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糾正
」 監察院 糾正 柯文哲 京華城 威京集團小琉球珊瑚礁覆蓋率剩1成 監院糾正海委會、屏縣府等單位
監察院今(11日)指出,小琉球沿海珊瑚礁生態系長期遭受破壞,致嚴重衰退與失能,尤以沿海遊憩活動密集區之珊瑚覆蓋率更為低落,僅為11.9%,遠低於東北角、花東、綠島、蘭嶼、墾丁、小琉球及澎湖等地的平均,權責機關顯有疏失,監察院糾正海洋委員會、觀光署、鵬管處及屏東縣政府。監委范巽綠、林盛豐調查,小琉球於2015年以前,活珊瑚礁覆蓋率約30%至50%,2016年因聖嬰現象導致海水水溫異常升高,引發全球珊瑚大白化,墾丁、綠島、小琉球和澎湖嶼坪均出現珊瑚覆蓋率下降情形,小琉球更是大幅下降至10%至20%,但是墾丁、綠島、澎湖嶼坪的珊瑚在白化後的1至3年內覆蓋率均有所回復,唯小琉球卻未有明顯的回復跡象,2021年至2023年小琉球平均珊瑚礁覆蓋率僅為11.9%,為全台最低,低於平均33.4%,第二低的東北角則為24.6%。「氣候變遷造成之高溫衝擊雖對珊瑚礁系統形成生存壓力,惟相較台灣其他樣點,小琉球珊瑚礁復原情形較為緩慢,小琉球珊瑚礁系統遲難復甦,顯示該地恐仍持續存在其他生存威脅。」范巽綠及林盛豐調查後,認為相關機關有未善盡權責之處,監察院內政及族群委員會通過二位監察委員提案,糾正海洋委員會、觀光署、鵬管處及屏東縣政府。監察委員指出,針對小琉球遊客量、遊憩行為等事項進行規劃、建設及管理,係屬鵬管處業務範疇,並由觀光署主管之。鵬管處數次委託之承載量評估,仍以觀光發展為依歸,對於海洋生態保育恐難有實質裨益。海委會長期以來既知小琉球環境承載量評估與海域生態息息相關,自可主動進行評估調查,惟該會未積極為之,反寄託於觀光主管機關鵬管處所為之調查作為,任令小琉球周遭海域之海洋生態及生物多樣性趨於惡化、劣化,洵有缺失。范巽綠、林盛豐強調,屏東縣政府前於2015年公告劃定小琉球自然人文生態景觀區,包含肚仔坪、杉福、蛤板灣、漁埕尾及龍蝦洞5區之潮間帶,並於2022年規範人流管制措施,惟迄今仍有蛤板灣及龍蝦洞之潮間帶未進行人流管制,對於小琉球島上熱門潮間帶及自然人文生態景觀區無法完全落實遊客總量管制,造成小琉球海域海洋生態沉重負擔;又長期忽視該島海域珊瑚覆蓋率衰退及生態惡化狀況,遲至2024年始將珊瑚列入該縣「水產動植物繁殖保育區」之保育對象,實有檢討改進之必要。監委指出,海委會雖定有「海域環境分類及海洋環境品質標準」,然珊瑚礁生態系對於水體中營養鹽含量變化較為敏感,海委會卻未據以研擬更嚴謹、適切之規定,相比鄰近亞洲國家如中國、泰國、馬來西亞和印尼之海域環境保護規範與力度,猶有不足。小琉球島上雖已設立4座污水處理設施,然污水處理對於營養鹽去除效果有限,小琉球多處潮間帶仍有藻類繁生等優養化現象,致使珊瑚礁生態系持續惡化,珊瑚覆蓋率僅剩約1成,海委會及屏東縣政府均有檢討改進必要。
金門取締三無船翻覆事件 監察院糾正海巡署
海巡署今年2月在金門海域取締三無船越界過程,發生漁船翻覆事故,因疑未全程蒐證錄影而引發責任釐清爭議,監察院11日公布監察委員賴鼎銘、郭文東及浦忠調查報告,指出海巡署在取締過程中明確違反「海岸巡防機關海域執法作業規範」等諸多規範,核有重大違失,依法糾正海巡署。。監察委員賴鼎銘、郭文東及浦忠成指出,「海岸巡防機關海域執法作業規範」、「岸、海聯合勤務巡防區指揮部勤指中心實施計畫」及「海岸巡防機關狀況通報作業程序」對於全程蒐證及通報都有明文規定,但海巡署於本案卻沒有確實進行錄影蒐證及通報,已明顯違反多項規定。另外,監察委員也發現本案CP艇是單獨執勤,未遵循子母艇共勤原則;調查委員指出海巡署在管理層面難辭其咎,導致本案責任無法釐清、事實難以還原、正當執法反遭挑戰,監察院內政及族群委員會於11月7日審議通過糾正案及調查報告。監委調查發現,海巡署當初採購CP艇時,每艇配有4具密錄器,惟111年行政院檢討汰換大陸廠牌產品時予以封存而未及時籌補,形成蒐證裝備空窗,而該署配賦之手持錄影機不適用於海上緊追,導致值勤人員根本無從落實執法作業規範,陷第一線執法同仁於危安風險之中,亦有違失。此外,本案值勤同仁未以無線電進行通報雖有其疏失,但經查海巡署相關通報規定散見於諸多規範之中,實務上不易落實執行,該署對通報作業相關規定之可行性宜予通盤檢討。調查監委指出,金門地檢署雖對本案已於今年8月15日為不起訴處分,惟海巡署處於兩岸灰色衝突的第一線,實應積極檢討規定、基層裝備及紀律等等行政層面問題,俾降低執法爭議以維護國家安全及主權。
放水讓私人蓋宮廟占國有地 監察院糾正南投縣政府與市公所
監察院7日公布監委林郁容、施錦芳的調查報告指出,南投市三玄宮及其他附屬建物長期違法占用國有土地,南投市公所明知卻未主動查報,南投縣政府亦缺乏相關積極作為,更發現當初縣府申請變更土地後就立刻讓私人蓋宮廟,均有重大違失,決議糾正南投縣政府及南投市公所,要求改進。監委調查,南投縣南投市福興段的3筆國有土地,以「福興社區發展協會為舉辦各項大型活動及供民眾集會使用」為由,擬興建社區活動中心,於1994年間報經南投縣政府轉陳原臺灣省政府函准將該筆土地由農業區土地專案變更為社教用地,但南投市公所完成變更程序後,卻未依規定申辦撥用,亦未依都市計畫興建社區活動中心,反而任由私人於該筆土地上興建寺廟「三玄宮」及其他附屬建物。監察委員指出,這處國有土地於1994年起遭私人興建寺廟「三玄宮」,並陸續興建4層樓建物及其他附屬設施等大型違建,明顯違反都市計畫法、農業發展條例及建築法等相關規定,南投市公所明知卻未主動查報;南投縣政府雖於2022年函請南投市公所查報違建,該所沒有回復,南投縣政府也未予續追。監察委員另指出,「三玄宮」於2001年間欲向國產署申請租用國有土地,切結指「三玄宮」是在1993年7月21日前自建,而所在地福興里辦公處也配合出具證明書。但監察院調閱1993年前後5年內攝製的航照圖進行比對發現,1993年之前拍攝之航照圖中,當地並無建物,比對1994年以後拍攝之航照圖,土地上始有出現建物。監察院指出,國有地遭三玄宮及其他附屬建物長期違法占用,南投市公所明知卻未主動查報,南投縣政府亦缺乏相關積極作為,均有重大違失,監察院財政及經濟委員會於11月6日通過監委調查報告,並決議糾正南投縣政府及南投市公所。
醫學中心8家變10家遭監察院糾正 林靜儀:尊重委員
監察院27日指出,衛福部未依公告《112年度醫院評鑑及教學醫院評鑑作業程序》辦理112年醫院評鑑,將臺北區醫學中心由8家增加為10家,有違醫學中心評定原則,傷害建立不易的醫院評鑑公信力。衛福部次長林靜儀表示,尊重委員,但不影響已經完成的評鑑結果。監察院指出,《112年度醫院評鑑及教學醫院評鑑作業程序》已明定一級醫療區域醫學中心上限家數,其中「臺北區」上限家數為「8家」。但衛福部卻無視作業程序規定,逕行增額評定臺北區醫學中心至10家,已傷害醫院評鑑的公信力。監察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於113年10月16日通過監察委員林郁容、葉宜津、蕭自佑對衛生福利部所提的糾正案。監察委員表示,衛福部自辦理醫院評鑑以來,對於醫學中心評定家數超過規定上限家數時,是在評定會議中,按評鑑委員評分結果排序,將序位在上限家數以內之醫院評定為醫學中心。此評定機制運作多年,縱然未能符合所有醫院期待,但方法客觀、公正與公開,尚為各級醫院信服。此次,衛福部以分數接近為由,增額評定醫學中心,實不符合行政作業一致性原則。此外,監察委員指出,衛福部增額評定臺北區2家醫學中心,可能衍生諸多問題,包括:使國內醫學中心更集中於雙北地區、新增醫學中心地區醫療院所競爭護理人力、醫學中心家數增加使健保點值再遭稀釋、影響至該醫院就醫民眾的部分負擔等。衛福部次長林靜儀表示,這是監察委員就112年醫中的評鑑結果,今年6月,監委已約詢衛福部,衛福部也僅能就當時原有的會議記錄說明,並提供相關資料審查,其他狀況並不清楚,已無從確認。衛福部對監察院的糾正予以尊重,也會虛心檢討,並將監察院意見提供給醫策會。林靜儀強調,由於評鑑已經完成,因此對於已經完成的評鑑結果不會有任何更動,臺北區醫學中心維持10家。至於,目前正在針對中區、南區及高屏區醫學中心進行評鑑,是否也會增設醫學中心的家數?林靜儀說,目前尚未收到醫策會評鑑結果,沒有聽說會增設,若醫策會認為需要增設,仍會予以尊重。一名醫界代表表示,監察院算是寫出醫界心聲,切中要害,衛福部任意修改評鑑辦法,是破壞公信力外,醫學中心過度加速膨脹,導致民眾就醫負擔增加,根本不是民眾之福。另外一名醫界代表則認為,對於今年正評鑑的中區、南區就「很衰」,因去年衛福部部長薛瑞元表示,如果今年評鑑分數很近時,仍會採同樣標準「增額錄取」,但衛福部這次被糾正,中南部評鑑再出現分數接近的情況時,包括爭取準醫學中心的義大醫院,恐怕就要皮皮挫,沒這麼幸運可以被增額晉身醫學中心了。
空軍校官「夫妻檔」淪共諜! 監察院糾正國防部、空軍、國防大學
監察院外交及國防、司法及獄政委員會聯席會議第6屆第9次會議,在17日審議通過監察委員浦忠成、林文程、蔡崇義,針對空軍孫緯中校、劉芸雅少校夫妻檔軍官,被退役空軍上校劉聖恕吸收,長期為中共情工單位刺蒐國防機密乙案之調查報告及糾正案文。根據監察院官方新聞稿,浦忠成、林文程、蔡崇義3位委員指出,本案是近年破獲國軍潛伏共諜的指標性案件,因主嫌孫緯、劉芸雅均為共諜夫妻檔,為歷來國安機關偵辦國軍共諜案件共犯身分之所僅見;且全案涉案人數多達8人,現役「校級」軍官即有6人,為近年最多者。此外,本案3名主嫌一審分別獲判劉聖恕有期徒刑20年、孫緯有期徒刑19年6月、劉芸雅有期徒刑20年6月,亦係除羅賢哲共諜案之外,主嫌獲判刑度最高者。本案從國防部107年1月接獲檢舉直至檢調啟案偵破,前後歷經5年之久,本院對於政戰局保防人員的不懈努力,給予高度肯認。3位監察委員調查發現,早於民國90餘年間主嫌劉聖恕前於任職空軍官校少校教練機教官期間,即曾透過其岳父引介認識中共國安部人員陳若宸(化名),並被陳若宸吸收成為中共情工單位效命。直至102年2月劉聖恕自空軍官校基本飛行組上校副組長退役後,劉聖恕即計畫性運用軍中人脈關係,篩選具教官師生情誼等類人員列為優先拉攏對象,伺機在台物色吸收經濟狀況不佳之失意現役軍人,進而發展刺密蒐情管道。本案孫緯中校即因沉迷職棒簽賭導致財務窘迫,後更因涉營外欠債行為不檢,遂遭劉聖恕鎖定而於105年間予以吸收。而孫緯再婚配偶劉芸雅不僅未能大義滅親,舉發孫緯加入共諜組織之事實,竟然還見利忘義,而在111年11月某日,錄製為中共情工單位工作蒐情之錄音檔,與其夫一同陷入背叛國家泥淖,不僅自誤害國,更牽扯其他2名與劉芸雅舊識的空軍軍官涉案,並因而遭判刑撤職,其中包含1名培養不易的飛官,無異是空軍飛行人員的一大損失。3位監察委員調查本案關於空軍司令部的缺失方面,在於有關國軍「正義專案」的推動成效不彰,未能發揮適時檢舉及反映違常情事的效益,致使國軍與國防安全長期陷於危疑不安的險境之中;再加上孫緯曾任空軍保防幹部,竟涉及職棒簽賭,且其任職前與任職中並未接受完整、適當的保防職能相關訓練,足見該司令部的保防選員與教育訓練有欠嚴謹完善。又所屬空軍松山指揮部保防強度不足、屬員欠缺安全警覺,致孫緯於110年1月間假借致贈年節禮品予舊識長官的名義,進入該指揮部重要軍事管制區域,趁隙違規夾帶手機拍攝軍事機密得逞;另劉芸雅調離該指揮部後,仍屢次藉詞向2名舊識軍官訛索該機密資訊,2人基於私誼竟洩漏、交付其業管多件機密文案,益證對於屬員公務保密紀律要求未臻落實,嚴重危害國軍與國家安全。另本案有關國防大學缺失方面,3位監察委員指出國防部各機關橫向聯繫不足,且該校各級督管幹部未詳實知官識兵,竟指派與顯有風紀顧慮人員孫緯結婚的劉芸雅,擔任111年度「漢光演習」保密安全管制中心的安全督導官,致使劉女得以利用職務之便,刺蒐演訓機密資訊並輾轉交付予中共情工;又國防大學前開管制中心之安管措施不周、校區門禁管制鬆散,使劉女得以夾帶手機拍攝前述「漢光演習」機密資訊並攜出校外;又因國防大學未能貫徹所謂資安「零信任」要求,致屬員將個人資訊設備的帳號密碼交予劉芸雅知悉,衍生資安防護漏洞;另該校教學素材來源規範之要求未予貫徹宣導及執行,竟發生教官以教學需要為由,向原任職空軍松山指揮部之2名舊識軍官索取機密資訊的違密情事。另本案調查國防部每月定期召開「部務會報」,會議目的主以部長及各級長官政令宣導,屬一般性會議,議事內容不涉機密事項,然因空軍司令部承辦參謀誤將涉密資訊提列會議資料之一部,又因國防部政務辦公室承辦人未嚴格審稿及落實個別分送,因而發生機密外流情事。亦即,劉芸雅擔任國防大學總務處少校採購官期間,理論上不可能也不應接觸屬於空軍松山指揮部有關「漢光演習」之機密文件,卻因上開機密文件為國防部「部務會報」之一部分,而國防大學承辦人員於往下交辦各單位時,又未依規定區分各單位實際可接觸機密文件等級,因而係將全部文件以一般件之書面及電子檔形式往下分送。劉芸雅即是在收到整份「部務會報」時,發現其中有其他單位的機密文件,遂將其影印後攜回家中,肇衍機密外流情事。然而,3位監委認為本案不該以單一違洩密事件視之,已經責成國防部全面清查究責。最後,3位監委建議法務部,應該協調國防部整合偵辦國安案件的檢察署、司法警察、政戰局保防安全處、軍安總隊及國安局建立聯繫平台,將國安案件辦案團隊及各方相關資源有效連結,務期得以發揮最高的偵辦綜效。又有鑑於113年7月31日修正公布刑事訴訟法增訂「特殊強制處分」相關條文,賦予檢調機關執行科技偵查的法源依據,因此3位監委呼籲院、檢、調、廉、憲與相關國安機關應妥善運用各式科技偵查工具遂行案件偵辦,全力肅清共諜及在臺協力者組織與活動,積極擴大國安案件的偵辦成果。除此之外,法務部及司法院亦宜研謀提升承辦國安案件的檢察官、法官對於中國大陸基本國情的認識,尤應注重對岸情工系統組織及運作實況的教育訓練,以有助精進國安案件之起訴及裁判書類的正確性與品質。
北科大搶建國啤酒廠回饋用地 內政部都委會有條件通過
內政部國土署22日表示,都市計畫委員會當日審議「建國啤酒廠」都計案,就台北科技大學提送的計畫內容,決議修正後附帶條件通過,希望達成政策目標後,建國啤酒廠園區能永續經營。台灣菸酒公司建國啤酒廠存在已逾百年,至今仍持續生產啤酒,且部分建物經台北市政府指定為市定古蹟及登錄歷史建築,菸酒公司原打算以「產業活保存」為基礎,將建國啤酒廠轉型為「啤酒文化園區」並進行都市計畫使用分區變更。然而,北科大不斷向行政院爭取用地並訴諸輿論,要求台北市政府將使用分區變更後的回饋用地,撥東南側1.77公頃予北科大使用,監察委員介入調查後,批評這樣嚴重影響台北市政府及菸酒公司規劃,更不利古蹟保存及產業活化和保存。22日審議當天,反對北科大進駐啤酒廠的在地里長、民間團體、菸酒公司前工會幹部高喊口號,直言古蹟不能切割,不可讓北科大裂解古蹟,帶頭者更直言,本案已遭監察院糾正,內政部還持續審查,正當性嚴重不足。國土署回應,此案「文化資產保存」為最高指導原則,前次2018年通過後因故無法落實執行,此次檢討變更後,由北科大扛下文資修復及活化責任,是委員會討論後一致的決議,否則持續瀕臨損壞,絕非維護古蹟的正辦。國土署官員強調,後續應由北科大分年提報文資修復利用情形,由各主管機關予以協調督管,如北科大未能落實執行者,就納入下次台北市政府辦理通盤檢討時予以調整變更,盼藉由北科大整合文化資產保存、充裕高等教育資源及活化國有土地等政策目標,促成建國啤酒廠園區永續經營。官員也說,為確保北科大確實有配合啤酒廠區活化保存及設施防災因應的執行能力,也考慮未來園區合作營運的整體效益,此案附帶決議,請北科大必須分年函報內政部、教育部及台北市政府,說明分期、分區、分年編列預算投入的執行率與執行情形,由各職司主管機關確實督管,如果北科大未能依原訂期程及相關法令辦理的話,會納入下次檢討,監督管理不會停。
熔斷電火球1/公股行庫國營事業大換血 蘇貞昌人馬走光蘇巧慧新北一戰難
隨著漸濃的秋意,2026年地方首長選舉也悄悄開始暖身。近月以來,國營事業與公股行庫董總大風吹,前行政院長蘇貞昌昔日任用的人馬,紛紛中箭。黨政人士分析,當年「蔡賴之爭」,賴清德遭到昔日盟友蘇貞昌背刺,這起「換裝秀」不令人意外,然而卻恐將扭轉蘇貞昌長女、立委蘇巧慧爭逐新北市長局勢。 在蔡英文時代,蘇貞昌連做了四年院長,權頃一時,牢抓人事。而今賴清德就任四個月,卓內閣漸上軌道,公股行庫、國營事業或政府轉投資周邊事業體的人事也大幅翻新,外界認為「大蘇」系統是重災區,例如自陳水扁總統時期,時任閣揆蘇貞昌便內升呂桔誠為台銀董座,蘇從2019至2023年二度回任閣揆,呂桔誠再擢升為台灣金控董座,兩人互動極好,這次則由被視為前閣揆林全人馬的原彰化銀行董座凌忠嫄接任;接著是華南金47年資歷的張雲鵬離開,由華南風險控管人員出身、一度將退休的第一金控總經理陳芬蘭鳳還巢接任。兆豐金控董事長則由主張「公股子公司公公併」的董瑞斌接手,董當年是被蘇貞昌「請」走的人,這次則被賴迎回,他更將以銀行公會理事長身分,接任金融總會理事長;知情人士直言,董瑞斌受到綠營倚重,堪比「扁朝」鄭深池,「蘇貞昌不要」的背景反倒獲賴政府層峰信任。另包括圓山飯店董事長林育生、台北101董座張學舜、亞洲航空董事長盧天麟、台灣船業董事長鄭文隆、臺灣車輛董事長蔡煌瑯、台灣菸酒董事長丁彥哲等,都陸續下台,其中不乏經營績效斐然者,更讓「蘇系」挨刀傳聞不脛而走。不少公股行庫或事業單位,都會以「睦鄰費」等名義與鄰里做公關,若能掌握要職,就能適巧地替友好候選人提供活動金援。圖為台灣電力公司舉辦「2020中部地區敦親睦鄰電力盃桌球邀請賽」,當時超過100組參賽隊伍切磋球技,非文中指涉活動。(示意圖/台灣電力公司 提供) 一名黨政人士說,2011年蔡英文與蘇貞昌角逐黨內總統初選,初任大台南直轄市長的賴清德,義無反顧地支持「老大哥」蘇貞昌;不料2019年賴清德躍躍欲試挑戰蔡英文總統連任之際,蘇貞昌與同為新潮流系的鄭文燦等親近戰友,卻紛紛轉向支持蔡英文,讓賴清德感到「背叛」而產生心結。 另名知情人士透露,這些單位事關金脈與派系延續,儘管公股行庫不敢直接挹注特定候選人,但對同路派系候選人友好的企業主,公股行庫往往可透過超低利率或寬限期操作放貸,讓企業主進一步以各子公司名義挹注捐款或活動贊助候選人,且公股行庫本就有放貸條件審核權,「連圖利罪都很難辦,難怪位子人人搶」。立法院長韓國瑜(前中)與台北市長蔣萬安(前左2)等人共同召開記者會為國慶活動暖身,卻傳出募款不順與公股行庫捐款不如往年踴躍。(圖/報系資料照) 該人士進一步指出,事業單位能滋養派系的資源更是多不勝數,以睦鄰費等公關費來講,小從邀請鄉親參觀、進用地方約聘員工,大到以工會名義動員員工助選等,都是行之有年的作法,縱使觀感不佳,頂多受到監察院糾正,「根本沒有實質懲罰力」,他兩手一攤。 黨政人士直言,賴清德在金融圈人脈不多,目前的新人事大多鎖定內部基層出身或與賴過去任閣揆時有來往者,但時日一久,自然會被歸為賴的班底,在此情況下,蘇系「長公主」蘇巧慧挑戰百里侯之路,不容樂觀。
台南容獎暴增挨告涉圖利 吳欣修反擊批時空錯置移花接木
內政部國土署長吳欣修23日表示,有心人士告發自己,說任職台南市政府期間,以大規模容積獎勵圖利特定業者,實在是時空錯置、移花接木式抹黑。近期因身兼民眾黨主席的前台北市長柯文哲被控涉入京華城改建840%容積案,引發全台「容積獎勵」權限爭議,而國民黨前文傳會副主委練鴻慶與資深媒體人毛嘉慶,更於23日赴台北地檢署告發吳欣修,稱吳欣修在任職台南市府期間,利用內部施行細則,同意讓台南市中西區大面積開發案容積率放寬,因此大規模放寬容積獎勵以圖利業者,並呼籲北檢以偵辦柯文哲的規模與積極度,檢驗吳欣修及時任台南市長的總統賴清德。據了解,因應監察院糾正「全國容積獎勵浮濫」問題,內政部曾於2014年訂定容積獎勵上限20%的全國通用規定,而當時吳欣修任臺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長,當年度8月25日南市都發局便公告《都市計畫法臺南市施行細建築容積累計上限》,針對推動中的臺南市都市計畫案要求全面適用相關規定,希望有效避免容積獎勵浮濫的情況在臺南市發生,台南市也才有了具體容積天花板法源。針對遭到告發,吳欣修回擊,自己是2014年至2017年在台南市政府擔任都發局長,但被告發的中西區大面積開發案容積率調整,是在2009年12月的「變更臺南市中西區都市計畫(細部計畫)通盤檢討案」便拍板,有關的「臺南市都市發展軸線第一期地區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部分專案通盤檢討案」更早在2009年10月就定案,當時都還是台南縣、台南市分治,當時全國尚無容積獎勵上限的規定,自己當時也不是擔任臺南市政府一級主管職的都市發展局長,「實在是移花接木式抹黑」,他怒批。※CTWANT提醒您:未經有罪判決確定者,應推定為無罪。
洪健益公布「親手便箋」 蔡壁如:拿明朝的劍砍清朝的官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疑涉京華城弊案遭羈押禁見,民進黨台北市議員洪健益日前發出不自殺聲明,指控民眾黨前立委、時任柯市府辦公室主任蔡壁如介入京華城案,19日再度公布蔡壁如要求時任都發局長林洲民及副市長林欽榮,與京華城方代表會面的便箋。對此,蔡壁如20日回應,便箋陳情的是京華城的容積變成560%,是監察院糾正後的容積率,而檢調現在調查的是2020年以後多給出20%的獎勵容積,拿著明朝的劍,砍清朝的官,理性的人都知道就是為了毀滅民眾黨。洪健益日前發出不自殺聲明,指控民眾黨前立委蔡壁如是「京華城案隱藏版人物」,不僅公布京華城案被告朱亞虎給蔡壁如的手寫信,更指控蔡壁如曾和朱亞虎多次約在顧問辦公室碰面,自己手上還有蔡壁如的手諭。對此,蔡壁如回應,「演過頭了,洪健益發不自殺聲明,我要發不在場證明。」洪健益19日再度公開蔡壁如的手寫便箋,並希望蔡壁如兌現「提告」承諾,上法院認證文件是否屬實,是否涉犯圖利罪。對此,蔡壁如20日在臉書發出聲明,強調「有明確證據就請交給檢方」。蔡壁如表示,議員拿出一張2017年,陳情人拜會林副市長,蔡壁如請林局長要出席的便簽,當年陳情的是,京華城的容積是由392%變成560%,這是監察院糾正後的容積率。2019年她就已經離開台北市政府,市府職務與她無關。檢調現在調查的是2020年以後;「為何北市府之後把560%,多給出20%的獎勵容積?」這已不是她的業務範圍,她也從未參與。蔡壁如質疑,一位議員甘冒「加重毀謗罪」,透過媒體放話、含沙射影,潑髒水,不計毀譽的拿著明朝的劍,砍清朝的官。意欲為何?相信理性的人,都知道就是為了毀滅民眾黨。建議議員如果有明確證據請交檢察官,在司法前面大家就「直球對決」,由司法釐清吧。
京華風雨錄2/小沈為人「不向逆境低頭、有錢大家賺」 老員工最擔心「這件事」
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案,已遭羈押的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傳出5日中午全身嚴重抽搐,被緊急送醫。CTWANT記者採訪威京集團員工,形容這位78歲的商場老將,真性情、直言快語,從不向逆境低頭,現在最擔心的就是他身體吃不消。回顧京華城案爆發時序,今年3、4月媒體就開始大篇幅報導京華城改建案容積840%,4月底時,京華城在各報刊登廣告控訴遭北市府霸凌37年,6月中旬後,密集發出新聞稿和聲明稿,甚至按鈴控告國民黨議員游淑慧加重誹謗罪。8月28日一早,沈慶京便遭北檢帶回約談,即便營中主帥不在,該集團下午仍能以沈慶京第一人稱發出聲明稿,不僅指「他(柯P)那種人,怎麼可能有辦法談條件,看就知道!」還爆料「郝市府、柯市府的官員都曾索賄,遭拒後京華城容積遭報復。」威京集團表示,京華城容積率爭議歷經37年、7任市長,不同的台北市長都有不同的想法和做法,使得京華城成為「容積絞肉機」,因此才不斷攔轎喊冤、到處陳情。(圖/方萬民攝)「沈主席早先看到媒體和名嘴在談話性節目上,講很多偏頗和不符事實的內容,深感不平與無奈。」內部人士透露,京華城容積案媒體早就報得沸沸揚揚,民代整天放話要求檢調動作,心裡早有準備,雖然28日上午沈主席被帶走後,集團內部兵荒馬亂,但聲明稿早就以口述方式記錄下來。對於搜索當天,傳言沈慶京要逃亡,內部知情人士嚴正反駁,「絕對沒有這樣的事!他是個工作狂,全年無休,上週五(8/23)一如往常出國,處理完公務,週一(8/26)上午就回台灣,如果要逃亡,何不留在海外避避風頭?」、「沈主席已經78歲,身體狀況不好,平日皆有人陪同照料,從搜索起,連續三天兩夜到清晨,不論在廉政署訊問、檢方夜間複訊、到法院半夜開羈押庭,任何人都受不了這樣的疲勞訊問,即使身體非常疲累不適,仍然全力配合接受訊問。」靜待調查期間,威京集團也不斷透過新聞稿的方式澄清和解釋,像是京華城再開發是都市計畫案,而非都更案。集團發言人張文賓就說,如果是都更案,容積獎勵可達到50%,但我們是都市計畫案,容積獎勵最多只能20%,還有很多負擔條件,很多人都搞混。前立委蔡正元近期也幫忙解釋爭議的來龍去脈,早年京華城的土地為唐榮鐵工廠,但隨市區發展,仍有鐵工廠很奇怪,於是把工三土地變更成商三,容積率也變成560%,但法定稅務制度讓北市府無法課一筆重稅,因此以捐地3成的方式換取地目變更,這其實沒有法源依據,通通都是北市府說的算。不過,到了台北市前市長郝龍斌時代,北市府又讓容積率打7折,後續被監察院糾正,保住了560%的容積率。但蓋建物除法定容積率,還有移轉容積率及獎勵容積率。移轉容積率指的是從其他土地購買到的容積率,有一定的規範,且需市府批准,最高上限為30%;獎勵容積率則是市府對設計良好、符合綠能或公共空間等項目時,獎勵給業者的容積率,依法最高上限為20%。雖然「法有規定」,但給市政府很大的裁量空間。現在的爭議是,台北市政府給京華城的獎勵容積率20%,以及移轉容積率30%,有無「不法圖利」? 事件也延燒到高雄國賓飯店、遠雄THE ONE大樓,容積率分別高達1142%、2950%遭到質疑,甚至連高雄市工務局發新聞稿也都扯,「事實上六都建物容積率超過1000%者,比比皆是。」幾乎快演變成全台容積率大檢討。日前,高雄國賓危老重建案容積率也被檢討為何能達1142%,高雄國賓周邊住戶30人多人也前往高市府前抗議陳情。(圖/報系資料庫)張文賓喊冤,京華城容積率的問題,歷經7任台北市長,有如「容積絞肉機」,「就因為37年來受到長期不公平對待,所以我們不斷攔轎喊冤、陳情,經過太多風風雨雨,都可以寫成『京華風雨錄』。」「檢調己啓動調查並完成相關事證的調取,同仁們期待沈主席能早日保釋,身心健康方能確保,所有的紛紛擾擾才可以早日釐清!」「主席終日為集團事業打拼,企業經營與人生的挫折不斷,屢被誣陷,但他始終保有赤子之心,堅守誠信道義。」一名在威京集團的老員工就說,現面臨檢廉調查,同仁們不捨,也只能靜待司法,同時為他集氣,堅守崗位,共度過難關。被問到沈慶京為人,有人說他因出身貧困,從不向逆境低頭,自律甚嚴;也有人說他,真性情、直言快語、很嚴厲、生活只有工作,路見不平會挺身相助;他每日工作從清晨到半夜,總是最後一個下班的人。不過也有人話說得直白,「他(沈慶京)的生意邏輯就是覺得有錢大家賺,但你不要擋我賺!」另一位知情人士也有不同評價,認為沈慶京「滿自我的」,他定的目標下面的人若是做不到,就等著捲舖蓋走人,「像鼎越整批人都換掉,受不了壓力」,不過他也能理解,「一個工程都幾十億、幾百億,慢一天就會衍生多少利息支出,他不這樣,也難控管成本。」鼎越就是京華城改建案的開發公司,該消息官方認為人來人往很正常,不予回應。昔日柯文哲、沈慶京同台京華城改建案「京華廣場」動土典禮,如今雙雙被羈押,令人不剩唏噓。(圖/黃威彬攝)
「前北市副市長」再批京華城案:當時明確反對威京容積主張
前台北市長、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因捲入京華城弊案,2日凌晨北院對其裁定無保請回,4日北檢抗告成功,高院撤銷北院裁定,發回更裁,柯文哲今(5日)早9點30分再開羈押庭,強碰過去曾被民進黨前主席施明德指控「自稱綠色法官」的呂政燁。對此,台北市前副市長、高雄市副市長林欽榮4日晚間也發聲明強調,他當年立場與都發局一致,均反對威京集團獲得違法的容積獎勵。在民國103至107年擔任台北市副市長的林欽榮,4日晚間表示,本案當時是監察院糾正在先,接續都發局主張尊重監察院的容積率560%糾正意見,但必須都市計畫變更程序辦理,因此都發局在公展計劃書中僅同意容積率560%,明確反對120284平方公尺樓地板面積(換算容積率約679%)。現任高雄市副市長的林欽榮強調,他當時與都發局的主張立場一致,所有與會都審委員也都同意都發局的意見,反對威京集團主張保障12萬0284平方公尺樓地板面積。針對京華城案最後又演變成容積率暴增到840%,林欽榮表示,他早在107年12月24日就請辭離任台北市副市長,因此對於該案後續發展,他不知悉也不曾過問。
節目上稱柯文哲收賄數億 民眾黨到北院自訴鍾小平加重誹謗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捲入京華城弊案,遭北檢依違背職務收賄、圖利罪聲押,引發各界關注。民眾黨不滿台北市議員鍾小平日前在政論節目上不實的指控柯文哲收賄3、4億元,因鍾屆時不道歉,民眾黨發言人吳怡萱與律師張衛航今(4日)早到台北地院提起刑事自訴,控告鍾加重誹謗。吳怡萱說,因北檢一再洩漏不實訊息給特定媒體帶風向,因此不到北檢提告,請求法官查明。鍾小平9月1日在三立電視新聞台《54陪審團》中討論京華城案時,聲稱「以我的老江湖,如果給他錢,大概在5億裡面的3、4億是阿北的錢」。民眾黨認為鍾的言論毫無根據,誹謗柯文哲,要求鍾小平限時道歉,因鍾未在期限內道歉,今天提告。吳怡萱說,9月1日鍾小平不實指控柯文哲主席收受3、4億賄款,含血噴人造謠,配合網媒轉述,名譽受損,呼籲鍾限期道歉,但鍾不道歉,看起來鍾覺得沒關係,提出刑事自訴,民眾黨不相信北檢會秉公處理,鐘要自己向法官說清楚。有關報導柯文哲千萬不明金流一事,吳說,這又可以看出來,北檢提出抗告後,又再次配合特定媒體發出特定偵辦消息,是不是北檢洩漏消息?拜託大家去求證,這些到底是不是真的? 這如同喊價式誘導,一下子700萬,上千萬,是在喊價嗎?真實嗎?呼籲媒體朋友向北檢求證,求證到底是不是北檢洩漏的消息,不要洩漏後,又說不予證實。對於前副市長林洲民曾提醒柯圖利風險一事,吳說,這是容積率由392至560,當時是監察院糾正,林洲民是提醒,容積率變成560,這也是在時任副市長林欽榮召開的都委會審議通過的。周刊報導的千萬帳戶,幾乎只出現在標題,吳怡萱說,這通篇新聞就如組合拳,東拼西湊,毀滅柯文哲人格,她重申「如果這是北檢洩漏的消息請大家去跟北檢求證,如果北檢要自清,請親自出面說明」。對於報導的彭振聲便簽部分,還是要強調,這是真的嗎?如果屬實,是北檢給特定媒體嗎?如果是真的,也可以看出柯文哲沒有要公務員違法,不違法想辦法,難道不做嗎?媒體問彭振聲說為何柯文哲不用押?吳怡萱回說,這訊息是律師說的嗎?這消息從哪裡來?可能要先確認真實性。另對李文宗涉政治獻金假帳案交保,從證人轉成被告,她表示自己不太清楚。「柯文哲說的不知情都被社會大眾誤解成什麼都不知道」,吳怡萱重申,審議容積的過程,都是在都市計畫審議委員會當中做審議的,柯文哲不會去參與相關審議過程,當然他就不會知道審議過程是怎樣,「我覺得名嘴現在就是在見縫插針、看圖說故事、編造故事。」媒體問對柯文哲的羈押抗告案,有進行沙盤推演?吳怡萱表示,這由主席律師團處理,黨部有應變小組 隨時準備好,不預設立場,媒體追問若柯後續收押的話,無法行使黨主席情形?吳則說,不預設立場。
京華城案柯文哲「無保請回」! 檢方下午5點抗告書送至法院
京華城容積案延燒多天,民眾黨主席柯文哲31日遭台北地檢署向台北地方法院聲押,羈押庭則於1日晚上8時準時召開,法院後於2日凌晨3時許宣布柯文哲無保請回。對此,北院指出,目前事證顯示柯尚未達「有犯罪之高度可能性」之程度,不符合「犯罪嫌疑重大」之要件,因此裁定無保請回。北檢則不服法院裁定,已於稍早補強柯涉嫌貪污收賄及圖利的事證,於3日下午5點向北院提出抗告書,後續將由高院裁定是否駁回或是撤銷裁定。北院表示,該案爭點在於110年9月9日都委會第783次會議決議中,外加20%之容積獎勵,使總容積率由560%提高至672%一事(下稱系爭20%之容積獎勵),以及基於該會議決議所衍生的:一、臺北市政府以110年11月1日府都規字第11030520111號公告核定之都市計畫所外加20%之容積獎勵、二、111年10月18日臺北市都發局所核發之建照,客觀上是否合法,以及被告主觀上是否明知其為違法而仍為指示。北院強調,按羈押要件中所稱「犯罪嫌疑重大」是指很有可能如此、有犯罪之高度可能性程度。就爭執20%容積獎勵,客觀上確有違法之情形,有監察院糾正案文在卷可稽,即不符合「都市計畫法第24條」,也不符合「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蓋與都市更新性質不同),以及不符合公益性、對價性。北院說明,本案關鍵在於被告是否明知都委會將以形成違法決議之方式圖利京華城,或被告是否明知系爭20%之容積獎勵係屬違法。然而,被告並非都委會之與會人員,而無從直接知悉開會情形,自身亦無相關專業,則其主張其信賴形式上具專業性且為多數決之都委會決議,以及具相關專業之彭振聲之意見,尚非無據。此外,北院指出,本案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重罪,依目前卷證資料,就檢察官所提出之事證,尚存有其他合理解釋空間,綜加計該等事由,亦尚未達前述「有犯罪之高度可能性」之程度,故尚不能認被告就彭振聲、應曉薇等人主導都委會形成違法決議之行為已有所知悉或指示,或被告明知系爭20%之容積獎勵係屬違法,而不能認被告主觀上有明知違法(此為圖利罪及受賄罪之共同要件)之情形,應認聲請人就羈押要件中「犯罪嫌疑重大」之要件,其釋明尚有不足。而北檢表示對於柯無保請回等結果會提起抗告,經檢察官補強證據後,於3日下午5點向北院提出抗告書,請求轉呈台灣高等法院撤銷原裁定。
柯文哲「無保請回」北檢確定提抗告! 法界分析:面臨2大挑戰
京華城容積案延燒多天,民眾黨主席柯文哲31日遭台北地檢署向台北地方法院聲押,羈押庭則於1日晚上8時準時召開,法院後於2日凌晨3時許宣布柯文哲無保請回。對此,北院指出,目前事證顯示柯尚未達「有犯罪之高度可能性」之程度,不符合「犯罪嫌疑重大」之要件,因此裁定無保請回。北檢也立即表示對於柯無保請回等結果會提起抗告。律師黃帝穎則分析,無保裁定後續至少有2大挑戰。北院表示,該案爭點在於110年9月9日都委會第783次會議決議中,外加20%之容積獎勵,使總容積率由560%提高至672%一事(下稱系爭20%之容積獎勵),以及基於該會議決議所衍生的:一、臺北市政府以110年11月1日府都規字第11030520111號公告核定之都市計畫所外加20%之容積獎勵、二、111年10月18日臺北市都發局所核發之建照,客觀上是否合法,以及被告主觀上是否明知其為違法而仍為指示。北院強調,按羈押要件中所稱「犯罪嫌疑重大」是指很有可能如此、有犯罪之高度可能性程度。就爭執20%容積獎勵,客觀上確有違法之情形,有監察院糾正案文在卷可稽,即不符合「都市計畫法第24條」,也不符合「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蓋與都市更新性質不同),以及不符合公益性、對價性。北院說明,本案關鍵在於被告是否明知都委會將以形成違法決議之方式圖利京華城,或被告是否明知系爭20%之容積獎勵係屬違法。然而,被告並非都委會之與會人員,而無從直接知悉開會情形,自身亦無相關專業,則其主張其信賴形式上具專業性且為多數決之都委會決議,以及具相關專業之彭振聲之意見,尚非無據。此外,北院指出,本案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重罪,依目前卷證資料,就檢察官所提出之事證,尚存有其他合理解釋空間,綜加計該等事由,亦尚未達前述「有犯罪之高度可能性」之程度,故尚不能認被告就彭振聲、應曉薇等人主導都委會形成違法決議之行為已有所知悉或指示,或被告明知系爭20%之容積獎勵係屬違法,而不能認被告主觀上有明知違法(此為圖利罪及受賄罪之共同要件)之情形,應認聲請人就羈押要件中「犯罪嫌疑重大」之要件,其釋明尚有不足。結果一出,北檢收到不少批評聲浪,並立即表示對於柯無保請回等結果會提起抗告。黃帝穎則分析,無保裁定至少有2大挑戰:1 前副市長彭振聲稱柯文哲交辦,北院裁定竟認不算涉嫌重大,違反經驗法則北院裁定柯文哲無保的主要理由,是柯文哲未出席圖利京華城案的都委會決議,不算涉嫌重大,因此只裁定收押彭振聲,但彭振聲在市議會京華城調查小組已陳稱「市長交辦」,共犯已明確指證,北院仍認定不構成涉嫌重大,違反經驗法則,無保理由經北檢提起抗告後,將面臨挑戰。2 實質影響力是否雙標?高院在鄭文燦聲押抗告裁定,留下了卸任市長仍有「實質影響力」見解,發回後鄭文燦裁定收押。柯文哲案的抗告也會到高院,同樣是卸任市長,柯文哲更是現任黨主席,會沒有「實質影響力」?這是司法是否雙標的挑戰。
柯文哲無保請回!謝寒冰直言「北檢丟大臉」 黃揚明籲「任一方都勿得意忘形」
前台北市長、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因捲入京華城弊案,歷經30日以來3天3夜的審訊後,今(2日)凌晨北院根據「4大理由」對其裁定當庭釋放,無保請回,而北檢則表示將提出抗告。對此,時事評論員謝寒冰直言「北檢這次丟大臉了!」媒體人黃揚名則認為,任一方都勿得意忘形,不過「北檢確實難堪。」北院今凌晨3時許指出,柯文哲犯罪嫌疑不重大,無保請回。理由如下:一、檢察官以被告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之對於主管或監督之事務圖利罪,以及第4條第1項第5款之違背職務收賄罪等語。而本案爭點在於:2021年9月9日都委會第783次會議決議中,外加20%之容積獎勵,使總容積率由560%提高至672%,以及基於該會議決議所生之:1.台北市政府以2021年11月1日府都規字第11030520111號公告核定之都市計畫所外加20%之容積獎勵、2.2022年10月18日台北市都發局所核發之建照,客觀上是否合法,以及被告主觀上是否明知其為違法而仍為指示。二、羈押要件中所稱「犯罪嫌疑重大」,係指很有可能如此、有犯罪之高度可能性之程度,先予敘明。三、20%之容積獎勵,客觀上確有違法情形,有監察院糾正案文在卷可稽,亦即認:不符合「都市計畫法第24條」(蓋無「當地分區發展計畫」)、不符合「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蓋與都市更新性質不同),以及不符合公益性、對價性。四、本案關鍵在於:被告柯文哲是否明知都委會將以形成違法決議方式圖利京華城,或被告是否明知「20%容積獎勵」係屬違法。被告並非都委會之與會人員,而無從直接知悉開會情形,自身亦無相關專業,則其主張,「信賴形式上具專業性且為多數決之都委會決議」,以及具相關專業的彭振聲意見,尚非無據。對此,時事評論員謝寒冰先前就坦言,「現在消息滿天飛,但如果僅用現在查出的170萬,老實說很難說服法官」,結果柯文哲今凌晨就被無保請回,謝寒冰今早也在臉書發文直言「柯文哲無保請回!北檢這次丟大臉了!」媒體人黃揚名今上午則發文指出,首先,民眾黨不要忘記了,司法案件之外,柯文哲是「請假中」的黨主席,黨內自請調查程序還在進行中,「政治獻金風暴還沒結束」。其次,民眾黨支持者不要忘記了,北檢已表態將提抗告。最後,「一堆綠營側翼熬夜又崩潰,是很溫馨的」,他也認為,任一方都勿得意忘形,但「北檢確實難堪。」
柯文哲無保請回 北院認「無犯罪高度可能」詳細說明
台北市前市長柯文哲、前副市長彭振聲遭控涉入京華城容積案,檢方於30日對兩人展開馬拉松式訊問,並於31日深夜聲請羈押,羈押庭於1日晚間8時召開,2日凌晨3時許,法院宣布柯文哲無保請回。北院指出,柯文哲在京華城案上都尊重都委會的決議或是彭振聲的意見,目前事證顯示柯尚未達「有犯罪之高度可能性」之程度,不符合「犯罪嫌疑重大」之要件,因此無保請回。北院表示,本案爭點在於110年9月9日都委會第783次會議決議中,外加20%之容積獎勵,使總容積率由560%提高至672%一事(下稱系爭20%之容積獎勵),以及基於該會議決議所衍生的:一、臺北市政府以110年11月1日府都規字第11030520111號公告核定之都市計畫所外加20%之容積獎勵、二、111年10月18日臺北市都發局所核發之建照,客觀上是否合法,以及被告主觀上是否明知其為違法而仍為指示。北院強調,按羈押要件中所稱「犯罪嫌疑重大」是指很有可能如此、有犯罪之高度可能性程度。若是爭執20%容積獎勵,客觀上確有違法之情形,有監察院糾正案文在卷可稽,即不符合「都市計畫法第24條」,也不符合「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蓋與都市更新性質不同),以及不符合公益性、對價性。北院說明,本案關鍵在於被告是否明知都委會將以形成違法決議之方式圖利京華城,或被告是否明知系爭20%之容積獎勵係屬違法。然而,被告並非都委會之與會人員,而無從直接知悉開會情形,自身亦無相關專業,則其主張其信賴形式上具專業性且為多數決之都委會決議,以及具相關專業之彭振聲之意見,尚非無據。北院指出,本案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重罪,依目前卷證資料,就檢察官所提出之事證,尚存有其他合理解釋空間,綜加計該等事由,亦尚未達前述「有犯罪之高度可能性」之程度,故尚不能認被告就彭振聲、應曉薇等人主導都委會形成違法決議之行為已有所知悉或指示,或被告明知系爭20%之容積獎勵係屬違法,而不能認被告主觀上有明知違法(此為圖利罪及受賄罪之共同要件)之情形。綜上諸情,應認聲請人就羈押要件中「犯罪嫌疑重大」之要件,其釋明尚有不足。
柯文哲是否會有事 京華城爭議2關鍵點曝光
京華城弊案近日成為社會焦點,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更於今日凌晨被當庭逮捕。這起案件的核心爭議主要集中在土地使用分區、容積率的變更,以及可能涉及的公務員圖利問題。根據《ETtoday新媒體》報導指出,京華城的土地使用分區和容積率是整個案件的關鍵。容積率直接影響土地開發價值,決定每坪土地可換算的房屋坪數。不同土地分區,如住宅、商業、工業等,都有特定的容積率規定。在京華城案中,土地用途的變更和容積率的提高成為爭議焦點。而京華城案的容積率變更歷程也十分複雜,最初該地被歸類為「工三」用地,容積率為300%。1991年,它被變更為商三用地,容積率提高到560%。在郝龍斌擔任台北市長期間,容積率曾被調整為392%,但後續該決定遭到監察院糾正。2018年時,容積率又被改回560%。在2020年時,京華城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4條申請容積獎勵,使得容積率直接增至840%。這在當時就引起廣泛的爭議。另一個爭議點是公務員圖利問題,根據刑法第131條,公務員如明知違背法令,直接或間接為自己或他人謀取不法利益,將面臨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還可能被併科一百萬元以下罰金。在本案中,關鍵在於如何認定柯文哲是否「明知違背法令圖利私人」。判斷標準包括柯文哲是否在法令規定範圍內做出適當處分,是否超越授權範圍或濫用裁量權。如果這些行為被認定為圖利,則可能構成犯罪。
柯市府法外自創「20%容積獎勵」? 京華城案爭議始末一次看
北市京華城案連環爆!北檢29日深夜至30日凌晨先後裁定威京總部集團主席沈慶京、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及助理吳順民羈押禁見後,廉政署為查明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是否涉犯圖利罪,30日上午又兵分多路前往柯文哲住處及其相關處所搜索,並對其進行約談,今(31日)凌晨移送北檢複訊,後因柯拒絕夜間偵訊,遭檢方認為有勾串之虞當庭逮捕,而柯文哲對此也行使提審權,將由法官確認逮捕是否合法,此前不得繼續偵訊。據悉,威京總部集團主席沈慶京為爭取京華城原址新建大樓放寬容積率,疑似在2018年至2021年間分批行賄應曉薇4500萬元,找應曉薇充當中間人,幫忙關說遊說時任台北市長柯文哲。2020年3月間,應曉薇與柯文哲「便當會」之後,柯文哲也交辦都市發展局處理,最終通過840%容積率。CTWANT為此也整理京華城案爭議始末及案件最新進度。京華城的背景京華城購物中心座落於台北市松山區,2001年開幕時一度是台北市唯一一座24小時營業的購物中心,然而後續因長年虧損,最終於2019年走入歷史。目前京華城已遭拆除,原基地由曾經建設過台北市信義區豪宅「陶朱隱園」的威京總部集團取得開發權,進行都市計畫興建商辦大樓,將改建成擁有4座19層樓高的「京華廣場」,預計2026年完工。容積率與容積獎勵是什麼?容積率是指總建築面積與建築用地面積的比值,也就是在既有土地面積上,建築物的總樓層面積可以有多少,白話文就是可以蓋幾層樓,這在開發者眼中絕對是獲利的關鍵。通常人口眾多的地區往往建築容積率較高,容積率越高表示土地的利用率也就越高,但是對周邊的城市基礎設施的壓力也越大,因此不可能無限制的提高容積率,所以世界大部分地區對於城市的建築容積率均有法規管制。而依照台灣的法規,容積率的多寡,則與所在地點的土地使用分區有關。土地使用分區主要分為住宅區、商業區、工業區、行政區、文教區等等;住宅區又可區分為住一、住二、住三、住四等,商業區分為商一、商二、商三、商四,每一個分區的容積率規定均不相同。而容積獎勵顧名思義,就是開發者若能在其開發土地中為公眾提供便利而讓出部分利益,例如將底層架空作為公共活動空間,政府規劃部門就會提高該土地的容積率上限。以中央政府提供的容積獎勵來說,大致包含「都市更新容積獎勵」、「危老重建容積獎勵」及促進大眾捷運系統土地開發的「聯合開發容積獎勵」;而台北市則訂有《台北市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京華城容積率變化1987年許水德時期,土地使用分區屬於「工三」,依照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容積率為300%,直到1991年從「工三」 變更為「商三」,容積率為560%。2001年馬英九時期,在土地使用變更前,京華城已獲允建樓地板面積為12萬284平方公尺的工業大樓建築執照;並在2001年間完成實設容積樓地板面積11萬1919平方公尺的購物中心。此時,換算實設容積率為678.91%。2010年郝龍斌時期,京華城向北市府申請重新開發,北市府認定重建的容積率,應以捐地後所餘的7成土地計算,故容積率為70%的土地x560%=392%,但遭到監察院糾正。2018年,柯文哲依照監察院的糾正意見,將京華城容積率定為560%,同時刪除12萬284平方公尺的「允建樓地板面積保障」條款,京華城不服允建樓地板面積被刪,提行政訴訟,要求維持678.91%容積率;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定,允建保障屬一次性,重建後不適用,回歸法定基準容積率上限560%。不過到了2020年,威京總部集團再依都市計畫法第24條,自提申請容積獎勵,後獲得20%的容積獎勵,並自購30%的容積移轉。容積率從原本的560%大增至840%。京華城爭議:容積率爆增至840%、柯市府法外自創「20%容積獎勵」?雖然「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明定「商三」容積率不得超過560%,而且京華城案既非都市更新也非危老重建案,法規上應「不適用」上述中央政府及地方政府的容積獎勵辦法。但威京總部集團於2020年3月17日向柯文哲市長辦公室陳情,且北市府受理案件後,都委會也參採《台北市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所定的獎勵規定,法外創設「韌性城市貢獻」、「智慧城市貢獻」及「宜居城市貢獻」等獎勵項目,額外再給予最高20%的容積獎勵,等於北市府受理了京華城另循《都市計畫法》第24條自提的細部計畫修訂案,無視「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20%容積獎勵」的法源依據不明。京華城案收押及被告名單應曉薇、沈慶京、吳順民、前台北市副市長及京華城案都市計畫委員會主委彭振聲4人遭收押禁見;被告則包括:京華城董事長陳玉坤(1200萬元交保)、應曉薇辦公室執行長王尊侃(500萬元交保)、應曉薇女助理陳佳敏(200萬元交保)以及柯文哲。
從風光一時到負面爭議頻傳 京華城「樓起樓塌」命運多舛
曾風光一時的京華城可說命運多舛,從工業用地搖身成為當時全台最大購物中心,也曾是亞洲最大球體商場建築,開幕話題不斷,但因賣場動線不佳、周邊交通不便,最後黯然熄燈,現正原地拆除重建。原希望蛻變成頂級商辦,預計2027年完工,不料卻引發容積獎勵爭議,如今官司纏身。台北市長蔣萬安29日強調,市府將持續關注本案司法的後續發展,一切依法辦理。原為唐榮鐵工廠機械廠舊址的京華城土地,1987年由威京集團得標,在捐地30%、7913平方公尺土地後,將工業區轉變為商業區,並獲得560%容積率、保障12萬平方公尺樓地板面積,創下國內工業區變更商業區首例。京華城百貨2001年11月23日正式完工啟用,當時原定10月正式開幕,不料納莉颱風來襲,地下樓層淹水,還沒營業就損失慘重,消防安檢也沒通過,延宕開幕。威京集團盼京華城開幕後帶進大量商機,因周邊多為住宅區,附近松山菸廠、鐵路機廠遲未轉型開發,且當時周圍尚無捷運,交通不便,人潮在開幕不久就大幅下滑,苦撐18年終告停業。2019年11月威京主席沈慶京在京華城熄燈儀式吐露,開幕首日發現很多來賓上下電梯不方便,要等1小時,穿透性不足的設計,讓消費者很難找到原來的店家,「當時我就知道慘了」。在開業滿10周年前夕,業者向市府詢問都更可能性。容積率問題使京華城與市府長期斡旋,前市長郝龍斌時期,市府拒絕讓392%容積率提高至560%,但此事在柯文哲上任後遭監察院糾正,因此恢復為560%,此時京華城欲再爭取過去的保障樓地板面積12萬平方公尺,遭北市都發局拒絕,京華城提起行政訴訟程序,最終敗訴。柯在接受沈慶京陳情後,市府讓不符都更條件的京華城獲額外20%都更容積獎勵,使容積率暴增至840%。原本動工改建,打算變身高級商辦,如今爆發弊案使得京華城多舛命運再添一筆。
超思進口蛋爭議周五開記者會 監察院糾正農業部
去年蛋荒期間,農業部專案進口1億5426萬顆雞蛋,無論是巴西蛋與日本蛋,採購疑雲重重。審計部先前在報告已揭露相關缺失,監察院今(29)日發通知指出,針對超思公司進口合約疑義及進口蛋保存期限、流向、銷毀均受質疑等,將提出調查報告,並糾正農業部,預計明日下午1時半開記者會說明。2023年為因應蛋荒,農業部於3月曾啟動僅今專案進口雞蛋,從國外進口1.5億顆雞蛋,但又衍生臭蛋、過期蛋、數量、合約等問題。對此監察院表示,針對農業部啟動雞蛋緊急調度與產銷調節等計畫,爆發超思公司進口合約疑義及進口蛋保存期限、流向、銷毀均受質疑等情事提出調查報告,糾正農業部。監察委員田秋堇、葉大華及蔡崇義將於明日開記者會。依據先前審計部報告揭露,中央畜產會僅憑農業部通知(LINE訊息或函文),就辦理雞蛋進口作業,並以自有資金先行墊付款項,易生採購作業程序問題,因計畫尚未核定,導致應否適用政府採購法,欠缺準據,要求農業部檢討改進。此外,審計部也點出進口雞蛋過程的其他缺失,包括畜產會接受農業部補助,執行雞蛋緊急調度計畫採購進口雞蛋,採購及付款作業有欠周妥;大量過期進口雞蛋待銷毀,進口及委託生產加工蛋品待銷售,每日倉儲成本逾20萬元等。