亡、湮滅證據及勾串共犯之虞,均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不過,台南地院最終裁定駁回,5人均當庭釋放。另戴姓被告交保30萬元,兩位張姓被告均交保20萬元,伍姓被告交保20萬元,陳姓被告交保10萬元,賴姓被告交保10萬元,其餘8名被告及15名證人訊後均請回。台南地院1日原訂重開羈押庭,但陳啟昱遲遲未現身。台南地檢署指出,本署偵辦某國營事業綠能公司疑涉不法案,檢察官於1日依刑事訴訟法第76條第2款對陳啟昱核發拘票,並交由司法警察執行拘提,惟迄今仍拘提無著,足認被告陳昱逃亡、藏匿。台南地檢署表示,本署檢察官於4日依刑事訴訟法第84條對陳啟昱發布通緝,呼籲陳啟昱能儘速自行到案,亦請民眾協助提供陳啟昱去向之相關請資。
陳啟昱聲押遭駁趁隙落跑!南院驚爆曾駁回38張搜索票 外界痛批「縱放人犯」
台鹽綠能前董事長陳啟昱等5人捲光電弊案,涉嫌掏空公司近3億元,台南地檢署複訊後依違反《證券交易法》特別背信罪、《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嫌,並有逃亡、湮滅證據及勾串共犯等疑慮,向台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卻遭南院駁回聲押,南檢依法提出抗告,高等法院台南分院決定撤銷原裁定,發回台南地院更裁,南院周五(1日)再度召開羈押庭,怎料陳啟昱卻疑似「落跑」並未出庭,法官當庭開拘票緝拿,消息曝光後,外界痛批南院「縱放陳啟昱」。對此,就有法界人士爆料,檢方今年曾聲請核發38張搜索票,但竟被南院「全數駁回」。台南地檢署偵辦台鹽綠能3億弊案,上月檢方要求聲押前董事長陳啟昱等人遭駁回後,南檢抗告逆轉成功,台南地院原訂10月31日重新召開羈押庭,不過因康芮颱風攪局,因此延期至11月1日上午開庭,沒想到陳啟昱竟遲遲未現身,遭法官拘提。認無羈押之必要,讓陳啟昱逮住機會開溜,南院遭砲轟縱放人犯,針對外界質疑聲浪,南院也發布聲明澄清,強調台南高分院10月28日將陳啟昱等人撤銷原裁定發回後,本院即迅速分案,承辦法官立即訂於10月31日重新召開羈押訊問庭,過程中並無任何延宕、不周之處。根據《自由時報》報導,有法界人士表示,今年法務部執行全國大掃毒時,南檢先後向地院聲請核發38張搜索票,但卻遭台南地院通通駁回,導致南檢無功而返顏面盡失。另外還有警調人員透露,台南院檢因長期「鬧不和」,當檢察官聲請強制處分、核票時,特定法官會直接「無理由駁回」。對此,南院回應,審檢制度在司法實務上本有各自立場與角色,法官對檢察官聲請的強制處分有所准駁,在全國各院檢間實屬常見,強調院檢互動往來、溝通均正常,並無失和一說。
台綠光電弊案重開羈押庭「2人羈押」 前董座陳啟昱疑落跑「行蹤不明」
台南地院日前於1日對台鹽綠能公司光電弊案涉案的5名被告重開羈押庭,後續於晚間10點30分結果確定,其中台鹽實業公司前總經理蘇坤煌、鴻暉國際公司負責人蘇俊仁因涉及多項重大罪嫌,法院裁定羈押禁見。而台綠前董座陳啟昱因未現身羈押庭,後續遭強制拘提仍找不到人,目前負責拘提的橋頭地檢署已向台南地院回報搜查結果,預計由台南地院發布通緝令。根據媒體報導指出,台南地院表示,蘇坤煌、蘇俊仁因涉嫌違反證券交易法特別背信罪及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且在鴻暉公司設立登記驗資一事上存有不實情況,再加上兩人對於公司資金來源的說詞前後不一,同時因為陳啟昱下落不明等因素,為避免湮滅證據或勾串共犯,因此裁定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而同案的台鹽前副總經理郭政瑋、晁暘開發公司負責人戴妤倩則獲准請回。法院認為,檢方在羈押聲請書中未能詳細說明兩人具體違法行為,也未明確指出台鹽公司或台鹽綠能公司的實際損害,因此無法認定其犯罪嫌疑重大。據了解,整起事件是在5月爆發,民眾黨團召開記者會揭發,指控台鹽綠能淪為酬庸綠營權貴的工具。台南地檢署隨即展開調查,並於10月22日大規模搜索台綠等32處所,約談34人到案。檢方原本對5名被告聲請羈押禁見,但遭台南地院駁回。後經台南地檢署提出抗告,台南高分院於28日撤銷原裁定,發回台南地方法院重新審理。報導中也提到,在陳啟昱1日上午未現身台南地院參與羈押庭後,台南警方曾獨自前往陳啟昱的旗山住處執行拘捕,但當時就無功而返。後續在1日晚間約9點左右,橋頭地檢署接獲台南地院委託後,指揮旗山分局警方持拘票前往陳啟昱位於旗山六張犁的戶籍地及旗甲路住所進行搜查,但直到晚間11點30分左右,均為未發現陳啟昱行蹤。而有知情人士推測,陳啟昱可能已經潛逃,人不再台灣。
台鹽綠能弊案 前董座陳啟昱5人被聲押!今凌晨駁回
南檢偵辦光電弊案,搜索台鹽綠能公司等32處所,帶回34人連夜偵訊,昨(23日)聲押前台鹽綠能董事長陳啟昱等5人。不過,台南地院今(24日)凌晨4時許因罪證不足,裁定駁回,5人均當庭釋放。台南地檢署表示,本署檢察官指揮法務部調查局南部機動工作站、台南市調查處等專案小組人員,於22日持法院核發搜索票前往某國營事業綠能公司營業處所等32處執行搜索及扣押相關證物。台南地檢署指出,經檢察官訊問後,認被告即國營事業綠能公司陳姓前董事長、蘇姓前總經理、郭姓前副總經理及鴻暉公司蘇姓負責人、晁暘公司戴姓負責人等5人均涉犯違反證劵交易法第171條第1項第2、3款特別背信罪嫌及刑法第214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嫌,犯嫌重大,且有逃亡、湮滅證據及勾串共犯之虞,均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台南地檢署提到,另戴姓被告交保30萬元,兩位張姓被告均交保20萬元,伍姓被告交保20萬元,陳姓被告交保10萬元,賴姓被告交保10萬元,其餘8名被告及15名證人訊後均請回,專案小組將本於勿枉勿縱原則,持續積極偵辦相關不法案件。不過,台南地院昨(23日)晚間召開羈押庭,經過長達10小時審理,今(24日)凌晨4時許裁定駁回,5人均當庭釋放。
民進黨基隆議員張顥瀚涉詐領助理費 上午遭羈押禁見
民進黨基隆市議員張顥瀚遭爆出疑似涉嫌詐領助理費,昨(22)日基隆地檢署下午傳喚張顥瀚調查後,深夜向基隆地檢署聲請羈押禁見。據了解,基隆地院今日上午針對張案召開羈押庭審理,基隆地檢署並已裁定羈押禁見。基隆地檢署發新聞稿指出,檢察官陳筱蓉指揮法務部廉政署偵辦基隆市張姓議員自民國108年1月間起,以利用「低薪高報陳姓助理薪資」及「李姓親友為人頭虛報助理費」等方式,向基隆市議會詐領公費助理費案件,於蒐證調查後,於113年10月22日指揮法務部廉政署人員持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所核發之搜索票執行搜索,共計搜索5處,訊問被告3人及證人4人。於深夜偵訊後,檢察官認張姓議員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2款之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刑法第214條之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犯罪嫌疑重大,並有勾串證人、共犯及湮滅證據之虞,且所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之罪,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法院於今日中午裁定准許。 另陳姓被告諭知以新臺幣10萬元交保,李姓被告諭知請回。張顥瀚為基隆市中正區市議員,具法律背景、問政犀利,常上政論節目評論時政,並曾擔任基隆市議會民進黨團總召。張於2018年初次參選勝選後,2022再度連任成功,如今深陷助理費弊案遭調查,未來發展恐怕蒙上一層陰影。
兩女共組作弊集團 替學生造假學力鑑定海撈68萬
陳姓、萬姓女子共組舞弊集團,吸收參加高中畢業程度學力鑑定考試卻擔心考不過的考生,以讓戴耳機應考聽答案的方式替考生作弊,「事業」遍及全台宛若泰國電影「模犯生」翻版,也讓2人賺進68萬餘元,卻因事後高調在網路賣解答遭到檢舉,被依偽造文書罪嫌起訴。檢方調查,陳女與萬女共組舞弊集團牟利,在網路上刊登協助舞弊的廣告,並廣發傳單,吸引來自新北、桃園、台中、高雄參與「自學進修普通型高級中學學校畢業程度學力鑑定考試」的11名考生,以1至3萬元不等費用協助作弊。去年9月24日考試當天,陳與萬讓考生偷帶已設定自動接聽的手機與耳機進場應考,再找槍手夾帶題目出考場、專業老師協助答題後,將解答透過手機傳給作弊考生,讓除了1位未應考的考生外,其他考生皆順利取得證書,集團運作縝密宛若台版「模犯生」,而陳女與萬女也藉此大賺68萬餘元。未料陳女與萬女因事後高調將作弊答案放到網路兜售,去年11月被民眾向新北市教育局檢舉而東窗事發。偵查時2人皆坦承犯行,多數考生亦承認靠著舞弊拿到證書,檢方依《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起訴陳、萬與作弊的11名考生共14人,另請新北地方法院沒收陳女與萬女未扣案的68萬餘元不法所得。新北市教育局表示,教育局配合檢方調閱相關資料,若經查證確有新北考生電子舞弊,教育局將根據該考試試場規則,針對該生該科考試不予計分;同時今年4月教育局也於上述考試試務會議提案加強防範電子舞弊,以維護公平性與所有考生權益。
關西鎮代會主席涉詐領出席費 裁定30萬交保
新竹縣關西鎮民代表會主席羅仕典涉嫌詐領出席費,經新竹地檢署指揮新竹縣調查站通知羅仕典到案問訊,認涉犯貪汙治罪條例、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嫌,18日下午4時向新竹地院聲請羈押,晚間9時許裁定3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羅仕典遭檢舉詐領出席費,承辦檢察官18日指揮新竹縣調查站通知羅男到案訊問,認被告涉犯貪汙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2款之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刑法第214條之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犯嫌重大,涉犯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據了解,羅男在代表會開會期間,並未準時出席會議,涉嫌詐領出席費,但羅男堅稱自己有到場。檢察官不採信羅男說法,認羅男有串證之虞,當日下午當庭逮捕後向法院聲請羈押,晚間9時許新竹地院裁定3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新竹地檢署表示將持續深入調查,查明事實真相,杜絕不法貪汙行為。
高顏值檢察官爆詐領加班費還曠職 遭監察院懲處出爐
桃園前候補檢察官黃翎樵因2019年拍攝當地地檢署反賄選宣導影片「Hero」,因為擁有高顏值被形容不輸木村拓哉。怎料,2023年黃翎樵遭監察院指出,他連續2年職務評定未達標,甚至詐領加班費和無故曠職,今(18)日懲戒法院判決出爐,他要罰最後任職薪俸總額1年,全案仍可上訴。監察院彈劾桃園前候補檢察官黃翎樵,於2021年偵辦案件無故延宕、逾期未結及損害被害人權益,2023年公訴蒞庭多次遲到,影響案件進行,敬業態度欠佳,各種怠職的狀況,讓他連續2年職務評定未達良好。除此之外,黃翎樵被發現2023年1至3月期間未如實申請加班時數詐領加班費和補休時數,還有早退和沒進辦公室曠職,至少曠職11天又4個小時。經涉犯詐欺得利罪、詐欺取財罪及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於2023年被以緩起訴處分。雖然黃翎樵已經離開檢察官職位,現為一名學生,他也對自己違失行為坦承不諱,如今懲戒法院職務法庭判決出爐,他的罰款金額為最後任職薪俸總額1年,全案仍可上訴。桃園前候補檢察官黃翎樵當年在反賄選宣導影片中,自信又風度翩翩的樣子,讓他被外界譽為檢察官界的「木村拓哉」,當時他更公開表示,「如果可以選擇的話,我還是先當檢察官把那個辦案的能力練好」。
瓦解黑幫詐團!「多元化」經營獲利7千萬 刑事局逮竹聯蘭堂幹部
刑事局偵一大隊日前溯源詐欺案件時,發現竹聯幫蘭堂幹部46歲的劉姓男子涉嫌以空頭公司詐騙民眾,誘騙民眾投資未上市股票,並以刷卡換現金與逃漏稅方式獲利,不法獲利上看7千萬元。刑事局日前見時機成熟後,也一舉逮捕劉姓主嫌在內等22人,其中劉姓主嫌等人在內共13人已遭到起訴,另有9人則獲或起訴處分。據了解,竹聯幫蘭堂幹部的劉姓男子涉嫌以人頭開設空頭公司,再以空頭公司名義大量開設不實發票幫助他人逃漏稅與洗錢,其中不實發票粗估至少開出上億元,從中謀取暴利,不法獲利粗估1千萬餘元。然而劉男還多元化經營,其自2016年起利用空殼科技、實業公司等名義發行「未上市股票」,強調公司「前景看好」、「股票上市後一定大漲」,詐騙2人約2千萬餘元。此外,劉男再以「金美家股份有限公司」名義在大台北地區以未實際買賣交易方─「刷卡換現金」之方式,要求民眾刷卡買賣,如設定買賣金額為1000元,民眾在刷卡付款後,劉男等人從中抽取200元手續費,同時給予民眾800元現金,讓有急需用錢的民眾以此方式換得現錢,粗估獲利4千萬餘元,至少有400人「刷卡換現金」。隨後劉男再以空殼公司之名義開立不實發票來抵銷相關稅額,誆騙稅務單位用以洗白不法獲利,讓刷卡民眾變相成為劉男詐騙及洗錢犯罪集團之共犯。刑事局與新北刑大、新店、土城、樹林分局及財政部北區國稅局共組專案小組,並報請桃園地檢署指揮偵辦後,一舉在桃園市、新北市及台南市等地區,拘提及傳喚劉男等22名犯嫌到案,並查扣現金496萬元及證物一批。桃園地檢署也在今年8月依涉嫌違反、詐欺、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商業會計法、稅捐稽徵法、證卷交易法、公司法等罪嫌,將劉男等人提起公訴。刑事局在此呼籲民眾,因近年來詐騙手法日益多樣化,詐騙案件頻繁出現,民眾除對於詐騙集團的話術保持高度警惕外,也要留意各種可疑的資訊,要求交出個資、證件,更是要多加小心,以免誤入詐欺、洗錢等非法交易產業鏈之中。如有疑慮,應及時撥打110或165反詐騙專線查證,以保護自身財產安全。
高市議員黃紹庭涉浮報助理費 法院裁定羈押禁見
國民黨高雄市議員黃紹庭疑涉浮報助理費,26日被檢調收網前一刻,搭機飛往廈門,隨即失聯神隱,直到29日黃紹庭才自行搭機回台,一下機就被檢方拘提,檢察官漏夜偵訊後30日清晨4點諭知向法院依涉犯貪汙治罪條例聲請羈押禁見,高雄地方法院開庭審理後,認定黃紹庭涉嫌重大,有串證及逃亡之虞,30日下午4點28分裁定羈押。黃紹庭涉浮報助理費,被檢察官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圖/報系資料照)高雄地檢署漏夜偵訊後,今早以有逃亡、串供之虞向法院聲押禁見,今天下午4點28分,高雄地院召開羈押庭,裁定黃紹庭羈押禁見。黃紹庭在30日凌晨被移送至高雄地檢署複訊,他頭戴帽子口罩,被問到「有沒有什麼話要講」、「會覺得被冤枉嗎」、「去廈門有什麼目的」,他並未多做回應,僅要記者「小心、小心」。經檢察官漏夜偵訊後,依涉犯貪汙治罪條例聲請羈押禁見。據高雄地院表示,黃紹庭經訊問後,坦承未實際擔任助理之人申報公費助理費,及低薪高報請領公費助理費用,並按月匯入固定數額至配偶名下金融帳戶以支付服務處水電費等事實,並坦承涉犯刑法第214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二款利用職務上之機會詐取財物罪嫌,且有相關事證,足認他涉犯上開兩罪名之犯罪嫌疑重大。據了解,檢調日前接獲檢舉,指黃紹庭疑似涉嫌浮報助理費,貪汙金額恐破百萬,26日兵分多路前往10處搜索,並帶回黃的父母和服務處人員共17人,訊後其中6人分別以2萬至30萬元交保候傳,服務處周姓女副主任則遭聲請羈押,但被法院裁定無保請回,檢方已研議抗告。至於黃紹庭在傳訊前一小時搭機前往福建廈門,27日才錄影片自清,強調自己絕對沒有畏罪潛逃,29日下午2點左右抵達高雄小港機場隨即遭搜索、查扣相關證據並執行拘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