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請律師遞聲請書 賴總統提「國會改革法案」釋憲
「國會改革法案」經行政院提請覆議失敗後,日前已生效,總統賴清德委由律師洪偉勝在28日向司法院遞交釋憲聲請書,提起憲法訴訟。總統府發言人郭雅慧表示,國會理應改革,但改革方式必須合法合憲,基於守護憲政秩序、保護人民權利等兩大責任,正式向憲法法庭聲請釋憲,以及暫時處分。立法院通過「國會改革法案」,執政黨對其中《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及《刑法》的修正條文有疑議,行政院、立法院及監察院等憲政機關已提出釋憲聲請,總統府28日也提起憲法訴訟,並聲請暫時處分,凍解相關法條暫不實施。郭雅慧表示,總統賴清德已清楚表明立場,反對國會擴權,並不是反對國會改革,國會理應改革,但改革方式必須合法合憲。基於守護憲政秩序、保護人民權利等兩大責任,今日已正式向憲法法庭聲請釋憲,以及暫時處分。郭雅慧之前曾就總統聲請釋憲表示,釋憲就是民主程序中的一環,總統聲請釋憲並非首例也非特例;對於在野黨指賴清德總統選前承諾國情報告一事,郭雅慧表示,賴總統始終強調合法合憲下願赴立法院國情報告,不應以即問即答或依序即時詢答等置換概念,逾越憲法、帶頭造謠。
主持民進黨中執會 賴清德:釋憲為在體制內解決憲政爭議
民主進步黨26日召開中執會,會中通過將於7月21日在台北國際會議中心召開全國黨員代表大會,並通過審查中央執行委員、中央評議委員選舉參選人資格。兼任民進黨主席的總統賴清德在會中表示,總統府、行政院、監察院、民進黨立院黨團都對「擴權法案」申請大法官釋憲,為的是在憲政體制內解決憲政爭議,捍衛台灣民主價值不被侵權的法案破壞。民進黨中執會26日邀請政治大學法學院副教授林佳和以「2024國會擴權法案聲請憲法法庭裁判之研析」為題進行專案報告。民進黨發言人吳崢會後轉述,賴清德在會中表示,日前他第一次在總統府發表敞廳談話,就是針對立院這次的修法有違憲疑慮,宣布將向憲法法庭,聲請釋憲以及暫時處分。賴總統說,行政院、監察院、民進黨立法院黨團成員也都會申請大法官釋憲。這麼多憲政機關都向大法官聲請釋憲,為的就是捍衛台灣民主價值不被侵權的法案破壞。在憲政體制內解決憲政爭議,並不如在野黨所指稱的是毀憲亂政或反民主。「我要再次強調,我們反對國會擴權,不是反對國會改革。」吳崢轉述賴總統的話說,民進黨一路走來,都堅持打造透明開放、民主永續的國會,至今態度沒有改變、意志更加堅定。民進黨支持國會合理改革,但反對以改革之名,罔顧憲政秩序、民主原則,行擴權之實的立法院修法。 賴清德表示,此次國民黨與民眾黨聯手修改的「國會擴權法案」,不但有違憲之虞,更破壞了民主國家的權力分立、監督制衡、人民基本權利保障、法律明確性等原則,這些都對我國憲政制度構成挑戰。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是維繫國家政府運作最核心的要素,支持民主的政黨與社會各界都不能接受任何與憲法對抗的修法行為,對於任何破壞憲政秩序的行為也無法視而不見。「總統是自由民主憲政的守護者,我做出聲請釋憲的決定,是要透過憲法法庭的裁判,確認這次修法的合憲性和正當性。」賴總統指出,這是向國家負責、向歷史負責,也才不辜負全民所託。憲法法庭是維護憲政秩序、保障公民權利的最高司法機關,我們相信釋憲審理過程當中的辯論將會讓台灣民主社會更加成熟。賴總統強調,未來憲法法庭的結果,無論結果為何,朝野都必須尊重且接受,希望社會大眾都能夠支持。我也希望全體黨公職,都能秉持尊重憲法法庭裁判的原則,持續深化台灣的民主。
國會職權修法釋憲案 行政院擬27日送出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刑法修正案26日生效,總統賴清德與監察院已陸續表態將聲請釋憲及暫時處分。至於行政院何時提出,行政院政務委員林明昕今日說,將在27日行政院會處理。總統府網站24日發布總統令,正式公布「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刑法」修正案,法案今日即生效,賴總統及監察院秘書長李俊俋都已宣布將提出釋憲聲請,立法院民進黨團也在今天行動,行政院動作備受關注。林明昕今日出席113年度「反毒有功人士團體頒獎活動」,活動結束後被媒體問及行政院是否明天提出釋憲聲請,他表示,將於明日行政院會處理;至於是否同時提釋憲與暫時處分,他則表示,這是2件事。總統府與監察院本週皆舉行記者會,說明將針對國會職權修法向憲法法庭聲請釋憲及暫時處分。政院人士說,行政院提出覆議時,已詳細說明為何國會職權修法窒礙難行,像是總統進行國情報告相關規定違反憲法,還有立法院職權行使法有關質詢權、調查權、聽證的行使相關規定,違反權力分立原則,且侵害民眾基本權利等,因此未另外舉行記者會,且明天行政院會後記者會也會說明。政院人士說,若透過行政院會處理,一種是在行政院會提出臨時討論事項後做出決議,另外則是院長在行政院會中「提示」送出釋憲案,而非由院會「通過」。
立院調查權第一槍瞄準「進口蛋專案」 農業部證實畜產會違反採購法
國會改革法案26日生效,賦予國會調查權與調閱權,在野黨第一槍對準進口蛋採購事件。民眾黨團緊追超思購蛋爭議,農業部24日首度承認2022年的雞蛋進口專案確有違法,已將廠商移送檢調,卻未檢討畜產會;至25日農業部又說,經政風調查農業部並無問題,引發藍、白立委批評,國民黨立委陳玉珍說,由此可見司法權、監察權無所作為,國會改革法案確有必要。立院調查權第一槍 瞄準蛋荒賴清德總統24日簽署並公布與國會改革有關的《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與《刑法》修正案後,兩項法案今起生效。總統府、監察院、民進黨立院黨團與行政院相繼聲請釋憲與暫時處分,在憲法法庭尚未做出准駁決定前,在野立委抓緊時間,以近2年引發重大民生痛苦的「蛋荒」,做為調查首案。2022年,國內雞蛋供需失衡,中央畜產會委託廠商進口3547萬顆雞蛋,並與亮采公司簽約由日本進口雞蛋。民眾黨立委黃國昌質疑,超思公司未與畜產會簽約,竟也參與其中,不但進口數量兜不攏,且超思是當年9月5日才成立,9月27日就完成交貨付款,擺明就是為了專案進口才成立的公司,疑點重重。在立委要求下,農業部展開行政調查。冷藏倉儲租金 未依採購法辦理 依農業部調查報告指出,畜產會在2022年2月與亮采簽訂進口貿易合約,待通關後,畜產會再向亮采採買進口雞蛋,下半年採購時,日本供應商則洽請超思公司賣給畜產會。畜產會強調,進口雞蛋屬生鮮農漁產品,採購程序不適用採購法。但報告指出,畜產會未訂定不適用採購法的採購標準化作業供內部單位依循,且冷藏倉儲租金及雞蛋托櫃運費補助金額,是由農業部全額補助1165萬元及295萬元,未依採購法辦理,這部分違反採購法相關規定。不過,農業部也指,要釐清亮采與超思的商業關係,已移請檢調調查。至於超思及亮采之間合約關係為何?農業部次長杜文珍昨天坦言,「我也不知道」,農業部沒有調查權因此就移送給檢調釐清,她同意行政作為可以做得更好、更完美,但調查過程當中,政風沒有看到任何問題,而民間公司的部分,農業部沒有調查權,就移送給檢調。黃國昌痛批,行政調查報告已經寫得那麼清楚,杜次長還說沒有行政問題,農業部是在自打臉,或為遮掩弊案,什麼話都講得出來?付款超思爭議多 在野喊查清楚他喊話農業部回答2個關鍵問題,第一、「超思、亮采與畜產會三者間,存在何種不可告人的關係?」第二、「為何在8月取得進口雞蛋輸入許可的是亮釆,但畜產會付款的對象竟是同年9月才成立的超思?」2023年國內蛋荒未解,畜產會委託業者進口約1.58億顆雞蛋,資本額僅50萬的超思憑藉前一年「實績」拿到訂單,從巴西進口超過8000萬顆雞蛋,後遭人揭露,才引爆爭議。且2023年的進口蛋又爆發食安疑慮,導致滯銷,有5772萬顆過期,還要編列上千萬元預算銷毀、堆肥,農業部前部長陳吉仲因此辭職。對此,監察院2023年10月立案調查,至今報告仍未出爐。國民黨立委賴士葆質疑,超思背後的影武者是誰?否則以50萬元的資本額竟賺這麼多錢、進口這麼多雞蛋,「當然要查」,就怕大法官配合賴總統,准予總統所提定暫時處分,將阻礙國會行使調查權。
立院調查權妨害職權行使 監察院聲請釋憲及暫時處分
監察院25日表示,針對立法院通過的「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正案」,部分條文已嚴重妨害監察職權行使,明顯違反憲法權力分立原則,也不符人權普世價值,實為國會擴權。監察院秘書長李俊俋主持記者會指出,基於憲法與大法官歷次解釋劃定之框架,以及國際人權公約意旨,監察院決定向憲法法庭聲請釋憲及暫時處分。監察院表示,監察院乃國家最高監察機關,是國家重要憲政機關之一,但立法院甫於5月28日表決通過之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正案,部分條文已嚴重妨害監察職權行使,明顯違反憲法權力分立原則,也不符人權普世價值,難脫國會擴權訾議。基於憲法與大法官歷次解釋劃定並允許之框架,以及國際人權公約意旨,確守各憲政機關平等相維以捍衛監察調查職權,監察院決定向憲法法庭聲請釋憲及暫時處分,特召開記者會說明。李俊俋表示,監察調查權乃憲法賦予監察院之核心職權,專屬監察院行使,不容妨害與侵犯:我國目前乃五權憲政體制,立法院調查權與國外三權分立之國會調查權明顯殊異,不應混淆。未來我國是否朝三權分立發展,監察院均表尊重,然未修憲前,各院均仍應尊重五權憲政的體制。李俊俋指出,「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正案」部分條文擴大調查之規定,已侵害《憲法》所賦予監察院之核心職權,如正式施行,將造成行政機關疲於奔命,倘監察院與立法院未來調查結果歧異,更將肇致公務人員無所適從,混亂政府運作。李俊俋表示,人權乃普世價值,全體國人均應守護,然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正案部分條文已違反國際人權公約意旨,恐傷我國長期以來戮力護衛有成之人權保障形象。監察院聲明,基於恪守我國憲政秩序,維護我國得來不易之人權保障大國形象,並確保監察調查權於未修憲前在監察院之有效行使,監察院責無旁貸,必須即刻採取行動,毅然果決向憲法法庭聲請釋憲以及暫時處分,始不負監察院之憲政責任與廣大人民之期待。
覆議案投票出爐「不通過」藍白人數優勢 綠營:將在最短時間內提出釋憲
立法院院會21日進行記名投票表決覆議案,並分為「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與「中華民國刑法增訂第五章之一章名及第一百四十一條之一條文」兩項覆議案;立法院長韓國瑜11時15分宣布全體委員投票結束,將提前開票,最終開票結果顯示,62票「贊成維持本院原決議,即反對覆議案」,51票「反對維持本院原決議,即贊成覆議案」,「維持本院原決議、即覆議案不通過」。稍早,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受訪時表示,民進黨團投完票以後會馬上開記者會,將在最短時間內提出釋憲案和緊急處分。他說,全國人民都在檢視誰贊成、誰反對覆議,藍白毀憲亂政、無限擴權,代表一權獨大,讓執政黨無法執政,迫害行政權、司法權和監察權,司馬昭之心人人皆知。吳思瑤則說明,民進黨責任就是守護議場,讓投票順利進行,這是立法院第14次覆議案,非常有經驗也有相關規劃、有前例可循,相信議事部門都規劃好了,民進黨不會有任何杯葛跟惡意阻擾。若是覆議案不通過,民進黨該如何因應?對此,吳思瑤表示,釋憲是最後手段,已經積極研議且籌備中,但畢竟是後續手段和處置。立院黨團將率先提出釋憲案,政院也表明該釋憲就釋憲,還有監察院、總統府都是受到影響政治機關,尊重各機關評估跟準備,民進黨團都準備好了。至於是否提出暫時處分?吳思瑤回應,會跟釋憲一起提出。
政院覆議失敗尋求釋憲 學者:賴總統須表達立場
行政院對立法院通過的「國會改革法案」中《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及《刑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提出覆議,21日在立法院遭到否決。學者指出,依《憲法》規定,行政院在覆議失敗,僅有接受的唯一選項,後續另可提憲法訴訟(釋憲),不過,相關修正條文除了影響行政院及所轄機關外,還涉及總統府與監察院的權責,必須由各單位自行提出。南臺科大財法所教授兼所長羅承宗說,覆議是一件事,不信任案與解散國會是搭配在一起的另一件事。依目前的法條規定,如果覆議案不通過,閣揆只能接受國會制定的法律;接下來就剩「釋憲」這條路,然而這次的「國會改革法案」涉及的範圍很廣,除了涉及規範行政院及所屬機關、可由行政院提出釋憲外,例如總統定期到立法院國情報告並接受質詢,那是屬於總統府的事務,必須由府方提出憲法訴訟,總統賴清德屆時必須對此表達立場。除了釋憲,羅承宗指出,現在很多人在討論「總統解散國會」,但依據《憲法增修條文》的設計,總統解散國會必須要有「不信任案」為前提。他解釋,不信任案是經過很多事情的堆累,讓立法院覺得沒有辦法信賴這位行政院長,向總統要求更換新的閣揆。不信任案與解散國會兩者是配套的,立法院可以要求總統更換他的「執行長」,同時總統也可以考慮是否依《憲法》規定,在與立法院長協商後解散國會,這樣的設計其實是一種恐怖平衡,當立委提出不信任時,也可能也要面臨總統被動解散國會重選的風險。但羅承宗分析,現在立法院應該沒有人會打算提不信任案,因為賴政府從五月才開始運作,至今剛滿一個月,若現在就指責行政院長做得不好、要把他換掉,正當性似乎不足,執政黨嗆聲要在野黨提不信任案,其實只是政治喊話,藍白兩黨應該不會上當。羅承宗指出,贊成國會調查權的一方指出,立委需要調查權以偵查弊案,但立委聲稱要「抓弊、打詐」,其實是一種誤導,依國家的設計,立法院的職責是議決法律案、預算案、戒嚴案、大赦案、宣戰案、媾和案、條約案及國家其他重要事項,「抓弊、打詐」應該是檢察官的職責,而不是立法委員的工作;另一部分查察政府機關弊端的調查權則落在監察院,同樣的,監察院如果覺得調查權受到侵犯,也可以提起憲法訴訟。
在野黨不可能倒閣 蘇煥智:總統制的不信任案沒用
立法院21日表決行政院對「國會改革法案」的覆議案,在野黨先前喊話,若是覆議案不通過,行政院長卓榮泰應下台負責,綠營則反嗆,藍白可以提出「不信任案」。前台南縣長、台灣維新召集人蘇煥智指出,雖然目前藍白在野聯盟,絕對有能力通過對行政院長的不信任案,但若通過,總統只需另外提名行政院長就好,還有解散國會、重新改選的權力,而重選不僅要花費大量行銷宣傳經費,在目前社會氛圍下,選舉對在野黨未必有利,藍白應該不會提不信任案。蘇煥智指出,1997年7月時任民進黨許信良主席配合已故的前總統李登輝修憲,取消立法院對行政院長的人事同意權,卻換來一個毫無作用的「不信任案」,是一次非常失敗的修憲政治交易。他解釋,因為把《憲法增修條文》第三條第二項第3款規定的這個「不信任案」用在總統制,其實是牛頭不對馬嘴,一般「不信任案」只有在「內閣制」的國家,才有實質作用。蘇煥智指出,內閣制「解散國會」重新改選,如果取得多數黨,就可以取得執政權,當然有實益;但在總統制下,就算通過「不信任案」倒閣,對總統權力毫無影響,政府的權力仍在原來的執政黨手上,總統可以重新任命行政院長及內閣,反而是在不信任案通過後,總統可以解散國會,逼迫立法委員重新改選,所以立法委員提出「不信任案」倒閣成功,等於是拿石頭砸自己腳。「現在變成是國民黨的問題,如果他們不廢監察院,會與自己的國會改革有所衝突。」蘇煥智認為,民進黨可以針對國民黨反對廢除考監兩院,摧毀藍白合作推動國會調查權的正當性,將之批評為假改革。他認為,國會調查權的立法爭議,一方面也催生修憲廢監察院、考試院的新戰場,國民黨新生代立委提出的「廢院不廢權」訴求,就是修憲廢除監察院的一種創新訴求,值得贊許,如果能獲得國民黨內部支持,或許可以成為改革的契機。
反國會改革提2法覆議 卓揆喊若遭否決就釋憲
立法院日前三讀通過「國會改革五法」,行政院認為窒礙難行甚至可能違憲,進一步提出覆議案後,21日上午立法院會針對覆議案舉行記名投票,立委先各自上台表述,目前進入休息階段。外界預料,由於在野國民黨與民眾黨人數相加過半,立法院將否決覆議案。回顧在野陣營所提的「國會改革五法」,內容主要為總統國情報告常態化、新增立法院調查權、聽證權規定、增訂《刑法》藐視國會罪、強化人事同意權以及立法院正副院長記名投票制,牽涉《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刑法》、《立法院組織法》、《立法委員行為法》和《立法委員互選院長副院長辦法》等5法的修法。由於各界意見分歧,甚至引發立法院周邊多日陳情抗議的「青鳥運動」。對此,行政院針對其中2法提起覆議案,包含《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增訂《刑法》第5章之1章名(藐視國會罪),連動第141條之1與罰則有關條文,行政院都認為有窒礙難行之處,因而陳請總統核可後,移請立法院表決覆議。閣揆卓榮泰說明難行之處有六大塊:首先,行政院必須依法行政,但這次國會改革法律案已經明顯違反憲法,對行政院就是窒礙難行,加上此次修正條文主要規範行政院與所屬機關,還給了民眾許多協力義務及裁罰壓力,與行政院當然息息相關。第二,立法院於委員會、黨團協商及院會審議時,不僅沒有實質審議及討論,還限制委員發表不同聲音的時間,悖離民主議事程序應尊重少數的原則,《憲法》第63條法律案必須先討論再決行,這次卻把「議決」拋諸腦後。第三,此次修法將總統國情報告改為「改期」或「不定期」,嚴重妨礙總統行使日常政務,加上國情報告時程及內容,也有可能與行政院的施政報告重疊,除了可預見權限爭議外,也會造成政務執行重重阻礙。第四,國會改革主打立委能增加行使調查權、聽證權,已經明顯違反權力分立原則,讓立委權力無限擴張,侵害人民基本權利。卓榮泰強調,《憲法》中的調查權,若是為了清查政府弊案,屬於監察院、司法機關職責;若是針對人民,更會引發社會不安。第五,人事同意權違反比例原則與正當法律程序,若貿然行使,恐導致憲法、法定機關職權行使不下去。卓榮泰說,若修法上路,人事同意權自交付審查之日起,必須經過至少1個月審查,且未規定最長審查期間,若審查期過長或遭刻意擱置,將影響憲法、法定機關的組成,重要職位懸缺過久,無異癱瘓機關。最後,官員或民眾一旦妨礙立法委員行使質詢權、調查權及舉行聽證會,將面臨非常嚴重處罰,加上各界對這些權責定義還在爭論,貿然上路將明顯違反法律明確性原則、正當法律程序及比例原則。回顧憲政歷史,此次提出覆議是第14次,而前13次覆議成果近半有成,多因執政黨即屬於立院多數黨,表決便可輕騎過關;僅3次覆議遭到否決,其餘則不了了之。值得一提的是,包含319槍擊事件真相調查特別委員會條例、核四停建覆議案、鳥籠公投法、勞基法等,都有覆議案的身影。卓榮泰強調,即使21日覆議案遭到立法院投票否決,行政院仍會於賴清德總統公布後,進一步聲請大法官釋憲,窮盡一切救濟管道,表達政院立場。
監院認財產申報不實 蘇震清遭監院重罰400萬處分名單全曝光
監察院18日公布最新一期廉政專刊,公布公職人員財產申報罰鍰處分案件名單,包含前立委蘇震清、林為洲、前高院院長石木欽、台北市警察局長李西河都入列。監察院指出,蘇震清申報民國107年11月1日的財產,就應申報的財產項目,未據實申報本人借用他人名義持有的存款7筆,經核受處分人所述申報不實理由,不足採信,應認定為故意隱匿財產為不實申報,處分確定金額新台幣400萬元。針對蘇震清的政治獻金罰鍰處分,廉政專刊載明,蘇震清2020年設置政治獻金專戶,但他2019年收受太平洋流通投資公司前董事長李恒隆以他人名義違法捐贈政治獻金,未盡查證且未依限辦理返還或繳庫,另收受捐贈者不詳之政治獻金未存入專戶、未開立受贈收據且匿未登帳而故意為不實之申報,違反政治獻金法規定,違法收受的政治獻金遭沒入360萬元,並處116萬元罰鍰。針對林為洲財產申報裁罰,監察院指出,林申報2019年11月1日之財產,就應申報之財產項目,未據實申報本人土地變動情形13筆,經核受所述申報不實之理由,不足採信,應認定為故意申報不實,遭裁罰120萬元罰鍰。監察員再指出,石木欽財產申報裁罰理由,石申報2017年11月1日之財產,就應申報之財產項目,未據實申報配偶債務2筆。經核受所述申報不實之理由,不足採信,應認定為故意申報不實,遭裁罰12萬元罰鍰。至於李西河財產申報裁罰理由,監察院表示,其擔任刑事局長期間,於2022年10月7日申報之財產,就應申報之財產項目,未據實申報本人現金 1 筆。經核受所述申報不實之理由,不足採信,應認定為故意申報不實,遭裁罰6萬元罰鍰。
警非法搜索毆傷竊嫌致死 監院糾正警政署、屏縣警察局
監察院18日表示,屏東縣政府警察局員警今年2月因執法過當,將竊嫌毆傷致死,監院通過監委林國明、張菊芳提案,糾正警政署及屏東縣政府警察局;另外,有鑑於近來發生多件警察及監所管理人員執法過當案件,監際也函請行政院儘速推動「禁止酷刑公約」國內法化。林國明、張菊芳調查發現,恆春分局建民派出所警員今年2月16日盤查蔡姓竊嫌時,非法使用警棍將蔡嫌毆傷,其後又違背無令狀搜索之法定程序,將蔡嫌帶至其住所搜索,搜索結束後帶回派出所等侯製作筆錄時,犯嫌昏迷緊急送醫後急救不治。本案警方違法使用警械、未恪遵搜索之法定要件、未落實密錄器攝錄及保存,及於公眾得出入之辦公處所詢問犯罪嫌疑人,故提案糾正警政署及屏東縣政府警察局,並要求議處相關失職人員或移付懲戒。監委林國明、張菊芳指出,蔡嫌非現行犯,且無抵抗、脫逃或攻擊員警之情形,依法不得使用強制力。然詹姓警員盤查蔡嫌時,竟以警棍壓制蔡嫌腹部,並敲擊其雙腳脛骨,造成蔡嫌受傷,同行之傅姓及陳姓警員不但未予制止,且三人對蔡嫌反應腳部疼痛需醫治、需人攙扶而無法自行行走等情,均置之不理,迨蔡嫌於等候詢問時昏迷,緊急送醫仍急救不治。屏東縣警局未督導所屬正確使用警械、落實報告及救護等處置,錯失制止及急救之契機,違失情節重大。監委指出,蔡嫌受盤查時遭非法強制力毆傷,其後在員警質問及要求下,被動接受搜索其住所,員警開始搜索後方取出同意書令蔡嫌簽名,違反法定程序。且監察院另案調查發現,近年來警察人員頻繁違反搜索之法定要件,經法院宣判被告無罪高達38件,警政署及屏東縣警局應儘速檢討改善。監委表示,除本案外,近來發生多件警察及監所管理人員執法過當案件,已達「酷刑」之程度,凸顯基層執法人員對於適切履行職權及人權保障的基本認識不足。故督促行政院應儘速推動「禁止酷刑公約施行法」完成立法,並全面檢視各項行政作為,以落實我國人權立國的理念。
家庭看護移工要求納入長照體系 衛福部回應了
昨(16)日是「國際家務工日」,台灣移工聯盟偕同一群移工到衛福部門口抗議,高喊「泰源部長看長遠,不然長照走不遠!」,指國內21萬名家庭看護移工是提供照顧的主力,卻長期沒法令保障,要求衛福部將他們納入長照體系。衛福部回應,已著手規畫將通過語言、照護能力檢定的中階技術人力,可進入社區和居家擔任照服員。台灣移工聯盟專員王俐婷表示,監察院2023年報告指出,2022年我國對於長照人力需求高達82萬9431人,其中老人占比65.43%,但截至同年6月,長照服務體系登錄照顧服務員9萬2558人,其中居家服務員僅4萬9425人,難以因應整體需求,21萬名家庭看護移工才是我國最重要的長照人力。勞動部2023年統計,家務移工平均工時約10小時,但一家一聘僱方式,導致移工長期血汗,幾乎24小時待命,宛如現代奴工。來自印尼的移工Cici說,自己由仲介分配到照顧老奶奶及打掃4層樓房子,早上6時開始從1樓掃地、拖地、清潔天花板、擦窗戶、清理房間,直到凌晨;沒午休時間,連睡覺都被要求和阿嬤同房。Cici說,自己因過勞摔傷,被送回仲介公司,期間還要打掃仲介的房子;後來重新安排,卻是照顧110公斤重的長輩,以及煮一家六口的飯,腰傷難耐仍得繼續工作,沒法令保障。王俐婷指出,國人對家庭看護照顧的需求目前只能二選一,若選擇家庭看護工,就不能使用長照資源,但政府長照資源始終不足,若把21萬家庭看護工的人力納入長照體系,不僅能補足需求,同時家庭看護工的勞權也能獲得保障。王俐婷表示,衛福部曾說家庭看護工是長照制度之前就已存在,與長照完全沒有關係,根本是「講幹話」。台灣將邁入超高齡化,呼籲將家務移工人力納入長照體系,並逐步廢除1對1、24小時在宅的家庭聘僱制度。衛福部長照司副司長吳希文回應,已規畫讓符合一定語言能力檢定、照顧技術成熟的外籍看護中階技術人力,優先開放成為居家或社區照顧服務員。是否將外籍看護納入長照體系?吳希文表示,目前已開放機構申請外籍看護工,但家庭看護工屬於家庭聘僱,工作性質是居住在案家提供陪伴照顧,和長照人員屬性、定位不同。衛福部會持續蒐集意見,審慎評估。
京華城案驚見柯市府金流有異 游淑慧籲北市府告發
台北市議員游淑慧14日下午表示,7月將完成「京華城容積違失案專案調查小組專案報告」,除了會送報告到監察院決定接下來是否糾正、彈劾外,也發現涉及金流的機敏資訊,議會調查小組已具體建議市府,向廉政署告發。據了解,市議會京華城案專案小組所有訪談已結束,14日第8度開會,聚焦重點是調查報告撰寫方向,也討論前市長柯文哲、前副市長彭振聲等人的行政責任,目前暫定再開2至3次會議,有望7月定稿。游淑慧說明,針對京華城案,市府給予高比例容積獎勵,監察院已經針對此行政處分結果糾正市府,議會專案小組則著重調查起因,首先該案為何會送到北市府都市計畫委員會,究竟是誰給的指點,進一步針對適法性、對價性與公益性問題,都有種種疑點,遑論在疑雲重重之下,市府為何仍給予破天荒的超高都更獎勵,7月調查報告都會載明。游淑慧直言,訪談期間多次邀請柯文哲、彭振聲說明,二位都不願正面回應,調查小組將不會再等待,14日會議便針對現有資料,開始討論調查報告撰寫方向。她說,京華城公司針對逾12萬平方公尺樓地板面積提行政訴訟敗訴後,柯市府當時有人建議京華城提案改提都更容獎,再進一步送都委會,其實雙方都有相關文字紀錄,時任柯市府官員現在卻沒人認帳,後續只好將資料交由廉政署調查。游淑慧批評,彭振聲是全案專案領導人,當時還兼任北市府都委會主席,此案由時任市長指示交辦、副市長擔任專案領導人,對於公務機關和審議委員來說,這就是市府的態度,最後卻被推稱委員會共識決,就是柯文哲在卸責,何況柯文哲當時若覺得都委會決議有問題,市長權力可以不公告。游淑慧預告,下次會議訂於6月24日,預計再開會2至3次,7月就會定稿。她也重申,議會調查小組沒有完全的法律專業與公權力,最後彙整資訊,仍將回歸廉政署與司法單位。
監察院、監察權廢不廢?藍營內部矛盾起
國民黨立院黨團總召傅崐萁近日表示,中華民國應是三權分立的政府,監察院、考試院早該廢除;國民黨立委羅智強卻說,彈劾、糾舉、審計等現有「監察權」有存在必要,主張「廢院不廢監」;還有藍委說,五權本質沒錯,只是民進黨人選爭議高,不宜擅自廢除。藍營內部意見分歧,如何整合有待溝通。監察院近期發出新聞稿指出,《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正草案部分條文,影響監察院核心業務,已經違反權力分立原則,監院無法接受。傅崐萁則回擊,全世界民主國家國會,都有聽證權跟調查權,加上大法官釋字第585號解釋早已講明,國會擁有調查權,國民黨團一定會推動廢除監察院。傅崐萁怒指,監察院多年來對綠營弊案兩手一攤,包含風電弊案、綠電弊案、獵雷艦弊案、雞蛋弊案、疫苗弊案,都沒有看到監察院發揮監察權。羅智強則分析,彈劾、糾舉和審計等「監察權」仍有存在必要。未來針對監察院預算,除了審計、財產申報、政治獻金申報等較無爭議部門,照常編列預算外,其他預算立法院都會嚴審。羅智強強調,自己提出相關想法前,都已向國民黨立院黨團報備。自己也呼籲,民進黨應該對考、監委人事同意權投下否決票,讓考、監二院自然凍結。而另有一名國民黨立委說,其實早期孫中山設計的五權憲法,就比西方的三權分立與制衡的政治體制更加嚴謹,並非壞事。她說,目前監察院、考試院的廢除案吵個沒完,單純因為提名的人選對執政黨老是包庇,進而扭曲制度,才癱瘓了考、監制度。她直言,畢竟藍營也有可能再度執政,呼籲藍營黨內與其提倡考、監全面廢除,不如將監督砲火集中在人選是否適任。
背書五權憲法轟問題在人 洪秀柱喊廢考監像屈原含冤
前國民黨主席洪秀柱10日表示,自己要為受辱的五權憲法喊冤,監察院的問題在「人」而非「制度」,各界不必為了聲量和選票,連處理問題的邏輯都混亂了。立法院三讀國會改革相關法案後,廢除監察院聲浪再起。洪秀柱說,自己看到台大哲學系前教授林火旺分析文章後,頗感認同,假如監察院遭譏不能獨立於黨派利益,因此需廢監察院,那本該超越黨派,卻對民進黨台南議長賄選案輕輕放下的司法院,是否也該廢除?洪秀柱感嘆,若這樣推演下去,五權憲法也是冤。縱使廢成三權,讓考監二院屍骨無存,問題也沒有解決。洪秀柱感嘆,自己刻意摘錄這段中華民國官方網頁文字,有其原因,畢竟不管執政黨如何否認,台灣的生活仍是乘載中華傳統文化,台灣人民當然是中華民族成員,否則怎麼過端午節呢。同樣地,當年屈原含冤跳江,如今五權可能被廢,同樣含冤。中山大學退休榮譽教授廖達琪向本刊分析,其實近期受爭議的監察院與考試院存廢討論,都有存在的必要。畢竟監察院掌握調查權與決算權,考試院掌握考選部與銓敘部,已經有一定運作基礎下,兩院若能繼續運作,會比較穩定。廖達琪進一步表示,監察院可扮演類似國外參議院的角色,畢竟在台灣普遍對於行政權較信任、對立法權較存疑的狀況下,監察院可以扮演較冷靜的監督角色,避開立法院較火熱、高度政治性的國會調查與聽證,逐步達到制衡。她說,不妨從任期交錯與國會審查做起,讓監察院不要如此靠攏執政黨,才有望做到真正制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