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基業
」 大同 林郭文艷 公司派 股東會古蹟剩殘壁1/為開發無視歷史價值 里港百年古厝半夜遭突襲強拆
屏東縣里港鄉的百年三合院「蔡家古厝」,由於地處精華區且產權複雜,即使曾被認定為「暫定古蹟」,但仍不敵貪婪人心,被擁有部分產權者僱工,摸黑強拆掉兩側俗稱「護龍」的廂房,僅剩中間的「正身」廳房,想要霸王硬上弓進行改建,讓蔡家後人及文資工作者不勝唏噓。蔡家古厝座落在里港鄉中山路鬧區上,百餘年前,曾任東港公學校學務委員、東港街協議會員及東港町保正的蔡家主人蔡糞,仿照大陸河南老家興建蔡家古厝,所有建材全來自中國大陸,成為當時當地一大盛事。近年因產權複雜,加上位處精華地段,早已被土地掮客相中,部分土地遭法拍變賣。蔡家古厝建於1903年,費時3年完工,綿延數代後由蔡家子孫多人共有,曾因債務問題,先後經過查封法拍及持有人分售,產權持分逾30人,蔡家子孫僅擁有正廳權及臨計畫道路的部分產權。儘管部分蔡家後人想保存祖先基業,2018年9月向屏東縣政府申請將古厝定為古蹟,雖先被列為暫定古蹟,但仍敵不過鉅大商業考量,在2018年的最後一天凌晨遭一位擁有部分產權的陳姓女子僱工強拆,儘管蔡家子孫憤而提告,仍無法逆轉古厝的完整性,最後只能被降級登錄為「歷史建築」。百餘年前蔡家古厝的落成是一大盛事,該處三合院也是里港當地最精緻的建築。(圖/翻攝看見屏東老厝味臉書)為查出拆毀古厝的幕後黑手,在蔡家提告毀損罪後,警方查出陳男、黃男涉案,依法移送,兩人一審時分別被法院判處8個月徒刑及6個月徒刑,由於陳男是聽黃男說犯案不會入監服刑,才去拆古厝,如今卻被判刑,黃男事後又避不見面,一氣之下上訴二審,並供出幕後指使者是陳女。屏東地院審理後發現陳女因蔡家子孫將蔡家古厝申請為古蹟,導致她提告拆屋還地案敗訴,心有不甘,遂指使黃男找人去拆除古厝,犯案後還以被害人自居,試圖混淆偵查方向,且否認犯案,法院最後認定陳女違反《文化資產保存法》,處有期徒刑1年。至於陳女為何要摸黑拆古厝,判決書指出,陳女不滿從2016年10月取得土地後直到2018年仍無法使用,因此明知蔡家古厝被列為暫定古蹟,仍在2018年12月31日凌晨人毀損蔡家古厝。從制高點可以看出,古厝僅餘的正廳被知名連鎖賣場完全遮擋住,幾乎不見天日。(圖/張進安攝)記者實地走訪古厝時,當天低溫冷氣團伴隨著天空中的細雨,彷彿連老天爺都不捨這曾見證當地歷史的百年基業,如今只能被層層鐵皮所覆蓋。實地繞行周邊環境,曾經風華絕代的蔡家古厝,左、右廂房遭到強拆後,僅剩斷垣殘壁上的痕跡可供憑弔。從制高點可以看出,古厝僅餘的正廳,已被知名連鎖賣場完全遮擋住。里港文史工作者吳庚元說,蔡家古厝出自名家之手,在里港眾古厝中數一數二精緻,被拆掉可謂是里港的文化浩劫。
百年大同易主!公司派慘敗 林郭文艷發百字聲明
大同經營權爭奪戰21日落幕,大同董事長林郭文艷為首公司派慘敗,只拿下1席董事、1席獨董,百年大同易主經營。林郭文艷下午發表百字聲明強調,不論未來發展如何,她會一如往昔與大同的經營團隊,盡全力守護台灣的國安、資安及大同的百年基業。林郭文艷聲明指出,「大同公司是所有股東及員工的大同,我個人在大同服務40年,讓大同之營運持續、員工安定,個人認為是公司目前最急迫且重要的課題。」林郭文艷聲明提到,「不論未來發展如何,我會一如往昔與大同的經營團隊,盡全力守護台灣的國安、資安以及大同的百年基業。」
大同下周改選董事長!王光祥致電公司派當選獨董 對林郭文艷交接「不做任何臆測」
大同新當選董事王光祥今(21)日近中午,親赴股東臨時會現場,與主席欣同董事長林宏信握手致意之外,並表示已和公司派新當選獨董王金來通過電話達成共識,將依公司法規定,於下周三、四(28、29)日召開董事會後辦理經濟部變更登記。他並再次強調會推選林文淵為大同新任董事長,而對於總經理人選則未加透露,待選舉董事長後公布。至於有媒體詢問若碰到現任董事長林郭文艷未順利辦理交接,如何因應?王光祥說,「不做任何臆測」,並三次強調「秉持和平、祥和、大同公司利益三個方向走下去,相信林郭董事長會一起為了大同的好,繼續擦亮大同的招牌,讓百年大同永續經營」。王光祥於股臨會後接受媒體聯訪,他強調大同的土地資產是大同公司重要的資產,尤其像是中山北路總部土地更是國家級資源,新任董事會上任之後,會先展開土地資產的清理,並列出優先順序的分階段處理,不是說要馬上處理土地就能做的。至於位於仁愛路的芙蓉大樓現為招租商辦大樓,而該棟於民國60年興建以來,將近50年歷史,而且政府鼓勵都更改建優惠政策下,都是會加以考量的重點。大同新當選董事王光祥(右)向主席、欣同董事長林宏信律師握手致意。(攝影∕王永泰)以下為王光祥的當選感言。感謝經濟部、金管會這一次給大同股東自己做主的機會,讓股東合法召開109年第一次的股東臨時會,選出6席普通董事和3席獨立董事。從106年以來,大同董事會一直有違法爭議,這次主管機關做出有作為的決定,司法機關也做出合乎法令的裁判,大同公司終於產生一個可以合法運作的董事會,這是所有股東殷殷期待、齊心努力的成果。今天大同股東投票的權數超過92.34%,顯示股東們都十分關心大同的未來,本人做為大同股東的一分子,衷心希望股東用選票選出自己支持的董事和獨立董事,引進監督力量,所有的股東就不要分彼此。本人也感謝林郭董事長平和參與這次的股東臨時會。大同召開第一次臨時董事會,本人將會推舉林文淵先生擔任大同董事長,照顧全體員工和股東,齊心協力創造大同下一個百年榮光。大同新當選董事王光祥親赴股臨會感謝股東們的支持。(攝影∕王永泰)大同公司現任董事長林郭文艶聲明全文如下:2020.10.21大同公司是所有股東及員工的大同,我個人在大同服務40年,讓大同之營運持續、員工安定,個人認為是公司目前最急迫且重要的課題。不論未來發展如何,本人會一如往昔與大同的經營團隊盡全力守護台灣的國安、資安以及大同的百年基業。
【大同股東心聲特企】請問王美花部長 股臨會為何一直拖
大同6月30日股東會之亂,如同是「資本市場的槍擊案」,行政院宣示治安不好就撤換警察局長,大同公司派主導630事件,讓股票被打入全額交割股,接著MSCI剔除大同成分股,股價近日連3跌,外界質疑這是不是大同董事長林郭文艷為把持經營權、對付市場派的系列計劃?大同惡搞,卻是全部股東被懲罰,這都是因為經濟部行政怠惰、不准股東自行召開股東臨時會搞出來的後果。630事件發生後,3%股東依公司法第173條第4項向經濟部申請自行召開股臨會,經濟部是否還要一直拖,部長王美花應該出面說清楚,股東也期盼行政院長蘇貞昌做主。大同集團林家百年基業累積的資產、聲譽,在林蔚山掏空大同被判刑入監,林郭文艷今年股東會離譜違法行徑,資產和聲譽已全部被出清。大同已經不是林家的,郭家統治的大同集團也只剩下0.6%股份;林郭文艷以0.6%股權控制實收資本額達1070億元的大同集團,何其荒謬。「大同之亂」在其他國家都會被立即處置糾正,台灣政府的無能令人失望,政府對大同公司無法無天的作為消極應對,竟容忍郭家一個人林郭文艷如此踐踏法律、視法令規範於無物。上市公司是國家顏面及全體股民的公共資產,其重要性是與國家興旺、自由法治相連結,蘇貞昌院長您不是自稱有作為的行政團隊?蔡英文總統您不是870萬票史上最高票當選的總統?為了郭家一個人,政府怎可以無作為!主管機關幾十年來的努力成果一夕之間被林郭文艷推毀!民主自由國家信仰的政黨輪替,由全體國民投票選出支持的候選人,如果執政黨以執政優勢逕自剔除反對黨候選人,或是看到投票結果不利於己就逕自宣布支持對手的票不算數,豈不是可以藉由執政優勢萬年執政嗎?治理公司如同治理國家,公司的董事也應該是由股東投票選出,經營階層應該好好經營公司爭取股東認同投票續任,恣意刪除股東的投票權是極權國家的作法,怎會發生在奉行自由民主法治國家的台灣呢?《資深媒體人 大同小股東陳國元》
CTWANT 一周一砲》金管會拿不到4香港帳戶資料 大同林郭文艷火線搏命揭密秘
日前大同公司股東會戰況慘烈,公司派使出撒手鐧,大刪市場派投票權,將9席董事全數拿下,隨即遭主管機關出手修理。本刊調查,大同董事長林郭文艷之所以甘冒大不韙,關鍵在於今年初大同向金管會提交疑有非法陸資的4個市場派股東帳戶,卻因「香港證監會還沒給資料」而沒有下文。林郭文艷奮力搏命,就是要將市場派攤在陽光下,不讓百年基業落入非法陸資手中。
大同有夠狠!1新董請辭 陸資疑慮難解恐釀「以訴止戰」
大同公司派律師團獻策出奇招,昨(30)日股東會首開先例,引用企業併購法第27條規定,逕自判定市場派掌握的53.32%股權無表決權及投票權,導致改選結果一面倒,公司派以約42%股權一舉拿下6席董事、3席獨董,在爭議聲中保住經營權。大同隨後召開董事會推舉林郭文艷續任董事長,並隨即向經濟部商業司辦理董事及獨董變更登記;不料新任董事陳守煌卻以業務繁忙為由,請辭董事職務。場外有民眾舉起布條,抗議「陸資染指」。(圖/記者王永泰攝)外界原以為大同公司派會以疑似陸資為由,刪除市場派部分股權,力阻市場派取得經營權,但市場派應能突破零董事僵局、取得一定席次,尤其是最重要的獨董席次。不料,由賴忠強、盧筱筠及於知慶組成的律師團祭出企併法27條,認定王光祥、鄭文逸及任國龍等基於共同併購目的,卻未依法申報超過10%部分,依法不得行使表決權及選舉權;並以羅得及及競殿雖向證交所申報,申報主旨勾選卻非併購目的而取得股份,也依同一理由不得行使表決權及選舉權。大同逕自沒收市場派投票權及表決權,引發市場派不滿,集保中心及投保中心也在場表達異議,市場派獨董候選人黃國昌雖拿下外資投票的8.03%,一樣遭排除無法進入大同董事會。大同昨日也剔除大多數外資的電子投票,無視集保已於現場公布電子投票結果。林郭文艷昨晚親自出席重大訊息說明會,表示選舉結果對大同公司發展及股東權益有重大不可回復的影響,在法令遵循、合法股東權益及公司治理等多面向考量,才依企業併購法等規定,認定這些股東不得行使股東權。大同股東市場派獨董候選人黃國昌。(圖/記者王永泰攝)明起打入全額交割股證交所昨(30)日近10點發布新聞稿指出,大同召開重大訊息說明記者會,未能具體說明其於109年股東常會逕行認定部分股東所持股份無表決權、未發給部分股東表決權票及選舉票之法律依據及相關事證,對股東權益影響甚鉅,並與公司治理股東行動主義有違,核有營業細則第49條第1項第14款規定情事,自7月2日起股票列為變更交易方法,即打入全額交割股。王光祥怒轟無法無天 四招反擊三圓建設董事長王光祥30日下午召開記者會,炮轟大同改選程序違法,「目無法紀!無法無天!」律師團將提四招反擊,包括向法院訴請撤銷大同選舉結果、提出假處分及對林郭文艷等提告特別背信罪。王光祥。(圖/記者王永泰攝)王光祥記者會開宗明義指出,「大同目無法紀,股東會上只要沒有支持林郭文艷的股東,其投票權全都遭刪除,希望主管機關針對這件事情能夠嚴正執法,否則台灣的資本市場將永無寧日。對於台灣資本市場出現這種事,我非常痛心!今天就是要讓社會大眾知道,大同公司無法無天的作為。」王光祥委任律師莊正表示,大同股東會簡直是史上最黑暗公司治理,股東會過程中有很多違法之處,請主管機關不能准許大同變更登記董事,否則台灣會變成國際資本市場的墳場!並請經濟部准許3%股東自行召集股臨會;呼籲證交所、投保中心採取有效監理作為;林郭擅自刪除股東投票權是違法的,會另召開律師團會議研究提告事宜。莊正表示,在股東會召開前已登報警示,甚至狀紙都已準備好,只是沒想到還是發生野蠻事件!將馬上向法院訴請撤銷大同選舉結果的決議;其次,將向經濟部提出3%股東召開股臨會;第三,將對大同公司提出假處份;第四,針對大同董事長林郭文艷等相關人士,提出證券交易法中的「特別背信」罪。金管會:股東投票權不是「私權」金管會30日針對大同股東會限制部分股東投票權,發布四大聲明,一是金管會不介入,但要求公司遵守相關規定;二是大同行為「有違股東行動主義」,投保中心已在現場提出異議;三是要求大同召開重訊說明會,說明限制投票的理由,且由集保儘快審核相關作業,若確定大同違反股務相關規定將處分,屆時大同將成為首家被處份不得再自辦股務事務的公司。四是大同股東若認為股東會有瑕疵,侵害權益,可依公司法相關規定尋求救濟。證期局也表示,證交所已要求大同要召開重大訊息說明會,若說明不清楚,會再限期解釋,若仍無法交待清楚,證交所將依營業細則及重訊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給予大同罰款、變更交易等處置,最重可能是停止股票交易或終止上市。證期局副局長蔡麗玲表示,大同引用來限制部分股東投票權的理由,是用企併法27條的規定,但其實羅得投資、競電投資、三亞投資等在2018年5月18日及10月26日,二度依證交法43-1條向金管會申報持股,共達11.02%。因此金管會亦有四大認定,一是大同市場派有依證交法進行相關資訊揭露及申報,符合法規;二是證交法43-1條並沒有限制股東權的規定;第三是無論企併法、證交法或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投資人是否為未經核准投資的陸資,任何法規的解釋都不應由大同公司來認定,即股東會現場「就應給股東表決權與選舉票」;第四是股東投票權不是「私權」,是公司法賦予股東的權利。(圖/記者王永泰攝)經部:釐清爭議才能變更登記大同股東會在爭議中9席董事全拿,留下諸多爭議待釐清。經濟部30日證實下班前已收到大同申請董事變更登記,但欠缺最重要的股東會議紀錄,經部將以最快速行文大同補件,並釐清改選爭議點是否合法,疑義未釐清前不會否准。知情官員直言,依企併法規定大股東持股逾10%應依證交法規定向金管會事先申報,若未申報,超過的部分沒有投票表決權,換言之,10%以內依然有表決權。至於傳言市場派股權含中資,官員指出,股權資金認定正由金管會調查中,在未做出行政處分前,不論外資或台灣投資人並無差別待遇,股東行使投票權均不受限制。至於市場派若以公司法第173條召開股東會,即持有3%以上股份股東請求召集股臨會,若董事會15日內不理會,可向經濟部提出,屆時經濟部是否同意?官員說,要視市場派提出的要件及必性是否充分而定。集保:恐不得再自辦股務此外,投保中心董事長邱欽庭指出,將審慎評估並視需要提起確認股東會決議無效或撤銷股東會決議之訴訟;集保則指出,已在第一時間向大同公司法務長及股務主管表示,若股東會流程影響股東權益,違反相關規定,將向主管機關建議大同公司不得再自辦股務事務。投保中心指出,本次大同股東會之召集程序及決議方法均有瑕疵,已於股東會場表示異議,就涉有疑義之股權數未經權責單位查明認定前,即逕自剔除各該表決權,因該公司係自辦股務,相關程序均由公司一手主導,股東於會中所提出諸多質疑均未獲回應,此案例乃我國致力提升公司治理之最大挫敗,投保中心表達遺憾並嚴厲譴責。集保結算所指出,關於公司召開股東會,無論是股東親自出席或受託出席,公司都要發給表決票及選舉票;另外,公司已公告徵求人資料,表示徵求人之身分已被認定,而公司又在徵求人辦理報到時不發給徵求股份之表決票及選舉票,此舉已經嚴重影響眾多委託出席股東的權益。(圖/記者王永泰攝)史上最離奇股東會大同公司昨天的股東常會,早上六點就有源源不絕的黑衣保全集結進入大同公司,七點半開始第一道關卡,先是在大門外設了第一站量體溫、看證件加上登記出席者姓名,領到寫有自己名字的字卡後才有資格走進去大同公司大門,在第一站就有市場派股東欣同、新大同被擋在門外;第二站是報到領表決票,第二站「公司裁示」羅得、三雅、競殿還有徵求人福邦證券不能辦報到不能領票,就連北碁投資還有其他早已合法辦妥委託出席領到出席簽到卡的股東,都被莫名拒絕發給表決票。進到會場,大同公司以數百人的黑衣人牆圍住股東,人牆後的林郭文艷還在主席台前架透明帷幕,並有兩名隨扈貼身保護,可以說是史上外聘保全守衛最森嚴的上市公司股東會。現場有數百名黑衣人,可說是史上外聘保全守衛最森嚴的上市公司股東會。(圖/記者王永泰攝)大同最後公布是以違法陸資、違反企併法為由,認定市場派持有的大同公司過半股權沒有股東權、表決權,但法界人事質疑,究竟哪個主管機關認定這些股東沒有股東權、表決權,法院有給出執行命令嗎?大同公司在寄發開會通知書、市場派委任徵求人福邦證券進行徵求、股東行使電子投票、股東辦完委託出席取得出席簽到卡後,到股東會現場還被拒絕受理報到、拒發表決票及剔除電子投票,堪稱我國證券史上最離奇的股東大會。公司派知法玩法,挑戰主管機關眾所矚目的大同經營權大戰在昨日股東會激烈上演,其結果可說有些意外、也有些不意外!不意外的是,公司派順利保住經營權,更拿下9:0的壓倒性完勝,但令人意外的是,取得勝利的手段竟是知法玩法、無限擴張法條解釋,等於是球員兼裁判,難怪有人說,百年招牌順利保住,靠的是「大同夠狠、別人不敢用的他敢用」,但此例一開後患無窮,公司治理精神也蕩然無存,主管機關威信更將顏面掃地。大同經營權爭奪戰不管公司派、市場派誰是誰非,已是一筆大爛帳,但經營權之爭比的是誰的股權高、誰就有話語權,這也是資本市場的基本精神。但從大同兩次股東會結果來看,保住經營權的招數即是知法玩法。昨日大同公司派祭出企業併購法第27條規定,認為市場派是以集團式的行為,執行「併購」,依規定必須在取得股權10日內,向主管機關申報其併購目的,且申報時如有變動時應隨時補正,若違反規定,其超過部分無表決權。以此沒收市場派大部分股份投票權與表決權。(圖/記者王永泰攝)大同夠狠之處在於,其一,公司派自行認定,各方市場派所買股權為集團式行為;其二,王光祥旗下三家投資公司所持逾10%股權雖經過申報,但在昨日股東會中也被沒收投票權、表決權;其三,集保中心人員當場表示大同此舉已侵害股東權益之行使,但公司派仍一意孤行,置主管機關於不顧。更令人大開眼界的是,大同公司總股數為23.4億股,昨日股東會公司派刪除市場派逾12億股,可表決股數只剩9.9億股,占大同公司股權約42.3%,在股權未過半情況下,股東會仍照常舉行,換句話說,出席率、表決權、投票權都是公司派說了算。大同為保百年基業,知法玩法的手段雖令人嘖嘖稱奇,但是誰造成這樣的結果?違法中資問題,相關主管機關遲遲無法認定,大家互相推諉,若所有疑難雜症都要走司法途徑、交給法院審判,其結果就是讓公司能「以訴止戰」,相關主管機關包括經濟部、金管會、證交所也等於將手中權力自動繳械。如今,市場派已要求主管機關不讓大同變更公司登記董事名單,而公司派似乎也料到此點,火速在昨日提出變更登記,現在雙方已將球丟到經濟部手中,經濟部該如何處理,外界都張大眼睛在看!(記者沈美幸、呂淑美、 蔡惠芳、 彭禎伶、魏喬怡、馮建棨、呂雪彗、林燦澤 、方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