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備勤室
」國9隊偵查佐備勤室廁所身亡 死亡超過12小時還出現屍斑
國九隊一名40多歲的陳姓偵查佐,原本應在23日中午值班,卻在的備勤室內被發現死亡。同事找不到陳男後到3樓的備勤室找人,結發現他在廁所倒下,身上甚至出現屍斑,目前,陳男死因仍在釐清當中。根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當救護車趕抵現場時,救護人員確定陳男已經死亡,因此並未將他送往醫院,另從陳男身上的屍斑,死亡時間可能已經超過12小時。據了解,陳男是國9隊的新成員,不久前才被調派到這裡工作,由於陳男死亡情況相當突然,讓人感到困惑。據同仁表示,陳男被發現時,已是倒臥備勤室廁所內,身上已出現屍斑。目前陳男的死因仍在釐清,同事們對此感到震驚和哀痛,並希望能夠盡快查明死因。
移民署爆軟禁8名陸籍偷渡客 逼職員搬出宿舍「還帶去夜市、唱歌」
移民署爆出將8名大陸偷渡客以「收容替代」方式,讓這8人入住公務宿舍,甚至逼原本在宿舍的職員搬出,平時有人看守,但卻會帶他們外出釣魚、唱歌、逛夜市,對此移民署也給出回應,解釋為何讓這8人住在公家宿舍,甚至會陪同外出等狀況。據《ETtoday》報導,有民眾爆料指出,去年11月宜蘭收容所的職員,接到北區事務大隊通知,要求在3日內將專勤隊2樓備勤室清空,讓原本在裡面的職員離開,因此職員就搬到收容所行政中心3樓,但需要7到8個人擠在一間房,直到11月下旬才發現8名偷渡客入住清空的備勤室,平時被鎖在房內,外頭也有人看管,但偶爾會看到專勤隊長官會開著公務車載這8人去釣魚買東西,甚至全程有專勤隊隊員陪同,晚上還會去逛夜市與唱歌,出入狀況都有專勤隊隊員紀錄。直到今年初新聞報導移民署將21名大陸籍偷渡犯送回大陸,才讓爆料者恍然大悟,原來是移民署擔心偷渡客跑掉,所以將這8人軟禁在公家宿舍中,爆料者也表示,這8人年初已遣返,但沒有多久就又有3到4名偷渡客入住,讓民眾認為公務機關淪非法滯台「陸人宿舍」,司法警察也成為偷渡客的「貼身保母」,這些資源與費用是否符合程序,甚至他們的花費又是誰該出,都讓民眾相當疑惑。而移民署今(26)日也回應這個問題,表示這8人入住專勤隊備勤室是首例,當時因疫情嚴峻,因此將這8人透過民間NGO組織安排住所,行政機關主動提供安置空間,另外用公務車載送他們則是因為地點偏僻,因此才開車載他們外出,後期信任機制建立後,也讓8人自由外出,沒有軟禁的狀況。而爆料者說的逛夜市、釣魚等狀況,則是為了買民生用品,以及8人皆為漁民,因此經過海邊時有去撿漁網撈魚,更表示一切都是按今年初執行金門協議,最後都有順利將人遣送出去,SOP流程都很完整。
醜聞連環爆?弄丟證物名表後天花板內又查獲「槍毒」 新北刑大澄清
日前檢查員警辦公室及待勤室時,竟在六隊的備勤室天花板內查獲1把改造手槍及毒品。刑大澄清,為10年前的證物與館長案無關。(圖/翻攝照片)日前檢查員警辦公室及待勤室時,竟在六隊的備勤室天花板內查獲1把改造手槍及毒品。刑大澄清,為10年前的證物與館長案無關。(圖/翻攝照片)日前檢查員警辦公室及待勤室時,竟在六隊的備勤室天花板內查獲1把改造手槍及毒品。刑大澄清,為10年前的證物與館長案無關。(圖/翻攝照片)新北市警方偵辦館長槍擊案,事後爆出證物價值300萬元的AP名表遺失,經警局內部行政調查,刑警大隊偵五隊隊長許宏銘、偵六隊隊長胡仁豪遭拔官,日前檢查員警辦公室及待勤室時,竟在六隊的備勤室天花板內查獲1把改造手槍及毒品。刑大澄清,為10年前的證物與館長案無關。據了解,新北市警局偵辦名表遺失案對31員進行測謊,胡姓隊長經3次測謊,結果並未通過,事後又經搜索胡員辦公室、住處均查無證據,由於測謊不能作為唯一證據,警局考量確有疑慮,故先以行政處分,調職非主管職警務正,靜候調查。刑大日前在檢查員警辦公室及待勤室時,意外從天花板角落發現一包塵封已久的舊公文封,裡面裝有改造手槍1支、子彈及些許毒品證物。使用待勤室的陳姓小隊長表示,10年前駐地搬遷至現址時,在鐵櫃發現該包證物,因找不到承辦人且擔心證物遺失,故暫時放在天花板角落,並坦承當時未主動報告上級,警察局乃立即報告地檢署檢察官分案調查,並追究有無涉及刑責及追查證物來源。據悉,找出槍枝毒品證物之備勤室,為提供外勤員警在勤餘時可簡單休憩,現由陳姓小隊長及另名員警所使用,陳員在調查時主動表示,刑警大隊於2011年2月間從板橋區府中路搬遷至現在中和區民安街駐地後,某日在鐵櫃內發現一包舊公文封,打開後發現為改造槍彈及少許毒品,因公文封上未書寫承辦人姓名,因此先暫時將整個包裝放在天花板角落。事後卻忘記此事也未通報上級處理。調查人員檢視公文封面,刑警大隊機關地址印為「新北市板橋區府中路」,疑似是在搬遷駐地前就包裝好,但證物外包裝並未記載明確編號,目前正全面清查以釐清這批證物來源,並追究當時承辦人員及相關主管行政責任。
消防小隊長性侵正妹隊員 脫產拒賠確定關12年
台中市消防局一名李姓小隊長,2015年10月間酒後,竟在深夜闖入正妹隊員的備勤室內性侵,被害女隊員已拍攝婚紗準備結婚,因此事企圖輕生;李男不但脫產逃避民事賠償,還誣賴女隊員與替代役男有染。一審被判刑10年,二審認定他犯後態度惡劣還脫產卸責,加重改判12年徒刑、褫奪公權6年。李男4年前利用他代理分隊最高職務的機會,要求部屬買宵夜及酒回來,在隊上辦公室與隊員飲酒作樂,當時隊上晚間只有這名正妹隊員,李男竟以長官權力命令其他隊員將女隊員灌醉。宵夜後利用消防隊員平時爭取救災、救護時效,未將房車上鎖的習慣,闖入女隊員備勤室強行性侵得逞。台中地院審理時,李男卻辯稱喝酒時噴口水,才會殘留DNA在女隊員大腿內側及內褲,不過監視器拍到李男在備勤室外徘徊,台中地院斥責他辯解太過離譜,加上證據確鑿認定有罪,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判刑10年,李男也被消防局免職。女隊員另外還提民事求償2032萬元,卻發現李男早已把名下台中和南投等3筆土地,全都無償贈與給胞姊,疑似惡性脫產逃避賠償,被法院判決撤銷移轉房地產,將李男加重改判12年,最高法院駁回上訴確定,另判決李男須賠償409萬0473元,因未上訴已確定,,並通知檢方對李男展開防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